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奥古斯都统治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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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奥古斯都统治中期
(前18—前6年,45—57岁)
不知谁说过:“鱼是从头开始腐烂的。”
公元前80年,担任独裁官的苏拉强硬地推行了巩固元老院的政策。出身于罗马名门科尔涅利乌斯一族的苏拉,心狠手辣,如果是反对派,哪怕出身名门贵族,轻者开除公职,重者人头落地。苏拉主张,要巩固罗马的统治阶级,首先元老院的成员必须是健全的共和分子。恺撒虽然是贵族,但他是反对派,所以就不属于健全分子。如果奥古斯都早出生30年,那么像他这种地方出身的骑士阶级,根本不会被苏拉放在眼里。
公元前45年,终身独裁官恺撒实施了强化领导层的政策。同为名门出身,恺撒与苏拉却大不相同。他的政策简单来说,就是不论出生地,不问阶级和民族,在罗马帝国全境内广征人才。他指定地方中产阶级出身的17岁少年做继承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还有一个例子是巴尔布斯,他经恺撒提拔,成为了罗马历史上第一位出身于西班牙行省的执政官。
接下来轮到四分之一世纪以后、公元前18年的奥古斯都。虽然他公开的身份是罗马“第一公民”,却掌握着绝对的权力。同时,作为值得尊敬的人——“奥古斯都”又拥有超越一切的威信。正如历史学家塔西佗所言,他在不刺激反对派的情况下,一点一点地将权力揽入手中。奥古斯都在完成了对西方以及东方领地的再整编之后,也开始考虑强化“领导班子”的问题。这是一项作为统治者无法回避的工作。
奥古斯都有幸出生得晚,他有苏拉、恺撒的前车之鉴可以参考。
他既没有杀害反对派,也没有开除他们的公职;但他也没有仿效恺撒,在罗马全境内召集人才。除了北意大利之外,所有行省的人民都被排除在外。奥古斯都的人才策略是强化全体罗马公民权。
奥古斯都不会忘记,恺撒正是因为将元老院的议席分给了行省人,引起元老院贵族阶级的反对,才招来了杀身之祸。话说回来,奥古斯都倒不是因为怕死就彻底否定了恺撒的开国路线,他还不至于如此懦弱。其实,他并不反对包括行省在内的帝国全境的人才征召,不过在此之前,首先需要考虑本土的人民。换言之,优化罗马公民是第一步。他深信,罗马公民应该成为帝国的核心,提高罗马公民的数量和质量,有利于帝国的统治。
“少子化对策”
在公元前1世纪末期,罗马本土意大利半岛的居民,在人种和民族上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人口的数量并没有减少,而居民的结构有所变化。奴隶获得自由的方式日益增多,他们获得解放之后,只要有孩子和最低3万塞斯特斯的资产,就可以获得罗马公民权。而且,恺撒制定的解放奴隶的政策,为他们开辟了一条道路,他们可以在地方自治体担任公职。
如果上层阶级的人口,能像平民的数量一样增长,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然而,公元前1世纪末的罗马,少子化的倾向非常明显。在公元前2世纪之前,罗马的上层阶级中,像格拉古(Gracchus)兄弟的母亲科尔涅利娅那样生10个孩子的人比比皆是。就算是恺撒时代,每个家庭平均也有2到3个孩子;可是,到了奥古斯都时代,不结婚的人越来越多。
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人民并不是因为生活贫困、对未来不抱希望才放弃生育。理由恰恰相反,因为除了养育孩子,还有其他舒适的生活方式可以选择。
贵族即使单身,也不会有生活上的障碍。家务有奴隶代劳,日常生活的一切由管家奴隶负责打理。如果是内乱时期,或许需要通过婚姻来保护、强大自己的势力,战乱终结之后,也就没了这个必要了。再说,就算是靠着丈人的势力当上了行省总督,在奥古斯都的政策下,任期仅仅一年,几乎没有任何能够享受的权力。做总督谋取利益的时代已经成为了过去。
尽管社会不太能够接受未婚的女性,但是,如果是丧夫或者离了婚,恢复单身,社会里依然有她们的容身之地。罗马是一个“家父长权”(相当于家长制)的社会,对已婚妇女而言,来自父亲的约束力,多半大于丈夫,而大多数的父亲都疼惜女儿。和雅典不同,在罗马,已婚女性允许与男性同时出席宴会。
公元前18年,奥古斯都提出了两项法案的提议。虽然法案遭到了元老院激烈反对,45岁的最高统治者一步也不肯退让,用他至高无上的权威,成功地通过了法案。
这两项法案是:《尤里乌斯通奸罪·婚外关系罪法》、《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
罗马的法律,和街道以及公共建筑一样,有冠以提案者姓氏的传统。一方面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众多的法律,同时也有彰显提案者的意思。奥古斯都成为恺撒养子之后,归属尤里乌斯家族,因此这两项法案称做“尤里乌斯二法”。
我们先谈一下“通奸罪”。按照罗马传统观点,这类事情属于与国家无关的私人问题。如果妻子通奸,丈夫和她离婚便是。若实在是忍无可忍,杀妻泄愤也是一种办法。若是强势的父权家族,父亲可以迫使女儿离婚,如觉得有辱家门,甚至可以处死。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大多是以离婚来解决问题。一些娘家势力比较强大的妻子,可以继续维持她们的婚姻关系。
《尤里乌斯通奸罪法》颁布之后,通奸成为了法定的犯罪行为。如果妻子通奸,不仅是她的丈夫或者父亲,任何一位市民都有告发她的权力,而且这项法律不仅规定了通奸的妻子和她的情夫有罪,对知情不报,或者说知情后没采取任何措施的丈夫、女方的父亲,将以“协助卖淫”治罪。而《婚外关系罪法》则规定,男子被禁止与妻子以外的女性(不包括女奴和娼妇)发生性关系。
奥古斯都的这个策略,让人联想到先断其粮草、再攻其城池的兵法。他推出的另一项《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可以说正是攻城之法。
《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约束的对象仅限于罗马上、中层阶级,即元老院阶级和骑士阶级。也就是说,这是针对掌握着国家政治、经济、行政等权力的罗马公民所制定的法律。目的是希望通过奖惩并施的方法,推动正式的婚姻。
根据这项法律,担负着罗马国家的“大脑”、“心脏”、“神经”之功能的精英阶层,男性在25岁到60岁、女性在20岁到50岁之间,如果不结婚,必须承受因独身所带来的不利待遇。没有孩子的寡妇,如果一年之内不再婚,也视做独身。
《婚姻法》中还明确记述了以下两种不予鼓励的婚姻:
第一,法定年龄之外的婚姻。老年男性和年轻女子结婚被视做“不予鼓励”的婚姻,可见这项法律是针对少子化问题。
第二,与不正当职业者的通婚。这应该是出于血统的考虑,罗马帝国未来主人公的母亲总不能是叙利亚舞女或者非洲出身的女招待吧。这类婚姻,虽不被禁止,但不受法律保护,仍当做独身处理。
同样,法定年龄之外的婚姻,只是不予鼓励,并不违反法律,但在税金上非常不利。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夫妻的年龄不在法定期限之内,或者配偶中有一方的年龄违规,丈夫死后,妻子无权继承遗产,财产将被没收充公。
除上述规定之外,法律对女性独身者也作出了征收类似独身税的不利规定。没有孩子的独身女性,50岁之后不再享有任何的继承权。如果拥有5万塞斯特斯以上的资产,50岁之后必须转让给他人,不允许继续持有。没有生育的女性等于没有为国家作出贡献,即没有尽到公民的义务,因此也没有资格享受罗马的基本法之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
对独身女性不利的规定不仅如此。相对于一直享有免缴直接税的男性公民,罗马的女性公民,如果财产超过2万塞斯特斯的,即使不到50岁,只要没有结婚,都必须每年向国家缴纳财产收益的1%。
这项针对独身女性的税赋,并不是在女性结婚后就能够立刻免除。生了第一个孩子之后,可以先提交恢复免税权的申请,要等生完第三胎,缴纳1%税的义务才算正式解除。
另一方,罗马男性公民如果没有孩子,虽然不用像女性那样,需要缴纳直接税,但在经济上还是会受到一些制裁。男性无论资产多寡,必须在第一个孩子诞生之后,才能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者,非法定继承者才有资格继承财产。
现代人一般都是将近亲指定为法定继承人,或许不会觉得这项规定有什么不妥,而在古罗马,通常都会将好友、知己加进财产继承人之列,因此这项法律就涉及了很多人的利益。比如说,罗马法律规定,替人辩护不能收取钱财,西塞罗之所以有钱,是因为他的当事人们都指定他作为自己的财产继承人。
《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颁布之后,对独身者和无子嗣者,除了有上述的在社会以及经济上的不利之外,政治前途也有所影响。法律上对有孩子的公职人员,有以下明确的优惠待遇:
一、由公民大会投票选举的公职人员,在得票数相同的情况下,将按多子女者、有子女者、已婚者、独身者的优先顺序当选。
二、由奥古斯都实际操控的元老院议员的人选,如果候选人的资格、能力在同等水平,也按以上的顺序决定。
三、元老院决定的元老院行省的总督人选,同样遵守上述的条件。
四、属于“光荣的公职人员”,在任期届满、出任下一个公职之前,必须要有一段休职期。《婚姻法》则规定,有一个孩子,休职期可以缩短一年。这意味着孩子越多的人,越有机会尽早地获得要职。
奥古斯都在厚待多子的父亲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多产的母亲。生了三个孩子以上的母亲,允许脱离娘家“家父长权”的束缚,不仅可以自由地指定财产继承人,也可以接受任何人的馈赠,等于在经济上实现了男女平等。这在男性社会的希腊——罗马社会可以说是划时代的改革。
奥古斯都针对解放奴隶,也实施了多子化的奖励政策。有正式婚姻并且有一个以上孩子的解放奴隶,可以和其原主人脱离雇佣关系。无论是主人的善心还是靠自己赚钱买来的自由,解放奴隶获得身份之后,通常还是会为原主人工作,这实际上是另外一种长期的束缚关系。根据奥古斯都的法令,只要是多子的父亲,即便原来是奴隶,也可以独立创业、设立公司,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
在促成人民结婚、生子的事情上煞费苦心的奥古斯都,自然不会放任离婚一事。对离婚者的处理,和独身一样,虽然法律上不禁止,但出台的各类规定使离婚变得非常困难。
首先,原本不需要禀报的离婚,改为有公开申报的义务。而且,申报时必须要有7位罗马公民做证人才得以受理。如果违反规定,将处以罚金。其次,过去离婚,只需要当事人夫妻双方以及妻子的父亲认可就可以解决。而新法律则规定,离婚必须经过以元老院议员为首的委员会裁定。这个委员会的功能有点类似于现代的民事裁判庭。奥古斯都利用了人们“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让家庭问题公开化以达到降低离婚率的目的,不得不说他用了一条妙计。
奥古斯都认为,只有保护和培养健全的家庭,才能有健全的国家。他对婚外情也采取了重罚的措施。根据《尤里乌斯通奸罪·婚外关系罪法》,如果是有夫之妇发生婚外情,三分之一财产将被没收,当事人将被终生流放,并且不得再与自由民出身的罗马公民结婚。
如果有婚外情的是丈夫一方,又怎样处置呢?事实上好像是不追究责任的。但是如果对方是有夫之妇的话,就等于陷爱人于不义。作为肇事者,他应该无法摆脱羞耻感和罪恶感。话说回来,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妻子出轨比丈夫出轨更容易造成家庭的破裂,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不过,对丈夫的出轨也不是放任自流。罗马的娼妇有向政府注册登记的义务,按察官掌握着所有娼妇的名册,并且每年都作修订。如果丈夫出轨的对象的名字不在名册上,就意味着她是娼妇以外的女性,那么男人将会以“强奸罪”治罪,原本拈花惹草的风流事就变成了生命攸关的大事。这要是让偷情老手的恺撒知道,他一定会在天堂捧腹大笑吧。
热心于“伦理政策”的奥古斯都,他自己就没有把柄被人抓到吗?我们来看一封安东尼写给他的信,那时候奥古斯都35岁左右。
你凭什么这样指责我?就因为我和女王(克娄巴特拉)上床吗?我现在可是和妻子同床共寝。这可不是今天才开始的,我们睡在一起已经9年。那么你呢?枕边人难道只有莉薇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就是(罗马)唯一一位过着健全生活的人。当你在读我这封信的时候,身边躺着的是哪一位?图尔朵拉?还是特莉缇娅?不然就是鲁菲娅,也可能是莎维娅·提提塞尼亚?这名单太长了,恕我无法一一列举。因为只要是个女人,都能燃烧起你的热情。
45岁的奥古斯都是否纠正了他的女性关系,我们姑且不提。《尤里乌斯通奸罪·婚外关系罪法》和《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实施的时间,决定在法律通过的三年之后开始。与其说是这两项法律不受欢迎,不如说是给人们一个清理身边问题的准备时间。不过,法律正式启用,实际上又往后延续了三年,可见这项法律的确不得人心。就拿生孩子来说,这可不是想生就一定能生的事情。像奥古斯都本人,再怎么翘首以待,妻子莉薇娅也没能为他生下一男半女。
这两项法律在27年后的公元9年作出了修正,修正案名为《帕尔乌斯——波配乌斯法》。提案者的帕尔乌斯和波配乌斯是当时的执政官,碰巧两位都是独身,这多少有些讽刺的意味。奥古斯都原本可以使用他的护民官特权否定修正案,不过他没有那样做,想来他也承认法律有修改的必要。
因为《帕尔乌斯——波配乌斯法》是修正案,所以从它的修改内容中,可以看出之前“尤里乌斯二法”的不妥之处。修正条款有以下三项:
一、《尤里乌斯法》规定,没有孩子的夫妻,男女双方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没有继承配偶财产的权利。《帕尔乌斯——波配乌斯法》则以后天血缘为理由,承认了继承权。不过继承的金额比有孩子的情况下减半。
二、《尤里乌斯法》规定,独身女性不享有赠与遗产以及被赠与的权利。《帕尔乌斯——波配乌斯法》则作了只要再婚就能立刻恢复权利的改定。
三、《尤里乌斯法》规定,一年内不再婚的寡妇形同独身,将承受不利的待遇。即便是再婚有了孩子,也不能立刻免除缴纳财产1%的直接税,必须要等生下第三个孩子才予以终止。《帕尔乌斯——波配乌斯法》则改定为,寡妇只要再婚,就可以恢复继承权,1%的税在生下第一胎之后即可免除。
《尤里乌斯法》颁布之后,曾经遭到激进的女性分子的反对。那个场面想来应该是蛮有趣的。不过奥古斯都意志坚定,甚至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竭尽全力要启蒙人民。
《尤里乌斯通奸罪·婚外关系罪法》和《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刚通过不久,一位老年公民受到奥古斯都的邀请来到首都罗马。受到邀请的除了老人本人,还有他的8个儿子和35个孙子以及18个曾孙。皇帝陛下像迎接凯旋将军般,欢迎这位平民和他的子子孙孙。奥古斯都亲自带领他们到卡匹托尔山上的朱庇特神殿参拜,赞扬老人是罗马人民的典范。
奥古斯都的罗马帝国,并非摈弃了恺撒倡导的不问人种、民族、阶级,人才尽用的路线,而是将恺撒的开放思想和优先充实罗马公民的政策结合在一起,两种路线取长补短,逐渐成为了罗马帝国人才选用的基本理念。
公元前18年颁布的“尤里乌斯二法”,受到了历代罗马皇帝们的重视。奥古斯都之后的提比略、克劳狄乌斯、尼禄,以及西班牙出生的哈德良,甚至是北非出生的塞维鲁,都将此法案作为为帝国统治的基本政策。直到基督教胜利之后,独身才被提升为最高的价值。
从尊重个人权利、接受过启蒙主义思想洗礼的现代历史学家的角度来看,奥古斯都的这二法应该是很不适宜的。有趣的是事实正好相反。作出正面评价的研究者都来自先进国家,或许他们对少子化问题多少有点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依靠减税和家庭补贴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可是我对二法又有种莫名的认可。生孩子的动机无论是出于税金上的考虑还是为了仕途,生下来的孩子总是可爱的,结婚亦是如此。如果不结婚就要面临不平的待遇,或许找对象时,就会改变那种挑三拣四的傲慢的态度。进步主义者认为向上帝宣誓过的婚姻不得解除的基督教的戒律是一条恶法,我倒不这么看。如果对神灵有所敬畏,那么在考虑离婚时,应该要比百无禁忌的人更加小心谨慎、深思熟虑,或许在思考期间会发现不离婚也能解决问题的途径。
对于离婚,基督教思想认为因为行为违背了上帝,必须禁止。而罗马人则是虽不禁止,但必须甘受不平等待遇。这里的不同之处很有意思。所谓的“法制精神”其实就是寻求一种平衡。接下来我要论述的奥古斯都推行的政策,正体现了他优秀的平衡感。
所谓的平衡感,就是在相互矛盾的两极之间,寻找一个可以立足的中间点。为找到最适合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有时也会偏向某一端,保持平衡就是一种始终在移动中的行为。
自由和秩序是两个矛盾的概念。过分尊重自由就会破坏秩序,过分强调秩序又会失去自由。然而,这两个思想又必须共存共立。没有自由,社会不会进步;少了秩序,不仅没有进步,甚至会危及生命。
这种思考方式和狂热的信仰无关。对发明了哲学的希腊人以及发明了法律的罗马人而言,这是一种极其平常、自然的观念。罗马人作为法律的创始者,曾留下这样的格言:法律因期待公平而立,但过分使用会导致不公的出现。
不少研究者认为,与革新派的恺撒相比,奥古斯都的思想比较保守。这是对照二人立下的功业而言,用现代人的思考方式作出结论。
马基雅弗利曾经说过:“就算恺撒没遭到暗杀,平安无事地活下来,他的那些政策也是行不通的。”
我接下来要论述的奥古斯都倡导的罗马的宗教复古路线,或许正是揭示他保守性的一个好范例。不过,当年37岁,尚未正式登上政治舞台之前,想要参选与政治无缘的宗教领袖大祭司的人,却是被大家认做改革派的恺撒。
宗教
奥古斯都在公元前17年复古宗教路线时,还不是大祭司。恺撒死后继承其位的雷必达还健在,而大祭司又是罗马唯一的终身公职。“后三头同盟”之一的雷必达,虽然不像另外“一头”的安东尼输得那么惨烈,终究也是在权力斗争中输给了奥古斯都,自动引退后的雷必达几乎连首都都很少光顾。雷必达死于公元前12年,同年,奥古斯都竞选成功,接任了罗马大祭司。
尽管公元前17年的奥古斯都还不是大祭司,但他掌握着管理宗教的大权。他是祭司的一员,又是“伦理改革”的负责人。在他的《功业录》中有一段相关的记叙:
在马库斯·维尼基乌斯和昆图斯·鲁克雷提乌斯任执政官的年间(公元前19年)以及普布利乌斯·兰图卢斯和格奈乌斯·兰图卢斯任执政官的年间(公元前18年),还有帕尔斯·费边·马克西姆斯和昆图斯·图贝罗努斯任执政官时(公元前11年),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一致推选我为唯一拥有最高权限的伦理改革负责人。
百年一度举行的“百年节”(Secular Games)是罗马自古以来的传统仪式。但是仪式的日期不定,意义也不明。奥古斯都将这个传统定期化并且赋予了实质的意义。他首先是把仪式程序化,并将程序刻在大理石板上嵌入罗马广场的墙上,昭示天下。参祭者没有限制,不是罗马人也允许自由参加。“百年节”定在5月31日开始,总共三天三夜。
祭礼的几天之前,国家开始接受一般市民的捐赠,捐赠物品大多是祭祀所需的小麦、大麦和蚕豆。同时,国家向每个家庭发硫黄和焦油。因为在参加祭祀之前,参祭者需要用硫黄和焦油燃烧出的烟雾来净身,这种净身方式可真够刺激的。
5月31日日落之后,祭奠正式开始。主会场是塔仁杜姆,它位于马尔斯广场靠近台伯河一带。
祭祀主办者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两人,身着祭司服装,率领着15名祭司进入会场。所谓的祭司服,也没有什么讲究,不过是用平时穿的托加的一角盖住头部而已。佛教和尚穿的法衣或者是基督教神甫做弥撒时的服装,都非常华丽和特别。这些宗教具有独立性,神职人员的服装也是彰显他们特殊地位的一种表现。而罗马的祭司只是公职的一种,按照法律,罗马公民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竞选祭司的职位,所以着装上也就没什么讲究。
我们说回祭祀。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身着白色的托加,在火炬的照耀下,将9只绵羊和9只山羊放上祭坛,献给命运女神。在宰杀、烧烤祭品的同时,大家吟诵祷文,祈求命运女神赐予罗马人民健康和智慧,保证罗马胜利、独立和永久和平。
献祭仪式结束后,希腊、罗马特有的体育竞技比赛正式开始。竞技目的不在于比出胜负,而是献给天神,所以比赛在架高的舞台上进行。奥古斯都以下的全体人员,按照自古以来的传统,站立着观赏比赛。
只允许男性参加的祭祀以及比赛结束之后,轮到女性登场。110位已婚妇女将在祭祀当日、太阳未落山前烹饪供品,奉献给朱诺和戴安娜女神。这个仪式称为“神圣的晚餐”,祭礼之后,参加者可以共同享有供品。
6月1日的上午,祭祀的中心转移到卡匹托尔山。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依然是托加包头的姿态,带着15名祭司,出现在众多的参拜者面前。他们二人手里各牵着一头雄牛,这天是祭拜天神朱庇特,所以献祭动物是雄牛。
献祭仪式和前夜一样,祭坛上的雄牛被宰杀和烧烤时,人们向朱庇特天神祈祷,请求天神保佑罗马人民和罗马国家。同一个时间,体育比赛在马尔斯广场的塔仁杜姆继续进行。
6月1日晚。日落之后,祭祀的舞台重新回到马尔斯广场。这一晚的仪式是奉献给多产女神,所以,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都不出席。献给女神的祭品分别是用小麦、大麦和蚕豆三种材料制成的面包,总共27个。这种面包类似于比萨饼的饼坯,意大利人叫它佛卡夏(Focaccia)。仪式的程序和前一日相同,在奉献供品时祈祷祝福。
