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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告别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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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告别图腾

  神佑尼罗河

  在氏族时代有巫术的,到部落时代也有图腾。

  比如埃及。

  跟中国、印度和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埃及文明的发祥地不在两河之间。它也不是两条河(印度河与恒河,或者黄河与长江)创造成果的汇合,而是始终只围绕一条河。

  没错,尼罗河(Nile River)。

  但,这是怎样的母亲河啊!

  的确,尼罗河是神奇的。作为世界上最长的河,它流过了世界上最大的撒哈拉沙漠(Sahara Desert)。尼罗河也是动荡的,每年都要定期泛滥。尼罗河又是慷慨的。那泛滥的河水不但浇灌了两岸,还带来大量的矿物质和腐殖质,沉淀为肥沃的黑色土壤,埃及人称为“克麦特”(Kmt)。 注释标题 尼罗河泛滥的时间是每年7月到11月。本节所述无另注者均请参看崔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王海利《埃及通史》、(美国)詹森·汤普森《埃及史》、许朝华《埃及文明》。

  这真是神赐的土地。

  于是,在上古时代,尼罗河就像一条珠链,从南到北连缀着大大小小珍珠般几十个聚落。这些聚落,古埃及人叫斯帕特(spt),希腊人叫诺姆(nomos),中文翻译为州。它们原本是部落或村庄,后来则慢慢变成了国家。

  古埃及文明,就从这里诞生。

  变成国家的“斯帕特”或“诺姆”,起先是部落国家,也是城市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其中不少是动物,比如鹰、蛇、狼、公牛、狮子、鳄鱼、朱鹭;也有的“半人半兽”,比如厄勒藩丁的克努姆(Khnum)就羊头人身。

  哈!埃及跟中国一样,也有“羊人”。

  他们的“伏羲”或“炎帝”时代,也是群魔乱舞。

  没错,远古原本就是牛鬼蛇神的舞台。埃及的鹰神、蛇神、鳄鱼神、朱鹭神等等,也最早都是图腾,甚至生殖崇拜的象征。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变成了国家的保护神。

  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转变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实际上,正如我们在《祖先》一卷中所说,人类发明图腾,原本就是一要“变母系为父系”,二要“变氏族为部落”。因此,国家一旦诞生,图腾便该鞠躬谢幕,就像巫术必须变成科学、宗教或礼乐。

  问题只在变成什么。

  埃及人的选择是把它们变成神。

  这当然顺理成章。因为图腾原本就极具神秘色彩,是能够让氏族的老祖母神奇怀孕的神秘物,早就享有神的地位和尊崇。比方说,不能吃图腾动物的肉,不能以粗暴、猥亵或者戏弄的态度去对待,死后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等等。

  图腾变神,岂非轻而易举?

  何况对于君主国,这样做最合适,也最合算。因为君主制的要义,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所以后来欧洲那些君主登基,都要教皇来加冕。但如果国王是“神的儿子”,那就连授权的程序都不用走了,岂不便当?

  再说这一点都不难。从部落到国家,从图腾到神,对于民众来说,不过是族民变国民,族徽变国徽;对于君主来说,则不过族长变酋长,酋长变国王。图腾原本就是部落的祖先,酋长也当然是图腾的儿子。那么,如果图腾是神呢?

  国王便毋庸置疑地是“神的儿子”。

  埃及人正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在讲述这段历史时,我们也许得仿照“父王”的说法杜撰一个名词:父神。

  最早也最有力量的父神应该是荷鲁斯,至少第一王朝的法老们都声称自己是这只太阳神鹰的人间化身。根据古埃及神话的诸多版本之一,荷鲁斯是掌管尼罗河泛滥的自然之神奥西里斯(Osiris)的儿子。不幸的是,在一场宫廷政变的阴谋中,奥西里斯被弟弟塞特(Seth)神杀害,尸体也被大卸八块扔到了四面八方,荷鲁斯不得不踏上复仇之路。

