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章句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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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章句卷六
月令
《月令》一篇,旧云吕不韦所作。今《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首具有此文,而《管子》《淮南子》亦皆有之,特其文小异,惟《吕氏春秋》与此异者不过数字,是以知其所传自吕氏出也。先王奉天出治,敬授民时,盖亦有斯义焉,而《夏小正》及《素问》所记时物,亦参差略同。不韦本以贾人由嬖幸为秦相,非能自造一家言者,且其驵侩奸诡,亦不能依附正道,而此篇所纪亦略仿佛先王之政教,盖战国之时教散说殊,八家之儒与杂流之士,依傍先王之礼法,杂纂而附会之,作为此书,而不韦以权力袭取,掩为己有。戴氏知其所自来,非吕氏之独造,而往往与礼相近,故采之于《记》,以备三代遗法焉。至不韦之杂以权谋者,则概从删斥,可谓辨矣。顾其谓明堂十二室、王者随月居之以出政,立说舛异,与《五经》不合。而后公玉带之流创为欹侧零星非法之屋,谓之明堂,蔡邕祖而为之说,施及拓跋宏、武曌,缘饰猥媟,盖自此始,其为战国游士设立虚名以惊听睹,既无足疑。若夫先王敬授之义,止以为民农桑开敛之计,未尝屑屑然师天之寒暑阴阳,袭取以为道法。此篇所论刑赏政教,拘牵时数,抑不足以宪天而宜民。且灾祥之至谓为人感者,要以和则致详,乘则致戾为其大较,至祥沴之至,或此或彼,天造无心,亦奚必以此感者即以此应,拘于其墟而不相移易哉!君子恐惧修省,敬天灾而恤民患,亦尽道于己而天即不违,执一成之应感以逆亿天心,徒为妄而已矣。《易》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设位者天,成能者人,仰于其位而自替其能,固已殊异乎君子之道,而后世变复之邪说,流为谶纬以惑世诬民,皆自此兴焉。自汉以来,未能绌此篇于《五经》之外,今姑因其说之可通者而诠释之,其事理之不足信从者,则亦略之而已。凡十三章。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
“孟春”,夏正岁首,建寅,日月会于娵訾之月也。建寅者,斗柄第一星指寅方也。地有十二方,天有十二次。十二方者,东南西北围绕周遭,正北始于子,北西合于亥。十二次者,上下东西围绕周遭,天中为午,地中为子,东正为卯,西正为酉,而二十八宿日移一度左旋环之,起女二度,入玄枵之次,至女一度,终娵訾之次也。北斗随时自运斗柄,一星居常不动,余六星圆转周回,斗柄因之而易所指,日迁月移,以大概言之,则十二月指地之十二方也。月有朔,岁有十二中气;此言“月”者,中气必在其月之内,实则自立春讫惊蛰前一刻,三十日有奇之内皆孟春也。余放此。太阳东行,日移一度,岁而周天,以常计之,每一中气行三十度有奇,为一次。古今岁差所积,率六十七年而差一度。此据周、秦之际日在斗二十三度为冬至,则立春日在危十二度,雨水日在室十一度。然此篇十二月所记,或先或后,不能尽合,则记者之未审也。若以《大统历》法算之,冬至日在箕五度初,则雨水日在危六度,而日月会于玄枵之次矣。“中”星者,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万分度之二千四百二十五分,一日左旋一度,当晨星欲隐昏星始显之际于南方正中午位测之,以纪天行也。此云“昏参中,旦尾中”者,亦周、秦之际之大较也。十二月所记,以日躔相去较之,亦多不合,皆记者之疏尔。岁差所积,至于今历,则雨水昏中毕十三度,旦中房三度末矣。记日躔,审中星,皆以记天及太阳所行之舍,为太阴、五星周合之本,盖治历之事也。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大簇,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大,他盖反。句,古侯反。中,丁仲反。后“律中”之“中”皆同。簇,七豆反。
曰“其日”者,以为择日之用也。春王在木,“甲乙”者木幹,故凡春以甲乙之日为王而吉也。余放此。“帝”,古之有天下者。大皞,伏羲氏。周末邹衍之流,推五德迭王之说,谓大皞以木德王。余四帝放此。“神”者,造化之精爽。句芒,春时草木句屈芒萌而生,故谓其神曰句芒,迎春则祀之。动物之属皆曰“虫”。“鳞”者,鱼类,至春而盛,以纪取之之候也。余四虫放此。“音”者,律之祖;“律”者,音之辨也。纪音律者,所以著其损益生合之数,与天为合。或曰,以其管吹灰,候中气之至。古有此法,要其验否未可知也。“角”者,三分羽益一以生,其数六十四,浊清之中也。“大簇”,林钟上生之律,长八寸,蔡氏曰:“积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分。”“其数”者,所以决卜筮之用也。“八”,木之成数,于《河图》位在东,故应乎春。凡四时之数皆用成而不用生者,以卜筮用七、八、九、六,而不用一、二、三、四,象必成而后效也。“酸”者,木之味。“膻”者,木之臭。纪“味”与“臭”者,辨其原本于五行之化,使服食者得因其运气与府藏之虚实而损益之为补泻也。祀,谓五“祀”,自大夫以上达于天子之所祀。“户”,室户,自内向外出者之所先,兴起有事,象春之生也。四时各有一祀而每月言之者,谓此三月之内随一月而可祀也。“祭”,祭始制饮食者于豆间。“先”者,谓食庶羞时品祭品尝而此先之也。“脾”,土藏。木克土,以所克者为养之重,妻养夫之义也。
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解,佳买反。上,时掌反。
“冻”,凌也。“振”,动也。《淮南子》“振”下有苏字。“苏”者,更生之意。“上冰”者,冰面未释而下已解,鱼出,上近冰也。《淮南子》“冰”上有“负”字。《夏小正》“上”作“陟”,义尤通。“獭祭鱼”者,冰释鱼出而獭猎之也。“鸿”,雁之大者;《吕氏春秋》作“候”,言雁可以候时也。“来”者,王都在北,于时雁自江南而北也。凡诸气至物候之应必详之者,以审物理而前民用,使触物而知农桑佃渔土功之节,违寒避暑之度也。尽此一中气之中,诸候之应或前或后,非必有定。十二月之候,多少详略亦无定数。后世历家更为增损,限之以七十二,而每候五日,先后不移,则既泥而不通,而蔡氏用之演九畴之数,其亦固矣。
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载,都代反。“衣青”之“衣”,于既反。篇内并同。
“青阳左个”,旧说以为明堂十二室,其东三室曰“青阳”;“左个”则其北偏室也。“鸾”,铃也。“鸾路”,悬铃于路车之镳上。“仓”,与“苍”通,深青色。马八尺曰“龙”。“载”,建之车上也。“服”,谓冠饰及佩。“食麦与羊”,其说不可晓。按《素问》四时所食之谷畜错见不一,皆与此不同,要皆拘牵附会之言,非有理据也。“器”,食器。“疏以达”者,刻镂疏通而形制廓达也。凡此事理穿凿,法制诡异,考之三王之制,皆所不合。盖周末小道繁兴,以私意比拟而创立之,以成一家之言,谓可俟后王之施行。然不韦祖之以为立说之本,而卒不能用之于秦,况圣人之创制显庸以体天而宜民者乎!
