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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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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结语

  按照传统的观念,君子、小人之辨,属于天下之大防之一。按照王夫之的说法,维系天下的大防有二:一是中国与夷狄之分,二是君子与小人之分。尽管大防有二,但王夫之还是将其归结为一,此即“义、利之分”。

  在传统中国,对人物的论定,尤其讲究家庭的出身,这就是民间所谓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毫无疑问,门第家风对一个人一生的成长起着比较关键的作用。但值得指出的是,个人人格的发展,更多取决于其社会关系。换言之,君子、小人并非天生,更多的则是受到后天的教育乃至政治环境的制约。说得更直白一些,在万历、天启之交形成的君子党东林党与小人党阉党之间,其子弟的结局,究竟如何?假若通过具体的考察,显然对传统观念中的君子、小人之争的认识会更趋理性。

  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一旦名列小人奸党,势必辱及子孙,子孙亦以祖先为耻,甚至子孙羞于承认自己的祖先,导致“有子孙而灭绝”的境地。这是事实。然揆诸明末党争的事实,可知君子、小人并非世袭。

  就东林的子弟来说,无气节者不乏其例,但亦有子弟奋起者。东林党中人物,并非一概得到了很好的时评。即以吴昌时为例,其人在崇祯朝就并无时誉。即使如此,其子吴祖锡的行为,尽可一洗昌时之耻。史称吴祖锡晚年亡命,更名鉏。清初剃发令下,祖锡“跳身去,于是狂走,南抵滇中,东之海上,以及诸山寨水舶中,如醉如魔,总求一当以自慰”。

  就阉党子弟来说,同样出现了两分的现象:或节操沦丧,或自持清节。就前者而言,可以冯惟淮为例。惟淮为阉党冯铨之子,入清后,曾任浙江提督。以后者而言,其人甚众。在万历、天启之交,党祸方炽,因为沈一贯曾任内阁大学士,所以,浙江宁波籍的很多官员均参与党争,形成了所谓的“浙党”。至天启朝,魏忠贤掌权,又有一些投机分子卖身投靠魏忠贤,士气大丧,以致崇祯继位之后,很多人名列阉党爰书之中。忠臣、君子不一定世袭,奸臣、小人也不一定世袭。这些阉党成员的子弟,颇有一些人深以父兄的行为为耻,凭借自己的行为一雪父兄的耻辱。清代史家全祖望专门搜罗了下面七人,合为《七贤传》一篇。这七人分别为周昌会、周昌时、邵似欧、邵似雍、姚胤昌、姚宇昌、陈自舜。此七人原本均为阉党子弟,却能以贤自拔。周昌会,天启元年(1621)举人;周昌时,诸生。他们均为御史周昌晋的弟弟。周昌晋曾入魏阉之幕,阴鸷深贼,罢官以后,还多所残害。昌会、昌时深以其兄行为为耻,不想与其兄同居,于是就回到了浮石的故居。入清以后,周昌会剃发为僧,佯狂不守戒律,被时人称为“颠和尚”,最后困顿而死。周昌时按照资历贡入国子监,但在获得一官之后,也弃官而去,固守其志。邵似欧,贡生;邵似雍,诸生。他们的父亲邵辅忠曾入阉党之幕,但邵氏兄弟因为别具志节,却不为清议所恶。明亡入清之后,兄弟二人甚至劝其父亲殉国,以掩盖以前的过错,但终究没能说服其父。鲁王政权时,邵氏兄弟亦曾竭力资助鲁王政权。正因为如此,一些明朝的遗民经常登门拜访邵氏兄弟。姚胤昌,崇祯六年(1633)举人;姚宇昌,崇祯九年举人。两人均为参政姚之光之子,学使姚宗文的侄子。当党争之时,浙党以徐廷元、姚宗文为魁首,尤其是姚宗文,更是与复社人物为敌,不遗余力。于是,姚胤昌、姚宇昌兄弟就开始接近东林、复社人物,并以气节互相砥砺,遭到了从父姚宗文的嫉恨。明清易代以后,姚氏兄弟奔走于山海之间,最后坎坷抑郁而死。陈自舜,为御史陈朝辅之子。陈朝辅名列阉党,自舜就深以其父为愧,甚至不愿有人称他为陈朝辅的儿子。陈自舜为人强毅方严,凡是名教所在,持之甚笃。黄宗羲在宁波讲学之时,陈自舜就前去听讲,终日埋首经学,兀兀不休。一天,黄宗羲在座上说起天启时,某官以虾脑百斤馈赠魏忠贤,其实就是陈朝辅所为。自舜听后,深以为耻,数日不食。除了上面的七贤之外,全祖望还附载了谢三宾的四个孙子。谢三宾是一位反复无行的小人,陷害了很多明朝忠义之士。三宾有一子早亡,留下四个孙子,分别为谢为辅、谢为霖、谢为宪、谢为衡。四人均善于读书,听说自己祖父的丑事之后,无不黯然神伤。从此之后,凡是遇到明朝那些忠义子弟,则“深墨其色,曲躬自卑,不敢均茵,以示屈抑”。兄弟四人每天以吟诗为事,一切不问。于是,那些明朝的忠义子弟开始与他们交往。