  这样的故事在今天看来已是陈词滥调,在当时却要算触目惊心。不过幸运的是,与莎士比亚笔下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Hamlet)不同,荷鲁斯的母亲忠于自己的丈夫。她千辛万苦找回了奥西里斯的尸体碎片,然后缝合起来;荷鲁斯则因为地神盖博((Geb)的裁决,担任了埃及之王。 注释标题 古埃及的神谱极为混乱,版本也多,此处据美国时代生活图书公司《全球通史》第2册。

  从此,他成为埃及法老的父神。

  裁决是可能的,也是有效的。因为奥西里斯和塞特都是天空女神努特(Nut)和大地之神盖博的儿子。天是女性而地是男性,这与《周易》的说法不同,却符合原始民族对世界的认知,正如我们在《祖先》一卷中所说。

  塞特的结局其说不一。但他通常被描绘成有着长长鼻子的怪兽,同时也是沙漠之神。因此这个神话也许透露出以下信息:战胜了沙漠(塞特)的埃及人,将由于尼罗河(奥西里斯)而统一起来,成为太阳(荷鲁斯)普照的整体。

  事实也是如此。公元前3100年,我们这个星球上大多数民族还没睡醒的时候,太阳神的儿子纳尔迈或美尼斯,就兼并了上下埃及,建立起“第一王朝”。这里面无疑有尼罗河的作用。我们知道,尼罗河是流向地中海的。因此,驾船从上埃及驶往下埃及,顺水;从下埃及到上埃及,顺风。

  哈,好风水!

  这确实不简单。因为此后至少还要一千年,中国传说中的夏才会出现,而且还只相当于埃及的“诺姆国家”。秦始皇兼并天下,则要到两千八百多年以后。那时,古老的埃及早就先后被波斯国王冈比西斯(Cambyses)和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Alexander)征服,只剩下落日余晖了。

  奇怪!这个“神佑之国”怎么会亡?

  因为埃及的神是图腾变的。

  成败都是它

  图腾不能变成“国家神”吗?

  不能。

  为什么不能?因为关系不同。请大家想想,图腾与族民是什么关系?血缘关系。国家与国民又是什么关系?公共关系。部落是由氏族组成的,氏族则由血缘来组织。部落与国家之别,就在部落成员都相信自己是同一图腾的后代,国家却必须“按照地区来划分居民,使用权力来处理事务”。

  图腾,还能用于国家时代吗?

  当然不能。相反,变部落为国家,就必须同时变革图腾。首先,必须把所有部落的图腾都一笔勾销。然后,要么废物利用就地取材重塑一个,比如中国的龙;要么干脆直接另造保护神,比如古希腊竞争上岗的雅典娜。

  可惜,埃及没能这样。

  埃及人的做法,是把所有的图腾全部变成了神,正如他们把部落直接变成了国家。于是,原来有多少部落,后来就有多少诺姆;原来有多少图腾,后来就有多少神。如果这诺姆是部落联盟,那么,同一诺姆还会有许多神。再加上后来创造添加的,古埃及的神据说竟有两千之多。 注释标题 请参看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但该书不同意埃及神由图腾转变而来的观点。

  不对吧?总共几十个诺姆,怎么会有两千多神?

  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的神原本就多,差不多每个村社就有一个,类似于我们的土地公公。其次,古埃及人对待宗教的态度极其开放和开明。他们不但一视同仁地看待其他诺姆的神,就连外国的神来了,也愿意与之共进晚餐,尽管他们的万神殿里已是济济一堂,神满为患。 注释标题 请参看美国时代生活图书公司《全球通史》第2册,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

  这就是神与图腾的不同之处。图腾是不能共享的,也是不兼容的。部落只能有一个图腾,就像人只可能有一个亲生父亲;民族可以有许多神,则像家庭可以有许多成员。图腾变成了神,当然雄辩地证明部落变成了国家。

  问题是,这么多神,谁说了算?

  主神。

  埃及的主神也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性的,一种是全国性的。后者就是法老的父神,前者则是州长们的神爸爸,比如月亮神托特(Thoth)。我们知道,他的形象是朱鹭。

  太阳神是鹰,月亮神是鹭,倒是挺搭配。

  那么,谁能成为全国性的主神?