是月也,以立春。先立春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齐。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还反,赏公卿、诸侯、大夫于朝,命相布德和令,行庆施惠,下及兆民。庆赐遂行,毋有不当。先,悉荐反。“大史”之“大”,他盖反,下同,齐,侧皆反。还,似宣反。朝,直遥反。相,息亮反。施,以豉反。当,丁浪反。
“以立春”者,言以立春为是月之始也,其或因闰而在前岁十二月者,亦即以其日为春始矣。余三时放此。“立”者,始基之辞。“谒”,告也。“盛德”,谓天德之成化者。“相”,战国官名,百官之长,视周之冢宰。“庆”,赏善也。“惠”,补不足也。“庆赐遂行”者,行之于侯国,“庆”以地,“赐”以车服。
乃命大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宿离不贷,毋失经纪,以初为常。司,相吏反。宿,息求反。离,郎计反。贷,与“忒”同,他得反。
“大史”兼掌天文历法,在周则冯相、保章氏属之。“典”者,一定之常式。“法”者,推步增减之活法。“司”,与“伺”通,候也,察也。日之躔,月之离,五星之迟疾进退伏见,皆以二十八宿之辰为之度分而考较之,所谓“经”也。“宿”者,日与辰行之次;“离”者,月与五星周合之分;所谓“纪”也。“贷”,差也。“初”,始也,谓历元也。“以初为常”者,推测勘验必与历元合以为常也。孟春一岁之首,故命大史守仪法以考验去岁所颁新历之得失也。
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
十幹谓之“日”,“元日”,上辛也。旧说以为此即郊也。按仲冬之月无郊祀之文,则记《月令》者或即以此当郊。然“祈”与“报”殊,《郊特牲》以郊为大报天,于义为允,而此专以“祈谷”为言,则亦非所以事天矣。
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反,执爵于大寝,三公、九卿、诸侯、大夫皆御,命曰劳酒。帅,所律反。推,他回反。劳,力报反。
十二支谓之“辰”,“元辰”,上亥也。“耒”,覆土者;今谓之犁壁。“耜”,起土者;今谓之犁头。“参”,参乘。“保”,衣;“介”,甲;谓车右也。“御间”者,御居中,右居右,当二人所立之间也。措耒耜于此,稍远于天子,尊者虽躬亲有事,不敢以事期之也。“籍”之为言借也。借民力以终亩也。“帝籍”以共粢盛,奉郊庙而独言“帝”者,统于尊也。“推”,谓推动耒耜行一匝。下言“大夫御”,而此不言大夫推数者,略文。按《国语》,大夫二十七推,士当八十一推,庶人终千亩也。“执爵”,盖用燕礼。“大寝”,路寝。“御”,侍也。士旅酬堂下,不得献,故不在御列。“劳”,息其劳也。三代耕籍之礼他亡,所考仅见《国语》及此篇尔。
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和同,草木萌动。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道民,必躬亲之。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术,与“遂”通,徐醉反。相,息亮反。道,徒到反。
“天气”者,太虚清刚之气。“地气”者,水土蒸升之气也。清刚之气降,则水土之气以抑聚而屯合,愤盈逸出于清霄黄垆之间,遇罅而充,则草木资之振动而萌芽,物有生理,而时雨亦将降矣,故农事于此兴焉。“布农事”者,发令以修农政也。“田”,田畯。“舍”,次舍也。四郊皆田,独言“东郊”者,田畯之行自东始也。“封疆”,井牧之经界,阡陌之塍埒也。“审”者,察水土高下之势。“端”者,勿使迂曲碍耒耜也。“径术”者,《周礼·遂人》所谓“夫间有遂,遂上有径。”“遂”,广二尺深二尺之小沟。“径”,广二尺,徒行之小路也。言“径遂”,则沟畛洫涂以上之皆审端可知,举小以概大也。“善相”,审视之也。小山曰“丘”,冈足曰“陵”。“阪”,坡也。“险”,碕岸也。高平曰“原”,下平曰“隰”。六者燥湿肥瘠各有宜种之谷,虽农人所喻,而或贪多得,或幸早成,种非其种,以陷水旱,必须田畯岁省而教导之。“躬亲”者,虽穷乡僻壤,田畯必履亩而视之也。凡此皆田之大政,岁申饬之,而又为之定其高下之准,纵横之直,使行水以防旱涝者各有定则焉。盖农人见近而昧远,必田畯通为相察,乃能不惑而利于耕矣。此三代田官劝农之政,亦他亡所考而仅见于此。凡此类,则《月令》之不可废者也。
是月也,命乐正入学习舞。
“乐正”,大司乐。“习”,教也。国子之教:乐舞、乐德、乐语,此独言“舞”者,略文。春秋教羽籥,此其始也。
乃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
“修”者,申饬一岁所当举之祀事也。牺牲用牝为不敬,山林川泽且不用,郊社宗庙可知已。
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覆,如字,芳服反。夭,鸟老反。
“禁”,禁其欲伐者。“止”,止其方伐者。“覆”,摘落之也。“孩”,小虫。“杀胎”,未生而伤其母也。“杀夭”,已生而戕其子也。“飞鸟”,求食哺子者。“麛”,兽子。“卵”,禽卵。皆禁民取之,所以息生理也。
毋聚大众,毋置城郭。
“聚大众”,谓治兵讲武。“置”,立也。农事方始,早禁之也。
掩骼埋胔。
“骼”,枯骨。“胔”,腐肉。兼人兽而言,谓古墓崩露及死之残余也。
是月也,不可以称兵,称兵必天殃。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
“称”,举也。“不可从我始”,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可也。郑氏曰:“为客不利,主人则可。”其义是矣。
毋变天之道,毋绝地之理,毋乱人之纪。
此节统论十二月之令皆当顺时而行,以起下行令违时则三才交咎之义。其系之正月者,发例于始也。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早落,国时有恐;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猋风暴雨总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恐,欺用反。种,之勇反。
“恐”,以讹言相恐吓。“焱风”,回旋飘疾之风。“总至”,风挟雨至。“藜”,蒺藜。“莠”,似稷无实,俗谓之狗尾草。“蓬”,似蒿,尾端有絮。“蒿”,邪蒿。四者皆恶草。“兴”,田间盛生,难为芸也。“水潦为败”,堤决败田也。“挚”,甚也。“首种”,稷也。“不入”,谓水涝不能种也。凡行令不时,灾害之应,《记》文既穿凿无征,注疏又杂以术家之言,相附会为纤怪,今皆不取,学者勿惑焉。
右第一章。
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弧中,旦建星中。
“仲春”,日月会于降娄而斗建卯之月也。“弧”星,当井十六度。“建星”,当斗十度。斗井二宿度分广远,故以其宿内小星志之也。今以《大统历》法算之,春分日在壁三度,昏井十六度中,旦箕四度中。
其日甲乙,其帝大嗥,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夹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音同“孟春”。
“夹钟”,夷则上生之律。蔡氏曰:“全七寸四分三厘七毫三丝,半三寸六分六厘三毫六丝,积十四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
始雨水,桃始华,仓庚鸣,鹰化为鸠。雨,于付反。华,呼瓜反。
“雨水”者,谓始不全雨雪也。“仓庚”,黄鹂。“鸠”,爽鸠,自其杀则谓之“鹰”,自其不杀则谓之“鸠”。按此记孟春“蛰虫始振”,仲春“始雨水”,盖古历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至后汉刘歆作《三统历》,始两易之。
天子居青阳大庙,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大,他盖反,余音同“孟春”,后篇内并同。
“青阳大庙”,谓是东向正中之室。
是月也,安萌牙,养幼少,存诸孤。少,许照反。
“牙”,与“芽”同。木蘖旁生谓之“萌”,草茁上出谓之“芽”。“安”者,禁勿折之。“养幼少”者,妇人乳子则复除其征也。“存”,问而恤之也。“诸孤”,幼而无父者。
择元日,命民社。
“元日”,旧说以为甲日。按《召诰》,社用戊,今春秋社用立春与立秋后第五戊,沿《召诰》也。“民社”,所谓二十五家之置社也。“命”者,使民祭之。
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去,起吕反。掠,力让反。
“有司”,司寇府、史之属。“省”者,审辨其轻者而释之。“囹圄”,秦狱名。足械曰“桎”,手械曰“梏”。“肆”,《淮南子》作“笞”。“掠”,捶击也。“止狱讼”者,禁民告讦,若已告讦则立案不为摄治。
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大,他盖反。帅,所律反。
“玄鸟”,燕也。燕之乳子于人家室,故以为生子之祥。“祠”,祭也。“高禖”,古之始为媒者。“妃”,三夫人。不言世妇、御妻者,略文。“御”,陪祀也。“礼”,祝酌福酒饮之。“所御”,幸而有娠者。“带”,佩也。“弓”,弓衣。“弓矢”,男子之所有事,故以此祝令宜男也。
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始电,蛰虫咸动,启户始出。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先,悉荐反。
“日”,日出。“夜”,日没。“分”,长短刻同,谓春分也。雷无恒期而以春分为断,“先雷三日”者,先春分三日也。阳气在地中,当春奋出则为雷,顾其发有大小,出有缓急,发之小以缓,则不足以有声;发之大以急,于是成乎雷而有声,故谓之“雷乃发声”。“电”者,雷之光也。其或电而不雷者,阳出不迅而稍散,能为光而不能有声也。“户”,蛰虫穴窍。“启”,去其坏也。虫乘雷而出,记之以纪雷候也。“木铎”,遒人所掌以警戒众者。“容止”,谓夫妇之事。“不备”,形体不全。“凶”,子夭折。“灾”,母有蓐难。
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量,吕张反。甬,余陇反。
“同”,齐一之也。“度量”,谓度以量物长短、尺丈、寻仞也。“钧”,平也。“衡”,今之天平。“石”,若今盐砠。“角”,较也。“甬”,斛也。“正”,审定之也。“权”,称也。“概”,所以平斗甬者,正之勿使凸凹。
是月也,耕者少合,乃修阖扇,寝庙毕备。
“舍”,止也。“少舍”者,发土已,未播种间也。“阖扇”,门扉也。“寝”,居室。自天子至于士皆有“庙”。所修者但门扉之类,功易竟也。
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
“大事”,大工役难竟者。
是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
“川泽”,谓潴堰大水以溉田者。“漉”,亦竭也。蓄雨水曰“陂”,引水而蓄之曰“池”。农事方始,不当以鱼鳖故失水利。山林长养材木,方春焚之,则不复生。三者皆禁民为之。
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鲜,本“献”字之误,许建反。
“献羔”,祭司寒也。藏冰以供宾食丧祭之用,仲春阳气内动,地中已暖,恐致消释,故开发其窌藏以出之。“先荐寝庙”者,重其事,荐而后颁之也。凡荐之事皆于寝,言“寝庙”者,见为庙之寝也。
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舞。师,所律反。
入学“习舞”者,孟春教习国子,至此考其小成,更令演习以待天子之视也。“释”,奠也。“菜”,芹茆之属,奠之以祭先师。祭有脯醢,特不杀而专言“菜”者,尚鲜也。天子帅公、侯、卿、大夫视学,义见《王制》。“仲丁又命习”者,以天子视学以后,贤者举之,不肖者绌之,余且暂令休沐,于此更令之学也。春夏习舞,秋冬习吹,以舞阳吹阴,故偏举言之,实则皆互习之也。《诗》《书》《礼》皆教而专言“乐”者,学以乐为成,以是而考其成也。
是月也,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更,古衡反。
