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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士大夫忠孝节义的行为实践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 陈宝良 23882 2021-04-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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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士大夫忠孝节义的行为实践

  从明代很多忠臣的表现来看,无不体现出一种“愚忠”。一个“愚”字,似乎证明他们的行为实践,并非出于理性的自我,而是出于外来精神压力之下的被动接受。但正如明末清初人魏禧所言,古今忠臣、孝子、节妇、义士,“未有不愚能自成者”。其言外之意,就是那些自认为以智取胜之人,在新旧王朝更替之际,往往会丧心易面,做出一些彘狗之行。可见,正是一个“愚”字,才能使忠臣将自己的言论付诸实践。

  这就牵涉到如何认识忠臣的问题。按照魏禧的观点,可以将古今死难的忠臣分为以下三等:一是从容就义,视死如归者,可谓上等的忠臣;二是意气愤激,一往蹈之者,可谓次等的忠臣;三是平居无鞠躬尽瘁之心,及临事顾名思义,若不得已而以一死塞责者,这一类人未免有所希冀,有所安排,则属第三等的忠臣。彭士望在魏禧这段议论之后做了进一步的评述,他将魏禧所谓的第三等忠臣称之为“智忠”,认为此辈苟可以生,则图一生受享;或必不得已而死,则以一死塞责。在此之下,尚有一种“伪忠”,此辈成则以君国为富贵,败则以忠义为名利。无论是“智忠”,还是“伪忠”,无不都与儒家所倡导的“愚忠”有一定的差别。

  尽管很多忠臣最后都以壮烈就义为归宿,但忠臣之所以被人认为“忠烈”,并不仅仅限于他们能轻死,有时甚至把死看得很重。以文天祥为例,魏禧就认为文氏的忠烈之处,全在于他舍不得死之处。若从他舍得死处说其忠烈,那么反而把忠烈看得容易了。

  有一个事实必须引起注意,这就是忠臣与《周易》这本经书之间的关系。明代的史料已经显示,很多忠臣在获罪入狱以后,大多喜欢在狱中读《周易》。如薛瑄因王文之诬而下狱,在狱中诵读《周易》不废。明末的黄道周也是如此。照理说来,狱中可读之书甚多,何必专心于《周易》?对此,明末清初人魏禧作了下面的解释,认为其说盖起源于文王羑里演卦,于是后世君子忠而获罪,就往往托意于此。对此行为,应该做如何评价?在当时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以魏禧为代表,认为这些忠臣俨然以文王自处,“殆失忠臣所用心矣”;而另一种则以谢约斋为代表,认为人处患难之中,内心更加灵警,对于吉凶患难,看得更亲切,故尤其适宜于读《周易》,所以不可一概而论。

  当然,“忠臣”与“仁人”相较,尚有一定区别。这就是说,忠臣以兴复为急,虽杀身殃民而无悔;而仁人则以救民为重,所以通权达节以择主。就此而论,汉代张良,忠臣、仁人,兼而有之。进而言之,单一的忠臣,并非完人。自三代而下,如果想成为一个完人,必须“根本忠孝之性,达于天地之心”。

  按照常理,忠臣无不能够做到犯颜直谏。正如明末清初人张怡所说,一个臣子食人之食,事人之事,绳愆弼违,唯力是视。有幸得到君主重用,那么忠臣即是良臣;不幸而不得君主之用,那么致命遂志,诤臣犹如诤子。就此而论,忠臣的种种行为,不过是“自谱其丹衷”,并非“邀名于青史”。为了表明自己是一片丹心,很多忠臣甚至甘愿接受廷杖。如魏良弼,从王阳明闻良知之学。身居谏垣之职,因为直言而冒犯龙颜,所以屡次遭受廷杖,但也屡次复职。每次因为廷杖而导致的创伤刚刚愈合,又因为直言而遭受廷杖,因此而被人认为“真铁汉也”,又称其为“金刚不坏身”。

  尽管忠臣的举动,并非为了“邀名于青史”。但当忠臣遇到皇帝不可理喻,甚至面临杀身之祸时,忠臣首先想到的是史馆中的史臣,以及他们所写的青史,希望史臣能如实地将自己的行为记录下来。下面两位在明初洪武年间出任御史者堪称典型之例。一个是王朴,其人性憨,数次与明太祖争论是非曲直。明太祖大怒,下令将其斩首。绑赴市曹之后,又将他赦还,问道:“汝其改乎?”王朴答道:“陛下以臣为御史,岂可戮辱至此!且以臣为有罪,安用生之?无罪,又安得戮之?臣今日愿速死。”明太祖再次下令斩首。路过史馆时,王朴大呼道:“学士刘三吾听之,某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王朴。”另一人是齐鲁,在任御史时,也号称鲠介敢言。据记载,齐鲁曾经因为上疏而触怒明太祖,明太祖下令,让力士将齐鲁的牙齿打落两枚。齐鲁从地上慢慢拣起牙齿。明太祖问:“汝欲讼我耶!”齐鲁答道:“此二齿送史馆。”明太祖只好默然。可见,忠臣希望通过史官如实记录君臣相争的历史,借此制约君主对忠臣的肆意惩罚。

  忠孝观念一旦落实到行为实践,也就涌现出了众多的忠臣,其典型则有方孝孺、于谦、杨继盛、沈炼、海瑞、杨涟、缪昌期、周顺昌、熊开元、黄道周、姜埰等。

  考察明代的忠臣群体,首先应该提到的一个人物就是方孝孺。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孝孺“大义凛然的气节,是根源于儒家思想‘理气’说的精义,读他的《逊志斋集》,一如诵读《论语》《孟子》一般,是儒家兴教化、正风俗、倡仁义的教科书;而孝孺成仁取义的殉道精神,无疑就是我国固有文化传统精神的再现”。作为传统的儒家知识分子,若欲持身立世,历经千古而不被抹杀,理当数“节义”与“文章”两件事。进而言之,自古以来,能做到在危难之际不贰其志,甚至可以抛头颅、洒热血者,显然也应该从立志于孟子所谓的“浩然正气”的忠臣义士中去寻找,而方孝孺正堪称实践了孟子“浩然正气”的一位儒家学者。历来各家对方孝孺的人格与抱负均有很高的评价,无论是这种评价是来自帝王者,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统治,还是来自民间的,其目的是为了弘扬一种儒家精神,但从中不难发现一些民族精神延续的基本脉络。明太祖朱元璋称方孝孺是一位“庄士”,蜀献王尊称孝孺为“正学”,姚广孝将其比喻为“读书种子”,蔡清赞叹他为“千载一人”。黄宗羲在《师说》中将孝孺列为“有明正儒”之首,清代的乾隆皇帝御批道:“及至身临鼎镬,而抗词直斥,侃侃不挠,未尝少降其志,凛然大节,洵为无忝纲常”。如此等等,无不说明方孝孺是一位顶天立地的贤者大儒,却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是民族的脊梁。

  所谓的忠臣,其实就是一些气节之士。方孝孺秉持杀身成仁的精神,即使眼见十族之诛,犹不屈以全其义。这正好与明成祖的忿厉之心形成鲜明的对照,千秋之下犹令人心胆俱寒。正如日本学者本田成之所言,从这一惨剧事件中,让人感到了方孝孺之流“有一种忠义凛凛的强烈之感,同时发生一种凄惨的恐怖心,使明人与其说是为天下作事,毋宁说是内观的磨砺己德,而成为独乐的隐者”。

  方孝孺的节气观,可以说是孟子“浩然正气”与文天祥“文山精神”的发扬光大。宋代理学诸子无不认为“气”完全可以利用后天的力量加以改变,亦即教人养气,养孟子所谓的“浩然正气”,以及文天祥正气歌中至大至刚的正气。方孝孺一再指出,如若想立志成为圣贤,必须先学孔孟之道,学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勇正气。他说:

