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出处仕隐:士大夫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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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处仕隐:士大夫的抉择
尽管士大夫对于出处仕隐有着较为明确的认识,但最后无不需要落实于行为的抉择上。揆诸明代士大夫在出处仕隐上的行为抉择,大抵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加以讨论:一是国家承平时期士大夫的出处仕隐选择,二是两朝鼎革时期士大夫的出处仕隐选择。
(一)国家承平时期士大夫的出处仕隐抉择
即使是在承平时期,士大夫尚有自己秉持的志节,借此确定自己在出处仕隐上的行为抉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吴与弼、陈白沙。
早在天顺年间,江西儒士吴与弼讲明理学,名重一时。为此,地方官员力加推荐,吴与弼被征召到京城,并授予他春坊谕德。然与弼力辞不受,最后遣还田里。
士人在出处上应该持一种什么态度?这有很多历史的例子可供评判。宋代魏野送寇凖之诗云:“好去上天辞富贵,归来平地作神仙。”当时寇凖正好从永兴召入,有锐于任事的志愿。细玩魏野此诗,显然是劝止寇凖出山,所以寇凖在得到此诗时,深感不悦。后来一般的论者,大多以魏野之言为善,反而误认寇凖的始终仍有可议之处。对此,陈白沙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
夫君子出处去就之义,固未可尽责之寇公辈,而山人处士例以不出为高。故其所责望于人,亦止以轻富贵为第一等事,则野之于寇公,其相与之言如此亦宜。 注释标题 陈献章著,孙通海点校:《陈献章集》卷1《奉饯方伯张公诗序》,6页。
从这段话的意思来看,陈白沙还是主张山人处士以“处”草野为宜,尤其应该轻视富贵。在出处问题上,此论仅仅代表陈白沙的总体倾向,而其心中的偶像应该是颜渊。他论颜渊道:
颜渊问为邦,孔子斟酌四代礼乐告之。颜渊,处士也,何与斯理耶?居陋巷以致其诚,饮一瓢以求其志,不迁不贰,以进于圣人。用则行,舍则藏。夫子作《春秋》之旨,不明于后世矣。后之求圣人者,颜子其的乎!时乎显则显矣,时乎晦则晦矣。语默出处惟时,岂苟哉! 注释标题 陈献章著,孙通海点校:《陈献章集》卷1《韶州风采楼记》,26页。
可见,处士虽以处野为宜,但身虽在野,心却系朝廷。只是其语默出处应该以时代为取舍,用则行,舍则藏。
根据白沙门人张诩《白沙先生行状》及黄淳《白沙先生应召录》记载,成化十八年(1482),因为广东左布政使彭韶与总督两广军务右都御史朱英的奏荐,明宪宗下诏吏部,让其出文书征召白沙入京。白沙不得已入京。到了北京,正当吏部考试之时,又因疾病而没有参加;随后上奏,请求回家乡养病,并赡养老母。明宪宗阅毕奏疏,授予白沙翰林院检讨,并准许他亲终疾愈之后再来京城供职。这就是白沙出处的大致情况。陈白沙在《处士陈忍庵墓铭》一文中云:“世无我遗,安以隐为?世不我须,其隐亦宜。”对于白沙这段话,其门生湛若水作了下面解释:“言用舍在人,行藏无与。君子在世,与时偕行而已,不必于隐,亦不必于不隐也。”如此理解,大抵符合白沙的本义。
陈白沙虽身处山林,但爱君忧国之心,与那些食禄者相比,反而过之。当明宪宗死时,哀诏到达他的家乡,白沙如丧考妣,作诗有云:“三旬白布裹乌纱,六载君恩许卧家。溪上不曾携酒去,空教明月管梅花。”读此诗,可知白沙之心,无一日不在天下国家。即使是在他临终前数日,仍不忘君恩,身穿朝服朝冠,令弟子扶掖,焚香北面,五拜三叩首,道:“吾辞吾君。”又白沙《漫题》诗第二首道:“仕者必期通,隐者必期高。麋鹿或可群,肉食安可饕?圣人履中正,白首济川舠。悠悠荷篑者,果识圣心劳?浮云驰白日,黍稷生蓬蒿。饭疏食饮水,曲肱谢游遨。汶上去不顾,陋巷贫绝交。徒闻武城宰,割鸡以牛刀。”正是从这首诗中,他的门人湛若水看出了白沙隐居不出,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无其时的缘故。
陈白沙辞官归家,道经南安,知府张弼向他问出处。白沙以吴与弼与自己为例,作下面之答:
康斋以布衣为石亨荐,所以不受职而求观秘书者,冀得间悟主也。惜乎当时宰相不悟,以为实然。言之上,令受职,然后观书,殊戾康斋意,遂决去。某以听选监生荐,又疏陈始终愿仕,故不敢伪辞以钓虚名。或受或不受,各有攸宜尔。 注释标题 张诩:《白沙先生行状》,载《陈献章集》附录2,871页。
细绎其意,还是表达了一种“始终愿仕”的意愿。
白沙平生以出处为重。他论许衡有云:“鲁斋当仕,岂忘天?盖不欲其屈身于元,以垂《春秋》之大义也。”白沙生当明代盛世,却蝉蜕轩冕,日与二三弟子,如世卿、民泽、缉熙之流,捕厓门之鲂鲤,采桂峰之莪兰。一饮一食,不敢违其孀母,即其心所想慕,近若罗浮、西樵,远如匡庐、衡岳,亦徒然寄诸梦魂,未尝一至。故其诗有云:“多病一生惟旁母。”显然,若不是无欲,很难达到如此境界。正因为无欲,才能做到高尚,也正是因为高尚,才能全其仁孝,有终身之养,而无一朝之忧。孟子所谓的“守身”,曾子所谓的“养志”,置诸白沙,可谓无愧。
(二)两朝鼎革时期士大夫的出处仕隐抉择
至两朝鼎革之际,士大夫更是面临一个出处仕隐的选择。为示明晰,下以元末明初与明末清初两个时间节点为例,对士大夫的出处仕隐选择加以考察。
1.元末明初士大夫的仕隐抉择