“更”,易也,用圭璧皮币更牺牲,互文见意。此节所言于礼不合。若此类,盖《月令》迂谬之尤者,不可从。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寇戎来征;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民多相掠;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虫螟为害。暖,况远反。
“寇戎”,寇兵也。“征”,伐也。“掠”,侵夺。虫食苗心曰“螟”。
右第二章。
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牵牛中。
“季春”,日月会于大梁而斗建辰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谷雨日在娄五度,昏星九度中,旦牛二度中。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姑洗,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洗,苏典反,余音同“孟春”。
“姑洗”,南昌上生之律。蔡氏曰:“长七寸一分,积十三万九千九百六十八分。”
桐始华,田鼠化为,虹始见,萍始生。
“桐”,冈桐,其实可榨油者;今南人候其花发乃渍稻种。“田鼠”,田间之鼠。“”,鹌子。“萍始生”者,柳絮始飞,坠水中而为萍也。
天子居青阳右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音同“孟春”。
“青阳右个”,谓是东乡南偏之室。
是月也,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鞠,与“麹”同,邱菊反。
“鞠衣”,麹上黄尘如衣者。时造鞠成,将用酿酒,故荐之。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天子始乘舟。覆,如字,芳服反。反,孚表反。
“舟牧”,典舟之官。“五覆五反”,审视内外,加之灰钉也。春深水将至,治舟以备天子之乘。云“始乘舟”者,言五覆五反之后,审其坚固,而后天子可以乘之也。
荐鲔于寝庙。
“鲔”,鲤之大者。水生鱼上,初得大鲤,渔人献而荐之。
乃为麦祈实。为,于伪反。
祈之于群祀。
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句,古侯反。内,奴答反。
“生气”,物之气也。“阳气”,天之气也。“句萌”,草木之芽茁。“内”,谓收藏谷实。句萌方出,旧谷见风日则坏,故窌藏者必先藏之,勿待此时。若此月所登之物,则不可藏,故戒民勿藏也。
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振,之挺反。
藏米曰“廪”,藏谷曰“仓”。“贫”,无财。“穷”,无依。“乏”,暂无。“绝”,不继也。“振”,与“赈”同。于时旧粟将尽,新麦未登,故振赐之。
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
“府库”,币帛之所藏。“勉”,劝劳之也。王者于诸侯有时聘以结好,间问以谕志,皆以劳之。“名士”,贤之著者。“聘”,征用之。其或不欲仕者,则以币赐而礼之。
是月也,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上,时掌反。“道迏”之“道”,徒到反。
“国”,王城内。“邑”,采邑。“原野”,郊外。“修”者,整其颓圮。“利”者,顺其地势。“道达”,疏浚之也。沟渎之上为道路,沟渎浚则道路通矣。
田猎、置罘、罗网、毕翳、兽之药,毋出九门。
“田猎”者,田猎之具,弓矢矛戟之属。“罝”,杙上网。“罘”,两辕网,皆兽网。“罗网”,张树间者。“毕”,有柄小网。“翳”,以茅结之,用自翳蔽,纵媒致雉而射者。“兽之药”,毒矢药也。“九门”,王城之门凡九也。禁之于国门者,以国中非田猎毕弋之地,禁令勿往郊外也。
是月也,命野虞无伐桑柘。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具曲植籧筐,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籧,居吕反。齐,侧皆反。共,九容反。
“无伐”者,令野虞禁民伐也。并言“柘”者,桑不足则以柘继之。“躬桑”不言柘者,公桑自足,无待柘也。“鸣鸠”,搏谷鸟。“拂其羽”者,振迅以飞而且鸣也。“戴胜”,鸤鸠;今俗谓之拔哥,头上有茸毛簇起,如妇人之戴花胜然。“降”者,飞而下集,以方省桑,因见其降。二者皆以记蚕候也。“具”者,缮具之于北郊蚕宫。“曲”,薄也,如簟,所以藉蚕者。“植”,薄架也。“籧”,与筥同。方曰“筐”,圆曰“筥”,皆盛桑食蚕器。“东向”者,后不留终蚕事,一采以劝桑者,惟就树西面生气为礼也。有夫曰“妇”,在室曰“女”。“观”,盛治容饰。此通禁国中妇女,令急蚕功也。“省”,裁损也。“妇使”,酒浆、脯醢、缝组之事。此省宫中之事以急公蚕也。“分茧称丝”者,分授而使之缫纺湅治,成则称其多少以课勤惰也。“郊庙之服”,祭服。此节惟禁伐桑柘及禁饰容观为劝民蚕之政,余皆言公蚕之事。然王后躬亲于上如此之勤慎,则民自不待督而自勤矣。此古之蚕政也,无所考而仅见于此,亦《月令》之不可废者也。
是月也,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毋或不良,百工咸理。监工曰号,毋悖于时,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量,吕张反。监,古衔反。作,侧个反。
“工师”,冬官之属,百工之长也。“五库”:金铁一,皮革筋二,角齿羽三,箭干四,脂胶丹漆五。“量”者,计其多少而用之。“金”,铜也。生曰“皮”,熟曰“革”。“箭”,为矢之竹蒲。“干”,材木为车器者。“脂”,以木为轮。“丹”,朱砂,《考工记》所谓“以朱湛诸丹秫”者也。“咸理”,咸治其事。“号”,令之也。“时”者,燥湿寒暑之宜,如木宜燥,漆宜湿之类。“淫巧”,过于巧也。“荡”者,摇动而歆于侈。
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
“大合”者,学者始各分习之,今合并而奏其成也。“视之”,所以养君德。
是月也,乃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牺牲驹犊举书其数。
“累”,相重累。“腾”,跃也;皆牡兽求牝之状。“游牝”,纵牝与游,使之合也。“牺牲”则禁其合,“驹犊”则游之。“书其数”者,除牺牲而课其孳生也。
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难,诺何反。攘,汝羊反。
“难”,与“傩”通。“国难”者,惟天子、诸侯行之。时民农务方兴,勿使游荡而代为之傩也。“磔”,裂牲以祭,盖用羊。“攘”,与“禳”通,祭以除灾也。“毕”,跸也;驱除之也。春时温气杂寒而至,多以夏初而成疫,故示驱逐之。此亦先王因俗之不可尽拂而无大害于义者,聊仍之以安民心,而制之自上,限之以礼,使无私为淫祀也。
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行夏令,则民多疾疫,时雨不降,山陵不收;行秋令,则天多沉阴,淫雨早降,兵革并起。恐,欺用反。沉,直深反。
“肃”,枯劲。“大恐”,讹言大起。“山陵不收”,谓高田旱而失种也。雨三日以上不止曰“淫”。
右第三章。
孟夏之月,日在毕,昏翼中,旦婺女中。
孟夏,日月会于实沉而斗建巳之月也。以今《大统历》法算之,小满日在昴七度,昏翼六度中,旦尾六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徴,律中中吕,其数七,其昧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徴,张里反。“律中”之“中”,陟仲反。“中吕”之“中”,直从反。
夏王在火,“丙丁”火干,故日以丙丁为吉。炎帝,神农氏,以火德王。祝融,火神之号,“祝”,火;“融”,光也。“羽虫”,禽鸟之属,夏而成也。“徴”,三分宫去一下生之音,其数五十四。“中吕”,无射上生之律。蔡氏曰:“全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丝六忽余二算,半三寸二分八厘六毫二丝二忽,积十三万一千七十二分。”“七”者,火之成数,于《河图》位在南。“苦”者,火之味。“焦”者,火之臭也。“灶”,司火以养人,故夏祭之。“肺”,金藏;火克金,故为养道之重。
蝼蝈鸣,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
“蝼蝈”,蝼蛄,蝈、蛄声相近,俗谓之土狗。“王瓜”,栝楼也。“秀”者,荣而不实。
天子居明堂左个,乘朱路,驾赤,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麤。“载”“衣”,音同“孟春”,余月同。麤,俗本作“粗”者误。
“明堂左个”,南乡东偏之室。“”,赤马黑尾。浅绛曰“赤”,深赤曰“朱”。“麤”,大也。
是月也,以立夏。先立夏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夏,盛德在火。”天子乃齐。立夏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于南郊。还反,行赏,封诸侯。庆赐遂行,无不欣说。说,戈雪反,余音同“孟者”。
“封诸侯”,谓命诸侯之继世受封者。“庆”,以地赏有功者。“赐”,以车服授有德者。
乃命乐师习合礼乐。
“乐师”,大乐正。“习”,教也。“合”,备作串合其大成。
命大尉赞桀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当,丁浪反。
“大尉”,秦官;在周为大司马。“赞”,进也。“桀”,与“傑”通。谓有才者。“遂”,达也,成也,达之在上位,使其有成绩也。“贤良”,有德者。“长大”,《淮南子》作“孝悌”,于义为通。“行”,序也。“出”,颁也。“当其位”者,以分职授位,有成绩而后加之爵禄也。
是月也,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长,丁丈反。坏,古外反。堕,许规反。
“继长增高”,谓土气发越,草木丰起,相继而日盛也,“毋有坏堕”者,即下文土伐木之事。“发大众”者,即以任土功也。
是月也,天子始。
“”,细葛。天子服之,下乃服也。
命野虞出行田原,为天子劳农劝民,毋或失时。命司徒巡行县鄙,命农勉作,毋休于都。行,下孟反。为,于伪反。劳,力报反。作,侧个反。
“行”,遍至而省之也。“县”,二千五百家;“鄙”,五百家,六遂之属。六乡,天子命虞至田间劝农;六遂,则司徒行县鄙,令县鄙之吏自行田原也。“休”,息也;谓或有事至都,趣令速返,毋留都邑旷农务也。
是月也,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
所谓“夏苗”也。
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
“登”,成而收之也。“彘”,豕之大者,味与麦相宜。
是月也,聚畜百药。畜,丑六反。
“聚”,采拾捃聚之。“畜”,藏也。“百”者,举大概而总言之。于时草木方盛,茎丰美,根荄气未大泄,服食倍有力也。
靡草死,麦秋至。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
“靡草”,弱草;荠菜、夏枯草之属。“麦秋”者,方麦熟时有风雨凉爽之气如秋也。“薄刑”,墨扑之刑,得小罪者服薄刑,故断定而的决之,其可宥者,则因释其囚系。
蚕事毕,后妃献茧。乃收茧税,以桑为均,贵贱长幼如一,以给郊庙之服。长,丁丈反。
“后妃献茧”者,受九嫔之献也。“乃收茧税”者,公蚕既登,则知民蚕之毕,于时而税其丝也。“以桑为均”者,因其田庐而制其树桑之数,为税丝之等,勤者有余不多取,惰者不足不为减也。“贵贱长幼如一”者,以妇人无他事,虽贵不免其征,与士、大夫之禄田不税于公者异。女子笄而即任妇功,不得如男子余夫之制也。《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一曰嫔妇,任治丝枲。任者,任其责也。如是则丝之入亦多矣。宫中及颁赐之用皆取给焉,独言“给郊庙之服”者,总承上“献茧”而言,举重以统轻也。
是月也,天子饮酎,用礼乐。
“酎”者,重酿之酒,春造而夏始成也。按“饮酎”之文,他无所见,汉人重之,以献宗庙,盖亦秦礼尔。合群臣,重之以礼乐。后世大酺之举,其迹此而为之与?