  今之为士者,不患其无才,而患其无气,不患其无气,而患其不知道。道,譬之源也;气,譬之水也;才,譬之能载也。盖有无其源而不能为水者矣,未有水既盈而不载者也。 注释标题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8《题溪渔子传后》。

  在《憨窝记》一文中,方孝孺就“气节”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

  士之可贵者在节气,不在才智。……国家可使数十年无才智之士,而不可一日无气节之臣。譬彼甘脆之味,虽累时月不食,未足为病,而姜桂之和,不可斯须无之。 注释标题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16。

  对“气节”之臣的崇尚,可以说在中国儒家传统文化中也是渊源有自,孔子作《春秋》,孟子论“浩然正气”,屈原作《离骚》,文天祥作《正气歌》,乃至明代方孝孺的舍生取义,显然都是一脉相承的中华民族精神。

  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三日,燕军攻克京师,宫中火起,建文帝不知所终,而方孝孺则被燕军所执下狱。明成祖素重方孝孺声名,想利用他草诏天下,收揽人心,派人召至殿前,孝孺一身缟素,悲恸已极,哭声响彻大殿。他们两人的对话,不妨详引如下。

  明成祖安慰方孝孺说:“我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问:“成王安在?”成祖说:“伊自焚死。”孝孺质问道:“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回答:“国赖长君。”孝孺反问:“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一时无言以对,下榻支吾道:“此朕家事耳!”成祖让左右将笔札放置方孝孺面前,对他说:“诏天下,非先生不可。”孝孺愤怒地将笔一甩,边哭边骂道:“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眼见他不愿屈服,威胁道:“汝安能遽死?即死,独不顾九族乎?”孝孺义无反顾,厉声斥责道:“便十族奈我何!”成祖怒不可遏,下令将孝孺磔杀。六月二十五日,孝孺慷慨就戮,并作绝命词一首,云:“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报国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庶不我尤!”

  方孝孺就义的时候,正值他46岁的壮年。成祖一怒将方孝孺九族诛尽,又将孝孺朋友、门生并为一族,皆磔于市,牵连入罪被杀的共有873人,至于被谪戍荒徼而死的人,更不可胜计。

  那么,方孝孺做出如此举动,究竟是一种过分激烈的行为,还是一种忠臣凛凛之气的自然流露,在后世学者中存在着一些争论。清初著名思想家黄宗羲认为,方孝孺平日的学问,完全是“臣尽忠,子尽孝”,且“一本于良心之所固有者”。这种精神所透出来的一段精光,不可掩遏。然如此精神,则是“至诚形著,动变之理宜然,而非人力之所几及也”。鉴于此,尽管孝孺行为颇为激烈,但黄宗羲还是认为符合“中庸之道”。近人胡适不但称赞方孝孺是“明初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且称其为继承孔子以来“杀身以求仁,毋求生以害仁”的传统精神和固有文化传统,“杀身殉道的了不起人物”。可谓一语道破。

  在靖难之事中,为建文朝殉节的忠臣,除方孝孺之外,还有一位铁铉,也颇具代表性。史料记载道:

  铁公铉,初为五军断事,奏对详明。太祖喜之,字之曰鼎石。守济南,文皇攻,不能破。以计欲诱文皇入,几为所中。及过江,擒至,正言不屈。令一顾,而不可得。去耳鼻,亦不顾。其肉,纳其口中,问曰:“甘否?”曰:“忠臣肉有何不甘!”寸磔之,至死骂不绝。乃令大镬,熬油数斛,投公尸,顷刻焦枯。导使朝上,展转向外,终不朝。文皇益怒,令内侍用铁棒十余,夹持之,使北面。笑曰:“尔今亦朝我耶!”语未毕,油沸,蹙溅起丈余。内侍手糜烂,弃棒走。反背如故。文皇大惊,命葬之。 注释标题 张怡:《玉光剑气集》卷6《忠节》,235页。

  就建文一朝而言,在靖难之事中产生了无数的“忠义”之士,几乎形成了群体效应。何以如此?还是因为明初朝廷教化力量所致。正如明末清初学者陆世仪所言,当明初之时,朝廷重视名节、鼓励清修,教化甚严。假如弟子居官不肖,则累及父母,累及宗族。又孩提之时,倘或不肖,则父兄必变色训之。积累既深,所以当他们居官之时,“虽九死而靡悔也”。

  作为忠臣,往往具有一种勇于任事的精神。于谦堪称典型一例。史称于谦“才大机疏,遇事敢于往,少瞻顾,人故以此忌之”。已是一语道破。忠臣又往往是清官,在官场上能严于律己。按照明代官场的惯例,河南地方官吏入朝,大多带一些线香、手帕、蘑菇一类的地方特产,以供在京城官场上交际。但于谦在任河南巡抚时,入京时一概不带,还作诗云:“手帕磨菇与线香,不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于谦这种为官精神,甚至为一些太监所称道。如太监兴安就佩服于谦“不爱钱,不爱官,不问家计,一心体国。”

  于谦所著之诗,同样反映了他的高风大节,而不在辞章之华,所以往往脍炙人口。如:“剩喜门庭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 “谢客只容风入户,卷帘时放燕归梁”; “亦知厚禄惭司马,且守清风学太常”; “萧涩行囊君莫笑,独留长剑倚青天”; “金鞍玉勒寻芳者,肯信吾庐别有春”。从以上诗句中,大抵可以看出于谦孤介绝俗之操。又如:“香爇雕盘笼睡鸭,灯辉青琐散栖鸦”; “风穿疏牖银灯暗,月转高城玉漏迟”;“岸帻耻为寒士语,调羹不用腐儒酸”。从以上诗句中,可以看出于谦具有经略闳典之才。又如:“天外冥鸿何缥缈,雪中孤鹤太清癯”; “醉来扫地卧花影,闲处倚窗看药方”; “渭水西风吹鹤发,严滩孤月照羊裘。”从以上诗句中,可以看出于谦有闲雅恬淡之思。又如于谦咏苏武,则曰:“富贵傥来君莫问,丹心报国是男儿。”送人致仕,则曰:“解组还乡未白头,身之意适更何求。”诸如此类,无不体现出一股忠直之气。

  据郑晓之子郑履凖的记载,杨继盛其人,“修髯伟貌,音如洪钟,望而知其非常人也”。继盛在应召北上时,曾去见郑晓,郑氏嘱咐他:“俟时而动,无踏前车。”继盛答应。但一等到了北京,正好赶上日食之变,继盛早上履任,傍晚就上书指斥奸侫,以致得罪世宗,被廷责一百,“两腿出血脓四五十碗,肉溃几见骨”。最后,受刑西市。即使如此,继盛在托人转给郑晓的书信中,不过先述抗疏之由,中叙自己受刑之毒,末言自己对刑罚顺受之正,最后以言金陵根本重地,拜托郑晓凡事皆仗主持,反而对自己的冤屈不及一言。在死前,还是怡然自得,只是朗诵“平生未了事,留与后人补”而已。

