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君子、小人之辨的历史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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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君子、小人之辨的历史转向
君子、小人论之历史转向,无疑得益于历史上政治实践中“君子必败”“小人必胜”这一残酷事实。鉴于此,明代士大夫必须解答的问题,就是君子与小人同朝相处相争时的胜败原因。对此问题的回答,可举王廷相、陈子龙两人为例。王廷相认为,小人之“得志”,与君子之“受屈”,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两者之道德差异:君子“惟义是嗜”,所以“守道而不渝”;小人“惟利是嗜”,所以“犯义而不耻”。陈子龙更是从君主的价值取向与君子、小人的外在表现,仔细剖析君子难胜小人的原因。他认为,君主对“朋党”最为切齿痛恨,去之唯恐不速。假如君子、小人各“植交以相角”,那么朋党之名必然落在君子头上,而君主所恨者亦必在君子。其实,小人未尝无党,而君主却难以洞察细微。这是何故?陈子龙通过仔细考辨,得出了下面几点原因:一是君子“以道义相期,以意气相鼓,自以为其名甚高,其事甚显,翘翘然号为一辈”;而小人之交,亦自知“无所执以为名也”,故“每阴相结纳,而人不知”。二是君子“有致君泽民之志,故好论天下之事,议论之合,交相引重”;而小人“志趣卑下,塞默安静,使人莫得其端倪”。三是君子“以仁恕为心,与人同功,亦与人同祸”;而小人“天性残忍,虽其私嫟,时时有所割弃以自全”。四是君子“以廉耻名节为重,故一事之激,则群起而争之”;而小人无耻,“虽有难堪之辞,茹而不厌,至于鸷击之时,其党但阴为之谋,而不出师以相助,惟使一身博战,以邀孤立之名”。五是君子“爱惜鳞羽,虽当祸福胜败之间,不能托溪径于非常”;而小人“急则走险,中人察子,不惜倒身以求事之济”。于是,人君对君子、小人的印象正好两反:君子似“私”“横”“有党”,而小人则似“忠”“柔”“孤立”。
(一)跳出君子、小人之辨
照理说来,君子“尊德性”,所以得失“重乎内,重乎内,则善日长”;而小人“恣情欲”,所以得失“重乎外,重乎外,则恶日长”。即使是在“贤人”的进退上,君子、小人亦各不相同:“君子于贤之进也,若有助于己也而喜之;于贤之退也,若己有所失也而惜之。小人反是,于其进也,若将轧乎己也而沮抑之;于其退也,若己之自得也而幸之。”可见,君子、小人,各自代表了善、恶的两端。其实,并不尽然。究其原因,大抵可以从下面两点加以考察:
其一,君子、小人,是非难定。如明末时名列逆党的倪文焕,当他罢归时,有人就问他:“杨(涟)、左(光斗)二公以忤珰罹祸,君子也。公纠之何故?”文焕曰:“一时有一时之君子,一时有一时之小人。我居言路时,莫不骂杨、左为小人,我自纠小人耳。今局面一翻,莫不称杨、左为君子,吾亦以为君子矣。”对倪文焕的这番话,黄宗羲深有感触,认为若是从世情的角度来说,文焕这些话实在称得上是“名言”。正如黄宗羲所言,“世情之是非,象没深泥”,确实没有什么客观的标准可言。这又一次证明假若以“君子”“小人”作为评判人物的标准,其本身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对人物评价公正性的失却。魏禧亦从人心之复杂,感叹知人之难。就人之复杂来说,确乎如魏禧所言:“且夫人有矫名立节以取荣誉,及于得志,恣行其私者;有砥行砺志出于本心,晚节不终,一败涂地者;有希君相风旨,以忠直为谄谀,廉洁为势利者;有性之所秉,长短各殊,或直而不廉,或仁而不忠,或刚介而嫉妒,宽厚而贪污者。”魏禧进而认为,小人能得天下之柄,进而为祸天下,主要还是因为如下两点:一是君子恶小人之“异己者”,而爱君子之“同己者”。正是因为有了“同己之爱”,那么小人就可以“出投其间而入,得其欢心”。二是小人非独“其才足悦”,而且开始莫不有“过人之行,崭崭然立名义于天下”,足以大服君子之心。
其二,君子、小人可以互相转换。毫无疑问,真正的君子,其人品必是卓然而立,不与小人相混。如顾梦游,在明季即以诗歌而名声大振。当阮大铖罢官在家闲居时,曾经强迫顾氏替自己的集子作序,顾氏“固辞不获”,不得已作一序文,于是那些不知个中原因之人,则污蔑梦游“党恶”。其实不然。如弘光朝时,阮大铖任兵部尚书,与马士英用事江南,修睚眦之怨,诛戮不附己之人。于是,顾梦游的亲好惊叹道:“使向者终靳序,今不免矣!”于是,又有人游说梦游:“阮司马雅重公,愿毋绝欢,可咄嗟取富贵。”梦游却谢病不造其门,以贫士而终。