对中国传统的儒家士大夫来说,仕与不仕并不仅仅牵涉到个人道德的践履,而且关系到一个人的名节。对一个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士大夫来说,治国平天下则是其毕生的愿望。但当两朝鼎革之际,士人之仕与不仕,显然又与他们对新、旧两朝的政治态度相关。在明初朱元璋颁布“士不为君用令”的情况下,陶宗仪的辞官归隐,就不仅仅是他个人之事,而是关乎整个元末明初士大夫的政治动向。宋濂很早就出仕朱元璋政权,并为大明江山基业的奠定做出了不朽功勋,深得新朝重用。而陶宗仪既无立功新朝之业绩,更无出仕新朝之意。两者之行,迥然有异。从这种事实来看,难免使两人在对待仕与隐或出与处的态度上产生差异。宋濂著有《送陶九成辞官归华亭序》一文,就陶宗仪辞官归隐一事,相当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细究宋濂的这段记载,基本可以反映宋濂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即使是引述陶宗仪之言,并为陶氏辞官归隐作百般辩解,也是为自己的观点做注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强奸了陶氏内心之意。为示明晰,不妨详细将这段记载的几层含义试释如下:
第一,君子是否必须出仕?宋濂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一个接受了儒家教育的读书人,尽管治国平天下是其职责,但若真正落实到一个人的身上时,可以出仕,也可以不出仕。这应该说是一个儒家士人的独立人格所在。这就是他所谓的“君子之行道也,用则行,舍则藏”。这一说法,通常是用《周易》的卦象作为依据。如《易·困》之初六则曰:“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此言君子困而无自出幽之势,不得已而暂处林下。然《泰》之初九则又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象》亦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此言时既泰,则君子志在上进。
第二,出仕或者不出仕,是否“系乎逢”?宋濂同样作了否定的回答。他认为,可仕而不仕,不可;可不仕而强仕,亦不可。仕或不仕,不取决于“逢”,亦即是否得到君主之宠用,甚至君臣相得,而是应该取决于“义”。所谓义,就是“宜”,即“当其可之谓”。这种“当其可”的尺度,显然受到下面两个层面的影响:首先,“义”之所在,唯有“守道君子”才可以真正认清。而所谓的道,也即儒家的道义所在。这是外在的层面,有时甚至不是一个儒家士人自己所能左右的。其次,则是自己内心的裁量。当与不当,宜与不宜,尽管受到儒家道德准则的约束,其实更多地需要由个人内心的是非标准加以衡量。正是从这种角度上看,宋濂关于仕隐、出处的看法,显然保留着士人独立的人格。
所谓的“宜”,同时也可以解释为“礼”。换言之,君子必须在有道之世才出仕,君子之出仕,必须得到有道君主的礼聘。按照宋濂的观点,君子未尝不想救斯民于水火,但又怕进不由礼,因为礼丧必然带来道丧。所以,君子守道,可以终身弗屈,绝不能枉道以徇人。
第三,具体落实到陶宗仪辞官归隐这一行为,宋濂所引述的陶氏之说,其意无非是说,尽管仕与不仕,是一个牵涉到“义”与“无义”的大是大非问题,但陶氏不仕,也有其原因所在。这种原因,就是时代的变化。宋濂所引陶氏之言,无非是说,在草昧之初,或者说兵戈未息之时,理应出仕,以解生民于倒悬。而一等天清地宁,社会安定,朝中多经邦之才,归隐山林,做一个太平幸民,亦未尝不可。
对于陶宗仪辞官归隐的行为,有人作了推测,就是宗仪两位弟弟宗传、宗儒已经出仕,宗仪之意,“以谓一家不可以俱仕,恐妨进贤之路”,云云。宋濂对这种猜测颇不以为然。他对宗仪不仕之事做出了自己的判断。首先,他认为,宗仪之不仕,并不是为了避妨进贤之路之嫌,而是考虑到其时可以不仕。其次,宋濂认为,即使宗仪已经归隐,但他继续讲学,培养弟子,让这些弟子再出仕新朝,这是一种在不仕之中暗含出仕之意的行为。可见,宋濂的最终目的,还是在替宗仪辩解,以说明其虽不仕,却有出仕之意。换言之,宋濂作为一个投身新朝事业,并在新朝得到重用的士人,不免会对“仕”持有一种亲近感。
作为出仕新朝典型的宋濂,其仕隐的态度总是通过对他人的评点得以淋漓尽致地表现。除了对陶宗仪有所评述之外,宋濂对仕与不仕的看法,同样从他对徐大年辞官而归的评述中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印证。徐大年,浙江淳安县人,史称其人载籍兼该,辞藻丰缛,在元末时就蜚声浙东、浙西。明初建国,朱元璋招延儒雅,大年身穿山人之服,前去南京,参与《元史》的修撰。《元史》修成之后,再次参与礼局之事,参加明初礼制的参订。为此,朝廷下令,拟任命大年官职,但大年“以宿疾辞”。随后,大年又参与《日历》的修撰。书成之后,廷议又将赐其官职,大年还是固辞如初。徐大年以一布衣身份,参与新朝修史、议礼诸类大事,却又不愿出任新朝之官。对此,当时人就议论纷纷。有人看到他辞禄而归,就摇唇鼓喙,诩诩加以夸奖,不说大年“洁身而自高”,就说大年“独善以固穷”。对此种种议论,宋濂深不以为然。他认为假如士人遭遇“不愿治之世”, “披腹呈琅玕,无有举目睨之者”,所以不得已而引退。如今之世,正当“尧舜在上,夔龙满朝之时”,进而怀疑大年不愿出仕,称之为“诬”。士人不学则已,学则必期待有用于世,就好像大贾拥有很多宝货,却振铎号之于人说:“我不售!我不售!”万万没有此理。以此窥视大年之人,称之为“矫”。其实,“矫”与“诬”,都没有深获大年之心。
宋濂在对待仕与不仕的态度问题上,应该说一直抱有一种积极的态度,也就主张出仕,这显然与他在新朝得到重用的事实有关。所以,他一直强调,“观人之法,当察诸心,不可泥其迹,仕不仕有弗暇论”。换言之,假如其心在朝廷,即使身居韦布,操觚染翰,同样足以铺张鸿伟,上有裨于至化。与此相反,假若其志不在朝廷,那么,即使绾铜章,佩墨绶,朝受牒诉,暮阅狱案,政绩同样会藐然无称。正是抱有这样一种见解,他在大年临行之时为他所写的序文中,还是劝大年出仕,而且其情殷殷,期待大年在被新朝皇帝“宠灵所被”之下,能够出来“自效”。在序文中,宋濂甚至说出了“不仕无义”的话,这不仅仅是一种劝解,似乎有恫吓的成分在内。这显然与朱元璋颁布“士不为君用令”是遥相呼应的。
明太祖在建立大明帝国并改元洪武之后,就下了一道诏令,称《初元大赦天下诏》,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求礼聘那些隐逸之士。他在诏书中有云:“怀才抱德之士,久因兵乱,潜避岩穴,所在官司用心询访,具实中奏,以凭礼聘,共图治效。”仅仅隔了一个月,朱元璋再次下了一道诏书,告知隐逸之士,以显示自己招徕隐逸的诚意。诏书云:“今天下甫定,日与诸儒讲明治道,启沃朕心,其敢不以古先哲王是期。岩穴之士有能以贤辅成,以德济民者,尚不吾弃。故兹诏示,咸使闻知。”面对新朝皇帝的诏令,当时的士大夫开始出现了两分的现象:一部分士大夫经受不起新朝的诱惑,开始出仕明朝;而另一部分士大夫则抱残守缺,继续处隐山野。
