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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

大汉帝国 萧然 18108 2021-04-06 04:38

  司马迁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

  从一诏五问说起

  我国古代长期处于农业社会,农业被视为立国之本,是否重视农业应是衡量一个帝王治绩的首要标准。文帝在位期间,有几年农业收成不好,旱涝之灾不断,致使有些地方“民食寡之”,这使他十分忧虑,特地给丞相、列侯及俸秩在二千石以上的大臣下了一道诏文。他说自己“愚而不明”,想不清楚毛病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因而请大家来议一议,只要对百姓有帮助的,“率意远思,无有所隐”。在诏文中,他对造成“民食寡之”的原因接连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探问——

  意在朕之政有失而行过与(同“欤”)?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盖寡,而计民未加盖,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指工商业)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汉书·文帝纪》)

  这五问首先要问的是自己为政是否有失,行为是否有过;然后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否有不当处,官员俸禄是否过高,耕地面积是否有减;最后是百姓酿造酒醪、饲养六畜是否动用粮食过多等。从这五问可以看出文帝思考问题的特点。在他看来,百姓如果得不到温饱,首先应当检查的是政府及其官员的工作状态,和财政支出状况如何;若是政府官员行为有失、财务政支出靡费,承担责任者只能是秉掌国政的人,在那个时代,就是作为皇帝的他。

  文帝即位之初,虽然经过了高帝、惠帝、吕后的恢复期,国家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汉书·食货志》)史书上此类记载颇多。譬如一次负责营造的将作少府规划在未央宫内再建一座露台,命工匠预算了一下,大约要花费金一百斤。文帝得知后,不让再建。他说:百金之费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加在一起的财产啊!我居住在先帝营造的宫殿里,已经常常感到羞愧惶恐,还要建造新台做什么!工程停止后,已辟筑的土基则作为前皇节俭的表征物留存了下来,一再被人称道。

  据说,文帝自己平常穿的是用较为粗糙、厚实的一种叫“绨”的丝绸做的衣服。就是他最宠幸的慎夫人,他也不让她穿长到曳地的衣裙。寝宫的帷帐不许刺绣花纹。在他的临终遗诏中,还一再提出要薄葬轻服。他说:“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他认为自己死了如果还要叫百姓长久地服丧吊临,那就是“离寒暑之数,哀人之父子,伤长幼之志”,“重吾不德也”。为此规定:“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毋禁取(通“娶”)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者”。在此之前,他曾向为他修筑陵墓的将作少府作过明确指示:“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在遗诏中,再次重申:“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均见《史记》本纪)由于文帝坚持薄葬,一百多年后,赤眉军、绿林军先后攻入长安,在混乱中诸陵皆遭掘,唯霸陵因无宝可盗而得以完好保存。据近年考古工作者调查,在陕西关中西汉诸陵中,只有文帝的霸陵(今西安市东)无封土可觅,从已经出土的文物看,也确实仅有瓦器而无金银之属。

  文帝在位期间,多次采取过重农恤民措施。据《汉书》本纪载录,简摘如下:

  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

  三月:因正当春和之时,由“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乐”,而想到“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diàn,接近)于死亡,而莫之省忧”,命有司对孤贫实施赈贷,并令各郡县都要派人慰问辖境内长老。凡年八十以上,每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每人再加帛二匹,絮三斤。规定县令要亲自督办此事,物品由县丞或县尉送至长老家门。

  六月:下诏,“令郡国无来献。”依旧制,各封国、郡县都需向朝廷按时贡献奇珍异物。封国和郡县自然皆取自民间。文帝下此诏的由来,据《资治通鉴·汉纪五》记载是,因有人向文帝献了一匹千里马。文帝说:我每次出行,“鸾旗在前,属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如果我骑上此马,日行千里,独自一人跑得那么快到前头去做什么呀?便归还了此马,并下了这道免去郡国贡献的诏令。

  文帝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

  正月:又下了一道诏令,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强调农为天下之本,实施“藉田”之制,“朕亲率耕”。所谓亲耕藉田,自然只是举行一个仪式,做个耕作的样子而巳,意在以此劝勉天下努力农耕。二是此前百姓被罚去给官府种田,以及向官府借了种子、粮食没有还或还没有全部还清的,“皆赦之”:一律免除。

  九月:下诏再次强调农为“天下之大本,民所以恃以生也”。但此时百姓中却还有不少人不务农这个本而去做了工商一类“末业”,结果生活发生了困难,“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同时宣布:减免“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

  二月:下诏说:“朕亲率于下农耕以供粢盛(宗庙祭祀用的黍稷,因盛于祭器而有此称),皇后亲桑以奉祭服,其具礼仪。”

  六月:又一次下诏强调农为“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但现行的政策却是,一面鼓励农耕,一面却又要像向商贾征收赋税那样也向农民征收赋税,“本”与“末”就没有了多少区别。这说明朝廷的“劝农之道”还没有完备。为此宣布:“其除田之租税”并“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

  文帝后元六年(公元前158年)