  除了上述代表性的人物之外,阉党的子弟还有另一种情况,即不是以自己行为的真诚,改变乡里的清议与社会的舆论,而是竭尽全力替自己的父兄翻案。江西人傅占衡就是其中一例。傅占衡当然是一个才子,著有《湘帆堂集》。其父在天启年间曾任御史,堕入阉党,照理说这是不可湔洗之案。为此,傅占衡就迁怒于东林诸公,竭力替自己的父亲洗白,甚至妄言自艾南英死后,再也无人能替自己父亲辩诬。其实,这也是一种妄想。尽管艾南英与陈子龙等人因为对文章的看法不同而闹过矛盾,但他终究还是清流中人,他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替阉党作侫。相比之下,上述七贤倒是一种明智之举。一味不白家门之事,只是以自己力行做君子的行为,赢得乡里清议与社会舆论的尊重与谅解。

  君子、小人之辨,始于道德之争,泛滥于政治门户的角逐,最后导致了诸多的历史转向。尤其是明代士大夫从严格的道德层面区分君子、小人,转而倡导借助权术驱使小人,大抵说明在士大夫的精神世界乃至实际的行为上,道德上的正人君子逐渐向政治行为上的英雄作用发生转变。进而论之,尽管明代士大夫天生具有一种“君子”情结,但时移势易,古今君子已是大为不同。

  甲乙之际,明朝覆亡,两朝鼎革。经历了明清易代的士大夫,痛定思痛,开始对儒家士人群体一脉相承的君子情结加以深刻的反思。通观清初士大夫之论,其反思的基点大抵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探究君子不敌小人的原因,并思考相关的对策。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无论是汉宋党祸,还是明代东林与阉党之争,君子与小人相角,其结局无不都是小人多胜,君子多败;小人受祸每轻,君子受祸每酷。究君子不敌小人的原因,不妨先看冯柯之论。冯柯认为,每当“季世”,通常会出现“邪正相持”的格局,小人树党掊击,君子不得已,只得“立援以胜之”。于是,就出现了朋党之名。同为结党,君子与小人却迥然不同:君子以“气”相投,而小人则以“利”相合。相较之下,“气”易衰竭,而“利”却易深入,所以君子之党常常较为疏离,而小人之党则固结不解,极易被小人所攻破。此论尽管稍略,但大抵已经道出了君子败于小人的根本原因。

  再来看魏禧之论。魏禧将其中的原因概括为下面三个:一是君子之计常疏,小人之计常密;二是君子处置小人,常常抱着一种不忍乃至不为已甚之心,而小人处置君子,则驱除唯恐不尽,下手唯恐不毒;三是君子一旦遇祸,只是抗节挺受,无规避之术,无乞哀垂怜之面目,故小人越发忍于杀君子,而小人遇祸,则哀情媚态,千变万状,以致使君子越发不忍下手杀小人。针对君子的弱点,魏禧替君子开出抵御小人的四法:一是君子不要轻发难端,以挑小人之衅;二是应乘小人羽翼未成,及时将小人剪除;三是若时不可动,君子应该对小人阳为优容,以待其变;四是若势有可为,君子对小人应该及时放流诛杀,决不姑息,以养奸慝。