6月2日的上午,卡匹托尔山再一次变为主会场。这天,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各牵着一头母牛,献给天神朱庇特的妻子朱诺女神。因为是祭奉女神,所以允许女性参加。110位已婚妇女加入了祈祷的人群。妇女们背对着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两位主办人,跪地祈祷,而此刻,马尔斯广场的体育竞技也进入了第三天。
日落之后,祭祀的队伍回到台伯河沿岸的塔仁杜姆,仪式还是由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主持,二人也没有改换祭司服。当晚祭祀的对象是掌管妊娠的大地女神,祭品换成了母猪。同样因为是女神的献祭,所以和白天一样,110位已婚妇女参加了献祭仪式。仪式结束后,烤猪分给参加者们享用。
祭祀的最后一天,6月3日的早晨,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主持的献祭仪式在帕拉蒂尼山上的阿波罗神殿举行。三种材料做成的27个面包作为祭品,献给男神阿波罗和女神戴安娜。祭祀并没有就此结束,献祭仪式之后,大家回到卡匹托尔山,开始了“百年节”的压轴戏。
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仍然穿着白色的托加,跟随在后的是一群身穿纯白短袍、头戴花冠的少男少女。少年组总共54人,男女各半。这一次既不牺牲动物,也不供奉任何其他的祭品。在参祭者的注视下,少男少女们合唱《百年节赞歌》,歌词是奥古斯都委托诗人贺拉斯(Flaccus)所作,诗歌流传至今。我很愿意译出全文,可是诗歌有300多页之长,这里就容我省略了。歌词的主题就是祝福罗马永恒美丽和健全。我觉得祭礼的场景里,如果再加上一群飞向天空的白鸽,就是奥林匹克的开幕式了。
言归正传,“百年节”的最后一夜,台伯河上晚风徐徐吹来,天空中飘浮着一层青蓝色的雾霭,炎炎圣火照亮了罗马之城。我想,此刻,所有在场的人都会沉醉在璀璨、神圣的气氛里。接着,黑夜过去,天空渐渐泛白,在初夏清朗的晨光下,白色大理石的神殿和白色的托加融为一体,人们庄严地向诸神祈祷;头戴花冠、身着纯白短袍的少男少女们齐声合唱。淳朴、健美、壮丽的祭祀仪式代表着罗马人的理想,那一刻,罗马人的心中必定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百年节”这种典型的祭祀活动毕竟是由国家主办,奥古斯都认为更重要的是再次提升民间的信仰。
罗马的每个家庭都会有一个供奉家族保护神和祖先灵位的地方。这一点同日本人的家里灵位牌和佛坛放在一起有些相似。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享有“家庭信仰”的条件。尤其是像罗马这样日益国际化的大都市,狭窄的楼房里根本没有供奉神灵的空间。何况,孑然一身来到首都、租屋而居的外地人也越来越多。为这些人找到精神寄托,是奥古斯都推行民间信仰改革运动的出发点。
都市内的道路网罗密布,产生了很多十字路口和交叉点。奥古斯都下令在每个交叉路口,根据地况,建造相应规模的寺庙和祭坛,供奉“当地守护神”和“奥古斯都之灵”。寺庙和祭坛的管理由当地的行政人员(像日本在区役所工作的地方公务员)负责。这样,那些非罗马本地出生的外来者或者奴隶也都有了信仰的对象。
现代人对宗教认识几乎都是一神教。对于古罗马人祭拜“当地守护神”或许能够理解,但对祭拜还健在的“奥古斯都之灵”,可能会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这对除了犹太人之外,都是多神教信仰者的古人而言,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一件事情。
“灵”不单指死者的灵魂,还有守护神的含义,同时还包括了能力、资质、精神、真髓的意思。所以,人们祭拜“奥古斯都之灵”,也是希望能拥有像他那般的天赋。这是一份与祭拜对象的生死没有关系的感情,因此,祭拜的对象无论是在世还是死去,都无关紧要。
起源于拉丁文的意大利语里的“电影明星”,男性叫“迪瓦”(divo),女性叫“迪娃”(diva),是神的意思,词意和电影明星的“星”倒也不是毫无关联,因为古代罗马人相信,拥有神般天分的人死后都会变成星星。
不用等研究者们站出来指责,奥古斯都本人也极度厌恶活人神格化。不过,正是这个对“奥古斯都之灵”的信仰,开启了之后对皇帝崇拜的风潮。我再次强调,古罗马人的信仰在一神教者的规范思想内,是无法想象的。不过,请大家想一下日本供奉的各路神灵,从天照大御神到明治神宫,还有供奉狐狸的稻荷神社,或许就能对古罗马人的宗教信仰有所理解。
之后取代了罗马多神教的一神教基督教,虽然不像古罗马人那样见神就拜,但也继承了在交叉路口设立教堂的形式。教徒们从教堂前走过,大多都会稍作停留,对着耶稣基督或者圣母马利亚,在胸前划十字。所以说,展示宗教心是人类特有的行为,与信仰一神教还是多神教完全没有关系。
话说回来,被人崇拜和赞美也不是一件轻松事。“健全和美丽的罗马”也不像少男少女唱的赞美诗那样会直到永远,随时有崩溃的可能。所幸,即将47岁的奥古斯都被人敬仰的“特质”中,最好的一项就是清醒的现实感。
阿尔卑斯
从阿尔卑斯翻越阿尔卑斯山脉去高卢,主要的路径有以下四条:
第一,从奥斯塔(Aosta)往北,到达阿尔卑斯山,翻过大圣伯纳德山口(Great St.Bernard Pass),抵达现在瑞士的莱蒙湖(Leman)。
第二,从奥斯塔往西行进,翻过阿尔卑斯山的小圣伯纳德山口(Petit Saint Bernard),经由日内瓦或格勒诺布尔(Grenoble),抵达现在法国的里昂。
第三,从都灵(Torino)向西,攀过苏萨(Susa)山谷的山道,到达阿尔卑斯山。翻过山之后就进入了现在的法国境内。由此往北,经由维埃纳(Vienne)抵达里昂。如果向南的话,经过瓦伦斯(Valence),沿着罗讷河顺流而下,便可到达地中海的出口。这条路径,罗马人根据当地部落的部族名,称之为“柯提亚阿尔卑斯行省”(Alpes Cottiae)。
第四,从热那亚(Genova)沿着地中海行进至马赛,罗马人称这条路径为“海边的阿尔卑斯”。这条道路因为通往南法和西班牙行省,所以道路的整修早于其他几条线路。由此可见,罗马式的道路,早在150年之前就已经建成。
公元前16年的当时,罗马已经有了以上四条可通行的路线,奥古斯都不必再亲自出马打理。不过,四条路线中的第三条柯提亚阿尔卑斯行省处于独立的部落族长的势力范围之下。这里的高山族部落族长,当年从恺撒那里得到了罗马公民权和尤里乌斯的家族名,与罗马结成了同盟关系。因此,自称为王的族长,有一个意大利式的名字:马库斯·尤里乌斯·柯提斯。
翻越阿尔卑斯山的主要四条路径,以及公元前16—前15年杜路苏斯军团的行军路线
由于和罗马的同盟关系,柯提斯在阿尔卑斯山一带的高山部落群中势力强大。虽然联结意大利和高卢的四条线路不全是由他支配,但他的影响力实际上涉及了整个地区。奥古斯都任命尤里乌斯·柯提斯为阿尔卑斯地区的“长官”,将他放在罗马帝国的管辖之下,以和平的方式成功地进行了合并。就此,经由阿尔卑斯山的线路全部归属罗马帝国。奥古斯都的手段比恺撒更胜一筹。
既然柯提亚阿尔卑斯行省成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范畴,奥古斯都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修建罗马式的道路,即建设高速公路。顺便提一下,从意大利翻过阿尔卑斯山去高卢,走第三条路径的话,从都灵到瓦伦斯的距离是365公里,徒步需要10天的时间。
从整顿阿尔卑斯路线的问题上可以看出,看似着重于国内治理的奥古斯都,其实有着超越国境的眼光,整顿了西方,也绝不会忘了东方。而每一次整顿的好机会,总是敌人带来的。
正好是这个时候,驻扎伊利里亚行省的罗马军团受到了原本是同盟的北方部落的袭击。于是,阿格里帕率兵向北挺进。
多瑙河
卢比孔河以北的北意大利地区,因为得到了恺撒授予的罗马公民权,所以拥有和罗马本土相等的地位。由西向东蜿蜒的阿尔卑斯山脉是这个地区的防卫线。按照现代地理的划分,应该是法国·阿尔卑斯、瑞士·阿尔卑斯、奥地利·阿尔卑斯的三国边境交界处,同在斯洛伐克的边境隔着一条山脉。
高山峻岭作为防卫线,看似理想,实际却是事与愿违。因为腹背受敌的情形,通常会给人带来比实际状况严重的恐惧感,所以防御基地只好建在高山的前方。但是,无论基地再怎么高大、坚固,其功效还是会受到地形的限制。何况,由高往下攻击的力,总是胜过在低处抵抗,那么把基地建在山顶是否就能解决问题呢?作为监视点,山顶的确是最好的位置,但是要抵御外敌的攻击,就根本不行了。因为有气候等各种不利的因素,无法驻扎大规模的防御部队。
恺撒是罗马第一个发现高山防卫线弊端的人。他征服高卢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将国家的防卫线,从阿尔卑斯山脉转移到莱茵河。防卫线以河川取代山脉,成为了恺撒之后罗马国家的军事战略。防卫线设在河边,比较容易看见对岸,有助于了解敌情。战争中,最忌讳的就是暴露军队,看不见的对手才是最可怕的。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河岸边可以驻扎大部队。
在罗马的河岸防卫线的版图上,恺撒已经建立了莱茵河线;奥古斯都用外交的方式确立幼发拉底河沿线至黑海沿线,南面是罗马行省,东面有坚固的同盟国,与北面的博斯普鲁斯王国也签订了同盟协议,至此,“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目标已达成了一半,剩下的只有多瑙河了。当年恺撒远征帕提亚的归途中,企图控制多瑙河南岸未果,把问题留了下来。这个地区如果按照现今欧洲的版图划分,从西到东分别是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南斯拉夫(现塞尔维亚),直到保加利亚境内。这是一片辽阔的疆土,所以不是轻易就能征服的。然而,如果不解决了这个地区的问题,包括黑海西岸在内的罗马帝国东北部的防卫线就难以成立。
任何事情想要做得圆满,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掌握正确的情报。恺撒时代,已经有了罗马帝国本土意大利半岛的地图,街道、桥梁等都有详细的记载。罗马人的视野不仅仅是本土,他们还制作了从非洲到英国以至印度的地图,据说这种地图最早是在阿格里帕主持下制作的。
阿格里帕将大地图用不同颜色的大理石板镶嵌在由他兴建的诸多公共建筑中的某一处的墙上,任何人都有机会浏览。当然,奥古斯都也有他自己专用的地图,据说地图有两种:一种是根据不同地区,用彩色的大理石镶嵌在墙上的地图;一种是画在纸莎草纸上的地图。
这些地图没有留存下来,它们的精确性无从考察,估计可以接近公元2世纪时居住在埃及的希腊人托勒密(Claudius Ptolemaeus)制作的世界地图的水平。当年恺撒下令制作的意大利本土的地图也是出自希腊人之手。尽管都追求地图的精确性,然而希腊人纯粹是因为求知欲,而罗马人则是出于现实的需要。所以,多瑙河迟早会引起奥古斯都的注意。
奥古斯都在《功业录》中曾说过:“除非敌人攻击,我从来没有主动发起过一场战争。”阿尔卑斯东北部的高山部落袭击驻守伊利里亚行省的罗马军团,对奥古斯都而言,正是解决多瑙河问题的大好时机。向北方挺进的罗马军团,轻松地击退了高山民族,乘势展开大规模的扩张行动。
托勒密的世界地图(多瑙河以南)
公元前16年进行的大规模的北方军事行动,由阿格里帕担任总指挥,26岁的提比略和他22岁的弟弟杜路苏斯负责指挥前线作战。奥古斯都和莉薇娅结婚时,提比略3岁,杜路苏斯还在母亲的肚子里,如今两人都已经成长为年轻的将军。两兄弟都有过在西班牙与高山民族作战的经验,这次的敌人是居住在现今蒂罗尔(Tyrol)一带的雷蒂亚(Raetia)族群。
根据阿格里帕的战略,杜路苏斯率军从维罗纳(Verona)北上,提比略的部队则渡过莱茵河向东南进攻。两支队伍在现今的博登湖附近的康斯坦茨(Konstanz)会合,从那里再向南发起进攻。这样,从现在的瑞士全境到南奥地利·阿尔卑斯的地带,就像网中之鱼,牢牢地掌控在罗马军团的手里。
从维罗纳的前线军营出发的杜路苏斯部队,在当年的秋天就征服了塔兰托(Trento)一带,在当地建立起了军事基地。之后,杜路苏斯率军继续向北,抵达博尔扎诺(Bolzano),在那里迎来了冬天。这一带已经是奥地利·阿尔卑斯的山里。
20岁刚出头的年轻将军,并没有带着他的部队返回温暖的维罗纳过冬。罗马军队真正的强大之处,并不是在刀光剑影、短兵相接之时,而是严格地遵守战略计划,事前准备做到尽善尽美。在公元前16年的冬天到公元前15年入春之前的休战期间,罗马军队的全体士兵担当起了工兵的职责,在各个要塞深挖战壕,高固城堡,修筑联结各个要塞的道路、桥梁,为赶上开春后北征的计划,即使是大雪纷飞作业也不中断。原本只通到维罗纳的道路,即当时的高速公路,因此延伸到了塔兰托。
第二年,公元前15年的春天,北征行动再度展开。杜路苏斯的军队一面架设杜路苏斯桥一面往北进军。军队越过布伦纳山口(Brenner Pass)抵达因斯布鲁克。之后,沿着因河(Inn)继续征战,行军路线逐渐远离阿尔卑斯山区,改道西行向康斯坦茨前进。
另一边,从高卢渡过莱茵河向东南进攻的提比略的军队,战事也进行得非常顺利。在夏天来临之际,兄弟俩终于会合在博登湖畔。康斯坦茨距离多瑙河50公里左右,从那里向南挺进的罗马军队可谓是一马平川,没有哪个部落胆敢站出来挑衅。罗马从公元前16年到公元前15年,大约两年的时间,建立起了意大利本土北方的安全保卫线。
首都的人民很清楚这件事情对于罗马的重要意义。或许,阿格里帕制作的大地图,对于提高一般市民的地理知识起到了作用。诗人贺拉斯非常激动,专门写了诗歌颂扬两位年轻将军的壮举,称赞他们不愧是荣耀的克劳狄乌斯家族的名门之后。
和平祭坛
希腊人喜欢在远离人间烟火的地方建造圣所,而罗马人则认为在人来人往热闹的地方建圣所更好。公元前13年,为迎接重整西方归来的奥古斯都,元老院决定建立的祭坛,就位于从罗马前往北方的主干道之一的弗拉米尼亚大道向台伯河方向的途中。祭坛的正式名字叫“奥古斯都和平祭坛”(Ara Pacis Augustae),通称“和平祭坛”,以纪念奥古斯都为和平作出的努力,象征罗马人民祈求永远和平的心愿。
当初建造和平祭坛的计划,不知是出自元老院由衷的愿望,还是滞留在高卢和西班牙两年以上、致力于稳定罗马帝国统治的奥古斯都,用他特有的“斡旋”方式,暗地指使。不过,谁是始作俑者无关紧要,因为祭坛是为纪念和平而建,而希望永远和平又是从元老院到全体罗马人的心愿,用现在的话讲,是国民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建造祭坛虽然是由元老院批准,可如何建造还得听从奥古斯都的意见。从公元前13年开始到公元前9年1月完工的和平祭坛,无论从它的名字,还是整体白色大理石的简约设计以及雕刻在祭坛上的那些浮雕的意象,都比奥古斯都兴建的其他公共建筑,更能体现他健全、踏实的人格。
和平祭坛位置图
祭坛正面对着利用方尖碑(Oblisk)为指针的大日晷。大日晷由奥古斯都所建,矗立在现在的国会广场。祭坛的规模为12米× 11米,基本上呈正方形,在古罗马的建筑中,属于小型建筑。祭坛的正后方通向弗拉米尼亚大道之处,也有一个出入口。祭坛没有天花板,呈开放型,构造上也没有居高临下的、睥睨一切的气势。登上石阶,首先到达围绕祭坛四周的圆柱回廊,里面是高度不足5米的开放型祭坛。这里无论是对来大日晷看时间的人,还是经过弗拉米尼亚大道的旅人,都是一个稍作歇息的好地方。从边上穿过并列的石柱,坐在回廊前,出现在眼前的就是奥古斯都和他的家族以及元老院的议员们为“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祈祷的浮雕。
如果这些浮雕刻板、无趣,人们一定会转移视线。所幸,它们雕刻得多姿多彩,特别是那些儿童群像,让人看了不禁微笑,栩栩如生地刻画了既肃穆又充满人情味的祈愿和平的祭祀场景。
除了设立在中央、通往正殿的入口及其反方向的出口之外,祭坛的四周都有浮雕装饰。
浮雕分为两段,下段统一雕刻了小鸟、小虫散落在莨苕叶子上的模样。农牧民族的罗马人喜爱用大自然的景象点缀城市。鸟类图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天鹅,天鹅和阿波罗神的渊源深远,而阿波罗神又是奥古斯都的守护神。
上段雕刻的则是诸神和人的群像。进入祭坛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右边的壁画。壁画上逃出一片火海的特洛伊城、经过持续不断的亡命旅程、最终登陆意大利的埃涅阿斯,在罗马传统的家神珀那忒斯(Penates)神面前发誓:“这里将是我的终焉之地。”特洛伊人和美神维纳斯所生的埃涅阿斯因为是希腊人,所以雕像上的他是下巴蓄须的希腊人的容貌。罗马人正好相反,没有蓄须的习惯,因此两位代表珀那忒斯神的年轻男神就没有胡子。
在埃涅阿斯和珀那忒斯神之间,还有埃涅阿斯儿子的雕像,但如今浮雕已经破损,模糊不清。这个人才是尤里乌斯一族的创始人,雕像正是为了彰显身为恺撒养子的奥古斯都的尊贵、正统和拥有悠久历史的出身。
祭坛左则壁画的浮雕,除了小部分之外,都已不知去向。根据残留部分而复原的壁画看,浮雕呈现的场景是:给幼小的罗穆路斯和瑞摩斯喂奶的母狼和发现了这两兄弟并抚养他们长大的羊倌,以及看见孩子被羊倌收留而感到安心的两兄弟的父亲马尔斯天神。
埃涅阿斯以及罗穆路斯、瑞摩斯和狼的故事,是有关罗马建国的各种传说中最著名的一则,它绝对有资格雕刻在祭坛正面的左右两侧。
在叙述人群雕像之前,我先把诸神像一一述清。正面墙的背面也是天神的雕像,不过这两面墙都是女神。
从正面绕到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左侧的壁雕是坐在中间、两手各抱一个幼儿的大地女神特勒斯,她的两边分别坐着掌管风和水的女神。怀抱两个幼儿的女神象征多产,三位女神的脚下是一片麦田以及散落其间的牛羊,这无疑是表达大地赐予人类的恩惠。
以正殿的出口为中心的两边墙壁上也有雕像。如今,右墙上的浮雕几乎消失殆尽。考古学家根据仅存的一些石片分析,判断浮雕应该是模仿希腊神话亚马孙(Amazones)部落女战士的代表国家的女神罗马。共和时代的货币上罗马就以女神的形象出现过,不过,建造奉献给女神罗马和奥古斯都的神殿则是在进入帝国时代之后才开始的。那个时代,连行省也建立了不少这样的神殿。以女性作为国家的象征,是因为对那些出生在罗马、长大后离开祖国、直到死后才魂归故里的男人们而言,国家就是母亲。
人类的浮雕像则刻在左右两侧,离诸神不远也不近。这种安排绝妙地体现了罗马多神教的精神。古罗马人崇尚写实主义,因此2000年后的我们有机会可以看到逼真的奥古斯都的“家族肖像”。
正面的右侧,即祭坛的南面的壁墙上雕刻的是参加和平祈祷的队伍。最初的四分之一的浮雕已经损坏得非常厉害,站在侍卫(Lictor)后面的人只剩下了脸部和左半身的一部分,但那肯定是奥古斯都。在和平祭坛建造期间,他就任了大祭司,因此,51岁之后的奥古斯都名副其实地成为了国家祭祀活动的主办人。
和平祭坛(复原图)
南面
和平祭坛平面图
北面
和平祭坛南面浮雕
和平祭坛北面浮雕
和平祭坛下段浮雕
小鸟、小虫散落在莨苕叶子上的浮雕放大图
和平祭坛西南侧浮雕:埃涅阿斯向珀那忒斯神奉献牺牲
和平祭坛东南侧浮雕:怀抱两个幼儿的大地女神特勒斯
和平祭坛东北侧浮雕:模仿希腊神话亚马孙部落女战士的女神罗马
和平祭坛西北侧浮雕:给罗马的建国者罗穆路斯和瑞摩斯喂奶的母狼和发现并抚养他们长大的羊倌以及他们的父亲马尔斯天神
尽管浮雕已经模糊不清,不过我相信,奥古斯都用托加包住的头上应该带着月桂冠。不过看他脸上的线条和垂散在额头上的头发,让人很难相信那是过了50岁的男人。站在奥古斯都的后方、中间隔着几位祭司的阿格里帕就是50岁的男人的形象。和他年轻时候的像相比,不由得让人发出岁月流逝的感慨。而和阿格里帕同年的奥古斯都的容貌却依然停留在30多岁。如果和平祭坛能够完整地保留下来的话,就可以断定我对奥古斯都存心保留年轻时的容貌是一种形象作战的论述是否正确。
束棒斧是古罗马公权力的象征。肩扛着束棒斧的侍卫的后面,是奥古斯都指名的共同统治者,也是奥古斯都的独生女儿尤莉亚再婚对象的阿格里帕。阿格里帕17岁时由恺撒提拔,从此成为了不善战斗的奥古斯都的左膀右臂。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个人,就没有今天的奥古斯都。然而,和平祭坛上阿格里帕的雕像显得异常苍老,和他年轻时体格强壮、生气勃勃的形象判若两人。决定建造和平祭坛的那一年,阿格里帕还健在,但在三年后的完工大典时,他已经不在人世。浮雕上阿格里帕栩栩如生的形象反映了奥古斯都对这位生死之交的深切怀念。
阿格里帕和他身旁拉着他托加一角的孩子的画面非常可爱。那孩子是阿格里帕和尤莉亚所生的盖乌斯·恺撒。他是奥古斯都的长(外)孙,对血缘承继异常偏执的奥古斯都,在盖乌斯1岁的时候将他收为了养子。和平祭坛开建时他才7岁,跟着奥古斯都坐在祭祀典礼的上位,由此可见,当时的奥古斯都是打算让这个外孙成为自己的继承人。
紧接着少年的是一位美丽的妇人,按照顺序排列,应该是奥古斯都的妻子莉薇娅。莉薇娅的后面有一位身着托加的年轻人,他是莉薇娅第一次婚姻时所生的两个儿子中的兄长、祭坛开工时年纪29岁的提比略。提比略没有用托加遮住头部,因为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祭司,祭祀典礼上,普通市民是不需要遮掩头部的。
隔开一个人之后的妇人据说是奥古斯都的独生女、当时是阿格里帕妻子的尤利娅。她手牵着的幼童,应该就是她和阿格里帕所生的第二个儿子鲁基乌斯·恺撒。鲁基乌斯一出生就被奥古斯都收为了养子,建祭坛时他年仅4岁。
跟在4岁幼童后面的是典礼行列里唯一一位身着军装的年轻人,据说是莉薇娅带过来的小儿子杜路苏斯。他之所以戎装打扮,是因为在祭坛建设的时候他正担任着远征日耳曼军队的总司令。莉薇娅的两个儿子,代替年过50岁的阿格里帕,成为了奥古斯都的左右手。
杜路苏斯的边上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拉着他军袍的一角,排在他们后面的那些人到底是谁,至今仍然众说纷纭。既然都是一些妇女和孩子,想来应该是奥古斯都的家族成员。当时奥古斯都的家族成员中,还包括了提比略的妻子维普萨尼娅(Vipsania)、杜路苏斯的妻子小安东尼娅、与多米提乌斯·阿赫诺巴布斯(Domitius Ahenobarbus)结婚的大安东尼娅,以及她们的孩子。