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五谷不滋,四鄙入保;行冬令,则草木早枯,后乃大水,败其城郭;行春令,则蝗虫为灾,暴风来格,秀草不实。数,所角反。
“苦雨”,寒雨。“滋”,苗稼丰美。“鄙”,边邑。“入保”者,入城邑而避兵,盖有寇来侵也。“蝗”,螽也。“格”,至也。“秀草”,麦也。“不实”者,风败之。
右第四章。
仲夏之月,日在东井,昏亢中,旦危中。亢,古郎反。
“仲夏”,日月会于鹑首而斗建午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夏至日在参九度,昏轸十六度中,旦壁一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徵,律中蕤宾,其数七,其味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音同“孟夏”。
“蕤宾”,应钟上生之律。蔡氏曰:“全六寸二分八厘,半三寸一分四厘,积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分。”
小暑至,螳螂生,始鸣,反舌无声。,古阒反。
“”,百劳。“反舌”,百舌鸟。“无声”,不能为宛转之声也。
天子居明堂大庙,乘朱路,驾赤,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粗。大,他盖反。
“明堂大庙”,谓是南乡正中之室。
养壮佼。
“佼”,长好貌。谓草木于时壮盛长好,当长养之,禁摧折也。
是月也,命乐师修鞀、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调竽、笙、竾、簧,饬钟、磬、柷、敔。鞀,与“鼗”同,徒刀反。鞞,与“鼙”同,频迷反。竾,与“箎”同,直离反。
“乐师”者,凡乐器各有师专司之,如磬师、钟师之类;习其器者,即令修之也。“鞀”,如鼓而小,有柄有耳,摇则自鼓。“鼓”,雷鼓、灵鼓、路鼓、晋鼓。“鞞”,小鼓,在大鼓旁,与鼓相应。“均”者,适琴瑟之徽弦,次管箫之比竹也。古“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五弦。“瑟”,长八尺一寸,二十七弦。“管”,并两竹而吹之。“箫”,编二十二管,长尺四寸。“执”,谓执持而试其便舞与否也。“干”,盾;“戚”,斧;“戈”、钩,孑,戟;三者武舞。“羽”,文舞也。“竽”三十六簧,“笙”十三簧,大者十九簧,皆列管匏中。“竾”,独竹管,长尺四寸,八孔,一孔上出寸三分,横吹之。“簧”,即谓竽笙之簧。“钟、磬”,有笙镛二类,编列于簴。“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撞之令左右击。“敔”,刻木如虎,背上有二十七龃龉,以木长尺之。
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为,于伪反。辟,必亦反。
“百源”,小水之源。“雩”,吁嗟求雨之祭。山川百源,则用牲币,其于上帝,惟用盛乐,以感阳气之和也。“百县”,秦制;周则六遂,惟三十六县也。“百辟”,古之诸侯。“卿士”,自卿至士,古之名臣。“益”,功德也。天子祈祀亦兼百辟卿士,百县亦雩县内山川泉源,不言者,互文见之。仲夏之雩,勿论有雨与否而皆祈之,则用盛乐以致和气;若因旱而雩,惟奠瘗禁祀,呼叹以祈,无用盛乐之礼,悯雨而忧,不及乐也。
农乃登黍。是月也,天子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农乃登黍”四字当在“是月也”之下,盖错简。
晚黍孟秋乃登,此所登者,蔡邕所谓“蝉鸣黍”也,以其早熟,故尝而荐之。“雏”,鸡雏。“含桃”,樱桃,多为鸟所含去,故名“含桃”。“羞”,为笾实也。含桃虽佳果而物微,故因荐黍荐之。
令民毋艾蓝以染,毋烧灰,毋暴布。艾,鱼既反。暴,蒲木反。
“艾”,与“刈”通,获也。是月非刈蓝之月而言“毋艾”者,通计艾、削、沤、酿而言,谓不可以蓝染也。“烧灰”,所以湅布,湅已则暴之,于时为梅雨之候,易至黦黴,故禁。
门闾毋闭,关市毋索。索,所白反。
“门”,国门;“闾”,里门;闭不常启,以待谁何。“索”,讥察过严也。此与冬至闭关之说相对而设,大要谓通商旅耳。
挺重囚,益其食。食,祥吏反。
“挺”者,舒弛之意,宽其桎梏也。“食”,囚粮;以日长多给之。
游牝别群,则絷腾驹。
“游牝”,季春以来求牡之牝,既受胎则别群矣。“絷”,别系之,毋令腾踏伤胎也。不言“累牛”者,略文。
班马政。
“班”者,序而颁之。“马政”,牧养拣择之法,班之于廋校之官。
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齐戒,处必掩身,毋躁。止声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耆欲,定心气。百官静,事毋刑,以定晏阴之所成。齐,侧皆反。和,胡卧反。耆,时利反。刑,当作“径”,吉定反。
“长至”,晷极长而日北至也。“阴阳争”者,一阴起于下而与阳争也。“死”,杀气阴生;长养之气,阳也。阴气进则阳气退,死生之分,肇此于也。养生家谓阳不尽不死,阴不尽不长生,说盖本此。“君子”,修身凝命之称。“齐戒”者,即下止声色、澹滋味之事,若齐戒也。“掩身”者,时已暑,不可袒裸,防阴气袭之也。“毋躁”者,静以胜热,躁则饮水受风,阴得乘之矣。“止色”而兼言“声”者,君子辞也。“致”,尽也。“和”,调和碱酸也。味以养阴故须薄之,勿助阴气也。滋味曰“耆”,声色曰“欲”,止色薄味则耆欲节矣,耆欲节则阳不耗,阴不盛、心气下交于肾而不荡矣。“百官”,谓百骸之官窍。“刑”,《吕氏春秋》《淮南子》俱作“径”,于义为通。安定百骸,毋使过劳,凡所营为皆审顾和缓,毋得率意径行,则阳气不暴越而阴不能干之也。“定”者,处置得所之谓。“晏”,定也。阳生阴杀,德刑所分,而天时物理不能有阳而无阴,惟阳不越而阴不纵,则虽阴之浸长不可遏抑,而循其柔静之性晏安以处,不与阳争,则虽成而不害矣。此节所言与养生家之说有相近者,君子以修身俟命节取之可也。然亦止此而已矣,过此以往,则为魏伯阳、张平叔之邪说矣。
鹿角解,蝉始鸣,半夏生,木堇荣。解,胡美反。
“解”者,新茸生则旧角脱也。“堇”字今作“槿”。“荣”,花也。
是月也,毋用火南方。
“用火”者,焚枯薉之类。时南风大至,恐其延烧宅树。
可以居高明,可以远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处台榭。
“可以”者,偶然之辞。“高明”,楼观也。“远眺望”,谓游历旷览也,累土曰“台”。台上有堂序而无室曰“榭”。是月湿蒸郁温,故于四者宜也。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谷,道路不通,暴兵来至;行春令,则五谷晚熟,百螣时起,其国乃饥;行秋令,则草木零落,果实早成,民殃于疫。
“雹冻”,雹如冻也。“道路不通”,盗贼劫夺也。“晚熟”,后熟,当熟不熟。“螣”,食苗叶虫,其种类不一也。
右第五章。
季夏之月,日在柳,昏火中,旦奎中。
“季夏”,日月会于鹑首而斗建未之月也。房、心、尾皆为大火;此言“火”者,谓心尔。以《大统历》法算之,大暑日在井二十九度,昏氐七度中,旦娄五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徵,律中林钟,其数七,其味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音同“孟夏”。
“林钟”,黄钟下生之律。蔡氏曰:“全六寸,积十一万八千九十八分。”
温风始至,蟋蟀居壁,鹰乃学习,腐草为萤。
“蟋蟀”,促织;先已生草间,至此月乃依人壁下,阴气动之征也。“学习”者,谓雏鹰初学盘旋,数飞为搏击也。仲春鹰化鸠,至仲秋乃复化鹰,而此言鹰者,益以知鹰鸠之化非果变其形质矣。“萤”,雌雄相逐,盖亦卵生,或此月蒸溽,间有腐草化之者尔。
天子居明堂右个,乘朱路,驾赤,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麤。
“明堂右个”,谓是南乡西偏室。
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
“渔师”,掌渔之官。用众力攻曰“伐”。“蛟”,如龙无角,似蛇有足。“取”,术致之也。“鼍”,豕首龙身而短。“登”,进。龟以卜,故尊之曰“登”。“鼋”,似鳖而大,头有累。蛟、鼋、鼍,皆能穿堤没舟,故伐取除害而收甲肉之用焉。郑氏曰:“《周礼》曰:‘凡取龟用秋时,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为此秋,据周之时也,因书于此,似误也。”其说是已。
命泽人纳材、苇。
“泽人”,泽虞。“材”,蒲柳可为矢者。“苇”,蒲苇;条可织器。时方坚韧,故令采而纳之。
是月也,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共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令,力征反。其,九客反。为,于伪反。
“四监”,高诱谓是四郡大夫。秦置郡,有守,有尉,有监。作《月令》时,秦未并天下,惟立百县,以四郡统之。“秩”,许慎曰“积也”,谓秷粟。“咸出其力”者,供秩刍也。“四方”,方望之祀。率天下以奉郊社宗庙,求尽其报本反始之诚而已,专以“祈福”言之,《月令》之所以不醇也。
是月也,命妇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黑黄仓赤莫不质良,毋敢诈伪;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给之度。贷,他得反。别,必列反。
“妇官”,典妇功。“染采”,染人也。妇官主绣黼黻文章之事,染采主染黑黄仓赤之色。凡绣,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法故”,谓旧制。“贷”,与“忒”通。“无或差贷”,谓配合不乱也。“仓”与苍通,深青色。“质”,正也,谓各如其色之正。“良”,明好也。“旗”,《周礼·司常》之九旗。“章”,旗上征识。“等给”之“给”,盖“级”字之讹,秦人以功级授爵,谓爵位之高下也。
