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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清易代与江南士大夫家族的衰替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 陈宝良 27712 2021-04-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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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清易代与江南士大夫家族的衰替

  历经魏晋六朝北方士族与民众的南迁以及宋朝的南渡,自唐宋以后,江南已经成为全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富庶、繁华盛极一时。尤堪注意者,在元末明初与明末清初两个时段,因朝代更迭所带来的巨大政治变动,无不导致江南士大夫家族的衰替。

  已有的研究成果足以表明,所谓的“九儒十丐”之说,不过是一种误会性的偏见。由于元朝政府对江南士人采取一种较为优惠的政策,致使元代末年的江南士大夫,无不过着一种相对奢侈优游的生活。面对元末群雄四起的局面,江南士人有以下三种政治动向:一是以戴良、王逢为代表的士人群体,从“保境安民”的目的出发,公开支持张士诚政权;二是以杨维祯为代表的士人群体,虽对朱明政权无甚好感,却亦不参加张吴政权;三是以宋濂、刘基为代表的士人群体,亲身投入朱明政权,且为明朝的建立出谋划策。江南士人对元朝盛时太平景象的留恋,导致明初建国之时,江南士大夫家族遭到沉重的打击。以苏州府常熟县为例,元末时的“富民”以曹善诚、徐洪、虞宗蛮三家最为闻名,而且过着相当奢华的生活。至明洪武年间,当大理寺卿熊概抚吴之时,“喜抄没人,一时富家略尽”,虞氏家族亦名列其中。至于一直困扰江南士民的苏州、松江两府的重赋问题,尽管其成因不一,但确实与元末江南士人群体的政治动向有直接关系。即使如此,借助江南的地理优势以及市镇经济的繁荣,再加之江南士人通过科第而陆续进入仕途,以世代簪缨为特点的江南士大夫家族在明朝重新得以确立。

  明清易代,江南士大夫家族又陷入衰替的境地。明清之际,最为值得关注的社会变迁,当为秩序变动。而秩序变动的结局,则是引发士大夫家族的衰替。毫无疑问,这牵涉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地域社会”及其与之相应的社会秩序变动的多样性;二是“社会流动”及其影响。

  追溯明末以来社会秩序的变动,尽管已经萌芽于明代中期,但还是以万历以后最为明显。所谓秩序变动,按照较为传统的唯物史学理念分析,当属一种“封建土地关系的松解”,与此相应者,则是“长幼尊卑、贵贱等级关系的松弛化”。明代中期以来的阶级关系,已呈错综复杂的态势。这种阶级关系的复杂性,大抵体现在“阶级斗争”已具各种不同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换言之,在反对统治者及其所代表的“地主阶级”利益的斗争中,其参与者的身份更趋复杂,既有农民、富农和城市平民,又有部分从传统统治集团内部分化出来的下层士绅,甚至不乏原本属于“剥削者”的豪奴参与其中。基于此,前辈学者傅衣凌提出了一个传统“封建社会”中“阶级斗争”的基本“公式”:“一是农民反抗地主的斗争,这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一是地方割据势力反对中央专制主义者的斗争,这是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进而言之,当社会结构处于大动荡、大分化的关键时刻,各社会集团的势力无不蠢蠢欲动,而农民与地方割据势力自必趋于合流,共同参与到为了夺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的斗争中去。

  这种基于阶级分析之上的社会秩序变动原因的分析,尽管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大抵还是把握了社会变迁的脉络。这就是说,阶级关系的复杂性,至少说明社会秩序变动的多样性色彩。假若转换理论的视角,借用“地域社会”的理论来重新审视明末清初的社会秩序变动,无疑将使研究引向深入。在日本明清史研究中使用“秩序”这一概念,大抵可以追溯到1977年。正是在这一年,森正夫发表了《关于一六四五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乱》一文,首次强调在研究中不应忽略既存的社会秩序、社会上诸种关系以及价值观的“古今未有”的变化。他认为,在明清之际维持着以乡绅和士大夫为顶点的多元的、交错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不是“地主—佃户”关系,而是“主人—奴仆”的关系。森正夫根据明末清初地方志的资料,卓有成效地将当时所出现的秩序颠倒现象概括为如下多种对应关系:尊—卑、贵—贱、良—贱、长—少、老—少、前辈—后辈、上—下、上等—下等、富—贫、强—弱、主—仆、衣冠—营匠(巫祝)、衣冠—市井(里夫、贱胥)、缙绅—绳枢(瓮牖)、缙绅—无赖(黠胥)、宦室—编氓、乡绅—小民,等等。这些社会秩序的变动,显然存在于“场”(即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过程的基础单位——地域社会)之中。如何认识“地域社会”,首先涉及的就是地理分界线的问题。森正夫将明清时代的地理分界线限定于以下四个层面:省—府—县—都(区)—里(图)—甲等的行政区分;城—镇—村等的聚落形态;墟、市、集等以市场为中心的市场圈;江南—江北、东南—西北等对比性称呼的地理风土(近年也表述为地域性)。

  在明清交替之际,若从地域社会的视角出发,尤其需要关注如下三个问题:一是社会秩序的变动,亦即以尊卑、贵贱、长幼为特征的明朝旧有秩序的解体与清朝政府所主导的新秩序得以重新建立的历史变动;二是乡绅(士大夫)力量在地域社会中的支配问题;三是带有地理性的江南区域问题。若是将三者合一,进而考察明清易代给江南士大夫家族衰替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显然对此一问题的研究大有裨益。

  社会流动无疑包括纵向流动和横向流动两部分。而纵向流动又包括“向上流动”(upward)和“向下流动”(downward)两部分。若以明代留都南京作为考察的例子,社会流动的加速相当明显:一是外地人大量进入南京城内。史称南京城内自“薪粲而下,百物皆仰给于贸居”,导致诸多赚钱的买卖,均拱手让给“外土之客居者”。如典当铺,在正德以前,尚大多为南京本地人所开,至嘉靖以后,典当铺与绸缎铺、盐店,均为“外郡外省富民所据矣”。客居之人大量流入南京城内,陆续把持城市的经济命脉,这显然是横向社会流动加速的明证。二是城市贫富分化日趋明显。这些流入南京城内的客居商人,同样受到“俗尚日奢”这种城市风气的影响,尤以妇女为甚。“家才儋石,已贸绮罗,积为锱铢,先营珠翠”。其结果则是商人之家发迹未几,就“倾覆随之,指房屋以偿逋,挈妻孥而远遁者,比比是也”。这又是上下流动频繁的有力佐证。

  根据社会学的社会理论,社会流动还可以分为“剧烈的社会流动”(high social mobility)和“平和的社会流动”(low social mobility)两种,而且社会流动与革命潜力也密不可分,尤其是“剧烈的社会流动”,更是以暴力革命为其主要形式。可见,运用这方面的社会学理论,并就晚明以来的社会流动(包括科举导致的社会流动以及农民革命所产生的社会流动)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无疑将成为研究的新趋向。

  (一)明末以来社会秩序之变动

  揆之明代的社会史,基于科举家族之上的传统的士大夫力量开始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转变。这种转变固然建立在生产力的发展与商品经济的繁荣、土地渐趋商品化、国家户籍控制的松弛以及农民通过反抗而使自己阶级力量增长等诸多因素之上,但由此也导致了士大夫力量的改变,亦即从世代簪缨的书香门第进而演变为染指乃至把持各个经济领域的“豪绅”。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观察:一是农民的土地开始向官绅大量集聚。据明人顾起元的记载,自嘉靖中叶以后,由于朝廷的田赋日增,“细户不支,悉鬻于城中”。换言之,原系自耕农的“细户”,迫于赋役的压力而将土地转卖给城内的官绅之家,最终导致“寄庄户”逐渐增多。其结果,则使江南一带,一些“富家豪民”可以“兼百室之产”,而他们的宅第田园,更是“儗于王侯”。二是官绅家族开始染指工商业并进而控制城乡各级市场。史称吴人以“织作为业”,即使士大夫家族,“多以纺绩求利,其俗勤啬好殖,以故富庶”。值得注意的是,徐阶贵为内阁首辅,却亦“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贸”。不仅如此,士大夫的势力已经控制了地方各级市场。以明代至清初的华北市集为例,虽有“城集”与“乡集”“官集”与“义集”之分,但在市集的创设过程中,绅士或豪民均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市集一旦创立,其具体的管理过程,尽管相当复杂,诸如寄生于市集、搞不法勾当的刁民、市棍、宦仆等,其作用似亦不容忽略。然从根本上说,他们也无非是“作为绅士、豪民的代理人而介入市场的经营的”。而在广东,诸如埠、墟一类地方市场的税收,均已为“私家”所把持。这些所谓的“私家”,其实就是由“宦家”“春元”“监生”“生员”等构成的地方乡绅。根据自己所控势力的大小,各类乡绅分别控制各级市场:较为繁华且收税较多者,理当属于宦家;稍次者,则属于春元;只有那些较为偏僻的“小墟”,才由监生、生员控制。更有甚者,甚至一个生员之父,亦可凭借儿子的身份,在一个村落中“设公座,陈刑具,俨然南面而抽税”。“豪右”把持地方市场,借此抽税,使原本属于“公家”的税收,纳入私囊之中。如当时广东一个小墟,一年的税收达百两银子,而交纳“公家”者,仅仅八钱银子而已。至于大的集市,其所收更是可想而知。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曾言:“自万历以后,水利、碾硙、渡场、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矣。”可见,官绅大量购买土地或兼营工商业之风的形成,并进而操纵城乡经济大权,固然说明了明末以来城镇经济缺乏独立性,但更应关注者则是士大夫力量所发生的根本性转变。