以出仕新朝者为例,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宋濂。据明人姜良翰《宋学士祠堂记》记载,当元末扰攘之时,宋濂凭借明德奇才,想建立王霸大业,曾经以出处之计,向千岩大师询问。大师以为不然。为此,宋濂拂然就行,最终遇到了明太祖朱元璋,靠文学侍从赞成大功,成为一时儒臣之冠。
除了宋濂之外,尚有王冕、“抱瓮子”刘彬。王冕,字元章,号山农,人以“狂士”目之。王冕曾游历京城,名贵侧目。明太祖朱元璋物色到王冕后,故意拿粝饭粗蔬羹之类招待他,王冕并不为意,且谈且食。朱元璋大喜,道:“可与共大事。”授予王冕咨议参军一职,不幸的是王冕一夕暴卒。王冕曾有应制诗,云:“猎猎北风吹倒人,乾坤无处不生尘。胡儿冻死长城下,始信江南别有春。”从中不难看出,王冕对新朝寄予厚望。刘彬,字宗文,浙江金华府义乌人。当元季政乱之时,遁迹山林。每天头带棕叶冠,身穿紫褐衣,抱一瓮出,汲水灌溉菜园,故有“抱瓮子”之号。刘彬归隐山林,自有其一套见解,道:“吾受血肉躯与人同,岂不乐荣贵,与人异哉?顾念之颇熟,百岁之间,宁复几何?与其强而徇世,宁若任真以自放也?”这种看法,被宋濂视“乐天”“达人大观”,是一种“有道而隐”。但就是这位抱瓮子,当明初立国之时,宋濂在南京的朝班中见到了他,开始在新朝中做官。这无疑又牵涉到出与处、仕与隐的问题。在抱瓮子来说,当然他遵循的是“无道则隐”“有道则仕”,但其中蕴涵的义或不义,则又将如何理解?对此,宋濂只好做出自己的解释。他认为:“虽然,宗文当元季政乱,肥遁山林,若将终身焉。及逢有道之朝,辄蹶然兴起,以力政著闻。其得出处之正者矣。向予意其为有道之士者,果非过欤!果非过欤!使宗文非有道之士,则长往山林而不返矣,谓之贤也得乎?”可见,无论是处而隐,还是出而仕,宋濂都将抱瓮子归于“有道之士”之列,并认为他得“出处之正”。
毫无疑问,元末部分士大夫出仕新朝,固然不排除他们具有追逐富贵的意图,但也与明太祖朱元璋刻意提倡名节有关。换言之,当干戈草昧之际,朱元璋即能以扶持名义为念,他对扩廓守节,一直叹赏不止,甚至称其为“天下奇男子”。对于那些为元代死节之臣,朱元璋更是代为立祠加以祭祀。如明朝军队攻克金陵之时,元江南行台御史福寿殉节而死。明朝建国之后,朱元璋下令为福寿在南京建庙,借此显忠扬善。这座庙最初建于城南土门冈廛市,喧闹而与神宅并不相称,于是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秋天,命令工部在钦天山阴重建,至第二年夏天建成。这种对前朝节义之臣的表彰,显然吸引了更多的旧朝士大夫愿意为新朝服务。
当然,即使是在出仕新朝的士大夫群体中,其心态亦是相当复杂,并不能一概而论。这可以杨文启、凌彦翀为例加以说明。天台人杨文启,在元末时视富贵利达如浮云。入明以后,被荐入京,辞官不做。后被授予荆州儒学教授,则“欣然而往”。这是不愿出仕而以任职儒学教授为乐。换言之,其出仕,既是一种不得已的无奈之举,却又是“欣然”的自愿之举,同样可以称之为“审于出处而不苟”。凌彦翀,浙江钱塘人。在元末曾接受乡荐,出任兰亭书院山长,著有《柘轩集》。洪武初年,因荐举而出任成都府教授。尽管如此,他在自己所编选的《遗山乐府选》一书之前,还是题“前乡贡进士”, 显然反映了一种在出仕明朝的同时,尚不忘元朝的复杂心理。
就处隐山野者来说,有一个现象较为值得重视,就是江南士大夫在元末明初的仕隐动向。细加概括,大抵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元末江南士大夫大多侨居于松江、嘉兴,至明初则又以寓居宁波居多。在元代,由于法网疏阔,征税极微,江南的士大夫并不愿意出仕,而是愿意在家乡享受富足悠闲的生活。松江虽僻处海上,然颇称乐土。富民以豪奢相尚,“云肩通裹之衣,足穿嵌金皂靴。而宫室用度,往往逾制。”假如一家雄踞一乡,小民无不慑服,称之为“野皇帝”,其坟留下来还被称为“某王坟茔”。至于名士逸民,大都无心于仕进,终元之世,江南登进士之人,仅19人而已。除此之外,当元末之时,鸿儒硕彦大多避居于松江,如杨维祯、钱惟善、孙作、陶宗仪、邵亨贞等。这些来自外地的杰然之士,与当地的喜文之士,如陆宅之、董良史、卫山斋诸人,雅游相翼,唱酬吟讽,不以时废,风流文雅,照映一时。又如嘉兴,士大夫亦多避居于此,如天台之徐一夔,桐庐之姚桐寿,昆山之顾德辉,温州之陈秀民,福建之卓成大,江阴之孙作,东平之牛谅,河南之高逊志,江都之邱民,钱塘之陈世昌,会稽之唐肃、江汉,鄞县之周棐,在侨居之地,互相唱酬。以宁波为例,虽僻在海上,然历代星移物换之际,必多四方避地之士,其后或留或去,显然可以增加当地文献之重。如明代初年,避居宁波的外地士人有:西域之丁鹤年定居定海,金华之戴九灵居住慈溪永乐寺,曹南之吴志淳避居鄞县东湖,山阴之张玉笥避居四明山中,永嘉之高则诚居住鄞县栎社,龙子高亦居慈溪,南昌之揭伯防、钱塘之杨彦常、会稽之盛景章、魏都之边鲁生、永嘉之柴养吾,俱避居鄞县。
二是当元末之时,江南士大夫与张士诚政权保持着较为紧密的关系。入明以后,这批士大夫随之遭受了朱明政权的打击。元代末年,张士诚据有吴、浙,“僭王自立”,颇以仁厚而被下属称赞。此外,张士诚开设礼贤馆,以礼羁縻流寓士人,“一时士人避难择地,视东南若归”。当时张士诚所网络的名士,不乏其人,而张思廉、陈惟允、周伯琦三人,堪称代表。正因为此,直至明代中期,苏州还是称张士诚为“张王”。据史料记载,士诚殁后,其遗爱百姓却念之不忘。到了明初,因为禁忌极严,苏州人只好私下祭祀,于是就有了七月晦日点地灯、放水灯的习俗,托名佛氏兰盆,其实都是为了纪念张士诚。
