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蒋子龙文集.7,燕赵悲歌

§故事像生活本身一样无聊

  (颜芳望着我阳台上的那盆牡丹花,眼睛超然于有情和无情之上,睿智白皙的额头凝聚着静谧和充实感。我眼睛望着她,耳朵听着她有滋有味的讲述,不知为什么脑子老开小差儿,又想起了我的同学侯玉屏。颜芳同侯玉屏毫无共同之处,我为什么老把她们两人的命运搅在一起?

  侯玉屏是著名的侯家码头大掌柜的千金,她家趁十几条轮船。从前连日本人也让侯家三分,她记得每年她父亲过生日都要摆下一百桌酒席。侯玉屏却偏偏从小就爱上了一个穷邻居的儿子鲁振元。鲁振元的父母以捡破烂儿为生,他父亲到市内走街串巷地去收破烂儿,他母亲就在侯家码头上捡捡拾拾,最为侯家的人所瞧不起。家里弄得脏糊糊。房前屋后摊晒一堆堆乌七八糟的破烂东西。然而鲁振元却长得一表人才,高高的个子,英俊的大脑袋,很帅的小平头,大耳、高鼻、闪着光芒的眼睛。热乎乎的一双大手,处处透着憨厚、真诚、英气的力度。他还是全市中学篮球联赛的冠军队——十八中校队的主力队员。

  鲁振元比侯玉屏高三年级,侯玉屏有做不出的功课就去问他,做得出的也去问他。她喜欢胳膊肘顶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颏,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鲁振元,她就愿意听他说话。只要听到他的声音就行,至于他讲些什么无关紧要。两人谁有了一点好东西都要偷偷地送给对方,一支钢笔,一个铅笔盒,一种好吃的东西……

  渐渐地两人都感到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于是写情书。替他们传递情书的是鲁家窗台上那盆死不了花。谁写好了情书就压在花盆底下,把对方的信取走。侯玉屏说:

  “振元的脚爱出汗,他的球鞋和袜子很臭,可是我不嫌。反而喜欢偷偷地闻它、亲它,有一种男人特殊的气味令我激动得浑身战栗。我对老邢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情。”

  老邢就是“半导体”,全名叫邢起福。他又干又丑,毫无性感。

  解放以后鲁振元的父母都有了正式工作,日子越过越好。而侯家却是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到一九五六年公私合营的时候,侯家的主要人物死的死,坐监狱的坐监狱,侯家码头彻底归了国家。这些变迁不仅没有影响侯玉屏和鲁振元的关系,反而使他们的关系更亲近了。鲁振元决心打一辈子篮球,高中毕业后考进了湖南体育学院。母亲为他做了个红裤衩,穿上它可以保佑他在球场上平安无事,临行时他却把这件宝物偷偷地送给了侯玉屏。侯玉屏送给鲁振元一块手绢,咬破中指用自己的鲜血在上面写了四个字:“生恋亡爱”!

  那个年月时兴写血书。)

  我昏昏沉沉地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这七天里,哥哥拿着我从内蒙古带回来的县、公社、大队的三级证明信,到建筑工程处为我办好了顶替父亲回城上班的全部手续,姐姐到派出所替我报上了户口。一切都很顺利,因为父亲死了,一个萝卜顶一个坑,城里终于有了我立脚的位置。

  已经官复原职的工程处党委书记吴国基还挺不错,没有忘记我父亲为他开了十几年汽车,没有忘记我父亲为了救他而受的那些折磨,他给我写了一张纸条——

  曾孟达同志:

  颜芳同志分到你队工作,她在农村插队期间表现很好,请你多加培养,对她的能力给予足够的重视。

  吴国基即日

  哥哥向我夸耀他费了许多周折才见到吴国基,幸好吴书记不是那种“人在人情在,人死人情断”的人,没等他多费话就大笔一挥写了这张条子。别小瞧这张纸,它比任何盖着公章的证明信都更管用。曾孟达是工程处下属的一个修缮队的党支部书记兼队长,是吴国基提拔上来的。吴国基叫他对我“多加培养”就等于告诉他要对我“多加照顾”,叫他重视我的“能力”就是说要给我分派一个轻松的工作。这跟黑话一样难懂。我问哥哥,这位吴书记既然想帮忙,为什么不把话写得明白点儿呢?哥哥说,当头儿的都是大滑头,这张纸条万一落到别人手里也找不出毛病,不至于给他招来什么麻烦。

