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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长街一役

天地会 浪翻云 14614 2021-04-06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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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越来越大。

  临近黄昏的时候,大雪曾经停过一段时间,原本乌云密布的天空上甚至还隐隐约约地出现了几许晚霞。没想到,当夜幕正式降临之后,雪花居然以更浓密的姿态再次降落了下来。

  长街上,空无一人,家家户户都紧闭着门窗,除了各家屋檐下,一排排如同犬牙交错、择人而噬般的冰柱,在月光的辉映下闪耀出点点寒芒之外,街道上一片漆黑,甚至连往日那种万家灯火的景象都已经彻底消失不见。

  整个世界,静得可怕,没有风,连风都好像已经被冻住。

  但在这如同坟墓一般的死寂当中,如果凝神倾听,却又仿佛有着某种隐隐约约、极为细微极为缥缈的神秘响动,像是夜半无人时男女之间的窃窃私语,又像是荒野深处的冤鬼呜咽,从不知名的远处传来,窸窸窣窣地飘荡在每个人的耳边。

  在街角的一片暗影处,陈骖静静地靠着身旁那棵老树,插在袖管里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机械而重复地相互摩挲着。

  这是十二岁那年的冬天,他第一次杀羊的时候,父亲教给他的诀窍,如果想要握紧刀柄,那么就要时时刻刻保持手掌的干燥和柔软,僵硬的双手握不住刀,杀不了羊,更杀不了人。

  等一下,陈骖将要杀人。

  他不知道具体会是什么时候,他又要挥动多少次钢刀,但他知道,肯定不会太久,肯定不会只有一刀。

  所以,在这个漫长的夜晚里面,他一定要让自己的双手更加柔软更加灵活。

  陈骖对面的一栋民房下面,严烟身形笔挺,如同一根标枪般站在原地,脖子直直伸出,凝视着街角方向,任凭酷寒冰冻着脸颊,任凭雪花从领口飘入,在背脊上融成冰水。

  这种姿势很不舒服,无论是谁,在这样的寒夜里,用这样的姿势站着都会不舒服。

  严烟当然也一样。

  但是,他却始终保持着这个奇怪的样子,一步都不曾动过。

  因为,他只想要提醒自己一点,不管他用怎样难受的姿势站着,不管他被冻得有多惨,他都一定要比父亲和老李舒服得多。

  父亲和老李都是好人,却都无缘无故地死去。

  一个死在了冰天雪地的泥泞中,而另一个则死在了自己刚刚屙出来还冒着热气的尿液里。死去的那刻,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蜷缩着身体,圆睁着双眼,伤痕累累,满脸血污,就像是两条卑贱肮脏死不瞑目的野狗。

  严烟默默伸出手,拧断了前方屋檐下的一根冰凌,另一只手扯开衣领,将冰凌放进了怀中。

  当阴寒刺骨的冰凌刚刚贴上胸膛的那一瞬间,严烟浑身上下的皮肤立刻就冒出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冰凌在体温的融化之下,化为一股股细小水流,很快就浸透了严烟的内衣,胸口皮肤已经被冻到隐隐作痛,但他还是没有半点反应。

  严烟只希望自己可以遭更多的罪,受更多的苦。

  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减轻一点内心的悲伤和愧疚,才能让他克制着自己不被满腔的怒火彻底吞没,才能让他不至于一把扯掉自己的衣裳,跪在地上放声大叫。