由于江南士人对张士诚有所偏爱,于是入明之后,有很多士人不愿与新朝合作。举例来说,戴良之被囚,则明太祖欲夺之而不能;蔡子英之逊荒,则明太祖欲留之而不敢强。此外,永福道士以刎死,叶兰以不受荐死,原吉制圹铭以待尽,铁崖书李黼榜进士以志怀,李一初序《青阳集》,恨不得效一障之用,而丁鹤年宣光纶旅之望,至死不衰,淮张亡后,张宪变姓名佣于僧寺。所有这些,无不都是元代遗民不愿称臣于明的典范。鉴于此,入明之后,明太祖对江南士大夫加以打击。以苏州府常熟县为例,元末时期,因为法制不严,当地的习俗相当奢靡,常熟县的高赀富家,称陆氏、庄氏、曹氏。尤其是城北的徐氏,最为雄长,有“半州”之号,而曹氏每年所入的租子,则达30万石。他们的园池亭榭,僭于禁御,饮食器用,侔于列侯。到了明初,因为苏州最后归附,因此受到朱元璋的打击,当地的富民只好有所收敛。明初江南士大夫的境遇,可以顾仲英、倪元镇为例加以说明。当元代末年,顾仲英筑馆茜泾西,日夜与客取酒,所交往者有张翥、杨维祯、柯九思、李孝先、张雨、于彦成、琦璞,均擅一时之名。“园囿台观,藻以丹绿,供张华侈,声乐尽妙选,长袂利屣,招摇若狂,诗歌间作,才艺相若,人皆慕之”。到了晚年,顾仲英见时局大变,就剃发易服而逃。然至洪武年间,顾仲英因为“不蚤识去就,加有轻薄名”,与倪元镇又一同曾为张士诚之客,于是在明初诛锄土豪的行动风潮中被朱元璋置于法。
在厘定了上面两大动向之后,不妨再把目光放到那些不与新朝合作的士大夫上面,其中较为典型的人物,则分别有杨维祯、袁凯、王逢、张昱、戴良、丁鹤年、张宪。
当元末明初,杨维祯名重东南,从游者极其尊信。观其《正统辨》《史钺》等作,皆是极有见解之作。当杨维祯选《大雅集》时,独取袁凯《咏蚊》诗一首。诗末云:“东方日出苦未明,老夫闭门不敢行。”细玩袁凯诗旨,其意是说元政酷虐,王室如毁,而小人贪残,如蚊蚋嘬人脂血。元明易代,照理说来,百姓可以少加休养生息,然明而未融,蚊蚋尚未尽去,所以闭门而不敢行,其实还是有讥切明太祖之意。杨维祯之所以选取袁凯《咏蚊》一诗,足证他们在对待新朝的态度上臭味相投。
王逢为元末江阴诗人,在元末时,曾经替张士诚出谋划策,让张士诚归顺元朝,抗拒朱元璋。所以,在他的诗歌中,对于张士诚之亡,吴门之破,再三咨嗟太息,元都之失,不胜唇亡板荡之忧,表达了故国旧君之思。入明之后,被明太祖征召,王逢借口老病辞归。
张昱,字光弼,庐陵人。元时,曾任左司员外郎。明初,被朝廷征召,以老病归辞,隐居西湖,自号“可闲老人”,又号“一笑居士”。
戴良,金华浦江人,是大儒柳贯的高弟。关于戴良的仕隐选择,大抵有以下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当明朝军队平定浙东之时,戴良避居于苏州,依附张士诚。很久以后,又挈家浮海至胶州,打算投奔扩廓帖木儿的军前,没有到达,只得避地于昌乐。又过了很久,决定浮海到宁波隐居。戴良最初卜居于定海,随后卜居于东湖,再后来卜居于花墅湖,最后定居于永乐寺,已经是洪武六年(1373)。又过了10年,被朝廷征召,明太祖打算给他官做,戴良拒绝,因忤旨下狱,第二年暴卒,钱谦益认为是“自裁”而死。另一种说法见于黄存吾《闲中录》,认为戴良最初闲居在家。当明朝军队进入金华之时,军中大帅带领戴良去见朱元璋,两人讨论取天下的大略,甚得朱元璋的赞赏,但随后戴良归于张士诚。张士诚政权灭亡后,戴良变更姓名为方云林,在永乐寺避居。明朝定鼎天下,有使者到宁波,路过永乐寺,见到戴良,甚感惊异,回到京城,就以所变姓名上荐,被征召至京。明太祖知道他是戴良,拟大加任用,因被谗言所中,只出任工部主事。戴良甚为不乐,逃官而去,被明太祖搜捕获得,下于监狱,死后火化其尸。尽管关于戴良晚年结局的记载有所不同,但他在《自赞》中有云:“若乃处荣辱而不二,齐出处于一致;歌黍离麦秀之音,咏剩水残善之句。”可见,他还是严守儒家的出处之观,且对旧朝多有留恋。这正好印证了清代史家全祖望所言,戴良的诗文,“率皆《黍离》、《麦秀》之感,其不肯屈身异代,无可疑者,谓其授官觖望而逃,误也。”
明初,元代遗民凭借文苑巨子而不屈节,且以宁波府寓公闻名者,除了戴良、张宪之外,还有一位丁鹤年。鹤年避居宁波,最初是因为他的兄长吉谟雅丁在定海做官的缘故,而且是从武昌徒步奉母而来。明初海氛未靖,鹤年以朝不坐、燕不与之身,且出自西域,而不是中原华阀之系望,尚能做到故国故君之托寄,并且希望借助自己的藜床皂帽,支撑一代之星火,确乎称得上是世间之豪杰。
作为元代遗民的张宪,当明初之时,因为曾是张士诚的旧僚,避居于宁波,变更姓名,成为僧寺的佣奴。即使如此,尚能手携一册,时刻自随,其实就是《玉笥集》。
由元季士人的仕隐动向,不难让人想起宋季的士人。关于此,黄宗羲曾有过一个比喻。他认为,宋、元二季人物,尽管均可以称之为“天地之元气”,但各有不同。宋季士人,如“阳之遏于阴而不得出其声为雷”;而元季士人,则“如阴之遏于阳而不得入其声为风”。换言之,像宋季晞发、白石之吟,属于“阳气”,在元代被强行压制,愤盈而无以自泄。未到百年,因朱元璋建立明朝,而得以“发其迅雷”。而元季丁、戴诸公之吟,属于“阴气”, “临以明之重阳,故不能为雷,而如蛊之风,不久而散”。对于黄宗羲的比喻,全祖望稍有不同看法,认为这不过是宗羲“就其身世而立言耳”。其实,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于耿耿不散的元气,孰为阳,孰为阴,很难加以区分。这就是说,元气一旦激怒旁魄,俱足为雷;反之,若是哀唳凄怆,则俱足为风。对于二者,不可岐而视之。
2.明末清初士大夫的仕隐抉择
除了元末明初之外,明末清初的士大夫同样面临着出处仕隐的艰难抉择。众所周知,崇祯末年,风俗陵夷,廉耻道丧,被人比拟为天宝、五代之时。这就是说,自明季“流贼”发难以后,仅仅过了15年,就有了甲申之祸。在这段时间内,那些士大夫亦即“内外文武诸臣”尽情表现,或为哥舒翰,或为段凝,有的甚至甘愿做冯道,不一而足。对此,归庄、徐枋均大为感叹。归庄在《万古愁》曲中,写下了下面几句:“恨的是左班官平日里受皇恩,沾封诰,乌纱罩首,金带围腰,今日里向贼庭稽颡得早。那如鬼蜮的文人,狗苟蝇营,还怀着几句劝进表。”显然是针对明末的时势有感而发。更让归庄感到吃惊的是,那些“高冠峨峨”的所谓“丈夫”,平日里做官就已经是走门户,广贿赂,即使父母妻子,亦不管不顾,根本没有名节可言。一旦遇到朝代更替,更是率先迎降,反颜北面。即使是那些原本好气节、尚风义的士人,面对明清两朝的更迭,确实也曾经北首扼腕、流涕伤心。但十余年之后,正如徐枋所叹,他们与时浮沉,浸淫岁月,“骨鲠销于妻子之情,志概变于菀枯之计”,不到三四年,“向之处者出已过半矣”。
仔细考察明末清初士大夫的动向不难发现,这一群体的出处仕隐抉择出现了以下三大动向:
其一,一部分士大夫遗民奔走王事,不屈不挠。在清初士大夫遗民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一些为了复明大计而到处奔走之人,他们胸中大志,百折不衰。这可以吴祖锡为例。吴祖锡,字佩远,别号稽田。晚年亡命,更名鉏,浙江嘉兴县人。当清初剃发令下时,祖锡“跳身去,于是狂走,南抵滇中,东之海上,以及诸山寨水舶中,如醉如魔,总求一得当以自慰”。或许他们已经知道了“天命已矣”,但终究还是抱有一丝希望。这是一种“愚公移山”般的精神。
在清初士大夫遗民的积极行动群体中,随后亦衍生出一部分人,堪称一种变局。在这部分群体中,也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士大夫“不食周粟以死”,而其形式则是流离群岛。明末清初,很多士人流离海外诸岛,如徐孚远之卒于台湾,朱舜水之卒于日本。这两位人们已是耳熟能详。其实,在清初之时,这样的士人很多,不妨再举一位。他就是诸士奇。从黄宗羲的记载可知,诸士奇,字平人,浙江余姚人,为学校生员。崇祯年间,与里人结成昌古社,模仿云间几社之文。北京、南京相继沦亡之后,诸士奇就弃去生员衣巾,载《十三经》《二十一史》入海经商,留居日本30年,家人均以为其人已死。其后,黄宗羲在游历普陀山时,从僧人道弘的口中得知,在日本有一位国师诸楚宇,也是余姚人,教日本弟子,曾经回过普陀山。通过询问诸楚宇的状貌,黄宗羲才得知此人即诸士奇,而楚宇则为其到了日本后所取的别号。这显然算得上是从古以来殉难的一种变局。尤其是台湾,自郑氏启疆以后,老成耆德之士,大多避难台湾,往归郑氏。徐孚远原本是江左社盟祭酒,为之领袖,台湾人争相从他而游,就是典型一例。二是士大夫流于诡怪之途。从古以来,凡是振奇之士,挟其有用之才,原本是想有一番作为,但时移势去,无所于试,其气就慢慢蓬蓬汨汨,郁而不仕,甚至会出于诡怪之途,让人很难以常理推测。入道,可以说是清初士大夫遗民出路的又一变局。如宁波定海人陈王宾,就是入道成仙之一例。他们空有一副刚肠,报国无门,却又丹心未死。无奈之下,只好出此奇途。
其二,另有一部分士大夫遗民甘于寂寞,守节不出。据清代史家全祖望的考察,在清初士大夫遗民中,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既能保持自己的高节,却又谢绝人事。不妨试举二例,如李文纯,字一之,又字姬伯,鄞县人。他曾经叹道:“昔人恨无知己,欲以青蝇为吊客,吾犹嫌其闹,未若枯竹顽石,相与赏心,风味殊不恶。”又张岱记其好友沈素先弱不禁风,见人讷讷似不能言,然“及其临大事,当大难,则其坚操劲节,侃侃不挠,固刀斧所不能劘,三军所不能夺也”。明清鼎革之后,“寂寞一楼,足不履地,其忠愤不减文山,第不遭柴市之惨耳”。而另一类则虽能完节,却犹未能谢绝人事。
就前一类来说,主要有定海薛士珩,宣城沈寿民,长洲徐枋,嘉善巢鸣盛,钱塘汪沨,会稽余增远,鄞县周齐曾。正如黄宗羲所云:“近时之不赴公车者,于吾友中,吴有徐昭法,西浙有汪魏美、巢端明、徐兰生,东浙有万履安、颜叙伯、董天鉴。此数子者,其亦可以出而不出耶?抑以不当出而不出耶?由是而言,隐逸之为名节,岂不信夫!”
长洲徐枋,字昭法。他是崇祯十五年(1642)的举人,少詹事徐汧之子。说到徐枋,不能不提其父徐汧。徐汧在《训子图》中,曾经告诫自己的儿子徐枋、徐柯,要求他们不要忘记甲申年三月十九日的“国难”,希望他们“勉于大义”,以雪“国耻”。所以,自从其父死于国难之后,徐枋就穿着僧服,一直在吴门山隐居。康熙年间,巡抚汤斌曾经亲自拜访,但被徐枋拒见。清初之时,吴、越等地的举人大多守志不出,但自始至终裹足不入城市者,只有李天植、巢鸣盛与徐枋三人。在这三人中,徐枋之寿最长,所以其名声尤被人所重。入清以后,徐枋谢绝往来,即使当道闻其大名,亦无从物色。至于他人的馈遗,则一介不受,米菽不饱,以糠粒继之。徐枋之画,已属神品,苏州一些好事之人,哀怜他的穷困,“月为一会,次第出银,买其画”,借此度日而已。为此,黄宗羲称赞徐枋,“苦节当世无两”, 堪称确论。
汪沨,字魏美,新安人,徙于钱塘,曾中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弘光元年(1645)兵乱,奉母入天台。后海上师起,群盗满山,才返回钱塘。侨寓在北郭,室如悬磬,处之澹如,康熙四年(1665)七月三十日卒于宝石僧舍。史称汪沨不入城市,不设伴侣,匡床布被之外,残书数卷,锁门而出,或返或不返,莫可踪迹。途中遇到好友,饮酒一斗不醉,气象潇洒,尘事了不关怀。然夜观乾象,昼习壬遁,由此可知其“耿耿者犹未下也”, 对于恢复大明河山尚存一线希望。
巢鸣盛,字端明。明清易代之后,居住在墓庐,不出一步,不交一人。植地种匏,制为器皿,如香炉、灯擎、瓶盒、杯棬之类,无不精工朴雅,好事者纷纷购买,价值不殊金玉。康熙四年(1665),黄宗羲曾至语溪拜访巢鸣盛,剧谈数昼夜而去。其风节之著,被黄宗羲推为与徐枋齐名。
徐兰生与汪沨、万泰、巢鸣盛三人,在明清之际均“有大名于时”,于是有“四先生”之号。在明清易代之际,此四人均不赴公车,成为“抱道而不仕”的典范。唐代有“四夔”之称,所称的是他们的才;而清初浙江人所谓的“四先生”,则所称的是他们的节。每当地方官员推荐徐兰生的时候,徐氏都是“不行”。若是地方官员“以危法相中”,有所胁迫,那么徐氏就举所佩帨以示之,道:“此我磬悬之具也。”以死表明自己不再出仕的心迹。于是,尽管兰生具有“沛然满箧王霸之略”,但还是数十年栖迟困辱,坏褐破袍,汨没于柴水尘土之中。如此数十年,不曾知道后悔,反而歌声噭然,若出金石。为此,黄宗羲以“临大节而不可夺”称之。
万泰,字履安,晚年自号悔庵,浙江宁波人,中崇祯九年(1636)举人。根据黄宗羲的记载,万泰其人,原本属于用世之才,售答俄顷,悬然天得,把他置之寂寞,确乎非其所长。然让人惊奇的是,万泰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实属“好奇之人”。譬如,清兵渡江之后,一时士人讳言受职,无不改头换面,充赋有司,应公车之征,而万泰“独不行”。万泰一旦无心于当世,那么,无论是庙堂著作,还是坊瓦摸勒,凡是士林之所矜贵者,就不再寓目。相反,他间或在出游的时候,则多与失职之人聚于野店僧寮,闻一奇事,咨嗟而津津乐道。万泰生平未尝作诗,然自丧乱以后,避地幽忧,访死问生,惊离吊往,所至之地,必拾其遗事,表其逸民,于是有了《续骚堂》《寒松斋》《粤草》之作。这些诗歌,凄楚蕴结,不可释放,有“诗史”之誉。