  这就是一个忠臣的气魄。或许在一些明哲保身者看来,他们的忠已经近乎愚蠢,但在忠臣看来,该直谏时还是应该直谏,即使得罪了专制君主,甚至被杀头,亦在所不惜。这样的忠臣,理应会得到民间百姓的尊重。杨继盛与一位屠夫之间的情谊,可以证明忠臣在一般平民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据张大复《容城屠者记》记载,杨继盛在容城宁国寺读书时,寺门有一位屠夫,梦中有神告诉他说:“杨某故忠臣,家贫力学,汝合供具。”屠夫入寺门访之,正好遇见继盛,一见深以继盛为奇,旦晚供应不辍,长达三年不怠。杨继盛科举登第之后,屠夫离开。当继盛任诸城令,屠夫前来拜谒。入城,询问治状,屠夫长揖,对继盛说:“好,好!”说完就要别去。离别之时,继盛赠屠夫20两银子并绢一匹。屠夫笑道:“某鼓刀而屠,年有余镪,岂为金来乎?公治诸城良苦,安所得民间金而以与某也?”固辞不受,止持一缣离去。后继盛被逮,每届秋谳,屠夫必侍张夫人母子入京师,候伺甚谨。后继盛赴义,时张夫人母子尚且不知,唯有屠夫在北京。继盛在被绑赴西市后,看见了屠夫,问:“夫人来乎?”屠夫答:“不在。”继盛又问自己的儿子,屠夫也说“不在。”继盛问:“只女在此乎?”答:“然。”于是,受命而死。屠夫经纪其蒿葬之事,并设奠痛哭而别。

  杨继盛作有小令四阕,全都是一些忠愤之言。其第一阕云:“怒气飕飕,要斩当朝奸佞头。你看他狠如虎狼,邪似狐狸,奸似猕猴。普天下尽是他仇,百姓们思食他肉。臣死何愁,臣死何愁,怎么皇天后土不促他寿?”其第二阕云:“怒气冲冲,要斩当朝第一凶。你看他狠过秦桧,奸胜卢杞,佞赛国忠。古来奸相尽知名,欺君误国谁与他并?臣岂沽名,臣岂沽名?看不上堂堂社稷被他播弄。”其第三阕云:“怒发冲冠,料想今番贼骨寒。你看他结连奸党,紊乱朝纲,僭窃专权。盈廷善类被他残,清平风俗由他变,把圣主欺瞒,把圣主欺瞒。怎祖宗在上如何不鉴?”其第四阕云:“顿生明王,宠爱奸臣有甚么长?他不过逢迎阿谀,奔走弥缝,窥伺包藏。国家元气被他伤,边方军实由他丧。早揽乾纲,英雄济济,再求良相。”其愤慨之情全都源于奸臣严嵩专权,残害忠良。为了除掉奸佞,杨继盛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而这些全都是出于为了“堂堂社稷”的忠心,并非“沽名”。

  这样的忠臣,一旦死后,往往会被民间神化。如嘉靖三十七年(1558)宫中三大殿发生火灾,很多人都看到了杨继盛头戴青巾,身穿素服,双眸炯炯,凭午门西角槛,似乎是在指挥人扑灭火灾,很久其人才隐去不见。同样的神化事例也出现在于谦的身上。据记载,天顺元年(1457),承天门发生火灾时,于谦也现形于“烈焰上”,最后感动了英宗,释放了他的妻子。这种神化现象的出现,而且被一些士人记录下来,无疑说明了忠臣在民间百姓中的地位。

  作为一个忠臣,杨继盛是以气节著称,于是世人多认为这是他“学道”之功。对此,清代史家全祖望有不同的看法,断言继盛的气节,“得于天者多,而学道之功尚未密”。全氏的理由很简单,假若继盛学道果密,那么就不会再作“风吹枷锁满城香”之诗。此诗句似乎对那些本身罪当被诛的臣子有些不合适。全氏认为,杨继盛此举,正是应了谢显道所云“矜字未去”之病。言外之意,这是责怪杨继盛为了矜夸自己之“忠”,而使君德有损。这显然与王夫之批评明代忠臣一类的士人具有一种“戾气”正好前后呼应。正对这一观点,严元照在这条的校注中又列出一条,以证明杨继盛学道功夫尚浅。严氏在校注中云:“尝读忠愍《自著年谱》,直书其父宠妾弃子,于义未安。”换言之,儒家倡导一种为尊者、亲者讳,而继盛却直书尊者、亲者之行为不端,显然也不符合儒家之“义”。

  与杨继盛同时的还有一位沈炼。从史料记载可知,沈炼入仕之后,虽仅为小吏,却胸有大志。他曾与尚宝司丞张逊业一起饮酒,醉则击缶呜呜,朗诵《出师》二表、《赤壁》二赋,慷慨长啸,泣数行下。蒙古诸部入塞,赵贞吉不与议贡,沈炼从而和之。吏部尚书夏邦谟道:“若小吏也。”公曰:“大吏噤不言,故小吏言。且不闻主辱臣死耶!”不久,抗疏上言,弹劾严嵩父子,道:“相嵩父子,翼虎社鼠,误国大计,请戮之以谢天下。太宰阿私,无所异同,宜从坐。”明世宗下诏,称沈炼诬诋大臣,“廷杖谪戍”。沈炼谪戍塞外以后,愈多愤激。而总督杨顺、御史路楷,均为朝中严嵩的鹰犬,合谋搜捕与蒙古相通的白莲教徒,并将沈炼之名列入其中,最后以“谋叛”之罪将沈炼处死。其后,严世藩论死西市,有一位任国子监生的塞下人,是沈炼的门人,打出一个长幡,上书:“明忠臣沈公炼之灵。”这位国子监生持长幡入市,以观世蕃受刑,并恸哭道:“吾师慰地下矣!”一市皆泣。

  同样是忠臣,海瑞与杨继盛两人的结局却不同,一个身死,一个得以幸存于世。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对此作简单比较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对于传统中国的政治传统来说,一个忠臣若是“干上犯主”,虽亦属于“有罪”,但或许性命还是有救。反之,若是“触忤”了贵臣或权奸,那么必然祸在不测,直至杀身。杨继盛得罪了权奸严嵩,而海瑞则仅仅得罪明世宗而已。

  史称明世宗崇尚玄修,朝政多所旷废。为此,海瑞上疏,直言指斥明世宗,“兴土木为伤民,推广事例为鬻爵,师陶仲文为非体,仙桃药丸为怪妄。甚者,以不见二王,为薄于父子;不还大内,为薄于夫妇;诽谤猜疑,僇辱臣下,为薄于君臣。”确实是道出了同朝为官者所不敢言。明世宗看到此疏后,大为震怒,将奏疏掷于地上。随后,又慢慢阅读完了全部奏疏,但最后还是将海瑞投入诏狱。海瑞自忖必死无疑。等到世宗死后,提牢官已经知道海瑞必被释放,就在晚上摆上盛宴款待海瑞。按照明代的惯例,罪犯赴西市正法以前,都能得到一顿酒饭。海瑞以为自己也将从此绝命,所以格外痛饮。当提牢主事将世宗已死之事告知他时,海瑞却“大恸投体,绝而复苏,哭终日不休,若丧考妣”。此外,当时的史料记载更是揭示,明世宗在阅读海瑞奏疏时的心情是时喜时怒,当即在奏疏上批道:“大臣不言而小臣言之,中国之人不言而海外之人言之。忠哉!忠哉!”又批道:“海瑞倒有比干之忠,但朕非纣也。”明世宗感叹海瑞有“比干之忠”,算得上是平允之言;而否认自己是商纣,显然缺少自知之明。