  只有这样,才会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

  今夜,他要无比清醒地看着手中钢刀捅进仇人的身体。

  距离严烟十几米开外,最靠近街口的一栋民房二楼。

  房子里没有点灯,却生着一盆火。木材燃烧的“噼啪”声中,火苗跳跃不停,在宁爽文的脸上投下了一道道变幻莫测的阴影,让他那张原本颇为憨厚的面容变得有些恐怖诡异起来。

  宁爽文舒舒服服地斜靠在一张躺椅上,在他的脚下,放着几只大小不一的瓦罐,瓦罐里面装着几个时辰前,他们从官兵手里领到的火油。

  正如难民们为了求生和仇恨已经抱成一团那样,几乎所有的九镇人也因为同样的理由站到了一起。

  以官兵布防的衙门口为中心,整个镇东范围内,此时此刻,每一条大街小巷上,都已经守满了全副武装的九镇人。

  这里是衙门附近一条狭长的街道,而今晚,他们兄弟领到的任务就是守住这条街。

  宁爽文斜斜瞟了一眼脚下的火油罐,伸出手指,轻轻弹了弹放在膝盖上的那柄长刀,发出了两道轻微的“叮叮”声。这种刀是民风彪悍的九镇特产,在当地人口中,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作“管杀”。

  管杀的刀面极宽,差不多有一尺,拿在手里像是一小块门板,刀锋被打磨得薄如纸片,刀背却又几乎有砧板那么厚。

  空旷的地形下,只要将木棍插进刀柄上的空心圆管,就是一把大开大合所向披靡的大刀;而在狭小空间里贴身肉搏时,只要拆掉刀柄,又立马变成了一把非常适合劈剁的砍刀;加上泡过桐油的杉木刀柄极为坚硬,刀棍相交,能攻能守,非常好使。

  不管是谁,只要被这种刀劈在了身上,都绝对不会好受。

  所以,九镇人还有一句话形容这种刀,叫作“管杀不管埋”。

  这是宁爽文堂哥宁中手下那帮悍匪最喜欢用的武器。

  虽然宁爽文打小就跟在堂哥屁股后面混,也入了帮会,也曾打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架,可宁中却从来不允许他用管杀。

  因为,管杀不是用来打架,而是用来杀人。

  但是今天,从来不曾杀过人的宁爽文却悄悄从堂哥房里取出了一把管杀。

  宁中不在,再也没有人能够管住他了。

  在宁爽文的心中,他并没有如同陈骖和严烟那样的怒火,他也不是非杀人不可;不过,他也有着一个异常虔诚的坚持,无论如何,他都不会丢哥哥的脸,不会丢九镇的脸。

  今晚,如果有一个人敢走上这条街,他就要杀了这个人;如果有一只脚敢踏上这条街,他就要砍了那只脚。

  这是他的城市,是他的九镇,无论谁,都绝对不能在他的地盘上横行霸道。

  张广成,也不行!

  夜越来越深,高挂虚空的明月照着雪花一片片地飘然而下。南方的雪不似塞外一般磅礴万千,但它飘飘悠悠,缠绵宛转恍若无数精灵降落凡尘,又似前世今生的片片回忆,绕上心头……在明月的映照下,古老的九镇一片雪白,苍凉而宁静,就像是亘古以来的无数个平凡雪夜。

  突然,就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刻,不知道从路边的哪间屋子里面,猛地传来了一声婴儿尖厉的啼哭,刺破了天地间的宁静。

  哭声刚起,却又立刻停止,孩子的嘴显然已经被大人死死堵住。

  陈骖停下了摩擦的双掌,严烟背脊越发挺直,宁爽文飞身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空气中,一股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实存在的压抑气氛,瞬间就笼罩在了每个人的心头。

  一条毛都已经脱落大半的老狗,夹着尾巴,从黑暗的墙角处钻出来,探头探脑地走上了长街,走向了道路尽头一堆无人打理的垃圾处。

  对于身外世界正在发生的一切,老狗浑然不觉,专心致志地低着头,用爪子在垃圾堆上仔细翻找着,嗅探着。

  终于,它翻出了一坨已经被冻得像石头一般僵硬的臭肉,它试图撕咬,可口中那所剩不多早已松动的几颗牙齿却无论如何都咬不动,老狗只能伸长舌头,一遍又一遍地舔着舔着……

  正当老狗好不容易才舔下了第一根肉丝,却还没来得及吞下的那刻,街道尽头的黑暗深处,骤然传来了极轻微的一声脆响:

  “叮……”

