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之忧:总也填不满的财政大窟窿
在结束对武帝“内修法度”、“外攘夷狄”以及上天入地等强力举作的叙述后,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帝国在武帝时期的经济状况。因为很明显,所有那些活动,都是要用金子银子堆叠出来的!
我在本书《引言》中引了《史记·平准书》描述汉代文景之治后国家经济状况的一段名言:国库充盈,人给家足;粮食多到年年堆积以至霉烂变质不能食用,铜钱多到长期积压致使穿钱的绳子腐烂而无法点数。看得出来,司马迁笔端充满感情,他是多么向往那些富裕安宁的岁月啊!但当他写完《平准书》,时间已到了武帝后期,在篇末的赞语中却出现了这样一段文字——
于是外攘夷狄,内兴功业,海内之士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织不足衣服。古者尝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上,犹自以为不足也。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
武帝“外攘夷狄,内兴功业”虽可称成效卓著,但在经济上,却不仅将文景以来的国库积蓄统统花光,又把“天下之资财”全都拿了来“犹自以为不足”,致使男子力耕而食不果腹,女子勤织而衣不御寒。一句话,国民经济已濒临崩溃边缘!
顺便说一下司马迁这段文字用了曲笔。“曷足怪焉”,似乎要读者不必大惊小怪;“古者”云云,仿佛说的是古代的事。实际说的当然都是“今事”,是直接针对武帝过于激烈的国策提出的批评,并用反语的方式,提醒读者予以关注。尽管已有过遭受宫刑的惨痛教训,但仍然不肯放弃作为一个正直的史官的责任,这就是永远值得我们后人敬仰和学习的司马迁。
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看武帝时期庞大的财政支费,以及武帝与他的臣僚们是如何头会箕赋、兴利敛财,以填补总也填不满的财政大窟窿的。
算一算这几笔支出大账
史书中找不到武帝时期财政开支的完整记载,下面只是一些零星资料,摘自《史记》、《汉书》诸书、志及相关传记,为节省篇幅,恕不一一注明。
【征战之费】对武帝北征南战的劳费,《汉书·食货志》有一个总的概括。其中说到在北方,每年“以数万骑出击匈奴”,攻取河南之地后,“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由于“转漕甚远”,耗费达“数十百巨万”。在南方,为“通西南夷”而修筑道路,劳作者多至“数万人”,他们的粮饷要靠千里之外或背或挑运去,常常要花费六七十石的代价才能运到一石。道路修了几年也还没有修好,蛮夷乘机进攻,朝廷又发兵征伐。这样就是用尽“巴蜀租赋”也“不足以更之”,只好“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在东方,征讨朝鲜后,“置沧海郡,人徒之费”与用于西南夷的差不多。四面八方这么多巨额费用加起来,结果便弄得“府库并虚”。
不仅战争本身所费浩大,战争中对将士的奖赏也动辄数万、数十万。如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卫青出击匈奴右贤王,因获大胜而“捕斩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虏数万人皆得厚赏”。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出战的“漠北之役”,尽管获得大胜(“得首虏八九万级”),却也付出了沉重代价(“汉军马死十余万匹”),而赏赐竟高达“五十万金”!单是这两次加起来赏金就有七十余万斤。汉时黄金一斤值一万钱。“七十余万斤”就是七十余万万钱。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呢?不妨做个比较。《汉书·王嘉传》上有个元帝时都内、少府、水衡蓄钱总额的统计:“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合计八十三万万钱。这也就是说仅仅两次赏赐就几乎把国库兜底掏了个空!
打仗需要大量马匹,于是“盛养马”。光是在京城长安就喂养了“数万匹”。打了胜仗大批战俘要安置,新扩展的土地要筑城建郡,这又是一笔巨大耗费。如元朔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浑邪王率数万之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二万乘迎之。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万”。来降的匈奴将士衣食全由朝廷供给,朝廷供不起,结果弄到“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藏以赡之”的地步!
【宫殿之费】武帝即位后,扩建旧宫,新造宫、殿、台、馆几乎从未间断过。据《三辅黄图》载录,可以列出一张长长的兴建表来。如宫有明光宫、寿宫、北宫、扶荔宫、思子宫、万岁宫、首山宫、建章宫等;殿有临华殿、温宝殿、安处殿、常宁殿、茝若殿、椒风殿、发越殿、蕙草殿等;台有柏梁台、神明台、通天台等;观有豫章观、飞廉观等;苑有上林苑、甘泉苑、御宿苑、博望苑等;池有昆明池、大液池、影娥池等。其中特别是大初元年(公元前104年)修建的建章宫,规模空前,壮丽无比。整个建筑群由骀荡、娑、天梁、枌诣、奇宝、鼓簧、玉堂、神明堂、疏圃、鸣銮、奇华、铜柱、函德等二十六座宫殿,以及凤阙、神明台等组合而成,与未央宫隔城相对,并有飞阁跨越城垣与之相通,周围三十里,号称“千门万户”。武帝如此大兴土木,在汉代诸帝中绝无仅有,在中国历史上也属罕见。
【赏赐之费】武帝对国库钱财也像杜牧在《阿房宫赋》中讥讽的秦始皇那样:“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对近幸之臣的赏赐,高兴起来,常常一掷千金万金。譬如六章一节中提到的那个小男宠韩嫣,竟然奢侈到玩弹丸游戏要用金丸的地步,自然也是武帝无节制的赏赐所致。对那几个胡吹可以求得不死药和见到神仙的方士,赏赐更是大手大脚。如对少翁,“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对栾大,“赍金十万金”。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那次举行封禅大典,武帝“北至朔方,东到泰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武帝还特别喜欢在外国客人面前摆阔气,掼派头。他自己巡狩海上,就让外国客人陪从在身旁,又是“散财帛赏赐,厚具饶给之”,又是“出奇戏诸怪物”,作“酒池肉林”,“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藏之积,欲以见汉广大,倾骇之”!