姐妹俩因为同名,为了区分,姐姐称做大安东尼娅,妹妹则叫小安东尼娅。她们是屋大维的姐姐屋大维娅和安东尼所生的孩子。尽管奥古斯都置安东尼于死地,但对他的孩子仍然视为家人,并且替两位外甥女安排了合适的婚姻。这对姐妹的婚姻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那就是罗马帝国第三代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第四代皇帝克劳狄乌斯以及第五代皇帝尼禄(Nero)都和奥古斯都的手下败将安东尼有着血缘关系。
与南面奥古斯都家族肖像相对的北墙壁雕,则是参加祭祀的元老院的权势者以及政府的高官们。他们全体都穿着托加,其中也有人带着孩子。和对面的皇帝一家的肖像一样,这边的场景也很轻松,有的人看着边上,有的人热衷于谈话。就连奥古斯都家的孩子们也不顾禁忌,跑到这边来找同伴玩耍。和诸天神不同,这里的主角是人类,是充满人性的罗马人。虽然祈求天神赐予和平,但要达到目标还是要靠人类的努力。这也正是奥古斯都建立祭坛的真正用意。
和平祭坛正殿雕刻的祭祀场景
正殿的四周也被浮雕包围,浮雕上的天神和人物都以人类的形象出现。尽管正殿也是层层堆砌,但是建筑本身还是非常简朴,登上台阶之后,只有一个大理石的祭坛。或许是因为祭坛上要烧烤供奉的动物,为了散去烟灰,才没有设计天花板。
奥古斯都在《功业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述:元老院不仅决定建造“奥古斯都和平祭坛”,还“决定每年在祭坛举行献祭仪式”。所谓每年的献祭仪式是向天神祈求和平的一种罗马式的称呼。因此,和平祭坛既是“罗马统治下的和平”象征,又实际用于祈求和平。
罗马时代的和平祭坛,建造在从古罗马广场步行不到15分钟的弗拉米尼亚大道边上。从行省来首都的人们,如果从北方经过弗拉米尼亚大道或者卡萨亚大道(Via Cassia),途中就能望见祭坛。如果是从罗马古道过来,要稍微绕一点路;而经过阿皮亚大道从南方来的人,只要从古罗马广场走几步路就能看到祭坛了。这些行省的人民看到祭坛,或许也能和罗马人一样,感受到奥古斯都致力于“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决心。
所谓的统治,必须给予被统治者一些他们能够接受的东西,否则,仅靠武力镇压、灭绝反对派,统治绝对是不可能持久的。
和平祭坛现在也能看到,不过位置已经不在原地。遗址上已经建有从中世纪到现代的罗马城市,即使挖掘到祭坛的遗石,也不可能拆除建在原址上正在使用的建筑,所以无法在原来的地点重建。1936年,根据当时的独裁者墨索里尼的决定,利用重新开发奥古斯都陵园周边地区之际,在位于陵园和台伯河之间的地带,用考古挖掘出的材料复原了祭坛。
从此,以奥古斯都陵以及和平祭坛为中心的广场,改名为“奥古斯都皇帝广场”(Piazza Augusto Imperatore)。不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意大利政府以反法西斯为首要国策,所以,极其厌恶法西斯时代的产物。法西斯年代的建筑,在设计上虽然缺乏美感,却都造得非常之坚固,要拆毁奥古斯都皇帝广场周围的建筑成本太高,因此这一带被原样地保留了下来。由于罗马市政府和中央政府一直是左翼掌权,所以对这里的设施既不作保养维修,也没有任何开发、利用的规划,这里成了一块冷清之地。对我个人而言,这是个安静的好地方,但喜欢热闹的罗马人避而远之。
此外,现代的博物馆、美术馆的主办者们大都对美术史的兴趣胜于历史。如果是真迹的话,哪怕是一个水壶的碎片都会大张旗鼓地拿出来展示,但对古迹的复原作业就不怎么关心。因此,和平祭坛一向少有游客光顾。不过,这里倒是很适合认真思考如何实现“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好地方。因为几乎在与和平祭坛开工的同时,奥古斯都正在展开一场军事改革,从罗马传统意义上来说,这场改革是革命性的。
军事改革
古代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对公民的定义是:无论是隶属于国家还是地方自治体,在拥有参与“共同体”(Res publica)自治的权利的同时,还有着保卫共同体的义务。军队在人数上劣于东方专制的君主国家的军队,但是在质量上占有相当的优势,经常打赢战争。这主要是因为东方国家通常是从他国招募雇佣兵,而希腊、罗马的军队则有着保卫祖国的坚定信念。
为了提升这些城邦国家的公民在社会以及经济上的地位,由中坚市民组成的重装步军团,代替了由社会上层人士组成的骑军团,成为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这个变化促成了一场军事制度的改革。顺便提一下,到了中世纪,骑军团又恢复为军队的主力,步兵再次成为主力军一直要到近代之后。马基雅弗利的《君主论》就是提倡将主力军恢复到由本国国民组成的步兵队伍。
古罗马也是秉承了这种“公民”思想的国家。希腊人对公民制度的使用只限于自己所属的城邦国家境内,罗马人则把它发展到希腊无法比拟的整个罗马帝国的辽阔疆土。可以说,近代再次复兴的“公民”概念,最早是由罗马人确立的。
保卫共同体的义务也意味着维持共同体。所以,服兵役的义务和缴税的义务,理所当然地就合为一体。既然税金根据收入不同有所区别,那么就不应该强迫所有的人统一服兵役。我在《罗马人的故事1·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曾经叙述过,罗马从王政时代起,就采用服兵役代替缴直接税的方式,尽量去保证公正性。那些没有财产来源、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所得维持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公民,不需要通过服兵役来代替直接税。这个阶层拉丁语称之为“proletari”(无产阶级),现代语中的“proletariat”就是其衍生词。
不过,这种征兵制度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当时罗马的军事行动的范围还不大。军队在春天集结出兵征战,不到深秋士兵们就能返回家乡。通常服兵役的年限为一年,如果战争持续一年以上,即使司令官需要留任,士兵还是到期就作交替。否则的话,无法要求人民履行当兵的义务。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敌人变成了迦太基、西班牙以及希腊,罗马的军事行动不断地向外扩展,士兵们从战场返回家乡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以往那种军队每年解散的、重新组编的形式已变得不可行,只有延长服役时间,这样,人民的正常生活就难以维持。而且,随着罗马的霸权扩张,罗马人获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也逐渐增大,服兵役成为了不受人民欢迎的义务。高度增长的经济又带来了分配上的不均,无产阶级不仅是要靠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一部分人甚至连劳动的机会都没有。失业者大批流进首都罗马,从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已经不是靠免税能够解决了。
如《罗马人的故事3·胜者的迷思》所述,公元前107年,当时的执政官盖乌斯·马略对延续了500年的罗马军事制度实行了改革,将征兵制改为志愿兵制。罗马士兵也从公民的义务变成了一种职业。公元前160年前后,由于直接税的废止,缴纳直接税等于服兵役的方式也变得有名无实,因此募兵制度的推行完全没有受到障碍,更主要的是募兵制解决了失业问题。
好在罗马军队最终并没有成为社会问题的堆积场,这要归功于为政者确立了相应的对策,而且得到了代表普通大众的公民大会的支持。
第一,虽然失业者属于无产阶级的最底层,但是他们使罗马公民的社会地位得到了再次的确认。这有助于因免除兵役而不被看做是罗马公民的无产阶级恢复信心,他们可以抬头挺胸地说:“因为我是罗马公民,所以我有保卫罗马的义务。”恺撒常对他的士兵训示说:“别忘了各位是罗马公民。”士兵们只有对自己所承担的职责怀有自豪感,同时又得到社会的承认,才有可能奋不顾身地去完成任务。
第二,收入保障。士兵的酬劳并不高,一个士兵一年的薪水是70第纳尔银币,按照公元前1世纪的生活水平,这个金额连购买主食小麦都有点困难。不过,服役期间,士兵的衣食都是无偿供给,所以这只是一个底薪。另外还可以期待战利品的分发以及凯旋仪式的赏金等临时收入。
罗马军队的素质没有因改为募兵制而下降的第三个理由,主要是规定了那些目标成为“光荣的公职人员”的人必须具备从军的经历。要保证罗马军队的质量,首先必须保证指挥官们的素质。士兵们对于带领自己的将军的能力非常之敏感,因为跟随无能的将军就意味着要付出无谓的牺牲。而且,军队如果不能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战果,就等于失去了军事能力。这种组织和运用的能力,也完全适用于政界。
不过,马略的军制改革并没有触及罗马传统的兵役期限,服役年限仍然是一年,如果需要延长再作更新。
无论是出国远征3年的苏拉军队,还是在庞培麾下打了5年仗的士兵,或者是跟随恺撒征战高卢8年之后,渡过卢比孔河继续战斗长达13年的战士们,他们在战时的春季入伍,到了秋季如果提出返乡的申请,即便是司令官也无权强迫他们继续服役。士兵们之所以愿意留在军队,是因为这些将军们有着极其强大的领导力。苏拉和庞培的军队条件还算不错,因为对手是东方国家或是海盗,至少有机会得到丰厚的战利品。恺撒的士兵们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战场是落后的高卢,能掠夺的财产少之又少,之后又是和罗马同胞相战,总司令严令禁止抢劫掠夺。虽然恺撒将士兵的薪水从70第纳尔银币提高了一倍到140第纳尔银币,但对这些跟随恺撒纵横转战地中海的士兵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那些心甘情愿跟随恺撒的士兵不是为了薪水,为钱而战的不能叫做士兵。
恺撒的继承人奥古斯都深知自己没有“父亲”般的指挥能力。不要说是和恺撒相比,就是苏拉的个人魅力,以及庞培的军事头脑,也都是他无法比拟的。他指挥的战役屡战屡败,之后的战事长期依靠阿格里帕,现在又将作战指挥权交给提比略和杜路苏斯两兄弟,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恺撒和他手下的将士们说话时,经常叫他们“战友们”,而奥古斯都对他们只称呼“战士们”,他不愿意去做名不副实的事情。不过,他也禁止阿格里帕和提比略、杜路苏斯兄弟使用“战友们”,尽管他们完全有这个资格。结果,前线的指挥官们只能称呼士兵们为“战士们”。奥古斯并非是因为他和军队的官兵们没有密切的关系,出于嫉妒才下此禁令,而是他认为军队必须是一个不管由谁指挥都能够发挥功效的组织。而且,更应该是一个面对落后民族(历史上称蛮族),在无法期待战利品等各种不利、艰苦的条件下,依然能够完成任务的军事集团。将这个军事集团制度化就是奥古斯都面临的课题。
奥古斯都在进行军事改革时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列举如下:
1.军事目的不是征服,而是防御。
2.除了帕提亚是独立国家之外,其余的敌人都是落后、没有组织的蛮族。
3.正因为军事行动以防御为目的,所以必须设立常备军。
4.提高和保证对担任防御任务的人,即士兵们的劳动条件。
5.确立安全保障(拉丁文securitas)所必需的综合战略。
6.确保这些防御系统运作所需的财源。
在军事行动以征服外族为主的时代,军队是可以按照传统方法在决定远征之后再进行组编。不过,罗马也因此经常会在敌方突然进攻时措手不及。一旦军事目的成为了防御,就不能容许同样的失败,因此,必须建立长期的防卫军。
屡战屡胜的恺撒曾经指示,在莱茵河、多瑙河、幼发拉底河以及撒哈拉沙漠建立军事防卫线,而对这些地区以外的地方的进攻,他则认为反而对罗马不利。这是一个非常贤明的判断。继承了恺撒的奥古斯都在公元前30年时,一手拥有了天下无敌的罗马军队。如果是一个平庸之辈,这种形势下大都会失去冷静,对外发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罗马的民意一定会为这种展现罗马威势的行为鼓掌、叫好,予以支持。然而,奥古斯都不仅继承了恺撒的思想,而且将他拥有强大的兵力缩减了三分之二。为了有效地实现以防卫为目的战略,他违背了罗马700年的传统,设立了常备军,这是实现和平战略最有效、最现实的一个手段,奥古斯都就是这样确立起了决定帝国未来的军事方针。
不过,一旦军事目的变成了防御,敌人就由不得自己选。打赢了可能获得丰厚收入的唯一的对手帕提亚已经通过外交方式解决了问题,剩下的都是没有战利品可期待的蛮族,而且与蛮族打仗,就意味着要将军队派遣到经济落后、生活不便、气候和地形都相当恶劣的地区去。所以,提高士兵的服役待遇就成为了势在必行的事情。
在改革之初,奥古斯都将士兵的服役年限定在16年,服役的年龄资格为17岁。所以士兵们兵役期满也只有33岁。罗马自从战役时间拉长之后,规定军人服役期间必须独身。所以服役期定在16年,是考虑到他们在退伍后还来得及组织家庭,重新开始正常的人生。
但是到了奥古斯都统治时代的末期,兵役期由16年延长到20年。这样,17岁入伍的军人退役时都已37岁。尽管法律规定服役期间必须独身,不过如果有军人结婚生子也不属于违反军规,虽然晋级会因此受到影响,但不会受到军法处分。通常这类情况,大多是在退伍后正式结婚。
奥古斯都在制定了军人服役期限的同时,还创立了在古代可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军人退伍金制度。
其实,在罗马共和时代的末期,退伍金制度也已经存在。国家向退伍军人提供田地,并且发放凯旋仪式赏金以作为土地收获前的前期资金。但退伍军人是否能得到这些福利,完全受制于他们从军时跟随的司令官。如果是败将手下的士兵,不要说退伍金,就连正规的薪水都岌岌可危。
奥古斯都将退伍金制度化,目的是为了让军人们安心服役,并且退伍金还有田地或者现金两种方式供选择。
实际上,军人在退伍之后,除了选择返回故乡,还有相当数量的人迁居新型殖民城市。因为恺撒修改了选举法,地方自治体的议员或公务员的参选条件比较有利于有军人背景的人。那些选择返回故乡的人大多数都应该会选择现金作为退伍金。
在其他职业没有工作年限的那个时代,奥古斯都不但规定了军人的服役年限,而且定为20年,实在是相当具有前瞻性。驻扎边境的军人的背景大抵相似,视野、见识因此会受到限制。当然这也是形势所迫,军队如果不聚集专业人才,其功效势必会受到影响。所以,这是作为军人无法摆脱的命运。如果士兵的服役年限不是20年而是更长,那么他们只好度过一生的军旅生活。即使不是一生,想转到其他行业也有相当的难度,结果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军人阶级。如果没有其他热衷的事情可以作为,人通常都会更依存于现有的状态。
无论国家体制是共和还是帝政,罗马始终是一个军事国家。它之所以可以长期地避免形成固定阶层的弊病,是因为军人生涯和文职生涯(平民生涯)的划分通常都不会很清晰。一般人都有机会同时经历两种生活,社会对此也给予正面的评价。军队的指挥官退役后通常都能够转入政界,所以,为那些人生第一阶段在军营度过的下等士兵们提供向第二阶段的平民生活转化的资源,就是统治者的责任。罗马时代发放的退伍金,并非是让退伍军人无须劳作、游手好闲,而是一笔重新开始人生的准备金。退伍金有限,士兵们36岁退役后想靠它悠然度过余生根本是不可能的。
奥古斯都的军制改革政策规定,一般士兵的年俸是225第纳尔银币,比恺撒的140第纳尔增加了不少。这并非是30年来通货膨胀的原因,而是奥古斯都认为,那些坚守边境地区、即使打赢也不会收获战利品的士兵们的苦劳,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保障他们的生活。
士兵225第纳尔的年俸,在罗马社会仍然属于低下阶层的收入。不过,在军中,衣食住是免费的,还有就是像退伍金这样的特别待遇。另外,在没有敌情的情况下,罗马军团经常会被征用去进行公共设施的整修,士兵们从中能够学到一些土木工程的技术。不管怎么说,参军是人生的第一阶段。
公元6年的时候,退伍金的金额规定为3000第纳尔,相当于13年的年俸。如果士兵在服役期间用完了所有的薪水,那么靠这笔退伍金不够在罗马生活1年。不过,如果移居到生活费用比较低的行省,大概可以啥都不干过上10年。
即使士兵在军队期间十分节俭,将所有薪水都积攒下来,再加上退伍金,之后的生活仍然无法过得轻松自在。我们假设有这样节俭的士兵,那么退伍时他手中有7500第纳尔。兑换成日常使用的货币塞斯特斯铜币,大约是3万,如果居住在意大利本土的某个地方自治区,那么这笔费用最多能够过上3年。如果人民不是把服兵役当做公民应尽的义务、把退伍金理解为开始新生活的准备金,恐怕是很难接受这个现实的。军人退伍后在社会上会得到优待,但是国家提供的经济保障是以他们将从事其他工作为前提。话说回来,对军人来说杯水车薪的收入,对作为提供方的国家而言,却是一笔庞大的开支。
作为帝国全域的防卫力量,军队的数量最初在28个军团,公元9年以后,改为25个军团。我们从军团数量稳定在25个军团的阶段来论述。这25个军团由罗马公民所组成,每个军团有6000名官兵,25个军团总共有官兵15万人。被称为军团兵(legionaries)的这15万兵力,在罗马进入帝政时代之后,仍然是国家主要的防卫力量。以上讲述的对军人的经济保障,就是针对这些军团兵的。仅是支付包括将军官阶在内的15万军人的每年的薪水就超过了1.5亿塞斯特斯铜币。
仅凭15万人的兵力,是不可能守住罗马那漫长的防卫线的。但是如果再增加兵力,又面临以下两个难题:
第一,罗马公民权的拥有者(17岁以上的男子)总人数为500万,能够服兵役的人数(17岁到45岁)约占其中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因此每年确保有15万人的兵力已经是极限。准确地说,如果不守住这个底线,罗马会沦为一个单纯的武力国家。
第二,军费维持相当困难。罗马并非只挑选富裕地区作为行省,还有不少地方完全是出于安全上的理由。奥古斯都划分元老院行省和皇帝行省的条件,除了是否需要驻军之外,还根据经济能力来区别。元老院行省都属于经济实力较高的富裕地区,而皇帝行省除了因特殊理由归属皇帝私人领地的埃及以及为牵制帕提亚的叙利亚之外,其余的行省都属于落后地区,因此,也无法期待行省税的收益。然而,这些落后地区又必须集中驻扎军队,因为罗马人叫做“Limes”的帝国最重要的安全防卫线,正贯穿于这些地方。
归属元老院的元老院行省和皇帝管辖的皇帝行省,同是行省,但是行省税的名称不同,税金的流向也不同。
元老院行省的行省税依然沿用共和时代的名称,叫“艾拉留姆”(Aerarium),“国库”的意思。行省税所得按照传统,上缴国库。
而皇帝行省所征收的行省税称“费斯库斯”(Fiscus),缴入皇帝的金库。不过,它并不属于皇帝个人所有。奥古斯都对公款和私财一向分得很清楚,“费斯库斯”既然是税金,当然属于公款。
但是,经济实力低下的落后地区的行省税数目原本就不大,即使加上另外的间接税,仍然无法支撑军用开支。如果不挪动相当金额的元老院行省税“艾拉留姆”,罗马帝国的安全保障体系,仅在经济层面上就无法正常运作。研究者们一直苦于无法准确地掌握古罗马的收支状况,“艾拉留姆”和“费斯库斯”的流向不清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有这样的实际问题存在,要清楚地划分两种税金的用途的确很困难。
尽管是为了帝国整体的安全,但也不是元老院行省的税金全转到皇帝行省就能解决问题。虽然理智地去思考,人民之所以能免受蛮族的威胁过着和平的生活,是因为有军队的保护。但是如果眼前就有必须架设的桥梁,却被告知工程暂且需要缓一缓,钱得拿去支付边防的开支,这时候作为纳税人大概都会失去理性,怨声载道。如果放任这种不满情绪在行省内蔓延,那么,那些原本不需驻兵的行省也不得不派兵镇守。罗马人构思的安全保障也包括了在“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之下满足所有人的生活。奥古斯都将军团兵人数上限定在15万人,势必是出于这个理由。
公元前30年,战胜了安东尼成为了唯一的最高统治者的奥古斯都进行了大规模的裁军,将原来50万人的兵力缩减到20万人左右。裁军之后的军团数为28个,士兵人数约在17万。奥古斯都在《功业录》中提到有30万人以上的士兵退役,的确没有夸大其词。
然而,如果将奥古斯都的这次裁军理解为和平局势下的调整,不免太简单了。只要分析一下当时各种状况我们就可以明白,保卫帝国的兵力从28个军团减到25个,人数从17万降到15万,其实是一个迫于现实的决定。持之以恒的最大的敌人就是勉强行事。
当时罗马士兵的素质的确非常优秀,但是奥古斯都很清楚靠15万人的兵力是无法守住国家防卫线的。他打算打破罗马军队的传统,以一个全新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写恺撒的时候,让我深有感触的是这个人做任何事都不会只为一个单纯的目的。写到奥古斯都,再次让我生发同样的感想。想到这里,我脑海中浮现了1500年之后(恺撒和奥古斯都时代之后)马基雅弗利的一段话:
无论做什么,如果不能让所有的参与者都能感到可以从中获得利益,事情是不会成功的。即使成功那也是短暂的。
马基雅弗利这段话的意思并不是让所有的参与者都达成一个妥协。妥协就是一种让步,是让大家各退一步从而找到一个共同点,简单地说,就是降低一些要求。这种做法容易引发一部分人的不满,导致事情半途而废。所谓妥协的产物,实际上就是和社会现实相碰撞后无奈接受的东西。很少有人会像马基雅弗利那样如此憎恶这种没有建设性的妥协。
大概没有人会把强行渡过卢比孔河的恺撒和“妥协”一词联系在一起。同样,奥古斯都看似一个容易妥协的人,骨子里绝非如此。奥古斯都的行为不是妥协而是欺瞒。对于那些满脑子想着共和体制的人们,他就摆出投其所好的姿态,让他们继续沉浸在假想世界里。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恺撒和奥古斯都的政治手腕,那就是“一石二鸟”。不过,可不是简单地用一块石头打下两只鸟,而是打下多只小鸟。而且一定是用石头击准目标,而不是那些线圈、纸团之类无用的工具。问题是,所有的参与者是否能够相信这种“一石二鸟”式的思路会为自身带来利益呢?