  晚明以来直至明清易代,社会秩序正处于大的震荡之中,尤以江南地方社会为甚。这种社会秩序的变动,其最为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兵变”“士变”“民变”“佃变”“奴变”不断,并由此对传统的礼教等级秩序造成极大的冲击。以浙江为例,在万历三十九年至万历四十年(1611—1612),兵变、民变、士变接连而起。先是因为月粮留难,导致驻扎在杭州城内的罗木营兵变,军兵闯入督府,“拉吴中丞出而窘辱之”;接着因为编派伙夫不均,酿成一场民变,杭州城内的“奸民”聚集一处,“劫夺城中,烧毁陈都谏等家”;其后,号称“青衿士”的地方学校生员又“屡屡不逞”,如嘉兴、湖州二府的生员“围挫有司,学使者不能制”。至崇祯朝,天下“多故”,军输租调只能依赖于江南地区的赋税。箕敛既烦,民力卒殚,再加之凶荒疾疠不断,致使“吴民亦几嚣然不靖矣”。南人一向号称柔弱,这些发生在江南地区接连不断的社会动乱,尽管旋起旋定,但足以证明世道“多故”, “乱萌”已起。

  考察晚明以来的社会秩序变动,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考察:一是士大夫力量的内部分化,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诸多士变、民变;二是以李自成、张献忠为主要代表的农民革命运动,最终导致佃变、奴变一时甚嚣尘上。就社会流动理论来看,两者均属“剧烈的社会流动”。

  晚明以来,士变、民变不断。士变虽以学校生员闹事为主要表现形式,但足以证明生员群体在地方上已经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与社会力量。按照已有的研究成果,自万历末期至天启初年的20多年中,较大的民变达20多起。民变以反对矿监税使为主旨,将其视为晚明城市中初期的“市民运动”,可具一说。然若转换探讨的视角,借用西方社会史学家梯利(Charles Tilly)所使用的名称“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将此类城市民变视为“人们为追求共同的利益而聚集行动的行为”,或者将这类集体行动带有暴力行为的事件,称之为“集体暴动”(collective violence), 则更为合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很多民变中,一些地方官吏与缙绅士儒均参与其间。士变、民变两种形式通常交织在一起,使社会秩序变动中的阶级关系更趋复杂。过去的研究者,简单地将其视作“统治阶级内部的皇权与绅权之争”, 事实上是对士大夫力量作为朝廷与地方之间的媒介体的忽视。生员层联合士大夫的上层,共同参与一些晚明城市的民变,说明了士大夫力量的整体一致性。但这仅仅是一个方面。在晚明的士变中,有两种现象尤其值得注意:一是生员殴辱方面或父母官,导致纪纲颓坏;二是生员与乡宦之争,最终导致绅、衿对立和分化。可见,晚明纷纷出现的士变,却正好说明士大夫的力量也处于日益分化之中。换言之,生员层渐渐从士大夫中游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一股社会力量。

  从史料记载可知,在明代嘉靖初年,江南尚可称“古风犹存”。然自万历以后,风习大变,从而导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秩序颠倒。根据明人李乐记载,在当时的江南发生了五大事变,分别为“董氏之变”“范氏之变”“闵潘之变”“华亭徐氏之变”“僧士之变”。这五大事变,既包括农民针对绅士压价买地而组织起来的退地之争,亦包括下层士人针对上层乡绅之争,无不表明“世道”显得“乖张诧异”, “气象人心”发生巨大转变,而士大夫家族不再可以高枕无忧,不得不为世道人心担忧。从上面五个事变可知,当时的民变已经与士变混合在一起,进一步证明明季阶级关系的复杂性。

  随之而来者,天启年间则有“民抄董宦”之事的发生,说明“乱民”四起已成一时风潮。崇祯十三年(1640)夏,因为米价腾贵,致使苏州府“饥人汹汹”,抢掠之风顿起。至六月二十日夜,百姓首先焚劫巡抚陆文献家,“居第悉为灰烬”。陆氏“富于财,秽于行”,故百姓借此“纾忿”。至二十三日,太仆寺卿徐泰之家亦被劫,“白昼千人涌入,杂器齐毁,囊积半空”。清顺治元年(1644)四月三十日晚,江阴县的百姓获知京城被李自成农民军攻破之后,一些市井不逞之徒,乘机生乱,“三五成群,各镇抢掠焚劫,杀人如草”。

  清人于墉所著《金沙细唾》论及金坛县的乱源时有云:“余纪三案,先叙闯、献流毒之颠末,以见吾邑之祸所由酿者,其来有自矣。”可见,明末乱祸之源,士大夫力量之衰落,无不需要从“闯、献流毒”说起。明代崇祯末年,确实已是“萑蒲伏莽在在窃发”, 社会秩序已经处于动荡飘摇之中。入清以后,如在苏州,顺治二年(1645)五月十四日,新任巡抚霍达将“抢夺乱民四人斩于泊舟水次”。十七日,又将“乡间乱民一人枭斩”。即使如此,还是“群心日久惶惶”。明末清初学者陈确所著《盐州篇》一诗,生动地记录了明清易代之际,浙江嘉兴府海宁县社会秩序的变动。细绎诗义,大抵可以说明以下两点:一是在崇祯末年至弘光元年(1645)这一“世乱”时期,已经演变成为“贫儿骤饱富儿馁,凶人久活善人死”的失范时代。世乱的反映,则是是非的混乱,不但捍卫乡里的“乡兵”杀人如麻,而且所谓的“义军”,亦是“焚家劫藏”。在此失范时代,“大第高门尽煨烬”,士大夫家族受到很大的冲击。二是所有这些动乱,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昔日承平风俗恶”,不仅“乡官”豪横,而且任由“群仆”恣肆,“沿邨扑捉吏不呵”,地方官吏不加整肃。如此之“纷纷报复”,终归空虚,一旦清兵南下,其结局则是无论是“大家”,还是“小家”,一同归于沦没。

  究奴变的兴起,还是源于明季士大夫不加自爱,其所蓄养的仆隶相当之盛。如湖广麻城的梅、刘、田、李四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长里閈”。盛极必衰。士大夫家族大量蓄养奴仆,甚至任由他们恣肆,最终导致奴仆势力大增。自崇祯末年至清初,奴变四起。如崇祯十五年(1642)十二月,张献忠攻打黄梅之时,麻城的绅士希望组织队伍捍蔽地方,让手下奴仆纠率同党,砍牲为盟,结成“里仁会”,借此与张献忠的义军相抗衡。然至崇祯十六年四月,当张献忠攻破麻城之后,群奴反戈一击,“炮烙衣冠,推刃其故主,而投献忠”,成为献忠义军的“新营”。至于“里仁会”的首领汤志,亦杀死诸生60余人,与周文江一同呼应义军。自崇祯十七年至弘光元年(1644—1645)之间,江南的嘉定、金坛、溧阳诸县及太仓州,亦纷纷发生奴变。崇祯十七年五月,嘉定县一位姓华的生员之家,家奴发生变乱,“合他姓奴客同时起,缚主杖之,踞坐索身契,所至数万人”。在金坛县,缙绅家奴潘某于崇祯十七年五月号召群奴谋弑主人,组织“削鼻班”,自称主帅,下面所聚达数万人。至清顺治二年(1645)六月十三日,金坛县的豪奴乘着动乱,再次组织“削鼻班”,在城隍庙中聚盟,约合一县奴仆“叛主,勿执役”, “缚故主,胠其囊箧,索身契,横行剽惨”, “去主从乱凡四五万人”。弘光元年五月,溧阳彭氏仆人潘茂亦组织了“削鼻党”,将县中仆隶悉数招入党内,“其主有不还劵契者即杀之”。又据《莼羹堂集》,当时江宁、常州等处的奴仆亦各相仿效,组织“削鼻党”。弘治元年五月,太仓州的奴仆倡为“索契”之说,一呼千应,各至主人家门,逼还卖身之契。主人应付稍慢,“即举火焚屋,间有缚主人者,虽最相得,最受恩,此时各易面孔为虎狼,老拳恶声相加”。其最著名者,则是徐氏家奴顾慎卿所组织的“乌龙会”,甚至太仓州沙溪镇的学校生员吕之模亦“跳入其中,手执牛耳,呼召群小”。

  明末清初,佃农为了反抗土地所有者的过分剥削,亦开始有组织地进行暴动,是即“佃变”。如崇祯年间,福建泉州府属南安县的农民组织了“斗栳会”;同安县苎溪十八保的佃农,则倡为“平斛”之说。顺治三年(1646),福建宁化县的黄通,首以“较正斗斛”为名,起而反抗;其后,赣南宁都的闽佃,亦组织“长关”,创立“千总”“万总”等名号,起而响应。至于闽西北诸县的佃农,更是群起响应,纷纷创立“田兵”。