  老狗顿时吓得浑身一抖,飞快跳出了几米开外,死死盯着声音传来的地方,任凭肉丝在口边晃动不休。

  世界仿佛已经完全凝固,再也没有任何声响传来。

  然而,老狗终归还是舍不得那块臭肉,一步三抬头小心翼翼地再次走了回来。

  就在它刚刚叼起那块肉,要转身还没转身的一瞬间,长街上凭空响起了“嗖”的一声异响,一支削尖的竹签闪电般划破夜空,深深穿透了老狗瘦骨嶙峋的身体,将它死死钉在了地上。街角尽头,几道人影如同幽灵般,无声无息地从黑暗深处浮现出来。

  “咚咚咚咚……”

  陈骖听见自己胸膛里面传来了一阵前所未有的巨大心跳声,他那双刚刚从袖管里面抽出来、原本干燥而柔软的手掌,瞬间又变得僵硬起来,掌心中间一层层的冷汗不由自主渗出,就像是抓着两条恶心至极的肥大蠕虫,又滑又腻。

  他试图挪动脚步,好让自己站得更稳。但那双明明踩在坚硬路面上的脚掌,却偏偏又酸又麻,仿佛陷入一团湿乎乎软绵绵的烂泥当中,完全用不上力。

  几个月前的清晨,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整个人都处于恍惚状态,完全是出自本能的极度愤怒,才挥出了砍向皮幺儿脑袋的那一刀。

  等他回过神来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所以,当时的他感受到了一种类似于彻底解脱般的平静。

  但今夜,却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情况了。

  此时此刻的陈骖保持着绝对清醒。

  他能够无比清晰地判断出,转眼之后,他和他的兄弟们就会与人展开一场刀对刀、枪对枪,骨头碰血肉的真正厮杀,在这个过程里面,他有可能杀死别人,也同样有可能会被别人杀死。

  以前,每每怨恨攻心,在脑海中幻想起这种亲手报仇的场景之时,陈骖都会感到爽快和兴奋。可是,当事情真到了眼前,陈骖才猛然发现,无论是哪种结果,都足以让依旧年少的他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慌乱与恐惧。

  他甚至开始不由自主地想要移动脚步,移往身后的更黑暗处,好以此躲过所有人的注意力,也躲过这即将到来的可怕场景。

  很多很多年以后,名震天下的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经常会在心中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当初那个无比寒冷的冬夜,他真的躲了,甚至转身逃掉,那么今天的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他会不会是一个更幸福的人,过着更好的生活?

  陈近南从来没有给过自己答案。

  因为,他答不出来。

  那个时候的他,早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如果。

  有的只是,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所以,这一年,这一夜,孤儿陈骖终归还是没有躲、没有逃。

  他只是看见,对面屋檐下,一个孤独沉默,俊秀如同女子,却又笔挺像是标枪的男人已经义无反顾地大步走向了街心。

  严烟!

  月光如银,大雪似絮。

  冰冷的长街上,两帮人相对而立,没有一个人动,也没有一个人说话。

  似乎连时间都已经停滞下来。

  当眼前这帮无一例外都还带着几分稚气的年轻后生突然出现,并且挡住了前方去路的时候,走在流民最前面的方先就已经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

  再过四个月,方先就满五十岁了,一个靠着劳力给人看家护院做长工的下人能活到这个年纪,他其实已经很满足。

  第一次到张家,已经是三十七年前的事,那时他才十三岁,先是跟着老爷张金福,后来又跟了少爷张广成,这三十多年间,张家没有亏待他,他也没有对不住张家人。

  这次南下逃荒到了九镇,老爷不幸惨死他乡,少爷发誓要报仇,目睹了一切的方先,二话不说就跟随左右。攻城那天,连只鸡都没有杀过的他,甚至还亲手杀死了一个守城的官兵。

  方先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这个世界上的人,是分贵贱的。

  他只是一个本本分分的长工,东家让他吃饱饭,他就要替东家卖命,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毕竟,人这辈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大的道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一整天以来,方先却总是有些心神不宁,总是时不时地想起那个被他杀死的年轻官兵,大概也就和眼前这帮年轻人差不多大吧,下巴上才冒出了几根连胡须都算不上的长绒毛,在意识到自己必死之后,伸长脖子痛哭流涕的样子。