尽管罗马军队规定军人必须是罗马公民,不过军队里也不是完全没有非公民。除了以同盟国军的方式参战之外,非公民也经常出现在罗马的正规军中,只不过没有形成制度而已。非公民的参战方式主要根据军队总司令的战术而定。像苏拉就是将罗马公民组成的军队部署在战场的前沿,而非公民的军队则作为后援;庞培则是直接让非公民加入正规军以壮大军队的声势。恺撒使用非公民军队最拿手的就是尽其所长。由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组成的恺撒骑军团勇猛骁战,赫赫声名威震整个地中海地区。可是无论多么能征善战,这些非公民士兵仍然不属于罗马正规军。
奥古斯都将这些非公民士兵提升为正规军,但不属于军团兵编制。作为罗马军队主力军的军团兵依然维持罗马的传统,由罗马公民组成。另外,非公民军队的旧名称“辅助兵”也继续使用。即使非公民士兵升格为组织的一员,还是要突显罗马的主力军是军团兵。
虽然叫辅助兵,但他们仍然是肩负保卫帝国安全的罗马正规军的一员。奥古斯都在提高了罗马军团兵的服役待遇的同时,也准备给予没有罗马公民权的辅助兵相应的保障。要申明一下,奥古斯都的政策不是出于什么人道主义精神,而是来自他“一石二鸟”的政治观点。
和军团兵一样,辅助兵也有服役期限,规定为25年,比军团兵长了5年。这似乎有些不公,其实并非如此。罗马公民组成的军团兵不仅要负责保卫帝国全域的安全,而且有义务服从换防、调离驻扎地的命令。军团会从莱茵河换到尼罗河,也可能从西班牙转移到中东地区。然而,辅助兵服役的地区通常都在家乡的附近,大多数人会在同一个地方完成他的军旅生涯。如果驻扎地离家乡不远的话,那么军人在退伍之后,能够比较迅速地适应新生活,因此,兵役年限20年和25年的差异不能算不公,应该把他们视为同等待遇。
辅助兵的薪水当然也是有保障的。担任防卫任务,没有额外的战利品可以收获,唯有保证他们的收入,才能确保他们的战斗力。和军团兵不同,有关辅助兵薪酬的史料一直没有被发现,金额应该低于军团兵,也不确定他们是否有退伍金。我想即使有,也是一笔很小的数目吧。军人的退伍金制度的设立,在古代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对金额就不能再有过多的苛求。辅助兵的衣食住在还未成为正规军时代已经有所保障,升格至正规军之后,当然会水涨船高地变得更好。随着帝政时代的推进,对于受伤士兵的医疗保障也有所提高,另外,为了慰劳坚守边疆的战士们而建的剧场、浴场,辅助兵同样可以享受。
辅助兵都来自行省。经历了军事基地的生活的士兵们,自然而然地会对罗马产生敬意和憧憬。像似读懂了他们的心思,奥古斯都的军事改革制度中,有一项规定就是给予退役的辅助兵罗马公民权。这项规定和奥古斯都制定的其他政策一样,延续了300年,这项优惠说不定就是辅助兵的退伍金。
罗马的公民权不单是一个荣誉勋章。首先,它有免除了行省税的实际利益;再者,公民权是世袭的,退伍之后得到公民权的辅助兵的下一代,就可以堂堂正正地以罗马公民的身份去申请加入军团兵。
在授予罗马公民权的问题上,奥古斯都不如恺撒来得开放,他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措施。
他废除了行省的部族首领进入元老院的制度,取消了给予西西里以及南法两行省与罗马本土同等待遇的资格。另外,对那些想通过关系取得公民权的要求也是一律拒绝,即便是妻子莉薇娅来说情也没得商量。恺撒的积极使用行省人才的政策,一直要到克劳狄乌斯皇帝时代才得以恢复。
行省人民长时间不得重用的始作俑者就是奥古斯都。
不过,对从事教育和医疗工作的教师和医生,奥古斯都还是延续了恺撒的政策,不问人种、民族,一律给予公民权。除了表示对这两种职业的重视之外,这也显示了奥古斯都精英化的治国路线,在这一点上,他和恺撒不谋而合。如今,奥古斯都又将授予辅助兵罗马公民权制度化,尽管选择参加辅助兵的行省人,未必都来自知性的上层阶级,但是拥有公民权意味着地位平等,用现代语来说,就是拥有相同的国籍。雅典人将公民权看做另一种血缘关系,如果父母不是雅典人,子女就不能成为雅典的公民。而罗马人则把公民权看做一种思想、行为上的认同,对于那些认同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且为之付出努力的人,应该给予“共同的权利”。
对罗马而言,没有比辅助兵参与帝国的安全防御更值得感谢的事了。恺撒曾经非常大方地授予了日耳曼和高卢出身的军人们罗马公民权,而奥古斯都则将它制度化。这项制度和另一项限制授予罗马公民权的政策,在奥古斯都看来,两者毫不矛盾。
奥古斯都规定辅助兵军团的人数和军团兵一样为15万人。如果单纯地以这个数字计算,每25年就增加15万人的罗马公民。另外,军团兵不少会与驻扎地的女子结婚,而那些派往殖民城市参与建设的退伍罗马军人,通常也会和当地人通婚,因此,即便是对公民权采取保守政策的奥古斯都时代,也不会产生什么“锁国”思想。
通过奥古斯都的改革,行省人出身的辅助兵成为了罗马军队常态的成员。这项改革带来以下的益处。准确地说,是奥古斯都事先考虑到以下的这些有利的因素,才推行了改革,这就是他的“一石二鸟”政策。
第一,节约了防卫费用。和平不是免费的,需要用钱买。当然也不能无止境,否则就会造成国家财政的赤字。在没有销售国债概念的古罗马时代,只有从国库和皇帝金库中拿出钱来解决财政赤字问题。如果这样还不能解决,那就会产生重税政策。重税政策,从统治学,即政治心理学上讲,是一种最愚蠢的解决方式。根据研究者的研究统计,公元前后的罗马帝国全境的人口,大概在5000万人。拥有5000万人口的国家的防御兵力,包括辅助兵在内大约是30万人,这个数量与现代拥有同样人口的国家相比,只限于陆军人数,而且不考虑科技化程度,它们分别是:法国24万,韩国52万。之所以提及这两个国家,除了因为人口和当时的罗马帝国相近之外,它们和古罗马同样有着与他国接壤的地理环境。顺便提一下,岛国日本目前的人口数量是古罗马的2倍以上,日本自卫队的人数是15万。限定在这个数量上,与其说是出于违不违宪之类的敏感理由,倒不如说是和没有陆地邻接的实际地理状况有关。同为岛国的英国的陆军兵力比日本还少,只有12万多人。
还有一点是不容忽视的。现代任何一个国家的防卫线,都无法和罗马帝国时代相比。古罗马的防卫线不仅漫长,而且军队必须能够适应在条件迥异的防卫线上作战。既有寒冷的日耳曼,也有炎热的撒哈拉沙漠。30万人的兵力能够严守罗马帝国边境300年,真是让人惊叹不已。军事力量之所以能长久地维持,和使用了成本较低的辅助兵有极大的关联。
第二,辅助兵军队的正规化,有益于提高行省人民自己保卫国土的意识。在罗马霸权下生活的行省人民,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保卫国土安全是霸主方罗马的责任。作为交换条件,行省人民必须缴纳行省税。收入的十分之一的行省税,可以说是换取安全的费用。但是,付钱让别人来保护自己,在古希腊和古罗马都被视为一种堕落的行为。奥古斯都以辅助兵的方式要求行省人民参加国土防卫,也是希望借此提高行省人民的思想意识。辅助兵和军团兵一样是募兵制的,为保卫自己的故乡和家园自愿加入军队,这是最能体现人民健全性的方式,也是最强的力量。正因为如此,辅助兵从军的地点才限定于士兵的家乡附近。
第三,这一点对研究政治和心理学问题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当年马略将征兵制改为志愿兵制的目的,概括地说,就是解决失业问题。以往的征兵条件要求入伍者必须要有经济基础,无产阶级根本没有资格参军。而志愿兵制则将这个阶层的人民吸收为军队的成员。如果失业问题任其发展,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安定。这不仅是经济上的原因,和人的心理也有关联。通常,人是通过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培养出自尊心。兵役是一个基本的公民义务,被剥夺了义务的人,大多会丧失信心,加之对生活的不满,很容易形成负面的心理。相反,即使缺乏财产仍然能够平等地去尽公民义务,至少可以保证人们精神层面上的健康。行省也是如此,每个行省都存在着下层阶级,他们甚至连行省税都缴不起。如果放任这个人群不管,在本土也许就会出现一些社会问题,而在行省则会滋生出暴动、叛乱的土壤。
当初,奥古斯都在除了南法之外的高卢全省部署了6个军团的兵力,他认为这些兵力足够维持高卢的安全。这3.6万人的军团兵全部驻扎在莱茵河一带,其他地区则没有任何的军队。如果不是在一开始就消除了不安定的因素,这种和平的行省统治政策根本无法贯彻、落实。
第四,军团兵以及辅助兵的设立,意味着罗马人和行省人并肩作战,通过军事基地这个媒介,行省的罗马化,罗马人称之为文明化,得到了不断推进。这种罗马同化的过程不是在支配者和被支配者分离的情况下产生的,而是经过民族之间的融合形成了罗马文化的基础。就像军团兵的战士会娶驻地的女子为妻,辅助兵的儿子也有资格参加军团兵那样,它是一种自然的同化过程。历史学家塔西佗曾经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居住在莱茵河东岸的日耳曼人号召住在西岸、已经成为罗马行省居民的日耳曼人,联手共同打败罗马军队。他们昔日的同胞是这样回答的:“驻扎在我地的罗马士兵,不少人都和我们结成了亲戚。有的军人娶了这里的女子,一些军团兵的母亲是我们的姐妹。他们都把这里当成故乡罗马,我们无法答应你们这种无理的要求。你们想想看,谁会去杀死自己的父亲、兄弟呢?”
这也是罗马帝国的一种安全保障。这种命运共同体的形成,才真正称得上是“综合安全保障”。
话说回来,无论同化异族如何成功,仅仅靠军团兵加辅助兵不足30万人的兵力来防守长达1万多公里的防卫线,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任务。正因为有各种因素决定了不超过30万人的兵力上限,所以才不得不追求防御能力的高效性,促使罗马军队将实力发挥到极致。奥古斯都推行的军事改革的第五项内容就是建立了安全保障必不可缺的综合战略。
综合战略
罗马人见机行事(case by case)的应变能力,早在统一意大利半岛的年代,就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才能之所以没有分散在个体之中而是得到了整体地运用,主要是因为国家基本政策的始终如一。这些基本方针单纯、明朗,针对各种状况所采取的对应方式无论怎样的不同,它们都不会偏离基本的路线。既坚持一贯的方针,又懂得见机行事,这两种矛盾的概念要做到求同存异,并且在实际中能得到充分地利用,制定的基本路线必须简要清通。除此之外,还需懂得平衡,罗马人的平衡感同样也是出类拔萃的。
如果没有构成全体的每一个个体、乃至核心的确立,综合战略就无法成立。基于这个道理,奥古斯都重新整编了“军团兵”和“辅助兵”。不过,罗马军队的一些传统的名称,即使已经不能再反映现状,名称依旧保留了下来。例如编制已经不是100人的“百人队”(centuria,参照下页图表)。
武器配备:
从以上的武器装备可以看出,圆桌骑士以及十字军时代的中世纪的士兵们,不是军团兵而是辅助兵的延续。我想其原因可能是罗马帝国灭亡之后,战场上不再有罗马公民存在,因此战术也有所改变。
确立了个体之后,接下来的课题就是如何去制订操纵、驱使个体的综合战略。虽然有着高超的技术,但没有建万里长城的罗马人是用以下的方法完成的。不过我先得声明一下,罗马的防卫线是经过历代皇帝不断的改善才得以最终完成。奥古斯都建立的只是一个基本战略,因此,第169页图只是一个基本的图解,没有涉及各个防卫线的特殊情况。
研究罗马历史的研究者们对各个行省防卫线都作了详细的图解,却没有提供基本的战略图。
研究者们撰写的著作针对的基本上是在这个领域有一定知识基础的读者,而像我这种外行,要完全理解就相对困难了。为了便于理解,我自己画了一张图,图虽然拙陋,大致可以呈现出一个基本的概念——当驻守要塞的士兵发现敌人来袭时,他们或升起狼烟发出警报,或驰马传信,向附近的营地通报消息。营地在派出援军的同时,将战情上报军团基地,接到消息的军团也立即出征。由于罗马的道路四通八达,所以军队可以快速地移动。
罗马军团 (罗马公民兵,约6000人)
辅助部队(行省兵,4500—6000人)
说明:1. 指挥官级别的将领来自部落酋长的子弟,他们也是行省人,但是多半获得了罗马公民权。
2. 财务、医疗由军团相关部门的指挥官协助辅助部队。
○印——有资格参加司令部的作战会议者。
●印——有1个人可以参加作战会议的大队。
(参考Edward N. Luttwak,“6:The Grand Strategy of the Roman Empire”)
防卫线的基本战略图
步兵的行军速度平均大约是1小时5公里。如果是骑兵的话,一天大概可以飞奔80公里。运载重兵器的马车每小时只能行走1.5公里,因此,凡是有大规模驻扎部队的基地,都备有武器装备,辅助兵也不例外。
以防卫为目的的罗马的军事战略,概括地讲,就是当敌人来袭时,辅助兵作为先头部队予以抵抗,等援军军团兵到达之后,再进行全面的还击。如果敌方的规模很大,周边的军事基地可以派兵支援。
罗马的道路如果全部连接在一起,据说可以绕地球两圈。建设道路网就是为了军事目的。罗马帝国全境内的道路,力求做到尽量平坦、尽量呈直线形。如果遇到河流就架桥,碰到山麓就开山或挖隧道,所有的主干线的道路都铺设良好,排水系统近乎完美,形成了一个两车道宽的道路网。意大利本土的道路建设,尽管建路的初衷是为了用有限的兵力获得最大的军事效果,却同时也带动了人以及物资的交流,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得以提高。包括行省在内的帝国全境同样也享受到了罗马式道路所带来的收益。
公元9年之前的罗马军团分布图
负责保卫帝国安全的主力军团,一直到公元9年为止,都维持在28个军团。军团的具体部署见下:
除了南部之外的伊比利亚半岛全境——4个军团。
莱茵河下游沿岸——5个军团。
莱茵河上游沿岸——2个军团。
伊利里亚和达尔马提亚地区(今属斯洛伐克和克罗地亚)——5个军团。
多瑙河南岸米西亚(Moesia)一带(今属塞尔维亚)——3个军团。
叙利亚行省(今属叙利亚和黎巴嫩)——4个军团。
北非全境——5个军团。
公元9年之后,罗马的常备军团减少至25个军团,军团的部署也随之作出了以下的改变:
公元9年之后的罗马军团分布图
伊比利亚半岛——3个军团。
莱茵河西岸——8个军团。
多瑙河南岸——7个军团。
叙利亚行省——4个军团。
埃及——2个军团。
北非(除埃及以及同盟国毛里塔尼亚)——1个军团。
以上就是志愿参军的罗马公民驻守的地区,这也是罗马军团的基本分布状况。当然,军团的配置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每个地区都会在当地雇用辅助兵。辅助兵的人数与驻守的军团兵基本相同或略少于军团兵。由于是就地录用,所以辅助兵的人种也是各种各样。叙利亚军事基地的辅助兵大多来自闪米特人(Semite),莱茵河基地的辅助兵主要是高卢人以及日耳曼人。我再次强调,这些属于被支配方的辅助兵,在服役期满、退伍之后,都可以成为支配者一方的罗马公民。
罗马海军基地分布图
既然讲了罗马陆地的防卫,就不得不提及海上的军事。军事大国罗马的海军,与其强大的陆军相比,实在是非常弱小。
罗马海军的弱势不能归咎于罗马人农耕民族的本性。罗马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之后,海军的军船大多被当做运输船使用,除此之外,也就是抓获一些偷鸡摸狗的小型海盗船等类似于海上警察的工作。由于地中海地区的陆地部分都在罗马支配之下,所以海上实现“罗马统治下的和平”比陆地来得更早、更简单一些。
为国家安全的需要设立了陆军常备军的奥古斯都,出于同样的理念,再次反罗马传统建立起了海军常备军。
奥古斯都时代,设有两处罗马海军基地:一处在拉文纳,其目的是为了控制亚得里亚海的制海权;另一处则建在位于那不勒斯湾北端的米塞努姆(Misenum,现称米塞诺,Miseno)。除了这两处主要的基地之外,在埃及的亚历山大港以及叙利亚的安提阿的东地中海地区也设有海军基地。而在西地中海海域,南法的法姆·尤里(现弗雷瑞斯,Fréjus)在恺撒时代曾经建成海军基地,因此继续作为军港使用。当然,罗马的军船也可以停泊在法姆·尤里以外的其他港口。在奥古斯都时代,只有拉文纳和米塞努姆两处港口,大型船只能够自由出入,因为运河开凿到了湖泊附近。其他一些小型的海军基地则设在黑海沿岸。莱茵河和多瑙河两条大河沿岸建立海军基地,是在公元之后。
不过,罗马的防御系统始终是以陆地为主、海上为辅。究其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罗马人心目中的海上防卫,是将沿海的陆地置于掌控之下。这个目标最终得以实现。
第二,和去一趟临近的城镇都要行舟扬帆的希腊人不同,罗马人畏惧海洋,就像他们自己承认的那样:“正常的罗马人都怕海。”这是他们特有的民族性。
第三,海上航运的时间过长,士兵的健康状况会因此受到影响。那个时代没有冰箱之类电子产品。
第四,罗马人喜爱计划。如果是陆地行军,以时速5公里计算,一天的行军距离大约在25公里到30公里。只要知道目的地的距离,就可以计算出行军所需的时间。比如说,从罗马出发去莱茵河防线最大的军事基地科隆,以正常的行军速度计算,65天左右可以到达。罗马的道路堪比现代的高速公路,每隔1罗马里(milliarium,相当于148米)就设有一处距离标志,沿途配备了提供军队住宿以及供应兵粮、更换马匹的各种设施。最重要的是,无论刮风还是下雪,都无须担心行军路线会偏离。
然而,海上行军无法制定出缜密的计划。肆意的暴风雨随时将至,完全不受人控制。海洋考古学之所以在考古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正因为在古代沉船事故屡屡发生。此外,地中海的风向变化多端。但是古代的船帆制作成了适合于顺风时的四角形,遇到逆风或无风的天气,就完全束手无策。而相当于马达的船桨也存在各种问题。首先,船桨必须靠人工24小时不停地划动,迟早会有“歇火”的时候。其次,如果利用船帆,船速平均每小时可达6海里(knot),但如果只靠人工划桨的话,无论如何是达不到这个速度的。帆、桨并用的加列船(Galley,单层甲板大帆船)之所以能成为地中海的主要船只,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顺便提一下,中世纪的民族中最热爱而且擅长计划的威尼斯人,也经常使用加列船,不过,他们将船帆改成了三角形。三角帆在逆风中会呈“Z”字形推船前行。
其实,海路其实还是有它的长处的,那就是节约时间。
比如说,军队从罗马去和假想敌帕提亚接壤的叙利亚行省,如果走陆路,首先经由阿皮亚大道抵达布林迪西,再从那里坐一天的船到达迪拉基乌姆;然后从迪拉基乌姆沿着埃格纳提亚大道横穿过希腊,渡过赫勒斯滂海峡(Hellespont,现达达尼尔海峡,Dardannelles)进入小亚细亚;穿过国界,最终到达叙利亚行省的省会安提阿。走完这段行程需要包括陆地124天以及海上2天,总共126天,即4个多月的时间。
另一方,如果从罗马走陆路到米塞诺,然后乘船经昔兰尼加(Cyrenaica,现利比亚)的阿波罗尼亚(Apollonia)以及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到达目的地安提阿的外港塞琉西亚(Seleukeia),正常情况下55天可以到达。如果运气好一路顺风的话,大概只需要15天。
以下是乘船去罗马帝国地中海沿岸的主要城市的时间,供给大家参考:
从罗马的外港奥斯提亚(Ostia)到南法的马赛,最快3天,正常航行时间为10天左右。
从奥斯提亚到西班牙的塔拉戈纳,最少需要5天。
从奥斯提亚到古代称为“赫丘利之柱”的直布罗陀海峡,途中不靠港的话需要7天。
从米塞诺军港到由恺撒、奥古斯都重建的迦太基,最少2天的时间。
从米塞诺到埃及的亚历山大港,途中经由西西里的墨西拿、昔兰尼加的阿波罗尼亚,通常需要41天,如果顺风,9天即可到达。
从黑海出口的拜占庭(现伊斯坦布尔)到顿河,大约是10天的时间。
以上都是研究者们从古代的各种文献中找到的数据。很明显,海运大大地节省了时间成本,再怎么“正常的罗马人都怕海”,罗马人还是充分地利用了地中海这条海上运输线。他们称地中海叫“内海”,或者是“我们的海”。
不过,在时间相差不大的情况下,罗马人还是会首选陆地。公元前49年,恺撒率领骑军团从罗马去马赛,如果坐船,只需要10天的时间,若顺风,3天即可到达。而且从距离上讲,走海路是直线,相当于三角形的一边,而走陆地则是三角形的两边相加,等于多出了1倍的距离。然而,恺撒宁愿选择策马扬鞭在陆地上奔驰,他最终用了12天的时间到达马赛。奥古斯都是罗马人中少数喜欢乘船的人,对他来说,没有比长时间地在马背上颠簸更痛苦的事情了。
在亚克兴角海战之后,运输成为了罗马海军的主要任务。对于海军士兵的要求不像陆军那样严格,除了指挥官必须是罗马公民之外,其余的船员、划桨手等成员不问出身、民族。不过,像好莱坞电影里出现的带着枷锁的奴隶在划船的场景,应该属于特例。因为海军的服役时间规定在28年,尽管有关他们的薪酬以及退役后的待遇等,没有明确的史料记载,但是如果雇用奴隶是罗马海军的常规,就没有必要定什么服役年限了。相对于军团兵的20年以及辅助兵25年的兵役,海军28年的兵役显示了他们的任务比较轻松,社会地位也比前者来得低一些。将海军的地位提升到与陆军的辅助兵同级的,是征服了大不列颠的克劳狄乌斯皇帝。公元50年时,海军的服役年限改为22年,退役之后也有了获得罗马公民权的资格。
海军的提督似乎是从政务官中选出,而非武官出身。像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Mt.Vesuvius)爆发淹没了整个庞贝城的时候,隔着那不勒斯海峡和庞贝城遥遥相对的米塞诺海军基地的指挥官,就是著名的科学家老普林尼(Pliny,The Elder)。老普林尼在担任海军提督之前,曾担任过高卢、北非以及西班牙行省的监察官,主要负责行省税的征收,相当于国税局所属的地方税务局局长的职位。
禁卫军团
奥古斯都口头上宣布回归共和,暗地里却在为帝政统治精心布局。在他实施的军事改革中,帝政色彩最浓的就是建立了禁卫军团(Praetorian,亦译近卫军)。禁卫军团不同于由奥古斯都奠定、经过历代皇帝不断地完善所建立起的罗马帝国的军队,即作为防御的军事力量,它表面上是为了保卫没有军队驻守的本土的安全,实际上是维持国内的社会秩序,换言之,是用来抑制反皇派。
禁卫军团有9个大队组成,每个大队1000人,包括了步兵和骑兵。毫无疑问,禁卫军团的9000名士兵都是罗马公民。因为考虑士兵的素质,所以不拘泥于其出身阶级,即便是乡下农民的儿子,也有资格成为禁卫军。
禁卫军的年薪为675第纳尔,是军团兵的3倍。服役年限也比军团兵少了4年,为16年。服役期满后获得的退伍金是5000第纳尔,而军团兵只有3000第纳尔。禁卫军负责担当皇帝在首都的警卫,皇帝出行前往行省时也会带一部分禁卫军随行,因此禁卫军的军服非常华丽,可谓是罗马军之“花”。
如果能当上禁卫军的指挥官,之后的仕途就等于得到了保证。退役之后,可以稳稳地坐上元老院行省的监察官或者皇帝行省的长官(praefectus,亦译执法长官)的位子。因此,加入禁卫军是那些地方出身、社会底层人们的梦想。禁卫军团的总指挥是阿格里帕,另外还有两位担任实际指挥的长官,他们来自骑士阶级。奥古斯都挑选骑士阶级出身的人担任指挥官,其意图很明显是为了抗衡元老院。元老院中至今还有不少共和体制的支持者。两位长官之下,每一个大队还有一个大队长(tribunes),到了大队长官阶就没有了任何的阶级限制。罗马军队改革的实际执行人阿格里帕来自地方低层阶级,因此,罗马军彻底奉行了能力主义。