  魏禧之论,对君子的弱点可谓一针见血。毫无疑问,在经历过明末党争的遗民看来,君子不敌小人的事实,足以说明这些所谓的“君子”,绝不是“真君子”。魏禧之兄魏祥就毫不客气地指出:君子与小人相敌却又显得计疏,这不过是“匹夫之勇”;见到小人哀悯媚态而不忍下手诛杀,更是一种“妇人之仁”。魏祥对这一类假君子作了深刻的揭示,可见在魏祥眼中,真正的君子理应做到舍生取义、杀身成仁,至于那些假君子,则完全是不仁不智,舍其生,却不足以取义;杀其身,却未可以成仁。

  其二,君子是否有亡国之责及其相关的争论。明朝覆亡,其因究竟何在?其责又当有谁承担?清初明朝遗民多对此加以反思,尽管论者因视角不同而歧见纷出,但明亡于“党人”或“党争”之论,一时甚嚣尘上。

  对此,魏禧、曹溶均有较为理性的分析。尽管魏禧对君子党多有微词,但对“名士足以亡国”的观点,持一种不赞同的态度。经过历史事实的梳理,魏禧得出结论:“因念汉钩党之祸,起于甘陵,然而亡汉者,十常侍之徒,非三君、俊、顾之徒也。唐以下莫不皆然。”换言之,所谓的“名士足以亡国”,这是后世的不察之论。他进而认为,真正的名士,应该从“处家”与“出仕”两个方面加以论定,唯有“处家必孝友惇笃,见称乡里”,而出仕又“清言正论,风节著于朝廷”,方可谓之名士。所以,断言名士君子“无救于乱亡”,则或有之,若谓名士君子足以亡国,则显然是一种悖论。究其原因,魏禧认为,若是将亡国之罪归于君子,而不归于小人,就会导致人们相率而为小人。曹溶也有相同的看法。在魏禧此论之后,曹溶以宋末为例展开讨论。宋朝末年,多议论,少成功,于是论者将亡宋之责归咎于道学。为此,曹氏作如下设问:“诸儒中秉政者谁人”? “误国者何事乎”?既然道学诸儒无人“秉政”,何谈君子误国,这不过是耳食臆谈的谬妄之论而已。曹氏进而认为,责备“贤者”必须有一定的尺度,即必须先正小人亡国之罪,而后才能归咎“君子之不能救”。假若仅仅“深文以罪君子”,则小人之罪反而有辞以自解,亦即“严于君子而宽于小人”,并非天下之福。

  其三,对东林、复社君子门户的重新论定。对明代君子、小人之辨作一反思,无法绕开东林、复社诸君子的评价。这种评价早在明末已经滥觞,至清初更是蔚然成风。诸家之论,或持批评,或加褒扬,或为平情之论。

  对东林、复社持批评意见者,以陈于王、李光地、林时对、史惇、张履祥、戴名世诸家为代表。早在明末,陈于王对党争别有自己的一种见解。他说:“今天下士答复汹汹,类汉唐末造,由宰相无权,而士大夫不惧党锢之祸,赖主上汪度销熔,叩之不应。”细绎其意,则是对朝野士人群体之“答复汹汹”有所担忧。这种看法,被李日华认为真是一种“确语”。至清初,经历了天崩地陷一幕的士大夫,更是对东林党多有微词。如清初理学大家李光地,斥责汉之党锢、明之东林为“太过”,是一种“以死求名”的行径,甚至将其排斥于圣贤“法门”之外。更为甚者,李光地还将东林视为“处士横议”, “遥执朝权,竞胜不止”,是导致明朝“颠覆”的主要原因。在学者群体中有“茧庵先生”之号的林时对,其论人亦别出己见。他在劝诫钱光绣时,对东林、复社中人多有论定,认为东林党魁钱谦益晚节不保,复社领袖张溥不过是“朝华”,而复社名士周镳更是“羊质而虎皮”,均不足为人师表。明末清初人史惇曾从先辈中得到一段秘闻,云:“东林君子有阒处一室向壁跌足曰:不料至此!盖谓神庙御历之久也。”由这载传闻,史惇对东林君子的忠君之心产生了怀疑,发出“此心可对天日乎”的质疑。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认为,尽管东林诸公,未尝得行其志,但即使“得以有为”,天下国家亦必将受他们的祸害。何出此论?张履祥直接将其归结于东林“学术不纯,取人甚杂”,最终势必“小人旅进,肆行无忌”,导致“苍生不蒙其泽,宗社不奠其安”。一方面,戴名世承认东林、复社“多以风节自持”,士大夫争为坛坫“以炫声名,一时菁华烂漫者何可胜数”;另一方面,戴名世又认为,东林、复社“议论高而事功疏,好名沽直,激成大祸,卒致宗社沦覆,中原瓦解”。尤其是遭际变乱之后,东林、复社诸君子不乏“改节易行”,更是难保晚节。