  我有工作了,我也要赚钱了,从今后再不吃闲饭,不用家里为我操心了。我把吴国基的纸条小心翼翼地放进钱包里,恨不得立刻就去上班。妈妈不让,死活又把我关在屋里休息了两天。她说我只要一去报到,再想歇着也不行了。我躺在爸爸曾经睡过的床上老有一种犯罪感,我的职业、我的城市户口都是用爸爸的命换来的。活人沾死人的光总叫我心里感到不自在。家里还笼罩着一股沉闷悲凉的气氛,亲戚朋友都走了,连哥哥姐姐也都回去各自照看自己的小家庭,屋里显得空落落、死寂寂。我不愿让妈妈着急,就老老实实地留在家里。吃不下强吃,睡不着硬睡,无话可说就找事做,把里里外外、墙角旮旯,彻底清扫一遍,凡是爸爸用过的东西该拆的拆,该洗的洗,该扔的扔,该烧的烧。

  我把屋子翻了个个儿,换了个样儿,好像把死气、晦气全赶跑了,屋里亮堂了,干净了。

  我怀着一种新鲜的感觉去上班,走进修缮一队的大院子却吓了一跳,心情立刻紧张起来。院子里横七竖八地堆放着建筑材料和脏糊糊的工具,这儿扔着几个灰斗,那儿丢着几把坏铁锹,小推车轱辘朝天,砖头瓦块如星罗棋布。比这些东西更脏更乱的是院子里的这些人,有人赤裸着上身躺在墙根儿下的草袋子上,枕着砖头,露着黑森森的胸毛,让我想起凶猛的野兽。有的手握大饼油条正往嘴里塞,有人高声说着粗话,他们正常说话就像骂街。阴凉处还有人在下棋、打扑克,我感到惊奇,这也算是个国营单位吗?工人就是这个样子?懒散、粗野、肮脏。我游游移移地走进院子,感到自己的气质和穿着打扮跟这里的环境气氛极端不协调。早晨出来的时候我还特意挑选了一身最朴素的衣服,黑纱的短袖衬衫、黑裤子,白凉鞋,因为我正在穿孝。话说回来,不论什么衣服一穿到我身上就格外抬色,我长得很白,当时留着运动员式样的短发型,被一身黑衣服一衬,一定很精神。我知道自己长得不算多漂亮,可从小到大没有人说过我长得丑。平时被人夸奖长得漂亮是一件很得意的事,但是一个漂亮姑娘走进这样的修缮队可就不大妙了。工人们全都扭过脸来看我,我突然感到全身一阵哆嗦,似乎浑身的衣服被他们的眼光剥得精光,连灵魂也裸露无遗了。我低下头不敢看他们,却又不知道该进哪个门。

  有人咂嘴:

  “嘿,要想靓一身青!”

  有一个身材高大、相貌丑陋的人迎着我问:

  “你找谁?”

  “我找曾书记。”

  “他不在。”

  “那……”我不知该怎么办,是回去呢,还是打听一下能不能找别的人报到?

  “孙队长在。”那个人主动把我领到院子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门口的墙上钉着个牌子——党支部办公室。他很积极地高叫一声:“孙队长,有人找!”

  孙队长倒是一副很斯文的样子,眼睛抬起来,手里的钢笔也停住了,白净脸,整齐的分头,雪白的衬衫领口没有一点灰垢,想不到在修缮队还有这般干净秀气的人物。他望着我,眼镜片后面一双敏锐的眼睛闪闪发光:

  “你找我?”

  “我是来报到的。”

  我糊里糊涂地把吴国基写的那张纸条递过去,孙队长仔细端详着那张纸,好像在辨认是不是吴国基的笔迹,我紧张地在等待着他对我的命运做出安排。孙队长终于把那张宝贝纸锁进了抽屉,站起身来,向我伸出手:

  “欢迎你,颜芳同志。”

  他的手挺软,可是很用力。我碰了一下他的手就赶紧松开了。

  “我叫孙可展,是这儿的副队长,我知道你的事情,请坐。”

