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蒋子龙文集.14,人生笔记

§领导眼里的作家形象

  本市某工厂的厂长,听说我把他写进了短篇小说《一个工厂秘书的日记》。偷着买了本杂志,在办公室不敢看,在家里不敢看。最后躲到厕所里去看,还是被工人撞见传为全厂的新闻。

  这位厂长非常恼怒,却又百思不得其解。我没见过他,也没到他的工厂去过,他的亲戚朋友中也没有认识我的,我何以把他写进了小说呢?

  后来他查出,办公室主任在部队时原是我的战友。便认定是这位主任把有关他的情报出卖给我了。这种事又不便公开查问。在涨工资的时候厂长找到了报复的机会,硬是把办公室主任该增加的那一级工资给抹掉了。

  事实是我有十几年没有见到这位战友了。

  类似这样的“幽默”不胜枚举。也有不很幽默的。一九八四年我写了一部中篇小说《燕赵悲歌》,仿佛一下子掉进了布满暗道机关的黑洞。

  《悲歌》在本市电台不得广播,不得改编成电视剧和话剧,《小说月报》决定转载,发稿后又撤了下来(六个月后在市长的督促干预下才得以转载)。这些都无所谓,说不定还给我帮了忙。严重的是B县县委(无奈,我也只好求助于英文字母),打印控告《燕赵悲歌》的文件,呈送到中央及中央各大报刊编辑部。一时间各种吓人的传说将我包围了——

  中央某位领导同志批评了我。

  本市一位领导同志在郊县的干部会议上公开点了《燕赵悲歌》的名,甚至还说出这样的话:“这有什么奇怪的,毛主席早就说了,利用小说反党是一大发明……”

  我请求负责作协工作的一位同志告诉我,《悲歌》有什么错误?禁播、禁演、禁止转载是谁做出的决定?根据是什么?

  他郑重地回答我:“没有哪个人或哪级组织做过这样的决定,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声称没有看过这部小说,也未公开对《燕赵悲歌》表过态。我还当面嘱咐过《小说月报》的负责人,不要说是上边不让转载的。”

  他是代表组织谈话,我不认为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领导没有表态,组织未做决定,为什么有舆论也有行动呢?真是复杂而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也许领导人的眼色和组织决定具有同等效力,或者更胜一筹。那么,为什么不在报刊上公开对小说进行批评呢?这才叫蔫坏损!我不怕吃哑巴亏,但害怕在这部小说上存的火气不放出来,以后在别处找机会跟我算总账。

  事隔两年我重提这些旧事绝不是想再一次引火烧身。其实我早就被烧得焦头烂额了。只想借题发挥谈一点表现现实生活的作家的苦恼。

  所谓“拥抱现实”,抱住的常常是刀丛剑树,真可谓“两肋插刀”!作家力求较深刻地理解处于当今社会种种联系之中的人的生存意义,没想到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存。将现实放在历史的、社会的、人民的联系中进行表现,怎么会不触及现代人际关系呢?有时真是祸从天降!