当然,君子、小人之辨,仅仅是一时之是非而已,人品真伪的辨别,还是应该从各人的“末路”加以论定。君子末路失足,其实不过小人而已;反之,小人末路自立,尚能挽救声名,为君子所称。就君子的末路不佳来看,惠世扬、钱谦益可谓典型例子。据李清记载,惠世扬曾因会推忤旨闲住,郑三俊重其素望,故推荐他出任左副都御史,并非惯例。不久,郑三俊罢官,惠世扬亦久不至,被崇祯帝下令革职。内阁大学士蒋德璟与黄景昉等具揭救之,请免其革。负有如此重望之人,理应属于正人君子,但正如李清所设问:“若非末路失身,一生真伪谁复知之?”又如钱谦益,当弘光朝逆案中人欲翻案时,马士英曾对钱谦益说:“案人不可谓不抑矣。今需人之日,破格为先,必自公翻之,当扫黄扉以迟公也。”谦益忻然许之,为之出疏。及清兵下江南,谦益又“从而受爵”,成为降臣。钱谦益号称文坛领袖、东林党魁,为物望所归者达数十年,最终却以表表之身,成为万世罪人。就小人之末路来看,如杨维垣、张捷两人,原本属于小人党,却“能挽声名于末路”,为君子所收,尽管是个别的例子,其节亦不可泯灭。可见,君子党的称类既繁,指名亦滥,难免有一二不肖者出乎其间。其末路失身,如惠世扬、钱谦益之流,只能说其为自败身名,根本无关乎当时与他们共相期许或砥砺之人,不可同玉石而焚之。
有鉴于此,于是一些明代士大夫开始跳出君子、小人之争。如夏寅平生诚心直道,无党无援,历官达40年,未尝以淹屈降志。他曾说:“君子有三惜:此生不学,一可惜也;此日闲过,二可惜也;此身一败,三可惜也。”此三惜之说,被当时的君子认为是“名言”。其论以“学”为基础,以惜身为归趋,才能做到“无党无援”。另外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孙承宗。当明末党论角立之时,有人劝他亲近君子,承宗却说:“附小人者为小人,附君子者未必为君子。吾辈当斩钉嚼铁,自立人间,宁能为蓬生蘼死乎?”“梃击”之狱兴起,一些人将矛头开始对准他,于是有人又劝他与小人周旋调和,他又说:“为君子所容,未必君子,为小人所容,岂非小人?生平不附君子,顾可求容于小人乎?”承宗每次与“党人”交谈,常以“勿堕轮回”加以告诫。那么,什么是轮回?他有下面的解释:“我方制人,随为人制。一番拨正,又一番轮回也。轮回几番,人才、国运有几?登朝以来十六七年,见几轮回矣,可不惧乎?”显然,孙承宗看到了党争、门户之见给“国运”“人才”所带来的冲击,通过自己“斩钉嚼铁,自立人间”的人格魅力,打破君子、小人之间的界墙。
何以跳出君子、小人之争而得以自立?显然需要在个人心性修养上做到“空怀”与“平气”。关于“空怀”与“平气”,刘廷谏作了如下诠释:“盖空则无先入之见,平则无据胜之形,因物付物,如数而止。”换言之,刘廷谏认为,不能心存一个是或非的“题目”,否则“才有题目,便觉入之则是,出之则非,胜之则相安,不胜则愈激”,于是,人就一味为了争气,反而将人品、职业视为“第二义”。刘氏此论,无疑可以从历史上找到两大依据:一是刘氏父子研治《春秋》,刘向“主公羊”,刘歆“主左氏”。父子属于天亲,尚且不妨彼此各有所持,何况天下众人!二是苏轼当然是君子,但朱熹认为,苏轼得行其志,祸必甚于王安石。这就是说,即使天下之人都像朱熹那样,尚不能避免与苏轼有所不同,何况一般的凡人!刘氏此论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说明真正的君子,不必“合天下之人为一人,合天下之人之口为一人之口”。这就是说,若欲将天下之君子与非君子都成为君子,则不过是一种痴心妄想而已。何出此论?刘氏以棋枰为喻进而加以说明:“一枰之上,三百六十黑白子,出乎尔者反乎尔,正恐此亦一题,彼亦一题,将来题目之为害,当更有甚于今日者矣。”
这种以“空怀”“平气”化解君子、小人之争的努力,不能不说是当时君子、小人论的新转向,值得引起关注。换言之,时至明末,有些人已不再过分区别君子、小人,甚至将这种观点写入廷试的策论中。这种调和的倾向,其实亦有事实依据。正如梅之焕所云:“附小人者,必小人;附君子者,未必君子。蝇之附骥,即千里犹蝇耳。萝之附松,遇岁寒则无萝矣。”这就是说,在所谓的君子群体中,同样不乏伪君子之流。这就需要将“伪君子”与“真小人”作一辨别。这可引被时人普遍视为东林之人的缪昌期为例加以说明。其实,缪氏原本对东林讲学颇有微词,一心唯恐为“伪君子”,但更不愿做“真小人”,才不知不觉入于东林阵营。
在跳出君子、小人之辨的历史潮流中,被时人视为“异端”的李卓吾尤为值得关注。卓吾借助新的是非观,从而确立了君子、小人之辨的新路径。关于君子、小人之辨,卓吾通过“报德”与“报怨”加以辨析,详引如下:
尝谓君子无怨,唯小人有之;君子有德必报德,而小人无之。夫君子非无怨也,不报怨也;非不报怨也,以直报怨也。苟其人可恶而可去,则报之以可恶可去之道焉;苟其人可好而可用,则报之以可好可用之道焉。其恶而去之也,好而用之也,直也,合天下之公是也。其或天下不知恶而去之、好而用之也,而君子亦必去之、必用之,是亦直也,合天下之公理也。夫是之谓“以直”。既谓之直,则虽无怨于我者,亦必如是报之矣,则虽谓圣人未尝报怨焉亦可也。若曰“以德报怨”,则有心矣,作伪矣,圣人不为也。至于人之有德于我者,则志在必报,虽以圣人为有心,为私厚,不计矣。何也?圣人义重者也。义重故可以托孤,而况托知己之孤乎?义重故可以寄命,而况寄有德之命乎?故曰“以德报怨”。唯其人有必报之德,此世道所以攸赖,国家所以有托,纲常所以不坠,人伦所以不灭也。若小人非不报德也,可报则报,不可报则亦已而勿报,顾他日所值何如耳。苟祸患及身,则百计推托,逃避无影矣,虽有德,将安知乎?唯有报怨一念,则终始不替。然苟势盛于我,财多于我,我又可以藉之以行立,则怨反为德,又其常也。盖十百千万咸如斯也。此君子小人界限之所以判也。故观君子小人者,唯观其报怨报德之间而已。 注释标题 李贽:《焚书》卷4《八物》,159页。
卓吾如此论定君子、小人,即以“报德”“报怨”作为判别君子、小人之间的界限,其实是为了证明君子“以直报怨”,而不是传统理解上带有“有心”“作伪”特色的“以德报怨”。唯有“直”(而不是“德”),才是符合“天下之公”与“天下之公理”。除此之外,君子、小人别无差异。若要将君子、小人稍作比较,卓吾认为小人更为“伶俐而可用”。这似乎是是非颇谬于圣人之论。何以如此?卓吾的心曲,唯有公安三袁之袁中道才一语点破。中道认为,卓吾在诵读之暇,尤爱读史,借此得以窥古人作用之妙,及世道安危治乱之机。在君子、小人论上,一方面,卓吾认为世之小人,确实侥幸丧人之国;另一方面,世之君子,却是理障太多,名心太重,护惜太甚,为格套局面所拘,不知古人“清净无为,行所无事”的宗旨,以及“藏身忍垢,委曲周旋”的妙用,最终导致君子不能用小人,而小人得以制君子。卓吾还认为,正是因为君子“明”而不“晦”, “激”而不“平”,才形成世道的混乱。至于世俗的儒者,在考察古人成迹时,又一概绳以一切之法,不能虚心平气,求短于长,见瑕于瑜,好不知恶,恶不知美。此类“观场逐块”之见,接响传声,已入膏髓,牢不可破。为此,卓吾上下数千年之间,别出手眼:凡古所称“大君子”者,则时常攻其所短;而所称为“小人不足齿”者,则时常不没其所长。如此之见解,被人视为“得罪于名教”,甚至将之比拟为“毁圣叛道”。袁中道认为,这都是一种误解。何以言此?中道有如下中肯的评述:“其意大都在于黜虚文,求实用,舍皮毛,见神骨,去浮理,揣人情,即矫枉之过,不无偏有轻重,而舍其批驳谑笑之语,细心读之,其破的中窍之处,大有补于世道人心。”
(二)对君子之评骘
在君子、小人之辨的历史转向中,不能不涉及对君子言行的重新评骘。在新的君子论中,显然不乏理性的剖析,进而将矛头直指君子之诸多弊病。这可以从以下两点加以考察:
其一,指斥君子之“伉直”与“愤世嫉俗”,倡导君子应有韬晦之谦德。如杨锵认为,作为一个君子,理应春不后荣,秋不怨凋,忧人之忧而人不知,乐人之乐而人不与。唯有如此,才是一个君子真精神之所在。至于愤世,按照杨锵的说法,事实上也可以分为下面两类:第一类是如庞士元、阮嗣宗一类的英伟卓绝之士,他们负经济之略,抱治安之志,或生违其时,或用乖其器,于是也就产生了一段牢骚不平之气,不得已而寄之猖狂、沉湎,悲歌痛哭,令人怪恶惊诧,意殊不屑,其实胸中还是耿耿醒醒,悲天悯人。第二类则不过是一群厚颜无耻之人,他们“咿吾俛默,雕肝刻肺,以课铅椠之业,其初念止为一身一家,幸而入彀,只同空华,不幸而弃置,不过孤负几句朴簌学子语耳,有何瑰异!不得售而往往托之劳人弃妇,怨讪咄嗟,以为千古奇阨,尚为知类乎?或者负愆罔悛,途穷不返,而且谓世路荆榛,浮云蔽日,以啄疮之复焰,谬托于湘累之胜怀,以啄疮之惫骨,自比于络头之神骏。”如此辨析,究其目的,无非是为了说明君子不应一味愤世嫉俗,而是应该悲天悯人。