禁卫军团创建于公元前27年,那时奥古斯都刚成为罗马唯一的最高权力者,他的此项提案立刻得到了元老院的批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奥古斯都还是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对于会让人联想到帝政、引起元老院猜疑的事情,他一向是慎重小心。禁卫军的9个大队中,驻守首都的只有3个大队,没有专门的军营。其余的大队则分散在本土的各地。到了第二代皇帝提比略时代,整个禁卫军团全部驻守首都,并且建造了大规模的军营。经过了奥古斯都40年的统治,元老院对于帝制的过敏症日渐消退,准确地说是他们放弃了坚持。
禁卫军军营(Castra Praetoria)的旧址,现在也是军营,名称也叫Castra Praetoria。古代的军营通常会有很多的雕塑,如果加以发掘,在考古学上一定颇有收获,意大利人似乎并不在意这些,物尽其用让它们继续发挥原本的功能。军营的附近是罗马大学,罗马大学在古代就接收了很多来自各个行省、学习罗马史的留学生,如今,仍然有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莘莘学子在这里学习。我曾经和一位考古学系的学生谈及挖掘遗址的问题,他对我说:“这样的话,整个罗马都得翻起来挖一遍。”的确如此,现代的罗马正是建立在古罗马的遗址之上,所以也很难建地下停车场。因为它的地下一层,就是古罗马的地上一层。
税制改革
无论什么事业,如果不能确保财源就无法持续。奥古斯都在建立了常备军的同时,又设立了常用的军事防御经费。用现代语言讲,就是新设目的税,从而推行了税制的改革。
奥古斯都实施的改革,持续了300年,成为了罗马帝国既定的税收制度。
奥古斯都实行的税制改革
行省居民缴纳的地租税,其实就是资产税,在那个时代人民的资产就是土地。按照现代的理念,征收土地税相当于征收生产力税,即人力税。在古罗马,地租税称为“sutipendiumu”,直译的话就是“薪酬”,是没有参军义务的行省居民支付给担负国家保卫任务的罗马公民的薪水,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安全保障费”。因此,对那些参加辅助兵的行省居民,是不征收地租税的。
“解放奴隶税”是针对罗马公民的一项税赋,它在罗马还没有拥有行省的时代就已经存在。在现代人看来,向赎身的奴隶征税非常之不人道,然而站在古罗马人的角度,从不需要纳税、参军的奴隶,成为负有从军、纳税义务的自由公民的标准,就是需要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如果任意解放没有经济能力的奴隶,将会给社会增加大批的无产阶级。因此脱离奴隶身份成为自由人的基本条件就是必须缴纳相对于“解放奴隶”市场价的5%的税。相对于免费赠送,人对自己花钱所得的东西,往往会更加珍惜。
在“百分比”只有概念没有专门词语表达的那个年代,这个税的正式名称叫“解放奴隶二十分之一税”(vicesima libertatis),即有自立的生活能力、能支付市场价5%税金的奴隶,有资格获得自由。有3万塞斯特斯铜币的资产(相对于军团兵退伍金的2.5倍)、并且有孩子的解放奴隶,还可以成为拥有选举权的罗马公民。解放奴隶的税金实际上大多是由奴隶主代付,以感谢他们长年忠诚的侍奉。赎身后的奴隶如果之后有了经济能力再还给主人。因此,“解放奴隶税”可以说是向奴隶主征收的税金。
我们曾经介绍过间接税在奥古斯都实施改革之前就存在。这个叫做“portoria”的税,我只能译为“关税”,或者按照字面的意思直译为“港湾税”,指的是设立在河岸、海港的海关,对经过此地的货物征收的税金。考虑到各地的经济条件不同,帝国全境并没有实施统一的税率。经济不发达的高卢地区为1.5%,属于罗马本土的意大利半岛是5%。另外,对于那些来自东方的香料、丝绸和宝石等奢侈品,则征收25%的关税。
为了逃避罗马的关税,利用霍尔木兹(Hormuz)海峡进入阿拉伯湾,通过陆地前往地中海地区的走私贸易日益活跃。季风现象发现之后,又多了一条走私的途径——利用季风,从印度往西到达马达加斯加岛,由此前往非洲,再一路北上抵达地中海地区。请大家不要误解,以为奥古斯都引以为自豪的关税制度会因此名存实亡。事实上,伴随着奢侈品需求的不断增长,逐渐形成了一个以罗马为中心的西方经济体。而在罗马军队保护圈之外的走私贸易,除了有遭遇沙漠强盗袭击的危险之外,还不得不向一些不在罗马掌控之下的小部落支付类似于买路钱的额外的费用。因此,它没有机会发展到可以威胁正规贸易的规模,它不过是在罗马帝国庞大的市场需求之下,实际存在的一种贸易形式。
四处设置海关、征收关税,是否会妨碍以罗马为中心的西方经济体的发展呢?事实证明我的顾虑是多余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第一,根据研究者们的考证,帝国全境内设有10处海关。在罗马尚未拥有行省、各部落割据一方的时代,他们巧立名目索取的各种通行费的金额,要远远高于海关所征收的税金。罗马统治之后,收取税金的次数反而减少,而且税率也是有一定规定的。
第二,罗马中央政府大兴土木,建设了道路、港湾等公共设施,带动了通商量的增加。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为了便于重型武器的搬运,罗马的道路都尽量铺设得又平又直,货车的载运量因此也得到了提高。大家想象一下,卡车在田间小道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不同状况,就能够理解道路对于运输的影响。另外,“罗马统治下的和平”不仅减轻了人民对于外敌侵袭的忧患,而且消除了国内山贼、海盗的威胁。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安全上的保证。
第三,随着大罗马经济圈的形成,也带动了那些原本无法满足自给的落后地区的经济。这些地区可以生产其他地方所需的产品,然后通过出口来换取自身所需的物资。这就是统一经济圈的好处。物流量增大,意味着做大了分享的饼,5%关税的负担相对就变轻了。
除了奢侈品之外,将税率的上限定在5%,这意味着罗马不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在欧盟诞生2000年之前,罗马人就建立起了一个从欧洲到北非以至中东的经济体,而且是以信用良好的罗马货币作为经济体的基本货币。
和关税一样,“营业税”也是罗马人和行省居民都必须缴纳的间接税之一。为了准确地翻译这项税种,我曾经向一位日本的税务专家咨询过有关的问题,他告诉我其实就是消费税。不过将“百分之一税”(centesima)翻译成消费税感觉似乎太现代了,商议的结果,我们认为还是译成“营业税”比较妥当。“百分之一税”税如其名,无论什么物资,税率统一定为1%。“唉,只有1%!”我在惊叹之余,向这位日本专家问及他对古罗马税制的感受,这位就任于财政厅、只关注于财政赤字多少的官员无言以对。顺便提一下,现在的意大利,这类税的税率是19%,因此意大利人逃税的热情不亚于他们对足球的热情。
营业税的征收究竟是起源于共和时期,还是由奥古斯都新设立,目前无法确定。可以确定的是将之固定为目的税的是奥古斯都。其目的是为了贴补国防费用,因此,也不妨将它意译为“安全保障费”。
从不分罗马人或是行省人统一课征的这项“百分之一税”中,我们可以看出奥古斯都对国防军费的定义。作为帝国全境的防御费用,哪怕税率只有1%,身处统治一方的罗马人也必须和行省人民共同承担这个义务。要达到社会的公平,当然应该如此。奥古斯都的理念又促成了遗产税(亦译继承税)这个在古代绝无仅有的新税种的创立。
罗马人在公元前2世纪以后,就是奥古斯都时代之前的200年间,一直享受着免收类似于收入税的直接税的待遇。公元前2世纪,正是罗马征服了迦太基、马其顿、叙利亚,霸权势力向整个地中海地区扩张的时期。征服者负有保卫被征服者安全的义务。当时罗马的兵役制度是建国以来一直保持的征兵制。兵役期通常为1年,现役军人年龄规定在17岁以上到45岁之间。危急情况下,60岁以下的男子也要作为预备役军人。因此,罗马公民一生当中,一定会轮到一次兵役。随着罗马霸权的日益扩张,罗马公民从军的必要性在逐渐地增加。财政上因为有行省税收入,不再需要另外征税,所以,罗马公民一直是以服兵役的形式来取代纳税的义务。
公元前2世纪末期,马略施行了军事改革,将征兵制改为志愿兵制。由于免税是鉴于财政上的理由,因此即使军制有所变化,罗马公民享受免缴直接税的待遇并没有改变。
到了奥古斯都时代,虽然保卫国家的主要责任还是由罗马公民承担,但是行省居民也被允许以加入辅助兵的方式来负起保卫国家的职责。这种形势下,那些不从军的罗马公民还可以继续免税,就有欠公平了。因为营业税是作为军事防御费的开支,向罗马本土以及行省一并征收的,所以为了修正税制上的不公,新设立的直接税只限于罗马公民。
不过,行省居民缴纳的地租税就不能再向罗马公民征收。尽管征兵制改为了志愿兵制,保卫国家安全的主力军仍然是由罗马公民组成的军团兵。何况,要作为统治者一方的罗马人和被他们征服的行省人缴纳同等的税金,势必会有抵触情绪。毕竟罗马人享受了200年的免税特权。其实,不服兵役就应该尽纳税的义务,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不过,这世上能够理智思考的人永远是少数。鉴于以上的理由,奥古斯都煞费苦心地创立了一个在古代前所未有的新概念——遗产税。遗产税的特点如下:
第一,它前所未有,没有可对比性。
第二,不是固定每年都需要支付。
第三,它是在人们接受遗产时才支付,所以获得遗产的喜悦可以稀释对缴税的不满情绪。
第四,它专用于安置退伍军人,纳税人难以反对。
第五,它的税率正如其正式名称“二十分之一遗产税”(vicesima hereditatum)所示的是5%,低于行省居民的10%的税率,保全了霸权者罗马市民的面子。
第六,如果继承人是死者六等亲以内的亲属,则免税。古罗马人向来有将财产留给血亲以外的人的习惯,像是知心好友或者是尊敬的人等。因此,免税范围扩大到六等亲,也不会有无税可收的担忧。
奥古斯都本人也接受了他的生死之交阿格里帕和梅塞纳斯以及其他人的遗产。
阿格里帕是奥古斯都的女儿尤利娅的丈夫,因此,奥古斯都接受阿格里帕的遗产无须缴税。而梅塞纳斯,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按规定,奥古斯都需要支付5%的税金。梅塞纳斯一生从未担任过公职,始终在背后默默地支持奥古斯都,死后他又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奥古斯都。
尽管经过反复推敲,奥古斯都在正式推出“二十分之一遗产税”时,还是小心翼翼。无论古今中外,推出新税从来都是不受欢迎的。他在《功业录》中有这样一段记叙:
公元前30年以及公元前14年,为了给退伍军人购买土地,我向意大利境内的各个地方自治体支付了6亿塞斯特斯的土地费。为了那些居住在行省的退伍军人,我在行省购买土地的费用是2.6亿塞斯特斯。
从上文可见,退伍军人的退伍金,一直到公元前14年为止都是以发放土地方式支付的。退伍金改用现金支付,是在公元前14年之后。有关这个变化,《功业录》里也有所记录:
公元前7年、前6年、前4年、前3年以及前2年,服役期满返回各自希望的居住地的军人的“退伍金”(拉丁文是赐予忠诚、尽职者的赏金之意)是用现金支付的。金额达到4亿塞斯特斯。
无论是购买土地的费用还是现金,退伍军人的安置费应该是从奥古斯都所属的皇帝行省的行省税以及其他间接税中支出。皇帝行省属于需要军队驻守的边防地区,同时又是经济落后的地区,税收低于经济发达的元老院行省,可是军费开支又远高于元老院行省。奥古斯都一贯主张保卫帝国的安全是全民的义务。他在《功业录》中有过这样一句叙述:“我曾经4次用我个人的资金支援国库,其金额为1亿塞斯特斯。”
皇帝行省的国库,经常出现财政赤字。每次发生问题,奥古斯都就自掏腰包来填补缺口。接着上文,《功业录》的下文是:
公元6年,根据我的提案,建立了军用资金制度。从那以后,退伍军人的退伍金就从这笔资金中支出。这笔资金中也包括了我捐献的1.7亿塞斯特斯。
所谓的军用资金,就是指公元6年设立的遗产税。自此,退伍军人开始第二人生的财产来源,既不需要挪用皇帝行省的国库,也不需要依靠皇帝的私财相救,而是通过征收遗产税的方式得以常规化。
在制度推进的过程中,奥古斯都采用的手法耐人寻味。当国库空虚时,他首先拿出个人的资金来填补不足。待遗产税设立确保了财源之后,他再捐赠1.7亿塞斯特斯的巨款,压下了那些反对的声音。为了确立退伍金的财源,奥古斯都用了整整24年的时间,而且他还贡献了巨额的私人财产。为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奥古斯都是一位深谋远虑的统治者。不过,在那个胜者为王可以占有一切,而败者甚至连人身自由都会失去的时代,奥古斯都的这个要求胜利者保护失败者的新税制度,在实施中遭遇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
不知是不是税率是用分数显示的缘故,分数计算是古罗马小学的重要学习科目。与奥古斯都同时代的诗人贺拉斯曾经写过一段有趣的文字:
罗马的小学生连十二进制这么复杂的计算都能掌握。有一位老师问学生:“阿尔卑努斯的儿子,十二分之五减去十二分之一是多少?你回答我。”
“是三分之一。”
“回答得真棒!你长大了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资产运用者。那么,十二分之五加十二分之一又是多少呢?”
“二分之一。”
和国家的规模相比,罗马帝国的税务人员的人数非常之少。这不知是源于儿童时期良好的基础教育,还是因为税制本身单纯明了,不需要投入太多的人力,而且也没有设立专门对付逃税漏税的部门。罗马帝国所有的税率都定在1%到10%之间,这在后世看来是一个相当低的税率。我个人认为,当直接税上升到10%、间接税至5%的时候,纳税人才会开始热衷于避税、节税。
古罗马税制的特征是以总收入来计算,而不是扣除所需开支后的净收入。这种方法直到不久之前仍被普遍使用,可见它是税赋制度的基础。因此我不称它为“所得税”(日本人的所得税,指扣除开支后的净收入。——译者注),而是称它收入税或收益税。不计算净收入,单纯按照总收入课税,是罗马税制简单明了、防止税务部门肥大化的主要手段。相反,现代的税收制度,则是钱用得越多,税反而缴得越少。这真的很合理吗?如果多花钱能少缴税,人们都会热衷于消费,结果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浪费。何况,不是任何的产出都能当做成本的。比如说去美术馆观赏奥古斯都的雕像,如果要计算成本的话,可能就是一张门票的价钱,而因观赏历史文物所产生的各种联想是无法计算的。
公元前12年,建设了一年的和平祭坛正在制作各种浮雕。奥古斯都生平最高杰作“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进程也已经接近尾声。这一年,51岁的奥古斯都失去了他生涯中最亲密的朋友、伙伴阿格里帕。
阿格里帕
这里,我们重新回顾马库斯·维普萨尼乌斯·阿格里帕的一生。
阿格里帕出生于公元前63年,死于公元前12年。他是奥古斯都建立罗马帝国最重要、最忠心的协助者。阿格里帕17岁时被恺撒选中,派到屋大维(奥古斯都)身边。那时,恺撒已经秘密地将屋大维指定为他的接班人,恺撒希望通过阿格里帕来弥补屋大维欠缺的军事才能。事实上,奥古斯都战场上所有的胜利,都是靠阿格里帕获得的。
阿格里帕出身于意大利地方上一个普通的家庭。对他而言,唯一的出路就是加入罗马军团,因此也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但是,阿格里帕并没有为此感到自卑,他有着十分健全的精神状态,而且将这份健全的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果没有阿格里帕的战略眼光以及他领导下的罗马军团,联结前线辅助部队基地与主力部队大本营以及各条道路的罗马防卫网是不可能达成的。古代称做“克劳狄娅·阿格里皮娜”(Colonia Claudia Ara Agrippinensium)的现代德国的大都市科隆的兴起,正是源于阿格里帕曾在那里建立过军事基地。
由古罗马军事基地发展而成的现代都市科隆
阿格里帕建立的罗马防卫网不仅在西方,甚至延伸到了东方。鉴于东方世界高度发展的文明,阿格里帕的东方战略中,也包括了修复雅典神殿以及重建耶路撒冷的犹太神殿。由恺撒设想、奥古斯都实施的“罗马统治下的和平”是一个包容了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多元化社会。阿格里帕即使没有理解希腊语的学识,还是完全能够领会两位指导者的意图。对于古罗马人而言,希腊语是衡量一个人出身、教养的标准,据说奥古斯都也不擅长希腊语。不过,在向东方各领地发布罗马中央政府公告时,奥古斯都和阿格里帕都没有强行使用母语拉丁语,而是让人将公告翻译成东方世界的通用语言——希腊语。
为了帮助实现奥古斯都的理想,阿格里帕奉献了他一生的精力。两人不仅在军事上取长补短,在建筑上的合作也是完美无缺。
罗马市中心的古罗马广场是由恺撒规划、奥古斯都接手建设而成的。阿格里帕负责了位于广场北部马尔斯广场的修建。广场的西面是蜿蜒流淌的台伯河,广场内建有庞培剧场和环绕剧场的大回廊,以及向贫民配给小麦、被称做“公共馆”(Villa Publica)等各类公共建筑。这里起初是士兵的操练场,到了共和时代末期,逐渐发展为罗马市中心的一部分。马尔斯广场位于罗马共和时代的护城墙塞尔维乌斯城墙(Mura Serviana)的西北面,最初修建马尔斯广场时,在距离围墙以南三分之一处停了下来。之后,恺撒将广场再往城墙以北扩大了三分之一,以这一带为中心,建造了尤利娅选举会场。会场由巨大的圆柱组成,高300米、宽120米。我个人认为,城市计划不应该由某个领导者独断专行、按照个人的想法来规划。政府负责兴建主要的场所,周边则交给民间自行开发,这样的城市才会更合理、更人性化。
奥古都斯时代的马尔斯广场内的公共建筑
马尔斯广场主要分为三个区域:南面的核心建筑是庞培兴建的庞培剧场以及围绕剧场的巨型回廊。北面则是奥古斯都所建的大日晷以及元老院决定建设的和平祭坛。阿格里帕负责的是广场中心的部分。阿格里帕首先完成了因恺撒之死而中止的尤利娅选举会场的建设。工程完成之后,按照恺撒的遗愿,将这里定为公职选举的会场。选举以外的时间,则是市民休闲的场所。
阿格里帕在尤利娅选举会场的西面建造了神殿。神殿奉献给所有的天神,因此命名为“万神殿”(Pantheon)。万神殿在哈德良皇帝时代曾经经过改造,它是目前唯一一座完整保留下来的古罗马时代的建筑。在万神殿的南面,阿格里帕建造了历史上最初的罗马公共浴场——阿格里帕大浴场(Thermae Agrippae)。浴场内不仅有浴室、按摩等设施,还建有体育场、读书房以及象棋室。阿格里帕邀请了希腊的艺术家,为浴场画上美丽的壁画、塑造了壮观的雕像。为了浴场的供水需要,专门建设了一条少女水道(Aqua Virgo)。少女水道的上水道如今是以特雷维喷泉(Fontana Di Trevi)为首罗马城中各种喷泉的水源,它是古罗马供水系统的10条水道中,经过修复后,唯一一条现在仍在使用的水道。罗马街头有很多饮水口供市民使用,有的饮水口上还饰以雕塑,从那里24小时源源不断流出来的水,也是来自这条少女水道。
在大浴场的西面,建有阿格里帕人工湖,湖边绿树丛林,这一带的石建筑群很多,因为有绿树的柔和,整个环境显得非常温暖、宁静。
阿格里帕在万神殿的东北部建了一条维普萨尼娅回廊(Portico Vipsania),回廊的墙壁上镶嵌着阿格里帕制作的“世界大地图”。地图的制作显示了罗马人“汝欲得之,必先知之”的理念。
阿格里帕留下了很多的公共建筑,但从来没有发现他的私人建筑。他的私宅、别墅的所在地至今无从考查。也许他对敛财聚宝完全不感兴趣。
阿格里帕建造的公共建筑,不仅在罗马以及意大利境内,甚至遍布了帝国全境。如果要将它们一一列出的话,得写上好几页,我这里就以一例做代表。在现在法国南部尼姆有一座嘉德古桥,全长370米,高48米,它是为尼姆居民提供水源而建的饮水桥,桥上铺设有人行道。罗马帝国灭亡之后,中世纪的人们似乎完全忘记了这是古罗马人留下的遗迹,他们深信这样的桥绝非人类所为,是恶魔之作,因此嘉德古桥也常被叫做“恶魔桥”。当然,它不是什么恶魔的作品,它是阿格里帕在公元前19年建造的。
阿格里帕肯定没有读过斯多葛派(Stoa,或称斯多亚学派)的哲学书籍。但是他一生为公共事业所作的贡献,正体现了斯多葛哲学提倡的“公共服务精神”。他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奥古斯都,或许他是希望在死后仍然能够为公共事业添砖加瓦。
阿格里帕
在我看来,阿格里帕之所以热心于建造公共建筑,并非是来自奥古斯都的指示,也不是他与生俱来就有着斯多葛学派所谓的公共服务精神,他是真心喜欢建筑。出身卑微却能有机会主管建造国家公物,这让他感到荣幸和幸福,所以,他才不遗余力地召集建筑人才,甚至连奴隶都没有遗漏,组织起了一支优秀的技术团队。奥古斯都在阿格里帕死后接收了这支团队,解放了其中的奴隶,将他们的地位提升至骑士阶级,并且以他们为中心成员创立了“公共事业部”。
阿格里帕对奥古斯都的忠心,不仅在公事上,私事上也给予了不遗余力的支持。当年奥古斯都的外甥兼女婿的马萨鲁斯突然去世,身后没有留下孩子。为了延续血缘,奥古斯都令阿格里帕离婚,与他的独生女尤利娅再婚,阿格里帕唯命是从,他和尤利娅生下了三男二女(其中有一个是在他死后出生的遗腹子)。欣喜万分的奥古斯都为两个外孙分别取名为盖乌斯·恺撒(Gaius Caesar)、鲁基乌斯·恺撒(Lucius Caesar),在他们还很小的时候就收为养子。奥古斯都希望外孙成为自己的接班人,因此让他们继承了本家恺撒的姓氏。阿格里帕去世时,盖乌斯8岁,鲁基乌斯才5岁。
然而,公元前12年51岁的奥古斯都和他的一个8岁、一个5岁的继承人之间的年龄相差甚远。自外孙出生之后,奥古斯都似乎就在考虑在孩子成人之前,先让这位既是忠实的助手又是女婿的阿格里帕做他的继承人。当时,奥古斯都向元老院提出申请,希望赋予阿格里帕和他本人同样的两项特权。特权之一是军队的“绝对指挥权”(Imperium),之二是包括了拥有政策立案权以及人身不可侵犯权的“护民官特权”。此外,奥古斯都还要求元老院准许阿格里帕和“第一公民”也即他本人同时出席“第一公民的辅佐机关”。元老院批准了奥古斯都的这些申请。
奥古斯都认为要让继承人顺利继位,最好的办法就是尽早地广而告之,让大家清楚地知道谁将成为未来的统治者。奥古斯都将阿格里帕的地位从他的助手提升到共同统治者,正是出于这个目的。
尽管两人同龄,不过奥古斯都天生体质虚弱,40岁时曾经患上严重的疾病,意大利全国的人民为此向天神祈祷保佑他的平安,当时连奥古斯都自己都觉得难逃此劫。没料到,一向身体强健不知病痛为何物的阿格里帕竟然会先自己而去。奥古斯都一直以为阿格里帕会比自己长寿,会接替自己的位子,然后再把皇位传给来自他们两人血缘的盖乌斯或者鲁基乌斯。就像坚信阿格里帕的友情和忠诚那样,奥古斯都从来没有怀疑过阿格里帕的健康状况。
阿格里帕是在那不勒斯去世的。奥古斯都在罗马闻讯阿格里帕病危时,平时不爱骑马的他快马扬鞭赶往当地,结果还是没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信赖无间的朋友就这样突然之间离自己而去,从此,奥古斯都失去了从17岁开始,30多年来始终在他身边给予帮助和支持的亲密伙伴。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体质虚弱的奥古斯都会比阿格里帕长寿?