  对东林、复社多有褒扬者,则可举钱谦益、谭元春、王应奎、全祖望诸家之论。早在明季,钱谦益、谭元春就对东林党多有称赞。钱谦益对东林讲学多有称颂,认为他们“使人学为仁义,以孝弟为大坊”。至于那些厌恶讲学者,究其实不过是为了“禁人之为忠孝”,而忠孝之名不可禁,于是借“伪学”一名禁之。一旦如此,那么不忠不孝者就会“一无鲠避”,最终导致世道陆沉。东林党人最令人震惊的举动,当数杨涟上奏抨击魏忠贤“二十四罪”。杨涟为此付出的代价相当惨重,人被逮系诏狱,榜笞刺剉,一身无余而死。尽管身受重刑乃至丧命,但由此也博得一个好的名声。从当时史料记载可知,凡是海内知与不知,无不歌咏嘉乐,甚至稗官之家,将杨涟之事编为传奇、小说,镌成图像。毫无疑问,男子在世,这应该说是一件大快之事。但就是这一名声,导致了后人无穷的争论,有人称杨涟此举为“沽名”,甚至称后来“逆党”之祸,均由杨涟激成。对此,谭元春对这些怀疑者提出了批评,认为他们“是好议论而不乐成人之美者也”。

  其实,明季东林诸贤,批鳞捋须,百折不回,取次拜杖阙下,血肉狼藉,而甘之如饴,其气节与东汉党锢诸人相似,一时遂成风俗。尤为让人惊奇的是,儿童嬉戏相斗之时,亦无不以东林君子为榜样。据记载,当时有儿童嬉戏,或据地互相痛扑,至于委顿,曰:“须自幼炼铜筋铁骨,他时立朝,好做个忠臣也。”闻者莫不笑之。然而正如清人王应奎所言,流风所被,鼓动振拔,儿童犹知兴起,那么,“廉顽立懦,其效不可睹乎”?

  清代史家全祖望通过沈一贯其人,并引清初万斯同之论,对明末党争有一番新的评论,其要点大致有下面两点:一是对沈一贯做出比较平情的论断。康熙十八年(1679),清廷开纂修《明史》之局,秉笔诸公拟痛抑沈一贯,认为明朝“亡国之祸由于党部”,而党部之祸始自一贯。当时参与《明史》纂修的万斯同却持反对意见,极力替沈一贯平反,认为尽管东林诸子尤恨一贯,然奸党之流变,“一变而为崔、魏,再变而为温、薛、杨、陈,三变而为马、阮”,仅仅温体仁为一贯门下之人,故党部之祸,不可归之沈一贯一人。党部之起,若溯其源,应该起于申时行、王锡爵。全祖望认为,万斯同此论,当然是“天下之公言”,并非“有私于乡曲”。二是千秋史笔之重。尽管全祖望同意万斯同为沈一贯平反,但还是对沈一贯有所微词,认为他在当国之时,“不畏天下之清议”,生前炙手之热,已成缚虎之势,前推后挽,不复自由,却又不得不怵于千秋史笔。