《诗经》有云:“君子实维,秉心无竞。”照理说来,君子之心原本应该坦坦荡荡。而事实并非如此。从中国历史上的党争来看,如汉季之党锢,宋元祐之党籍、庆元之伪学,明嘉靖议礼之狱,天启东林之祸,诸君子固然获得“四海人誉”,却亦“横罹酷虐”,不但“人之云亡”,而且“邦国亦因而殄瘁”。究其“厉阶”之生,显然还是因为诸君子先有“竞心其间”。心有所争,那么无论是处事抑或对人,无不外露为“伉直”,甚至意气用事。在王夫之眼里,世道衰微,君子之行随之亦起变化。那些号称“君子”者,“外矜廉洁而内贪荣宠,位高则就之,位下则辞之”。即或以“伉直”著称者,其实亦是“徒畏名义以气矜自雄耳,非心所固耻而不为者也”。可见,王夫之是从“居心之厚薄”来评价君子人格的堕落。在他看来,君子之堕落,实是因为他们“识”与“力”的不足所致。他说:“居心之厚薄,亦资识与力以相辅,识浅则利害之惑深,力弱则畏避之情甚。夫苟利害惑于无端而畏避已甚,则刻薄残忍加于君臣父子而不恤。”为此,王夫之告诫时人,君子必须以蔡邕为戒。他认为,蔡邕不过是一个“意气之士”,开始以危言召祸,而最终则以党贼逢诛,完全是“意气之为”。正是从蔡邕的例子中,王夫之就君子立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君子之立身,期于洁己;其出而事君也,期于靖国;恩怨去就,非有定也。”这就是说,一往劲直,很难论定人之生平。《易》曰:“介于石,不终日。”介于石,至贞之谓;不终日,见几而无以之从违,借此可以保持贞节。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王夫之主张君子应该“知几”。何谓“几”?王夫之认为:“几者,事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所以,他倡导君子应该“即体以为用”。
相同的对君子的批评,同样见诸杜濬的看法。他说:“自古小人之祸,君子激之;君子之名,小人成之。至于成君子之名,业已受小人之祸,天下事因之破坏者,不少矣。”所以,他倡导君子在对待小人之事上,应该采取一种“胜之以静,而辩之以默”的方法。清初理学大家李光地,同样从东林诸君子的结局中,悟出了君子应该韬晦的道理。当魏忠贤擅权之时,东林诸贤赴汤蹈火,自是忠烈。但平心而论,东林诸贤的行为,不免意气用事。在李光地看来,若是借“韬晦”以存己身,未始不可。《易经》所言“以杞包瓜”,道理甚好。瓜乃易腐之物,岂能耐杞?小人凶恶已甚,自然败在眼前。唯有讲究韬晦之术,才能小人已败,君子犹在,国尚有人。
有鉴于此,王夫之希望倡导君子之“德”,以达到补偏救弊之功。他说:“天下不可一日废者,道也;天下废之,而存之者在我。故君子一日不可废者,学也。”君子有德,尽管“见之功业者,虽广而短;存之人心风俗者,虽狭而长”。尤其是当天下分崩、人心晦否之日,君子凭借此德,可以“独握天枢以争剥复”,其功甚大。那么,君子究竟应该以何为德?王夫之认为,君子应以“谦”为德,而“谦”,其实就是“诚”,其外延至于“让”“任”,并非黄、老之“离诚而用伪”。
王夫之在君子、小人之辨上,显然受到其父亲的影响。据王夫之回忆,他的父王朝聘为人坦易和粹,以不求异于人为高,以不屑浮名为荣,凡事求尽于己,而不标君子之名,借此自炫。如崇祯十五年(1642)冬,王夫之因“计偕”而向其父亲请教,自道:“夫之此行也,将晋贽于今君子之门,受诏志之教,不知得否?”其父听后,怫然道:“今所谓君子者,吾固不敢知也。要行己自有本末,以人为本而己末之,必将以身殉他人之道,何以身殉己之道哉。慎之,一入而不可止,他日虽欲殉己而无可殉矣。”此段出自肺腑之言,王夫之事后作了深刻的反省,道:“先君之训,如日在天,使夫之能率若不忘,庚寅之役,当不与匪人力争,拂衣以遁,或得披草凌危,以颈血效嵇侍中溅御衣,何至栖迟歧路,至于今日,求一片干净土以死而不得哉!”
其二,指斥君子无治天下之术,甚至败事,倡导君子通过建功立业而名实相副。通过君子、小人之辨,明代士大夫确立了新的君子观,即君子并非道德至善的化身,同样兼具“恶”的另面相。如明末学者陈龙正将君子之恶概括为二:一是“嫉人所能”,二是“形人所不能”。他认为,真正的君子,应该是“能则若己有之,不能则舍之”。当时另一位学者张履祥则认为,“舍之”二字,不如“矜之”。
正是因为嫉人之能,抑或自己乏才,于是君子不乏败事之例。按照通常的道理,自古天下之事,君子成之,小人坏之。尽管如此,却亦有例外。正如敖英所言:“君子功业萧条,不足以副苍生之望,小人能行好事,亦可邀人心也。”吕坤关于君子的阐述,无疑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就是“君子”也会败事,这就是民间通常所说的好心办坏事。吕坤列举下面一个例子,以说明不但君子与小人共事会导致败事,即使君子与君子共事,亦未必无败。譬如有“仁者”“义者”“礼者”“智者”“信者”五位君子共处一事,若是五人相济,则事无不成。但是,五位君子各有主见,仁者欲宽,义者欲严,智者欲巧,信者欲实,礼者欲文,意见不同,再加之“自是之心胜”,就会造成“相持之势均”的局面。五位君子不是合力,而是分力内耗。从历史上看,君子因为意见相争而至亡人国家,酿成祸变而不顾,其例不鲜。