统治国家的工作,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是一个繁重的劳动。特别是奥古斯都一面冠冕堂皇地打着共和体制的招牌,一面又暗中筹谋实现帝制,这其中的精神压力不是常人所能承受,而且他天生就有消化系统的毛病。
虽然体质不佳,奥古斯都对自己的健康却不怎么在意。尽管他非常厚待那位治愈了他重疾的希腊医生,不过他并没有专门的随从医生。他吃东西不讲究,感觉饿了就吃,常常是吃了一堆的零食、点心,到了正餐的时间,反而什么也不吃了。他在招待晚宴上也经常这样,完全无视礼仪。
根据史料记载,奥古斯都的口味非常平民化,喜爱简单质优的食物。家中用餐,只要有烤面包、奶酪、水果和蔬菜,就心满意足。奥古斯都平时在哪儿用餐,又吃了些什么东西,我们可以从遗留下来的一些信件中,窥见一斑:
“我在车里吃了点面包和一些枣椰子。”
“从大会堂(basilica)返家的途中,在轿子里吃了面包和葡萄。”
奥古斯都似乎是不饿不吃。
“亲爱的提比略,我今天比安息日的犹太人吃得还要少。我胃里只有两片面包,那是在黄昏入浴前,按摩完身体后吃的。”
他经常是吃一片经水泡过的面包、一块西瓜和几片生菜叶就对付过去。他从来没有豪饮葡萄酒的习惯,这倒不是出于健康上的考虑,而是他的胃难以负荷。
古罗马人没有午睡的习惯,奥古斯都却经常会穿着衣服和鞋子,随便找个东西或者直接用手遮住眼睛,躺下小憩一会儿。和他吃东西一样,感觉疲劳了,不管何时何地立刻躺下休息。奥古斯都不爱骑马,喜欢坐轿子。因为躲在帘子后面睡觉不怕被人看见。
奥古斯都的睡眠时间很不规则,犯困了就躲进轿子里打个瞌睡;晚上睡不着就改白天睡,即使旭日高升也照睡不误,完全违反了罗马人日出而作的传统习惯。
奥古斯都似乎很不擅长早起。国家经常会举行献祭仪式,这种时候必须早起。作为大祭司的奥古斯都完全是靠着一份责任感,勉强地从床上挣扎起来。说不定他有低血压的毛病。
奥古斯都既怕热又畏寒。只要北风一起,他就披上厚厚的托加,里面穿4件短袍,袍子里面是毛质的衬衣,衬衣里面再穿一件棉质的内衣。托加盖不到的小腿裹上绑腿来御寒。既然这么怕冷,干吗不像高卢人那样穿裤子呢?在那个时代,裤子是北方蛮族才穿的服装,文明的罗马人穿了有失面子。恺撒在和北方蛮族打仗的时候,始终穿着露出手臂和腿的罗马军服。这一点,奥古斯都又和恺撒不一样。
到了夏天,他不是打开卧室的房门睡觉,就是把床搬到庭院里。结果不是因为风吹多了着了凉,就是被太阳晒得头痛不止。不过他没像女士那样撑一把伞来遮阳挡风,在古罗马人心目中,美丽的伞是他们蔑视的东方君主用的玩意儿。
不管奥古斯都的生活规律如何无常,他终究还是比阿格里帕多活了26年。这大概就是顺其自然的结果吧。
讲到健康的问题,不禁让我联想到奥古斯都在战场上无能的表现,这会不会和他身体虚弱有关呢?
在战场上,看到敌人射过来的箭,他可能会认为这全是冲自己来的,看到剑,就感觉都是刺向他的。有了这种恐惧,还怎么调兵遣将、冲锋陷阵呢?人的恐惧心理是一种无法用常理来分析、解释的问题。不过,恺撒和阿格里帕应该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奥古斯都对暗杀的防范可以说是做到了密不透风。每次去元老院,总有10位牛高马大的同派议员将他紧紧地围住,不允许他人走近。如果死了,所有的事业都将随着生命而中止,这是他从恺撒被暗杀中得到的教训。除了作为政治家担心事业毁于一旦,奥古斯都害怕暗杀也有着身体上本能的反应,一想到短剑刺进自己身体里的感觉,那种生理上的恐惧和厌恶挥之不去。
恺撒还真有眼光,竟然选了一个和自己如此不同的人作为接班人。不过,当年同庞培的儿子决战的时候,17岁的奥古斯都咬紧牙关跟着部队翻过了险峻的西班牙山岭。恺撒看中的正是他的这份强烈的责任感和顽强的意志力。也正因为如此,恺撒才会将阿格里帕派到他的身边来弥补他不善战事的一面。
除了打仗,恺撒拥有的才能中,还有一项也是奥古斯都有所欠缺的。这方面的不足,他依靠了另一个人的帮助。奥古斯都在失去阿格里帕4年之后,又失去了这位朋友。
在《罗马人的故事4·恺撒时代(上)》的卷首中,除了记载了后世对恺撒的评价,我还引用了意大利普通高中历史教科书里的一段文字:
要成为一个领导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特质:智慧、说服力、忍耐力、自控力和坚强的意志。唯有恺撒拥有全部的特质。
那么,奥古斯都又怎么样呢?
首先,在“坚强的意志”方面,毫无疑问他可以得100分。
其次,“自控力”,如果称之为克制力,那么奥古斯都可以拿满分。
至于“忍耐力”,尽管先天不足,奥古斯都平安地活到了70多岁,如果把耐力折算成寿命,那么奥古斯都也没有问题。
接下来统治者必备的能力中最重要的一项:“智慧”。
智慧不是指拥有多少学识或者多高的教养,它是一种洞悉力。它可以看清大多数人不愿去面对的那些现实问题,而且在看清之后,懂得如何去尽善解决。换言之,缺乏创造性的辨别力,不能称做智慧。
即使是共和主义者的历史学家塔西佗也赞扬恺撒有着神一般的智慧。近代的史学家蒙森(Mommsen)则称恺撒是罗马历史上唯一一位创造性的天才。奥古斯都在完成目标这点上可算做天才,树立起明确目标的却是恺撒。如果说创造力才是真正的智慧,那么给奥古斯都打80分比较妥当。
奥古斯都的问题在“说服力”上。所谓的说服力是指说话者通过著文或者演讲去说服受众的能力。换言之,它是一种以语言为武器、化敌为友的能力。要做到让对方心服口服,取决于表达的内容及其方式。这方面,奥古斯都能得多少分呢?
我简称为《功业录》的《奥古斯都功德碑》是奥古斯都亲自撰写的唯一一部大事记。作为罗马帝国开国皇帝的遗文,《功业录》可算做最珍贵的历史资料。然而,据我所知,有关罗马史的学术著作中,没有一本介绍过《功业录》的全文。最早对《功业录》作学术性介绍的是蒙森,研究罗马史的人大概都读过他的著作。然而普通人不太可能去接触那么厚重的学术作品。不少欧洲的研究者都写过非常优秀的传记,在这些针对一般大众的作品中也没有见到过《功业录》的全文介绍。唯一的例外是(日本)岩波文库出版社出版的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皇帝传》(中译本为《罗马十二帝王传》。——译者注)在有关奥古斯都的文章后面附上了《功业录》的全文。不过原文中并没有这个附录,是翻译者国原吉之助添加上去的。
为什么研究者们对如此珍贵的历史资料不作详细介绍呢?
其理由之一,《功业录》记叙的并非是奥古斯都实际的成就,仅是一些奥古斯都希望传达给后人的事迹,而像有关帝国建设这样极其重要的功绩,他避而不谈。所以《功业录》在学术研究上的价值才会如此之低。我对奥古斯都不谈的理由非常好奇,这种好奇心大概是作家特有的,非研究者所需。
理由之二,文章写得相当糟糕。奥古斯都的业绩写成目录式的条文状,即便如此,我觉得至少也该润色一下文字。除了充实内容,文章也需要写得让人读得下去。谈话亦是如此,说出来的话得让人愿意聆听。无论是著文还是演说,奥古斯都无法使人乐见或喜闻。这和表述的内容无关,他就是缺乏引人入胜的感染力。除了能力上的欠缺,奥古斯都也并不打算明确地传达自己的意图。要在人们不知不觉中把共和体制拉向帝制当然不能观点清晰。不管怎么说,如果没有强烈的表达欲望以及希望人们予以理解的愿望,是写不出精彩文章的。
同时代的人们,特别是罗马的有识之士们,喜欢比较“父”与“子”。这也是奥古斯都让人同情的地方。他“父亲”恺撒实在太有表达能力了,甚至连政治上的对手对此也是赞不绝口。恺撒对手之一的西塞罗在他有关演讲的著作中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恺撒那样演讲、著书。他能够用喜剧的方式来讲述悲剧,用幽默的语言来解除人们消沉的情绪。人并不缺乏对重要事物的理解能力,但是要让理解能力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力,则取决于是否能调动起读者、听众情绪的叙述能力。
这是一门艺术,很显然奥古斯都缺乏这门艺术(拉丁语Ars,意大利语Arte,英语Arts)。然而政治宣传(propaganda)又是重建罗马大业必不可缺的工作。奥古斯都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项工作交给了在这方面很有造诣的人。负责这项工作就是现代“梅塞纳活动”的鼻祖梅塞纳斯。
梅塞纳斯
如果说阿格里帕是奥古斯都的右臂的话,那么梅塞纳斯就是奥古斯都的左膀。梅塞纳斯和阿格里帕一样,也不是来自首都罗马的上流社会。他出身于伊特鲁里亚,现在属于托斯卡纳地区的一个古老的家族,社会地位属于元老院阶级之下的骑士阶级。梅塞纳斯比奥古斯都年长一两岁,加上阿格里帕,三人是同一个年代的人。
和阿格里帕不同,奥古斯都与梅塞纳斯的相识并不是通过恺撒,据研究者考证,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在腓立比战役。那个时候,还叫做屋大维的奥古斯都的年纪21岁左右。
虽然初次见面是在战场上,而且两人都还很年轻,但那时的奥古斯都已经有了敏锐的眼光,而梅塞纳斯也落落大方地接受奥古斯都对他的赏识。之后,奥古斯都将战场交给阿格里帕,而外交上的交涉则由梅塞纳斯负责。
罗马是一个法治国家。依照法律,所有的公职都必须各司其职。要想游走于各派系之间,传达、落实统治者的意志,担任着公职会有诸多不便。因此,梅塞纳斯放弃了所有的公职和升迁的机会。这在现代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对古罗马人而言同样也是一个巨大的牺牲。对他们来说,经历过各种公职才是一个男人最高的生活价值,名字可以刻在罗马广场的墙壁上、载入罗马国家官方的《大祭司记录》,所以才有“光荣的公职人员”这样的称号。
梅塞纳斯放弃了进入元老院成为统治阶级的机会,决心站在奥古斯都的背后,默默地奉献一生。梅塞纳斯的这个决意可谓是可歌可泣。何况,当时的奥古斯都只是恺撒的养子,他的未来,包括是否会成为恺撒的接班人,都是一个未知数。
从公元前42年的腓立比战役击败布鲁图,到公元前32年亚克兴角海战歼灭安东尼,在这10年里,梅塞纳斯作为奥古斯都的左右手,表现得相当活跃,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帮助能力尚不足以独霸一方的奥古斯都,梅塞纳斯首先改善了和安东尼的关系;其次,为了牵制住安东尼,又和庞培的儿子达成了私下的协议。在这10年里,奥古斯都打倒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最终消灭了安东尼。奥古斯都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作为秘密外交员的梅塞纳斯可谓是功不可没。
公元前30年,奥古斯都凭借着实力继承了恺撒的统治地位,成为了罗马唯一的最高统治者。在他登上权力最高峰的这一路上,阿格里帕和梅塞纳斯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和协助。
然而,公元前30年以后,阿格里帕在奥古斯都的提拔下担任了执政官,从此走上成为国家精英之路,而梅塞纳斯既没有得到任何的官职,也没有被派遣到国外去担任公使,这主要的原因是时代改变了。罗马在内乱结束后,无论是与同盟国以及行省,还是类似帕提亚的假想敌国,外交活动都改为在台面上进行。
这种形势下,奥古斯都认为正式的外交以及对外政策,由阿格里帕来担任比较合适。在外国人眼中,“第一公民”的奥古斯都像一个皇帝(事实上的确如此),阿格里帕作为武将,战果辉煌,相反梅塞纳斯既没有地位又没有战绩。其实,对奥古斯都而言,提拔梅塞纳斯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只不过他不想这么做,他希望梅塞纳斯作为谋臣留在自己的身边,如果让梅塞纳斯担任了公职,他的愿望就会落空。而梅塞纳斯欣然接受了奥古斯都这个看似不公平的要求,一生没有担任公职,因此他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雕像。
奥古斯都身体欠佳的时候,经常会以休养的名义,去位于埃斯奎里山(Esquilino)的梅塞纳斯大宅小住。喜欢谈论风流韵事的苏维托尼乌斯等人说,奥古斯都和梅塞纳斯的妻子有染,我觉得不太可能。人总有比情欲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何况是自制力强于常人的奥古斯都。我想他是利用这段相对比较清闲的时间,和梅塞纳斯作一些深度的交流,无论是教养、学识,还是判断事物的准确性,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手法,梅塞纳斯都是最好的谈话对象。
秘密外交工作停止之后,奥古斯都又将一项非常适合梅塞纳斯的任务交给了他——担任文化·宣传工作。现代将文化赞助活动叫做“梅塞纳活动”(Maecenas)就是由此而来的。
原本就出身于富裕家庭,之后,应奥古斯都的要求购买了埃及大批的土地成为了大富翁的梅塞纳斯,对文化的赞助十分慷慨,他的周围总是聚集着很多的诗人。这些人里面最著名的是被誉为最伟大的拉丁诗人维吉尔和贺拉斯。顺便提一下,崇拜维吉尔的但丁,在《神曲》中把他写成是地狱和天国的引路人。
我个人认为,拉丁文学的黄金时代,散文是以西塞罗和恺撒为代表的公元前1世纪,诗歌则是史上称为“奥古斯都时代”的公元1世纪前后。和始终与政治纠缠不清的西塞罗、恺撒不同,维吉尔和贺拉斯一生都是以作诗为业。他们没有参与政治的原因,究竟是因为散文和诗歌的不同,还是由于身处作业分工明确的奥古斯都时代呢?
两位诗人的出生地很有意思,维吉尔出生在曼图亚(Mantuva),他出生时,包括曼图亚在内的卢比孔河以北的北意大利一带还是罗马的行省,在他20岁时,恺撒将这一带纳入了本土领域。在此之前,不清楚他是否拥有罗马公民权。维吉尔并不是罗马人的姓氏,或许他的祖先是居住在北意大利的高卢的某一部族。如果真是如此,那么罗马国民诗人身体里流着的就不是罗马人的血液。不过,这对罗马人来说无关紧要,200年前会写漂亮文章的迦太基的奴隶同样受到了罗马人的欢迎。维吉尔出生于公元前70年,比梅塞纳斯年长五六岁。
比维吉尔年轻5岁的贺拉斯出生在阿皮亚大道沿线的殖民城市维诺萨。这位诗人也不是罗马公民,而且直到他父亲那一代都是奴隶。
贺拉斯父亲成为解放奴隶之后,为了儿子的教育,离开了乡村小镇的维诺萨,来到了首都罗马。贺拉斯父亲在罗马从事何种职业无从查考,但是他让贺拉斯接受了最好的教育,并且送他到当时最高学府的雅典去留学,看来是一位非常热心于教育的爸爸。维吉尔和贺拉斯都是在未成年前就离开了故乡来到罗马的,可见在当时,人们想接受良好的教育首先就是去罗马。
在雅典的贺拉斯没有专心于学业,精力全用在了政治上。那个时期的雅典即将成为恺撒派和反恺撒派对决的战场,形势一触即发。人们谈论的话题全集中在了究竟是安东尼——屋大维的恺撒派会赢,还是反恺撒派的布鲁图——卡西乌斯能够获得胜利这件事情上。
贺拉斯天生有诗人的激情,又值年轻气盛的23岁,完全被当时的气氛所感染,投笔从戎,参加了志愿兵。他加入的是杀了“暴君”恺撒的布鲁图的军队。他在军队中担任大队长,所以是名副其实的参战军人。
然而,腓立比战役恺撒派最终取得了胜利,布鲁图自杀身亡。成了败兵的贺拉斯一路逃亡,颠沛流离,终于回到了祖国。
个人的境遇,再加上罗马当时的混乱状况,让多愁善感的诗人深感悲观、绝望。内战并没有在腓立比山岭上结束,紧接着的是庞培之子和屋大维的战斗,这边刚决出胜负,那边屋大维与安东尼之间的斗争又开始了,罗马人不断地在自相残杀。那个时期的贺拉斯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诗:
永无止境的内战,下一代也卷入其中。罗马正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敌人不再是马农西人或者伊特鲁里亚人;也不是强大的加普亚和勇敢的斯巴达;既不是阴险狡诈的高卢人,也不是凶横彪悍的蓝眼睛的日耳曼人,更不是令人憎恨的汉尼拔,罗马人现在的敌人就是罗马人自己。终有一日,罗马会回到野草丛生的时代。
对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最好的忠告是什么?没错,就是舍弃你的祖国。舍弃祖国,远走他乡。就像从前(公元前540年)的费契亚人那样,不堪波斯的统治绝望地集体出逃。
然而,不到4年的时间,贺拉斯的心境便逐渐趋于平静,他结识了梅塞纳斯,两人成了知己。又过了8年,诗人对国家的前途从不安变成了希望。公元前30年,旷日持久的内战终于结束了,尽管获得胜利的是腓立比战场的对手,事到如今这已无关紧要。战争太令人憎恶了,不管谁赢,能够恢复和平就要感谢天神保佑了。
我们不能指责贺拉斯的这种改变是共和主义者的变节行为。他代表了那个时期大多数罗马人的心情。而这正是奥古斯都手中最大的一张王牌。奥古斯都本人比任何人都清楚“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必要性,因此他的政治生涯之所以能获得巨大的成功就是巧妙地、充分地利用了这张王牌。
奥古斯都成为唯一赢家之后,即刻展开了大规模的裁军,士兵的人数减至一半。向罗马人民表达了走向和平的决心。此刻的贺拉斯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不知道是不是梅塞纳斯向他讲述了奥古斯都建立“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艰辛,以及将之贯彻到底的决心,结识了梅塞纳斯之后的贺拉斯,对奥古斯都的态度由敌视转为赞赏。
作为资助人的梅塞纳斯打算替解放奴隶之子、两袖清风的贺拉斯在奥古斯都的手下谋个一官半职,贺拉斯给他的回答是:“讨厌做官。”于是梅塞纳斯改送了一座有24间房子的庄园给他。古罗马的庄园本身就是一个农业生产基地,生活所需的日用品基本上能做到自给自足。赠送庄园,不仅是提供了居所和得以安心劳作的场所,更意味着保证了生活的来源。
至于梅塞纳斯是用什么形式赞助维吉尔的,目前无史可查。可以确定的是以维吉尔、贺拉斯为首的梅塞纳斯文艺沙龙的文化人,成为了奥古斯都施行“罗马统治下的和平”政策的宣传员。他们怀着喜悦和自豪的心情为日渐走向和平的新生罗马讴歌颂扬,维吉尔的诗歌高贵而刚健,而贺拉斯的作品则充满了活力和清新,这正象征了奥古斯都心目中罗马帝国的形象。
我不赞成将这些诗人说成是御用文人的讲法。如果只是为了回馈物质上的援助,是写不出优秀作品的。他们的作品之所以能流传2000年经久不衰,正因为是发自内心。梅塞纳斯慧眼识珠很善于选择资助的对象。梅塞纳斯死后,贺拉斯表示将来要葬在梅塞纳斯的身边,后来果真如实履行。贺拉斯仿效梅塞纳斯,死后将梅塞纳斯送给他的庄园及全部财产都留给了奥古斯都。
到了文艺复兴时代,艺术的花朵再度盛开。那个时代也出现了一位和梅塞纳斯相似的人物,他就是来自佛罗伦萨望族、美第奇(Medici)家族的主人科西莫。科西莫曾经向雕塑家多纳泰罗(Donatello)赠送了一座位于托斯卡纳的庄园。心存感激的雕塑家去世前留下遗言,要求死后葬在科西莫墓地的附近。如今这位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代表人物之一的雕塑家,就长眠于圣罗伦佐教堂(San Lorenzo)地下的美第奇家族的墓室中。
以上两例是最典型的古代文化赞助的形式。
长寿意味着身边的人会一个个地离去。尤其是看到同年代人的离去,更会让人生发岁月无情、生命流逝的感叹,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的死。然而,失去了阿格里帕之后又失去了梅塞纳斯的奥古斯都并没有动摇自己坚强的意志,他的“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地实现,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此时此刻的重要性。
就在这个时候,奥古斯都第一次违背了恺撒的路线,决定将罗马帝国的防卫线由莱茵河转移到易北河。这个行动意味着把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辽阔的日耳曼地区(Germania,现今大部分属于德国)纳入罗马帝国的版图,征服居住在那里的日耳曼人。
日耳曼民族
“地缘政治学”(geopolitika,英文geopolitics)是希腊语的“大地”(geo)和“政治”(politika)二词组合而成、由20世纪的人创造的词语。
在古罗马时代,虽然没有这样专门的词语,但并不表示人们没有这个概念。或许是因为道理太显而易见,反而不需要专门再为它去造一个词语。罗马人是一个非常务实的民族,这一点他们和擅长抽象概念的希腊人不同。虽然语言上输给希腊人,但罗马人部署的帝国防卫线正是不折不扣的“地缘政治学”。
恺撒在划定莱茵河防卫线之前,曾经两次亲自率军渡过莱茵河,和日耳曼人战斗。虽然时间很短,但是他的确亲身踏上了日耳曼的土地,目睹了日耳曼民族。
据史料记载,奥古斯都在决定把防卫线从莱茵河移转到易北河之前,在视察行省的途中,曾经顺道前往过奥古斯都·特来弗里(现德国的特里尔,Trier),不过,没有他到过莱茵河边的史实。奥古斯都视察行省通常会在一个地方滞留很久,他不太喜欢东奔西跑作实地考察,基本上属于习惯于坐在书桌前工作的人。
奥古斯都的手中有两份地图:一份是根据恺撒的指示、他死后安东尼负责完成的意大利本土的地图。地图上不仅显示了意大利境内的山峦、河川,整个罗马本土的交通网络都作出了明确的标示。另一份地图是由阿格里帕负责制作的帝国全境地图。这份大理石版的地图,几乎有一面墙之大,上面用不同颜色的宝石标示出帝国各地的主要城市,地图镶嵌在维普萨尼娅回廊的墙上,供一般市民阅览。据说奥古斯都位于帕拉蒂尼山的官邸里也有一份同样类型的地图。
那么,奥古斯都为什么要把防卫线从莱茵河移往易北河呢?