  (二)明清易代与社会变迁

  俗语云:“宁作太平犬,莫为乱世民。”明清易代,一种看似寻常的朝代更替,却带来了诸多社会性的后果:一方面,烽烟四起,百姓身处乱世之中,夫挈其妻,父携其子,整天为逃难而疲于奔命。这种乱世的生活,对百姓来说是一种灾难。另一方面,对士大夫来说,世态沧桑,旧朝覆亡,新朝初立,旧的政治特权已经失去,而且时刻面临着来自两大力量的威胁。在明代势力颇盛的士大夫家族,经易代之后因为失去了原先在政治上的权势,逐渐走向衰落。这基本可以体现士大夫社会的一些特点,即士大夫家族与科举功名乃至政治权势的合一。这是来自新朝政权的威胁。除此之外,到处风行的“奴变”“佃变”,亦对旧秩序社会中占据领导地位的士大夫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并使之逐渐丧失传统秩序领导者的地位。

  明清交替之际,兵燹连绵,战祸不断,百业凋敝,晚明以来的经济兴盛暂时陷入一个衰退期。当时全国尤其是江南,这种由盛至衰的社会变迁,无不充斥清初士人的历史记忆中。以下从全国与江南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其一,全国性的萧条景象。如北方的山东临清,当明盛之时,其繁华几乎可以与扬州、苏州相比拟。但自崇祯十六年(1643)之后,已是“大半焚毁,缙绅驱车而过者寥寥”。弘光元年(1645),魏裔介曾从家乡南游,路过山东临清,发现仅仅“隔河青帘摇摇,犹闻歌声鸣鸣然”。

  至于南方的广东、福建,战乱给当地经济的冲击亦相当明显。地处岭南的广东,尽管有“地僻”之称,但在明代已称“饶乐”, “多象犀珠玑、翡翠毒冒之物”。入清以后,即使清朝平定五岭超过十年,但由于广泛执行海禁政策,“番舶贾易之货不以时至”,最终导致广东百姓日益贫困,“盖已非前代饶乐之比矣”。尤其是清朝所严厉实施的迁海政策,更使沿海居民,“以饥寒踣死道路者累千万户”。至于平江、杨梅、青婴珠池之中,亦不再出产珍珠。清初,广东吴川县的变化就是明证。据史料记载,顺治四年(1647)正月,吴川士民知悉清兵入广之后,就家家杀六畜,请食相辞,称“世界不可知”,等到元宵节后再入山逃难。一时人心大变,“至亲瓜葛俱私通兵贼劫掠”。等到清朝知县到任,无论是钱粮的征收,还是徭役的编派,无不按照明代所定则例,致使“富者倾家,贫者典妻鬻子,流徙逃窜,民不聊生”。早在顺治四年,福州因发生饥荒而导致百姓四处逃窜,所见百姓无不鸠形鹄面,甚至四五十家的街巷,难以见到一个行人,“死亡十之八九”。清兵进入福州之后,军需之外,凡官府所用,公私所给,一切皆取之民间。故正供之外有马草,径跕之外有民夫,用无定额,取无定数,日烦一日。如顺治十二年十月,清兵驻扎于福州南门、水部、东门各郊外,“住人家,索酒肉金帛,役使主人饲马,稍违即捶楚交加,虽小小厮卒呼唤一声,惟其指挥,靡敢逡巡”。为了应付清兵,地方官府向民间百姓征粮派夫,导致“百色生业俱废”。其中最苦者,当数夫、草二项。稍有违误,即身家不保,或被殴踢,血肉淋漓。

  其二,江南地区由盛转衰。清人汪琬言:“自国家抚定江浙,而吾吴又更湖海寇盗之虞,公私庐宇其废为丘墟灌莽、狐鸣鸱啸之区者,十将三四。”堪称当时实录。

  先来看南直隶之苏州、松江两府。明代苏州之盛况,多为史料所揭示,无须赘言。然入清之后,苏州趋于衰败,则是相当明显。如顺治三年(1646),苏州吴江县的宝带桥、白龙桥均被拆断,“上搭木牌而渡兵马,盔甲照耀,锦绣华彩,水中浮起死尸,有无头无手者、砍坏身体者,种种无数”。松江府城,虽不及苏州之大,但在明代已有“棉都”之称,百姓生活殷富。自明朝过来的清初人曾羽王、姚廷遴两人,对明代松江府之繁华,均有回忆。据曾羽王记载,松江府城的东西南北,“非官家栉比,即商贾杂居,市物列陈,无一隙地”。姚廷遴幼年时曾到过松江城,所看到的城中风俗,则是“名宦甚多,旗杆稠密,牌坊满路。至如极小之户,极贫之弄,住房一间者,必有金漆桌椅、名画古炉、花瓶茶具,铺设整齐。无论大家小户,早必松萝芫荽,暮必竹叶青状元红。毋论贵贱男女,华其首而雅其服焉;饮食供奉,必洁其器而美其味焉”。如此看来,松江确乎可称江南锦绣之地。入清之后,由于松江府发生沈犹龙起义守城之举,最终致屠戮之惨。从曾羽王、姚廷遴两人的记载可知,李成栋率兵攻破松江城之后,“横尸遍路,妇人金宝捆载而去”。城中东南一带,房屋宅第均为官兵所占,后来又被兵卒拆毁,乡绅之楼台亭榭,尽属荒丘。此外,清兵破城之后,焚烧城市,火从秀野桥烧起,直烧至东门外。又从南门烧起,直烧至府前谯楼,俱为灰烬。“北门四周俱烧尽,存者只有十分之二”。经此劫难残毁,松江昔日繁华,已减十分之七。云间锦绣,顷刻化为瓦砾之区。

  再来看浙江各地在清初所遭受的兵燹之祸。自宋代以来,民间就有“上说天堂,下说苏杭”之谚,说明杭州之繁华足以与苏州并驾齐驱。在明代,杭州西湖已经成为官宦、富商的销金窟。如钱塘宝石山,踞西湖之背,山上有保俶塔,成为当地人的登临胜处。僧寮佛阁,参差窈窕,朝霏夕霭,松风铎语;下视六桥,烟波如画;倚栏而揽凤凰之山,楼台雉堞,蔽亏云日,万井千逵,灿然在目。在盛明之时,士女嬉游,踏青拾翠,岁无虚日。而当地的官员,亦“往往挈壶觞,却驺驭,以为登高避暑之地”。然入清兵兴以来,渐失旧观,相轮缺折,廊殿摧颓,狐狸昼啸,鼪鼯夜号。世尊有尘埃之叹,僧徒乏营缮之资。其结果,则是“游人旅宦,蜡屐亦因而不前矣”。面对西湖的盛衰,清初人陈确不胜感慨,写下一首《西湖书感》诗,借西湖变迁以抒写个人情怀,其中云:“西湖春望不胜嗟,宛转南城牧马遮。三竺云封迷客屐,六桥苔滑踬行车。泉声自咽忠臣庙,草色全荒处士家。痛哭孤山徐孝子,虚亭寂寂揜梅花。”杭州南城,成清兵牧民之场,而西湖游览胜地,更是成为清兵饮马之池。嘉兴府的萧条景象大抵相同。在盛明之时,嘉兴烟雨楼游客丛集,一片繁华。至清顺治三年(1646),姚廷遴到了嘉兴烟雨楼,尽管垂杨弄烟、波光带雨,景色依旧,但经历了“兵马之后”, “惟见寂静无人”, “绝无游人”。嘉兴海宁县,在明清更迭之际,饱受战乱之祸。世事翻覆,不可度测;昔日衣冠,今已成盗贼。陈确诗句云:“夜深贼火彻天红,出门窃望弥西东,顷刻千邨净如洗,平明听说心怔忡。”这是乡村遭到盗贼的洗劫。陈确又有诗句云:“君不闻钱塘江上炮声哀,日日夜夜轰如雷,潮水退后沙岸上,死人百万春成堆?又不见盐官城里高楼台,连云耀日无纤埃,前年造作工未毕,去年烧尽惟寒灰?”在战祸之下,海宁城内连云耀日的士大夫楼台,已被烧毁殆尽。至于湖州山水,号称秀绝东南。当明代太平无事之时,优游闲适,极登临燕赏之娱,风流遗事,宛在耳目之前。入清之后,时移势殊。先是兵燹,继以大狱,致使湖州“鸡连鱼烂,井屋榛墟”。