吕坤的这种见解,显然得到了江盈科的呼应。凡是明白害事,而且能为天下人所指斥者,这就是“奸人”。奸人之害,在明处,容易让人发现。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阴害事”之人,尽管人们心中知道他们之非,却不敢公然指责,这就是“腐儒”。这种腐儒,有时却是以“君子”的面目出现的。对此,江盈科专门引用一则寓言加以说明:
尝试譬之,有抱沉疴之病,死期且近,竭诚以延医者,医与约曰:“俟我东走辽阳市参,西走甘州市杞,和剂饮尔,尔且立愈。” 注释标题 江盈科:《雪涛阁集》卷6《古论·鲁两生》,载氏著:《江盈科集》,上册,328、330页。
人参、枸杞,谁都知道是良药。但在病人垂死之际,走数千里去求购,希望借此治愈病人,岂非痴人说梦?这是医生迂阔而能杀人。头上戴着“君子”名号的腐儒治国,其害事一同庸医杀人。
世俗之人,“但知小人之能误国,不知君子之尤能误国也”。这绝非李卓吾危言耸听,而是一再为历史经验所证实。小人误国犹可解救,若君子而误国,则只能付之奈何。何也?李卓吾解释道:“彼盖自以为君子而本心无愧也。故其胆益壮而志益决,孰能止?如朱夫子亦犹是矣。”顺着这一思路,卓吾更是引出以下惊世骇俗之论:“故余每云贪官之害小,而清官之害大;贪官之害但及于百姓,清官之害并及于儿孙。”
晚明以来,士大夫精神已经明显堕落:在朝的士大夫为了矫正张居正综核名实之弊,而好为容与需缓,以致百事堕坏,使士大夫的精神悉趋于巧侫阴柔之术。而一二廉节有意之士,困而在野,则倡导虚空迂远无用之学,鼓动意气,树立风声,认为只要君子、小人之辨明白,则天下可以不治而平,四夷可以不战而屈。这无异痴人说梦。于是,“奸人实有乱天下之心,而贤人亦无治天下之术”。真正可以济世之君子,概不多见。这是事实。因此,东林党中的智者,同样倡导君子必须建功立业。如赵南星认为君子之责在于救民,他说:“君子在救民,不能救民,算不得帐。”姚希孟在《上蒲州书》中云:“方今君子之破小人,不当以口舌胜之,而当以功业胜之。”
换言之,同为君子,其实亦有名实之分。君子之名尽管好听,但若是一味求名,却不顾实效,甚至名实不副,必然也会落下笑柄。对于此,明人江盈科引用了下面一则寓言加以证明。寓言云:有一乞丐,偶然来到江边,看见仙人借助一瓢渡江,也想效仿。但刚踏上瓢,立刻下沉,几乎淹死。于是,乞丐问旁人道:“同一瓢也,彼渡我沉,何也?”旁人告诉他:“彼仙人瓢,尔丐者瓢。”可见,所谓的君子,不仅仅是有好听之名,尚须具有用之实才。江盈科引用这一寓言,就是为了讽刺那些“不能纯为君子,而妄窃君子之作用”之人,这些人名实交丧,不齿于世,最后也就如同“丐者之瓢而已矣”。
一般说来,人在顺境中趁着心头,难得回头;只有在逆境中没了世味,方寻真味。正是这种顺、逆之境,才得以区分君子与小人。明人高攀龙说:“尝谓造化,每以逆境成全君子,以顺境坑陷小人。”高攀龙坦承,自己半生受用,“实缘圣主一谪”。可见,君子之真品,当在逆境中方可显现。
鉴及此,于是有人开始对君子朋党加以理性分析。譬如,魏禧尽管肯定讲学,而且肯定君子在“世愈降而趋愈下”的情势下,可以部分抑制流祸,但他同时对讲学而引起的朋党之争,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为此,魏禧主张消除讲学中的门户之见:“若执一自用,是此非彼,始一相长之义,而成相胜之气,以径路之殊,成门户之异,则己之偏私胶固,与小人之怙势专利者,其间不能以寸。”其归结点还是《易经》所云之“殊途而同归”。
众所周知,欧阳修作《朋党论》,辨君子、小人之分,其目的在于“告其君”;而苏轼作《续朋党论》,教君子去小人之术,其目的则在于“告其臣”。明末清初人魏禧深知,“惟无瑕者可以戮人”。君子自护其党,但又想驱除小人之党,其结果只能导致君主将君子也一同视为党人。在魏禧看来,自明代以来,世俗多变,君子的人格亦越发趋卑,学术更加不明,其结果就是毒坏天下人心,最终祸及君父。鉴于此,他又作《续续朋党论》一篇,将矛头直接指向“近世之君子”。首先,魏禧将“朋”与“党”作了区分。他说:“君子曰朋,小人曰党。小人以势利相比,有党而无朋;君子以道义相辅,有朋而无党。”这种区分的理论,显然来自于儒家传统的说法。如孔子云:“君子周而不比,群而不党。”《尚书》云:“无党无偏。”《诗经》亦云:“靖共尔位,好是正直。”换言之,只有自身正直而又不结党,方可称为真君子。若是结党,那么就会导致亡国,汉、唐、宋三朝均为其例。其次,魏禧认为,汉、唐、宋三朝朋党流行,但三朝君子党人,无论是汉、唐除宦官不胜,还是宋代因新法而取怨小人,尽管其谋迂疏,或失之过与不及,然他们无不有皭然不滓之行,生不愧于君,死可以见祖宗于地下,虽最终杀身亡国,其志向却是可悲。对于“近世”君子,魏禧显然持一种批评的态度。