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士大夫面对生死的行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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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士大夫面对生死的行为抉择
面对生死,最能看出一个人平日的修养。众所周知,明代的进士在读书人中有着相当高的声望,他们也是士大夫的主要来源。这些明代读书仕进之路上的幸运儿,在生死面前又是如何表演的呢?清代史家全祖望通过得到的“流贼”所授降臣官簿一册,对崇祯十七年(1644)这一科的动向作了详细的考察,其中降于李自成大顺政权的40余人,而不降甚至随后殉节而死的也有40余人,大体相当。明代甲科,最重于流辈,但在一时丧乱面前,很多士人失去了平日的操守,而另一些士人则实践了他们的操守。从前40余人降大顺的史实中,不免让人饮泣;而后40余人的坚守节操,则又足以一雪死者之耻。
在面对生与死的抉择时,有些人义无反顾,毅然选择了死,处之泰然,肉体虽死,但豪气长存;而有些人则不免有所犹豫、彷徨、濡忍,人虽不死,但精神枯槁,形同死人,最后不免归于郁郁而死。同是一死,却有泰山与鸿毛之别。其实,泰山与鸿毛之间,又是一个辩证的关系:号称“贤者”的儒家士大夫,既不能说他们很看重死,亦不能说他们不看重死。当人死而重于泰山,那么,贤者并不怕死,甚至将死视为鸿毛;当人死而轻于鸿毛,那么,贤者就会珍惜自己的生命,甚至将死视为泰山。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正当明末两朝鼎革、新旧更替之际,文天祥的《正气歌》同样鼓舞着那些立志与日月争光的文人士大夫。张煌言应该说是最为突出的一例。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黄宗羲称他“就死从容,有文山气象”, 已经可以与文天祥相比拟了。他在临死之前,就作诗辞故里,其中云:“生比鸿毛犹负国,死留碧血欲支天。忠贞自是孤臣事,敢望他年青史传?”他死前书于狱壁之歌,也有“等鸿毛于一掷兮”之句,可见他把自己的生、死看成鸿毛,无足轻重。其实,从道理上讲,这些受到了儒家思想熏陶的传统士大夫,以自己的“七尺”之身为轻,而以为国为民的“寸丹”忠心为重。在他本人来说,生死之事,犹如“鸿毛”,但就后人看来,不同的死法,却有不同的评价。像张煌言这样的死法,尽管他并不想留名青史,但确实是重于泰山,必然会彪炳青史。
(一)选择死:重于泰山?
深受儒家节义教育的明代士大夫,在国家、民族的大是大非面前,毅然选择了死,亲身实践了儒家的道德理想。更有甚者,一些士大夫把尽忠而死视为“报喜”。这引来一些怀疑者的苛论,认为如此正好反映了明代士大夫的好名积习。此说或许有一定的道理,但至少忽略了这种行为另外一层的含义,即这种慷慨捐生的行为,可以激发忠义,甚至扶翼名教纲常。
士大夫的上层固然可以视死为“报喜”,那么,作为士大夫下层的生员,当他们面对两朝更替之际时,同样不乏选择死的例子,有些甚至因起兵抗清而死。如薛宗周,字文伯,王如金,字子坚,两人都是山西的高才生。崇祯十七年(1644)之后,都放弃举子业,在小村落中隐居。清兵入关后,起兵抗清而死。吴沆,字同初,嘉定县学生员,但居住在昆山。当抗清时,守城不出而死。另外,还有宁波“六狂生”的事例。为何称之为“狂生”,正如参与其事的毛聚奎所言:“夫狂者,不量力之谓也。量力则爱其身,爱身则君父不足言矣,夫己氏是也。”由此可见,这些所谓的“狂生”,不自量力地参与到抗清的事业之中,其目的就是为了报答君父之恩,并无一己的私利。