  此外,诸如安徽与江西,在战火的冲击下,亦是士大夫园林被毁,经济衰落,一片萧条景象。以池州府为例,在明季时,士大夫多在万松山下置立亭馆。清兵攻克池州之后,则已是“荡为墟莽久矣”。安徽徽州府,自古就有“膏腴地”之称,尤以徽州商人著名。兵兴以来,一些“素封巨贾”,均挟资走四方,导致“阛阓空虚,村落凋敝”。但“实去名存,供亿支吾,尝救过不给,复何文墨之暇为”? 文墨聚会,实为太平景象的点缀。一旦战乱不断,经济萧条,应付日常生活尚成问题,哪有余暇去舞文弄墨?江西的情况亦不容乐观。如江西南安府,素称雄郡,水路通衢,自应阛阓喧阗,商贾辐辏,成一派繁盛景象。但到了清初,“一二残黎万死一生,相率携持妇子,荡析离居。兼之兵马云扰,心怀疑惧,即绅衿巨姓,亦皆星散远方”。于是,祖遗房屋,任其倾圮。南安城内,“一望萧条,惟有败瓦颓垣,寒烟衰草”。康熙年间,曾任江西昌化知县的陶元淳经过实地咨访,深感当地百姓,“坠于涂炭”。一入县境,所过“田畴芜秽,村落邱墟,竟日行榛莽间,不见一人”。而在县城之内,更是“城垣颓敝,学校废弛,士无弦诵之声,家鲜瓶罍之积,物产萧条,商贾不至”。

  子黎何辜,斩艾未厌?生活在明清之际的人们,无不有此设问。明清更迭,给饱受战乱之苦的士民造成了很大的心灵创伤,使清初士人有“天之不仁”之叹。何以言此?简言之,就是两朝更替导致剧烈的社会变迁,诸如:过去的高门阀里,会通大都,已是烬冷烟飘,无复存在。无奈之下,只得选择一片荒裔之地,暂且偷生,且亦不得安宁,仍不时会遭到祸衅的威胁。世道如此,人力无奈,天亦无救,可见“天之颓惰恇怯,狥势委利,与人无异”。清初遗民徐枋对天的质疑,确乎道出了当时士人的心声。

  (三)清兵下江南与士大夫家族的衰替

  1.清兵南下与江南地方社会之应对

  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祯帝吊死煤山。消息传到江南,士大夫无不如丧考妣,且彷徨不知所措。一等清兵南下,兵临城下,是不屈而战,还是不战而降,这是江南士大夫必须应对的两难抉择。从历史的事实来看,江南地方社会的应对确乎趋于两分:一是倡义守御,城破之后,百姓遭杀戮,士大夫家族由此而败;二是投顺以苟全性命,借此保得一时的富贵荣华。对此,当时江阴民间守城百姓所唱歌曲云:

  宜兴人一把枪,无锡人团团一股香,靖江人连忙跪在沙滩上,常州人献了女儿又献娘,江阴人打仗八十余日宁死不投降! 注释标题 韩菼:《江阴城守纪》下,75页。

  歌曲所云,大抵已经道出了当时江南地方社会的基本动向。

  面对清兵的铁蹄,起而抗争,倡义守御者,扬州、江阴、嘉定、昆山、常熟堪称典型。“扬州十日”之守御,已为南明官民树立了拼死抗争的典范。扬州城破之后,豫王下令屠城,“凡七日乃止”。二十四桥明月之地,尽成灰烬。江阴城守之事,亦是可歌可泣。面对清朝大兵压境,江阴士民在阎应元的率领下,誓死抵抗,确乎如阎应元所题:“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此役江阴士民共坚守81日,城内死者97000余人,城外死者75000余人。在清兵的大肆屠戮之下,城内所存无几,仅余53人。“嘉定三屠”,震撼人心。临危难而不惧,更是体现了嘉定士民的忠义决心。嘉定士民在侯峒曾等的率领下,拼死抗清。城破之后,清兵“屠戮无遗,掠辎重妇女无算”, 原昆山知县杨永言统率乡绅,守御城池。城破之后,被清兵杀戮一空。常熟士民在原任知州严栻的率领下,浴血拒守常熟。城破之后,城外被“烧毁一空,男女杀死者无算”。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者,则是苏州士民投顺以苟全性命之举。据《吴城日记》记载,面对清兵的强大攻势,当时苏州地方官民的应对,却是“地方官长漫无主持,乡绅但知潜避,无一倡义守御。小民无所依恃,咸思投顺以苟全性命”。顺治二年(1645)六月初五日,清兵已入驻苏州。地方“小民”一同前往缙绅之家,敦促他们出见清军首领,“以纾苏城之祸”。这些缙绅大都隐匿不肯出见,小民愤恨不已,打毁徐汧、李模、蒋灿等各家器物。至初六日,城内外百姓相约,每图以一人为首,手执黄旗一面,上写“某图民投顺大清国”字样,其余则各执线香,争相往清军大营纳款。在乡绅沈几率领下,学校生员亦纷纷投谒往见。至于苏州府属下的太仓州,亦因弘光朝时曾任海防道的王介福向清兵献金并“舆地籍”, “冀以行媚”,得以“一城保全”。

  投顺即可保全性命、家产,使财势得以延续,甚至可以保全城市免遭屠戮;起而反抗,或不与新朝合作,则不但有性命之虞,而且会使家族陷于衰落。事实上,早在明季,士林已失羞耻之心。居高官者,享重名者,无不蒙面乞降,以为得意;而封疆大帅,更是无不反戈内向。反观扬州、江阴、嘉定、昆山、常熟等地民众,面对清兵南下之时“率土归仁”的大势,却在当地下层官员与乡绅的倡议之下,凭借弹丸之邑,“偏欲从新朝革命之余,为故国回天之举”,与清朝大兵对抗。揆之常理,确乎“势类螳张,愚同犬吠”,是一种不识“时命”之举,称之为“愚”,可谓一语中的。然鉴于明季以来纲常节义沦丧的事实,这些编氓百姓,独能顾及纲常,保守节义,甘心殉节于下,则又不得不谓之“忠”。唯“愚”方能脚踏实地地践履忠义,此非那些所谓识时务者所能理解。“愚”与“忠”相合,虽成一“愚忠”之举,对维系纲常不无裨益,却更加速了江南士大夫家族的衰落。

  2.江南士大夫家族的衰落及其典型个案

  明清易代,世态沧桑,在明代势力颇盛的士大夫家族,经易代之后因为失去了原先在政治上的权势,逐渐走向衰落。这基本可以体现士大夫社会的一些特点,即士大夫家族与科举功名乃至政治权势的合一。若以江南之松江府、太仓州及浙东等为地域视阈,再以甲申、乙酉(1644、1645)为时间界限,称之为乾坤龙战之会亦未尝不可。与之相应,士大夫家族的衰落,应该说属于一种整体趋势。这在明末清初人的记载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以松江为例,明代“朱甍绿邸、鸣珂佩玉之家”,入清以后,已成“丘墟榛莽”;至于“锦鞯珠勒、五陵豪贵之儿”,入清之后,生活亦陷入困顿,或“悬鹑曳练”,甚至不乏“采櫲穞以为食者”。① 再来看太仓州,士大夫家族面临相同的窘况:明代的“右姓卿宗”,至清降为“皂隶”;士大夫原本“良田上腴”,至清亦已“斥为榛芜”;至于那些“方领之儒,膏粱之子”,至清更是“小吏得而唾其背者多有之矣”。② 至于浙东,更可从宅第的轮替看出士大夫家族的衰败景象。据李邺嗣记载,入清之后,一方面,明朝诸“大家”的宅第,因战火而“颓垣败栋,仿佛难辨”;另一方面,即使其间尚有甲第如故,却已更替主人,“率为人攘据,其中门额非旧”。③

  为了对清初江南士大夫家族趋于衰落的状况有更多的认知,不妨以苏州、松江二府为例,作一详细考察。

  首先,为了分析的方便,下面仅引苏州府汪氏、文氏、徐氏三个家族作为典型个案。从汪琬的记载可知,苏州汪氏家族,至明熹宗时达到极盛,号称“吴中巨族之冠”。汪琬的族父汪来虞因为得罪魏忠贤的“私人”,从广东布政司任上回到家乡,其声望为地方所尊重;而汪琬的父亲汪膺正好中了举人,当时汪氏家门睦敦,诸兄弟均能“恂恂勉于文学”,以致家声大振。其后,汪来虞再次出仕,不久暴殁于海外,而汪琬的从父及父亲又相继去世,④ 致使汪氏家族“少衰”,多次为“外侮所侵”,进而“困于徭役”,不免有风雨飘摇之患。所幸者,家族内由于吴夫人支撑门户,才得以稍有成立,宗党相聚。自明季以来,直至清初,汪氏家族中共有二人中举人,一人中高第贡生,此外又有二人中进士并在京城为官,才使“汪氏衰久而复之渐”。此为汪氏家族之中兴。然中兴之后,汪氏家族日益繁衍,不免家族成员中薰莸好丑杂出,虽不乏闭户好修之士,而一二不才者,亦往往“健斗喜讼,挟机诈,恃气力,以相輘轹”,最终导致汪氏家族“由此不振”,再次趋于衰落。 汪琬的回忆大抵已经证明,苏州汪氏家族在明末清初两度兴衰。究其衰落的原因,大致不外乎前辈去世、困于徭役、健斗喜讼等;而其再兴的原因,则是家族中有吴夫人一类的贤内助,或者通过科举仕进而重振家门。尽管汪琬未有谈及明清更替对汪氏家族兴衰的影响,但显然亦有关系。