是月也,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
“虞人”,山虞。“行”,巡视。
不可以兴土功,不可以合诸侯,不可以起兵动众。毋举大事以摇养气,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水潦盛昌,神农将持功,举大事则有天殃。
“兴土功”“合诸侯”“起兵”,皆大事也。“摇”者,恇扰不宁之意。“养气”,长养之气。“令”,即三者之令,不特不于时举事,且不预为期戒,示以农隙有事,令众不安于农务。“持”,操也。大雨时行而水潦暴集,高者潴之,下者泻之,以为旱涝之防、功方操急,不可妨也。“神农”,农之神也。言“神农”者,神明其事,以示警戒。
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疆,其两反。
“土润溽”者,温气上腾,湿气蒸变也。“暑”者,蒸气迫起,郁热充塞也。“时行”者,以时而不爽也。立秋之前,恒有三日大雨,大小早暮,递相增减,如次序然。“薙”,刈也。“烧薙”者,烧其所薙之草也。“行水”,潴水于烧薙之地,而引注之于田也。“利以杀草”者,此带灰之水至田疆间,则草为之死,雨止日出,水方温而行之,则如热汤灌沃,草无不死者也。“田畴”,熟田。“土疆”,强之土,莱田也。“粪”者,滋益其见在之禾。“美”者,肥美其地,令来岁可耕也。此盖农官趣民为之也。
季夏行春令,则谷实鲜落,国多风欬,民乃迁徙;行秋令,则丘隰水潦,禾稼不熟,乃多女灾;行冬令,则风寒不时,鹰隼早蛰,四鄙入保。
“鲜落”,不待黄熟,风撼落也。“风欬”,感风而欬。“女灾”,堕孕也。“隼”,鹞也。“鸷”,搏击也。
右第六章。
中央土。
作记者以四时分配四行,而土无所措,乃取历家每季十八日二十六分二十五秒为土王之说,又以四季亦无定属,复用火土金相生之次及夏火秋金不相见之说,割据立秋以前十八日有奇为土王,而不能以月日名之,遂用在地五方之号,冠以“中央”焉。“央”,犹尽也,谓四方尽以此为中也。盖尝论之,天有五行与四时,互成其用,并行不悖,而非有一成之模,限众理以必出于一辙,此天之所以圆妙不测而非私智之所可度者也。今乃损其固有而益以本无,其不足以与于天之广大,明矣。气者,资生之气也;故土周乎木火金水而皆资焉,无能离也。德者,成用之德也;故信行乎仁礼义知而皆成焉,无能离也。割土于木火金水之外,则土滞而木火金水之化亦浮矣。四时无时而离乎土,四方无往而不可以为中。舍东西南北之外而据一以为中央,则东者见之谓之西,南者见之谓之北,中央之名且不足以立,而况拘土于其墟哉!且此篇之制,一岁十二月,时应乎气,斗柄应乎辰,律应乎数,因时行令,有若画一而不可以或违,乃每月之令皆三十日有奇,而季夏之月所正用者割去十八日有奇,惟十二弱而已,其亦自相刺谬矣。以律言之,林钟之应亦止十有二日,而其云“黄钟之宫”者,岂孤行一律而商角徵羽之不备,亦将何施?其云“天子居大庙大室”,传注以为“中央之室”则四方十二室周回列墉,而此室者亦从何门而入?矧云“上圆下方”,则此室当屋脊之中,何所置牖而异于幽窖邪?是其迂诞拘牵而不成义,审矣。《淮南子》知十有八日土王之非,而统以季夏一月为土德,差为可通,然于四时之化,夏之火王,独诎其三之一,亦矫强而无实。其曰“律中林钟”,似也;而又曰“其音宫”,则音律亦相乖背矣。要之以私意役天曲成一定之制,则固无一之可者也。惟中溜之祀举以是月,于礼为得,余皆小道曲技之琐言耳。
其日戊已,其帝黄帝,其神后土,其虫倮,其音宫,律中黄钟之宫,其数五,其味甘,其臭香,其祀中霤,祭先心。天子居大庙大室,乘大路,驾黄,载黄旂,衣黄衣,服黄玉,食稷与牛,其器圆以闳。“大庙”“大室”之“大”,并他盖反。余音同“孟春”。
黄帝,轩辕氏,以土德王。后土,土神。“后”,君也;土为四行君也。“倮”,无毛者龟螾之属。“五”者,土之生数,于《河图》为中宫。不用成数者,卜筮之用数止于九也。筮法无五而用五者,初揲之五,阳之应也。卜或用五,无所考尔。“宫”,五音之长,其数八十一。“黄钟之宫”者,凡用律皆备五音,还相为宫。黄钟为宫,则林钟为徵,大簇为商,南吕为羽,始洗为角。此或独以宫应而不备四音之谓,说见上节。“甘”者,土爰稼穑,其味甘。“香”,亦五谷之气。“中霤”之祀,于室中西南隅牖下,古者穴居方中开霤,取牖为霤之象而祀焉。“大庙大室”,旧说以为中央之室,说见上节。“大路”,殷路。鸾路、大路,亦皆按时饰色;朱路、玄路皆大路,有鸣鸾,互文见之;然设色琐强,亦不必详也。“黄”言“”者,赤马带黄色。“闳”,口狭而腹宽也。
右第七章。
孟秋之月,日在翼,昏建星中,旦毕中。
“孟秋”,日月会于鹑尾而斗建申之月也。“建星”,当斗十六度。以《大统历》法算之,处暑日在张七度,昏尾九度中,旦昴六度中。
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夷则,其数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门,祭先肝。少,时照反。中,陟仲反。
秋王在金“庚辛”金幹,故吉。少皞,金天氏,以金德王。蓐收,金神,摧蓐万物而收藏之也,迎秋祀之。走兽曰“毛”。“商”,徵三分益一上生之音,其数七十二,浊之次也。“夷则”,大吕下生之律。蔡氏曰:“全五寸五分五厘一毫,半二寸七分二厘五毫,积十一万五百九十二分。”“九”者,金之成数,于《河图》位在西。“辛”“腥”者,金之味、臭。臭甚微,察之则审。要言味臭者,皆自化之所自成言之,不可以迹求也。“门”者,大门;自外入向内先由乎门,德主于纳,故秋祀之。“肝”,木藏,金克木,故为养道之重者。
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白露之降在仲秋而记于是月也,时或有降而记其始也。“降”者,升已而下之谓。“寒蝉”,螀也。鹰之“祭鸟”,或杀之而不食有如祭也。“行戮”者,自搏杀而食之。“用始”云者,祭已乃戮也。
天子居总章左个,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其器廉以深。
“总章左个”,谓是西向南偏室。“戎路”,革路。白马黑鬣曰“骆”。“麻”,,麻实,《本草》谓之火麻仁。“廉”,方而有觚稜也。
是月也,以立秋。先立秋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秋,盛德在金。”天子乃齐。立秋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秋于西郊。还反,赏军帅、武人于朝。“军帅”之“帅”,所反类,下同。朝,直遥反。余音同“孟春”。
“军帅”,六军之长。“武人”,车右,环人之类。
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顺彼远方。将,子亮反。好,呼报反。恶,乌路反。
“厉”,磨治也。“兵”,矛戟之属。“简”,挑选。“练”,训习。“桀俊”,勇力之士。“有功”,曾著战功者,以其娴习军政,威名动物,故“专任”之;而桀俊者为其用也。“诘诛”,声罪致讨。“暴”,虐民;“慢”,慢上;皆所云“不义”也。诘诛之,则天下诸侯知天子建侯欲其尊王爱民,而不然则恶而必讨,远方之国无不顺服矣。
是月也,命有司修法制,缮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务搏执。
“法制”,律令之科条也。“修”者,稽考而举行之。“缮”,治也;谓厚其茨棘,谨其关键。“具”,造也。“奸”,骩法。“邪”,行恶。“慎罪”者,谨定其罪也。手执曰“搏”,械击曰“执”。“务搏执”者,如今访挐然。
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创,初良反。断,丁乱反。下同。
“理”,旧说谓夏后氏刑官名,于经传无确据,盖亦秦官尔,在周为士师。非常曰“瞻”。手足捶击曰“伤”。“察”,详阅也。刀刃所伤曰“创”,扑断筋骸曰“折”,皆验之以坐抵偿也。“端”,求得其端而详之。“平”,中也。
戮有罪,严断刑。
“戮有罪”者,大罪速即于刑,若今不待冬决者也。“严”,详确也。“断刑”者,定五刑之属以待决也。
天地始肃,不可以赢。
“赢”者,饶益之意,谓施惠行赏也。
是月也,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谷”,黍、稷、稻、粱之总称;其早熟者,皆以是月登。“尝新”者,所尝非一,随登而随尝之。
命百官始收敛。
收敛其禄田之人,于此月始也。
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
“堤”,护岸。“防”,障水冲。“壅”,以土。“塞”,以木石。“水潦”,秋霖涨。
修宫室,坏墙垣,补城郭。
“坏”,培也。“墙”,宫墙。“垣”,园圃墙。“修”“坏”“补”,皆因仍而葺治之。早穑已登,晚稼未熟,农功小讫,薄用之以防秋霖。
是月也,毋以封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出大币。
“立”,犹爰立之立。“大官”,公卿也。“割地”,以嘉赏诸侯也。“大使”,公卿出聘。“大币”,大聘用币丰厚。
孟秋行冬令,则阴气大胜,介虫败谷,戎兵乃来;行春令,则其国乃旱,阳气复还,五谷无实;行夏令,则国多火灾,寒热不节,民多疟疾。大,他盖反。复,如字,扶又反。还,似宣反。
“阴气大胜”,谓暴寒杀草。“介虫”,蟹也;“谷”,稻。“来”,来侵伐也。“阳气复还”者,蒸暑而雨,物生蘤萼。“不节”,时寒时热。
右第八章。
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旦觜觿中。觜,子斯反。俗音即委反者,误。
“仲秋”,日月会于寿星而斗建酉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秋分日在翼十九度,昏斗十二度中,旦参九度中。