  想着想着,方先心里就会产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预感,他总觉得自己再也回不了山西,回不了家了。

  今天晚上,其实他不想来,他知道这是一场恶战。

  但是,现在的局面连少爷都已经控制不住了。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叫作穿天猴的家伙,口口声声说做就要做绝,不然让这些九镇人回过神来,就算他们这些大老爷们还有可能跑得了,但女人孩子却一个都别想有活路。

  凭良心说,方先不喜欢这个穿天猴,虽然少爷也杀过人,但他总觉得穿天猴和少爷不同,少爷心还是好的,可穿天猴的眼睛里面却永远都是阴沉沉的,就像是两把能够剜到人心里去的刀子,一看就不是善类。

  不过,这个家伙说得也确实对。昨天难民们杀了那么多的本地人,现在双方的仇已经结大了,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得替家里的婆娘和孩子想想。

  婆娘不识字,长得也不好看,但自从跟了方先之后,就任劳任怨没说过半句怪话,关键是还给他生了一个好儿子,虎头虎脑的,连少爷都说孩子聪明,还许诺说今后一定要好好培养他。

  如果可以的话,方先真想现在就丢下手里这把刀,转身带着婆娘孩子,找一个小村庄,老老实实做一名庄稼汉,陪在他们娘俩身边,一家人其乐融融,安安稳稳地活到死。

  可是这个世道,连老爷那么精明的人都丢了命,少爷这么大的本事也当了匪,他方先又哪里还有能力去保护养活一个家呢?

  从山西老家这一路上走下来,娘俩跟着风里雨里吃了不少苦,没睡过一个好觉,昨晚才算是在江边占了一栋房子,有了落脚的地方。今天少爷来喊他出发前,孩子已经睡了,洗得干干净净,睡着大床盖着棉被,又暖和又舒服。

  想到孩子睡梦中那种幸福的笑容,方先就觉得自己不管干什么也都值了。

  毕竟,人一辈子,没有比好好活着更大的道理。

  少爷本来是要带着方先一起去衙门口那边的,但实在是对穿天猴有些不放心,那个家伙现在也有了自己的一帮人,并不怎么听少爷的话。所以,少爷思来想去,觉得衙门口肯定是场恶战,为了留点人手以防万一,还是分了一批从山西来的乡亲,让方先带着走了这条小路。

  少爷是片好心,以为这条路上不会发生啥大事,接到差事的时候,方先也有点愧疚,总感觉好像自己临阵脱逃了,最危险的时候没陪着少爷,不够厚道,但心里其实多少也还是有点庆幸、有点高兴的。

  谁不想活着呢?谁又想杀人呢?结果没想到,所有的庆幸和高兴,都在对面那帮年轻人横空出现之后,化为乌有。

  方先没读过什么书,但活到这把年纪,见过的人和事多了,自然也就学会了察言观色。

  这帮年轻人绝对不好惹!尤其是最先走出来那个站得笔直、长得像姑娘一样好看的后生,他那种冷冰冰的眼神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今天,这条路,不死人是过不去的。

  因为,这种眼神,方先不是没有看过,而且这几天来,他几乎时时刻刻都能看见。老爷死了之后,少爷每到杀人时,就和面前这个年轻人一模一样,两只眼睛里面好像都是灰色的,没有一点情感,冷得瘆人。

  “叔,干吧!我们人多。”

  方先扭头看向了身边说话的家伙,也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叫六子。

  在老家的时候,六子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帮张家养羊的羊倌。山西狼多,六子打小就跟着大人练出了一手打狼的手艺,方才,路口那条老狗就是他杀的,说等下回去了好给大家炖锅香肉。