  我在他办公桌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

  “吴书记在信里叫我们多照顾你,给你分配一个轻闲一点的工作。”我心里一动,他们当头头的都看得懂这些黑话。吴书记的纸条是写给曾孟达的,他为什么一口一个“我们”,看来他与曾孟达商量过我的事情了。

  “吴书记耍了个大滑头,他本可以把你留在上面,工程处是个大机关,哪个部门都缺人,再说你父亲,生前就是在处里开汽车。”

  孙队长讲得诚恳而又直率,竟然当着我这个新工人的面说他的领导的坏话,一副替我抱不平的热心肠。我知道自己只能当工人,因为我是顶替父亲来上班的,父亲是工人,我怎么可以留在处里当干部呢?我担心是他不愿意要我,不知该说什么好。

  孙队长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实实在在地说:

  “既然处里把你分配到我们队里来,我们当然非常欢迎。就是工作紧一点,要登梯爬高,修房拆房,搬砖送灰,你干得了吗?”

  他尽管讲得很客气,我却没有挑选的权利,我不知道这里还有什么工作,我应该干什么工作。我急于上班,怎能一见面就挑肥拣瘦给领导一个坏印象呢?我很干脆地点点头:

  “我能干。”

  “那好,你先干着,有了合适的机会我一定给你调换。”

  他站了起来,我也跟着站起来。

  他走到门口,冲着院子喊了一声:“宝和,来一下。”

  院子里的工人跟着他的声音起哄:

  “宝和,头头找你有美事!”

  应声走进办公室的就是刚才为我带路的那个大个子,孙队长介绍说:

  “他叫王宝和,过去在部队上打篮球,现在是咱们队三组的大组长。”他转一下脸又向王宝和介绍我,“这位是颜芳同志,分在你的组。你带她去把工作服、毛巾、肥皂之类的东西领出来。”

  (怎么,又是一个打篮球的!我今天被困在篮球场上了。)

  王宝和显然没有想到我是来当泥瓦匠的,而且还分在他的手下当兵,他那张骨多肉少的脸掩饰不住心里的惊讶,似乎还有几分高兴或者得意。冲我咧嘴一笑,露出两颗戴着钢套的大门牙:

  “走吧。”

  我跟在王宝和后面走出办公室。有人——大概也是组长一类的人物,在招呼工人们去干活儿,躺着的开始坐起来,坐着的准备站起来,站着的懒洋洋地去收拾工具,院子里乱哄哄的。工人们一见王宝和那一本正经的神气劲儿,后面又跟着我这样一个穿着一身青的姑娘,可找到了取乐儿的话题:

  “大老王,孙头儿找你什么事?”

  王宝和脚不停头不回,扬起右手,用大拇指朝跟在他身后的我一点:

  “给我们组分来个新工人。”

  “嘿,我说你美得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宝和,孙头儿爱你,尽挑圆脐的给你……”

  他们的嘴里好像吐不出有人味儿的干净话。我今后就要跟这些人在一块干活儿吗?看来工人不如农民,农民比较老实,讲点情面,当着我们外地来的姑娘是不说脏话的。

  半个月下来我就适应了修缮队的工作。听起来姑娘修房子似乎是个很吃力的活计,其实每天最多干五个小时的活儿,其余的时间就是喝水、聊天、打盹儿,跟我在农村受的累相比差远了。我们插队落户的地方是半农半牧,不要说干开山挖河修台田这些重活儿,就说割豆子吧,内蒙古的地垄几里地长,从这头望不见那头,我干活儿好强,割到地头腰就像断了一样,好半天直不起来,左手被豆荚扎得血糊糊的。我割到头不敢直腰,因为腰伸直了就不想再弯下了,我还要回头接应长毛,长毛至少被落下了一里多地。她是我的同班同学,长得美极了,她才真正是太阳的女儿,是大自然的娇闺女,太阳晒不黑她,风吹雨打也改变不了她那滑润的细皮嫩肉。尤其是那一对眼睫毛,又长又好看,连我都爱看,我俩特别要好。每逢我帮她割到了地头,她就累得坐在地上哭一场。对我这个吃过苦中苦的老知青来说,修缮队的活计简直不算一回事,使我想不到的倒是在智力上受了一次打击。修缮队是个三百多人的单位,有不少适合女人的工作,何况我哥哥又走了吴国基这样一个大后门,我本来是可以不必下组当泥瓦匠的,事后我才知道是自己把事情办坏了。