  这一年春夏,遭遇了旱灾和蝗灾。重申“诸侯无入贡”。并“弛山泽”,即允许百姓进入山林湖泽采挖、打猎和捕捞。又下令开仓济民。

  上述措施的相继实施,全国农业有了较大发展,农民生活也随之有所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问题:谷贱伤农。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时任太子家令的晁错为此提出了“入粟拜爵”的建议,允许包括商贾在内的富人买粟输边,按所输量授爵。如输粟六百石,授二级爵上造;输四千石,授九级爵五大夫;输达一万二千石者,授十八级爵大庶长。文帝认可了这一建议,实施后很快见到了成效,尽管同时也带来了大商人势力膨胀等诸多问题,但谷物的升值还是让农民得到了一些实惠。接着晁错又建议:到边境积粟够用五年,可转而将粟输于郡县;如果郡县的积粟也达到了够用一年以上,便可宣布免除天下田租。

  继文帝而立的景帝刘启,继续实行文帝之制,并能有所增益。如即位当年(公元前156年)就下诏“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汉书》本纪),即允许百姓迁徙到地区宽广、人口稀少的地方去开发垦植,以扩大耕地面积。第二年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汉书·食货志》)。三十税一,即其税率为3.3%,这该是历史上最轻的了。《孟子·滕文公上》有一段话:“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说明夏、商、周三代实行的都是“什一税”制,比汉代文景时要高得多。这样到景帝末年、武帝初年,便出现了本书《引言》中已引过的《史记·平准书》所描述的那种“人给家足”的富庶情况。司马迁用了不无夸张的文学语言说,粮食多到在仓库里年年堆积以至霉烂变质无法食用,铜钱多到长期压库致使穿钱绳子也腐朽了再也无法点数。从人民的安定和经济的繁荣情况来说,这可说是西汉二百多年中一个最好的时期。

  说到文景之世的刑律和法治,自然不能不提到一个头绾双螺髻的小女孩,她叫缇萦。

  小女孩缇萦千里跋涉来长安

  旧时女孩子上学,都要读一本叫《女儿经》的发蒙课本,书中列有多个古代奇女子作为学习的楷模,其中之一便是:“缇萦朝上书,愿婢赎父身。”

  少女缇萦是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东)人,父亲淳于意,做过齐国管理粮仓的长官,人称仓公。仓公年轻时就酷爱医术,后来遇到一位年已七十有余、名唤阳庆的高人,受业三年,细心研习黄帝、扁鹊诸医书,五色诊病诸医法,医术大进。仓公为人治病,可以做到预决病人生死,一经投药,无不立愈。一时声闻遐迩,上至王侯公卿,下至黎民百姓,来登门求医者,络绎不绝。但仓公生性放浪,喜好游历,常常不以家为家,致使不少病人等候多时还不能得到治疗,难免引起一些怨言。这一年仓公犯了一桩大案。史书没有载明案子的具体情况,从《史记》记叙的上下文来看,很可能是一个比较大的医疗事故,诸如重危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导致死亡等等。按照当时规定,此类大案须将罪犯押至长安,由作为中央最高司法机关的廷尉直接审决。现在,这位本以治病救人为乐的仓公,自己却面临着将被锁入槛车跋山涉水数千里,再去接受或是刀割或是斧劈的厄运。

  这天仓公被戴上械具押向官府,他的五个女儿一齐撕心悲号,扯着他的衣襟不让走。仓公狠狠心挣脱了,发怒说:生你们这些女娃子有什么用!要是我有个儿子,遇到这样的急事还能派上点用场!

  后来当仓公被推进槛车上路时才发现,跟随在槛车后面的还有一个头绾双螺髻的女孩子,那竟是他最小的女儿缇萦!

  原来父亲的那句“生女无用”的话,深深刺痛了小缇萦的心。她先是恨自己不是个男子,继而想:男子能做的事,为什么我就不能做呢?在她多次坚决请求下,官府也受到了感动,破例允准她跟随父亲一起踏上了这漫长的西行路。经过一个月长途跋涉的煎熬,父女俩终于来到了长安。这时已是文帝前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五月。缇萦以一个罪犯的女儿的名义,向当朝皇帝写了一封情愿自己入为官家奴婢以赎父亲刑罪的信——

  妾父为吏,齐(指齐国)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指

  残离肢体的肉刑)者不可复续,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史记·仓公列传》)

  文帝阅后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当即赦免仓公,让父女俩双双回家。后来又下诏给仓公,命他把学医的经历,他所医治的病例一一写出来,以惠后人。仓公那出神入化的医术,那一个个妙手回春的传奇故事,现在我们还可以从《史记·仓公列传》中读到。

  难得的是,文帝由缇萦上书这个具体案例,想到了治理天下主要依靠的是德教还是刑罚这样一个重大问题。很可能他有过几个不眠之夜。对罪犯执行肉刑时那种割去鼻子、斩去脚趾的酷烈场景,不时在他眼前展现。几天后,文帝颁发了一道著名的《除肉刑诏》:

  盖闻有虞氏(传说中的上古圣君)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详下文),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同“欤”)?吾甚自愧。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见今本《诗经·大雅·酌》。恺弟,和乐平易。君子,此处指周王)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而善,而道亡由之,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同“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不能再生长,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汉书·刑法志》)

  我之所以要全文引录这道诏令,是因为从中可以看出缇萦上书在文帝内心引起的波澜,和他作出废除肉刑决策的思考过程。诏令中所提出的废除肉刑的理由,几乎全引自缇萦上书,足见文帝对这个小小“草民”的来信有何等重视!