  哪个诺姆是江湖老大,他们的神就是。提尼斯(Thinis)的纳尔迈兼并了上下埃及,主神就是荷鲁斯。后来,底比斯勃然崛起,阿蒙(Ammon)就成了主神。阿蒙有时是一只鹅,有时是一条蛇,有时是一头羊。但最后,它的头顶也像荷鲁斯那样升起了一轮红日,因为太阳神和尼罗河,是全体古埃及人都崇拜的。

  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简单:某个后来居上的利益集团要想改朝换代,只要将自己的主神升格成全国性的,然后再把他说成是太阳神就行。于是,古埃及的太阳神便前赴后继地层出不穷,比如还有拉(Ra)和阿吞(Aton)。

  得利的渔翁则是神庙和祭司。因为无论谁当法老,都得讨好他们。到拉美西斯三世(Ramesses Ⅲ)后期,神庙拥有了埃及三分之一的耕地和五分之一的人口;祭司则不但成为世袭的团体,更成为制度上的权力。结果是,一个名叫赫里霍尔(Herihor)的阿蒙神庙祭司直接采用了王室头衔,时间是在公元前1085年左右,即中国的商帝乙时期。

  与此同时,古埃及的辉煌也基本宣告终结。此后的王朝有利比亚人(Libyans)的,也有埃塞俄比亚人(Abyssinians)的,还被亚述(Assyria)统治过,最后亡于波斯。 注释标题 请参看崔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王海利《埃及通史》、(美国)詹森·汤普森《埃及史》。赫里霍尔又译赫利霍尔、荷里霍尔,此处从崔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

  荷鲁斯是古代埃及神话中法老的守护神,曾是王权的象征。

  位于底比斯的卡尔纳克神庙中,神像头戴太阳盘。

  托特同时也是古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之神。

  神,终于没能保佑法老。

  说起来这也是法老们自作自受。因为神庙和祭司原本就是他们自己养肥的,谁知道竟会尾大不掉。问题是他们又不能不仰仗神庙和祭司。因为他们统治的合理性、政权的合法性都来自神,而且是图腾变成的神。

  神权政治,注定只能饮鸩止渴。

  古埃及政治的成败,也全在图腾变神。

  那么,就没有别的什么路可走吗?

  有。比如罗马。

  法治罗马

  罗马人用法律替代了图腾。

  这不奇怪。罗马本身就是奇迹。

  没错,罗马出现在世界舞台上时,起初是一点都不显眼的。公元前753年罗马开始建城那会儿,埃及人早就盖起了金字塔,波斯人早就发明了拜火教,印度的《吠陀本集》早已完成,中国则进入了东周。就连希腊,也已经举办了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时的罗马,算什么呢?

  蕞尔小邦。

  罗马的弱小甚至让他们躲过了许多劫难,因为没人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很快,罗马就让世界刮目相看。他们扫平意大利,占领西班牙,征服阿拉伯,把诸多文明古国比如马其顿、叙利亚、希腊和埃及,都变成了自己的行省。

  当然,还有迦太基(Carthage)。

  位于非洲北岸今天突尼斯(Tunisia)境内的迦太基资格很老,他们在希腊人举行第一次奥林匹克运动会之前便已经建城,到中国春秋时更成为西地中海最有势力的国家。这个富甲一方的商业之邦不但拥有当时世界上一流的海军,军事统帅汉尼拔(Hannibal)更是让人闻风丧胆,以至于某位贵族保守派议员每次在罗马元老院发表演说时,都要用这样一句话作为结束语:我认为迦太基一定要消灭。

  事实上它也被消灭了。公元前146年,也就是西汉名将周亚夫被免职的第二年,原本有60万人口的迦太基城被罗马人夷为平地。幸存的5万人被卖为奴隶,废墟上建立的行省也被改名为阿非利加(Africa),非洲便因此而得名。 注释标题 以上请参看崔连仲主编《世界通史》古代卷。

  于是,罗马有了一个雅号——世界的征服者。

  不过,尽管罗马人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但如果仅此而已,他们也顶多只是英勇善战的骑兵,开疆辟土的汉子,甚至杀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罗马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却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里,罗马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那么,罗马留给世界最宝贵的遗产是什么?