  与汪氏家族相比,苏州文氏家族因为出了著名画家文徵明与内阁大学士文震孟而显得更为闻名。文氏先世为衡州人,自衡屡次迁徙,才定居于苏州。至文林并其弟文森先后中进士,文林官至温州知府,文森官至巡抚都御史,苏州文氏家族才光大门楣。文林之子为翰林待诏文徵明;徵明二子,分别为国子监博士文彭及文嘉;文彭子为卫辉同知赠左谕德兼侍讲文元发;元发子为文震孟,官至礼部侍郎、东阁大学士,亦即士大夫所称之“东林党人”;震孟二子,即左军都督府都事文秉及文乘。当天启年间,因为文震孟出任内阁大学士这一贵显之职,文氏之族往往“招致宾客,盛声伎自奉”。又多次“结纳上官及中朝诸贵人,藉势力相援重,四方车骑日夜到门,交关不绝,其名遂倾东南”。入清以后,江南内附,文乘“死于难”,文氏家族随之破败。文秉幸得脱身兵刃之间,隐居竺坞文震孟墓下,自称“竺坞山人”,幅巾布袍,与樵夫释子为侣。

  苏州府长洲县下塘徐氏家族,自明世宗开始,直至清初160年间,中进士并为大官者有四人,中举人者又数人,其余“或以赀,或以诸生贡学宫”,遂“出而仕宦者相望”。与苏州其他徐氏家族相比,下塘徐氏尤为著名,“凡赀产之饶,室庐台榭园池之壮,与夫舆服、伎妾、优伶之丽都,悉冠于吴中,四方冠盖日夜争凑其门”。入清之后,徐氏家族骤衰,“子姓多以骄稚纵恣破其产略尽,中间能为恂恂笃行长者,殆不过一二”。

  苏州长洲县徐汧、徐枋家族,虽不能与下塘徐氏之盛相比,但自明代其六世祖发祥以来,经过 200 年的延续,亦是“簪缨八世,世受国恩,魁艾奇伟之人继出”,堪称“世家甲族”。 入清以后,徐枋家族已经衰落。从徐枋自述可知,其父徐汧虽然出仕为官,然清白之风,家无余财,所以析产时才得田六顷。明清易代,时势大变,徐枋遁迹湖滨,却连遭寇劫,“既而外侮频仍,豪强侵夺,既而鼠雀耗蠹,恶奴盗卖”,遂致田产日销月削,十亡其九,最终导致生活穷愁困顿,日甚一日。起初尚是俯仰粗给,仅无余资以供杂事,其后更是左支右吾,仅得三餐。直到最后,则是日食一饭一糜而已,或“并糜而无之,则长日如年,枵腹以过”,以致徐枋的子女“皆履穿不苴,寒衾无絮”。其次,松江府士大夫家族的衰落,以沈、张二氏最为典型。沈犹龙之父,曾经营柴业,兼营旅店。等到犹龙读书成进士,由知县擢御史,历官福建巡抚,升任两广总督,转兵部左侍郎,已是“家资百万”。至顺治二年(1645),犹龙在松江起兵,城为清朝提督李成栋所破,犹龙为乱兵所杀,死于东门外,尸无寻觅。沈氏田产入官,所存金银器物,尽为乱兵掠去。其子浩然,削发为僧,以写字为生。其夫人曾封赠二品,坐过八抬大轿,入清以后,只能以纺纱为业,自己拿到市场出售。“后鬻身于人,无有受者。衣衫蓝褛,不可名状”。松江张鼐,由进士、翰林而官至礼部侍郎。他的儿子号称“张大爷”,倚靠父势,惯以棒椎打人,所以松江人又称之为“张棒椎”。两朝鼎革后,张氏家资尽废。“张大爷”年过六十,只能在华亭县捕衙任捕役,借此谋食。康熙初年,因为欠粮,为知府张羽明责罚。时旁人禀道:“此昔年张公子也。”太尊云:“今即张侍郎在,我尚责之,况仅存其子乎!”闻者莫不悲叹。 时势更迭,家族势力随之盛衰不一。

  除了上述徐、张二氏之外,根据叶梦珠的记载,松江府的士大夫家族至清初已大多衰败。为叙述方便,依次列如下:(1)陆氏家族。陆氏为云间望族。明嘉靖年间,陆树声、陆树德兄弟相继中进士。陆树声中嘉靖二十年(1541)会元,官至礼部尚书;陆树德亦中会魁,官至开府。其后,陆氏家族轩冕蝉联,不一而足。以崇祯十五年(1641)这一科为例,陆氏兄弟中乡试举人者四人,分别为陆庆臻、陆庆衍、陆庆绍、陆亮辅。而陆亮辅之子陆左臣,陆庆衍之子陆椒颂,亦分别于崇祯十六年联捷。此外,陆氏家族成员中具有贡生、举人身份者,尚不下数十人,可谓一时极盛。然自两朝鼎革以后,陆氏“日渐中落”。(2)徐氏家族。自明嘉靖、隆庆以来,松江府簪缨之盛,莫如徐氏。自徐阶、徐陟兄弟中进士,并历任内阁首席大学士、刑部尚书之后,“甲科、任子,相继显庸”。至崇祯初,徐阶曾孙徐本高,凭借恩荫,历官都督,晋爵太傅,追褒四代。八世一品,同府很少有其他家族能与徐家比肩。然自明清易代之后,徐氏世荫既革,科名莫继,再加之举人徐孚远遁迹海外,“世业遂废”。(3)顾氏家族。顾氏自顾佐、顾山兄弟分任布政司参政起家,传至其子光禄寺丞顾正心,增其式廓,“助义田以赡役,赐甲第,辟名园”。至明万历年间,又因赈荒高义,赐官光禄,亦一时之盛。至崇祯末,顾家尽管只有顾胤光中了举人,但“故业余风,犹宛然不改”。清顺治年间,顾氏子孙因为“逋赋累万,驯至毁家”。至康熙初,更是遗业荡然无存。(4)钱氏家族。崇祯初年,钱龙锡出任内阁大学士,钱家达到鼎盛。钱龙锡后以谴归,但地方长官还是“尊礼如故,相国之体,犹未全失”。在明清鼎革之际,钱龙锡先死,其后子孙“以逋赋毁家”,甚至流离失所,几乎与叔孙敖之后相同。(5)莫氏家族。莫氏家族发于曾任提学官的莫如忠。莫如忠与其子莫是龙,精通书法。莫氏家族在明代很兴盛,家族成员由科第、贡生历官郎署者,不一而足。至崇祯年间,莫俨皋更是官至江西布政使。入清以后,则“其族渐衰”。(6)徐氏家族。徐氏家族发达于徐光启。徐光启,中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乡试解元,万历三十二年中进士,历任少詹事兼河南道御史。崇祯初年,官拜内阁大学士。徐光启深为崇祯帝雅重,死后赠恤有加,并遣大行护丧归里,赐域祭葬如典礼,一时荣耀,达到极盛。光启子徐骥,“以诸生承荫,稍营家产”。明清鼎革以后,徐家亦“渐中落”。

  松江士大夫家族的衰落,从他们家族的宅第变迁可以得到清晰的反映。古人有言:园囿之废兴,堪称洛阳盛衰之候。事实确乎如此。明代末年,松江一府之盛,可谓甲第入云,名园错综,交衢比屋,阛阓列廛,求尺寸之旷地而不可得。无论是缙绅之家,抑或交知密戚,往往为了争夺一椽一砖之界,甚至破面质成,宁挥千金而不顾。一旦遭逢兵火,始而劫尽飞灰,继之列营牧马。于是昔年歌舞之地,全都化为荆榛瓦砾之场。间或仅存百一,而动乱之后,亦大多下降为圭窦荜门。换言之,清兵下江南之后,士大夫的宅第、园林,多已成为新朝大小官员的公署或将军的驻节之所。鹊巢鸠占,王谢堂前,无复旧时之燕;金谷楼台,鞠为茂草,平泉花石,终属他人。甚至宅第、园林的遗址,亦半没荒烟,子孙莫稽世泽。