  自万历末年直至天启年间,东林人士与阉党之争,相当激烈,由此在东林人士中涌现出了诸多的忠烈之臣,杨涟、缪昌期、周顺昌即其典型。

  杨涟为诸生时,就落拓自喜,被里中呼为“狂生”。中进士入仕之后,家无余财,知与不知,无不称为廉吏,号称“无贪赃杨大洪”。即使这样一位忠廉之臣,在当时的官场上也不免被人议论。杨涟被人所议之处,有下面三点:一是“以移宫贪功”;二是“以交奄钓奇”;三是“以攻奄激祸”。对于此,钱谦益分别作了辨析。针对第一点,钱谦益多有辨析,认为杨涟移宫之议,并非“沽名”“生事”,谗夫懦臣,异口同喙,实在可为叹息。针对第二点,亦即杨涟交结太监王安一事,钱谦益也为杨涟作了辩解,认为不能将怀恩、覃吉视为王振、刘瑾同科,更何况王守仁、杨一清,亦曾经用过太监张永。事实上,当移宫之议时,杨涟只是与朝论相表里,并不就是认同于王安之论。尤其是当王安用事之时,杨涟更是“不以此时通关致公卿,乞身引退”。可见,所谓与太监交结之论,不过是“奴婢小人论公之语,不足辨者也”。针对第三点,钱谦益更是将杨涟弹劾魏忠贤比喻为搏击猛虎之举,认为“一搏不中,飞而择人”,于是有人就称“虎本不噬人,是搏者之为也”。其实,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当魏忠贤专权之时,“缢裕妃,害皇子,危中宫”,如此凶险之境,只有杨涟,敢于挺身而出,奋笔弹劾,使魏忠贤这样的“凶竖”,亦为此“破胆”。钱谦益作为杨涟的知己,最后还是将杨涟归于忠义之臣,并大加赞扬,认为杨涟就是孔子所谓的“杀身成仁”的“志士仁人”,更是曾子所谓的“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更有甚者,杨涟“不咀药以自屏,不引刀以怼君,慷慨对簿,从容绝命”。千载而下,读“枕中啮血之书,殆未有不正冠肃容,彷徨涕泗,相与教忠而劝义者也”。

  钱谦益所谓的“枕中啮血之书”,其实就是杨涟在狱中写下的血书。其中云:

  涟今死杖下,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打问之时,枉生赃私,杀人献媚,五日一比,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穷途,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唯我身副宪臣,曾承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恃此一念,终可以对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与皇天后土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注释标题 张怡:《玉光剑气集》卷5《敢谏》,218~219页。

  这封血书,活脱就是一个忠臣在临终时的自白书。从中不难发现,作为一个忠臣,所抱者就是痴心报主,最后将性命“归之朝廷”。唯有如此,才能在临刑之前,“大笑大笑还大笑”,从容面对,甚至将刽子手砍下来的鬼头刀,视为“刀砍东风,于我何有”。这是何等的忠臣气概!

  与杨涟同时,且一同与阉党争斗的尚有缪昌期、周顺昌。当缪昌期被魏忠贤阉党所逮之时,李如一曾去一函,就忠臣的“正命”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方面,他认为,“重泰山以白君父之前,正命也”,即在君前直言相谏,死后即“重泰山”。这是一种士人的“正命”。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轻鸿毛以重虎狼之后,亦所以为正命”,即屈服于魏忠贤阉党,追随他们之后,尽管是一种“轻鸿毛”的行径,但对于那些无耻之士而言,他们也可以自命为“正命”。所以,李如一谆谆告诫昌期,这次被逮入京,“千里之行,方寸裁决,平生学力,于是乎在”, 这显然是考验一个士人气节的关键时刻。随后的事实已经证明,缪昌期最终实践了重于泰山的“正命”。至于周顺昌,自就逮以至诏狱,乃至最后被难,始终不挠。当拷掠之时,楚毒备极,辞愈激烈。然若阅读周顺昌槛车时所作诸诗,则又和平而从容。正是从周顺昌的例子中,徐枋才悟出如下道理:忠臣风节,能造其极,无不“根于学问”。不然,“始虽铮铮,终必绌矣”。换言之,忠臣能够做到至死不挠,显然还是出自他们平日之“和平而从容”。

  在崇祯朝时,有三大忠臣值得关注,即熊开元、黄道周、姜埰。为了更好地了解忠臣之心,我们不妨以崇祯年间熊开元因上疏而获罪下狱一事为例,加以详细说明。当时熊开元被打入锦衣卫狱,下面引一段真实的审讯记录。

  审讯官问道:“你想是要官做?”熊开元答道:“开元十八年甲科,山中一住十年,是岂要官做者?从来参辅臣的,几曾有升赏?开元若要官做,近日已陪推通政司参议,但缄默不言,一年便可以开棍,两年便可以坐轿。不为此,而为彼,要做官者,固如是乎?不敢欺法台,开元实有康济天下之愿,以为得见皇上,必有一当耳。”又问:“你多大的官,便要以天下为己任?”熊开元答:“古人做秀才,便以天下为己任,何况开元?”又问:“既明且哲,以保其身。你如何就忘了?”熊开元答:“上无圣主,固当明哲。今圣明在上,岂臣子保身之日乎?”

  我们知道,熊开元进入锦衣卫狱受讯之时,审问官为了让其招出上奏主使之人,不惜使用严刑拷打。据史料的记载,第一天,其所受之刑,先是上了拶指,“敲五十敲”,尚不呼痛,只是替自己辩解;又“敲五十敲”,开元咆哮,大声疾呼“我是个忠臣”。然后将拶指卸下,换成夹棍夹起来,先打“五十木杠”,开元号天痛哭,只说“止求打死了罢”。第二天提审时,先是用夹棍夹起;然后又打了“二十木杠”,开元只是痛哭流涕,瞑目闭口而不言;又打“三十木杠”,开元还是不说有人指使,只求一死。无奈之下,只好将夹棍卸下,剥去衣服,再打“四十棍”,但还是“坚执前供”,只好收监。

  在狱中受尽刑罚苦楚,尚能守住坚贞。这就又回到了老问题上,即那些能向皇帝直谏的忠臣,是否真是为了博得一名。果若认为如此,这显然是一种简单化的理解。毫无疑问,他们甘愿冒死直谏,无不是出于一种内心的忠诚。对此,熊开元曾坦诚告白:“为不忍负圣明,负师友,故愿布其耿耿之怀,以为治安必由此也。而诚之不积,竟成虚愿。此自关苍生祸福,一身生死,足云乎?”忠臣之心,并不是如外界或后人所臆测,只是一种“愚忠”,其行为有时甚至有些迂腐。其实,他们在做忠臣之前,何尝没有矛盾。他们也知道明哲保身的安稳,也知道因循可以远祸,但又不得不言,以尽一个人臣之责。这种矛盾的心理,熊开元同样有深刻的自我剖析。他说自己“有时痛在身外,有时痛在身里,有时不怕死,有时怕死,有时不思家,有时思家,有时眠得,有时眠不得”。

  黄道周在给崇祯皇帝上疏时,曾遭到了崇祯帝的斥责,指责道周是“佞”。对此,道周就“忠”与“佞”之别作了辨析,借此证明自己是忠,而不是佞。他说:“忠佞二字,臣不敢不辩。夫臣子在君父之前,独立敢言为佞,岂在君父之前,谗谄面谀为忠乎?忠佞不分,则邪正混淆,何以致治?”