  基督教(Christianity),罗马法(Roman law)。

  也许,这才是秘密所在。

  的确,罗马的年头并不短。奥古斯都屋大维之前是五百年的共和国,之后的帝国则与中国的两汉并驾齐驱,同时创造出当时地球上的两大世界性文明。后来,罗马分裂为两个帝国,这才开始走向衰落。西罗马帝国,亡于中国的南北朝那会儿;东罗马帝国,死在中国明朝的景泰年间。这么长的日子,那么大的地盘,靠什么来维持和维系?

  契约。

  前面说过,契约精神是希腊的遗产,罗马则是希腊人的好学生。基督教和罗马法,便是契约精神的集中表现,而且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一点,三言两语就能说清——

  基督教,就是“与神签约”。

  签约有两次,先签的叫旧约,后签的叫新约。

  罗马法,则是“为人立法”。

  立法也有两种,一种叫公法,一种叫私法。

  什么是公法?什么是私法?按照罗马人的界定,它们分别是有关帝国政府和个人利益的法律。也就是说,公法是处理国家事务的,私法是处理国民关系的。

  因此,有了这两种法律,国家与国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于乱成一团。尤其是公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为当他们需要安全的时候,有法律保护;需要自由的时候,又公私分明。

  国家的功能,被罗马法成功地体现。

  罗马作为国家,又岂能不成功?

  明确界定“公私两权”,合理处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东罗马帝国来完成的。那个时候,中国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欧洲则兵戎相见,烽火连天。这不能不让人感慨系之!是啊,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头脑和法律兴趣。他们竟然想出这种办法,来管理那庞大复杂的国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时还乐此不疲。

  难怪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会有这样的名言:罗马人对世界有三次征服,第一次用武力,第二次用宗教,第三次用法律。法律的征服是最持久的。

  当然,法律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没有罗马军团的铁蹄,所有的征服恐怕都可以免谈。那真实而迷人的罗马其实就像法国画家热罗姆(Jean-Leon Gerome)笔下的共和政体:壮硕的女神左手拿着橄榄枝,右手拿着钢刀,身后是一头随时都可能怒吼的狮子。

  但,这跟图腾又有什么关系呢?

  据19世纪法国画家让·莱昂·热罗姆作品重绘。

  并非图腾的图腾

  图腾与罗马法的共同之处在身份认同。

  的确,图腾制度创立的初衷,原本是“变母系为父系,变氏族为部落”。但正如黑格尔所说,手段总是高于目的。因此,当图腾当真出现时,便有了一个意外的功能。

  这就是界定族民的身份。

  界定是一点都不困难的。鹰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鹰的后代”;龙图腾的部落成员,都说自己是“龙的传人”。龙是龙,鹰是鹰,这就是“区别”;你也是鹰,我也是鹰,这就是“认同”。这跟后来说“我是英国人,你是法国人”,或者“都是炎黄子孙,爱国不分先后”没什么两样。说“法老是荷鲁斯的儿子”,也不奇怪。

  部落能够变成国家,图腾功不可没。

  但,图腾变成神,好理解;变成法,或者由法来替代,不大容易想得通。图腾是神秘的和具象的,法律则是理性的和抽象的。图腾,怎么会变成法,又怎么能变成法?

  秘密在人。

  马克思说得非常清楚:人到世间来没有带着镜子。他怎么知道自己是人?只能通过他人来证明。比方说,保罗是人。彼得发现自己跟保罗一样,因此彼得知道自己是人。 注释标题 请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9页注18,第67页。

  但,这种方法靠不住。

  靠不住是显然的。是啊,彼得要靠保罗证明,那么能够证明保罗的又是谁?彼得吗?那就成了“相互论证”。于是保罗只能靠乔治,乔治只能靠玛丽,玛丽只能靠彼得,彼得只能靠保罗。这又成了“循环论证”。而且,只要其中一个“不是人”,整个证据链就会断裂,结果大家都不是人。

  人的确证,如何实现?