【灾害之费】据《汉书》之《武帝纪》和《五行志》等统计,武帝时期较为严重的旱、涝、蝗以及风雪冰雹、地震等灾害共二十五次。灾害的频频发生,不仅造成大面积农业歉收,对灾区和灾民又需赈济,这对已经拮据的帝国财政不啻是雪上加霜。如仅元光三年(公元前132年)黄河一次决口,遭受水淹的地区就多达十六郡。此后二十年间,这里连年歉收。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黄河水发,中下游大片农田几成泽国,数十万人受冻挨饿。武帝不得不急令各郡赈济,“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贷假。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县官”,“其费以亿计,不可胜数”。
从上述几笔大支出可以看出,武帝确实有点挥金如土,但似乎还不能说挥霍无度。他是有度的,这个“度”就是实现他心目中的大帝国、大天子、大功业的强烈欲望。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阻挡他去实现这个欲望,包括像不断出现的财政大窟窿这样很难跨越过去的大困难。如果撇开历史功过评价,单从作为一个人的性格来说,那就应当说,武帝确实是一个极坚强、坚强得令人可敬复可怕的人。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个可敬复可怕的人,是如何来跨越自元光初年与匈奴拉开战幕后几乎一直如影逐形般阻挠着他的财政危机这道坎的!
自幼精于“心计”的理财大家桑弘羊
就像为了强化吏治、打击豪强,武帝任用一批酷吏那样,为了强化经济控制,剥夺富商大贾,他在继续依靠张汤等酷吏的同时,又特地任用了精于理财的桑弘羊、孔仅和东郭咸阳(姓东郭名咸阳)等三人。司马迁在记载时创造了一个专门名词来称谓他们,叫作“兴利之臣”。
三位兴利之臣有个共同特点:都出身于富商大贾。
桑弘羊,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人,富商之子。元封初年任治粟都尉,兼领大司农。
东郭咸阳,齐(治今山东临淄)人,原为大盐商,任大农丞,掌管盐铁专卖之事。
孔仅,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曾以冶铁为业,资产累千金。先与东郭咸阳同任大农丞,后迁任大农令。
这里需解释一下“大农”这个官称。秦设治粟内史,掌管谷货,有两丞,汉初因之。至景帝更名大农令,武帝时再次改称大司农,简称大农。秩中二千石,位列九卿。掌管全国租赋收入和财政开支,凡百官俸禄、军费、各级政府机构经费等均由其支付;同时管理各地仓储、水利和官府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经营,以及调运物资、控制物价等,是汉帝国的财经总管。
我国古代长期重农轻商,称农为“本”,商为“末”,对商人有种种歧视性规定。如高帝时除明令禁止商贾入仕从政以外,同时规定商贾不得乘车、穿丝绸衣服,并特意对他们加重租税,目的就是要“困辱之”(《史记·平准书》)。限制商贾的律令,到吕后称制时稍稍放宽,但入仕之禁依旧。松动的迹象是在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出现的。当时规定不能做官的除商贾外还有一种人,就是资财在十万以下的贫寒之士。此项禁令的目的是为了堵绝贪吏,因为按照“衣食足,然后知荣辱”的观念,以为有了十万以上的资财再做官就可能比较清廉些。这年五月,景帝下诏降低了寒士入仕门槛:资财标准从十万减到四万。正是在这道诏令中,景帝还说了这样一段话:
有市籍不得宦,无訾(通“赀”,钱财)又不得宦,朕甚愍(哀怜;同情)之。(《汉书》本纪)
景帝对有市籍的商人和资财未满四万的寒士不能做官深表同情,这似乎说明有条件地允许少量商人进入仕途正在被帝国最高决策者考虑之中。
但即使到了武帝时期,也还没有明令开这个禁。
因而桑弘等三人能出任朝廷高官,在当时应是一项破冰之举。
提出此项“破冰”之议不仅需要有识,更需要有胆。他是谁呢?