  这里似需介绍几句我国古代刑罚的简况。

  诏令中所说的“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即只是在犯罪者衣帽上画上某种图像,或给他穿上式样、颜色与常人不同的衣服,而不处以实际刑罚,恐怕只能产生于原始社会,伴随着国家这个暴力机器的出现而出现的刑罚,一开始就是很残酷的。在周代,刑罚的方式合称“五刑”。《汉书·刑法志》将此五刑概括为:墨——用刀刺刻脸颊,并涂以黑色;劓(yì)——割去鼻子;宫——男性割去其生殖器,女性则破坏其生殖机能,一说禁闭于宫中;刖(yuè)——断足;杀——斩首。至战国秦,在执行死刑的方式中,又增加了凿头顶、抽肋骨、用鼎镬烹煮等残酷的做法,并大兴株连,行夷三族之法。秦末群雄并起,刘邦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史记》本纪)这简略的“三章”在当时反对嬴秦暴政的斗争中固然可以起到号召民众的作用,但却无法应对复杂的社会生活。后来又由相国萧何删减秦法,取其适宜于当时的条文,定汉律《九章》。根据《九章》,汉初的刑罚,大略分轻刑、中刑、极刑三类。轻刑如髡(kūn,剃去头发)、钳(以铁圈束颈)等。中刑,包括:黥(即墨刑),劓,斩左右脚趾,腐(即宫刑)。极刑,大辟,也即死刑。文帝诏“除肉刑”,就是废除黥、劓等残离肢体的中刑的刑罚,“有以易之”,即要大臣们商议出别的不伤残肉体的刑罚来代替它们。根据《汉书·刑法志》的记载,当时任丞相的张苍和任御史大夫的冯敬,根据文帝的诏令,拟出新的刑罚条例,其中对黥、劓等肉刑更改如下:

  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原该处黥刑的,改为髡、钳后再罚做劳役,如筑城、舂谷等。

  当劓者,笞三百——原该处劓刑的,改为用竹木杖击打臀部三百下。

  当斩左止,笞五百——原该斩左趾的,改为笞刑五百。止通“趾”。

  当斩右止……弃市——原该斩右趾的,改为在闹市斩首,并抛尸街头。

  这个条例经文帝认可后,便付诸实施。

  在这前后,文帝还废除了收孥相坐令(一人有罪,妻室子女同坐)和诽谤妖言罪(此罪吕后时已废过一次,但不彻底,故又重申废除),赦免官奴婢为庶人(让服役于官府的奴婢恢复正常平民身份)等,这些都应是德政。唯对车骑将军薄昭处理,历史上争议甚多。薄昭是文帝的舅父,且颇为倚重。后因罪当诛,文帝令自杀,薄昭不肯;又命群臣著丧服以辱之,遂自杀。反对这样做的人认为,其时薄太后尚在,薄昭是太后唯一的弟弟,文帝杀之,何以慰母亲之心!宋代司马光则认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资治通鉴·汉纪七》)

  但文帝废除肉刑、代之以笞刑的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了缺陷:有该重的轻了,也有该轻的反而重了(如“当斩右止……弃市”);总的倾向还是过重。班固甚至评论说:“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汉书·刑法志》)话虽有些过激,却也不无事实依据。譬如笞而多达三百、五百,结果往往是刑未毕而人已死,据《通典·刑法六》一则材料说,击打致死的多到“岁以万数”。继位的景帝针对这一弊病,先后两次下诏减少笞杖次数。第一次当五百减为三百,当三百减为二百。但还是死人,只好再一次分别减为二百、一百。与此同时,还规定竹木杖的长度为五尺,击打的一头不得超过一寸;如果是竹杖,须将节削平。击打的部位也由背部改为臀部。又规定施刑时必须由一人执行完毕,不得中途换人。这以后笞刑一般不再致人以死命。不过倘若遇到酷吏,还是照样要死人。

  实际上,汉代废除肉刑的时间,也没有延续多久,到武帝时进用酷吏决案,法令又趋于繁苛。此后,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对文帝除肉刑之举一直争论不休,肉刑也随之或废或复,废复无常。从总体上看,废除肉刑是对奴隶制社会遗留下来的多种酷刑的一次有限度的突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尽管在我国古代整个帝王制度时期,肉刑实际上从未真正废除过,但历史的变革总要有人跨出第一步的,文帝就跨了这一步,更何况他的这一步是在两千多年前跨的。

  此外,据《汉书·刑法志》载录,汉初曾一度复行秦时“夷三族”之法(其含义见三章四节),至吕后时废除。文帝即位后,又宣布一人犯法、全家治罪的所谓“相坐”“相收”等法也一概废除。但到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因发生了新垣平一案(详八章一节),结果“复行三族之诛”。