从地图上看,如果连接易北河和多瑙河之间的防卫线能够成功地建立的话,整个防卫线的距离的确比原来莱茵河——多瑙河的防卫线缩短了500公里,是不是出于这个理由呢?
或者是他考虑到降伏日耳曼民族,让这个茹毛饮血、勇猛顽强的民族走向文明,会为罗马帝国的国境带来安定。
总之,罗马军从公元前12年开始了进攻日耳曼的战役,中间历经数次的休战,延续至公元9年,最终到公元16年才算真正结束。即便是将战争结束的时间算做公元9年,其间也有20年的时间和日耳曼人相持不下。
与之相反,恺撒在公元前58年发起了对高卢的军事行动,8年之后几乎占领了整个高卢地区。进攻日耳曼和征服高卢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后方参谋部制定的战略,而后者则是由前线指挥部所部署。换言之,这是几乎没有亲临战场指挥过的奥古斯都和调兵遣将、始终战斗在第一线的恺撒之间的区别。还有一点,就是攻打日耳曼的公元前12年,阿格里帕去世了。即使不能同恺撒相比,阿格里帕还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将军,他的去世给奥古斯都的军事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阿里里帕去世后,取代他成为奥古斯都左右手的是奥古斯都的两个继子提比略和杜路苏斯。他们的母亲莉薇娅和奥古斯都再婚时,哥哥3岁,弟弟还在母亲的肚子里。公元前12年时,两兄弟已长大成人,提比略30岁,杜路苏斯26岁。奥古斯都非常疼爱这两位继子,但执著于家族血缘的他,并没有将两人收为“养子”。“养子”是继承人的象征,奥古斯都选择了他的独生女儿尤利娅和阿格里帕所生的两个儿子——当时8岁的盖乌斯和5岁的鲁基乌斯——作为自己的养子。不过在和平祭坛南墙的皇帝家族的雕像中有提比略和杜路苏斯的形象,可见奥古斯都还是视他们为家人。两兄弟出现在雕像上,不单是因为他们的母亲是奥古斯都的妻子,阿格里帕还在世时,两人已经显露了能够成为阿格里帕后继者的才华,奥古斯都对他们的厚待,可以说是兄弟俩靠实力争取来的。
防卫线从莱茵河——多瑙河改为易北河——多瑙河之后的地形图
提比略的妻子是阿提库斯(Atticus)的外孙女维普萨尼娅。阿提库斯以西塞罗的挚友和笔友而著名,他的女儿是阿格里帕的第一位妻子,阿格里帕就是维普萨尼娅的父亲。提比略和维普萨尼娅的婚姻十分美满,公元前12年的提比略有一个1岁的儿子。
弟弟杜路苏斯的妻子,是屋大维的姐姐屋大维娅和安东尼所生的女儿小安东尼娅,他们的婚姻也非常稳定,两人育有两男一女。奥古斯都之所以让杜路苏斯娶死对头安东尼的女儿为妻,是因为小安东尼娅另一半的血缘来自自己的姐姐。这就是奥古斯都的血统观。
正因为这个血统观,奥古斯都在替二度成为未亡人的女儿尤利娅挑选第三任丈夫时,没有选已经娶了自己外甥女的杜路苏斯,而是挑了至今和他没有接上血缘关系的提比略。尽管提比略的妻子是他的好朋友阿格里帕的女儿,尽管两人的婚姻幸福美满而且还有孩子,但这一切对于追求血脉相承的奥古斯都而言,都无足轻重。他想到的是30岁的提比略和27岁的尤利娅结婚,还有机会生很多孩子。奥古斯都的愿望就是多生产一些有着他的血统的男孩。
最高统治者的命令以及母亲的劝说,让提比略无法违抗,最终他和爱妻维普萨尼娅离婚,娶尤利娅为妻。离婚之后的提比略有一次在街上,看见维普萨尼娅的背影,他站在那里默默地注视着前妻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人群里。据说,从那以后提比略再也没见过维普萨尼娅,她始终回避和他相遇的可能性。
恺撒从不介入他人的生活,这一点又和奥古斯都完全不同。两人间的这个差异,用英文说来就是style(生活方式)不同。
尽管奥古斯都对血统非常偏执,但他并不会在公事中掺入私人的感情,这是他的杰出之处。他对手下的将军、政务官们的评判都非常客观,部下们对此也深信不疑。有了信任的基础就会努力工作,取代阿格里帕成为了奥古斯都左右手的提比略、杜路苏斯兄弟俩也全力以赴地奔赴各自的战场。提比略负责建立多瑙河的防卫线,杜路苏斯则担当了将防卫线从莱茵河移往易北河的任务。所有的人都预见到,征服未开化民族将会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战争。
提比略
杜路苏斯
文明程度越高的民族越容易被征服,而文明程度越低则越困难。这话咋听像是说反了,其实没有,千真万确。特别是像罗马人这种共存共荣的征服方式,这个特征尤其明显。
文明程度高的民族,容易理解罗马人所谓的“文明化”的益处。例如罗马式公路等的基础建设、在各地都得到承认的“自由都市”以及以“殖民都市”为中心的经济发展体等等。况且,在罗马统治之下,国内的纷争得以解决,罗马军负责抵御外敌的侵略;对于原有的民族文化、宗教、语言,甚至货币,统治方的罗马也不强制去要求改变。尤为重要的是罗马人不会剥夺被征服者的生存空间,罗马统治之下的各个民族,都拥有他们各自发挥专长的机会和舞台。这是古罗马人所具备的最高品德。
相反,要让文明程度低下的民族了解并接受文明化带来的好处,就困难重重。这就是未开化部落不容易被征服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蛮族所在地没有都市化,因此无法采用攻下一方占为要塞的战术。而且,这些部落都很独立,很少有团结一致对抗罗马的大型战斗,结果就变成了东打一枪西放一炮的游击战,罗马军团最拿手的平原布阵的会战方式,几乎没有发挥的余地。
第三个原因是罗马军队并没有什么征服蛮族的实战经验。意大利半岛统一之后,作战的对手基本上都是类似于迦太基、希腊、叙利亚、埃及这样文明程度很高的民族。
对于进入帝政之后的罗马人而言,唯一可以参考的实例,就是恺撒征服高卢,即便是天才恺撒,打赢这场战争都花费了8年的时间。当时高卢战役时,身为统帅的恺撒除了拥有卓越的指挥才能之外,他手中还握有一张王牌,这是以日耳曼人为对手的奥古斯都不曾有的。
恺撒手中的王牌就是高卢人非常惧怕日耳曼人。恺撒曾经把高卢的部落头领叫到面前,对他们说,如果高卢继续由你们高卢人统治,迟早要被日耳曼吞并。无论心中如何作想,首领们对恺撒所言不得不点头同意。
《高卢战记》中曾经提及,住在莱茵河以东的日耳曼人拒绝征服民和被征服民之间的交流,两者的居住地之间隔着一片荒野,除了每年缴纳贡赋之外,从来不接触,而且他们不喜欢定居一处。
高卢人在面临不得不选择外来统治者的形势下,在罗马人和日耳曼人之间,最终选择了前者。尽管这是在罗马军大兵压境的形势下作出的选择。
然而,对付日耳曼却没有这种王牌可用。对于当时的日耳曼人来说,没有什么民族可以对他们产生威胁,除了在西面和南面,即莱茵河和多瑙河的河岸边拿着长剑虎视眈眈对着他们的罗马人。
奥古斯都在决定进攻日耳曼的当初,似乎没有意识到这种王牌的重要性。而且,战争的初期捷报频传,不仅罗马人为此疯狂,就连奥古斯都本人都认为失去阿格里帕的这个军事缺口完全被补上了。
东边是致力于建立多瑙河防卫线的提比略及军团,负责进攻日耳曼的弟弟杜路苏斯则率5个军团前往北方战线。
提比略的军队以现在的维也纳、布达佩斯为中心建立了军事基地,以基地为中心逐渐向外扩张,这种看似沉闷的作战方式却带来实际的效果,罗马军队牢牢地控制了多瑙河以南的地区。相反,杜路苏斯的攻势十分猛烈,从北海向南一路挺进。
杜路苏斯的军队,首先在古代称为“莱茵河渡口”(Trajectum ad Rhenum,现荷兰的乌德勒支,Utrecht)的附近开通了运河,连接起莱茵河与艾瑟尔湖(Ijssel)之间的水路。军队从莱茵河上船首先进入北海,由此向东沿海岸航行,从另一条也是汇入北海的埃姆斯河(Ems)的河口逆流而上,直捣日耳曼的心脏。这种作战方式放在现在,就是用飞机把士兵运载到敌方上空的空降部队。如果在“空降”的同时,能派兵从西向莱茵河东进,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战果,不过,多瑙河南岸的战争也在进行之中,想来是没有更多可以调遣的兵力了。
公元前12年杜路苏斯军队的进攻,最终还是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从埃姆斯河中游成功登陆的杜路苏斯军团,由此继续向东行进,沿途征服了一个又一个的日耳曼部落,直抵威悉河(Weser)流域。和地中海相比,北海在夏季也是波涛汹涌,所以,连日耳曼人也没有料到南方民族的罗马人会采用这种战略。从现代地理来说,埃姆斯河靠近荷兰的国境,而威悉河则完全位于德国的中央。这也难怪罗马人听到捷报后,兴高采烈地认为继高卢之后,日耳曼也将成为他们的领地。
第二年,即公元前11年,年轻的杜路苏斯将军,改变了进攻日耳曼的路线。军队从莱茵河沿岸的克桑腾(Xanten)基地越过莱茵河,从东面进攻,抵达日耳曼的心脏地带。军队从威悉河中游地带返回莱茵河西岸的基地过冬时,选择了向北迂回的路线,和出发时的路线不同。罗马人的军事行动,不仅是战场上的正面交锋,还包括了在各个要塞开路、造桥的工兵作业。这些作业需要穿过大片的森林,森林地带即使在白天能见度也相当低。在蛮荒地区打仗的确是举步维艰。
公元前10年,杜路苏斯决定向最终的目标易北河流域发起进攻。他计划用2年的时间占领易北河,为了节省时间,军队冬天不返回莱茵河,原地留在日耳曼的中心部。那一年,28岁的杜路苏斯首次当选为执政官,奥古斯都和罗马人民都对这位年轻的将军充满了期望。
公元前12年和前11年杜路苏斯军团的行军路线
当32岁的提比略和28岁的杜路苏斯从前线接连不断地向首都传送捷报时,53岁的奥古斯都也正准备将本土的行政组织规划作一个彻底的完结。
奥古斯都从来不会一次性提交议案,他总是先提出一部分的内容,然后再作一些修正,反反复复,直至他心目中的计划完整成形。元老院和公民大会面对已经既成的事实除了赞成无计可施。他们之所以不提出反对意见也是因为找不到漏洞。在改革重建方面,奥古斯都绝对是一位天才。
行政改革
奥古斯都改革的基本方针,不是要求达到整体的提升,而是建立起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核心”,余下的部分,用现代语言讲就是交给民间管理。
这个方针并非来自奥古斯都与生俱来的理念,而是因应形势所需。罗马公民以成年男子人数计算是500万人,相对于罗马帝国全境5000万的人口,作为统治方只有掌握核心,才可能长久维持。
这个方针也不是奥古斯都独创,罗马的建国之父罗穆路斯建立的国家政策中已经体现了这种思想。经过不断的延续,成为了一种非常实用的罗马人的“哲学”。
奥古斯都之后100多年的希腊人普鲁塔克在他的《列传》中明确地指出,罗马兴盛的根本原因就是同化战败者。在“败者为奴”的古代,罗马人的这种同化具有何等的意义,对于经过了18世纪《人权宣言》洗礼的现代人而言,或许有些茫然,但是即便像雅典这样高度文明的地区也从未对“败者为奴”的观点产生过质疑,可见罗马人的生存方式有多么的特别。罗马人将这种生存方式传播至帝国全境,使之由特殊变成了一个普世的价值。奥古斯都所做的就是将这种传统的罗马人的生活哲学制度化,并且运用在帝国的各个领域。
奥古斯都将北至阿尔卑斯山、南到墨西拿海峡的意大利半岛,即罗马帝国的本土,规划成11个大区。这种划分不是拿着标尺单纯地按照地理位置来划分,而是根据居民所在的部落、传统、风俗等的不同,分门别类。大家不妨拿它和2000年后今天的意大利各大区来作个比较。意大利语的“大区”(Regione)的词源来自拉丁语Regio。如今的意大利发展到18个大区(实际为20个。——译者注),这是由于2000年来人口不断增加的原因。奥古斯都规划的意大利本土的11个大区具体如下:
第一大区(拉丁姆·坎帕尼亚,Latium Campania)——现拉齐奥(Lazio)、坎帕尼亚(Campania)两大区。
第二大区(阿普利亚,Apulia)——现普利亚(Puglia)大区。
第三大区(卢卡尼亚·布鲁蒂姆,Lucania Bruttium)——现巴斯利卡塔(Basilicata)、卡拉布里亚(Calabria)两大区。
第四大区(塞尼阿姆,Samnium)——现阿布鲁佐(Abruzzo)、莫利塞(Molise)两大区。
第五大区(皮切诺,Piceno)——现马尔凯(Marche)大区。
第六大区(翁布里亚,Umbria)——现翁布里亚(Umbria)大区。
第七大区(伊特鲁里亚,Etruria)——现托斯卡纳(Toscana)大区。
第八大区(艾米利亚,Emilia)——现艾米利亚-罗马涅(Emilia-Romagna)大区。
第九大区(利古利亚,Liguria)——现利古利亚(Liguria)大区。
第十大区(威尼斯,Venezia)——现威尼托(Veneto)、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Friuli-Venezia Giulia)、特伦蒂诺-阿尔托·阿迪杰(Trentino-Alto Adige,Trentino-Südtirol)三大区。(顺便提一下: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的Giulia来自尤里乌斯·恺撒的Julius。)
第十一大区(坦斯帕达纳,Transpadana)——现伦巴第(Lombardia)、皮埃蒙特(Piemonte)、瓦莱-达奥斯塔(Valle d’Aosta)三大区。
当初恺撒将卢比孔河以北的地区从行省纳入本土,形成了现在北意大利地区。北意的大区数量之所以增加,是因为2000年后这里的实力远超过了卢比孔河以南的地区。
奥古斯都划分大区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有效地发挥中央集权的职能,同时也希望建立起地方分权的制度。这是罗马人擅长平衡的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为了追求效率性,集权和分权的制度可以同时存在。
虽然奥古斯都建立的国家体制,已经从代表共和体制的元老院以及公民大会,逐渐转向皇帝主导的“内阁”。然而,古罗马公民一向拥有投票权,即参与政治的权利。如果不能满足他们参政的愿望,不满情绪迟早会伺机爆发。为了消除隐患,奥古斯都建立了大区制度,大区内的事务交给在那里居住的公民,让他们自己负责管理。
左:现今的18大区 右:奥古斯都制定的11大区
奥古斯都不仅赋予了地方公民地方自治体(大区或市镇)的自治权,如前文所述,在首都罗马举行的国家政务官的选举,最终结果也包括了各大区的表决。这样就可以满足公民参与政治的愿望。挖掘出来的庞贝遗址的壁墙上,留有不少当年的竞选海报,可见当时像庞贝那样中等规模的地方城市,选举气氛也十分热烈。分割成11个大区的意大利本土实际上就是各自拥有自治权的联合体,这个观点在学界已经是定论。如果作过大胆比较的话,古罗马帝国有别于历史上任何一个帝国,倒是比较接近于现代的美利坚合众国。
满足公民参政的愿望,怎么能忽视了首都罗马的公民呢?