他就是号称“庄公”的郑当时。
郑当时,字庄,陈(今河南淮阳)人,是三章一节中提到过的偏偏不肯照着高帝刘邦规定做(在朝堂上只许叫项籍,不许叫项羽)而遭到驱逐的那个郑君的儿子。历任太守、内史、大司农,政绩似也平常,《史记》、《汉书》之所以专门为之立传,恐怕主要还是看重他的喜好任侠,举贤任能。他嘱咐门下:凡有来客,无论贵贱,都要依礼相留。平生不治产业,自己的俸禄和得到的赏赐大多给了这些宾客。每次见到武帝,总要言说“天下之长者”。有所推举时,“常引以为贤于己”;听到别人有好的见解,“进之上,唯恐后”。因为这样,中原人士都尊敬地称他为“庄公”。据《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记载,东郭咸阳、孔仅这两个富商任为大司农的副官,洛阳富商之子桑弘羊后来任为治粟都尉、兼领大司农,都是郑当时向武帝推举、引荐的结果。
当然更为难得是作为决策者的武帝敢于冲破商贾不能入仕的传统观念。但必须说明,他对这三人的任命和重用,绝非作为立国之策的“重商”;恰恰相反,他是利用他们从商经历中磨炼出来的精于算计、盘剥和善于经营、理财,“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去对付那些富商大户的。司马迁对桑弘羊等三人在“兴利”方面的才干作了这样评述:“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通“毫”)矣!”(《史记·平准书》)就是说他们的精于克扣盘剥已到了析理秋毫、锱铢必较的地步!
三人中,桑弘羊任官时间最长、作用最大,影响也最为深远。武帝临终时,他还受任为御史大夫,武帝去世后,成为年幼的昭帝的辅政大臣之一。但班固著《汉书》却没有为他单独立传,只在相关篇什中零星提到。在汉以后的论者笔下,桑弘羊往往成为讥刺对象,有的甚至斥之为“蛊汉”、“剥汉”、“民贼”。看来原因大概是,人们把武帝时期那些兴利、敛财的账全都算在了他头上。此外出身富商可能也是一个因素,再加上他的结局很糟糕:因在昭帝时参与燕王、上官谋反集团而被族诛。
其实在西汉两百余年的历史上,桑弘羊应该是一位最重要的经济大臣,后人要研究或了解这段历史,是无法绕过这位理财大家的。
桑弘羊是个应用数学方面的神童。《史记·平准书》说他因善于“心计”,还只有十三岁就当上了“侍中”。“心计”是一种不用算筹的计算方法,也即现今所说的心算。侍中之职,亲近皇帝,掌管乘舆服物,戴惠文冠,加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任侍中者,多为容貌姣好的贵族子弟。少年桑弘羊入宫为侍中,凭借的是自己超人的心算天赋。此后他便“以计算用事”,《汉书·食货志》还说他因此而获得“贵幸”。据王利器先生考证,郑当时是在桑弘羊十八岁时,发现了他在计算和管理方面的超常才干,向武帝作了推荐的(见《盐铁论译注·前言》)。此后数十年,这位理财大家的独特智慧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无论后人如何评价,他的名字再也无法与武帝的文治武功分开。
下面介绍的若干项主要以“兴利”为目的的改革措施,其中有一些便是由桑弘羊提出的,而在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任为治粟内史兼行大司农后,他同时又是主要执行人和实施者。
兴利措施种种:鹿皮一小片,价值四十万
【统一铸钱】汉初自高帝至武帝,对币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钱币的形制与重量;二、铸币的方式:允许私铸,还是由国家统一铸造。
圆形的铜钱作为我国金属货币的一种,定型于秦,后长期流通。其造型外圆内方,符合古人天圆地方的观念。秦为半两钱,至汉以为太重,不便于流通,改行一种轻小型的,称榆荚钱,或荚钱,并允许私铸。当然实际具备铸钱条件的,除了郡国,也只有少数富商豪民。但这一来,就出现了通货膨胀、物价腾飞的局面,以至一石米涨到了一万钱。惠帝、吕后时,更铸八铢钱。铢为重量单位,二十四铢合一两。后来又铸五分钱,即半两的五分之一,重二铢四絫。文帝时以为钱多又稍轻,改铸四铢钱,并正式宣布废除《禁盗铸令》,任由私家仿铸。于是吴王刘濞“即山铸钱,富埓天子”;佞幸邓通“以铸钱财过王者”,结果是“吴邓钱,布天下”(《汉书·食货志》)。
武帝即位之初对钱币也有过几次改革。如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销毁四铢钱,另铸三铢钱;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又罢三铢钱,新铸四铢钱。由于此时国库颇为充盈,改革的目的主要还是加强宏观调控,抑制私铸钱的流通。光朔以后,屡屡向大漠发起征战,国库空虚,财政缺口越来越大。而与此同时,富商大贾乘机囤积钱物,役使贫穷百姓;有的冶铁煮盐,暴利或累万金,至于盗铸钱币更是不可胜数。在这种情况下再把币制改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目的就不在币制本身,而是如何变个法儿把臣民、特别是诸侯王和富商大贾口袋里的钱弄到国库来!这一点,武帝倒也并不讳言,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年末他在与诸大臣廷议时就说得很明确:“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史记·平准书》)方法是“更钱造币”,手段是压榨那些“浮淫并兼之徒”,目的是“以赡”国家之用。
经廷议,决定发行皮币、白金币和三铢钱。
先说皮币。
皮币是用白鹿皮制成的,一尺见方,周边绣有图纹,面值四十万钱。白鹿当时被视为神圣的动物,民间不许养殖,为皇家禁苑独有,因而无法伪造。这一建议是张汤提出的。很可能这位御史大夫偶尔路过上林苑看到养兽圈中那些鲜蹦活跳的白鹿,便灵感突发,为武帝想出了这么一个生财之道。
