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别确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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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个别确认法(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是指当每件存货取得时,在其卡片上标明进货成本,在这项存货销售之后,与其收入相比较所得出的差额,即为这一经济业务的毛利。从表面上看,这种方法似乎是很理想的,成本与收入配比得最好。这种方法对于珍贵的和价值高的存货项目特别适用,因为它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和鉴别出某一特定存货项目的特定成本。
个别确认法所依据的一个基本假定是,将企业的业务活动尽可能地划分为最小的单位,并分别计算损益,可以使会计核算更为精确。但事实上,企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并非一系列彼此毫不相关的短期活动,它的许多成本都是联合成本,是与企业整体或其主要部门相关联的。还有一些成本则与多种产品的许多批次相关联,任何设想要将这些联合成本精确地分配于特定产品是不可能的。例如发运、存贮和装卸等成本通常是若干个存货项目所共同发生的,要想将它们分配到特定存货上,只能是武断的。
反对个别确认法的另一个理由是,它便于任意操纵企业利润。由于同质存货的成本不同,经理人员可以选择成本低的存货作为销货来增加企业的利润;相反,他也可以选择成本高的存货作为销货来减少企业的利润。
尽管个别确认法存在着上述缺点,应该承认,当其他历史成本不宜作为投入价值的计量时,用它可以为成本和收入提供较好的配比。但是,依据个别确认法所产生的收益,不但包括营业收益,而且还包括因价格变动而发生的损益。此外,当个别确认法应用于同质货品时,即使经理人员并不企图指引按什么顺序销货,仍然会有存货流转假定。假若允许顾客自己随意挑选货品,其选择是随机的,他可能挑选排在前面最方便的货品,其存货流转是先进先出;他可能挑选尘土最少的货品,则其存货流转就是后进先出了。 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