  黄道周因论事被系狱中。在狱中,只是以注《易》为事。出狱以后,吴伟业等前去探望,亦对崇祯皇帝无丝毫怨言,只是以国家边危为忧。归庄记其事道:

  石斋先生在狱中,无以自给,常书《孝经》鬻之,每本二金。在狱一年,注《易》数万言。出狱后,即南归。因东边多警,会冯邺仙还朝,过杭州,吴梅村太史适游杭州,在冯舟中,忽闻先生南还,二人亟访其舟;舟极小,杂于数十艘之中,大索良久,始得入其舟。舟中惟二板,仅可二客坐,先生坐于卧榻上,惟《易》一部。二公故先生在狱时尝周旋橐膳者,先生见即谢之,后更无一语及拜杖下狱之事,惟忧封疆多故,国势日蹙;已而纵谈《易》理,移时不倦,二公欲入一相慰之言而无由也。 注释标题 归庄:《归庄集》卷10《随笔二十四则》,516页。

  入狱之后,仅仅靠书写《孝经》而卖维持家庭生计,甚或靠注释《易经》而打发狱中日子;出狱之后,根本无暇顾及自己入狱是否有冤,还是担心“封疆多故,国势日蹙”。可见,忠臣心中所装,毫无一私之己,有的只是国家与江山社稷。

  在明代士大夫忠臣群体中,如黄道周、刘宗周、史可法之流,后世学者对他们的评价不一。如清初理学大家李光地就直称,像黄道周一类的士大夫,仅仅是“炼出一股不怕死风气,名节固厉”,但是,即使他们“批麟捋须,九死不回”,也不能“将所争之事,于君国果否有益,盘算个明白”。其言外之意,就是说黄道周一类的忠臣,“大概都是意见意气上相竞耳,行有余而知不足”。这是明代忠臣的大病。至清代中期,学者洪亮吉则对黄道周等有更多的正面性的评价。他在《题黄石斋先生手书诗卷》一诗中,对黄道周、刘宗周、史可法三人有很高的评价。在诗中,洪亮吉将黄道周、刘宗周、史可法比拟为殷代的“三仁”,即比干、箕子、微子。换言之,他们可以不依赖于世道,但是世道实在必须依赖这些人。这就是说,“滔滔万万世,藉以扶人伦”。

  忠臣一旦被打入牢狱,他们的心态究竟如何?显然需要引用具体的事例加以分析。像黄道周那样,安心地注释《周易》,不以自己的生死为意,这是一种心态。为了更好地加以剖析,不妨引用周怡所作的《囚对》一文为例。嘉靖时,周怡任吏科给事中,勇于弹劾,无所规避。他曾说:“吾纵扁舟波涛中,张帆正航,是吾职事,至其浮沉,有不自我者。”后来因为弹劾严嵩,违忤了明世宗的旨意,被下于牢狱,并作有《囚对》一文,对自己在牢狱中的心态多有揭示。周怡被罪下狱之后,手有桎梏,足有镣铐,坐卧有枷锁,每天有数位狱卒监守。客人问周怡道:“你感到羞辱吗?”周怡答道:“国法必须如此,有何羞辱?”又问:“你有怨言吗?”答道:“这是君主的惩罚,能有什么怨言?”又问:“然则感到快乐吗?”周怡蹙然正色答道:“君主已经震怒,我敢快乐吗?”又问:“然则感到心安吗?”答道:“心安。”又问:“心安在哪里?”答道:“手有梏则恭,足有镣则重;坐卧有枷,则不敢以妄动;监之者众,则不敢以妄言;行有镣,则疾徐有节。这就是所谓的安心。”一篇《囚对》,尽管多有自我安慰之意,然忠臣心思,跃然纸上。

  在崇祯朝的忠臣中,与熊开元齐名的尚有姜埰。在明代士大夫群体中,流行一种鄙陋之风,亦即一旦“登巍科,躐显仕”,就对他们的“座主”及“主爵之吏”格外感恩;稍有降黜,那么就会埋怨君父;至于迁谪外地,甚至敢悍然不去上任。其结果就造成如下之势:“天子可贵人,不可贱人;可予人,不可夺人也。”换言之,士大夫善则归己,德则归他人,而过与怨则归君父。臣子用心如此,确乎已是一反常态,尽管代表了君臣关系的历史转向,却与忠臣之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以崇祯末年为例,尽管崇祯皇帝一心焦劳,锐于为治,然臣下不称任使,辜负崇祯帝之意。为此,崇祯帝开始怀疑群臣不可信。而当时的言路则是非贸乱,一二直言敢谏之臣,所议多失平允,或迂疏无裨实用。崇祯帝多有贬斥,疾威之下,自然就会出现罚不当罪的情况。从古以来,偏听则可生奸,诛斥谏臣,往往至于亡国。崇祯帝不幸亡国,于是后世之人,每每追咎崇祯帝贬斥谏臣之故。其实,崇祯帝贬斥谏臣的得失,必须分别论列,不可徒徇君子虚名,将过错全都归于君父。

  与当时众多的士大夫相较,说姜埰是一位忠臣,并不为过。姜埰因为对崇祯皇帝直言劝谏,违忤旨意,遭受廷杖之责,后虽崇祯帝下诏免死,却还是被谪戍宣州卫。不久,明朝覆亡,姜埰说:“吾不可以归也。”随而转徙浙东,久之侨居吴门,居住在原先大学士文震孟的园林中,又说:“我宣州一老卒,君恩免死之地,死不敢忘。”这就是说,姜埰并不因为桑海之故,将君主之命视为弁髦,而是终身不返故居。即使已经离开了谪戍之地宣州卫,但还是将其在苏州的客居地称为“敬亭山房”,甚至死后葬于敬亭。所谓敬亭,就是宣城的一座山名。当国破君亡之时,是非荣辱,已为昨梦,姜埰还是硁硁不变,这在常人看来,确实是一种迂腐之举。然揆之于儒家之义,正如黄宗羲所言,姜埰的行为,又是“仁之尽、义之至”。即使与同是忠臣、名臣的熊开元相比,也是略胜一筹。我们知道,当时与姜埰同时下诏狱者,还有熊开元,两人同是忠臣,但在对待皇帝的态度上却有所不同:熊开元在明亡后言及先朝,不能无恨;而姜埰绝无怨怼君父之心,明亡之后,犹不忘戍所,以“敬亭”为号。即使如此,难道像姜埰那样的忠臣就无思念故乡之心?其实,还是有的,以姜埰为例,还是有顾念故居之心。不幸的是,在安于故居与恪守君命之心之间,两者发生了尖锐的冲突。换言之,安于故居,就不能安于仁义之心;安于仁义之心,则又不能安于故居。像姜埰这样的忠臣,徘徊于两歧之间,内心之苦,不难想象。

  从观念上说,君子与小人是一种道德、立身之争,但无论是自许为君子者,还是被人贬为小人者,无不处于一种实际的政治环境中,当然也免不了两者之间政治利益的冲突。于是,自许为君子者,为了在政治上掌握主动权,有时确实会做出一些与君子道德理想所不符的事情,于是也就有了“门户”,有了“党争”。唯有刚直的忠臣,心中所装只是朝廷、君主,而不顾及自己个人政治利益的得失。明代崇祯年间,熊开元上疏参周延儒一事,基本可以反映君子中间的内部分化。熊开元在上奏之前,曾与那些所谓的“君子”有过接触,后来熊开元在下锦衣卫狱接受审讯时,有过详细的交代,因为言语直白,不妨直接引述如下:

  是日,吴昌时亦见过。昌时曰:“此事固言,但要置身君子中,不为小人所借始得。”开元曰:“知为国家耳。君子、小人,又何恤焉!”昌时曰:“孙晋与冯元飙有嘉言相告,可即过之。”开元趋过元飙。飙与孙晋同声责开元曰:“汝所言固是,但留得君子在此间,替朝廷做事,犹有一线。今如此说破,皇上必以为首辅不贤,岂能引用贤者?大家都逐去,另用一班小人,难道君子做不得,小人反做得?若小人乘机而起,必以汝之言为嚆矢矣。”开元曰:“小人不做事,犹可望之君子。今君子满朝,国事较往时更坏,几曾有一线?若有一线,开元不言矣。且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若不自修,岂能止谤!与其使小人言之,正不若君子言之为愈耳。”时吴履中继至,亦以开元之言为太骤。开元云:“汝诸人皆有同心,只牵顾不忍言,开元若不言,谁复言之者?”是夜开元还寓。吴昌时复贻书曰:“责善,义也。责善欲其改图,以云救也。加之以 ‘贿赂’二字,无可改矣。鄙言不足采,三老之意深远,唯详思之。”三老即元飙、晋、履中也。 注释标题 熊开元:《鱼山剩稿》卷3《再谳供词》,296~297页。