在明代,生员堪称贫贱之士,他们不食朝廷升斗之禄,且无一级之爵,照理说来根本用不着替朝廷殉节。然揆诸明末生员的行为实践,却不乏殉节之人。许王家堪称典型一例。史载许王家是苏州府长洲县人,为府学生员。弘光元年(1645),清兵南下时,邻境有人聚众抗清,当路发兵搜捕。同年八月,清廷下剃发令,许王家慨然太息道:“父母冠我时,祝我为何如人?此发岂复可毁伤耶?”家人见他语决,围着哭泣。有人劝他道:“君一秀才耳。未食天禄,奈何遽以身殉乎?”他却说:“国家养士三百年,所养何事?吾已名列学宫,亦朝廷士也。先师杀身成仁,求生害仁之义,吾讲之熟矣。”最后,则是整衣冠赴河水而死。针对许王家的事例,当时有人认为,无论是生员“死国难”,还是争剃发而“丧其元”,这是一种过甚之举。为此,清初学者魏禧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认为尽管不必以此责望天下之士,但士人毅然舍其躯命,以争名义于毫末,震天地而泣鬼神,那么即使圣人亦“不以为过”。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出现了“以学而死”这种特殊的现象,其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何心隐和李贽。这是一种“殉道”的高尚之举,又是专制社会的悲剧。照理说来,学术如何能置人于死?这在传统社会的学者看来,实在是不可思议之事。冯肇楠就抱有很大的疑惑。他认为,圣贤之道,犹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大中至正,无往而不宜。学圣贤之人,行仁义之途,习诗书之教,无不可以做到忧惧不入、祸患不侵,不应因学术而死。假若真出现因学术而死的事情,那么,就会出现终身不学之人,最终导致“世之言学者亦绝矣”的结果。而事实却是何心隐因为学术而死。所以,一些对何心隐评价很高的人就断言,心隐是“不幸以道而死也”。对此,李贽却别有一番见解。他认为,世人之死,很多是为了“忠孝节义”,而且这样的死也“有其名”,甚至被人称为“重于泰山”。李贽认为,从未听说有“为道而死”之人。原因很简单,道本无名,何以死为?这就出现了一个如何对“道”的理解问题。同是“道”之名,在很多“聚徒讲学”的理学家的眼中,或许就是“忠孝节义”,内中不乏为“名”之想。这还是其高者,其卑者则是“与上訚訚,与下侃侃”,所持的是一种委蛇之道,这是一种假道学。而在何心隐、李贽眼中,道应该是一种“不能掩其本心”的真道学。为了实践这一真道学,可以危言危行,不怕自贻厥咎,乃至人虽明哲,却最后不能保身。于是,李贽认为,何心隐之死是真正的殉道,几与“泰山氏之比”,但心隐一死,则“斯文遂丧”。李贽对心隐殉道而死的认同,决定了他自己的最后结局,同样也是殉道而死。
从何心隐的例子中不难看出,由于人们对生死所持轻重不同,于是在杀头面前则是不同的样子。若是把死看成是死,这是把死看得“权重”,也就难免会做出贪生怕死的事情来。反之,假如不认为死异于生,不认为杀之死异于病之死,则死生别无二致。死生之归为一,则当面临被杀之时,自然就会做到其心泰然,其形充然,其气浩然,其词沛然。换言之,天不以死苦我之心,当事者以杀苦我之死,而我之心、形、气、词无以异于不死不杀之人与不死不杀之时,则怖畏烦恼一切皆除,这显然已经达到一种“广大圆通”的境界。可见,人一生大事以一死而明。正如明末复社人士江西人陈际泰所言,心隐临当授命之时,视尊官如小儿,视深牢如福堂,其言游戏备至,而且能玩弄造化,这显然是一种得道之效,也是受用于得道之福。而这样的死,才是真正的殉道而死。
杀何心隐者,为张居正。一个是布衣,一个是内阁大学士。一个被人所杀,而杀人者终究也不免一死,但死后的舆论却有所不同。由此不难证明,“道”能让人“心服”,而权势则不能让人“力服”。
(二)选择生:轻于鸿毛?
在生死之际,另一部分士大夫则选择了生。在两朝鼎革之际,存在着一些所谓的“识时务”者。中国传统文化曾告诫人们,“识时务者为俊杰”。如福建总兵王之纲的一番话,颇能代表这一类人。他说:“天下事已大定,吾本明朝总兵,徒以识时务,知天命,乃今日不失富贵。”于是,他对像“画网巾先生”这样固执地为明朝尽忠的行为颇不理解。所谓的画网巾先生,他的真实姓名以及籍贯已经不可考知,所知者只是在清初时,他携带两位仆人,仍然穿着明朝的衣冠,在福建邵武隐姓埋名。后来被逮捕,所戴网巾被强行夺去。无奈之下,在纸上画上网巾之形,再戴在头上,所以有“画网巾先生”之称。在他看来,衣冠代表着一代制度。网巾既然是明太祖所创,那么头上戴网巾也就代表着保持明代遗民的节气。正是这种行径,并不被像王之纲这样的“识时务”者所理解,觉得像“画网巾先生”这样的匹夫,因倔强而死,又有何益?