  作家怎样才能向亲爱的读者表明:他无意得罪任何人,更不想因创作跟任何人结仇。文学只有真实才能存在。作家只能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写作,不可能光根据自己的“安全系数”命笔。如果作家不是尽可能“准确地、强有力地再现生活的真实和现实”,如果作家不刻画社会和人们的心理变态,不把社会的变革和历史的运动放在自己的注意中心,那还要作家干什么用呢?又何必把文学列入党的事业的一部分呢?当然,文学不一定都反映现实生活。“但是看看中外文学史,没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就其总体来说,是以反映别一时代为其主流的。”我们这个时代总不能取消当代文学吧?不许作家反映现实生活吧?要反映现实生活,就不可能光是长镜头、远距离地观望,必然也要有大特写和近距离观察。还要对生活进行尽可能深刻的思考,阐发一点自己的见解,不可能在小说里光说公认为“正确”的话,而不说新鲜话。怎么办好呢?写得虚假了,读者会骂我们“瞎编”;写得太真了,又有人来跟小说中的人物对号,在小说之外打官司、做陷阱。广大读者需要典型,作家需要人物,还有一些同志专爱找茬儿、“拾骂”(北方有句俗语,叫做“有拾银子拾钱的,没有拾骂的!”专爱跟小说中反面形象对号的人岂不等于“拾骂”),还有作家的活路吗?我何尝不羡慕“富贵型的作家”,四方和气,恭喜发财,霍元甲有人写了,我还可以去写窦尔敦嘛!几千年的历史,悠久的传统,古老的文明,多灾多难的历程,为文学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还怕找不出可写的东西吗?但是,如果有人愿意表现现实生活,命中注定他就要成为一个“倒霉型的作家”,这岂不是有欠公道?

  告状者往往指责小说中的某个人物像生活中的某R、某H等等。为什么不说哪儿像?不想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相像?因为像生活中的真人,就能构成作家的一条罪状吗?如果作家笔下的形象一点不像真实的活人,那岂不是在人物塑造上彻底失败了吗?

  我不否认最初是生活中的某些事实、事件和人物吸引了作家的注意,激起了作家的创作想象。但形成艺术构思那是后来的事,最后写成小说更是与最初的生活事实是两码事了。《燕赵悲歌》被人抓住的把柄是小说中使用了一个真实的地名——“团泊洼”。中国作家连使用中国地名的权利都没有了?如果所有小说中的人物一律叫赵A、钱B、孙C、李D,所有地名都是海市、蜃楼、天堂、地府,读者又将做何猜想?

  跟文学中的艺术形象对号是“老问题”、“老官司”了。个别同志喜欢从文艺中给自己找点不痛快,或者给作家来点不痛快,倒也不十分可怕。重要的是,做党的领导工作的同志,怎样对待这种“对号官司”:是从党的事业的全局出发,还是听凭个人感情和喜恶从事;是秉公而断,还是有亲有疏;是把文学当作党的事业,还是把文学看做给党惹麻烦的事情……

  我过去的一位老领导,现在当了局长,他直言不讳地回答了我的问题:“再高的领导及文艺界的领导怎么看待你们,我说不上来。像我这样做具体工作的人,对你们作家一是尊敬。作家都有自己的一群读者,有才气,或者叫做有点小聪明。跟你们谈谈天,保持一种松散的联系,也是很愉快的。二是讨厌你们。最好对你们敬而远之,井水不犯河水。这样不会沾惹上什么麻烦,也不会让你们给帮了什么倒忙。三是从心里看不起你们。你们这些人爱动感情,喜欢发表自己的见解,偏激,狂妄自大,老爱挑鼻子挑眼。没有事不搭理你们,捅了娄子再说。只有你们自己把写作看得挺重要,一身呆气,其实谁拿你们那玩意儿当回事!四是还有点怵你们,真把你们逼急了也不好办……”

  我感激这真话。

  我想起鲁迅先生说过:“文艺家的话其实还是社会的话,他不过感觉灵敏,早感到早说出来(有时,他说得太早,连社会也反对他,也排挤他)。”落实政策,什么时候能够落实到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头上?现在提倡领导者应该具备相应的知识,是否在学习科学技术、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之余,稍微也掌握一点文学知识呢?即使从获取社会信息的角度来说,也不应该对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抱有偏见。“古往今来,不少胸怀博大而又有远见的政治家曾把眼光投向那时的当代文学,从中觅取新的社会信息,作为自己进步、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沈敏特语)

  其实不管你敢不敢“拥抱现实”,反正现实要拥抱你。一个人可以离作家远远的,却不可能逃离现实生活远远的。当现实生活发言时,我们都应当闭嘴。

  1986年中秋节夜 蒋子龙文集.14,人生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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