  可见,一个真正的忠臣,与那些所谓的“君子”,在政治实践上存在着一些差别。所谓的君子,他们首先顾及的是使自己与所谓的“小人”之争中,保持自己的政治优势,所以在行事上不免采用一些柔性的权术;而像熊开元这样真正的忠臣,则只知“为国家”,并不考虑君子、小人的利益之争,所言只是直言,所行只是刚直。换言之,所谓的“君子”,有时候主张臣子立朝,应该“正直忠厚”。所以,像熊开元这样的行为,在他们看来,正直自不必言,但略伤“忠厚”。

  君子、小人这种道德人格,一旦升华为政治人格,即成忠臣、奸臣。正如前述,就政治人格而言,君子与忠臣尚有细微区别。然既有忠臣,必有奸臣。所谓的忠臣、奸臣之辨,其实就是君子、小人之辨在政治人格中的各自化身。

  奸臣祸国,自古已然,亦为中国传统道德史观所贬斥。但如何识别忠奸,尤其是奸臣之伎俩,自古亦多有其人论说其事。如明初人刘基曾以赵高、王莽、秦桧为例,指出奸人之“素能”,就是“以势轧天下、钳人口使和己者”,先由细微之事,后及巨大之事,借此达到“大诈行而大欲得”的目的。宋人苏洵作有《辨奸论》,明末清初人魏禧在此论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申述。首先,他将奸臣分为三等,即:小奸窃位,其上窃权,大奸窃心。其次,他在承认奸人尤其是大奸不易辨的前提下,试将辨别奸臣之道区分为下面二类,一是“凡事之不近人情者,其忍僻足以贼天下也;凡事之太近人情者,其柔媚足以杀天下也。”二是“奸人之欲取于人,必先有以予之;欲大有所忍也,必先以不忍尝之。”

  尤堪注意者,王夫之从东汉与明代的政治实践中,发现大臣与宦官的关系非同一般。事实确实如此,当开始之时,大臣与宦寺犹相与为二,朝纲立,士节未堕,则习尚还算端正,“邪正不相为借”。一等君臣道隔,宦寺势成,大臣若欲匡君卫国,就不得不借助宦官的势力“以行其志”,最终导致“宦寺益张而无所忌”。就明代政局而言,杨一清依靠张永的力量以诛刘瑾,杨涟亦不得不左袒王安,借此抑制魏忠贤的势力。至于高拱、张居正两人之废兴,完全决定于冯保一人之荣辱,更是典型的例子。由此可见,一旦忠端之大臣不能拒绝宦官的内援而有所作为,那么,又怎能禁止那些小人去向“奄腐”献媚?从“邪正不相为借”,至邪正互为奥援,显然会使忠、奸更难辨析。

  何为忠臣?何为奸臣?在民间百姓的心中,自有一杆公平的秤。换言之,在民间百姓的心目中,忠臣、奸臣的地位迥然有异。如黄道周、金声与洪承畴,已经形成忠、奸之间的鲜明对比。根据清初理学大家李光地的记载,当黄道周死难之时,李光地正好去参加会试,住在浙西的客店中。客店中有一位邻寓之人,皂隶出身,籍贯未详。当晚,这位皂隶且说且哭,直达四鼓。根据皂隶的回忆,当金声被擒之时,摇扇回翔,直达洪承畴的大堂前,指斥大骂。在这位皂隶的哭诉声中,忠、奸大有分别:说到黄道周、金声,均称其为“老爷”;而谈及洪承畴的时候,则直称其名,或称“洪亨九”“洪老”。

  在民间,即使是不识字的老百姓,也知道忠、奸之分。当然,他们的忠奸观念来自读书人阶层所写的戏曲与小说,但一旦形成,则必然根深蒂固。有一个近乎笑话的例子,可以说明奸臣在明代民间被唾弃的程度。史载明代末年,吴县洞庭山乡有一个靠打柴为生的樵夫,满脸髯须,相貌魁伟。一次,他挑着柴去卖,在演剧场所看戏。当时演的是《精忠传》,正好赶上戏中的秦桧出场,他就顿时大怒,飞跃上台,抓住秦桧就打,殴至流血几毙。众人一看不好,上去赶救。这位樵夫说:“你身为丞相,却是大奸如此,不打死你,更待何时?”众人劝道:“这是戏,不是真的秦桧。”樵夫说:“我也知道是戏,所以才只是殴打。若是真有此事,我让他吃我一斧头!”

  即使是在那些所谓的“流寇”中,往往也能是非分明,正确处理与对待乡居的忠臣与奸臣。史载正德年间,“流寇”侵扰大河南北,过大学士焦芳之家,大肆掠夺,并取焦芳的衣冠挂在树上,用刀大砍,口中尚称“吾恨不得斩此人以谢天下。”唯独路过马文升之家,互相告诫,不要侵犯其家。马文升能使“潢池之徒”敬而爱之,其立朝风节已是不难想见。尽管焦芳不过是一个侫幸之臣,尚不至于如古代的奸臣那样流毒天下,却还是引起了“盗贼”的公愤,甚至必欲杀其人,不能杀其人,只好砍其衣冠泄愤。

  按照传统的风鉴与相人之说,从一个人早期的所言或所作所为中,可以看出他们将来的忠与奸。据史料记载,严嵩在未发达时,与王敏斋一起在菩提寺东院读书。一天,一同阅读《史记·荆轲传》,读到樊於期自杀处,严嵩说:“此 汉也,事知济不济,辄以头颅作儿戏耶?”说完大笑不已。王敏斋则不敢认同,说:“烈士复仇,杀身不顾,志可哀也。”说完大哭。又读到白衣冠送别时,严嵩又大笑,道:“既知道一去不还,乃复遣之使去,太子丹真下愚也。”王敏斋却又大哭,道:“壮士一行,风萧水咽,击筑高歌,千古尚有余痛。”接着又读到“囊提剑斫,箕踞高骂”等处,严嵩更是笑不可抑,说:“是真不更事汉,不于环柱时杀之,而以谩骂了事。”王敏斋则已经是涕泗沾襟了,道:“豪杰上报知己,知死尚有生气。铜柱一中,祖龙亦应胆落。”一时间,两人的哭声、笑声,喧杂满堂。当时在旁有一位老僧,一直在倾听他们两人的对话,不由叹道:“哭者人情,笑者真不可测也。二十年后,忠臣义士,无遗类矣。”后来王敏斋出任中牟县知县,颇有政声。而严嵩则靠青词做到内阁首辅,专权误国,植党倾良,为明代奸邪之冠。

  更有甚者,传统的观点认为,当一个人在出生之时,即可看出其将来是忠还是奸。换句话说,当一个忠臣出生时,即具备一种“异象”,这是一种不同于常人的东西。如明末东林党人魏大中,曾任给事中,因弹劾魏忠贤一事牵连下狱而死。其忠义的精神堪称贯日月,其出生时的异象,他在自撰年谱作了下面的记载:

  万历三年先孺人将作蓐,壁栋间火光荧荧。先孺人以为鬼烧不祥,而火光缘栋上升,至脊梁正中。而予生时,先都谏睡梦中则又若见两童子执灯,导一金冠绯衣少年者入卧室。蘧然起,则闻予哭声矣。时十一月十四日亥时也。 注释标题 方濬师:《蕉轩随录》卷1《魏廓园先生年谱》,15~16页。

  魏大中过分夸大自己出生之时的异象,其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忠义精神,完全源于天生。