  为了透过宅第、园林的兴衰而看士大夫家族的衰落,下面依次分列如下:(1)徐光启赐第。徐光启的赐第在松江府城之南,三区并建,规制壮丽,甲于一郡。明代末年,徐光启的玄孙徐本高以羽林起家,列爵太傅,避兵出城。明清鼎革以后,赐第沦为闲馆。清顺治四年(1647),提督苏松常镇总兵官张天禄暂借赐第作为公馆。此举虽非使赐第成为衙署,但不久徐氏子孙不得不将宅第卖为官舍。(2)钱龙锡宅第。钱龙锡的宅第位于徐阶赐第之后,南面临流,门宇宏敞,亦属“一城之甲第”。顺治二年(1645)八月初三日,清兵攻下松江城,李成栋在钱龙锡宅第内建立衙署。次年,李成栋调征闽、广,留镇广东,但其家属尚居松江衙署之内。顺治五年,李成栋反正,家被籍没,此第被没入官,竟成公所。(3)顾正心赐第。明万历时,光禄寺丞顾正心因高义而被朝廷旌表,特赐其宅第。顾氏赐第位于府衙南,城隍庙之西,门楼龙额金书“特命嘉义”,制极壮丽。顺治二年八月,赐第毁于兵,仅存中堂及两庑诸佐室。其后,又被营兵强占所居,“马矢瓦砾,几与山等”。(4)顾园。顾园位于松江东郊之外,其景有平泉绿野之胜。明时园内游女缤纷,骚人毕集。此外,凡是宦流雅集,名流胜会以及往来过客,亦莫不在顾园寻芳觞咏,殆无虚日。明清鼎革以后,顾氏聚族而居,游人罕得入园。顾氏子孙承富厚之余,但习豪华,操家无术。顺治末年,反因“义田逋赋,毁家买宅以偿,堂宇废,而山水桥梁,犹如故也”。至康熙初年,“积逋愈甚,征输益严,遂并花石而弃之”。(5)朱积宅第。朱氏宅第在松江府衙之后。明清鼎革之际,朱氏家族避兵出城,宅第弃为闲舍。李成栋调征闽、广之后,提督吴胜兆前来驻守松江,因李成栋的家属尚居钱龙锡之第,故别择公馆,就将朱积宅第占据。顺治四年四月,吴胜兆因为反叛伏法。张天禄继任,建牙于徐光启赐第,而朱积宅第则为其中军将领受银打里所居。其后改建门宇,“居然营署矣”。(6)王庭梅宅第。王氏宅第南面临衢,重堂邃宇,号称东关第一甲第。两朝鼎革之际,王庭梅为了躲避兵祸,远徙他乡。不久,李成栋调走,乡绅纷纷回城。王庭梅迁归故第,所以其宅第从未被营弁借居。数年之后,王庭梅过世,家传清白,其子均陷入贫困,只好迁回乡下居住,致使宅第“稍稍不无残毁”。其后,宅第中时常弁兵充斥,为了避免被侵占,只好低价卖给一姓张游击将军,充作公馆。(7)林姓知府宅第。位于普照寺西界,与寺相连,居第极为壮丽。两朝鼎革之际,被中军将领高谦占据。高谦升任广东之后,家属尚留居松江府。高谦后来叛入海岛,于是此宅第籍没入官,成为知府“侯代交任之所”。(8)张 庵宅第。位于通波门之东偏,面南背城,为张 庵任工科都给事中时所居。不到三年,就遭逢两朝鼎革,张氏父子到乡下躲避兵祸,但宅第还是由子仆居守,营兵未尝侵占。张 庵过世后,当时一姓宋城守营督与推官情谊交好,因而立劵借居,继任者于是将此宅作为公所,然而门堂匾额不改其旧。其后,宅第改为公馆,甚至“毁为牧地,伍伯以时角射”。即使如此,常年两税,却仍由旧房主所出。(9)董有仲宅第。位于府衙之南,集仙街之西。此宅南面临街,正好在内阁大学士钱龙锡居第之后,规制虽逊于相府,然而重堂邃室,亦称壮丽。崇祯十三年(1640)时董有仲新任浙江巡抚,此宅“门宇修整,建牙列戟,候迎将吏,陈兵班马,鹄立成行,亦一时之盛也”。两朝鼎革之际,董氏回归乡里,避兵出城,于是此宅第被营兵残毁。至顺治三年,此宅“自街及室,一望洞然,门垣俱废”。其后不一二载,竟成瓦砾之场。(10)陆深宅第。陆氏宅第位于巡抚行台之南,重堂复道,庭立三门,俨然相府规制。顺治二年之后,陆氏衣冠济济,聚居如故,尽管渐有凋残,但堂搆宛然无缺。康熙改元,下诏将崇明水师2000 人移驻上海县,当时协将王光前需要择第而居,陆氏虑为公占,不得不将中堂毁去,虽幸免一时骚扰,但宅第终究变得残缺,不复旧貌。(11)世春堂。位于北城安仁里,为布政使潘充庵所建。此宅建设之初,借于物力充沛,所以建造时“极工作之巧”。明天启、崇祯之间,潘氏家族开始衰落,于是将此堂卖给范香令。崇祯十一年夏,范氏家族遭遇奴仆之变,母子被弑,其嗣子不能坚守,后楼先被毁,不久又被西洋传教士潘国光所居,将堂改名为“敬一”,重加修葺,与旧日无异。明清鼎革之际,松江宦家邸第,大半残毁于兵,独西洋一脉,因为有汤若望主持于内,一些地方文武官员反而为之护持,此堂不唯无恙,而且规制视昔有加,亦算此宅之幸。 尽管如此,此堂从潘氏易姓范氏,最后改为西洋教士的公馆,同样反映了士大夫宅第的变迁。(12)乐寿堂。位于世春堂之西,亦为潘氏所建,作为游宴之地。其园林之胜,冠绝一时,可与松江郊外的顾园比肩。崇祯末年,此堂已经园亭残毁。卖给张咸池后,张氏未遑修葺,就遭遇两朝鼎革。无奈,张氏家族只好在中堂供奉佛像,延僧住持,以免被人占据。张咸池过世后,门宇尽废,唯存一堂,其后连堂亦被毁去。山水如故,但巍堂杰阁,昔年歌舞之地,均已“锄为菜圃矣”。(13)露香园。位于城的西北隅,属顾汇海的别业。在明朝时,“园有嘉桃,不减王戎之李,糟蔬佐酒,有逾末下盐豉。家姬刺绣,巧夺天工,座客弹筝,歌令遏云,后人仿其规制,规利成家”。露香园之名,达于天下。汇海死后,园垣俱废,而亭榭山水,尚存什一。至顺治十三年,汇海之子伯露死,无继嗣之子,名园鞠为茂草。至康熙初年,成为水师的营房,“夷山堙谷,摧枯伐朽,纵横筑室,宛然壁垒矣”。(14)陈沪海宅第。位于上海县衙的东南,重门东向,朱楼环绕,外墙高照,内宇宏深,堪称“海上甲第”。两朝鼎革以后,往来上司,曾借陈宅作为公馆,可知当时尚未甚残毁。顺治年间,“族人毁废殆尽”。(15)张咸池宅第。位于城南大街之西,起初亦是潘氏产业。崇祯年间,尽管张咸池家居闲住,但声势之盛与现任相等。两朝鼎革以后,张氏门祚遂衰。张咸池死后,“第亦寻毁,今锄为菜圃”。 当年胜地,不堪复问。

  上述松江府士大夫宅第、门祚的变迁,尽管有些始自明季,但更多的还是普遍出现于明清两朝鼎革之际,说明随朝代的更迭,必然导致士大夫家族力量的衰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松江一府有些士大夫家族的衰落,其最为直接的原因,就是源于抗清失败。如松江府上海县杜行的杜氏家族,族大众繁,“科第明经孝秀,后先踵接”。明清鼎革之际,曾任工部尚书的杜士全年逾八旬,告归家居。其后因抗清仗节而死,家族中落。 前述沈氏家族,因沈犹龙在松江起兵抗清而死于乱军之中,最终导致“甲第遭毁,家财星散,产没入官”。 又如张氏家族,其中张肯堂曾任巡抚之职。明清鼎革之际,张肯堂与同安伯郑芝龙、黄蜚等,共同拥戴唐王为帝。至顺治三年(1646),清兵攻克福建,俘获唐王,张肯堂遁居海岛,阖门自尽。仅存的一个儿子,事宁之后回到家乡,但“家产俱已入官,故业无从问矣”。

  (四)士大夫家族衰替的原因分析

  揆之士大夫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所隐含的枢机相当复杂。在明代,江南的徐阶、申时行家族与江西的严嵩、湖广的张居正家族,均极一时之盛,若将其加以适当的比较,即能得出较有意思的结论。严嵩、张居正家族,尽管享极一时富贵之盛,但自失势之后,家产一被抄没,家族随之衰落。反观徐阶、申时行家族,尽管徐阶家族之富埒于严嵩家族,而申时行家族之富,甚至过于张居正家族,却能使家族一直保有富贵,不至于使家族遽衰。究其原因,明人于慎行推测为以下两点:一是政治权力保有财富不能长久,唯有借助政治权力而在经济上多种经营,方可保得富贵延续。严嵩、张居正家族财富的增长,显然得益于他们内阁首辅的权势,一旦失势,家族就会衰败,甚至面临家产抄没的窘境。反观徐阶、申时行家族,尤其是徐阶家族,其家产的积累,当然亦依靠政治权势。如徐阶在位时,就依靠权势而“倾泻县官赋金”, 借此聚敛财富。然诸多史料记载揭示,徐阶家族财富的积累,并不完全借助于巧取豪夺,而是确乎“善俯仰居积,工计然之策”,此从徐阶家多蓄织妇即可得到证实。二是区域经济的特点,同样导致士大夫家族延续的区域性差异。严嵩、张居正的家乡,属于“江、楚旷莽之墟”,无法开展经济性的经营活动,只得借助权势而积聚财富;而徐阶、申时行的家乡,正好处于苏、松财赋之地,所以“易为经营”。 士大夫家族的存与败,其因盖由于此。简言之,追究士大夫家族衰替的原因,大抵应从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1.士大夫家族衰替的内在原因