皮币其实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货币,并不流通于市场。不妨说,它只是武帝向王侯宗室索要钱财的一个代码。汉制,王侯宗室每年春秋各一次入京朝请天子,并敬献贡礼,一般是苍璧。这回武帝作出硬性规定:“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史记·平准书》)光有璧不行,还必须垫上一片皮币,皇上才肯收纳。皮币哪里来?只好向朝廷购买。这等于诸侯王每年得外加八十万钱的贡礼。朝请本来是一项礼仪制度,如今加上皮币这么一个代码,又变成了一条“兴利”渠道。当时任大农令的是颜异,这位按照常规思维办事的九卿高官想不通了,傻乎乎地在朝堂上提意见说:一枚苍璧价值不过数千钱,反要面值四十万的皮币做衬垫,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武帝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心里却很不高兴。原来就与颜异存有嫌隙的张汤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后来偏巧有人告发颜异其他一些问题,他就来一个借题发挥把颜异往死里整。据有人说一次颜异与客人谈话,客人以为新颁下的币制改革诏令有某些不当之处,颜异没有明确表态,只是“微反唇”,嘴唇稍微动了动。张汤立刻抓住此事向武帝奏报:颜异作为九卿听到有人以为诏令有不当之处不向皇上禀报而“腹诽”,其罪当死!颜异就这样被以“腹诽”罪处死了,接着还据此弄出了一个荒唐的法令,就叫《腹诽之法》。以腹诽定罪是专制的极端,暴政的极顶。在这个案例上,武帝与张汤都留下了永远无法洗刷的恶名。
再说白金币与三铢钱。
白金币用银锡合金铸成,分三品。上品重八两,圆形,龙纹,面值三千;中品重六两,方形,马纹,面值五百;下品重四两,椭圆形,龟纹,面值三百。
三铢钱仍用铜制,重如其文。在发行三铢钱的同时,宣布销毁此前的半两钱,禁止流通。
白金币和三铢钱的发行,给朝廷带来了滚滚财源,但也出现了新的麻烦:盗铸。特别是白金币,它的自三百至三千的大面值远远超过其原料价值及制作成本,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人便不惜铤而走险。三诛钱则因不设周郭,盗铸者很容易磨取其背面铜屑,再用来铸钱。尽管武帝下达了“盗铸诸金钱罪皆死”的强硬禁令,但“吏民之犯者”仍是“不可胜数”(《汉书·食货志》)。这样过了一年多,即到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只好废止三铢钱,改行五铢钱。这回特意设有周郭,以预防有人磨取铜屑。因为一磨必先损周郭,而无周郭之钱规定为废钱,自然不会再有那样的傻瓜。但盗铸现象依然十分严重,自发行白金币、五铢钱这四五年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史记·平准书》)。联系到汉帝国人口总数还不满六千万,这些数字令人多么吃惊啊!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武帝依据大臣的奏议,还改行过一批赤仄钱。赤仄也称赤侧,因其周郭用赤铜铸就而有此名。一枚赤仄当五枚五铢。规定凡是缴纳算赋、口赋,一律都得用赤仄钱。这样赤仄钱就渐渐代替了白金币,一年后武帝宣布废止白金币。但赤仄钱的大量发行,又造成自行贬值,规定赤仄与五铢的兑换值为一比五,实际却常常只能兑换到三枚或四枚,加上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比值又互有差异,致使币制出现了更大的混乱。
最后、也是最彻底的一次币制改革是在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算来这已是高帝以来第九次改革币制。这一回武帝充分利用了帝王集权制的威力,诏令:一、禁止郡国私铸钱币。此前已铸的钱币悉数销毁,所得之铜全部上缴给新设置的水衡都尉所属上林三官。二、此后天下钱币皆由上林三官统一铸造,凡非上林三官之钱一律不准流通。三、上林三官钱为五铢钱,重如其文,正反面均设有周郭。这次改革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钱币的铸造权完全集中到中央,并且设置了专业的铸造机构。与此同时,作为铸造钱币主要原料的铜材也全由朝廷掌控,再加上三官钱重如其文,即五铢钱实重五铢,制作工艺又颇为精良,若再盗铸已难有厚利可图。此后,这种出自权威机构而又轻重适度的五铢钱,一直稳定地流通于世,盗铸、伪铸一类事也几近绝迹。自元鼎末起,每年以十万人采铜铸钱,至西汉末,共铸钱二百八十万万,对发展社会经济,维护中央集权,无疑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算缗告缗】缗,贯钱之丝绳,代指钱币。算缗,原意为依资征税。武帝时期的算缗,则特指向工商业征税。告缗,就是告发隐匿不报或所报不实的偷税漏税者。
早在与匈奴战争开始后的第四年即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汉书·武帝纪》就有这样四个字的记载:“初算商车”,即向商贾的车船征税。随着战争的扩展,财政缺口越来越大,于是在推行币制改革的同时,又经御史大夫张汤等拟议,在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颁行了一个新的算缗法令,称《缗钱令》。据《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载录,其要点为:一、凡是商人、高利贷者以及手工业主都要估算自己财产数额据实上报,依不同税率纳税。商人、高利贷者每二千钱征一算(一算为一百二十钱);手工业主则四千钱征一算。二、除官吏、三老(乡官,掌教化)和北部边防骑士外,凡拥有轺车者也须征税。商人每辆二算,其余每辆一算。船长五丈以上者,每艘一算。三、隐匿不报,或所报不全、不实者,罚戍边一年,并没收全部财产。有能告发者,则奖以被告发者财产的一半。
《缗钱令》虽对违令者已有了严厉的惩罚规定,但隐匿偷漏情况还是十分严重,于是武帝在派出御史和廷尉正、监分赴郡国督办的同时,又特命一个叫杨可的官员来专掌告缗之事。杨可此人史书记载极为简略,生平行状皆不得而知,他就是因告缗一事而被载入史册的。尽管司马迁只用了这样十几个字:“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史记·平准书》),他的尽忠尽职,他的雷厉风行,他的凛厉严苛,已跃然纸上。告发的案子,由以酷烈著闻的廷尉杜周主办,谁落到他手里,就别想逃躲过去。这种种过火的做法引起了许多人不满,其中甚至包括同为酷吏的义纵。此时义纵任右内史,掌治富商大贾云集的京畿之地,因而认为告缗是“乱民”之举,下令逮捕那些为杨可起劲办事的人。武帝闻报大怒,竟以“废格沮事(毁弃诏命、阴扰国事)”罪将义纵处死,并抛尸街头!