在明清易代之际,在这些选择不死的士人群体中,是否均属“轻于鸿毛”?其实不能一概而论。在这些士人群体中,有些人虽然不死,却也不是苟活。沈寿民堪称一例。沈寿民,字眉生,南直隶宣城人,曾是复社中的主要人物。复社名士陈名夏北降之后,打算推荐沈寿民入朝为官,被寿民坚辞。寿民临死之前,曾经写道:“以此心还天地,以此身还父母,以此学还孔孟。”这是将自己一生进行一番清点,觉得心可以对天地表白,身也没有卖给新朝,可以见祖宗父母于地下,学问上也践履了儒家的道德。而有些人隐忍不死,甚至累遭困折,然他们心中的故国之思,并未因此少衰。浙江宁波鄞县人高宇泰即是其中一例。他在明朝时,就被陈子龙所推许,成为浙东文社的成员。入清以后,社内成员志趣不齐,同社成员发生分化:一部分尽忠而死,而其中的一半人员,则已出山,“攘攘如也”。至于高宇泰,则不过“颜视息”而已,与已经逝去的亡友相比,自己深感可耻。尽管如此,只得键户屏绝人事,以期不负此初盟。又如薛宗周、王如金两位山西生员,入清后,隐居在小村落中。他们两人最后起兵抗清的行为已经证明,作为一个儒家士人,其行为当然是儒家节义的信奉者,尽管一时有“爱其死”“养其身”的行为,但其目的则是“以有待也”“以有为也”。虽说不死,但他们所践履的儒家道德,则是其中的“难”者。
这就需要对那些留身以待者重新加以地审视。在清初士大夫遗民中,有很多人在两朝鼎革之际,并非以一死殉节简单了事,而是在不死中有所等待,希望能最终恢复大明江山。李邺嗣堪称其中一例。关于其人之行乃至心,全祖望作了下面推测:
以予窃窥先生之才甚长,故能侧身忧患之中,九死不死,其所以不死者,盖欲留身以待,而卒不克,故其诗曰:“采薇硁硁,是为末节;臣靡犹在,复兴夏室。”是则先生之志也。所图莫遂,故垂死而喟然以不得从“五君子”为恨,是非先生之志也。然则此九死不死者,已足扶九鼎之一丝矣。 注释标题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11《李杲堂先生轶事状》载《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中册,946页。
邺嗣虽然不死,心中却不乏故国之思。所以,当有客向他求售明故宫什器时,一见款识,就禁不住流涕汍澜,不能自胜。康熙十七年(1678),浙江大吏推荐李邺嗣应词科之选,他则以死力辞。随后万斯同接受明史馆之招,邺嗣在送行时,不禁叹道:“嗟乎!郑次都能招郅君章同隐弋阳山中,不能禁其喟然而别,从此出处之事,且有操之者。”正是有了这一番临别赠言,万斯同才人虽在史馆,却终究不受馆职。当幕府以重币聘请邺嗣课其子,他又写诗谢绝。
(三)生死抉择的纠缠及其复杂性
明清之际,士人无不面临着一个死与不死的问题,而生死抉择的纠缠,更使这种生死选择显得极其复杂。如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十九日之变,崇祯皇帝身殉社稷,在朝诸臣,有一些人替崇祯帝殉节;其中有些人,尽管没有当即而死,但被李自成义军捕获之后,备受刑楚,始终不屈。李自成义军退出北京之后,其中有些士大夫从北京毁形变服南还,人们大都因为他们“不死”而加以讥讽,至于那些在南京任职的官员,对他们的评论,更是相当苛严。不久,国运改革,南都被清兵攻陷,那些讥讽人“不死”或对人力持苛论之人,争相幡然弹冠,出仕新朝;而那些所谓的“不死”者,却反而能做到枯槁严穴,征辟屡加,至死不出。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清初学者钱澄之不免产生一些疑惑,即这两种人的“贤”或者“不肖”,又有多少差距?