董德偁,字天鉴,别号铭存,家住浙江明州。崇祯九年(1636),中举人。崇祯十六年,又中副榜举人,照例得授教职,德偁却不受而归。鲁王之时,曾授予他户部主事,因丁忧而不赴。自此以后,“屏迹海上,箪瓢晏如,酒阑发语,危苦凄切,盖如是者十有六年而卒。”
沈寿民,字眉生,号耕岩,世为宣州人。南明弘光朝廷覆亡后,逃入金华山中,不再返回故园,东迁西徙,入山唯恐不深,瓶粟既罄,就采藜藿而食。若有相知赠送食物,他更是悉行谢绝,道:“士不穷无以见义,不奇穷无以明操。”知府朱元锡曾寄给他10两银子,寿民决意不受,将它放在壁间,三年不曾打开看过。陈名夏入清为相后,将特疏推荐沈寿民,专门派遣使者送信,寿民不开封,当着使者之面将书信焚毁。陈名夏还是不死心,寿民写信给名夏,云:“龚胜、谢枋得,其智非不若皋羽、所南也,而卒以陨厥躯者,缘多此物色故耳!故凡今之欲征仆荐仆者,直欲死仆者也。”名夏叹道:“先生所谓名可闻、身不可得见者也。”临死之时,寿民命门人吴肃公记下他的遗言道:“以此心还天地,以此身还父母,以此学还孔、孟。”
明清易代之后,张德仲在荒江野岸之旁构筑一室,与农民田畯为伍,抱瓮而汲,披裘而钓,躬耕自资,誓将终身。在农桑之余,他又发故箧,陈遗经,教子课孙,声出金石。每年岁时伏腊,则置酒燕闬,家人父子絮言先朝故事、先民典型,往往泣下欷歔。一室之外,罕与外人相见。人或遇之,见他萧然布衣,无不将他错认为是道人衲子、老农老圃,确乎符合圣人所谓的“隐者”形象。
陆昆,字万原,号雪樵,浙江鄞县人,诸生身份。清顺治三年(1646)以后,自以为世受明朝国恩,“不肯复出试于布政司”。
遗民是否也是世袭?当时的观点显然是否定的。正如徐狷石言:“吾辈不能永锢其子弟以世袭遗民,亦已明矣。”这显然已经取得了当时遗民的共识。但在对待自己子弟出试新朝的问题上,其态度还是有所不同的。如应撝谦,为了自己儿子就试而匆忙奔走;而徐狷石则认为,对于子弟的出试,应该听之即可,如果替他们谋取,则大失。即使如此,明代尚有很多遗民子弟,能谨守自己父兄辈之志,一直守节不出。如盩厔人李颙,“子孙力耕自给,无习时文应举者”;顺德陈恭尹,字元孝。其父陈邦彦,以诸生起兵反清,死于清远。陈恭尹能隐先痛,“终身不出”。
就后一类来说,则可以黄宗羲、顾炎武为例加以说明,尤其是通过黄宗羲、黄宗会兄弟之比较,借此说明清初士大夫遗民问题的复杂性。
黄宗羲曾经将自己与张煌言作了比较,认为张煌言已经成为千载人物,将他比作文天祥,人们完全信服。而黄宗羲认为自己“屈身养母,戋戋自附于晋之处士,未知后之人其许我否也?”显然,他对自己的评价不过是晋之处士而已。正因为此,他不乏交际当路之举,且为这些行为作了辩白。辩白的起点,则是对宋人王炎午的重新论定。众所周知,当文天祥被俘并押解入燕之时,王炎午作生祭《文丞相文》,驿途水步,出墙店壁,所在无不粘贴,其目的就是唯恐文天祥不能殉节而死。有趣的是,反观王炎午自己,在其集子《吾汶稿》中,却有《再上参政姚牧庵书》,唯恐牧庵不相容接。根据史实,姚牧庵当时正好分政江省,而炎午累形干请,足见当路之交际,炎午未尝断绝。这是典型的严于论人而恕于论己的范例。但黄宗羲并不因此而对王炎午有所微词,而是不乏恕词,认为士之报国,各有分限。炎午交际当道,未必就是一种过失。
黄宗羲能说出如此之言,不能不说是为自己的行为留有余地。事实上,关于黄宗羲的晚节,早在清代就存在着一些争论。有人认为,黄宗羲作为一个故国遗老,不应尚与时人交接,以此认定黄宗羲晚年“风节之玷”。但全祖望并不以此为然。为示明晰,不妨将全祖望与严修能的争论焦点分列如下:一是全祖望认为,在黄宗羲的集子中,经常有为交际当路辩解之词,无非是慨叹“活埋土室”之难,其自处如此,“固有大不得已者”,不应苛求。对此,严修能作出了反驳。他认为,此言似是而非。在鲁王时期,黄宗羲官至左副都御史,已属高官。即使因为母在不死,但也只能活埋躬耕一法。而黄宗羲却委蛇时贵,显然并非出于不得已。《明诗综》仅收入黄宗会之诗,而弃置黄宗羲之诗,“其去取固甚审矣”。二是全祖望认为,黄宗羲“老而有母”,不可能废弃对母亲的侍奉赡养,只要大节无亏,就用不着“竞避世为高”。黄宗羲送万斯同北行诗中,曾告诫斯同勿上河汾太平之策,足证他的志节,并不可夺。从黄宗羲的例子中,全祖望进而得出结论,评骘一个人的行为,理应周详考核,不能凭借“一偏之词”论定。对此,严修能又作了反驳。他认为,黄宗羲晚年“潦倒”, “至使海宁有公愤文字相诋”。至于他的集子中,在论及鲁栗降贼而回籍、魏学濂降贼不得志而自缢,无不竭力谀墓。这显然不是“不可已”的事情,而是志节出现了变化。何况他又与弟宗会“不相中”,宗会赤贫,宗羲却视若路人。
全祖望与严修能关于黄宗羲晚年志节的争讼,或许一时难以定谳。但是他们所争之中有一点值得引起关注,这就是黄宗羲与其弟黄宗会,两人的持世态度截然不同。两者的差异,黄宗羲自己论之甚详:一是在黄宗羲看来,其弟宗会为人,劲直而不能屈己,清刚而不能善世,介特寡徒,属于古人所谓的“隘人”。隘则胸不容物,并不能自容,以致孤愤绝人,彷徨痛哭于山颠水澨之际。胸中如此耿耿,终究不能放下,此耿耿者终不能下,导致鼓胀而卒,实属当然。其言外之意,宗羲自认能“屈己”“善世”“容物”,进而为自己交际当路做辩解。二是黄宗羲承认,自己赋性偏弱,加之饥寒变故相迫,“不得遂其麋鹿之一往”,所以屈曲从俗,姑且不免。这是释氏根尘洗涤未净。相反,宗会晚年尽管已经学佛,却还是负气好古,口含瓦石,畴人率尔,必欲突兀自异,亦自度不可与世交接。弘光元年(1645)之后,未尝一渡钱塘。在山奥江邨,枯槁憔悴,呼天抢地,竟陨其身。
其实,在清代,对黄宗羲与顾炎武两人的出处身世,同样有人认为有可议之处,甚至以“殷顽”斥之。对此,清季学者朱一新作了辩白。他认为,顾炎武、黄宗羲二人,身世皆无可议。就他们二人来看,最初都出仕唐王、鲁王。其后,面对清朝的征聘,都是“却聘而不出”。此外,顾炎武屡谒明陵,黄宗羲乞师日本,君臣之义,也无所阙。他们的生平大节,固无可轩轾。要而言之,孙奇逢、黄宗羲、顾炎武三人,少时均近游侠之为,其才亦足以用世,终老山林,确实非其本志,然终究能以名义自持,显为读书讲学之效。