告缗之举,由武帝从上而下发动,又因为有可获得被告发者财产一半这样高额奖金的诱惑,想来参与其事的普通民众也一定不少,据此我们不妨称它为一次颇具规模的“运动”。这个自元狩六年至元封元年(公元前117年~前110年)持续了七八年之久的“告缗运动”,《史记·平准书》记下了这样一些结果——
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
这就是说,第一,“县官”即朝廷发了横财,因而“用益饶”,手头更加阔绰;第二,中等以上商贾大都破产,还有成千成万被没为奴婢。我想再补充一点,第三,也有不少人因告发获奖而发了点小财。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田间劳作其苦如何,而靠告发获财却是如此容易,这对宣称以农为本的汉帝国实在是一次极大的腐蚀。于是“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矣!所以这“以亿计”的“财物”,是用无数人的破产、遭难,以及社会道德的沦丧和民风的堕落为代价换来的!
【盐铁官营】我国在秦以前,盐铁业大体上都是允许私人经营的。至战国,秦开始掌控山泽矿冶资源;统一六国后,又把盐铁巨贾视为社会不安定因素,剥夺其财产又迁至异乡。但私人盐铁业仍未绝迹,《史记·货殖列传》所记蜀卓氏等富豪便是明证。汉初听由私家经营,文帝时更采取放任政策:“纵民得铸钱冶铁煮盐”(《盐铁论·错币》)。这一来,富商大贾或豪强地主便争相占山据海,或采矿冶铁,或煮水制盐,并很快取得暴利,有的“富至巨万”,有的“拟于人君”(《史记·货殖列传》)。这对汉帝国来说一方面固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却也为某种割据势力提供了经济基础。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东郭咸阳和孔仅这两位原是盐铁富商出身的大农丞,与当时虽尚为侍中、但对经济问题有独特见解而又为武帝所信用的桑弘羊,共同计议盐铁官营之事。他们提出了一道奏疏,经由大农令颜异呈进到武帝的案头。奏疏要点有四:一、盐铁之业均收归国家所有,由大农掌理,所得收益补充赋税。二、铁业由官府统一经营;盐业则由官府招募盐户自费经营,煮盐器具官府供给。三、严禁私自冶铸铁器及煮盐,有犯者,没收其器物,并“左趾”,即以称之为“”的脚镣一类刑具禁锢其左脚胫。四、在一些不出产铁的州郡设置小铁官,以掌理铁器专卖事宜。
奏议一出,反对之声蜂起。有两种人。一种是从实际利益出发的,被称为“浮食奇民”,即依靠盐铁发家的富户,自然反对盐铁官营。还有一种是基于官府不应“与民争利”的考虑,多为朝官中坚持儒家学说的,如董仲舒、司马迁等。董仲舒曾向武帝进言,以秦“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导致“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的教训,提出了“盐铁皆归于民”的主张(《汉书·食货志》)。武帝对这些所谓“沮事之议”一概置之不理,很快就批准了这一奏议,并于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派孔仅与东郭咸阳乘着传车巡行全国,在盐铁之地设置官署,任命官员。据统计,当时“全国共有盐官凡二十七郡,为官三十六;铁官凡四十郡,为官四十八”(林剑鸣《秦汉史》)。盐铁官营,给汉帝国带来了大宗财源。后来桑弘羊在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的盐铁论辩会上说:“总一盐铁,通山川之利而万物殖,是以县官用饶足,民不困乏,本末并利,上下俱足。”(《盐铁论·轻重》)显然有夸大之处,但这一措施曾对缓解当时财政危机起过重要作用,应是事实。
盐铁官营的负面作用也很明显,“与民争利”便是重要一条。其实政治也好,经济也好,统得过多、过死,并非都是好事。还有一点,由于孔仅、东郭咸阳本人就是盐铁富商,他们在全国各地设置的盐铁官署和任命的官员,自然也大多是“故盐铁家富者”,于是便出现了“吏道益杂,不选,而多贾人矣”(《史记·平准书》)。中国古代长期禁止商贾入仕,武帝的这个时期却出现了不少商贾做了盐铁之官这样一个特殊现象,司马迁依据传统观念对此有忧虑是可以理解的,但公平地说这本身倒应是一个进步。问题不在商人做官,而在他这个官做得怎么样。做官有做官之道,商人没有这方面修养,一旦暴贵,他们之中不少人便会忘乎所以起来,这才是问题的所在。对这些盐铁新贵的骄横奢侈行为,在上面提到的那次论辩会上有不少揭露。如说他们“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又说他们“威重于六卿,富累于陶卫,舆服僭于王公,宫室溢于制度”;甚至他们的妻子儿女也是“妇女披罗纨,婢妾曳纻,子孙连车列骑,田猎出入”。新贵们的这些作为造成了很坏的社会效应。在田间辛苦劳作的农民觉得“己为之而彼取之”,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他们占去了,哪里还有劳动积极性:“耕者释耒而不勤,百姓冰释而懈怠”。结果是:“百姓所以滋伪而罕归本也!”(《盐铁论·刺权》)搞投机倒把的人越来越多,安心农耕的人越来越少。