为了使自己的疑惑得以印证,钱澄之随后举出了一个例证人物,他就是刘若宜。刘若宜曾任兵部职方司主事之职。北京陷落之后,他遁迹于浣花庵,剃发为僧。李自成的义军将他捕获,绑缚至大营,夹以白刃,严刑索贿。直至义军退出北京,仓皇西奔,才得以逃脱。弘光改元之后,马士英当政,听信奸党之计,凡是从北京逃脱的官员,均将加以罪责。刘氏与马士英有旧,拟从新任用,刘氏固辞以免。明清易代之后,刘氏回到安徽,原本他的同僚,很多出仕新朝,交相荐举,均被他婉拒,其所谢之诗云:“山僧久卸朝天路,只整威仪拜法王。”自此以后,闭门却扫,绝迹不入城市,写了一篇《不入城说》,以老、病、贫为托词,不想以高尚为名。他撰写的《静室铭》,其中有云:“六尺地,半间屋。静则有余,动则不足。木为铺,席为幕。冬无甚寒,夏无甚燠。常冥心,时闭目。不出户庭,直游造物。”堪称实录。
甲申、乙酉之际,士大夫确实面临一个生与死的抉择。其抉择的结果无非是生与死两种,但正如陈确所言,对士大夫的结局,并不能以生或死作出评判,因为事实相当复杂,“惟有其不死而不愧者,是以有虽死而犹愧者”。在当时复杂的政治形势下,多种政治势力交织,士大夫的选择必然也随之变得复杂起来,有时甚至模糊不清,单以传统的死与不死,就很难判断一个人。对此,陈确对当时士大夫的动向作了下面的描述:
死之去不死,什伯矣。不死而逃归,去不死而从贼,什伯矣。不死而从贼,贼败而归,归而就司败以死,与从贼而归,归而畏死复逃,不走虏而走寇者,又什伯矣。从贼而归,而畏死复逃,与从贼而归,腼颜士君子之林,更有营复故官,晏然高爵厚禄无惭者,又什伯矣。不幸而遇难不能死,而从贼而归,复为大官,与幸而不在生死之列,身名俱全,遭会际遇,赫然为中兴之臣,复不鉴前人之为,而所为之不肖又有过于前人者,又什伯矣。 注释标题 陈确:《陈确集·文集》卷15《众议建吴磊庵先生祠疏》,上册,369页。
在“人情益幻,世变益繁”的形势下,不能单纯依赖人之生与死来加以评判人物,而是应该更多地注意他们“心之所欲”。当然,这种“心”,既要看其本人之“安”与“不安”,更应关注众人之心的“安”与“不安”。
当生死关头,对于英雄豪杰来说,既可以选择死,亦可以选择不死。那么,如何区分对生死的选择?正如明末文人王思任所言:“英雄豪杰一死不足以了其事,则可以无死;其事已了而死至,则可以死。”细绎其意,还是以事之成败来决定生抑或死的时机。
说者容易,行者却难。以忠臣为例,他们应该说是尽忠而死的典范,但即使成为典范的忠臣,他们在生死面前,同样也会产生恋生的念头。为此,不妨以周顺昌为例加以具体的阐述。周顺昌,因忤阉拷死,被称为“忠介公”。史载,当顺昌削籍屏居之时,每指窗下小池道:“有此水在,吾何忧?”但当被征促别,顾而语道:“畴昔之夜,梦池中荷花盛开,与兄(指张世俊——引者)执手谈笑,其犹有生还之望乎?”柩车北归,权厝池上,顾视荷花烂然,不觉噭然而哭。言语之中抱有“生还”的幻想,大抵已经证明周顺昌尚有恋生之念。
道学家则是另外一种典范。孔子有言:“朝闻道,夕死可也。”那些一生追求儒家至高之道的道学家,在面临自己大限将近时,将是怎样一副样子?考察史料对这些道学家的记载,显然也是一件颇有意义的事。除了在国家大变故面前需要面临生死考验之外,一般的读书人还要面临自然的死亡。在面对死亡之时,深谙儒家“朝闻夕死”之说的读书人是否真能坦然离去,一无留恋,这应该说是检验一个道学家是否言行合一的试金石。
说到留恋,这又牵涉到如何处理“真”与“幻”两者之间的关系。一些人视至高无上的“道”为真,视功名利禄为幻,得道之时,可以坦然离去。而另一些人则视功名利禄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富贵为真,而以道为幻,那么在死亡来临时,必然是一副恋恋不舍之态。真、幻之间的关系,明代的士大夫亦各有不同的见解。我们可以周瑛之说作为一个解剖的例子加以说明。周瑛论真、幻关系道:
夫天下事有实体可据者,是谓之真,无实体可据者,是谓之幻。世有以幻为真者,亦有以真为幻者。以真为幻,此妙识也。妙识入于无,故不有其有。以幻为真,此俗识也。俗识胶于有,故不知所为无者。然此二者为说,皆非也,是谓所有缠绕,强自排遣耳。君子则不然。君子之于天下也,不扬物以为高,不婴物以自异,以天下之理,应天下之事,其中廓如也。 注释标题 周瑛:《壶中丘壑记》,载《明文海》卷342,3512页。
细玩周瑛此论之旨,显然是一种君子超越真幻之论,亦即“不扬物以为高,不婴物以自异,以天下之理,应天下之事”,而内心却是一片“廓如”。事实上,人们在处理真、幻关系时,大多还是囿于“妙识”“俗识”之间。上焉者不过具有妙识,将功名富贵视为过眼云烟;其下焉者则是俗识,将功名富贵看得相当真切,日日牵缠于此。
这当然仅仅是理论上的一种讨论。若是真正落实到行为上,那些整天求道的道学家之流,又有几位能够摆脱“俗识”?这实在令人怀疑。不妨先以道学大家吕柟为例,作一个简要的说明。明代有一位道学大家耿定向,撰写了一篇《泾野逸事记》,所记为关于吕柟的一件逸事,其目的或许是为了说明道学家尽管以求道为职责,但同样是活生生的人,所以也不免对一些牵涉到金钱的虚幻之事信以为真。文章记载道:当吕柟在南京做官时,因为进贺北上,路过怀庆,前去拜访自己的好友何伯斋。到了何家之后,何氏问吕柟:“方外黄白术,子信有诸?”吕氏答道:“非我所知也。”何氏接着说:“方以外,实亦有此。吾试为之以验之,如何?”随后,何氏就为吕氏演示了点铜成金之术。吕氏看到以后,深以为异。何氏乘机对吕氏言:“吾以术授子,以成子廉,可乎?”吕氏谢道:“吾方受禄于朝,安用此!惟兄在山林,可藉是朝夕耳。”吕氏作为一个道学大家,身为朝廷命官,吃着朝廷的俸禄。看到这种点铜成金之术,不免有所眼热,尽管当场拒绝了何氏的好意,但回到家中,就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姻友子弟。这些姻友子弟,更是后悔莫及,甚至起了贪心。于是就盗用吕柟的印章,冒充吕柟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何氏,恳求何氏传授点铜成金之术。何氏就在回信中将此事告知。吕柟的子弟按照何氏传授之法试验,却无不失败。随后,吕柟到了南京,将这件事告诉了当时在南京做官的霍韬。霍韬在北上时,也特意转道怀庆拜访何氏。向何氏访求黄白之术。何氏听后大笑道:“吾素以吕子木比君实,为平生无妄语也。乃今亦以为妄语耶?”言外之意,吕氏作为一个道学大家,应该是一生不说“妄语”,不传“妄语”。然从吕氏将此事转告霍韬来看,吕氏无疑是破了不说“妄语”之戒,说明他对金钱不免也看得较真。
富贵仅仅是一道关卡,而生死更是对那些道学家的严峻考验。在自然的生老病死面前,道学家在最后的关头能否走得潇洒一些?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如吕柟这样的道学大家,也会对金钱起了眼热,但道学家中还是存在着很多参透生死之辈。王阳明的弟子王畿堪称其中一例。明朝人查铎撰写了一篇《纪龙溪先生终事》,就真实地记录了王畿在死前的一些场景。据文章记载可知,王畿死于万历十一年(1583)六月初七日未时。在去死的那天早晨还盥栉一番,戴上唐巾,吃了粥,从容走出寝室,端坐于琴堂之卧榻而逝。在死前一天,赵麟阳前去探望,王畿说:“吾今欲化矣。”赵麟阳就不免给以慰问。王畿叹道:“尔谓吾畏死乎?我无畏也。但此回与尔永诀,不妨再留坐语耳。”在死前两三天,忽然走出家堂,对嗣子应吉说:“汝有事但说,毋谓我能食,望我久存。我心了无挂碍,即今可去,我即去矣。”早在万历五年,王畿曾到水西,对查铎说:“我每乘月夜起坐,自试问心:眼前有许多玩好珍美妻子童仆,可割舍而去否?但亦无甚眷恋,可以逝即长逝矣。”从王畿死前之态来看,能在临死之际,气息奄奄,心神了了。从这样一种景象来看,应该说已是做到了超脱生死。