  就内因而言,士大夫家族的崛起,尽管以科第发达之“业”为先导,但亦以为人处世之“德”为根本。换言之,若是重世德,重家教,或者二者兼得,子孙必定不会沦落,即使沦落,亦不至于很狼狈。反之,若是世德薄,家教弛,那么家族必会陷于衰败。鉴于此,明末清初人吴伟业在探究士大夫世家大族衰亡的原因时,将其归结为“三德”之失,这是相当敏锐的观察。所谓“三德之失”,吴伟业阐释如下:一是“谦德”之失。按照儒家传统的观念,谦虚是“德之柄”。吴伟业从其家乡太仓州的现状中,却看到了士人从谦虚向佻达的转变。他说:“吾乡贵规重矩叠之风,拾级聚足,让而后登;扬觯执笾,拜而后馈。今也言语则捷捷翩翩矣,威仪则佻兮达兮矣,饮饫则载号载呶矣”。二是“俭德”之失。儒家学说认为,俭朴是“德之共”。吴伟业却从自己家乡太仓州中,看到了从俭朴向奢靡的转变。他说:“吾乡寡鱼盐漆丝之利,不知废著鬻财,其民本以力农为业。自俗之靡也,口穷刍豢之养,卜夜而倡乐;身极纂组之华,费日而消功。”三是“慎德”之失。儒家传统观念倡导谨慎,甚至称之为“德之守”。吴伟业从其家乡太仓州中,却看到了从“谨慎”向“声气”的转变。他说:“吾乡以知交声气倾天下,其初则龙门之游、华阴之市也;其继则甘陵之部,钩党之碑也。依光扬声,互相题拂,而刊章之祸大作,浸寻乎陵迁谷改,远识者柴门绝迹以自全,不幸姓名为妄男子所疏记,始悔潜鳞戢翼之不早矣。” 明人何良俊以松江士大夫家族为例,将其骤然衰败的原因概括为以下两点:一是“利令智昏”。何良俊认为,松江的士大夫一中进士之后,则对平日同堂之友,谢去唯恐不速,同里之中虽有谈文论道之士,非唯厌见其面,亦且恶闻其名。而每日奔走于他们门下者,则无不都是言利之徒:或云“某处有庄田一所,岁可取利若干”;或云“某人借银几百两,岁可生息若干”;或云“某人为某事求一覆庇,此无碍于法者,而可以坐收银若干。”诸如此类,士大夫则“欣欣喜见于面,而待之唯恐不谨”。可见,无论是父兄之所交往,抑或子弟之所习闻,无不都是言利之徒,未尝与一善人相交,或者听一善言,所以缺乏善行。 用太史公的话说,这些士大夫就是“利令智昏,何异白日攫金于市中者耶”!这其实就是“世德薄”。二是士大夫家族子弟不读书。照理说来,四民皆有世业。士大夫家族子弟理应知晓孝悌忠信,使读书种子得以延续。然揆之明代的士大夫家族,正如何良俊所言,因为家中“多财”,导致父兄不知教,子弟不知学。 这其实就是“家教弛”。

  由此可见,“世德”“家教”是维系士大夫世家大族世代兴旺的根本。一旦缺乏“世德”,甚至利令智昏,就会导致子弟安于奢侈的生活,甚或引发兄弟相仇,最终导致家族式微。如浙江崇德人吕希周,浙江秀水人汤日新,均曾任通政使;又浙江杭州人茅瓒,中嘉靖十七年(1538)的状元,曾任吏部侍郎。三个家族,堪称一时科举世族。但因缺少世德,再加之家教不严,所以在三人死后,“子孙皆不得其所,徒步自肩米者有之,敝衣行市中、头不备冠者有之,甚或寄食亲故者有之”。 这是典型的例子。以苏州为例,由于风俗衰恶,父兄、师友缺乏诗书礼义之教,致使其子弟大多轻狷巧诈,“不率于孝友”,再加之中间出了一些不良子弟,过分追求服御饮食、博弈歌舞之好,导致家族的衰落,“数传而后,匄贷不给,有不丘虚其先人之垅而翦伐其所树者,殆亦鲜矣”。 又如明代嘉靖、隆庆年间,无锡安氏,家族巨富,甲于江左,有“安百万”之号。然其家最“豪于食”,最后因“竟用奢侈”而衰败。 正因为缺乏家教,使得一些士大夫家族内,不是兄弟和睦,而是弟兄相仇,甚至讼之官府,致使财产耗散,家族衰微。如嘉靖年间,无锡邹氏家族巨富,但弟兄相仇,“讼之官”。官府将他们“下之狱”。这些膏粱子弟,“不耐窘辱,互相求胜,用银不暇称兑唯意,所撮亦唯家人张主”,每日花费许多银子,导致家族衰败。

  尽管士大夫家族盛兴之时,家门熏灼,但很难保持长盛不衰。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士大夫世家大族子弟习于奢侈。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当数苏州府太仓州的两个王氏家族。一是王在晋家族。王在晋曾经略辽蓟,被皇帝赐予蟒玉和尚方宝剑。后入中枢,任兵部尚书,当时算得上太仓州的第一显官。然其诸子均为败类,“藉父势,暗呜叱咤,金钱狼藉”。所以,当王在晋在世时,家业就已经“荡废涂地”。其中一孙,号宸章,更是“习俳优,善为新声”。家业破败之后,僦居一间小屋,日与伶人相狎。周恒祁将军治兵太仓沙溪镇时,一日开宴,呼伶人衹候,宸章即“厕身其间,捧板而歌”, “博座间一笑,图酒肉一犒而已”。 二是王忬家族。太仓州之王氏家族,分为琅琊王氏与太原王氏。王忬家族属于琅琊王氏。王氏发达于王倬,曾任兵部侍郎,其子王忬亦任兵部侍郎。王忬二子:王世贞,官至南京刑部尚书;王世懋,官至南京太常寺卿。世贞有子士骐,曾任吏部主事,可谓四代甲科。至士骐之子庆常,则“习为侈汰,恣声色,先世业荡尽无余”。庆常生子甚多,除了王鉴袭荫为廉州太守,精通绘画,尚能保持名检之外,其余均“落拓无生产”,或入沙门为僧,或为优伶,以歌舞为生。王世懋之子士騄,中举人,曾任“宪幕”。士祺之子瑞国,亦中举人,能守家声。瑞国之子王景,却“以狎邪为不法,几破家,狱经年不解,受榜笞无数,摈之远郊,不列士类”。

  2.士大夫家族衰替的外在原因

  就士大夫家族衰替的外因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制度导致社会流动加剧,使士大夫家族“易兴”,亦“易替”;二是明清易代,两朝鼎革,对旧的士大夫家族形成很大的冲击。

  (1)科举制度导致社会流动加剧

  科举制度的相对公平性,导致士大夫家族具有“易兴”“易替”的特点。这是社会流动性加剧的典型例子。就“易兴”而言,最为典型者是松江府华亭县徐氏家族的兴起。如徐阶的父亲,原本不过是松江府的吏员。但他的两个儿子,长子徐阶,官至内阁首席大学士;次子徐陟,官至工部侍郎。两人均凭借进士出身,位至卿相,可谓一门荣耀至极。就“易替”而言,苏州府太仓州王氏家族的衰落堪称一例。太仓州太原王氏,起家于王锡爵,官至内阁首辅;王鼎爵,官至提学道。锡爵子王衡,凭廷试第二人任翰林院编修,但很早就去世。王衡之子时敏任职太常寺。王时敏的儿子众多,除了次子王揆得中进士之外,但其他诸子亦“渐落,恐亦为强弩之末也”。 这是科第无继导致家族衰落的典型案例。

  明代的世家大族,大多源于科举之暴发。科举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士子登庸,不系世业,履道则为衣冠,失序则为匹庶”。 这就导致官绅之家兴衰无常,随着官位变动无常,其家族所拥有的土地也经常易主。明人王士性明确指出:“缙绅家非奕叶科第,富贵难于长守。” 以江南为例,如浙江宁波府,自明宣德以来,已是公卿辈出,无不“华第宅、联田亩、凿池叠山、集名花异卉以贻子孙者”,一派家族繁兴景象。然好景不长,不但田地、房产几经易姓,甚至墓地亦嘱托无人,昔日歌钟舞袖、晃耀亭台之荣华,全都任之寒烟夕照而已。又据何良俊记载,正德年间,松江府华亭县的官室竞相营殖私产,一时如参政宋恺、御史苏恩、主事蒋凯、员外郎陶骥、主事吴哲,家产均积至 10 余万,自以为奠定了子孙数百年的基业。然而仅仅过了五六年,这些巨室就已经“田宅皆已易主,子孙贫匮至不能自存”。 衰败之速,令人咋舌。

  由此论之,世家大族之能保持长久富贵,必须靠子孙科第的延续。然一旦中科举入仕以后,科举世家大族的寿命大多不长。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公卿之子“安于豢养,不知稼穑之艰难,习于骄恣,不遵礼义之轨度故尔”。 以苏州为例,在士大夫家族中,无论是高门巨室、累代华胄,还是新崛起的家族,一旦获取科第,则必“前堂钟鼓,后房曼鬋,金玉犀象玩好罔不具,以至羽鳞狸互之物,泛沉醍盎之齐,倡俳角觝之戏,无不亚于上公贵侯”。自奉固已奢侈,即使家族中的“子弟、姻娅、苍头”,亦无不“横于里闬,蹋门破柱,势无不至”。家族繁盛之时,百姓“重足累迹,莫之谁何”,但随之亦潜伏着家族衰败的危机,其最后的结局,必是“高台累榭,化为曲池,朱门夏门,移之他姓”。 俗云:贵而不骄,所以常守贵也。富而不溢,所以常守富也。揆之明代士大夫科举家族之衰败史,此语可谓不刊之论。