  对外策略:坚边设候,结和通使

  文帝即位不久,迎立功臣中柴武等将军曾联名奏议请求对外用武。他们说像南越、朝鲜这样一些周边国家,在秦始皇时期都是内属称臣的,可后来却拥兵据险,蠢蠢欲动。高帝之时,天下初定,人民小安,不便举武。如今陛下惠抚百姓,百姓也乐于为陛下所用,正该趁此时机兴兵“征讨逆党,以一封疆”。文帝作了这样回答:

  兵,凶器,虽克所愿,动亦耗病,谓百姓远方何?又先帝知劳民不可烦,故不以为意,朕岂自谓能?今匈奴内侵,军吏无功,边民父子荷兵日久,朕常为动心伤痛,无日忘之。今未能销距(通“拒”),愿且坚边设候,结和通使,休宁北陲,为功多矣。且无议军。(《史记·律书》)

  文帝拒绝对周边国家用兵,而采取“坚边设候,结和通使”的策略:一面巩固边防,多设警候;一面缔结和约,通使交好,这在当时,应该说是颇为明智的。

  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人们在纷纷传说,五岭南部的百越之地突然冒出了一个皇帝!

  越,亦称粤,是中国南方一个古老的部族,支系甚多,战国以来统称百越。据《史记·东越列传》记载,其中不少支系可能就是越王勾践的后裔。

  很快查清楚了,这个自称为帝的就是南越王赵佗。

  赵佗是真定(今河北正定南)人。秦始皇时曾为南海龙川县令,后命行南海郡尉事,故又称“尉佗”。秦灭,即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王。高帝命陆贾携印前往,意欲说服赵佗接受汉封。赵佗箕踞而坐,目无汉使,还傲慢地提出了“我与你们那个皇帝刘邦谁贤”这样的问题。是素有辩才的陆贾的一番据理论说,才使赵佗大为悦服,拜受金印,情愿称臣奉汉。吕后称制,曾一度禁止向南越输出铁器和雌性马、牛、羊。赵佗本已有叛意,又风闻他在真定的父母坟墓被毁坏,兄弟宗室被诛灭,一怒之下,索性背汉自称南越武帝,并发兵攻打位于其北侧的长沙国,蹂躏数县,大掠而去。长沙国为汉初异姓七王之一吴芮所立,此时嗣位者是他的曾孙吴若。吴若接连向朝廷飞书奏报,请求发兵支援,吕后特派隆虑侯周灶统兵往讨。偏是南方气候暑湿,士卒多遭疫疠,被阻于南岭一带,不久吕后病殁,周灶就率师回京。这一来,赵佗越发骄横无忌,既用武力威胁,又用钱物利诱,把闽越、西瓯等全都收为自己属国。地跨东西万余里,出入乘黄屋,建左纛,俨然要与华夏中国分庭抗礼,并已多次向长沙国边境发起了试探性的侵忧。

  对付这位狂傲的南越王,自然也可以发兵征讨,但文帝用的却是上述八字策略。一面下令加强长沙国边防,一面诏令常山郡守及其所属真定县令,为赵佗父母修缮坟墓,依封王的规制,特置守邑,岁时致祭;再将其昆弟召来,尊官厚赐。然后任陆贾为太中大夫,再度持节出使南越。赵佗一见来使竟是多年前的熟客,先已意外高兴;待到陆贾献上文帝馈送的褚衣等礼物,已不由开怀大笑;后来一听文帝特地为他修治了先人阴宅,几位兄弟并得加官晋爵,更着实为之感动起来。不过最终使赵佗傲气顿消并自愿放弃帝号的,还是文帝的一封亲笔御书。

  此书现在我们可以在《汉书·南粤传》中读到。态度恭谨,行文舒缓、平实,有礼、有理,却也不乏天子之威。书中文帝在谨问南越王安好后,就坦诚地介绍自己是“高皇帝侧室之子”,这样便一下子拉近了与受书人的距离。继而委婉地叙述了吕后时期诸吕乱法的经过,其中隐含着对南越王曾经受到过不公正待遇表示歉疚的意思。渐渐说到正题:“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战争只能给双方人民带来痛苦,那样做“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值得注意的是,书中只字不提要赵佗放弃帝号,相反,还说你仍然可以称帝,只是提出一个问题:

  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这是“我大汉决不会承认你这个什么皇帝”的一种婉转、含蓄的表达,因不承认,故无使节往来),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患,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陆]贾谕告王朕意,王亦受之,毋为寇灾矣!