  方先是看着六子长大的,从小这个孩子话就不多,但很有礼貌,每次见到方先都格外亲热,叔前叔后的,是个好孩子。没想到,直到昨天攻城的时候,方先才算是真正认识了六子。

  数百个难民当中,这小子居然是最先爬上城头的人,一个人拿把竹签子硬生生戳死了三个官兵,下手之狠毒,完全不把人当人,招招都往人的心窝里捅。

  这个世道,真是坏了。

  想到这里,方先微微叹了一口气,回头望了望身后。

  方先不想杀人,真的一点都不想。

  今天晚上,少爷一共让他带了二十来个人,现在走进这条街上的还不到一半,他想再等等,等着后面的人都到齐了,人多势众,兴许那些年轻人就会被吓跑。

  “再等等吧。六子,站在对面的那些不是狼,也是人哪。”

  严烟缓缓抽出了腰边的佩刀,站在他身边的高壮也有样学样从后腰上掏出那把剔骨钢刀,却不知为何,手一松,刀子“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清脆的金属落地声,传遍了整条寂静的大街,也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高壮面色铁青,呆呆看着严烟。

  严烟缓缓弯腰捡起了钢刀,扭头看了看身旁那几个同样是脸色发青、面露恐惧的伙伴,问道:“你们怕?”

  有人低下了头,有人涨红了脸,也有人挺起了胸膛,却没有一个人回答。

  唯有高壮勉强说道:“还好,不怕。”

  边说,高壮边伸出手想要取回严烟手里的钢刀,扯了两扯,却发现刀子依旧纹丝不动地被严烟紧紧握在手里。

  “你们不用怕,真的。我爹现在就不怕了,高壮,你爹也不怕了。等下,你别急!这把刀我会给你。然后,我就会冲过去!等他们杀了我之后,再过来杀你们,到时候,我们就都不怕了。”

  所有人都默默看着严烟,尤其是极近距离之下的高壮,他清晰看见,在这位和自己谈不上有多亲密的老街坊眼中,居然有着一种明显的讥讽与嘲弄。

  下一秒,又羞又愧的高壮突然觉得手上一松,低头看去,钢刀已经稳稳落在了自己掌心中,当他再次抬头时,一道孤独而决绝的背影,飞快跑向了前方。

  长街上,响起了严烟震耳欲聋的怒吼:“杀!”

  高壮瞬间就红了双眼!

  几乎就在严烟长喊出口的同一瞬间,长街尽头,一栋民房的二楼,几道从天而降的火苗在夜空中划出了美丽的弧线,跌落在街面,也跌落在了默默前行的难民群中。

  瓦罐碎裂声中,冰冷长街上,烈焰四起,惨叫震天。

  当亲眼看见烈火突然出现,烧在了乡亲们身上,也烧断了身后退路的那一刻,方先万念俱灰,目眦欲裂。

  他终于不再犹豫,不再等待,飞快抽出了昨夜才缴来的一把长刀,同样仰天吼出了那个字:“杀!”

  话未落音,六子一声怪叫,像头豹子般极为敏捷地迎向了对面飞奔而来的严烟。

  严烟在跑,六子在跑,方先在跑,高壮在跑……站在街心的所有人都开始了各自疯狂的奔跑。

  两帮人马,如同是两股汹涌而至的潮水般,向着对方狠狠冲去。

  而严烟与六子,这两个年龄相仿、同样狂暴的年轻人,则像是两股潮水的浪尖,在大潮汇聚之前的瞬间,已经重重对撞在了一起。

  双手握紧竹签,腰部稍微后旋蓄劲,猛然发力的同时手臂伸直往前送出。

  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动作,谈不上武术,也不需要修炼,每个四肢健全、身体强健的成年人都能够做得到,但是昨晚,六子却正是用这个简单的动作杀死了三名训练有素的官兵。

  因为,六子也是个简单的人。

  当他决定跟着少爷造反之后,就从来没有想过还能继续活下去,他甚至都没想过杀人。

  他想的只有—拼命!战场上,很少有什么比拼了命的人更可怕。

  而这个世界上,真正敢玩命的人,并不太多。他六子,却绝对算是一个。

  所以,当竹签对着那个俊秀男人的脖子戳过去的一瞬间,六子无比自信地认为,自己的手底下马上又要多出一条人命了。

  可惜,这一次,六子错了。

  没有丝毫的躲避,也完全不曾招架,面对着那根笔直戳来的尖锐竹签,严烟就好像是根本没有看见一样,他微微侧过身体,甚至还主动将胸膛往前一挺,然后,就任凭六子手中那根竹签,深深扎入了自己的肩膀。

  如果六子手里拿的是一根正宗的钢铁长矛,或者是严烟胆子稍微小那么一点,有一丝丝的退缩和犹豫,那么最后的结局,都很有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只可惜,六子拿的并不是结实长矛,是易断的竹签,而严烟却又偏偏一点都不胆小。甚至,严烟都无所谓拼命不拼命。

  他只是不在乎!