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南吕,其数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门,祭先肝。音同“孟秋”。
“南吕”,大簇下生之律。蔡氏曰:“全五寸三分,积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分。”
盲风至,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
“盲风”,猛疾之风,秦人语也。“来”者,初自塞北南飞,暂止中土也。“归”者,往于其所自来之称。“群鸟”,莺雀之类群飞者。“养”,蓄也。所食者曰“羞”,谓蓄聚草木之实于巢穴以备雨雪。
天子居总章大庙,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其器廉以深。大,他盖反。
“总章大庙”,谓是西向正中室。
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
五十始“衰”,七十而“老”。“授几杖”者,满杖乡,杖国,杖朝之岁,则令之杖;而坐则设几也。此为有爵者而言。“行糜粥饮食”,则遍赐国中之老者,以粟肉为养之之具也。
乃命司服具饬衣裳,文绣有恒,制有小大,度有长短;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带有常。
九月授衣之候,故预于此具备而饬其法。“文”,画也;衣之章以画缋,裳之章以绣。“有恒”者,十二章降杀之等。“制”者,形也;式幅之多寡,裾袂之侈约也。“长短”,以人身为节而必称也,深衣齐踝,冕服覆趺。“量”,称之多少也。自天子及后而下,岁所成衣服必有称数,循其故额,不得增损也。冠带亦有制度及量,如常式具之。“常”,亦故也。
乃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毋或枉桡;枉桡不当,反受其殃。当,丁浪反。桡,女教反。
“严”者,钩考详审而定其罪也。“百刑”,五刑之条目,以百概之也。“斩”,断也;谓宫、刖、劓;“杀”则大辟也。“枉”,屈也。“桡”,坏法也。“反受其殃”者,谓故入人罪,即以其罪反坐之。
是月也,乃命宰祝循行牺牲,视全具,案刍豢,瞻肥瘠,察物色,必比类,量大小,视长短,皆中度。五者备当,上帝其飨。行,下孟反。量,吕张反。中,陟仲反。当,丁浪反。
“宰”,大宰。“祝”,大祝。“牺牲”,郊祀之牲。郊以仲冬,于此案视之,三月在涤,阅省如法即养之于涤也。“全具”,谓无疾伤折。“案”,临而考之也。草曰“刍”,谷曰“豢”,案考使之丰洁也。“察物色”者,拣其毛之纯者。“比”,合也。“比类”,牛羊若豕色齐一也。“大小”,以形体言;“长短”,以角言。“五者”,全具一,肥二,物色三,大小四,长短五。“其”者,庶几之辞。
天子乃难,以达秋气。难,诺何反。
称“天子”者,明诸侯以下所不得用。“达”,畅涤其阴之郁滞。
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麻始登也。
是月也,可以筑城郭,建都邑,穿窦窖,修囷仓。
“可以”者,或可之辞。农或早收,功或不容待,则为之也。“筑城郭”,所以建立都邑。有先君之庙曰“都”,无曰“邑”。“窦”所以行水、“窖”所以藏粟。圆曰“囷”,方曰“仓”。
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趣,七玉反。畜,丑六反。
“有司”,田官。“收敛”,获也。“畜菜”者,北土寒,多无青蔬,秋则瓜瓠之属,干之以御冬也。“积聚”,谓刍蒿薪蒸。
乃劝种麦,毋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
麦以接五谷之穷,恐以方敛而怠,故急趣而以刑纠之。“疑”,矜宥也。
是月也,日夜分,雷始收声,蛰虫坏户,杀气浸盛,阳气日衰,水始涸。
“收声”者,阳气或出,微弱散缓不能成声,如敛聚退缩也。“坏”,益而小之也。“水”,潦水。
日夜分,则同度量,平权衡,正钧石,角斗甬。
春分较正之,所以谨出;秋分较正之,所以谨入。
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四方来集,远乡皆至,则财不匮,上无乏用,百事乃遂。易,以豉反。来,落盖反。
“易”,治也;谓修除其道路邸舍也。“来”,招徕之也。“货贿”,泉布器用之属。有来卖者则得其器用,有来买者则得其泉布,皆便民也。“四方”,侯国。“远乡”,六乡相去二百里者。“百事”,国所营造。“遂”,成也。
凡举大事,毋逆大数,必顺其时,慎因其类。
“大事”,兵戎力役之事。“大数”,时与类也。“类”者,事之宜,物之便也。自此月讫冬皆可次举大事,故于其始戒之。
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恐;行夏令,则其国乃旱,蛰虫不藏,五谷复生;行冬令,则风灾数起,收雷先行,草木早死。恐,欺用反。复,如字,扶又反。数,所角反。
“复生”者,不黄熟而更苗叶也。“风灾”,大风偃禾。“收雷先行”,不待秋分,雷先收声也。
右第九章。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虚中,旦柳中。
“季秋”,日月会于大火而斗建戌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霜降日在角十二度,昏虚三度中,旦井二十九度中。
其日庚辛,共帝少嗥,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无射,其数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门,祭先肝。射,羊盖反。余音同“孟秋”。
“无射”,夹钟下生之律。蔡氏曰:“全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丝,半二寸四分四厘二毫四丝,积九万八干三百四分。”
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华,呼瓜反。
“来宾”者,渐寒雁急南征,甫至中土即往江表,如宾之不久留也。“爵”,黄雀。“大水”,海也。《国语》云:“爵入于海为蛤。”“为”者,偶有之。“鞠”与菊通。兽之小者,或谓之“禽”。
天子居总章右个,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其器廉以深。
“总章右个”,谓是西乡北偏室。
是月也,申严号令,命百官贵贱无不务内,以会天地之藏,无有宣出。内,奴答反。
“贵贱”,兼农人而言。“内”,敛也。“会”,合也。“天地之藏者”,秋高物皆坚燥,天地之所以利民藏者也。“宣”,露也。“出”,在外之称,谓委于露地不收也。
乃命冢宰,农事备收,举五谷之要。要,如字,于尧反。
“举”,定而颁之。“要”,计会之册籍,以核公田之人,定贡赋之则者也。
藏帝籍之收于神仓,只敬必饬。只,章移反。
“神仓”,粢盛所藏。“只”,专谨也。“饬”,谓谨其簸扬暴晾,慎其苫盖,洁其囷庾。
是月也,霜始降,则百工休。乃命有司,曰:“寒气总至,民力不堪,其皆入室。”
“工”,务也;谓农人之百务。“休”,息也。“有司”,都鄙长民之吏。“入室”,今得安居省役。
上丁,命乐正入学习吹。
“吹”,笙奏及舞者之龠。
是月也,大飨帝,尝句。牺牲告备于天子。
“大飨帝”,郊也。“尝”,秋祭,于四时之祭为大。“牺牲”,郊与尝之牺牲。“告备”者,前月已使宰祝行视,养之于涤,至此益充肥,故告也。
合诸侯句,制百县,为来岁受朔日,与诸侯所税于民轻重之法,贡职之数,以远近土地所宜为度,以给宗庙之事,无有所私。
“合”,总会而颁之法也。“制”,命也。秦谓天子诏令为“制”,其名始此。“朔日”,十二月之历及所行之时令也。“税民轻重之法”,虽有恒制,而犹必每岁颁之,使诸侯不得辄为增损,若今时岁给易知由单是也。“贡职”者,贡于天子之常职。“远近”,以制轻赍本色之异;“土地所宜”,以制出产有无之则;亦必岁颁之者,防所司诈矫上旨非法征求也。“无有所私”,言不得以奇亵之物贡献取悦。此皆岁终颁行来岁之事,而于季秋行之者。自秦文公获黑龙,自谓德应水瑞,改建亥之月为岁首,记者因之。
是月也,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班马政。命仆及七驺咸驾,载旌旐,授车以级,整设于屏外。司徒搢扑,北面誓之。天子乃厉饰执弓挟矢以猎,命主祠祭禽于四方。载,都代反。
“教于田猎”者,寓兵政之教于猎也。“五戎”,五种兵器:弓矢一,殳二,矛三,戈四,戟五。“班”,定也。“马政”,齐马之高卑强弱,配服骖也。“仆”、戎车“仆”。“驺”,主驾税之官。“七驺”,义未详。按《逸书》言天子有七萃;萃,副车也。则七驺其分驾副车者与?“咸驾”,备法驾也。“载”,建也。析羽为“旌”,继帛为“旐”。旗不一而但言“旌旐”者,略文。“授车”,谓授军帅以下车,使其御自驾也。“以级”者,自军帅至七十二人之长,驾有先后,车有部分,各视其级之尊卑也。“整”者,齐也;皆驾而整齐、列为陈以听誓也。“屏外”者,揭缠旃以为门,外暂立屏翳,象天子外屏而车止其外也。“扑”,以楚木为之,长三尺。“搢”,插之革带间,示用刑也。“北面誓”者,陈南乡也。“厉饰”,戎服;谓韦弁服也。“主祠”,典田祭之官。“禽”,所获之兽也。“四方”,《周礼》所谓“以祀祊”也。此教猎之制,与《周礼》仲冬之狩以大阅者多同;而以为季秋之令者,亦秦以建亥为岁首,故是月为岁终而以毕冬政也。
是月也,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
不戕生气,且坚实耐爇也。
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
“墐”,途塞也,以不复出知其俯而塞户也。
乃趣狱刑,毋留有罪。趣,七玉反。
速断而决遣之,勿使营脱及淹累干连者。
收禄秩之不当,供养之不宜者。当,丁浪反。
“收”,削夺之也。“禄”,官所食粟。“秩”,车服。“供养”,国所周给者,耆老、孤子之类。“不宜”,谓若年未及养而增年冒养及虽老而败德不堪养者,与祖、父非果死事而诈冒求恤之类。