【均输平准】不妨做这样一个简单概括:调剂货物运输称“均输”,平衡物价涨落称“平准”。在我国古代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准的条件下,均输和平准不失为官府掌控市场两项颇为重要的创造。当然武帝采用这些措施,着重点还在于增加财政收入,抑制富商大贾。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孔仅任大农令。同年,桑弘羊正式从少府系统转入大农系统,被任为大农丞,做了大农令的副手。他一上任,就“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汉书·食货志》)。从“稍稍”二字可以看出,这位武帝时期最重要的经济大臣行事颇为谨慎,开始提出均输之法只是建议在小范围内试行。
均输之设,有一个背景。当时各郡按规定每年都要向朝廷贡输一定数额的物品,其中有些物品并非当地所产,于是商贾便乘机哄抬物价而大发其财。而那些偏远郡国,跋山涉水,几经辗转,不仅运费昂贵,有的运到长安已霉烂变质,等同废物。桑弘羊在建议中提出朝廷选派大农部丞数十人赴各地分管郡国大农之事,各相关县也设置盐铁均输之官。各地应上输贡物,本地无产的,可折价转换成当地物产,再由均输官将它们运往缺少这些物品的地区出售,再购进需贡的物品。这样不仅调剂了输运的远近难易,更重要的是切断了商贾从中牟财之路,将商贾之利转化为大农之利。
孔仅做大农令不到两年,后来又接连换了两人,似乎都没有让武帝满意。到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桑弘羊受任治粟都尉,兼领大司农,成为总掌帝国谷货的九卿大臣,统管盐铁、铸币诸事。均输之法已在小范围试行五年,取得了不少经验,这一年武帝命桑弘羊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不久便获得颇大的效益。如以中原地区的漕运为例,由汉初的数十万石猛增至六百万石,太仓、甘泉仓都贮满了粮食,边郡也有了余粮;库存的绢帛也有五百万匹之多。
这期间,有两种情况引起了桑弘羊的注意。一是由于均输法施行,各郡国收购到的物品大量运到京师来出售;二是由于三官统一铸钱和《缗钱令》的实施,国库又较为充裕,官府,特别是上林诸官署,手中有了钱,常常到市场去争购物品,以致出现了物价涨落不定的情况。据此,精于理财的桑弘羊又提出了一个与均输配套的平准之法,也很快得到武帝认可并付诸实施。
平准之法的要点是,在京师成立一个掌控物价为职司的官署,名称就叫平准。凡各地均输官运抵京城的物资,包括工官制作的各种器物,皆输于平准;平准设有专门储存仓库,称委府。平准以此巨量物资为后盾,便可通过“贱即买,贵则卖”(《盐铁论·本义》)的方法,达到堵截商贾投机,平准市场物价的目的。
对均输、平准的施行,司马迁评价为“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准书》)。说不必增加农民赋税,通过均输、平准便可使朝廷得到巨大财政收益,以满足武帝时期内政外交浩繁的需要,这在施行之初一个短时期内,也许是可以做到的,但时间一长,难免弊端丛生。这是因为,均输平准也像盐铁官营那样,是权力介入市场、官商压制民商的一种做法,是国家垄断经济的产物。商贾控制市场,哄抬物价,固然害民;官商若是以权谋私,垄断市场,买贱卖贵,那就更加可怕。武帝去世后不久的盐铁论辩会上就有人指出,一旦官吏行奸,官、商勾结,那就既不可能均输,也不会有平准:“行奸卖平,农民重苦,女工再税,未见输之均也”;“豪吏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盐铁论·本义》)。
桑弘羊将不断敛财的渠道推向极致,接着又提出了入粟补官、出资赎罪,普通百姓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粮食便可免除终生赋税和徭役等建议,都得到武帝采用。因这些功绩,他获得了赐爵左庶长(二十等爵制中第十等爵)和黄金二百斤的赏赐。
桑弘羊的贵幸和他种种过激的兴利措施,渐渐引起了朝官的不满。恰好这一年关中苦旱,在一次朝会上,武帝命太常相关官员筹备祭天求雨事宜。这时有位叫卜式的官员站了出来,提了个让百官都大为吃惊的建议。他说:
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巳,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亨(通“烹”)弘羊,天乃雨。
作为朝廷命官,本不该与民争利,只要把赋税作为衣食来源就可以了。可如今大司农桑弘羊却要官员们“坐市列肆,贩物求利”,这是违天逆理啊!所以只要烹杀桑弘羊,上天自然就会下雨!