其矛头主要指向下面两点:一是君子以名排除异己。他说:“近世则不然,所号为君子者,其始类能廉洁劲直,崭崭然取大名于天下,言人所不敢言,为人所不敢为,及其名日盛而权日归,则异己者去之惟恐不亟。”排斥异己之法不一,或“欲去异己,必先植同己,门生故吏,荐引称誉之方不遗余力,使布列于朝廷。于是同己者众,而去异己也愈力矣。从吾党者虽其人有可斥可杀之罪,则必率众而援之,曰,是正类也,其罪可原也。不从吾党者,其人虽有可用之才,可赏之功,则必排抑之,曰,是邪类也,不可令其得志。”或“其父兄举主,偶出于吾之所忌,必且穷究其源流,绝之于吾党而后已。而一介之士,下僚之吏,其才气足以犯难扞众,而其身两无所属者,则必折节罗致之,时其缓急,而谋其荣辱,诱之以功名之途,教之以自固之术。及其得志,则甘为死党而不辞。”二是君子借名而“高收厚利”。他又说:“又其甚者,阳为名高,而即以名高收厚利,近谋身家,远虑子孙。盖尝较其争名趋利、专权怙势之私心,与彼所谓小人而急欲去之者,求其毫发之异不可得,犹诩诩然号于人曰,吾君子协定之党也,则日取小人而掊击之。”综合上面所论,魏禧关于朋党之说,显然已经突破了欧阳修、苏轼之论,将批判的矛头更多地指向了所谓的“君子”之党。
揆诸明季以来党社中的正人君子,其末路、结局,亦是各不相同。一是言行合一。如复社中有很多是言行合一者。在明清易代之际,他们以自己的死践履了原本所倡导的道德理想。在弘光朝廷覆亡之后,诸如徐汧、夏允彝、陈子龙、杨廷枢这样一向以“君子”自负之人,或抱石沉渊,或流肠碎首,一时在明末济济一堂的老成君子,在清初逐渐凋零。二是名不副实。在东林、复社中,言行不一之人可举周钟为例。周钟,在明末一直是被士林推崇的名士。明朝灭亡,周钟投降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大顺军退出北京以后,他逃到南京,最后在南京伏法。正是因为在北京时的一念濡忍,缓于引决,不能做到舍生取义,最后身蒙恶声,身名并灭,甚至贻笑天下。三是默默无闻。如复社的创始人张采,其名与张溥齐驱,号称娄东“二张”。其最后的结局,却并无任何轰动之举,甚至有些默默无闻。两朝鼎革之后,他先是为邑蠹里猾所“摽击”, “刺剟几无完肤”,几乎死去。两年之后,病逝于避迹的荒野。
(三)对小人的平情之论
依据儒家正统的观点,小人有才,鲜不为恶。所以,王廷相言:“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沿袭此说,王夫之认为,君子之治小人必须用正道,不能用“权术”。他说:“君子之治小人也,至于当其罪而止,而权术有所不用。”换言之,君子当“正大持理法之衡,刑赏尽忠厚之致”。为此,王夫之以宋代君子王曾之逐小人丁谓之例,具体说明君子不宜以权术对待小人。
值得引起关注的是,在如何对待小人之才乃至治理小人的问题上,在明代士大夫群体中同样出现了一些新转向,亦可从以下两点加以探析:
其一,君子借“和”之说而宽待小人。心学大儒王阳明在《与胡伯忠》这封书信中,就君子与小人相处之道,作了相当平和的剖析。尽管王阳明认为君子不可能去苟同小人,但他同时又主张,君子在对待小人的问题上,不应该过于“疾恶”“激愤”,否则不但于事无补,而且还会招致小人的毒害。因此,在伯夷之“清”与柳下惠之“和”之间,阳明宁取柳下惠之“和”。这并不是说君子一味去“从俗”,而是不存一种“异俗”之心。原因很简单,柳下惠尽管以“和”待人,但其中仍然保持自己人格上的清介。
阳明之论,对明末清初的学界影响颇深。如陈确认为,即使身处“圣朝”,亦难保没有小人,而且君子中亦不乏小人,所以最为紧要的则是使小人渐变为君子。假若君子、小人别辨太严,使小人无站脚处,则“国家之祸始烈矣”,东汉诸君子就是最好的镜鉴。魏禧认为,论定君子、小人,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即“论小人以心者,所以防闲小人之法;论君子以事者,所以造就君子之方”。魏禧又认为,君子应该宽于待小人,不可轻绝,以免小人决裂放肆,成为君子的“狠敌”。归庄更是从阮大铖的例子中,深感君子在对待小人时,应该有一种宽容的胸怀,乃至具有一种“使贪使诈的作用”,以使有才的小人为君子所用。他认为,阮大铖原本属于“清流”, “实有可用之才”。而东林诸君子因门墙太严,激成阮大铖加入阉党,实为“失计”。
其二,君子借“权”之术而驱使小人。正如前述,明末清初思想大家王夫之反对君子行使权术而驱使小人。这当然是传统儒家士大夫的正统之论。然揆诸明代的事实,借权术而驱使小人之论,显然已经蔚成一时风气。毫无疑问,这牵涉小人是否可用,甚或君子如何控制小人并使其为自己所用的问题。