  曾孟达跟孙可展两人关系紧张,我愚蠢地把该给曾孟达的条子交到了他的对立面手中,事情还能不砸锅吗!孙可展一是吃醋,党委书记在写条子的时候只想到曾孟达是一队的头头,眼里根本没有他。他就用琢磨我来证明自己在修缮一队里的权威。孙可展二是多心,他怀疑我会成为曾孟达的人。他如果给我分个好工作,我也只会感谢吴国基和曾孟达。他当然不会办这样的傻事。他把我整治一下,实际是表明对曾孟达的蔑视,等于告诉我,在这里只有他说了算,走别人的关系行不通。他做得无懈可击,又蔫又坏又损,曾孟达上班后知道了这件事也无计可施。

  哥哥为这件事对我埋怨个没完没了,我仍然怀疑孙可展是不是真有那么坏。以后他见了我总是主动找话说,问长问短,非常关心我的工作情况。即便他真是曾孟达所说的那种笑面虎,也装得太像了,太好了,令我佩服。我不后悔也不怨恨,怨恨别人是无能之辈走投无路的表现。我从来不承认自己走投无路,我不会当一辈子工人,更不会老干这个泥瓦匠……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信心?自己也说不出多少道理,眼前似乎也缺少根据,但我有一种感觉,有一种决心。人不是靠道理活着,而是凭感觉活着。我的感觉特别准确,我很相信自己的感觉。五年前我下乡的时候嘴里说的是要在农村扎根一辈子,心里想的也是扎根。但理智之外老有一种感觉冒出来:我不会在农村待一辈子。只要知道眼前的工作是临时的,我就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罪都能受,什么累都能扛得住。现在还不都是应验了!在一块下乡的同学当中我是第一个回城的。爸爸死的那天晚上我正住在姐姐家,刚睡着就做了一个梦,我从马上摔下来,脸正好摔在石头上,两颗门牙全磕掉了。硬是把我疼醒了,掉当门死亲人!我感到不好,爬起来就往家跑,回到家爸爸正捯气儿,他不看见我是不会咽气的!我抓着他的手,不住声地喊爸爸,他安安稳稳地闭上了眼睛。对,我的感觉和决心就来自爸爸,我决不当个像他那样窝窝囊囊活一辈子的工人!

  我开始学科技英语,当同组的工人喝茶抽烟聊大天的时候,我就掏出小本子背单词。至于学好英语是不是准有用、能不能改行去搞翻译先不去想它。长毛的父母都是理工学院的老师,他们住的地方离我们家很近,老先生愿意教我,我愿意学,这就行了,总比把时间白白地浪费掉好得多。我对科技英语兴趣很大,我相信只要自己学好了就一定会有用处。各个技术部门和大企业都有科技资料室,我可以翻译英文科技资料,顶不济还可以当资料员,只要能跳出修缮队就行。

  但是在干活儿上我不让别人说出闲话,该我干的我决不少干。在心里我并不把自己看成是跟王宝和一样的泥瓦匠,我可以跟他们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心里总感觉这是暂时的,就像作家体验生活。在穿戴上我不赶时髦,那时候的时髦就是丑,女的男性化、大众化、工人阶级化。我总是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一下班就换上自己喜欢的好衣服,即便是上班穿的工作服我也把它拆开重新改做了,穿在我身上就像迎宾服一样合体、板正。我不是夸打扮,我喜欢长毛身上那种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里熏陶出来的气质,我羡慕长毛母亲那种有知识教养的妇女所具备的风度。王宝和说我老像个客(qiě)似的——北方土语,指娇贵的客人。修缮队那些邋邋遢遢故意把自己打扮成十足泥瓦匠的女人,背后没少戳我的脊梁骨。说我妖里妖气,尽穿奇装异服,一身资产阶级的臭味。我听到这些闲话不仅不生气,反而高兴,我就是要把自己改造得不像个工人,当个资产阶级也比当个资产阶级的走狗强!资产阶级好赖还是主人,“狗”——这个字给我的刺激太深了。她们忌妒我的衣服漂亮,当着别人面骂我,暗地里又偷偷照我的样子裁衣服。她们还忌妒修缮队里那些最粗鲁的男人也不敢跟我甩脏话,愿意跟我搭讪,在我面前都装得人模狗样、规规矩矩的。

  家里开始为我张罗着找对象,问我有什么条件,我说什么条件也没有。可自己心里有主意,不找工人,颜家到了我这一辈儿一定要改变门风!