  只能靠“超人”。换句话说,这个证明者必须是人,否则不能提供证明;又必须超越一般人,否则不能证明所有的人。

  图腾便正好符合这个标准。

  没错,所有的图腾都是“族的祖先”,因此是“人”。所有的图腾都是动物、植物或者自然现象(比如电闪雷鸣),因此“不是人”。所有的图腾都神圣而神秘,因此是“超人”。

  这当然很合适,也很实用。

  可惜,图腾局限严重。它只认本族,不认他族;只认族民,不认国民。罗马当年面临的,便正是这个问题——她的国民是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这就太难办了!使用本族图腾吧,其他的人不认;保留各族图腾吧,天下分崩离析;干脆不要图腾吧,又无法认同身份。 注释标题 法国学者菲利普·内莫即认为,罗马法诞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在于罗马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请参看其所著《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

  幸亏罗马人想到了法律。

  法律为什么就能代替图腾呢?因为罗马法包括公法和私法,私法又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人法的意义,就是从法律的角度界定了什么是人。罗马法规定,法律意义上的人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具备人格,第二是享有权利,第三是承担义务。其中,第一条又最重要。因为没有人格,就不可能享有权利,也谈不上承担义务。

  人格表现于法律,就是权利,即身份权。身份权有三种: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也是最重要的身份权利。没有自由,即为奴隶。这就区别了奴隶和自由人。市民权是罗马公民的特有权利,包括参政议政、担任公职、选举被选举等公权,结婚、诉讼、处分财产、建立遗嘱等私权。这就区别了罗马人和“非罗马人”。家族权则实际上是父权。没有家族权,就不是“男子汉”;没有市民权,就不是“罗马人”;没有自由权,那就“不是人”。

  反过来也一样。

  罗马法还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才是“完整的人”,否则就叫“人格减等”。丧失家族权叫“小减”,丧失市民权叫“中减”,丧失自由权叫“大减”。罗马人的统治手段,就是让被征服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公元212年,罗马皇帝卡拉卡拉(Caracalla)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公民权利,就是怀柔政策之一。

  这就可以实现“身份认同”。因为一个自由人只要被授予市民权,他就是罗马人。同样,这也便于国家治理。因为只要剥夺一个人的身份权,他就可能成为“孤魂野鬼”,甚至“人民公敌”。那可真是人人得而诛之,死无葬身之地。

  只不过,这一切都是通过“界定法律地位”来实现的,因此是地地道道的“以法治国”。而且,这个人原来属于哪个国家、民族、阶级,都变得不再重要,正如只要皈依佛门就是佛教徒,接受洗礼就是基督徒,虔诚地诵念清真言和作证言就是穆斯林。法律和宗教,高于种族。

  宗教,是没有国界的国家。

  法律,是并非图腾的图腾。

  既创造了法律(罗马法),又创造了宗教(基督教),罗马人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当然永垂不朽。

  认祖归宗

  罗马法确实让人叹为观止。

  这是一个逻辑严密、思路清晰的系统。公法与私法,私法更重要;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更重要;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人格更重要;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自由更重要。安全、自由、身份认同,都能通过法律地位来实现,岂非“不是图腾,胜似图腾”?

  事实上,法律也是“超人”。法律为了人、属于人,由人制定也由人执行,因此是“人”。法律抽象普适,铁面无私,六亲不认,因此“不是人”。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所有人在它面前都一律平等,因此是“超人”。

  这就堪称“不是神祇,胜似神祇”。以法律代图腾,当然比“以神祇代图腾”棋高一着,智胜一筹。

  那么中国人呢?

  图腾在中国又变成了什么?