  (2)明清易代对士大夫家族的冲击

  清兵入驻中原并进而攻下江南之后,对明朝官绅一度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态度。清廷规定,凡是明朝的官员及“举贡监并海上起义诸色人等”, “归顺受职者”,谓之“投诚”。明朝的贡监,入清后又入学成为生员,谓之“复学”。但弘光、隆武两朝的举贡均不准复学。至于生员通过另行考试而被收录,则谓之“可存”。 不过,随着清廷强行推行剃发政策,导致江南士大夫的反抗,再加之清廷在江南大兴“科场”“奏销”“哭临”三案, 以及广兴文字狱,士大夫家族的血脉元气,已是丧失殆尽。

  以科场案为例,此案“师生牵连就逮,或就立械,或于数千里外,锒铛提锁”,导致“家业化为灰尘,妻子流离”。其中波及作为“居间”的二三大臣,亦是“血肉狼藉,长流万里”。 奏销条例,定于清顺治十六年(1659),初行于顺治十七、十八两年。顺治十八年正月,因顺治帝“驾崩”而暂缓处置。至康熙元年,继续实施奏销,因拖欠钱粮而受到处罚的绅衿,以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为例,其中进士、举人、贡监、生员,共计 13000 多人。 奏销所及,在职官员则被革职,而贡监、生员则被拿问。史称:“道路之人,惟见愁眉百结,求死不能;而田连阡亩之家,其惨尤甚。” 可谓实录。哭临一案,起于苏州人对吴县知县任某的厌恶。因任某一向贪秽,再加之“以漕米遍粜易金,以饱抚臣朱国治”,最终导致苏州人在顺治十八年正月以哭临的形式而“大哗”。当时诸臣哭临之时,苏州诸生数百人,“环聚于龙驭之前,愬县令不法状”。此案所涉,共有生员 18 人被“械讯”,最后被“骈斩于市”。 江南文字狱,以庄氏《明史》案最著,号称“江南第一巨案”。此案辗转株连,累及浙江、南直隶富宦名家将及百余家,处死者百人,如康熙二年(1663)五月二十七日,在杭州处斩者就达六七十人,全是“进士、孝廉、子衿”。至于妇女,都发配满洲,几及千人。

  经过上述多波次的打击,江南士大夫势力从此一蹶不振,世家大族趋于衰落。清代史家戴名世对此有很好的揭示。从他的记载不难发现,康熙二十七年、二十八年(1688、1689)以后,江南缙绅之体面已是“陵夷极矣”。究其祸端,始于一二士大夫豪横之家,“致得重罪”,于是他处大多仿效。地方官吏务以挫辱士大夫为能,借此逢迎上官,以得美擢。 里巷“奸民”,专以诈财为生,“不于其党类而于缙绅,以为缙绅不敢与我抗且辩也,一抗且辩,则诉之于官,而彼之折辱更甚矣”。至于学校生员,更被地方官吏视为草芥。即使生员延续明末习气,仍自相矜重,偶然受到挫辱,于是群起告讦,“或哭于文庙,或相要约不赴试”,然终究不能取胜,“斥逐者累累,因致死伤者亦多”。在地方官的眼中,缙绅尚且如同“奴隶”,何况生员之辈!无奈,生员只得自匿衣巾,诈称百姓。 在钱粮奏销案的引发下,不唯官员纷纷罢职家居,等同编户齐民,甚至“不得称乡宦”,而且出现了“生员反平民不若”的奇怪现象。 在地方百姓的理想世界中,宁可让自己的儿子成为“书役”,反而将生员视为“朽物”。

  这是相当值得重视的秩序变动,说明在新朝政治强势的冲击下,在明代相当活跃的士大夫势力渐趋沉寂。在此大势之下,即使如山林名士,在清初的境遇亦不甚乐观。据冒襄的回忆,明代崇祯末年,门户纷争,始则草野乘缙绅之威势以招摇同流,继则缙绅反借草野之机权以钳制朝政。当此之时,山林名士与缙绅诸公诗文鼓动,搜猎声华,“所好生羽毛,所恶成创痏。一时有司之贤者,率折节来咨谋议”,确乎“何其乐也”!明清鼎革,物换星移,知交零落。在遭遇“横逆”之世的境况下,明末其乐融融的山林名士,即使“乡里小儿”,尚且多加揶揄,尝尽“人所不能忍”。“昔之乐”与“今之苦”一经对比,悲从中来,泣由此下,显然不难理解。

  明清之际,随着政治局势的变迁,江南士大夫家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以浙东为例,自新朝大帅浮浙而东之后,“居民庞裂焚荡踣弊”,尤以“世室名族神明之裔”为甚。这无疑是一种“夷”与“华”之异。在夷夏民族对立之下,旧朝的世家大族随之衰微,势所必然。清朝定鼎之后,逐渐开始“置司牧,立学校,科条贯目,若有以行之”,于是那些“昔时丧职之族”,又“为之扬沸决疽”。若是将这些士大夫家族的行径视为“启奸而纾愤”,这当然是“过激之论”, 但作为曾经盛极一时且享受荣华富贵之乐的士大夫家族,经两朝鼎革之后遭际如此挫辱,不可不产生一些感伤情绪。

  正如明末清初人徐枋所言,士君子生当明盛之时,就会忘记“太平之福”,于是即使发生了“城郭变迁”,亦不足以“经其怀抱”。反之,假如“不幸而更丧乱,遇革除”,那么,即使“一草一木之微而事关故国”,无不会引发他们“先王弓剑之思焉”。 士大夫作为晚明文化“活力”与“多样性”的倡导者,他们面对历史的境遇,无论是社会的抑或文化的,无不受到来自新朝力量的挑战,并且其内部亦开始出现一些分化。换言之,对于经历了明清之际两朝鼎革的文人士大夫来说,那些活下来的读书人,无不觉得这种“天崩地坼”的场景,恍惚做了一场梦。在如何看待这一梦景时,却各有自己的心思。

  明清易代,最为明显者无过制度变化。如松江府上海县人姚廷遴,不过是一个下层的读书人,亲身经历了明清易代这一惊心动魄的场景,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变化。为此,他从衣服、仕途体统、罪囚处决、赋役、食用、日用什物六个方面对当时的制度变化作了如实记录。 尽管对明朝制度,尤其是在服饰、饮食乃至日用什物方面,不乏留恋之处,但总体上说,他还是肯定清朝立国以后所带来的全新变化,亦即“气运之一变”。他进而认为,这种气运的变化,基于“圣皇御世”之上,可以让天下百姓“共享太平”,乃至出现“贤才济济”的新气象。

  姚廷遴所谓的“贤才济济”,尽管包括从旧朝投顺过来的官员,更多的还是指科举“新发”家族。换言之,一些旧的世家大族伴随着明朝覆灭而式微,代之而起者则是通过科举考试而暴发的新的世家大族。以“东吴”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尤其推重“世家”。如在明代,诸如宜兴之徐、吴、曹、万诸大族,溧阳之彭、马、史、狄诸大姓,均属绵延数百年的“旧家”;入清以后,宜兴许氏、溧阳包氏,则属“新发”。又在明代,昆山巨族当推戴、叶、王、顾、李五姓;入清以后,因为徐元文、徐乾学兄弟三人并中鼎甲,位至八座,家族中的子弟亦陆续登第,“一时贵盛甲天下”,而原先的五大家族则不无“少衰”,于是昆山人造一俗谚云:“带叶黄姑李,不如一个大葧脐。”其中“带”音“戴”, “黄”音近“王”, “姑”音转“顾”, “脐”音近“徐”。俗谚所云,无非是说明朝时鼎盛一时的戴、叶、王、顾、李五大巨族,入清以后,因为衰微而无法再与徐氏家族相提并论。尽管如此,旧家衰微,余威犹在,新发之族,若欲自附巨族之后,难免会招致乡里之人的嘲讽。

  孟子云:“所谓故国者,有世臣之谓也。”又云:“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世家巨族堪称国之庇护,民之表率,对于邦国之治乱,民俗之污隆,关系匪浅。自三代以后,由于宗法不立,导致世风日衰,一直为识者所担忧。所能依赖者,正是那些巨室大族,各能兢兢守其家世,谨其氏族,借此以辨贵贱、别婚姻、远嫌疑、定昭穆,充其仁孝之心,率其敦睦之行。换言之,通过治家而后著于族,治族而后著于乡,治乡而后著于国,治国而后著于天下,最终达臻民俗以厚、治道以成的理想世界,这是传统儒家的政治模式,亦即家、国、天下三位一体。由是言之,明清易代所导致的江南士大夫家族的衰替历程,正好证明明朝旧的社会秩序已经崩坏,随之而来者则是清初礼教秩序的重整,以及以“新发”科第家族为社会基础的新秩序的建立。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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