武帝真会杀桑弘羊吗?《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的记载都是到此戛然而止,不作说明。我的猜想是,武帝很可能会像当年说汲黯是“甚矣,汲黯之戆也”那样,说卜式也是“甚矣,卜式之戆也”!因为事实上后来武帝不仅没有杀桑弘羊,还一次高过一次地不断委以重任呢!
那么这位“戆”到如此程度的卜式又会是怎样一个人呢?他为什么要提出如此极端的建议呢?
要介绍卜式,就不能不提到武帝的另一项兴利措施:“劝民捐献”。因为这个卜式,就曾是武帝亲自树立、一再颁诏命全国学习的“捐献标兵”。
卜式:从羊倌到太子太傅
汉制,允许臣民就国事直接向皇帝投书,由公车令受纳上奏,即所谓“伏阙上书”。阙,指未央宫北门。当然也有危险性,北军垒门内就设有专门关押被认为上书语涉“非法”者的监狱。
卜式就是通过伏阙上书,后来引起武帝注意的。
那还是在刚与匈奴开战的头几年里。卜式上书就为提出一个要求:愿意献出一半家产资助边防之事。当时竟相逐利已成为社会风尚,武帝对卜式的举动觉得有些不可理解,就派使者先去对他作一番了解。
原来卜式是河南(今河南洛阳西郊)人,以农耕畜牧为业。父母双亡,留下了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弟弟。待小弟长大,他把家产、田地、房屋全都给了弟弟,自己只牵了一百多头羊独自到山上去放牧。这样过了十多年,又有了一千多头羊,还买了田地、住宅,可弟弟却几乎把家产全败光了,于是卜式又几次分给弟弟好多钱物。
使者问卜式:你捐献家产是想做官吗?回答说不想。你有冤屈要伸吗?又说没有。那你所为何来呢?这时卜式说了这样一番话:
天子诛匈奴,愚以为贤者宜死节,有财者宜输之,如此而匈奴可灭也!(《汉书》本传)
使者回宫作了如实禀报。武帝问当时任丞相的公孙弘对卜式其人其事的看法。公孙弘说:此人作为有违人之常情,倘立为榜样,怕会乱了国法和教化。愿陛下勿许。
武帝以为公孙弘说得对,就没有理睬卜式的上书。
卜式一直等不到召见,只好回故里再去种他的田,放他的羊。
又过了几年,北击匈奴虽是接连取胜,但所费浩大,一时弄得府库皆空。恰在这时,因灾荒又有大批贫民需要迁徙和安置,为此不得不发动富人出资助贫。一次,武帝无意间在河南郡上报的助贫名单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卜式”,捐出的钱多达二十万;这才又记起同是这个卜式,几年前还曾上书要求捐献家产的事,决定召见卜式,赏赐给他“外繇四百人”。但卜式不愿接受赏赐,又如数退还给了官府。这使武帝越发觉得卜式是一位“长者”,不是那种沽名钓誉之徒,便任以为中郎,掌宫中护卫;授爵左庶长,赐田十顷。谁知卜式不仅不要赏赐,连中郎这个年俸六百石的官也不想做。武帝说:那就让你去干老本行吧——替朕到上林苑去放羊!卜式很高兴,身穿布衣,脚登草鞋,拿起羊鞭,当起了上林苑的羊倌。
正是从卜式事迹中受到启发,武帝想到了一条新的财路:“劝民捐献”。于是将卜式树为捐献“标兵”,布告天下,号召百姓向他学习。但结果“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汉书·食货志》),就是说谁也不肯响应!