  祖宗。

  众所周知,祖宗崇拜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传统社会的中国人,最高的人生目标就是“光宗耀祖”,最起码的社会义务则是“传宗接代”;而一旦犯了错误,遭遇惨败,受到制裁,则“愧对列祖列宗”。祖宗,能管我们一辈子。

  那么,什么是“祖宗”?

  最老的父亲。

  实际上,祖的甲骨文字形,就是一根露出龟头勃然雄起的阴茎。它也就是“且”,起先是男性生殖崇拜的象征。这样的象征物,世界各地都有,只不过在中国叫“祖”。石制的叫石祖,陶制的叫陶祖。后来这东西越做越大,就从雕塑变成了建筑。印度的塔,埃及的方尖碑,其实都是。

  氏族变成部落以后,生殖崇拜就变成了图腾崇拜;部落变成国家以后,图腾崇拜又变成了祖宗崇拜。祖,则一贯到底。图腾和祖宗都是男性的,祖当然要坚守岗位。只不过在图腾时代,它要变成动物,比如蛇、鸟、牛、羊、龙等等。但骨子里,还是那话儿,也只能是那话儿。

  显然,祖,是父系制度和男权政治的象征。

  很明显,正如国和或是同一个字,祖和且也是同一个字。国家是由部落演变而来的,祖宗崇拜则源自男性生殖崇拜。

  但,图腾是把男性生殖崇拜神圣化,祖宗则是把图腾崇拜世俗化。所以,祖虽然一以贯之,形制和意义都会变也必须变。在氏族时代,它就是生殖器;到部落时代,就变成象征物;到国家时代,则变成了宗庙和神主。

  宗庙就是祖先的祭殿,神主则是祖先的牌位。神主应该是先有的,办法是把对氏族有开创之功的男性祖先之符号刻在石祖或陶祖上。此后祖宗越来越多,性器也不再堂皇,就换成石牌和木牌,但仍然叫“祖”。为了供奉神主,又盖起了房子,这就是“祖庙”或“宗庙”,简称祖和宗。宗字上面那个“宀”(读如棉)就是房子,下面那个“示”就是牌位。

  神主和宗庙,就是“祖”的新概念。神主就像图腾一样重要,宗庙则像祭坛一样崇高。因此,建立氏族或家族,都要先建庙。以祖庙为中心,族长率族而居,叫作“籍”。祖立则籍立,祖在则籍在,祖毁则籍亡,叫“毁庙灭籍”。

  这样的籍,当然就叫“祖籍”。

  进入国家时代以后,祖庙或宗庙又成了国家的象征。以祖庙为中心,国君率民而居,叫做“国”。祖立则国立,祖在则国在,祖毁则国亡,叫“毁庙灭国”。

  这样的国,当然就叫“祖国”。

  后面的结论便顺理成章:华夏既然是“祖宗之国”,也就不会是天国、神国或者法治国。

  那么,华夏的体制是什么?

  家天下

  还是先看埃及。

  埃及的部落变成国家后,很快就天下一统、中央集权了。而且,是统一在神的旗帜之下。至高无上的是太阳神,他是上下埃及共同的保护神,与上下埃及共同的君主法老相对应,至于是叫荷鲁斯或者拉和阿蒙,则另当别论。

  太阳神之下,是全国性的方面神或者行业神。比如哈比(Hapy),自古便被尊为尼罗河神,象征着尼罗河的泛滥和丰饶。普塔(Ptah)是孟菲斯(Memphis)的主神,同时也是工匠和手艺神。奥西里斯的小姨子奈芙蒂斯(Nephthys,又译尼费塞斯)是死者的守护神,也是生育神和妇女神。他们对应着中央政府各部门,相当于中国的“六部尚书”。

  但,机构是否健全,则不得而知。

  地方上,首先是上埃及和下埃及各有一个保护神,然后是各地区又有各地区的保护神,对应着各地方官。也就是说,埃及的神也是有“行政级别”的。他们的级别会随着王朝的更替而调整,甚至形象都会跟着变化。这是世界宗教史上十分罕见的现象,也许根本就不能视为宗教。 注释标题 请参看金观涛、王军衔《悲壮的衰落》。但该书只谈到这种现象在宗教史上十分罕见,并未否定古埃及宗教是宗教。

  显然,古埃及的政治体制,是“人神同构”。

  那么,华夏之邦呢?