  从古以来,凡是所谓的“乱臣贼子”,无不都是聪明绝顶之人。严嵩也是如此。所以,论定传统社会中的人,在考虑才与德之间的关系时,不能不注意到德。若说才,严嵩之笑,无不体现出他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但正因为他内心深处缺乏一种忠君爱国之心,所以才觉得那些豪杰之士的行为是何等的愚蠢而可笑。这就决定了严嵩在大是大非面前,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维持自己的权势,而不是国家的兴衰。

  我们固然承认可以从平常的话语中判断出一个人的忠奸,但有时更多地还是应该看一个人一生之行,才能加以判断。如被严嵩赶下台甚至最后招致杀头之祸的夏言,从他的平常之言中确实看不出他是一个失去自己操守的小人。如夏言别号“桂洲”,其中的寓意已由他自己明确道出:“青桂丛生兮河之洲,抉疏连卷兮枝叶缭,上拂天路兮下瞰湍流,背炎曦兮扬素秋,羌无实兮冠众芳,胡为感人兮人不忘,今日何日兮与君同舟,嗅芳馨兮聊淹留。”可见,他是以丛生于河洲的青桂自况,所抱之志,则是虽无实,却能“冠群芳”,甚至能“背炎曦兮扬素秋”。事实却并非如此。夏言在嘉靖初年大礼议时,因为议郊社礼,而得到明世宗的宠信,从而入阁为相。这是一种趋炎附势的行为,是舍弃自己的操守而徇人。

  假若说忠臣大多出现在承平之世,那么,一旦面临社会动荡,势必涌现出来很多节义之臣。就此而论,若欲寻找节义之臣,其典型的群体就是清初的明朝遗民。

  因为牵涉到对儒家传统节义观念的重新认识,遗民问题随之变得较为复杂。当明清易代之际,假若从节义的角度而论,士大夫无疑面临着一个相当艰难的抉择,即究竟是殉节而死,还是贪生失节?从古今兴废得失的事实来看,“天人之际”确乎值得引人关注。细究之,大抵可以列为以下两种状况:一是“有人力尽而无奈天何者”。换言之,人已尽力,无奈天意如此,非人力所能改变。举例来说,诸如凭借五百人之义而不能保全田横,凭借文天祥之忠而无法挽救宋朝之亡,这是典型的“人之无奈天何”。二是“天意不然而无奈人何者”。举例来说,如唐天宝之乱,方内土崩鱼烂,既有讨贼之颜杲卿,又有降贼之哥舒翰,却很难使颜杲卿变为哥舒翰;五季之臣,传舍其国,敝屣其君,既有王彦章、刘仁赡之辈,又有段凝、冯道之徒,却不能使王彦章、刘仁赡变而为段凝、冯道。这是天意如此,风会如此。这是明末清初人归庄的看法。以此为例,他随而剖析了崇祯末年的时势,认为当时风俗陵夷,廉耻道丧,几乎相当于天宝、五代之时。但是,在归庄看来,人对天意无可奈何,存乎气数;而天对天意无可奈何,则存乎人为。就此而论,尽管一个人不可能臆测到自己将来必能建功立业,但以忠义自勉,尽力而为,却并非难事。所以,作为一个臣子,即使力不能回天,但完全可以通过忠义之举实现自我的价值。然揆明清之际士大夫的行为抉择,很多确乎违背了儒家的节义精神,毫无名节可言。正如归庄所言,当时率先迎降、反颜北面者,尽是一些高冠峨峨、自号丈夫之人;而那些自称丈夫之人,他们的行为,无非就是走门户,广贿赂,在名利之前,即使自己的父母妻子,亦可不管不顾,更遑论保守自己的名节?

  若以明末清初士大夫的动向为典型案例,可见在节义观念上,是非公论,久已缺乏。为此,清初学者陈确以柳宗元为例,对节义加以重加论定。他认为,当柳宗元失足之后,踣不复振。后世之人,读其文,论其世,未尝不深加痛惜。然在陈确看来,刘禹锡、柳宗元之流,大概类似于崇祯末年魏学濂、吴尔壎、周钟、陈名夏一流人,不过文采嚣浮之士,高自标置,平时妄以功业相期,急难则以节义自负,胸气激昂,目无流辈,故流辈对他们亦深加嫉妒。假如他们能得时用事,互相煽引,那么其声势更会超越当年的刘禹锡、柳宗元,其结局则是从贼如鹜,百口奚解。即使如此,他们尚有所区别:周钟浮滥,被正罪而死,议者犹或冤之。这当然并非真为周钟感到冤屈,而是对于那些争相要将周钟正罪杀死之人来说,他们在行为上并不能与周钟保持很远的距离。至于魏濂,对自己的“二死”,一直抱有悔恨之心,而吴尔壎,则更是追随史可法,“同死王事”。唯独只有陈名夏,致身清朝,功庸甚著,而亦不免于死。当名夏蜚声端宁之时,天下莫不称贤,无不颂美。在弘光年间,对于崇祯末年“从贼”一案诸臣,如周钟、魏濂诸人,士大夫无不咬牙切齿,恨不得亲食其肉而后快。等到陈名夏折节事清,在顺治年间被人称美,则又莫不视名夏为贤者,唯恐不得于名夏。就此而论,陈确有以下两点感叹:一是因讨论柳宗元而并及明末清初诸人,认为当时的是非已经失去了公正性;二是就士大夫的一生而论,确乎不能以他们的“一节”而概括其平生。

  这就牵涉到对名节的重新论定。换言之,所谓的名节,同样存在着真诚与虚伪之别,这就更加增添了节义精神的复杂性。士大夫当变易之时,既能全其身,却又不失其节,其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汉代的管幼安、晋代的陶元亮。然以他们两人的名节来说,亦有“苦”与“适”之分。正如明末清初人钱澄之所言:

  然幼安自浮海西还,杜门闭目,所居一木榻,著膝处皆穿,事良苦。若元亮,栖隐栗里,与刘遗民、周续之辈数相过从,吟咏酣醉,以终其身,固甚适也。幼安不幸而与华歆友,为歆所推荐,以太尉让,力辞乃免,故其时不得不苦。而元亮故人颜延之,相见语不及时事,唯送酒钱以资其觞咏耳,未有强元亮出者。两人之节甘苦不同,亦所遇为之也。吾谓能为幼安,乃能为元亮。 注释标题 钱澄之:《田间文集》卷13《求是堂集序》,233页。

  揆诸明清易代之后的遗民,其行为亦多有不同:一则保持志节,且以别号自申其志。归庄堪称典型一例。归庄有天下之士之号,他的性格,更是不可一世,目中无人。即使遭乱坎坷,还是不能挫折他的性气,而是自号“恒轩”。究此别号的本意,就是归庄看到明清易代之后,对于士大夫的变节行为深有感触,认为诸如此类的“素丝之终染,荃蕙之为茅”,还是因为他们内心“无恒”。所以,自号“恒轩”,不仅是自期,更是自儆。相同的例子,还有李邺嗣。当明清易代之际,李邺嗣正好20余岁,曾随其父李棡奔走于山寨海岛之间,参加抗清复明活动。这就是说,李邺嗣流离国难,虽九死,但并不厌死。他之所以不死,显然不是苟且偷生,而是想留得此身有所作为。所以,他的诗云:“采薇硁硁,是为末节;臣靡犹在,复兴夏室。”这就是李邺嗣之志,也是他之所以写《节义传》的本意。李邺嗣是宁波人,而作为文献之邦的宁波,多以出忠孝世家著称。换言之,簪缨名胄,类以忠孝节义传家;世家旧族,咸秉礼守义,以名节相激砺。明清易代以后,笃念明朝国恩,洁身高蹈,不逐时趋之人,除了李邺嗣之外,尚有周棲烟、陆披云、高废翁及董晓山、徐霜举、朱柳堂、钱蜇庵、钱退山之辈,无不都是名家之子,坚贞自失,甘心肥遁。二则尽管不再出仕新朝,却通过应酬文字与新朝官员保持着一定的联系。当明清易代之际,士大夫因为保持“节义”而招致诛灭,其例甚多,尤以江西为甚。于是,一些遗民以应酬文字作为保身一计。以文灯岩为例,他尽管每天处于风波震撼之中,而最终能够不死,“则应酬文字或亦有力焉”。至于这些遗民的应酬文字,也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其文“慷慨激烈,犯当时之忌讳而不顾者”;二是“广引曲喻,泛滥于古今事物之典、天人之故,旁援释老之书,下及稗官野史,迂其义,艰深其词,以寄其所欲言,使识者相遇于意言之外,而昧者不知也”。可见,即使与新朝权贵周旋,这些明朝士大夫遗民尚不失其志节。

