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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性格鹦鹉

笔记中的动物 陆春祥 3968 2021-04-06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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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多嘴惹祸

  南朝宋刘敬叔的《异苑》卷三有《鹦鹉说梦》,神得很,能掐会算。

  张华有一只白色的鹦鹉。他每次外出回家,白鹦鹉都会告诉他仆人们的好和不好。有一天,鹦鹉突然不汇报了,张华就问为什么?白鹦鹉说:我被你放在瓮中,外面的情况看不到,我怎么向你汇报啊!

  某天,张华在院子里,对鹦鹉说:你出来玩玩吧。鹦鹉说:昨晚我做了个恶梦,今天不宜出门。张华笑它:扯蛋,你做什么梦啊,没事的,出来玩玩吧。鹦鹉就飞到院子里玩,玩着玩着,突然,一只大禽从天空中附冲下来,一下子抓牢了鹦鹉。见此情景,张华也慌了,连忙对鹦鹉喊:快啄它的脚,快快啄它的脚!鹦鹉好不容易死里逃生。

  这只白鹦鹉是多嘴的。多嘴出自它的本性,鹦鹉学舌,人家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它都好奇,如果只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不说出来,那还显不出它的本事,它的本事是,不管好坏,它都要说,向主人说。它知道,说了之后,肯定有好处的,不仅是娱乐一下,主人也确实想知道,自己不在家的时候,那些仆人们究竟干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

  至于为什么后来要把白鹦鹉放在瓮中,这是一个悬念。布衣猜测,要么是此鹦鹉乱说一气,情报非常不准确,张华生气了;要么是,仆人们集体而坚决地反对:主人啊,您也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有身份有地位,为什么相信一只鸟而不相信我们大家呢?

  白鹦鹉的神奇还有,它会做梦,而且预测相当准确。

  动物一定也会做梦的,只是我们没有证据它们一定是在做梦,但数千年前的鹦鹉就做梦了,表明中国人对梦的研究还是有深度和高度的。这里,白鹦鹉的神奇梦只是一个借喻罢了。

  话说回来,鹦鹉如果不多嘴,可能就不叫鹦鹉了。

  2、将心比心

  北宋邵博的《邵氏闻见录》卷十七,这只鹦鹉,巧妙地解放了自己。

  关中有个商人,在陇山抓得一只鹦鹉。这只鸟很聪明,能说人话,商人很喜欢它。

  因为受官司的牵连,商人被官府抓到牢监里关了十来天。商人回家后,整天唉声叹气的,鹦鹉看不下去了,它劝商人:你在牢里十来天就受不了了,而我被你关在笼子里已经好几年了,那我日子怎么过呢?

  商人听了很感叹,是啊,我受不了,鹦鹉怎么受得了呢?于是将鹦鹉带到陇山,放归山林,依依不舍,还流了泪。

  此后,商人的同行经过陇山的林间,这只鹦鹉一定要问商人的近况,身体好不好啦,等等,还托他们带口信向商人问安。

  将心比心。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话是这么说,可是,行动起来,却往往离谱。

  有人说,除身体外,钱最重要。是的,没钱,不行,但多了也不行。

  不过,那些有过不自由经历的人往往会对你说,钱一点也不重要,人,自由最重要。

  当然,笼子可分有形的和无形的,无形的,也许在某利程度上更能摧残人心,这里就不讨论了。

  3、告状遭害记

  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这只鹦鹉,因为聪明,但又多事,最终不得好死。

  晋司空桓豁,他管理荆州的时候,发生了一则案子,耐人寻味。

  司空手下有个参军,姓顾。顾参军买了一只小八哥,五月五日这一天,他将小八哥的舌头剪了,教它学说话。

  这是一只十分聪明的八哥,什么话一学就会。看见人,还会主动打招呼,甚至能模仿人们的笑语声。

  顾参军琵琶弹得很好,每次弹奏时,八哥就待在一边,仔细聆听,专业素养似乎挺高,因为它听得懂。

  有一次,司空举行大型宴会。

  小八哥充分展现本领的机会到了。它模仿在座客人的声音,学一个像一个。有个客人,不知道什么原因,鼻子有点塞,说话瓮声瓮气,模糊不清,小八哥一时学不像。但也难不倒它,它思考了一会,立马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它将头伸到一个瓮中,然后再学那客人的发声,声音居然一模一样。众人叹为奇观。

  宴会仍然在欢笑中进行。

  有个叫主典人的,行为不太规矩。他偷东西,正好被小八哥看见。待顾参军中途去上厕所时,四下无人,八哥就偷偷地对参军告状:主典人偷东西,偷的什么东西。参军不想多事,没有揭发主典人的小偷行为。

  过了一会,小八哥又飞来告状说,主典人,又偷了牛肉。参军问它:小八哥啊,你说他偷牛肉,有证据没有?小八哥胸有成竹地回答:有,这小子,牛肉用荷叶包着,新鲜的荷叶,藏到屏风后面。

  这个时候,顾参军不顾主典人的面子了,他跑到屏风后面一检查,果然如此。立即报告上司,人证物证俱在,主典人被痛打一顿。

  这一来,主典人就和小八哥结下了怨仇。他妈的,小畜生竟然再三告老子的状,看我不弄死你!趁大家不注意,主典人就用滚开水将小八哥烫死了。

  案子就这样发生了。

  顾参军因为失去了小八哥,茶饭不思,愤怒得要命。于是要求司空审判,主典人必须偿命,解我心中怒气。

  司空当然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了。他教育参军说:本来主典人杀了八哥,是应该以命抵命的,但是,小八哥是鸟呢?我们不能因为禽兽的原因,而玷污了我们人类的法律啊。

  主典人没有死,只被判了五年的徒刑。

  这里的小八哥很聪明,但它是被聪明害死的。

  然而,布衣认为,此则故事的亮点,不是小八哥的聪明,而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小八哥的确让人喜欢,它能钻进瓮中学人说话,难度很高都能模仿;它还有很强的责任心,容不得别人使坏,不平则鸣。

  主典人的确讨厌,道德绝对有缺陷,不仅品行有问题,还心胸狭窄,和鸟过不去。

  一命抵一命,并不适合此案,主典人杀小八哥有错,但偷窃,却是罪。布衣相信,这个五年徒刑,量刑的重点是盗窃,而非杀鸟。

  公开公平公正。

  这个案子,如果让老百姓来投票,主典人说不定还判不了五年。要知道,司空大人也很喜欢小八哥,且又是顾参军的上级领导,个人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无论如何,小八哥的死,都是让人同情的。 笔记中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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