周易大象解卷一·六十四卦大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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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大象解卷一·六十四卦大象(2)
谦 艮下坤上
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平地不可力增,高山不可强削,物之情势则然,而欲平之,徒乱而已。“地中有山”,替高就卑,务为坦易,此亦不可数为之功矣。君子用此,唯用之于施。施者,君子所以惠小人也。君子而交君子,以贞以谅,无所用谦焉。凡施之道,益其寡者,多者自裒;于多无损,于寡有益。茕独免于冻馁,豪强自无居藏之利,所谓“称”也。不然,如王莽之限田,削天下以皆寡而已。故救荒有赈恤,而无可平之价,定赋有宽贷,而无可均之役,非于施与之外别有裒益,审矣。
豫 坤下震上
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雷出地奋”,不可久居者也。阳气归天,地不敢有,而后其动也盛。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功已成,德已崇,乐乃以作,荐之上帝,荐之祖考,而己不敢有取悦仁孝之心,斯可矣。铺张盛治,以鸣己之豫而不让,“丰亨豫大”之说起,宋乃以亡。
随 震下兑上
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雷入泽中,意不在动。长从少,男从女,阳从阴,君子无所用之,唯以向晦入宴息,则可息动而从说,以顺人情。一张一弛,文武之道。《随》,弛道也,唯君子能用之而不靡。
蛊 巽下艮上
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风在山下,动及物也;山止乎上,养之厚也。动物无吝,振起顽懦,而养之成德,君子新民之道也。
临 兑下坤上
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泽上之地,泽之浃入于地者厚矣。说司“教”,顺司“容保”。《坤》《兑》相得,用之以“保民”而施教,取地之普载为“无疆”,取泽之不渴为“无穷”。君子之临民,不尚威而尚德,有如此,然《兑》不以悦民而以教,亦必异于违道干誉之小惠与!
观 坤下巽上
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坤》有民象,地为方圻,风司教化。“风行地上”,省之观之,乃以设教,其用与《小畜》别矣。盖礼乐之大用,不可逮于愚贱,故用《小畜》。敷五教,防淫辟,必随俗施正,俾民咸喻而不迷,则用《观》。《小畜》以端本立极,《观》以因时广化。而设教者,必审民俗之刚柔朴巧而顺导之,故非“行地”不为功。
噬嗑 震下离上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本义》云:“雷电当做电雷。”
法立于断,画一素定,明著于上,以示天下,使人皆晓然知而畏之,“电雷”所以为“明罚敕法”也。求情以明,勤其审察,知周乎下情,然后从而断之,雷火之所以为“折狱致刑”也。盖讲法不患不明,而辨析纤曲,则吏缘出入,而民可规避。若行法之下,必审求其情,无隐不悉,而后敢决焉,乃以刑必当辜,而民以不冤。明断皆祥刑之道,而先后本末不同如此,非君子孰能辨之!
贲 离下艮上
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明庶政”,明逮下也。“无敢折狱”,止其明也。“山下”,幽暧之地,火施其明,烛尽纤隐。君子立法创制,必祥必析,小物细事,无所忽忘,无有疑似,使愚贱利用,经久可行。至于折狱,则自非干犯名义,无可曲避。奸宄侵牟,具有显迹者,而钩考阴私,旁引授受,以夸擿发,则法如秋荼,而民无所措手足矣。六十四象,皆唯取法,独《贲》与《夬》有鉴戒之辞焉,盖察者知之贼,躁者勇之蠹,藏于密而养大勇者,尤必慎于此也。
剥 坤下艮上
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五阴在下,其所积“厚”矣。一阳在上,其所附“安”矣。然孤托一阳于群阴之上,非无权藉者所敢用也。唯为人上者,抚有众民,养欲给求,乃以固结人心,为磐石苞桑之计,而安其位。虽然,此衰世之事也,不足以有为,而养晦图存,为可继而已。故不言先王,不言大人君子,而言“上”。
复 震下坤上
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复》之道大矣,而仅取之“至日闭关”者何也?《复》者,天地之心也。天地者,阴阳循环,吉凶并行,合理欲,迭治乱以为心而不疚者也。故“雷在地中”,动于隐暗,无事迫为昭苏,但以微阳存来复之几,即以养万物之生于幽蛰,而不忧其不长。人而仅恃其微动之几,则不可以振积阴而必其善。夜气仅存者,未有不为旦昼之牿者也。唯圣人在天子之位,以法天而调人物,故有所休息,以俟人物之定,于至日昭其义焉。然亦不废其理而已矣。一日之弛,百日之张,先民之行,劳民之事,自至日而外,未有用此者也。
无妄 震下乾上
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茂”,盛也。雷之应候发声,与时相对,兴起万物而长养之,必然不爽。天之与物以诚者,莫此盛焉。先王应民物之气机,诚动于中,而功即加于物,不必如后世《月令》之书,附会拟似,自然与人物之情理,相应不差,而勃然甚盛,无俟风雨有迹而神行焉,其道则取诸此。
大畜 乾下艮上
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函“震行雨施,品物流形”之理于山中,其畜大矣。凡畜,恶其盛也。积而能散,安安而能迁,君子无固畜焉,其唯前言往行乎!善之在古今,莫非理,即莫非人也。其在于心,则莫非德矣。多畜而德弘,乃以无执一之害。非然,则畜一德而据之,虽嘉言善行,亦为贼德之资,况畜非所畜者乎!识善言,不必见诸言也;识善行,不必见诸行也。止如山而备天之理,舜之居深山之下以之。
颐 震下艮上
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颐者,言语所自出,饮食所自内也。而观其象,居止以受动,阳在外而闲四阴于内,则“节”“慎”之道存矣。不知《颐》道者,以随意而言,随欲而食,谓之率性,而君子不谓性焉。不能已于动,尤重其止。如山下之雷,无穷极恣肆之动,则以之言语饮食焉可矣。
盖尝论之:言语之慎,饮食之节,若细行也,而人欲之流止,天理之存亡莫甚焉。君子小人之大闲,此心之存去,皆于此决矣。夫天之生人,形色皆性,岂使之有口以导入于恶哉!反身而诚,践《颐》之象,顺《颐》之贞,但能止之于俄顷之动,则习而安焉,自远于咎。物不能引我以非道,则大勇浩然之气可养;我不轻随物以妄流,则渊深不测之神可凝。自有天下国家以至于庶人,善恶、吉凶、荣辱之枢机,胥于此焉决矣。子曰:“以约失之者鲜。”言语饮食,约泰之权衡也。
大过 巽下兑上
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虽灭木,木不受灭,淹之愈亟,其浮愈疾。又其为象,四阳互中,与初上龃龉异志,不相浃洽,以之治世,未有得焉。唯夫“独立不惧”者,有可惧者也;“遁世无闷”者,有可闷者也。履凶游浊,守贞笃志,正己而不与俱汩,斯《大过》焉可矣。以为非过,则且为“惧”“闷”所乱,而灭其贞矣。
坎 坎下坎上
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水之“洊至”,不舍昼夜,波流如一,而后水非前水,则用其日新以为有恒者也。德行之常,非必一德;教事之习,非仅一教。有本而出,源源不舍,则德日以盛,教日以深,斯君子用《坎》之益也。“洊至”之势盛,可以征才;“洊至”之威张,可以明刑。而君子敛才而用之于德,缓刑而用之于教。盖乘势者险在己,殚威者险在物,择于习坎,而唯德教之敦,故足尚耳。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