自古小人多有才。从正统的角度来说,小人多才,反而会增加危害国家乃至君子的程度。其实,正如冯梦龙所言,无论是“知”(智慧),还是“谲”(诡谲),作为一种才能,其实并无道德层面的君子、小人之分。换言之,一样的“知”或“谲”,小人用之为“机械”,而君子用之则为“神明”,不能简单地将“知”归为“君子”,而“谲”归属“小人”。其言外之意,就是君子同样可以使用诡谲之道。
就此而论,江盈科所说的“借小人之心,济君子之事”,堪称冯梦龙之说的最好注脚。江盈科当然亦承认社会群体可以分为君子、小人,此犹如“阳”与“阴”, “昼”与“夜”, “中国”与“夷狄”之相对。但“拘儒”借君子、小人之分,而在治理天下时倡导“必尽去小人,而后天下乃治”,那么反而会成为“乱天下之道”。何以言此?江盈科的理由有下面两点:一是善于治理天下者,犹如良医之用药。譬如良医治病,其用药,“有参有苓,有杞有术,有龙骨有鸾胶,而亦有虻有堇,有钩吻有砒霜,有蜈蚣蛇蝎”,只要将这些药并罗于前,按症而投,让其各效其力,就能发挥药效,使病痊愈。二是从汉、唐、宋的历史经验来看,过分强调君子、小人之别,其危害甚大。譬如,汉、唐、宋之季,风俗渐薄,人情渐刻,于是君子、小人分门角立,互争胜负。其最后的结果,则是君子自负为君子,小人亦阴附于君子,君子斥小人为小人,小人亦斥君子为小人。当此之时,非但君子、小人黑白混淆,否臧莫辨;即使他们的同僚,亦自相猜疑,自相叛附,朝而党此,夕又攻彼,将天下大事置之度外。曹争偶战,互相斗智弄权,最后必然导致“亡人之国”。鉴于上面两点理由,江盈科认为,小人不可尽去,假若君子能善用小人,那么诸如贪诈、夷狄、盗贼之辈,均可“驾御而全其才以适于用”。他进而得出如下论断:“盖成大事,不修细谨;立大功,不胶小义。”杨锵亦有驾驭并驱使小人之论,可以作为江盈科之论的补充。杨锵首先从《易经》中找到了依据。《易》曰:内君子,外小人,为泰。那么,作为小人之“外”,显然是与君子之“内”相对,而不是说无小人。将小人视为“外”的本义,就是让君子使用小人。假若君子不能用小人,那么小人就会流为“自用”。首先,杨锵认为,所谓的小人,无非是“竞进而寡廉,机变而善严,公不胜私,义不胜利”之辈,而且这些人“更多才干可用之人”,如果“能驾驭而驱使之,涵容而调剂之,使之长有所展,而势不可得肆”,那么未必都会流为王莽、曹操之辈。惜乎世间的君子,分别黑白太严,必不使一个小人“厕于其间”。其实,国家的治理,并不是那些正心诚意之君子,仅凭褒衣拱手于廊庙之上,就可以达到“赫胥无怀之世”,还需要善于利用小人,以供使令。鉴于此,杨锵将君子对待小人之法分为三个层次:最上者,是“驾驭而用之”;其次,是“有策以去之”;最下者,则是“盛怒而去之,严扃以绝之,搜索攻击以穷之”,尽管可以博得“清正疾恶”的美誉,但结果则反而“使小人得肆其反噬”,这就是“名节行谊”同样可以危害国家。
揆诸明末党社诸君子,同样可以找到相关的例子。如同是东林党人的黄尊素,与杨涟、魏大中在处世方式上却略有不同。史载当万燝遭到杖责之时,黄尊素劝杨涟去职,而杨涟却说:“苟济国,生死以之。”针对杨氏此言,黄氏则认为:“言不用,何济?君子不顾生死成败,不可不顾出处。”又在魏大中上奏攻击阁臣一事上,黄尊素亦认为“小过”可以不必计较,否则就会带来危害,而魏大中却说:“一死可以尽节。”针对此言,黄氏又认为,作为君子,“爱国之心”,理应大于“爱臣节”。当然,绝不能因此而认定黄氏有明哲保身倾向,其实黄氏之志向还是为了弘济艰难,所以“每有搏击,飞章廷争,未尝不为人先”。他曾经有言:“吾宁不与诸君子同其功,不愿不与诸君子同其祸也。”相较于杨、魏二人,在君子、小人之争时,黄尊素更讲求“权”变策略,“雅不欲婞直偾事”。
在明末,东林诸公素矜节义,以弹劾宦官为高义。至后,冯元飚、孙晋等人倡为“法门广大”之说,东林的门户之见开始有所变化。于是,吴昌时开始与东厂结交。这在消除朝内党派意见方面,无疑是有作用的。但由此也带来一些不良后果。如当时官场中行贿、受贿相当盛行,此类事情一旦被东厂缉获,“必托昌时数千金方免,昌时亦扬扬居功,不以为愧”。