是月也,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
稻始熟也。
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冬藏殃败,民多鼽嚏;行冬令,则国多盗贼,边竟不宁,土地分裂;行春令,则暖气来至,民气解惰,师兴不居。藏,组浪反。竟,居影反。煖,许远反。解,居隘反。
“冬藏”,御冬之谷菜。“殃败”,郁腐也。“鼽”,鼻窒;“嚏”,气;皆风寒之病。“土地分裂”,叛者割据也。“解惰”,慵弱无力。“师兴不居”,疲于奔命也。
右第十章。
孟冬之月,日在尾,昏危中,旦七星中。
“孟冬”,日月会于析木之津而斗柄建亥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小雪日在房三度,昏室七度中,旦张六度中。
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其虫介,其音羽,律中应钟,其数六,其味咸,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肾。音同“孟春”。
冬王在水,“壬癸”水干,故吉。颛顼,高阳氏,以水德王。玄冥,水神,水之德幽玄而冥暗也。“介虫”,龟、鳖、蟹、蛤之属。“羽”,商三分去一所生之音,其数四十八,音之最清者也。“应钟”,姑洗下生之律。蔡氏曰:“全四寸六分六厘,积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分。”“六”者,水之成数,位在《河图》正北。“咸”,水味。“朽”者,水沤渍之臭也。“行”者,行道之神,位在庙门外之西,为壤厚二尺广五尺,轮四尺,有远行则驱车犯之而去。祀之者,以菩刍棘柏为主于上,奠俎于其主南。以东冬祀之者,取象于水之流行弗阻也。“肾”,水藏。“祭先”之义未详。
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虹藏不见。见,贤遍反。
“地冻”者,地中上升之水气冻而地为结坼也。“大水”,淮水。“蜃”,大蛤。《国语》云:“雉人于淮为蜃。”淮,四渎之大者,故与海俱谓之“大水”。“虹藏不见”者,以为人所不得而见,有如藏也。虹之见,由疏薄之雨反映日光而成彩色;其轮圆者,效日轮尔;半出地上者,其见必以斜日侧倚于地也。今以水向日而噀,从外视之,为圆晕,有五色,可以类验。旧说阴阳不正之气所感,其说未是。孟冬之后,日渐向南,去人益远;虽有虹而人不正当其外,无由见之。且于时阴雨必浓,无有霏微夹晴之雨,则亦无由成也。仲春,日去南与人近,雨晴相杂,故复见焉。
天子居玄堂左个,乘玄路,驾铁骊,载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与彘,其器闳以奄。
“玄堂左个”,北乡西偏室。“玄路”,以黝漆饰路。“铁”,黑色。马深黑色曰“骊”。“奄”者,器口狭也。
是月也,以立冬。先立冬三日,大史谒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天子乃齐。立冬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于北郊。还反,赏死事,恤孤寡。音同“孟春”。
冬夏不言诸侯,文偶略尔。“赏”,谓诔谥葬祭之。“孤寡”,死事者之妻子。
是月也,命大史衅龟,占兆审,卦吉凶。大,他盖反。
血祭曰“衅”。“”,蓍茎也。既衅龟及,因卜筮一年之事。“占”,详视。“兆”,龟象。“审”,详论。“卦”,数。“吉凶”,兼兆、卦而言。周以建寅之月,祭龟蓍而卜筮一年内之休咎;秦以建亥之月为岁首,尽废三正,故于此月行之。
是察阿党,则罪无有掩蔽。
“是”,审也。“察”,纠察。阿私党护,施之重刑,以擿发群臣,使相攻讦,此盖秦之虐政。
是月也,天子始裘。
朝祭亦服之于裼衣之内。天子裘,群臣乃敢服。
命有司曰:“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塞而成冬。”命百官谨盖藏,命有司循行积聚,无有不敛,坏城郭,戒门闾,修键闭,慎管龠,固封疆,备边境,完要塞,谨关梁,塞蹊径。上,时掌反。藏,组浪反。行,下孟反。积,子赐反。竟,居影反。“要塞”上,于笑反,下先代反。“塞径”,上苏则反,下胡难反。
“天气上腾”者,生物之气高引而清刚也。“地气下降”者,发生之气含于地中而不蒸起于地上也。如此,则阴阳不交而化机塞矣。“冬”之为言终也。“谨盖藏”以下,皆法天地闭藏之政。“命有司”,分命之。居室曰“盖”,仓囷曰“藏”。“谨”,缮修严密也。“无有不敛”,不使露积也。“坏”,与“培”同。“戒”,严讥出入也。“键”,户闩牡。“闭”,闩牝也。“管”,锁。“龠”,开锁者。“封疆”,边境之沟堑。“固”者,修治之。“备”者,严其防守也。“要塞”,扼要之塞、敌所出入之险隘也。“梁”,桥也。“徯”,与“蹊”通,山间私路。“径”,田间小道也。凡此既以法冬气之闭塞,而农事已毕,兵戎盗贼恒于此而起,沟洫涸、田野平,可恣驱驰,而民皆入室,侦探候望之尤难,故必于此谨之焉。
饬丧纪,辨衣裳,审棺椁之厚薄,茔、丘垄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贵贱之等级。
“衣裳”,五服之衰,“棺椁之厚薄”,谓四重、三重、二重、一重、不重也。“茔”,兆域。“丘垄”,冢也。“厚薄之度”,言厚葬薄葬之度,成人与殇之异也。“贵贱之等级”,天子至庶人之差也。此二句通丧礼而言。
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当,丁浪反。
“效”,呈也。“功”者,所作已成之器。“陈”,阅验之。“祭器”,器之重者,举之以概用器。“度”,大小之制。“程”,重轻之量。淫巧之禁,方作时已日戒之,至此验之,审其遵否;此指用器而言。“功”,精好。“致”,密致也。“物勒”者,每物刻识之,验其耐用之久近,以征其果否功致也。“行其罪以穷其情”者,不以过误贷之,则冒破冗食及故为淫巧而妨实用之情者,无所逃也。
是月也,大饮烝。
“烝”,众也。不言天子者,合上下而饮,以农功毕与众乐之也。其礼亡考,盖亦后世大酺之类尔。
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牲于公社,及门闾。腊先祖五祀。先,悉荐反。
“宗”,尊也,又荣也。“天宗”者,六宗之统名,日、月、四时、寒暑、星辰、水旱,皆天之神,故曰“天宗”。“大割”,大牢。王所为民立社为“公社”,对自立社为私而言也。“社”,少牢之祀而用大牢者,为祈年故重之。“及”者,被及之辞。“门闾”,磔禳之事,亦割祭也。“腊”者,于周为“蜡”,秦、汉谓之“腊”,谓大猎得禽而祭也。“先祖”者,既腊而后祭宗庙。蔡邕《独断》曰:“青帝以未腊卯祖,赤帝以戌腊午祖,白帝以丑腊酉祖,黑帝、黄帝以辰腊子祖。”盖先祭祖庙之八日而腊也。“五祀”,四时各一祀,而此合祭之者,岁终大报之也。“祈年”“腊”,皆岁终之事,而行之此月者,用周正也。大抵《月令》一篇杂三代及秦礼而错记之,非一王之典。读者勿泥焉。
劳农以休息之。劳,力报反。
既蜡之后,党正属民饮酒。
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讲武”,演军陈。“习”者,教练士卒。“角力”,投石抵扑。
是月也,乃命水虞、渔师收水泉池泽之赋,毋或敢侵削众庶兆民以为天子取怨于下,其有若此者,行罪无赦。为,于伪反。
“水泉”,流水。“池泽”,止水。其“赋”,渔蜃苇材。水泽之利,赢缩无恒,不能制为定额,故吏或任意多取,是以必严禁之。
孟冬行春令,则冻闭不密,地气上泄,民多流亡;行夏令,则国多暴风,方冬不寒,蛰虫复出;行秋令,则雪霜不时,小兵时起,土地侵削。复,如字,扶又反。
“地气上泄”,草木或有生者。“不时”,不以时降。“方冬”,竟冬也。
右第十一章。
仲冬之月,日在斗,昏东辟中,旦轸中。辟,与“壁”同,必亦反。
“仲冬”,日月会于星纪而斗建子之月也。按历经岁差之法,以《尧典》中星考之,冬至日在女、虚之交。及汉元和,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洛下闳所测星度,斗凡二十六度四分度之一,则元和冬至之日初入斗六度,大雪日在箕三度。以岁差之法逆推已往,当周之初,千岁而遥,相去几二十度,冬至日当在女、牛之间。今云“日在斗”,亦明此记为周末秦初之书无疑已。然既定仲冬为“日在斗”,以岁差从元和上算,周末当亦在斗初,去孟春六十一日,凡行六十二度,自斗至室七十五度有奇,而孟春章云“日在营室”,则记者之不审甚矣。要之,一月日躔历三十度强,则泛举一月日在之处,不可指一宿而言,必以中气为止,则前后可推。而记法粗疏,或以月初,或以月终,必至参差而不可以为法,非历家之所得而据也。今以《大统历》法算之,冬至日在箕五度,昏奎十度中,旦翼十九度中。
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其虫介,其音羽,律中黄钟,其数六,其味咸,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肾。音同“孟冬”。
“黄钟”,十二律之君,长九寸,蔡氏曰:“积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律之最洪长而浊者也。
冰益壮,地始坼,鹖旦不鸣,虎始交。
“壮”,坚也。“坼”,冻极而裂也。“鹖旦”,状如小鸡;四足有肉翅,《本草》谓之寒号虫,穴处,冬则毛落,夜寒叫呼如求旦然。是月地中微暖,夜不复鸣。
天子居玄堂大庙,乘玄路,驾铁骊,载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与彘,其器闳以奄。大,他盖反。
“玄堂大庙”,谓是北向正中室。
饬死事。
“死事”,送死之事。“饬”者,修具之。国君之椑岁一漆,大夫、士五十以上岁时月制之。
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发盖,毋发室屋及起大众,以固而闭。”地气沮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又随以丧,命之日畅月。沮,将虑反。丧,息浪反。