  对东林、复社持平情之论者,最为值得重视。诸如倪元璐、陈子龙、傅山、曹溶、朱一新,均有此论。倪元璐从“虚中”的态度出发,再“合之事后”,对东林作了较为公允的评价。他认为,东林堪称“天下之材薮”。那些成为东林“宗主”之人,大都“禀清挺之标”,有时不免“绳人过刻”;或“树高明之帜”,有时不免“持论太深”。所有这些,称之为“非中行”则可,称之为“非狂狷”,则不可。至于为东林“引援为用”之人,亦每多气魄之俦,才干之杰。其间即或不无非类,但不过“指数而画”的个别之人而已。东林群体中,最多的还是“泊然无营,修乎自远,谢华膴,其若脱付黜陟于不闻,而徒以声气心期遥相推奖”,可谓“澹漠宁静,纯乎君子”。陈子龙对东林党的评价亦较为公允。他一方面承认东林党中“名儒善士何可胜数”。另一方面他又客观地指出,东林党中确实也鱼龙混杂,或“影附而养誉者,阳窃其声以取世资,夷考其素,实与道背”;或“生平慕之,势移时易则浮沉以求容,甚者讳其师友,以避株引”。傅山亦有相同之论。他认为,门户中的学士大夫,大多“行事率多执拗,无长才”,但他又不得不承认:“要之门户人未必皆贤,然贤者众;非门户者未必皆不贤,而顾名思义者或寡焉。”换言之,评骘人物,盖棺才能论定。从历代党祸的史实中,曹溶认为明末党祸已经“中于人心”,其酷烈虽不如前代,但久之已成痼疾。即使如此,曹溶还是肯定东林道学节义之功,云:“若吴桥范景文者,固党人所愿得而甘心焉,而独以一死殉社稷,其得力于东林道学之旨,岂其微哉?而谓党云乎哉?”

  自明末以后,对东林党的评价一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否定者认为,东林党中尽管多清操之人,实则薰莸莫辨。故讲学愈众,风俗愈浇。清季学者朱一新对此说颇不以为然,对东林党作了相对比较公平的评述。在朱一新看来,东林之失在于他们敢于“横议”,而不在“讲学”。在清初存在着一种比较普遍的说法,这就是明代之亡,不亡于“流寇”,而是亡于东林。朱一新对此说也持异议,认为明至嘉靖而元气大伤,至万历而祸机尽伏。到了天启、崇祯之际,“诸毒齐发,故三案中人非尽讲学之徒,即前后六七君子者,亦非尽东林之党徒。以芳兰当门,不得不锄。诸贤即匿迹销声,亦无倖免之理也。清流既尽,国步随之,明自促其亡耳,于诸贤乎何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跳出道德是非的平情之论。

  这就牵涉到一个如何评价历史人物以及他们行动的标准问题。东林党人杨涟弹劾权阉这一举动,是否属于一种“沽名”?其后阉珰魏忠贤之流种种倒行逆施之所为,是否就是杨涟所“激成”?这同样牵涉到一个如何处理“好议论”和“乐成人之美”之间关系的问题。明代士人习气,大多好议论,后人论断前人,也不可避免地有所议论。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关键在于,在这种议论的背后,应该抱一种什么态度。如果是为议论而议论,那么这种议论不免流于“沽名”。对杨涟之类东林党的行为,显然应该抱下面三种态度加以评判:其一,传统俗语云:君子乐成人之美。杨涟的举动,无疑实践了儒家的道德理念,应该说属于“死得其所”。若是抱着乐成人之美的态度,那么就不会对杨涟的举动再有所非议。其二,传统的“士君子”之流,尽管饱读圣贤之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并非人人都能做到言行合一,甚至不乏贪生怕死、苟且偷生之人。这看似是一种“知几”的聪明之举,而且儒家也有明哲保身之说,但正如谭元春所言,士君子有时也应该做一些“愚拙人事”。这就是说,作为不识字乃至不知儒家道德为何物的愚拙人,他们无祸福生死之想,在做事之前,也并不先在胸中计较妥当,而只是按照自己的是非判断行事,所以反而与圣贤豪杰无异。其三,论断人物,应该知其“痛痒”。换言之,就是应该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若是不知痛痒之人,事不关己,尽可大言炎炎,随便议论他人。一旦事情落到自己头上,难免出丑露乖。从这种角度看,杨涟作为一个“顾命”大臣,在他心中有的只是知遇之恩,所以才不顾个人的安危,毅然弹劾魏忠贤。这种行为举动,看似愚拙,但确实是一种出自内心真诚的报恩之举,并非沽名。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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