  赵佗阅毕,沉默良久,忽而对着文帝御书伏地顿首,大声说道:蛮夷老臣赵佗,敬谢大汉皇帝。老臣妄窃帝号,本意聊以自娱,岂敢以闻天王。从今以后,臣愿长为藩臣,永奉贡职!接着又向全国发布了一道《去帝制令》:

  吾闻两雄不俱立,两贤不并世。[汉]皇帝,贤天子也。自今以后,去帝制黄屋左纛。(《史记·南越列传》)

  对北边的匈奴,也大体采取相似的策略。但因“自高帝以来,陇西三困于匈奴”(《汉书·晁错传》),文帝时期也多次受侵忧,且烧杀抢掠,愈演愈烈,因而也曾出兵还击或发兵征讨。总体说来,有和有战,还是以和为主。

  文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77年)五月,匈奴右贤王率兵攻略河南等地,文帝一面致书匈奴冒顿单于,说明汉与匈奴已约为昆弟,右贤王之举违背约定;一面命丞相灌婴统领车骑八万五千,将入侵者驱逐出塞。第二年冒顿单于来书对右贤王入侵一事作了辩解,并说已处罚了右贤王,愿意与汉重修前好,世代安乐相处。文帝复书对其愿意“寝兵复约”给于嘉勉,对右贤王之事则表示不必再予深究,但指出:此前“背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请单于“明告诸吏,使无负约,有信”。这样双方又维持了一段时间亲善关系。文帝前元六年(公元前174年)冒顿去世,其子稽粥继位,称老上单于。因其初立,按惯例,文帝将一个宗室女翁主嫁于老上单于为阏氏。这已是汉帝国建立后的第三次“和亲”。前两次分别在高帝、惠帝时期。此次和亲倒也诸事顺遂,但在陪同翁主前往匈奴随行人员中出了个特别人物,后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此人是宦官,名叫中行说(háng yuè)。临行前,中行说托故不愿随行。考虑到中行说原系燕人,临近朔方,多少了解一点匈奴习俗,对初出远门的翁主可以有点照应,所以文帝依旧命他前往。起程时,中行说怨愤地说:这回是逼着我去的,那就等着瞧吧,我定然要佐助匈奴而为患于汉!众人听着,以为他说的是气话,毕竟远涉大漠,是谁也不愿干的苦差使,发点牢骚也是情理中事。谁知一到匈奴,中行说果然叛降。由于他熟知汉情,又善为巧说,很快博得了老上单于的宠信。他虽也做了一些可以称道的事,如教匈奴人书算,以统计人口、牛羊等,但更多的用心是唆使匈奴上层更加倨傲,与汉人愈益对立。如当时汉天子给匈奴单于的文书用一尺一寸长的简牍,开头的用语是“皇帝敬问大单于无恙”。中行说就教他们回书简牍要用一尺二寸,印封尺寸也要相应放大,开头用语更要压倒汉方,应该写:“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再如,匈奴贵族把汉使所带来的丝织品及食粮视为稀珍,从而对汉帝国有一种仰慕之情。中行说就说,匈奴的人众还抵不过汉的一个郡,之所以能如此强大,就因为有自己独特的衣食来源和生活方式。如果你们有一天吃的穿的都要仰仗汉物,那就只能当汉皇帝的一个属国了!其实,汉人吃的粟米远不如乳酪美味可口。至于那些缯帛,既不能御寒,又很不结实,更不能与你们的毡裘相比。不信你穿上用缯帛做的衣服,骑了马到荆棘丛中去转一圈试试,还不全都成了筋筋条条!

  更为严重的是,中行说熟知汉境关隘险阻,懂得要害所在,又稍通谋略,常常为单于的进犯出谋划策,致使匈奴为患日烈。

  面对这一形势,群臣接连上疏,痛陈匈奴之害,其中包括晁错(cù)和此时已被从长沙国征回、改任为梁王刘揖太傅的贾谊。贾谊在他所进的《治安策》中把匈奴之害列为“可为流涕”的痛心之事。他说:方今天下已成“倒悬”之势。在正常情况下,应是天子为首,蛮夷为足;可如今却是汉天子岁岁要向匈奴进贡,“足反居上,首顾居下,倒县(通“悬”)如此,莫之能解,犹为国有人乎”?他大声疾呼请求文帝让他以属国官员的身份去掌管匈奴,他一定会“系单于之颈而制其命,伏中行说而笞其背,举匈奴之众唯上之命”(《汉书》本传)。贾谊激愤的心情在当时士大夫阶层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但他的建议过于疏阔,无法付诸实施。相比之下,晁错的“守边备塞”之策比较实际可行,大都为文帝所采用。据《汉书·晁错传》的载录,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改征卒戍边为徙民实边。以往的做法是征调“远方之卒守塞,一岁而更”。但由于匈奴来去无定,这种做法暴露出很大的弱点:“聚而不罢,为费甚大;罢之,则胡复入。如此连年,则中国贫苦而民不安矣!”改为徙民实边,一面农耕一面备“胡”,便可改变那种被动局面。

  (二)所徙之民主要是罪人和奴婢,不足,再招募一部分平民自愿徙往者。对徙边之民,官府要予以鼓励和优待,为他们修筑“一堂二内”的住宅,“置器物”、“置医巫”等。原为平民者,还可“赐高爵,复其家,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总之要采取多种措施,使他们愿意“久安其处”。

  (三)在边境的“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要规划建立城邑,修筑高墙深沟,准备一些作战用的石块和铁蒺藜等。对屯戍之民实行军事编制,平时练习骑射,匈奴来犯时便可应战。要“劝以厚赏,威以重罚”,使他们一个个都能奋勇作战,“死不还踵”。