朱一新的论断值得引起重视,即顾炎武、黄宗羲二人,他们的本志在于“用世”,而不是“终老山林”。所以,作为士大夫遗民,很难做到埋首土室,与世隔绝,不得不与当路者周旋。这从顾炎武著《日知录》与黄宗羲著《明夷待访录》的本旨中可以得到印证。顾炎武在给黄宗羲的书信中,曾自称所著《日知录》, “恒自改窜,且有碍时,未刻”。从“有碍时”中,不难发现顾炎武反清复明的志向。至于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汤斌在给黄宗羲的书信中,曾言:“戊午入都,于叶 老案头得读《待访录》,见先生经世实学。”上面所谓的“叶老”即指叶 庵,亦即叶方蔼。此人在《与许酉山书》中曾提起黄宗羲,对黄宗羲的史才较为仰慕,称宗羲留心史事已久,家中藏书必富。在叶方蔼的案头出现《明夷待方录》一书,尽管尚难确定究竟是黄宗羲亲自所赠,还是通过其门人弟子或好友转赠,但基本可以说明此书的本意或许与新朝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不能因此遽断黄宗羲在书中所谓的“后王”就是清朝。这从顾炎武对此书的看法中同样可以窥见一二。《明夷待访录》一书,顾炎武是从黄宗羲的门人中获得。通过阅读此书,顾炎武感觉到“天下之未尝无人,百王之敝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也。天下之事,有其识者未必遭其时,而当其时者或无其识,古之君子所以著书待后有王者起,得而师之。然而《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圣人复起而不易吾言,可预信于今日也。”尽管顾炎武承认黄宗羲《待访录》一书,与自己所著《日知录》,相同者有十之六七,但他们两人有一点却不相同,正如顾炎武所言:“惟奉春一策,必在关中,而秣陵仅足偏方之业,非身历者不能知也。”于此言中,又可知黄宗羲此书所待之“后王”,可能并非指清朝。
基于上述评析,对黄宗羲这样的士大夫遗民,还是全祖望的评价较为公允,即宗羲平生流离颠沛,“为孤子,为遗臣,始终一节,一饭不忘君恩,晚年名德岿然,翘车所不能致,遂为前代之完人”。
在这些守节不出的士大夫遗民群体中,出现不少新的动向,值得引起进一步的关注。黄宗羲在论及清初士大夫遗民的特点时,有云:“桑海之交,士多标致。击竹西台,沉函古寺。年书甲子,手持应器。”这仅仅是部分特点而已,若是举其荦荦大者,尚可包括下面五点。
一是士大夫遗民通过结社这种方式,借助吟咏以抒发自己的故国之思。对此,清代史家全祖望有下面的记载:“有明革命之后,甬上蜚遁之士,甲于天下,皆以蕉萃枯槁之音,追踪月泉诸老,而唱酬最著者,有四社焉。”所谓的“四社”,一为“西湖八子”,参加者分别有陆宇、毛聚奎、董德偁、纪五昌、李文缵、周昌时、沈士颖,而桐城人方授作为寓公,也参与其间。二为“南湖九子”,参加者分别有徐振奇、王玉书、梅子章、林时跃、徐凤垣、高斗权、钱光绣、高宇泰、李文胤,后来又有倪爱楷、周元初参与其间。三为“西湖七子”,参加者分别有宗谊、范兆芝、陆宇燝、董剑锷、叶谦、陆昆,余榀作为寓公也参与其间。四为“南湖五子”,参加者分别有林时对、周立之、高斗权、朱釴、董剑锷。这些诗社的参与之人,多为遗民,而且力固首阳之节,将心中郁结之情,见诸诗或古文词中。即以上述的“西湖七子”来说,每当聚会之时,“以扁舟游湖上,或孺子泣,或放歌相和,或瞠目视,岸上人多怪之”。这些怪异的举动,无不隐含着故国之思。
二是士大夫遗民尽管守节不出,但并未投身抗清的洪流,而是秉持一种保身的准则,在行为上有所退缩。徐枋与黄宗会,堪称此类士大夫遗民的典型。史载清顺治三年(1646),黄道周曾推荐徐枋,贻书陈子龙,要求将徐枋招入唐王政权,而陈子龙自己亦打算让徐枋“参其军”,均为徐枋力辞。他推辞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认为推荐者的本意,还是鉴于徐枋的父亲有“大节”,这是“因人以利”,而并未考虑到“安危得丧”。可见,徐枋所晰之义,不过是一种“保身之哲”而已。黄宗会取别号为“缩斋”,所反映的也是相同的趋向。“缩”之为言,其义不一:或是“缩于病”,因“少而善病”而导致“蒲柳之姿,望秋先零”;或是“缩于才”,因“性素寡合”而导致自己成为“落落为时之畸人”;或是“缩于命”,从自己“困顿僇辱于时”的经历,进而悟出“觭蘁不合于时”,还是因为“造物之偏”;或是“缩于时”,从人情“愈不能甘于寂寞”的时势中,悟出了一个道理,即身处“非命之世”,耳目适宜视听,口固不得妄言。自己有病且无能,又面对“命弗偶”“时弗利”的大势,干时显会取祸,故不得不讲“缩之术”。然“缩”有“二道”:或“以缩为用者,龙蛇之蛰,鸷鸟之伏是也”;或“以缩全其无用者,曳尾途中之龟也”。在此“二道”中,黄宗会更趋向于“以缩全其无用”,进而“与时卷舒”。
三是士大夫遗民不奉清朝正朔,通过采用干支或其他纪年的方式,保持自己的民族气节。遗民纪年采用干支,不书年号,一般认为始于陶渊明。如《昭明文选》的注文,就以为陶渊明之诗,凡是作于晋代者,全题写年号,入宋以后所作,则但题甲子,其意无非是说渊明“耻事二姓,故以异之”。后世大多相信此说,即使如宋代秦少游、黄庭坚亦以此说为然。其实,这种猜测存在着一些失误。早在治平年间,苏州虎丘僧人思悦在编辑陶渊明之诗时,就对此作了很好的辨析,其后蔡采之之《碧湖杂记》,明朝人郎瑛之《七修类稿》,无不对此作了重新地阐释。经过考辨,他们的基本观点则认为,陶渊明在诗中“题甲子”,不过是偶一为之,并非是陶渊明深抱“耻事二姓”之意。尽管如此,后人却加以附会,以陶渊明偶尔题之之事,却“偶尔类之”,甚至将其归为一种道德与节气的意识。这种说法,尽管有与事实不相符合之处,却被后代一些遗民所继承,借此表明自己的气节。这在清初遗民顾炎武与侯岐曾的作品中,反映得尤为明显。入清以后,顾炎武一直不奉清朝正朔,其纪年不采用清朝年号,而是用甲子纪年。如他在《音学五书后序》中,下记:“上章涒滩寎月之望,炎武又书”;在《初刻日知录自序》中,亦云:“炎武所著《日知录》,因友人多欲钞写,患不能给,遂于上章阉茂之岁刻此八卷”;在《从叔父穆庵府君行状》中,又云:“而从叔父竟以昭阳赤奋若之春二月甲寅,弃我而去。”云云。嘉定忠臣侯岐曾作有一本日记,在自序中有言:“日记断自丙戌为始,称 ‘丙戌’者,亦有义熙以后,止纪甲子云耳。所闻闽浙义师齐奋,隆武恩诏初颁,而干戈阻绝,遥遥未可为据也。执笔为新天子纪年,敬俟南都克复之后。”其中所蕴含的尚有盼望克复南都的理想。
