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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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雅俗之辨,究其根本就是文化与文化观念的差异,亦即士大夫所代表的精英文化(雅的层面)与大众所代表的通俗文化(俗的层面)的对峙。王尔敏从“知识根基”与“志趣”两个方面,对“儒生”与“平民”作了有效的区分,进而指出庶民文化生活,虽不免与官绅文化生活有相通之处,而在各个不同领域,实又充分表现为雅俗之别。在王尔敏看来,“官绅自具一定深度与精致细密,庶民则不暇有深入追求”。王尔敏用“庸俗文化”代指庶民文化,而用“典雅文化”代指官绅文化,认为“民间庸俗文化生活,自与典雅文化有一定界限,二者可以在同一类项,而自然分出雅俗之别。二者自必相通,但有典雅之表现,有庸俗之表现”。
雅者,正也。这就是说,无论是音乐、舞蹈,还是诗文,雅文化是“正”的标识,甚至反映了王政兴废之端。在上古时期,天子命太史陈诗以观民风,其中与王业相关者,均可称之为“雅”,并从其中的“正”或“变”,借此以别王政之兴衰。就此而论,在传统儒家士大夫的心目中,雅属于“正”体,相当于康庄大道;俗则属于“变”体,相当于歧路小径。
尽管如此,雅文化的建立,还是离不开倾向于俗文化的“民风”。已故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明确指出,传统中国的“精英文化”与“农民文化”不是“不同的两回事”,而是“前者是后者的另一版本,而后者也是前者的另一版本。”细绎其意,就是在肯定“精英文化”与“农民文化”具有差别的同时,进而强调两者之间互为转化的前提。
明代公安派文人袁宗道在诗歌中也持相同的观点,认为,一方面,无论是代表雅文化的“驿路红尘鼓吹”,还是代表俗文化的“池塘青草蛙声”,原本都无声响,不必刻意区分出雅与俗;另一方面,作为雅文化表征的“鼓吹驿路喧阗”,抑或作为俗文化表征的“儿童村巷竞走”,犹如池塘边发出的两部声响,其中的宫商,无不渐近自然。以公安派为代表的明代士大夫,提出一种“何论雅俗”之论,这显然是一种别出心裁的创见,确乎令人耳目一新。已有的研究成果揭示,在明清两代,雅文学与俗文学双峰并峙,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而在审美趣味上则存在着通俗文学崇雅和传统诗文尚俗的倾向。这种雅俗文学之间的互动,正好替袁宗道的见解下一注脚。
明代士大夫雅俗观念的历史性转变,同样可以从他们的生活实践中得到很好的印证。明末清初人陆衡曾经说过下面一番话:“余尝谓不教儿子教戏子,不置田园置花园,不管家事管闲事,是缙绅三病。”诚哉斯言。教戏子、置花园、管闲事,尽管是明末缙绅的三大毛病,但基本可以说明当时士大夫的生活是雅俗相混,甚至存在着一种由雅趋俗的内在转向。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