  文帝前元十四年(公元前166年)老上单于以十四万骑的规模,大举侵犯朝那、萧关,掳掠汉人、畜产甚多,其候骑还深入到雍、甘泉(今陕西境内凤翔、淳化等地)一带。文帝“赫然发愤,遂躬戎服,亲御鞍马,从六郡良家材力之士,驰射上林,讲习战陈”,准备亲自出征。群臣谏阻不听,后来是薄太后固劝才罢休的。作出的部署是:以中尉周舍、郎中令张武为将军,发车千乘,骑兵十万,屯军长安,以为警备;又拜东阳侯张相如等五人为大将军、将军,大发车骑分赴迎击。月余后,将匈奴赶出塞外。但此后匈奴依旧骚扰不断,最严重的云中、辽东二郡,被杀掠的人数每郡都在一万以上。文帝多次派出使者,并致书老上单于,希望双方“皆捐细故,俱蹈大道,堕坏前恶,以图长久,使两国之民若一家子”。单于也答书:“二国已和亲,两主欢说(通“悦”),寝兵休卒养马,世世昌乐,翕然更始。”其后直到文帝后的景帝之世,匈奴虽经常有“小入盗边”,幸而“无大寇”。(以上均据《汉书·匈奴传》)

  但其实,矛盾不仅继续存在着,而且还在积聚。从人们的主观愿意来说,交流与合作,才是民族之间达到双赢的理想途径,但历史的发展往往有其自身的规律。大概到公元前二世纪中叶,汉民族与匈奴族之间的一场带有决定性的大规模战争,已经变得不可避免。这场战争将召唤出像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骁骑将军李广、博望侯张骞、中郎将苏武等等,以及武帝刘彻这样一大批最能体现大汉风骨精神的历史人物来。诸君要结识他们,请读第七章。在这里,还是先让我们由文帝的治绩追溯到他个人的品格,再总起来作一简略介绍。

  “求诸己”:作为帝王的一种理想品格

  文帝以后一百四五十年,即本书所要叙述的这个历史阶段内,文帝的一些治绩已被作为前朝理想故事广为流传。只要一谈到治国之策,便会有人想到他们心目中的楷模文帝。如昭帝时杜延年提出“宜修孝文时政”,元帝时贡禹又奏议“醇法太宗(即文帝)之治”。据《汉书·东方朔传》载录,一次武帝问东方朔“化民之道”,东方朔就以“当世耆老皆闻见之”的文帝为范例,说了下面一段话:

  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莞蒲为席,兵木无刃,衣缊无文,集上书囊以为殿帷;以道德为丽,以仁义为准。于是天下望风成俗,昭然化之。

  这段话的意思是,文帝的“化民之道”就是身体力行。凡是要教化民众的,先得自己做到,这样天下才会“望风成俗,昭然化之”。东方朔的话难免有溢美之词,不过如果扳扳指头算算,汉代诸帝中,以至中国古代历史上所有帝王中,文帝还应是做得比较好的一位。先秦诸子对为君之道论述可谓连篇累牍,其中“求诸己”被认为是帝王的一种理想品格。如孔子说:“君子求诸己。”(《论语·卫灵公》)孟子也说:“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孟子·离娄》)“求诸已”有时也说成是“修己”或“先己”。如《论语·宪问》:“修己以安百姓。”《吕氏春秋·十二纪》有《先己》专篇,用多个历史典实证明:君道之本在于“必先治身”。但理想只能是理想,在我国两千多年历代历世帝王中,真正能够做到“求诸己”的,恐怕一个也找不出来。也正因为这样,文帝的一些比较能够自律自省的行为,就格外值得我们重视。

  文帝曾经说过:“天下治乱,在予一人。”(《汉书》本纪)国有急难,政有失误,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责任。譬如前面引过的,因旱涝不断而“民食寡乏”,使他甚为忧虑,追问自己是否“政有失而行有过”。因“法有肉刑”而奸仍不止,又使他深感愧疚,以为是自己“德之薄而教不明”所致。不久前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两汉全书》,收有文帝诏文共四十一篇,我在通读一过后,第一个感觉是,这个皇帝不仅日夜在为百姓操心,还动不动做检讨,唱“是我错”,活得相当的累。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他是不是在“作秀”?我的回答是,又是又不是。第一,文帝似乎终生都没有忘记,或者说没有摆脱两桩心事:一是对皇室来说,他是“高皇帝的侧室之子”;二是对群臣来说,他是他们从代地迎来京师拥立的。这几乎可以说成了他的一种“原罪”感。正是这种心态,使他“常常战战栗栗,恐事之不终”(《史记·律书》)。他又笃信鬼神,即位后一直在为还没有获得上天“受命”而悚惧惶恐,并为此进行了多种努力(详八章一节)。这多方面的心理压力,会使他不得不付出应有的真诚。第二,事实上文帝也并非只是空言对下层民众的同情,他还采取了不少实际措施,让他的臣民程度不等地获得了实惠。当然,文帝作为当时头号公众人物,他的这一社会角色决定了他的极大多数行为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这也可以说是一种“作秀”。此外很显然,当他在诏令中说他因看到百姓遭到种种苦难而“朕甚忧之”时,他自己当然依旧享受着锦衣美食、前呼后拥的豪华生活,这就难免有了矫情的成分和伪饰的因素。