毫无疑问,在君子、小人之辨中,不能不关注那些“真小人”。这可以谢三宾、阮大铖两人为例加以阐释。谢三宾任嘉定知县时,“以贽列钱受之门下”,成为钱谦益的门人,还替钱谦益付梓娄坚、唐时升等人的集子。后来,谢氏因为与钱氏争夺妓女柳如是,于是成为“贸首之仇”。弘光朝立,钱谦益复出,且有大拜之望,谢三宾又“称门下如故”。小人反复,竟然如此。据朱彝尊《静志居诗话》,阮大铖原本名列《东林点将录》,外号“没遮拦”,后来却露刃以杀东林,名列阉党。阮氏流寓南京之后,通宾客,畜声伎,一直希望与复社内如陈贞慧、侯方域、冒襄等人结好,甚至用自己家所养的歌伎去侍奉复社诸公子饮酒取乐。复社诸公子门墙很严,尽管用了阮家声伎侑酒,并且在听曲时还不时冒出几句称好之语,但到酒酣之时,还是破口大骂:“若奄儿媪子,乃欲以词家自赎乎!”自此以后,阮大铖将复社众君子恨之入骨,并且一意报复。大铖虽在文才上多有可称之处,但并非治世良才,更非那种定乱安邦的大才。所以,尽管他的官瘾一直很大,也很想建功立业,一显身手,但看他在弘光朝的所作所为,诸如在江上视师之役中,他手下原本的梨园旧工,亦都得以典兵,这无疑是将军容视若儿戏!世俗的论者,认为阮大铖不过“志在一官”,假若当时假借边才之说,让他开府远方,或是河南,或是贵州,一旦志得意满,绝不会流为后来那样的“决裂”。对此之论,清代史家全祖望却不以为然。他说:“小人之欲无厌。试观其一起即夺贵阳之枢枋,寻觊其黄扉一席矣,安得饱彼腹乎?且以为豫抚耶?是导之使北降也。以为黔抚耶?亦不过称臣于孙可望而已。谁更能挽之反正者?”换言之,阮大铖确乎可称真小人。
既然如此,那么有必要对小人的末路、结局作一适当的疏理,大抵可归为有气节与无气节两类:
以前者为例,则有周之夔、张捷、杨维垣。周之夔号称“宿名士”,原本亦注名复社第一集,但后来周氏反戈以攻复社,草《复社或问》,对张溥、张采“危言丑诋,陷以不轨”, 沦为小人党。尽管如此,周之夔的末路还是值得称道的。清人全祖望曾获见吴锺峦所遗文稿一卷。过去通常认为,周氏在明亡之后,已经“殉难”。但从此文稿中吴锺峦请恤一疏,全祖望发现了周之夔的结局,可知周氏后来是“扼防三山,劳瘁而卒”,虽然不是殉难,但“晚节固不可谓不善”。即使在明末身列“邪党”,与东林、复社这样的君子党相争的小人,在遇到两朝鼎革的大事,也并非都是见风使舵的小人,有些人还是选择了死,为大明王朝殉葬。如吏部尚书张捷、都察院左都御史杨维垣,都属于马士英、阮大铖之党,但他们都是“晚节自全”。
以后者为例,则有马士英、阮大铖。南京陷落、弘光朝覆亡之后,马士英逃到杭州,被杭州人所拒。不久,又进入浙东,持两端观望。最后是屡战屡败,与总兵方国安、大学士方逢年一同降清。在降清以后,还是与隆武朝廷私通,清兵素有察觉,最后被“骈斩于黯淡滩”。当然,同是降臣,马士英与洪承畴相较,尚有细微区别。阮大铖的结局,也是降清,但从行径上看,比马士英辈更为无耻。他先是从芜湖逃向浙江,被曾经与他同事现任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朱大典收纳,暂时进入金华城内。后清兵得阮大铖内应,攻破金华城,朱大典自杀,全家500人全都焚死。清兵相继攻破金华、衢州等府、县,准备翻越仙霞岭,进入福建。其时大铖新降,追随清军而行,一副志得意满之态,猝死于五通岭上。他的家人后至,看此情景,只好下岭买棺。当时正好是夏天,等到买回棺材,已是尸体腐烂不堪,仅存腐骨而已。
(四)从佛教的角度辨别君子、小人
明代士大夫深受儒家文化的浸染,儒家道德伦理渗透于士大夫的精神世界,其最为明显的体现就是君子、小人之辨,以及对君子儒人格的追求。毋庸讳言,随着儒、佛、道三教之辨而来的三教合流之风,佛家思想不能不对儒家士大夫的君子、小人之辨产生一定的影响。换言之,佛教的因素逐渐波及于传统的君子、小人之辨。就此而论,曹学佺堪称从佛教的角度判别君子、小人的典型个案。细绎曹氏之论,主要有下面两个层次:
一是从传统的“邪正曲直”区分君子、小人,转变为以“为道为公”与“自私自利”区分君子、小人。曹学佺认为,天以生物为心,而其“用”不能遍及,于是托付于君主,让其“教之养之”,借此“遂其生物之心”。为此,称人君为“天之子”,可见,君主可以代天生物为心。有了君主,其用还是有所不能遍及,于是又托付于贤者,让其“教之养之”,借此达到由他们代天“生物之心”。为此,称贤者为“君之子”,即所谓的“君子”。按道理说,人者,仁也,其生理应无所不该,而故意闭绝之;生计应无所不鬯,而故意壅阏之。一旦生理闭绝、生计壅阏,此即自小其仁,所以称为“小人”,其意即“小仁”。可见,君子、小人之辨,就是“为道为公”与“自私自利”之别。
二是将佛教因素引入到君子、小人之辨中,认为君子、小人之辨,就是“佛”与“自私自利之辈”之别。曹学佺认为,佛以败衣恶食为生,而自私自利之辈,则不过营营于衣食;佛以出妻弃子为乐,而自私自利之辈,则不过汲汲于妻子。佛土苴一身,脱离三界,唯恐道之不明,性之不见,而明道见性,又并非虚空无据之物。所以,“小乘独脚之禅”,最终必会导致“灭度众生、无一众生可度”。所以,佛又通过“无量无边”之说倡导“发愿”,以“不可思议”之论倡导“功德”。就此而论,佛正所谓“以天地之心,行君子之事,与王化大有裨益”。如此一来,佛就与君子等同起来了。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