  进而言之,遗民的节义,亦有真诚与虚伪之别。在传统士大夫中,同是一种名节,有些人是为了求名,甚至沽名钓誉,而有些人则完全出自内心的真诚,并无一丝一毫的矫揉造作。

  顾炎武、李颙就是其中出自真诚的例子。当清初明史纂修开馆之时,有很多人推荐顾炎武进入史馆,但均为他所拒。如最初大学士熊赐履以书招他相助,顾炎武却回书道:“愿以一死谢公,最下则逃之世外。”随后,大科诏下,诸公争欲致之,顾炎武还是一概推辞,道:“刀绳具在,无速我死。”再往后,大修《明史》,又有很多人推荐,为此顾炎武专给叶方蔼一信,请以身殉。如此强硬,在一些人看来有点不解,就纷纷劝解他,道:“先生盍亦听人一荐,荐而不出,其名愈高矣。”顾炎武听后笑答:“此所谓钓名者也。今夫妇人之失所天也,从一而终,之死靡慝,其心岂欲见知于人。若曰盍亦令人强委禽焉,而力拒之以明节,则吾未之闻矣。”可见,顾炎武不出仕清朝,完全是出自内心的真诚,而并非沽名钓誉。相同的例子见诸李颙。康熙十二年(1673),陕西总督以隐逸推荐李颙,李颙回书辞之,道:“仆少失学问,又无他技能,徒抱皋鱼之至痛,敢希和靖之芳踪哉?古人学真行实,轻于一出,尚受谤于当时,困辱其身,况如仆者,而使之应对殿廷!明公此举,必当为我曲成。如必不获所请,即当以死继之,断不惜此余生,以为大典之辱。”为此,八上辞牍,可见其坚持不出的决心,甚至不惜一死以明己志。至康熙十七年,又以海内真儒推荐,但李颙还是坚称自己病笃推辞。无奈之下,地方官用床将他抬至省城,甚至大吏也亲自到榻前。无奈,李颙只好绝食,六天水浆不入口中,甚至拔刀自刺,才得以回家治疾。经过此事,李颙叹道:“将来强我不已,不死不止,所谓 ‘生我名者杀我身’。不幸而有此名,是皆平生学道不纯,洗心不密,不能自晦之所致也。”这不仅仅是不图名,而且希望能自晦其名。

  当然,自明清易代之后,在那些隐居的遗民中,同样不乏半尴半尬的“假斯文”“伪道学”。这是属于言清行浊之辈,他们起初躲在静僻之处,苟延性命,只怕人知。后来听说某人投诚,某人出山,不敢说自己心中有些惧怕,又不敢说心中有些艳羡,却故意表达出自己许多清高的意见、溪刻的论点。日子久了,又恐怕新朝的功令追逼将来,身家不当稳便,像伯夷、叔齐那样,只好躲到深山中避难。这是内心的虚伪的例证。

  按照传统的观念,作为一个人子,若要“显亲”,必定依靠以下两端:一是富贵,二是名节。此二者,即使是相当贤智之人,未可得而兼之。若是有幸而遇到极盛之世,忠于事君,孝于事亲,可以无憾;即使其间稍有龃龉,身退而名立,位卑而行尊,尚不足成为父母之忧。但是,若不幸而遭遇衰乱之季,外面干戈日寻,里面祸难日结,贤人君子既然出身为国,就不能复顾父母,他们的父母亦以大义勉之,如汉、唐之末,史传所书,得以保全之人,十无一二。就此而论,通过家庭之际,同样可以考知一时世变。

  从士大夫的行为实践来看,儒家所谓的节义精神,同样体现出多样化的特色。这可以从以下两点观之:一是一部分士大夫,确乎能够毫不犹豫地实践儒家的节义精神。张煌言堪称典型一例。像张煌言一类的人物,他们早就将功名富贵看成浮云。至于自己的事业成败甚至利钝,也完全听之天命。他们要做的是文文山,而不是许仲平。他们每每以鲁连自况,如张煌言有诗句云:“我似鲁连还抗节,君为翟义竟捐躯。”诗句中所谓的“君”,是指屠天生,死于戊午翻城之役。他们讲究华夷之辨,秉承千秋节义精神。如张煌言有诗句云:“华夷两字书生辨,节义千秋史氏知。”出于忠君的目的,他们时刻做好“成仁”的准备。如张煌言有诗句云:“大厦已不支,成仁百事毕。”这是一种浩气、正气,“留纲常于万祀”, “垂节义于千龄”。这种节义精神,可以张煌言自己的话作为概括性的总结,这就是:“宁进寸,毋退尺。宁玉碎,毋瓦全。”这可以析为以下两层意思:一方面,是一种大无畏的进取精神,无好恶退缩之意;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忠君爱国,时刻做好了献出自己生命的准备。关于此,还是黄宗羲较为了解张煌言,对他的论断可谓入木三分。黄宗羲将张煌言与文天祥相提并论,认为他们两人所面临的时势,都是“吹冷焰于灰烬之中,无尺地一民可据”,所以只能凭借“一线未死之心,以为鼓荡”。即使时移世易,再无恢复河山之望,然他们的心志,则“匪石不可少转”,所以,“百死之余,愈见光彩”。至于文天祥的《指南录》,张煌言的《北征录》,则完全可与日月争光。二是一部分士大夫尽管已经出仕新朝,就其内心而言,却颇多悔意。内外冲突而引发的内心煎熬,其心里的苦况不难想象。吴伟业可谓典型一例。通观吴伟业自己的著作,应该说他对儒家倡导的忠孝节义相当明晰,且持支持的态度。首先,他认为,在学术上似是而非者,绝不能达到忠孝大节的境界。换言之,忠孝大节,无不出于那些“醇正博洽之儒”。正是从这一理解出发,吴伟业主张抛弃“异学”,崇尚“大雅”。其次,吴伟业亦深晓儒家君臣之义,认为:“得吾君而死之,有死而无二;不得吾君而死之,洁身守志,其道亦有死而无二也。”道理虽明,但从行为实践来看,吴伟业却并没有将自己的认识付诸行动,才导致他出仕清朝。尽管吴伟业的出仕,或许有情不得已之处,诸如“老亲惧祸,流涕催装”,或者同事借助吴伟业为“剡矢”,等等,但吴伟业终究对自己的末后一着不慎,颇多悔意。他在给自己儿子的遗言中,已经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作为明朝“巍科拔擢”的进士,在明清更迭之际,理应不再出仕新朝,但最终因为牵恋骨肉而导致“失身”。为此,吴伟业感到“万古惭愧”,觉得不但没有面目去见吊死煤山的崇祯皇帝,而且还会被后世儒者所讥笑。就此而论,吴伟业并没有优游晚节,享受到“后福”,而是正如他自己所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确实是一个“天下大苦人”。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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