  文帝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一月发生了一次日蚀。在古代有一种由来久远的观点,以为日蚀、月蚀和地震以及旱涝等异常天象、地貌的出现,是上天对人间尤其是对皇帝行为不端发出的某种警戒,因而须“日变修德,月变省刑”(《史记·天官书》),以示对上天警戒的敬畏和回应。上个世纪40年代毛泽东与黄炎培著名的“窑洞对”中提到的那个典故,原文就是针对帝王对待灾异的不同态度而发的:“禹、汤罪己,其兴也悖(通“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左传·庄公十一年》)当灾异出现之时,帝王如果能够“罪己”,国家就会勃然兴盛;倘若“罪人”,那么很快就会灭亡。文帝是按照禹、汤的榜样做的,因而在日蚀发生过后就下了一道《罪己诏》。诏中说:“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他的改正措施有三条:一是恳请百官“悉思朕之过失”,并请推举各地贤良方正之士来“直言极谏”“朕之不逮”;二是,各级官吏都要勤于职守,务必减少徭役之费,施惠百姓;第三条,由于“朕既不能远德”,致使边患未宁,因而边防非但不能停止,还要加强;不过由卫将军宋昌掌管的警卫京师和皇宫的南北二军还是撤了吧,大仆现有马匹过多,只需留下少量常用即可,其余皆拨给驿传使用。

  尽管在历代帝王中,因发生灾变而作出此类“罪己诏”的间或亦有,但大多不是徒具形式,就是巧为伪饰,更有的诿过于人,甚至还有叫某个大臣给他当替罪羊的,如就在汉代,宣帝和成帝时都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比较起来,还是文帝的这篇《罪己诏》大抵出自真诚,措施也切实可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文帝于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年)二月,作出了一个让自己一个人来承担责任的举措:废除秘祝之官。

  《周礼》有祝官,如大祝、小祝、祝史等,其职都是掌管祭祀之赞词;但无秘祝。秘祝作为祝官的一个分职,很可能至秦才有。《史记·封禅书》说:“祝官有秘官,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史记正义》对此作了解释:所谓“移过于下”,就是将本来属于帝王的“咎恶”,通过秘祝向上天祝告,将其移于“众官及百姓也”。如此说来,秘祝的职责就是这么一句话:嫁祸于臣民!这样职官,大概也只有在帝王集权专制制度业已建立,皇帝一人至高无上,万千臣民的生命轻如蝼蚁的历史背景下才会设置出来!

  也许设置者也意识到了这个职务不那么光彩吧,所以称“秘祝”。《汉书注》引应劭曰:“移过于下,国家讳之,故曰秘也。”

  汉因秦制,也设有秘祝一职。

  文帝下诏说:“秘祝之官,移过于下,朕甚弗取,其除之。”(《汉书·郊祀志》)

  后来文帝发现,不仅有为皇帝移过的秘祝,还有专为皇帝祈福的祠官。他认为如果要祈福的话,应为天下百姓祈,而不应单为皇帝一人祈,因而又下诏命祠官改变这种旧制。他说:“夫以朕不德,而躬享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其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史记》本纪)

  帝王制度固有的一大弊病是,对握有国家最高权力的皇帝没有设置相应的监督机制。在这种体制下,当政者能否及时纠正自己的缺失,不能指望于制度,而是取决于他个人是否有听取臣下进谏的自觉或意愿。文帝周围有好几位敢于力谏的直臣,如廷尉张释之,中郎将袁盎,丞相申屠嘉,郎中署长冯唐和贾谊、晁错,以及并不在朝为官却以急切言词不断上书诤谏的颖川(今河南禹县)人贾山等。总的说来,文帝也还比较能够认真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包括有违他原初想法的意见。一次晁错进言对匈奴用兵之策,文末说:“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文帝在答书中说:“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汉书·晁错传》)这种颇为平等的对话态度,在那个时代的君臣之间也是极为难得的。冯唐是赵人,文帝有次与他谈起战国末期赵国名将廉颇、李牧的事,深有感慨地说:吾欲得廉、李为将,何忧匈奴哉!冯唐突兀说:如今即使有这样的良将,只怕陛下也不能用!文帝听了一脸怒色,差点发作。事后对冯唐说:你不该当众羞辱我;有话不可以找个没有别人在场的地方对我说吗?冯唐惶恐谢罪,说粗鄙之人不知忌讳。其实文帝心里是很想知道自己为何真有良将也不能用的道理的。当他再次提问时,冯唐便以当年居边将军李牧如何得到赵惠文王充分信任,而如今同样负有守边责任而又战功卓著的云中太守魏尚,却因细过被免职削爵罚做苦役作为对比,批评文帝说:“愚以为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汉书》本传)文帝很快省悟,当日就拜任冯唐为车骑都尉,并命他持节前去赦免魏尚,恢复他的云中太守之职。类似这样“顶撞”文帝的事,张释之和袁盎也曾有过多次,有时还让文帝颇为难堪。其间,文帝或也发过怒,说过过激的话,但最终还是听从了他们的意见,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这里仅举一例:一次御驾过中渭桥,忽而从桥下跑出一个人来,致使乘舆马匹受到了惊吓。此人被捕后,文帝批示下廷尉惩处。按规定,御驾经过前,要清道戒严,称之为“警跸”。审讯时,此人说他原系过路,听到“警跸”就躲于桥下,过了好一会,以为御驾已过,就走了出来,不料桥上还有车骑,心里一怕,两脚就跑个不停,不意惊吓了马匹。鉴于这种情况,张释之以为依据律令当处以“犯跸”罪,罚金四两便可结案。文帝却以为非杀不可。他怒气冲冲地说:此人惊吓了我的马,幸好我的马性子温顺,倘若换上烈马,不就要伤到我身子了吗?张释之不同意文帝这种以为法律可以或轻或重的说法,他说: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指文帝)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一旦有偏失)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史记》本传)