  一年以后才碰上一个合适的,他叫谢雨田,是冶金研究所的技术员,他父亲在一家工厂里当会计,头上还戴着一顶资本家的帽子。谢家祖辈经商,开着一座绸缎庄,轮到谢雨田的父亲当掌柜的时候赶上公私合营。我果真找了个资产阶级。谢雨田迷上了我,他的父母却不大赞成,具体意见说不出来,就感到我太精,过分讲究穿戴,一定很会花钱,担心他们唯一的宝贝儿子会跟着我受气、受穷。谢雨田对我的感情倒很铁,宁肯跟家里闹翻也不愿跟我分手。我们相识八个月之后,雨田拿出一百二十元钱在饭馆包了三桌筵席,我们就算结婚了。

  (看起来侯玉屏的命比颜芳好,她一进工厂就分配学电工,又轻闲,又有技术,令多少学徒工眼红眼气。而且还碰上了一个好师傅,脾气好,嘴也能说,给她讲技术,讲玩儿,领她逛商店。就是长相有点拿不出去,身体像一把干柴火。夏天,工人们下班前喜欢脱光了膀子在变电室里大洗一痛,并不回避女工。侯玉屏有幸看到了师傅身上那条一尺八寸长的大刀口,像肚子上安了个大拉锁,着实把她吓了一大跳。好在邢起福是做她的师傅而不是做她的对象。当师傅长得丑有什么关系!

  侯玉屏的父亲在监狱里得了气鼓症,保外就医没有几天就死了。她的母亲不知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就是不同意她跟鲁振元谈恋爱,没完没了地跟她吵闹。什么小人得势啦,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啦,老太太好像把家破人亡的怨恨全发泄到鲁家人头上了。因为鲁振元的父亲刚好在码头上当了个工会小组长。老太太不愧是侯家码头的大奶奶,家道破败了仍然说一不二,威风还在。侯玉屏表面上看娇生惯养,活泼好动,内里却又十分懦弱,没有主见,凡事都要依赖家里。她虽然给鲁振元写过“生恋亡爱”的血书,现在却感到跟鲁的关系成了她心里一个沉重的负担。家里不同意,师傅劝她散伙,朋友们有的劝她散,有的劝她坚持下去。到家里受围攻,到厂里被议论。她真感到受不了了,这个大包袱实在背不动了,她真想甩掉这个麻烦,快点了结算啦!

  师傅邢起福替她做主,托人以她的名义给鲁振元写了绝交信,把那个红裤衩也退回去了。

  每天下了班都是邢起福送她回家。在汽车上邢起福偷偷攥着她的手,她不敢动,也不敢叫喊。邢起福摸准了她的性子,在班上趁着没有别人的时候也敢搂她、亲她。她没有一点快感,但也不敢反抗,怕师傅伤心,怕一喊叫让别人看见更不好。稀里糊涂的厂子里就有了风声,大家都知道侯玉屏跟她的师傅好上了,这舆论正是邢起福求之不得的。可她心里只有鲁振元,根本容不下别的男人,至于嫁给师傅“半导体”,她连想都不敢想。但事情闹到了这步田地,她已经跟鲁振元散了,如果再吹掉邢起福,人家会怎么说她呢?还不把她看得更坏了!

  侯玉屏在心里开始可怜邢起福,缺肋少肺的,快四十岁了还找不上个对象,难道真的就没人要他了吗?

  她想,跟谁不是过一辈子。

  现在才明白,这一辈子原来这么长,这么难熬!

  奇怪的是侯老太太竟接受了邢起福这个女婿,只要女儿不找鲁家的儿子,找谁都行。何况找个年纪大的丈夫知道疼人。

  他们结婚的时候全是侯玉屏娘家拿的钱。邢起福是一个穷光蛋,他挣的那点钱不够他抽、喝、玩儿的,根本没存下什么钱。连邢起福身上穿的单、棉、皮、夹、纱,也都是捡老丈人的衣服改做的,全是讲究的外国货。

  邢起福婚后十分得意地对他的哥们儿说:

  “没想到一鸡巴捅钱柜上了!”) 蒋子龙文集.7,燕赵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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