奥古斯都将首都划分为14个居民区,居民区和大区一样,也叫“Regio”,这点比较有趣。顺便提一下,罗马军团叫Legio,在R、L不分的日语里,“区”和“军团”听上去是一样的。
尽管奥古斯都用同样的“Regio”来表示首都的居民区和意大利本土内的11个大区。作为后人,为了避免产生误会,我们不得不用“居民区”和“大区”来区分。至于奥古斯都为何要用同样一个词来代表,其中的理由我们可以想象。
这是因为“居民区”和“大区”一样,也是选举区。古罗马人的选举方法基本上和美国的总统大选相似。先有一个预选,从各个选区(居民区或大区)中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然后各个候选人再进行最终的选举。在共和时期,首都罗马的选区总共只有4个,到了奥古斯都时代已经增加到了14个,这主要是因为随着人口的增加,居民区由市中心逐渐发展到周边的地区。14个区的大小不一,它应该是根据各居住地的选民的人口数量来划分的。
在我看到首都罗马分区地图的时候,另外有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奥古斯都在规划居民区时,完全没有受到塞尔维乌斯城墙的影响,可以说完全忽略了城墙的存在。
我想这是奥古斯都继承了恺撒的理念。恺撒认为建立“和平”才是罗马的新生之路,因此,像护城墙这样的战争产物,不应该继续存在。在首都居民分区图上,我也顺便标上了“奥勒留城墙”(亦称奥勒利安城墙,Aurelianu)。这座城墙建于公元3世纪末期,当时“罗马统治下的和平”分崩离析,首都处于不得不修筑城墙来抵御外敌的形势之下,在至此之前的300年间,罗马一直都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
奥古斯都制定的首都罗马的14个居民区
塞尔维乌斯城墙至今还留有少许遗迹,在奥古斯都时代,它应该保存得更好。不过,保存祖上留下的东西,还是无视,完全是两回事。帝国时代的罗马在对首都的定义上已经超越了共和时代。最好的例证就是第14个居民区跨过了台伯河的西岸。原本作为军事防卫线的台伯河从此成为了一条流淌在市内的普通的河流。
奥古斯都之所以能无视塞尔维乌斯城墙的存在,将首都划分为14个居民区的另一个理由,是因为在居民区下面又规划了265个市镇(vicus)。如果只有14个居民区的话,有些区可能会被城墙隔成两半而产生诸多不便,但如果是比居民区规模小的市镇,那么,墙的两边各有一个市镇,就不存在什么问题。由于附图是略图,所以居民区的分割简单地呈直线状,实际上应该是错落有致、弯弯曲曲的。
根据规定,各大区、市镇的区长、市长由选举产生。奥古斯都延续了恺撒的人才录用的路线,这些地方的公务员中,有不少是解放奴隶。这意味着元老院议员,甚至是皇帝本人所居住的地区的政务官可能出身于奴隶。奥古斯都之所以允许这些人担任公职,不单纯仅是因为“英雄不问出身”,区长、市长完全属于行政职务,他们的工作包括了区内道路的整备、清扫,以及街角的祭坛、寺庙的管理等。市镇的规模一般在300人左右,作为当地长官,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正确统计出辖区内的失业者人数,即有资格接受免费小麦配给的贫民的数量。所以,这些地方首长还同时兼任了“社会福利局”局长的职责。
奥古斯都本人几乎没有亲赴战场带兵打仗的经验,因为他自己没有资格称呼士兵“战友们”,也禁止阿格里帕、提比略、杜路苏斯用这个称呼,而统一称为“战士们”。然而,站在统治者的角度,要激励人们勤奋地工作,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们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就像其他地方的人民一样,奥古斯都的政策激发了首都人民积极参政、自主管理的欲望,准确地说,他们的反应比其他地方更强烈。向饥民发放粮食是国家的职责,但是到底是哪些人最需要粮食,则由人民自己来判断。
地方呈报上来的饥民的人数超过了20万。尽管这个数字超过了“父亲”恺撒制定的15万人的上限,奥古斯都还是接受了申请。不过,他规定每年对接受社会福利的市民进行一次人口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调整标准。然而,有一些问题不是能够由人民自主决定的,或者说交给国家处理会比较妥当。
正如前文所述,为了确保首都人民的粮食供应,奥古斯都设立了一个“粮食局局长”的职位,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和粮食管理同样,对于水资源,也相应设立了一个“水道局局长”的位子。除了以上两个职位之外,第二代皇帝提比略,针对台伯河泛滥的问题,又增设了一个“台伯河治水长官”的职位。另外还有一个负责首都公共建筑维修的“公共建筑·神殿修复官”。担任这些官职的人选必须是有执政官或法务官经历的元老院议员,由此可见,它们都是重要而且是“光荣的公职”。
与其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不如说“条条大路来自罗马”。奥古斯都设立了一个“道路事务官”,专门负责道路的维修、保养。这个职位之前就存在,奥古斯都只是将它常规化。我认为判断一个民族实力的基本标准,在于对维护公共财产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以及是否有将之付诸实现的能力。奥古斯都设立专门机构,也向后世的罗马人传达了保护公共财产的重要性。
保护人民的安全是国家的重要职责之一。这里安全保护不是指抵御外敌的侵略,而是指维持国家内部的安定,所以,建立警察制度就成为了一个必需的课题。
作为“世界之都”(拉丁语Caput Mundi),罗马已经发展成为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如果不集中管理治安问题,就会变得人人自危,其结果就是只有富裕阶层才能为自己买到安全,而且这种由个人出资的私警方式,容易产生以暴制暴的社会风气,给社会安定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罗马帝国的“和平”(Pax),奥古斯都建立了常备军,现在他又考虑建立一支警察队伍来保卫首都人民的Pax。
罗马共和时代,也没有忽视了公共安全保护的问题,它属于执政官的重要职责之一。两位执政官都必须在离开罗马的情况下,才能指定“代理”来负责这项工作。这一方面,恺撒从来没有懈怠过,而奥古斯都多半是指定梅塞纳斯作为他的代理。但这毕竟是一个临时的职位,没有长久性。奥古斯都把很多临时的职务改定为长期化,警察也是其中的一项。
警察总监(Prefectus Urbi,亦译首都长官)一职由元老院中曾经担任过执政官的议员担任,可见其重要性。
总监下面设有三个警察大队,每个大队约有1000人警力,因此有3000名的警察负责维护首都罗马的治安。
在建立警察队伍的同时,奥古斯都还建立消防局(Prefectures)。消防局设有7个大队,每个大队也是由1000人组成,每一个大队负责首都两个居民区的消防工作。消防员录用了很多解放奴隶,队长大多是曾经担任过罗马军团百人队队长的退伍军人,消防局局长一般由元老院议员担任。这也证明了为政者对消防的重视。因为及时地建立了消防安全体系,所以罗马这个百万人口的都市鲜有火灾发生。
以上这些官职都不是选举产生,而是经皇帝主导的“内阁”推举,由元老院审核决定,即任命制。任期大多在1年以上,属于常务官职。任职期间有薪酬可领,相当于官僚。罗马帝政时代的政治职务(政治家)和行政职务(官僚)的不同之处,是前者属于无薪的领导阶层(有可使用的经费),而后者则是有薪的事务性官职。
杜路苏斯之死
公元前9年新年刚过,开工四年的和平祭坛终于竣工。南国晴天之下,1月的寒气并没有让人感到凛冽肃杀,反而神清气爽。在这晴朗的日子里,奥古斯都带着他的家人以及元老院的全体议员参加了祭坛的竣工典礼。人员排列的顺序如实地雕刻在祭坛两侧的墙上。参加献祭仪式的人们,从罗马广场出发沿着弗拉米尼亚大道向北行进,来到和平祭坛,举行了宰杀献祭动物的仪式。民众通过没有墙壁的列柱回廊,可以看到烧烤献祭动物的烟火从祭坛飘上天空,同时也能亲眼看到站在祭坛边的那些达官显要。聚集在祭坛附近的民众们不光是来看热闹的,Pax ——“罗马统治下的和平”是全罗马人的心愿。他们和统治者们一起,虔诚地为“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祈祷。
和平祭坛南侧的墙面上雕刻的皇帝家族群像中,有两位没有能够出席竣工典礼,一位是3年前去世的阿格里帕。对于奥古斯都的忠臣、一生奉献给公共事业的阿格里帕来说,祭坛是他的墓碑。另一位是因远征日耳曼而缺席的杜路苏斯。负责多瑙河南岸战事的提比略,利用冬季休战期,回到罗马参加了典礼,而杜路苏斯因为准备开春后立即攻打易北河地区,所以就在日耳曼的中心部位安营扎寨,准备越冬。或许是雕刻家事先考虑到了战事,所以雕像上的提比略穿着平日的托加,而杜路苏斯的形象则被刻画成戎装之姿。
可是,竣工不到一年的和平祭坛又成了皇帝家族群像中那位缺席典礼的年轻人的墓碑。这是即将迎来54岁的奥古斯都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日耳曼战争捷报频传,而指挥战争的将军杜路苏斯年仅29岁。
古罗马人的生死观既不宗教也不哲学,甚至觉得“生死观”这样的字眼都是夸大之词。他们非常之豁达,对死毫无忌讳,谈论到“人”甚至会用“必死者”来形容。古罗马人不会专门建陵园,把所有亡者集中在一起,与世隔绝。虽然有些人会将庭院的一角作为死者的墓地,不过他们更喜欢把墓地建在路边,即使拥有大花园的富裕人家也是如此。无论是阿皮亚大道还是弗拉米尼亚大道,只要一出城,就可以看到道路两旁林林总总的坟墓,它们的造型不同,墓地主人来自的阶级也不同。道路是人来人往最频繁的地方,古罗马人希望在死后也能尽量地接近活人的世界。
尤其是喧闹的市区,走在路上就如同穿梭于坟墓之间。坟墓的造型千奇百怪,像设计比赛,刻在墓碑上的碑文也是五花八门,对旅行者而言,这里是一个很好的休息场所。碑文中有不少有趣的内容,充分展现了古罗马人健康的生死观。我这里抄录几段供大家一乐:
“喂,那个过路人,你不坐下来歇歇脚?摇头。什么,不想歇?别忘了你早晚得来这儿歇着。”
“幸运女神对所有人都作了承诺,可是她从来没遵守过诺言。所以,在那个没有永远的世界,好好地过每一天、每一小时。”
“敬告读碑文者:健康、爱人,在你进来之前的每一天。”
奥古斯都也是罗马人,虽然天生体质虚弱但也没有特别在意自己的身体,一切都顺其自然。他非常清楚,雕刻在和平祭坛上包括自己在内的家族成员,总有一天都会成为墓碑。因此,他并没有把去世的阿格里帕排除在外,仍然当他还健在,放进了家族群像中。然而,功成名就的51岁的死,和一切才刚刚开始的29岁的死毕竟不一样,杜路苏斯的噩耗比上一次阿格里帕的死讯,让奥古斯都更为震惊。
公元前9年从春到夏再转秋,一年中大半的时间,罗马接连不断地收到从前线传来的捷报。特别是在夏天,奥古斯都收到了他殷切期盼的“罗马军到达易北河”的好消息。这个消息令人感到日耳曼人已被罗马军队消灭得片甲不留,军事防卫线成功地转移到了易北河——多瑙河流域。奥古斯都不仅为战绩而高兴,同时也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
奥古斯都曾做过一些违反“父亲”恺撒遗愿的事情。比如说,为解决台伯河洪水泛滥,在梵蒂冈的后面打通了运河;抽干阿皮亚大道边上的泥沼地带改为耕地等等。但这些事情和改变莱茵河军事防卫线相比,都只能算小巫见大巫。对于不善战的奥古斯都而言,征服日耳曼民族等于是对战争强人恺撒的一个背叛。因此他对日耳曼的战况,比迄今为止的任何一场战役都要放心不下,就算手握国家最高权力,但是罗马的统治阶层里,有很多人了解生前的恺撒,这些人无时无刻不在拿他同其“父亲”作比较。
年轻的杜路苏斯在军事方面的才华,果真令人刮目相看。
他在四年中发起了三次进攻,每一次都采用了不同的战术,而且每次都从不同的地点展开攻势。他最后一次远征,选择了从莱茵河沿岸的摩功提亚库姆(Mogontiacum,现德国美因茨,Mainz)出发,其目的在于避开日耳曼人正面的进攻,声东击西,打乱敌方的部署。日耳曼人被杜路苏斯搞得晕头转向,根本不知道该在哪儿设置据点阻击。
公元前10—前9年杜路苏斯军团行军图
到达了易北河的杜路苏斯的军队,原本预定从别的路径返回美因茨。来去选择不同的路线是因为罗马军队不单纯只是行军、打仗,还要在沿途的战略要地架桥、筑路建立起军事要塞。因此,罗马军经过的地区,“社会基础”(公共建设)就会得到改善。虽然只是一个初步的规模,但已经为今后的发展打好了基础。正因为边走边建的这种行军方式,杜路苏斯的军队从易北河回到莱茵河附近时,北国的日耳曼已经进入冬季。
不幸发生在雪中行军途中。率领着军团凯旋的杜路苏斯不知何故,突然落马,而且受了重伤。据说,如果当时随军的医生在判断了伤情之后立即采取大胆的治疗措施,切断因骨折而恶化的腿,至少可以保住他的性命。但不知是杜路苏斯拒绝了截肢手术,还是医生没有这个勇气,杜路苏斯的病情日益恶化。根据他的命令,首先通知了在多瑙河战场的哥哥提比略。
所幸,当时的提比略那边已休战,进入了冬营地。兄弟俩一向手足情深,闻讯后,哥哥只带了一队骑兵,冰天雪地里翻越了重重的山岭,到达了弟弟的营地。从来没有背对过敌人的年轻英勇的将军,在大他4岁的哥哥怀里闭上了眼睛。
敬仰杜路苏斯的将士们,希望能像其他阵亡的战友一样,将总司令安葬在日耳曼人的大地上。因为他们相信这里成为罗马的领地指日可待。但是提比略决心将弟弟的遗体带回罗马。提比略也是位出色的将军,而且他所有的经验都是来自战场,因此,并不像奥古斯都和其他的将士们那样乐观,他对于日耳曼的罗马化,多少有些心存疑虑。
尽管出发点不同,奥古斯都也同意了将杜路苏斯的遗体运回罗马。官兵们轮流扛着棺木向南行进,提比略一路徒步始终相伴在弟弟的左右。同时,皇帝亲自前往北意大利的帕维亚(Pavia)迎接。运载棺木的马车在前,奥古斯都的座驾在后,一行人从帕维亚前往罗马。
提比略并没有随弟弟的棺木一起去罗马,他从帕维亚返回了莱茵河沿岸。这到底是因为奥古斯都的命令还是他本人的意愿,不得而知。杜路苏斯的死讯一定已经传到了日耳曼人那里。虽然冬天无法开仗,入春后他们势必会发起攻击。目前还算平静的多瑙河战场暂且搁置一边,莱茵河防线的坚守万不可掉以轻心。
和平祭坛在建成的那一刻,就成为了两位有功之臣的纪念碑。
提比略的引退
对妻子莉薇娅的两个儿子,奥古斯都比较偏爱弟弟杜路苏斯——这是古罗马时代的史学家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英年早逝的人容易博得更多的同情和好感,这属于人之常情。不过,这种传言,对于几经波折继承了奥古斯都、成为了罗马第二代皇帝的提比略来说,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即使这是不了解内情的外人的猜测,其中多少包含了一些事实,何况,从奥古斯都的表现来看,这个传言的真实度的确不低。
恺撒是一个开朗的人,无论是苦或乐,他总是笑声不绝,他的乐观也感染了周围的人。相反,奥古斯都不是一个容易敞开心怀的人,他身上散发着一股肃然之气,让人却步,只能远远地注视着他。恺撒让人感动,奥古斯都则令人折服。
当然,我们也不能就此判断奥古斯都是一个封闭的人。我想,拥有阿格里帕、梅塞纳斯这两位可以畅所欲言的挚友,是他这一生中最大的幸福。奥古斯都的内向,是因为他的政治理想,而非厌恶与人交往。
话说回来,不轻易流露感情终究是来自天生的性格,而人通常又喜欢与自己性格相反的人交往,所以,内敛的奥古斯都喜欢性格开朗的杜路苏斯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不是理性所能控制的,是人本能的反应。一般来说,小儿子性格都比较开朗,杜路苏斯的确非常让人喜爱。
然而,奥古斯都是一个不会让私情左右公事的人。如果杜路苏斯是一个无能之辈,奥古斯都既不会疼爱更不会予以重用。所幸,杜路苏斯非常有才华。他不仅在战场上有勇有谋,奥古斯都重整高卢之后,把它交给杜路苏斯治理,杜路苏斯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因此对于杜路苏斯的英年早逝,不仅是奥古斯都和罗马人民,就是处于被统治一方的高卢人民也从心底感到深深的惋惜。
说到才能,提比略也很有才能。但是,对奥古斯都而言,杜路苏斯不仅是他政治、军事两方面的得力助手,在另一个对皇帝来说事关紧要的问题上,也是积极的协助者。杜路苏斯在血统延续上的贡献,不逊于他在政治军事方面的成绩。29岁去世的杜路苏斯生前和奥古斯都的外甥女之间生有两男一女,最大的男孩当时6岁。顺便说一下,当时才1岁的小儿子克劳狄乌斯,50年之后成为了罗马的皇帝。
提比略在传宗接代上对奥古斯都丝毫没有帮助。奥古斯都令他和阿格里帕的女儿离婚,与自己的独生女儿尤利娅再婚,就是希望可以有更多继承他血脉的孩子。在那个儿童死亡率极高的年代,仅仅有阿格里帕和尤莉亚生下的三男二女,并不能让他感到安心。讲到这里,我不禁又要感叹:阿格里帕在这种事情上也为奥古斯都作出了十二分的贡献。
被迫和爱妻离婚、和皇帝之女再婚的提比略,一开始似乎也曾努力地去经营这段婚姻,后来不知何故,夫妻的感情彻底破裂。据史料记载,尤利娅的行为不检,我想,重视品行的提比略终究无法忍受妻子放荡的行径。夫妻没有感情,大可假装恩爱维持下去,可惜提比略是一个连表面功夫都不肯做的男人。两人之间曾经生下一子,但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夫妻分室而眠。这件事情从家奴的口中流传开来,大家都纷纷议论,说是因为提比略长年在前线打仗,导致了夫妻感情不和。
特地将女儿嫁给提比略的奥古斯都,对提比略的这种不合作的消极态度深感不满。
奥古斯都在政治心理学上可称是天才,但在个人的感情问题上完全没有智慧。按照古代的审美标准,他绝对是一个胜过恺撒的美男子。但是说到异性缘,我认为他肯定不如恺撒讨女人欢喜。千万别小看了女人的感性,女人不是那么简单就会被男人的权力和容貌骗过的。
奥古斯都一面承认提比略的才华,一面对他又心存芥蒂。两人之间产生隔阂的原因还有一个,不过这完全是奥古斯都方面的问题
虽然奥古斯都是恺撒外甥女的儿子,但是他出身于地方乡绅家庭,在罗马社会中地位处于元老院阶级之下的骑士阶级。当年他17岁时被恺撒指定为继承人,并且授予了他尤里乌斯·恺撒的姓氏。恺撒非常清楚,尽管奥古斯都拥有领导人的资质,但他的出身会对他不利,所以,才会留下遗言,将罗马名门贵族尤里乌斯一族当家人的名字送给了奥古斯都。
如果奥古斯都也能像恺撒那样,不论血统只凭实力的话,就不会那么纠结。而他既论实力又重视血统,因此才会在挑选继承人这件事上万分苦恼。如果说有谁能看透奥古斯都的这个矛盾心理,那就是提比略。
提比略出身于克劳狄乌斯一族,在家族历史的悠久性上,可能稍逊于尤里乌斯家族,但论对国家的贡献,远远超过了尤里乌斯家族。史上最初的一条罗马大道,即阿皮亚大道,就是在公元前4世纪由提比略的先祖阿庇乌斯兴建。后来提比略的言行举止证明,他对于来自高贵的克劳狄乌斯家族有着强烈的意识。
尽管杜路苏斯也是克劳狄乌斯的后人,但次子对于家门的荣光通常不如长子那么在意,因此,奥古斯都更能够接受杜路苏斯。
苦恼的不只是奥古斯都,提比略也有他自己的困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多地认同继父的政治观。如果奥古斯都不纠结在他那一介地方乡绅的血统上,尊重实力毫不偏颇,自幼在奥古斯都身边长大的提比略,会由衷地敬爱这位继父。然而这位拥有非凡统治能力的继父,为了延续他那条并不高贵、罗马人称之为“新贵”的血缘,费尽心思,而提比略本人就是其中的牺牲者之一。提比略和尤利娅的关系恶化,在奥古斯都看来,是提比略公开向他表示不满,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从那时起日渐疏远。奥古斯都从未想过杜路苏斯的去世给提比略带来的打击,他是一个不懂得去关怀、体谅他人心境的人。而在这类事情上,最能够向奥古斯都进善言的梅塞纳斯,也在公元前8年离他而去。
从公元前12年到公元前8年的4年间,阿格里帕、杜路苏斯、梅塞纳斯相继离去,对于54岁的奥古斯都而言,可以信赖的人只剩下提比略一个人了。阿格里帕和尤利娅的孩子,奥古斯都的外孙盖乌斯和鲁基乌斯分别才12岁和9岁。能够率军打仗保卫帝国安全的,身边的一群人里似乎只有提比略。
其实这是缺乏前线战斗经验的奥古斯都的一个错觉。不论是元老院议员之子,还是来自骑士阶级,或者像阿格里帕那样的平民,优秀的年轻人比比皆是。只要给他们多提供一些机会,通过锻炼,这些人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可惜,不带兵打仗的奥古斯都不理解什么是机会。奥古斯都把建立帝国北方防卫线,这个帝国全境最困难的重任,放在了提比略一个人的身上。
提比略不负众望,不仅征服了多瑙河以南一带,战后对这个地区进行了罗马化。而日耳曼人的反击,也没有预想中的因杜路苏斯的突然病逝而变得猛烈,在首都的奥古斯都判断,防卫线北移易北河的战略获得了成功。
然而,这只是一个战争初期暂时的成功,征服未开化民族绝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哪怕是恺撒这样的军事天才,平定高卢也花了8年的时间。仅仅4年的时间,不论是哪一位司令官,都不可能获得完全的胜利。而且,和择地而居的高卢人不同,日耳曼人居所不定。杜路苏斯军团在日耳曼中部铺设的道路,不像在莱茵河以西那样,铲平后在路面铺上石头,整修得十分完备,在莱茵河与易北河之间大片的荒野中,开出的不过是一条可以行走的小道而已。如果不继续修缮,不用多久,这里又会变回一片荒野。战争也同样如此,如果战事中途停止,形势不会是维持现状,而是又回到战前的状态。这些问题都是缺乏战争经验的奥古斯都无法理解的。
对战争看法的迥异,加剧了奥古斯都和提比略的矛盾。奥古斯都认为已经完全占领了日耳曼,而提比略则认为并非如此。公元前7年,奥古斯都推举利用冬季休战期返回罗马的提比略出任执政官,提比略如期当选。然而,提比略并没有留在罗马履行执政官的职责,开春之后他又重返日耳曼战场。继执政官之后,第二年的公元前6年,奥古斯都再次向元老院提出申请,授予提比略5年期限的“护民官特权”,元老院对此也予以批准。
“护民官特权”同时具有政策立案权和否决权两大特权。它的所有者,除了奥古斯都本人,就只有和尤利娅结婚之后、成为奥古斯都女婿的阿格里帕一人。对自己的健康不乐观的奥古斯都,考虑到他死的时候,如果两个外孙盖乌斯和鲁基乌斯还未达到继位的法定年龄(罗马的法定年龄是30岁),可以让阿格里帕先做一个临时递补。公元前6年时,奥古斯都57岁、长(外)孙盖乌斯·恺撒14岁、次孙鲁基乌斯·恺撒11岁,而提比略36岁。
尽管“护民官特权”是一个原本除了奥古斯都无人可以共享的极其荣誉的权力,然而作为共享人,阿格里帕和提比略的态度却不同。
如果不是遇到恺撒,而是在一个平庸的指挥官手下打仗,阿格里帕一生的成就充其量也就是做一个百人队队长。尽管百人队是罗马军团的精英部队,但队长的军阶只是一个下士官。阿格里帕对他得到恺撒的提拔、成为奥古斯都左右手的人生深感幸运,心怀感激。不管是首都罗马的都市建设,还是和尤利娅结婚、担任种马般的角色,对阿格里帕而言,这些都是为了支持奥古斯都。哪怕是一个临时皇帝,反正接下来继位的也是自己的儿子,所以,他对获得“护民官特权”除了喜悦别无他想。
然而提比略就不一样了,他并没有像阿格里帕那样从17岁开始就和奥古斯都同甘共苦的经历,况且他有着来自名门贵族的骄傲。要他做一个递补,而且还是为了没有感情的妻子尤利娅的儿子,他的苦涩心情可想而知。虽然奥古斯都给予了提比略“护民官特权”,但并没有收他为养子。养子意味着继任人,奥古斯都指定的养子是他14岁和11岁的外孙。提比略的地位显然就是一个过渡时期的统治者而已。
奥古斯都认为,提比略应该为得到与阿格里帕同样的殊荣而感动高兴,然而提比略并没有过多的表示,他只是默默地接受了这项权力。
奥古斯都和提比略之间有关日耳曼战争的分歧依然没有消失。奥古斯都认为,不需要对日耳曼再作什么决定性的攻击,因此没有为提比略提供更多的兵力。正好那个时候,东方的亚美尼亚王国的局势再次发生动荡,奥古斯都便下令提比略转往东方。奥古斯都的这个命令,让失去了弟弟、深感孤独无助的提比略,作了一个有生以来最大的决定。
36岁的提比略拒绝了57岁的奥古斯都的命令,并且请求解除他所有的公职。
提比略出人意料的反抗,让奥古斯都勃然大怒,他宣布不准提比略放弃公职。然而,提比略这次没有妥协,即使母亲的苦苦相劝,也没有动摇他的决心。提比略像逃跑似的离开了罗马,躲到罗得岛上,自动引退。当然,他是一个人去罗得岛的,和妻子尤利娅实质上等于离婚。
那些喜欢讲小道消息的史学家认为,进入壮年期的提比略突然引退,有以下几个理由:
一、嫉妒奥古斯都偏爱两个外孙。
二、和尤利娅的不和。
对此,我有些怀疑。像提比略这样36岁的成年人,难道真会去嫉妒14岁和11岁的孩子?他和尤利娅的不和,不是才发生的事情,早在6年之前就已经开始,不至于那么久之后才爆发,成为了他引退的决定性原因。当然这属于私人的感情问题,我们无法作出准确的评判。提比略对此也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的言论。
奥古斯都和提比略共同的卓越之处,就是他们都是“直面真正现实”的现实主义者。两人之间的纠葛不应该是儿女情长这类的事情。正因为两人都有着非凡的才华,才会产生观点上的分歧。如果阿格里帕、梅塞纳斯以及杜路苏斯都还健在的话,五位罗马政界的实力派,可以坐在一起好商好量地解决问题。不幸的是,当时只剩下了奥古斯都和提比略两个人。
提比略在罗得岛上过着读书、学习的悠闲生活。莉薇娅对变成了一介平民的儿子忧心忡忡,恳求奥古斯都给他一个“特使”(拉丁文legatu,亦译代理)的资格。想来莉薇娅是千辛万苦才为儿子争取到这份权力。因为奥古斯都打心底里不能原谅提比略,在责任感极强的他看来,提比略的引退行为等于是临阵脱逃。事实上提比略的确是做了逃兵。57岁的奥古斯都不得不一个人去治理庞大的罗马帝国。 中世纪的欧洲盐野七生作品集(套装共25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