  家国一体。

  这就是中国特色了,从西周到明清都如此。国是放大的家,家是缩小的国。君臣官民都是父子,四海之内皆为兄弟。所以当年海瑞骂皇帝,司法部门就参照“儿子骂父亲”来量刑。流氓地痞土豪劣绅叫作“地头蛇”,也因为高高在上的是一条龙。龙旗之下,四海一家。君是君父,臣是臣子,县太爷是父母官,上阵的是子弟兵,难怪叫“家天下”。

  问题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跟埃及一样,也是从部落直接变成国家的。我们并没有像希腊人那样,炸毁氏族血缘组织,然后“按照地区来划分居民”,由公民重新组成国家。但是,我们又没有像埃及人那样,把图腾变成神,而是变成了祖宗。因此,族民变成国民以后,依旧四世同堂,照样认祖归宗。

  实际上,中国古代国家的建立和管理,一直就是家族式的。从西周到春秋,是三个层次的家族:天子的王族,诸侯的公族,大夫的氏族。它们也分别叫作王室、公室和氏室。秦汉以后,只剩下皇室和皇族。但在地方上,尤其是在广大农村,仍然祠堂遍地,家谱续传。一个人要想安身立命,依靠的还得是父老乡亲,甚至列祖列宗。

  这就叫家国体制。

  宗祠,又称宗庙、祠堂,是传统大家族供设祖先神主牌位、举行祭祖活动的场所,也是从事家族事务活动的地方。

  没错,埃及神权政治,华夏天下为家。

  那么,家和国,哪个更重要?

  家。

  有人问孟子:舜的父亲杀了人,皋陶该怎么办?

  孟子说:当然是去把他抓起来。

  又问:舜是天子,不能阻拦皋陶吗?

  孟子说:不能。皋陶是法官,当然要执法。

  再问:那么舜该怎么办?

  孟子说:背起父亲逃到天涯海角,忘了自己是天子。 注释标题 见《孟子·尽心上》。

  舜当然不是天子,那时还没有天子,但不妨假设是。因此孟子的主张便可以这样理解:作为国家领导人,以权谋私或徇情枉法是不行的,却可以放弃职位,像普通人一样把亲情和孝道看得比国家更重,尽管他那父亲是个混蛋。

  孟子的主张当然只是一家之言,却在无意中揭示了家国体制的内在矛盾。没错,家既然是国的基础,那么国民甚至国君的首要任务便是维护自己的家庭,以及家庭伦理。但是请问,如果舜当真这样做了,他还是负责任的领导人吗?

  恐怕不好说。

  然而孟子的口气却很轻松。毕竟,那是我们民族的青春时代,对自己的选择也信心满满。黑格尔说得对: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反过来其实也一样。所以,家国体制能够延续数千年,就一定有它的合理性。何况,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的。罗马城墙上刻的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错。

  显然,问题不在“好不好”,而在“为什么”。

  这正是本中华史希望能够回答的问题。现在可以初步弄清的是:原始时代世界各民族的道路和模式大体相同,都有氏族和部落,也都有巫术和图腾,跨进文明的门槛后却分道扬镳。图腾在埃及变成了神,巫术则在印度人和犹太人那里变成了宗教,只不过印度教多神,犹太教一神。

  有神未必就是宗教,正如宗教未必有神。佛教其实就是无神的,这一点以后还要再说。总之,选择可以多种,道路也可以多样。因此,希腊人把巫术变成了科学和艺术,罗马人用法律替代了图腾,我们民族则是以祖宗代图腾,变巫术为礼乐,由此开创了波澜壮阔延绵不绝的伟大文明。

  那就回顾一下夏商周吧! 易中天中华史·第一部:先秦(套装共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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