  痛苦、死亡、自己的命、别人的命……他都已经不在乎,什么都不在乎!

  他在乎的只有两点:让自己的身体更难受,以及尽可能地多杀人。

  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的愧疚平息,才能让他的心灵好受。

  如果说战场上,亡命徒已经足够可怕,那么,也许唯一比亡命徒更可怕的,就是求死之人。很不幸,亡命徒六子却刚好遇到了一个。

  剧痛传来的那一霎,严烟甚至连停都没有停一下,他拼尽全力飞奔而来的速度也实在太快,几乎是竹签刚刚入体的同时,严烟整个人所产生的加速度就已经瞬间逼弯了那根尖锐却纤细的竹签。

  就在“啪”的一下竹签折断声中,严烟的整个身体也紧紧贴到了六子的跟前。

  下一秒钟,六子突然觉得从自己大大张开的嘴巴里面传来了一种极为奇怪类似于铁锈的味道,又苦又涩。六子努力地想要低下头去看看,却发现自己的脑袋居然完全动不了了。然后,他感受到了一种刻骨的寒冷,一直冷到了心底最深处的每一个角落,冷得他整个人都情不自禁像是筛糠一样抖了起来。

  仰面倒下那一刻,六子看见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幕场景:他看见一把雪亮的钢刀从自己的嘴巴里面抽了出来,在刀锋和嘴巴之间,扯出了一道又一道红白交错的长丝。

  红的是血,白的是涎。

  透过这些红红白白的血和涎,那个面貌俊秀如同女子的男子手腕一沉,钢刀再次深深扎了下来。

  男子四周,无数道人影狠狠撞在了一起……

  “骖哥,走啊!骖哥,上啊!”

  陈骖呆呆看着眼前血腥而恐怖的一幕幕,脑海中似乎有着无数念头闪过,却又似乎空白一片。

  就在几米开外的街道上,他看着严烟一刀又一刀地捅进了一个人的嘴里,将那个人的半边下巴都几乎切了下来;又看着高壮等所有的兄弟都陷入重围,刀剑加身;他还看见,远处街口的烈焰当中,宁爽文挥舞着管杀,披头散发如同魔神出世般一路浴血,步步惊心地杀了过来。

  这一刻,陈骖想不起自己梦了多年出将入相重整河山的远大前程;也忘记了父母惨死火场的刻骨仇恨;他甚至都有些搞不清楚,此时此刻自己身在何处,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他只是如同泥塑石雕般,一动不动,傻傻看着眼前一切。

  “洪二,走啊!他妈的,烟娘子他们不行了!走啊!洪二!”

  身体上传来的震动越来越明显,身旁好像一直有着某人的说话声,隐隐约约,近在耳旁,却又仿佛远在天边。

  终于,陈骖一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地上。

  这一下,屁股上的剧痛让他稍微清醒,他意识到原来身体的震动是被人推的,而现在,这个人干脆将他推倒在了地上。

  陈骖抬起头来,看见了小姚的脸,他不知道小姚为什么要推自己,但是这个永远跟在宁爽文身后,向来对他尊敬万分,喊他“骖哥”的小姚,此刻脸上却带着明显的鄙视与唾弃。

  “没卵用!不管他了,我们上。”

  一口痰狠狠吐在了陈骖的脸上,耳边传来的清晰说话声让陈骖越发明白了几分,他隐隐约约想起,自己今天是来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但究竟是什么事呢?

  茫然中,陈骖抬头看向了小姚几人远去的背影。 天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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