当明清两朝鼎革之际,不但忠臣的生死抉择值得关注,而且那些士大夫遗民,在内心无不存有一个生死情结。就前者来说,可以起兵反清的张玄著为例。张氏所崇拜的前贤,一为于谦,一为岳飞,均是忠臣的典范。如他的诗作云:“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他在被清兵俘获后,诗作有云:“生比鸿毛犹负国,死将碧血欲支天。忠贞自是孤臣事,敢望千秋青史传。”在他的诗作中,用“丹心”一词颇多,至于晚节,更希望以“松柏”自况。在“迟死”抑或“蚤死”的关系问题上,他认为应该留待青史评说。如诗作云:“叠山迟死文山蚤,青史他年任是非。”就后者来说,何弘仁堪称其例。明亡之后,何氏加入了抗清义师。顺治三年(1646)夏,江上师溃,他在写就《有心吟》之后,投崖自尽。但投崖以后,其人并未死。此后何弘仁的生活,显然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与犹豫,基本可以反映士大夫遗民深藏于内心的一种生死情结。史载其事道:当何氏坠崖之后,久之复苏。有人以大义指责他说:“事成败未可知,岂以一死塞责哉?昔文信国屡濒于死而不肯死,彼岂爱一死者?君亡与亡,君存与存,义固未易死耳。”何氏颔之,表示赞同。既而俯首泣道:“吾从亡以后,余息偷生,万一身名俱辱,虽百死莫赎矣。今当寻赵家一片干净土耳。”于是逃入陶介山。陶介在万山之中,山主云藏禅师,是一位有心之人。何氏削发为弟子,日茹藜藿,亲自樵汲。同居者无不感到辛苦,但何氏叹道:“以视出入波涛死生倐忽者为何如?倘任意眠食,自托肥遁,岂心所安哉?”居住一年多后,新朝有人追踪他的踪迹,于是只得负幞被,独行往来于缙云、孝乌诸山,备尝困苦,最终因为勤苦致病。一日,对李秘霞说:“吾从此逝矣,曩曾以一缄付君,今可启而视也。”随之拆开共读,其辞云:“吾有志不就,忝厥所生。于君为不忠,于亲为不孝。我死后,切不得棺敛,当野暴三日,以彰不忠之罪,然后举火焚之。不得归葬先陇,以彰不孝之罪。真知我者,知非乱命,遵而行之,是谓爱人以德。”又赋七言绝句四首,读竟而绝。可见,在晚死者何弘仁的心中,始终负有一颗歉疚之心。
在一个人的节气问题上,显然存在着一个如何处理早死与晚死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又牵涉到该死还是不该死的问题。清初士大夫遗民的早死抑或晚死,其实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这可以明季浙江慈溪冯氏家族为例。冯氏三兄弟,长为元飏,曾任天津巡抚;次为元飚,曾任兵部尚书;最小者为元飂。崇祯十五年(1642),元飂中进士。当时元飚正任兵部尚书,替国家处理枢务,日忧日瘁,又要担心崇祯皇帝的猜忌,慢慢也就落下了沉疴。即使如此,崇祯皇帝还是怀疑他是假装托病,最后才得假而回。为此,也就有了一些谤言,说元飚去任,是为了“避祸”。天津巡抚元飏向崇祯皇帝进南迁之议,既不得达,京城随之陷落。元飏“陈师鞠旅,以图战守”。然副使原毓宗降于自成,并夺取元飏兵权。元飏不得已,只得拔身而南。于是,江左清议,也颇以元飏“临难不死加责备”。身背如此沉重的舆论压力,当兄弟俩在杭州相遇时,执手流涕,共约赴南京请复仇自效。但当时正值翻逆案的时候,凡是东林党人,概置不用。崇祯十七年九月,元飚与元飏兄弟俩,在不到十日之内,相继郁郁而死。
正是在对冯氏兄弟当时没有死节,而是后来郁闷而死的问题上,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对冯元飏的名节颇有怀疑,认为他“不当生出津门”,应该在天津殉节而死;而另一种意见则作了辩解,认为“是时以李希沆代公,公已解任,可以无死。”可见后一种意见也不过是替冯元飏不死找一些客观的理由而已。唯有黄宗羲自出机杼,从《春秋》之义出发,替冯元飏作了辩解。黄宗羲认为,根据《春秋》大义,君若被弑,臣子必须起兵讨伐,这是一种上善之举,且乱臣贼子剿灭之后,可以以“诛”书之。假若无臣子讨伐,那么君被弑之后,也就不能以“葬”书之,其意表示“无臣”。当冯元飏面临抉择之时,在朝众臣,偷生者无不“屈贼”,很多人为了保持气节,就只能选择“一死”。而元飏居于外,若是也是“徒死”而为崇祯殉葬,不再有起兵讨伐之举,最终也会导致崇祯帝“不得书葬”的结局。就此而论,无论是对元飏有所微词,还是替元飏辩解,其实都与国君死社稷之言,同出一喙。对于冯氏兄弟的遭遇,清代史家全祖望也做出了独特的评述:
津抚之不死于津,与尚书之闻变而未死,其意原欲以有功,乃南都讳言讨贼,于二公悔当时之不死,而卒以死自明,此则心迹之昭然者也。然使二公少更濡迟,以及画江之日,则必出而有为。其出也,究之亦归一死,则前日之迹得申,而天下后世亦无异词。故论者惜二公之死稍晚,而予反嫌二公之死稍遽。 注释标题 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5《明故太仆寺少卿眉仙冯公神道阙铭》,载《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册,836页。
于上可知,同是一死,也有一个时间之分。虽说大丈夫立于世上,但求无愧于心,不论生死,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轻视生死。
在后死问题上,还有一个人也颇有代表性,他就是魏学濂。如果将魏学濂与同时的鲁栗作一比较,不难看出明清之际朝野舆论在对待生死问题上的复杂性。据史料记载,当李自成率军攻陷北京时,魏学濂对鲁栗说:“吾辈居此围城之中,死固分也。然死有三节目,先帝上昇之日一也,李贼登极之日二也,先帝发丧之日三也,过此三节目,无庸死矣!”后来崇祯皇帝入葬之时,鲁栗得以先期拔身,而魏学濂则死。照例说来,魏学濂尽管属于“晚死”, 但终究还是算作“殉节”,却遭到当时很多“刻薄之论”,甚至为人所“咀嚼”。反过来看鲁栗,尽管没有为崇祯皇帝殉节,但因为鲁栗为人冲然不盈,所以“人亦莫得而致难也”。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东林、复社人士过分喜欢标榜所致,最终导致“党人余论锢之”。
“后死”者的复杂性已经如此,至于那些“不死”者,其中亦有不得已的原因而使后人对他们的行为有所谅解。吴伟业就是典型的例证。一般的论者,对吴伟业的晚节不保,多持宽恕的态度,并且将他与钱谦益、陈名夏辈刻意有所区别。有人认为,出仕清朝,对吴伟业来说,比亡国还要可怕。从此以后,“他成了 ‘两截人’,丧失了士大夫立身之本的气节,再也直不起脊梁来了。可以说,这是他生命中一条决定性的界限,《家藏稿》的前后集,就是以此来划分的。在后集里,身世之感占了不少篇幅。”若是仔细审读梅村的集子,确乎能对自己出仕新朝的行为做出具体的反思,甚至不乏自况、自恨、自讼之言。他以“枯桐”“断石”自况,有“枯桐半死心还直,断石经移藓自斑”之句;自称“恨人”,有“予本恨人,伤心往事”之说,对自己的抉择表示出无限的悔意;甚至不乏自叹,有“误尽平生是一官,弃家容易变名难”之句。自古才人失节,不乏其人,却又多能替自己的失节行为有所辩护。然唯有吴伟业,能够做到自讼,甚至无所讳饰。其《遣闷》诗云:“故人往日燔妻子,我因亲在何敢死。蕉萃而今至于此,欲往从之媿青史。”确实称得上是由衷之言。尤其是吴伟业临终时所赋之《贺新郎》词,有云:“故人慷慨多奇节。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艾炙眉头瓜喷鼻,今日须难决绝。早患苦重来千叠,脱屣妻拏非易事,竟一钱不值,何须说。”“恨恨”之悔,跃然纸上;而临终遗命,要求以观音兜、长领衣殓葬,更是一种“返其初服、逃轩冕而即韦布”之举。为此,正如清初人尤侗所言,“论者略其迹,谅其心可也”, 不能不说是一种公平之论。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