一年多后,武帝偶尔经过上林,看到卜式牧的羊又肥又壮,还繁殖了一大群小羊崽,不由夸奖了一番,又随口问问他牧羊的经验。卜式说:牧羊跟治理百姓的道理是一样的,那就是要按时放牧,按时休息;发现坏种就除去,不让它害群。武帝听了颇为惊奇,就试着先后让卜式去担任缑氏县、成皋县的县令,果然都有相当好的政绩。后来就叫他去做齐王刘闳(武帝第三子)的太傅,不久升任为王国之相。
大约就在卜式任齐相不久,发生了上章已作过介绍的南越吕嘉反汉的事。卜式再次上书,请求准许他和他的儿子,带着齐国临淄的弓弩手和船队去誓死征讨吕嘉,以尽臣子之节。武帝再次抓住卜式这个典型下诏动员,但侧重点不在赴死请命,而在他多次出资助国。文末特点明一句:“布告天下,使明知之。”(《汉书·卜式传》)结果却依旧是“天下莫应”(《史记·平准书》)。
卜式作为“捐献标兵”的人生,到此结束。可能是出于不忘旧德吧,到元鼎末年,武帝竟将卜式一下抬举到了三公之一的高位,授任为御史大夫。原任御史大夫的石庆迁任为丞相。这石庆,就是六章一节提到过的那个忠敬慎微到连见到为皇帝拉过车的马也要行礼致敬的石奋的儿子;子如其父,石庆也以恭谨著闻。武帝在这个时期有个惯例:丞相仅为备员而已,相事往往由御史大夫或大司马兼行。所以石庆之为相,也像他的前任赵周那样,只是徒有虚名的摆设。如果武帝任卜式为御史大夫也是出于要代行相事的考虑,那么这位当年的羊倌已跃升到了人臣之极。高处不胜寒啊!进入帝国最高层政坛的经历证明,卜式实在不是一块在像武帝这样一位强势型帝王身边做官的料。他居然对武帝推行盐铁官营等等兴利措施的真实用意一无所知,身已来到朝堂高位,心却还大半留在郡国那边,以为盐铁官营等事于郡国不利,就傻乎乎地奏议应罢去。这下踩到地雷了,武帝内心大为不满,只是还给他留了点面子没有发作。不久封禅大典已提上议事日程,缺少相应儒学功底和文化素养的卜式,显然已不能再留在御史大夫兼行相事这个高位上了。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武帝擢任精通《尚书》、出身博士、时任左内史的兒宽为御史大夫,贬卜式为太子太傅。这时太子是武帝长子刘据,就是后文将要写到的“巫蛊之祸”的主要当事人。巧的是石庆也曾做过刘据的太傅。太傅职掌辅教太子,通常应由饱学之士担任。石庆自然是具备这个条件的;而卜式,《汉书》本传说他“不习文章”,他又怎么辅教得了自幼就受到最优等教育、此时已长到十九岁的刘据呢?看来,武帝贬卜式为太子太傅,无非是安排一个出路,让他有张冷板凳坐坐,借以领取俸禄、安度晚年而已。后世论者对卜式颇多微辞,有的说他“沽名”,有的讥为“矫情”,明代李贽甚至斥之为“猾贼”。从《史记》、《汉书》记载看,卜式最初的上书捐资似乎并不存在“曲线求官”的用心;而他终于为官后,也不像有些出身微贱而一夜暴贵的人那样,或拼命敛财,或恣意享乐。在帝王集权专制制度下,臣民是皇帝役使的对象,顺从是他们的本分。卜式的上书言事已有点越出本分,被树为“标兵”更是他的悲哀。不过无论如何,对这样一位有独特经历的古人,我们还是不要苛求吧。
我用了两章半篇幅,总算勉强将武帝的包括内政外交等内容的“国事”叙述完毕,本章还剩下半篇再来说说包括后宫与东宫在内的“家事”。
用“国事”、“家事”这样的概念来划分某个帝王时期的历史内容,只是为了叙述方便,其实是很不确切的。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了帝王制度,区别只是秦以前为帝王封建制,秦及秦以后是帝王集权制。在帝王制度的语境下,“天下”属于一姓一家,所以帝王“家事”与“国事”虽有所区别,却很难截然划分。这种家、国难分的情况,在官署、官员的设置以及职官的名称上,就表现得相当普遍。最典型的是九卿中机构最为庞大的少府,其职掌包括为皇帝及后妃制作衣冠、御佩、珍玩,提供饮食起居及保健等日常所需,并代为征收山海地泽之税,以充皇室浩大的靡费。不妨说少府就是皇家大总管。再如“侍中”这个职务也很能说明这一点。武帝时有个曾任侍中的孔安国,是孔子十二世孙,从孔子旧壁中发现的《尚书》、《论语》等儒家经典,因有他的整理、训解才得以流传下来,司马迁也曾多次向他请教过。可就是这么一位大学者,按照侍中的职掌,不仅要以自己的博学做皇帝的顾问,还要为皇帝捧“下至亵器虎子之属”。虎子是便器,俗称夜壶。武帝觉得要一位大儒去捧夜壶总有些不雅,但职官之制又不能随意破坏,于是搞了点灵活性,特恩准“听掌御唾壶”:改为让孔安国端痰盂。就为这一改,“朝廷荣之”:满朝文武都眼红得不得了!(据《通典·职官三》)这样的事,在今天看来当然是个笑话,但在那时却被视为天经地义。原因就是中国古代官制原由天子或诸侯的家臣演化而来,国事与帝王家事长期合而为一,混淆不清。反过来似乎纯属“家事”的后宫,却又处处仿效前廷。如前廷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后宫也仿而设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皇帝有冠服、车舆、仪仗卤簿,皇后也有相应的冠服、车舆、仪仗卤簿。后宫俨然又一朝廷。在“家天下”观念的支配下,皇帝与皇后都是治理天下的,区别只是一外一内。所以《礼记·昏义》说:“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教顺成俗,外和内顺,国家理治,此之为盛德。”
上面几句题外话,无非是想为自己补个缺,以免读者因我这种不尽合理的写作结构而引起对历史面貌误解。现在就让我们来说说武帝时期有关后宫、东宫的故事吧! 大汉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