四是士大夫遗民为了守节不出,甚至不惜采用改名换姓的极端之举。入清以后,遗民之改姓易名,已是蔚然成风。正如侯岐曾所言:“遭变来,道义至交远近略尽。其仅存者,俱改姓易名。”云云。何以出现这种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为了起到保密的作用。对此,侯岐曾也是一语道破:“时惟恐声迹稍露,朝夕密通往来,止裁竹纸一小幅,缄题必呼 ‘黄老’。”当时侯岐曾给一些同是遗民的好友的书信中,往往会互通信息,涉及一些反清复明大业之事,所以,在书信的最后通常是再三叮咛,要求将书信销毁。如《寄杨维斗》中有云:“此等语不敢浪传笔墨,一见即毁之”; 《答丘天民》中云:“盖与文初叙述之顷,率然援笔,本部足存,况此何时,可浪传此等笔墨乎?”上面所谓的“黄老”,所指为明末云间几社领袖夏允彝,入清后改姓“黄”,名“志华”。至于夏允彝的儿子夏完淳,则已改名“明炤”。此外,如张采改名为“山衣道人”,姚宗典改为“虞文身”,杨廷枢改为“庄复”,又号“中道人”。此外,如唐鸣球,入清后,改姓“沈”。入清以后,陈子龙已改姓“李”。陈子龙又号“轶”,为了保密起见,侯岐曾在日记中,就将陈子龙称为“车公”。至于侯岐曾自己,则改姓为“易”,并改名为“之”。书信往来,一般署法名为“广维”,又自号“半生道人”“半生主人”。如此等等,都是遗民改易姓名的例证。
五是士大夫遗民不再出试新朝,形成一股弃儒之风。这股弃儒之风,早在明末已经初显端倪。如明末人张嘉玲,师事张履祥。一天前去省城参加乡试,见到入闱的士子,必先露索,二人夹持之,惊叹道:“国家取士,上为公辅,下为百司,不加征聘而自往就试,已卑矣,乃防其怀挟书策,如防盗贼邪?吾不能受此辱。”说完拂袖离去,终身不再应试。入清之后,遗民弃儒之风,更为盛行。如李景濂自20岁以后,就“弃儒业治医”。究其弃儒的原因,还是因为遭遇易代之后,“颇横一故国之感于胸中”, 不愿再参加新朝的科举考试。又如唐瑀,字仙佩,一字含孺,常熟葑溪人,为明诸生,工于诗。明清易代之后,弃去儒业,教授于沙溪、直塘之间,以终其身。相关的例子尚有很多,如山西有薛宗周、王如金两人,均为汾之高才生。自崇祯十七年(1644)后,全都废弃举子业,“出城,屏居村落”; 无锡人严佩之,自弘光元年(1645)之后,“弃儒冠,筑室远郊,奉其亲居焉”,名其堂为“就闲堂”; 浙江仁和人施相,字赞伯,弘光元年之后,弃衣巾为遗民;谢泰臻,字时禋,浙江定海人,“故社既屋,入先师庙,伐鼓恸哭,解巾焚于庭”。
其三,还有一部分士大夫遗民,终究难以摆脱新朝的诱惑,或出仕新朝,或出来应试。对此,黄宗羲、徐枋、邵廷采均有揭示。黄宗羲认为,入清之后,“遗老退士”开始出现了分化,或“龌龊治生”,其次“丐贷江湖”,又其次则“拈香嗣法”。换言之,当年与黄宗羲一起慷慨“蹈东海”之人,守节之志荡然无存。有的“怀铅椠入贵人之幕”,有的“索游而伺阍人之颜色”,有的则“逃之方外”。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些士大夫遗民,其心胸所抱,不过科举场屋而已,原本没有耿耿之志,所以对于治乱存亡之故事,也就变得“愦愦”。徐枋的记载显示,明清易代之后,很多处士无不能做到“引身自閟”“遁水逃善”,但不到数年,则已“处者尽出”。由此足证,能做到固穷乐道,绝尘不返,历二十年而无变之人,实属凤毛麟角。至于那些士大夫遗民的子弟,亦即“名公巨人贤嗣”,过去号称“隐身屠钓、守志不降”,也是内不能忍其寒饿,外矜负其才略,争相出来而投当世之好。
这种变更志节而出仕或出试新朝的动向,同样史不乏例。以前者为例,如西安有一位世家子徐氏,原本也是意气之士,一向与张履祥交好。当崇祯十七年(1644)夏五月时,曾寄书张履祥,其中有云:“天崩地裂,投身无所,惟有渔樵之乐。”其言应该说虽不慷慨,却亦有定志。不过,十余年之后,西安人叶敦艮到浙江拜访张履祥,其间谈到了徐氏,才知他已经出仕新朝,先是在福建做官,后来又在陕西做官,最后“以罪废,家尽破矣”。作为一个世禄之家,家中自有财产可供饮食,理应容易守礼循义,最后却落得个身名俱败。
以后者来说,明朝覆亡之后,诸生自相引退,发誓不再出来应试。时日一久,就耐不住寂寞,纷纷出来参加考试,十之七八变其初节。即使像明末颇负盛名的复社诸生,也多出试场屋。侯岐曾在顺治三年(1646)二月十一的日记中记载,当时嘉定县出现了应试新朝的“新秀才”,甚至城中有俗谣云:“白马紫金牛,骑出万人羞。”顺治五年,当江南举行岁考之时,当时清朝下旨,旧朝生员,参加岁考可以承认生员的身份,若不参加岁考,就不再承认生员身份。为此,上海县的秀才,若老若幼、若贵若贱,俱抱佛脚赴考。当时有人作诗加以嘲讽,云:“一队夷齐下首阳,六年观望已凄凉。当时惟耻食周粟,今日何妨补鞑粮。头上商量新结束,胸中打点旧文章。自知薇蕨终难咽,悔杀当初骂武王。”此诗虽俚,但切中时事,可以观士风之变。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明朝覆亡以后,东南地区的明朝旧臣,大多义不仕宦,不再到新朝做官,却让他们的子弟出来应试,习举业,取科第,而且习以为常,“多不以为非”。显然,这已是清初很常见之事,并不被民间舆论所否定。
当然,对于那些出来应试的秀才,其内心的心态却极其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如学使李际期前去考试金华府的诸生,有一个生员题牍云:“满州衣帽满州头,满面威风满面羞。满眼干戈满眼泪,满腔忠愤满腔愁。”这种矛盾的心态,存在于众多士大夫遗民之中。那么,如何看待乃至评价这些出试甚或出仕新朝的士大夫,清人邵廷采的评价较为平和,值得引起关注。在邵廷采看来,明亡之后,若能遁荒逃迹,或者托于浮屠,抱遗经不试,穷老无闷,固然应当称赞。但是,对于那些不得已“纾节以应新朝遴选”之人,亦应该抱持一种宽容的态度。这就是说,这些人一旦服官临政,和平恺悌,“使遗黎得蒙更生之泽,当途犹见儒者之助”,堪称因时顺流,“为福匪细”。换言之,在两朝更迭之际,并非只有如金仁山、谢皋羽之流值得称道,即使出仕新朝之人,若能福泽百姓,也同样可以称为“正人端士”,声流于后。 明代士大夫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