“土事”,土功。“盖”,茨瓦。“室屋”,墙壁也。“起大众”,亦谓土功。“而”,犹其也。“而闭”,谓天地之藏气也。“沮”者,溃败之意。起土发屋,蛰虫露而寒死,微阳泄露,人得之疾疫至死丧也。“命”,名也。“畅”,充也。命之曰“畅月”者,谓当顾名思义,养阳气于地中,使充畅也。
是月也,命奄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省妇事,毋得淫;虽有贵戚近习,毋有不禁。重,直龙反。
“奄尹”于周为内宰,主领奄官,亦士人为之,非奄也。“审”者,讥其出入。“谨”者,修其帷薄。堂后户内曰“室”,东西夹室曰“房”。“省”,察也。“妇事”,女功绣之事。“淫”,艳巧也。“贵戚”,王之内外宗。“近习”,王所宠幸者。
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曲蘖必时,湛炽必洁,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齐必得。兼用六物,大酋监之,毋有差贷。湛,子廉反。“火齐”之“齐”,才细反。监,古衔反。贷,他得反。
“大酋”,主酿之官,于《周礼》为酒人。“酋”之为言久也,谓酒以久酿为美也。“秫”,稷之黏者。“齐”,谓舂治之一色熟也。“蘖”,麦芽,以酿醴者。“时”,谓造之久熟也;凡麹蘖以久者为良。“湛”,渍米。“炽”,《淮南子》作“”,蒸米将熟,投汤中沦过而再蒸之也。“必洁”者,湛则淘洗净尽,则沦滤必清也。“陶器”,酒罋。“良”者,无璺罅败酒。“火齐”,蒸之候也。“必得”,恰熟也。“物”,事也。“监之”者,临视女酒造之。“差贷”,谓违常法。
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渊泽,井泉。
“大川”,江、淮、河、济。“名源”,有名之水源。“渊”,深潭。“泽”,湖陂。平地出泉曰“井”,山下有水曰“泉”。祈祀之者,为来岁雨泽。
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积,子赐反。
“积聚”,谓瓜果薪刍。“畜兽”,羊豕。“诘”,问也。设此令以警惰民。
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夺者,罪之不赦。道,徒到反。
“蔬食”,榛芧凫茈之属。“教道”,告以有处。“侵夺”,谓暂置径侧又往寻求,后至者辄掩为己有,野虞执其禁诘而罪之。
是月也,日短至,阴阳争,诸生荡。君子齐戒,处必掩身;身欲宁,去声色,禁耆欲,安形性;事欲静,以待阴阳之所定。齐,侧皆反。去,起吕反。耆,时利反。
“阴阳争”者,积阴在上,不舍中位,以锢微阳之生,阳起而争之也。“诸五”,谓凡诸生气。“荡”,内动也。“掩身”者,重裘衾以养温气。“身欲宁”,以形体言。“性”,生理也。“事欲静”,以营为言。“阴阳之所定”者,自此以后,阳渐壮则定于进,阴渐衰则定于退也。冬至养生之事与夏至略同,盖微阴初生而慎“坚冰”之戒,微阳初起而戒“潜龙”之用,理虽异而功用同也。
芸始生,荔挺出,蚯蚓结,麋角解,水泉动。
“芸”,薇也,类豌豆,苗丛生,叶香,俗谓之七里香。“荔”,一名马兰,一名旱蒲,叶似薤,根可为刷,花紫碧色,其子《本草》谓之蠡实。“挺出”,出土劲锐貌。“蚯蚓结”者,出穴屈首下乡也。“麋”,似鹿而大,情淫而游泽。四者皆一阳初起之征。
日短至,则伐木,取竹箭。
“箭”,小竹坚实可为矢者,一名箬。凡竹木冬取则不蠹。
是月也,可以罢官之无事,去器之无用者。
谓权所建作者不复除造。
涂阙廷门闾,筑囹圄。此以助天地之闭藏也。
“涂”,丹垩之。“阙”,雉门外两观。“廷”,内朝。“筑囹圄”者,筑其围垣。城郭官室前月已缮,此则饬其小者。
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氛雾冥冥,雷乃发声;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国有大兵;行春令,则蝗虫为败,水泉咸竭,民多疥疠。雨,王遇反。
“旱”无雪,麦不生。“雨汁”,水霰杂下。“瓜瓠不成”,种坏也。“蝗虫为败”,生蝝子。“疠”,癞也。
右第十二章。
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娄中,旦氐中。娄,落侯反。氐,都离反,俗读“都礼反”者误。
“季冬”,日月会于玄枵而斗建丑之月也。以《大统历》法算之,日在牛二度,昏胃九度中,旦角十一度中。
其日壬癸,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其虫介,其音羽,律中大吕,其数六,其味成,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肾。大,他盖反。余音同“孟冬”。
“大吕”,蕤宾上生之律。蔡氏曰:“全八寸三分七厘六毫,半四寸一分八厘三毫,积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分。”
雁北乡,鹊始巢,雉雊,鸡乳。乡,许亮反。乳,而遇反。
“北乡”,旋飞渐向北也。“巢”,架巢,将以伏子。“雊”,雄雉求雌之声。“乳”,伏子也。
天子居玄堂右个,乘玄路,驾铁骊,载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与彘,其器闳以奄。
“玄堂右个”,谓是北乡近东室。
命有司大难,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难,诺何反。出,尺类反。
“有司”,方相氏。“大难”,自国中达乡、遂皆傩也。“旁”,犹方也。四郊皆磔,不但门也。“出”,遣也。“土牛”,范土为牛。是月建丑,丑土而属牛,于是酷寒、遣土牛于野,若送此月之速往以冀春暄,此亦古礼之近于戏者,先王以其无大害,顺人情而为之尔。今制,迎春作土牛而鞭之,盖本于此。其以为督春耕之像者,则流俗之讹也。
征鸟厉疾。此句当在“鸡乳”之下,简错在此。
“征鸟”,题肩鹰也。“厉疾”,搏击而飞迅速也。
乃毕山川之祀,及帝之大臣,天之神祇。
“毕”者,或岁所未遍,补毕之也。“帝”,古帝。“大臣”,有功德于民者。“天神”,星辰之精。“祇”,衍文。
是月也,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
“渔”,取鱼于潜也。《诗》云:“潜有多鱼。”《春秋》:鲁隐公观鱼,臧孙谏其非礼。则天子往观,盖秦之敝政。记者习为故常而记之。
冰方盛,水泽腹坚,命取冰,冰以入。
“腹坚”,表里冻结也。“取”者,取之山泽。“入”者,纳于凌室。
令告民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
“令告”,令田官告也。“五种”,五谷之种,出之视其燥湿,量其多少。“计耦耕之事”者,古者二人合耦,二牛合耒,使入土深而起土速也。一井八家,凡为四耦,而人必两情相浃,牛必两力相得,故须预计定之,使勿游移。“田器”,、锸、畚、莜之属。
命乐师大合吹而罢。
“大合吹”,以考仲秋以来学子之成艺。“罢”者,岁终令休沐也。
乃命四监收秩薪柴,以供郊庙及百祀之薪燎。
“秩”,积也。大而析者曰“薪”,小而束者曰“柴”;薪用炊,柴用燎。
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岁且更始。更,古衡反。
此言夏数之得天也。“穷于次”者,十二次玄枵为子,而子之半,一阳初生,于卦为复,十二辰之首也。大寒日始躔于玄枵,越十五日正值子之半,岁终之际,日躔子之前半,是十二次之穷也。“穷于纪”者,纪月之法,二十七日半大弱而周天,二十九日半稍弱而与日会,一月之朔过于周天者二日有奇,凡十二朔而其赢者二十七日,月又一周,盖一年十二会而十三周;周与会既相符合,故来岁正月之朔,月复离于玄枵之中,而岁终之晦,月在玄枵之前半,纪亦穷也。“星”,谓北斗。“回”者,周回运乡也。地之四方,以东为首,季冬之终,斗指艮方,将回寅位;又起于东也,以此为今岁之终而来岁之始。所谓“终始万物者,莫盛于艮”也。
专而农民,毋有所使。
“专”,静也。“而”,汝也。以农民为君之农民,亲辞也。静养其力,毋役使之,以待其始播百谷也。
天子乃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
“饬”,修明之。“国典”,《周官》之六典。“论”,讲求。“时令”,十二月之令。“宜”,谓典令虽有故式,而因时增损以通权宜,必修饬而讲论之;孟春则以示百官,《小宰》所谓“正岁观法象”也。
乃命大史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共皇天、上帝、社稷之飨。乃命同姓之邦,共寝庙之刍豢。命宰历卿大夫至于庶民土田之数而赋牺牲,以共山林、名川之祀。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大史”之“大”,他盖反。共,九容反。
“次”,比次而差等之。“列”,谓同异庶姓之属籍、爵之尊卑、国之大小也。大史之职定世系,故命次之。“赋”,为来岁赋也。“皇天上帝”之祀,郊也。“刍豢”,亦牺牲,变文者,以人道按宗庙也。“宰”,大宰。“历”,序其亲疏也。合同异姓诸侯以共郊社,尊之之理一也。率同姓以共宗庙,亲之之分殊也。赋畿内臣民以共群小祀,明天子之守也。合而言之,九州臣民无不献力以致于天子之所尊亲,率天下以知所敬爱而王道浃矣。
季冬,行秋令,则白露早降,介虫为妖,四鄙入保;行春令,则胎夭多伤,国多固疾,命之曰逆;行夏令,则水潦败国,时雪不降,冰冻消释。夭,乌老反。
“早”,晨也。“介虫”,鼋鼍。“为妖”,穿堤覆舟。“胎天多伤”,犊雏不育也。“固疾”,沉固之疾。“命”,名也;谓病证之名也。“逆”,气厥上逆,为蛊膈喘呃之类。“国”,谓城郭。
右第十三章。
《礼记章句》卷六终 船山遗书(全1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