  文帝沉默良久,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你的判决是对的。

  当然作为一个皇帝,文帝也有一般帝王所常有的某些畸形的癖好,譬如他对邓通的宠幸,就常为后人所非议。邓通原是皇城内河一个船工,因其职规定须戴黄帽子而称黄头郎。此公身无长物,说来也是奇事一桩:他的发迹靠的竟就是头上这顶黄帽子!原来文帝曾做过一个想飞上天去却怎么也飞不上去的梦,正在苦苦挣扎时,忽有一黄头郎过来一推,终于让他飘飘悠悠地过了一把上天瘾。梦醒后,便暗中求访这个黄头郎。一次在未央殿西南侧苍池中央的渐台闲游,偶一抬头,眼前赫然一黄头郎在焉!一问才知道那是在苍池里划船的邓通。从此邓通便好运连连,不仅赏赐累万,官至太中大夫,文帝还经常到他家去宴饮,这在当时被视为任何大臣都极难获得的殊荣。一次文帝让相士给邓通看相。相士说他将来会因贫穷而饿死。文帝说我可以叫邓通马上富起来,谁说他会穷?就这么一句话,竟将蜀地一座铜山赐给了邓通,并特许他可以私自铸钱,致使“邓氏钱”遍天下。邓通自然要想出种种办法来讨好文帝,其中突出的一例,便是当文帝患痈疽时,邓通亲口为他吸吮脓血。

  文帝与邓通之间的这种非正常关系有违君臣之礼,大臣们内心都十分不满。一次入朝,随从在文帝身旁的邓通又有些轻佻动作,罢朝后,当时任丞相的申屠嘉便向文帝进谏说:陛下若是爱幸某个臣子,自然可以富之、贵之,但在朝堂上,君臣之礼则不可不肃!文帝虽然表示接受,却没有真要黜斥邓通的意思,申屠嘉就想到自己来惩治一下这个佞臣。他向邓通发出一令,命他立刻到相府来,否则,格杀勿论!邓通害怕了,跪告文帝该怎么办。文帝说你还是去吧,我自有办法救你。邓通来到相府,脱去帽子,光着脚,伏地跪拜,向丞相请罪。申屠嘉连正眼也没有看他一眼,顾自坐着,大声责问道:朝廷是高祖皇帝的朝廷,你一个小小黄头郎,竟敢在朝堂上如此无礼,还不当斩吗?喝令左右府史:开斩!邓通吓得连连磕头,额头已磕得流血不止,申屠嘉却还不肯饶恕。就在这时,文帝派出的使者持节来到,使者说:皇上向丞相表示歉意。皇上说邓通是他的弄臣,请丞相放他一马吧!

  文帝于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六月病逝,他的儿子、三十一岁的刘启继位,是为景帝。此时依旧健在的薄太后被尊为太皇太后,窦皇后尊为皇太后。太子妃薄氏,为薄太后母家女,依制立为皇后。

  文帝在位二十三年,为他的后继者留下了一个相当稳实的基业,和一种德刑相辅的为政之道;但与此同时,也留下了一个积聚已久、正在日益突现、一遇时机就会爆发的隐患,那就是朝廷与同姓诸侯王的矛盾问题。当初高帝之所以要封宗室诸刘为王,本意是要抗衡和制约异姓诸王。诛灭诸吕后,至文帝后元七年(公元前157年),最后一个异姓王吴芮的玄孙长沙王吴差死,无后,国除,异姓王已不复存在。但同姓王却因文帝的多次分封,其间虽有废有除,其总数仍多达十七八王,远远超过高帝时期同姓王总数。文帝在位期间,先后发生过济北王刘兴居和淮南王刘长两次反叛,文帝的应对都算不上高明,特别是后一次,更显出了他的优柔寡断,从实际效果看,反而诱发了诸侯王的跃跃欲试。

  应当说同姓诸侯王及其封国在其建立之初,对草创的汉帝国也曾起过颇为重要的稳定作用。《汉书·诸侯王表·序》作了这样评价:“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晏如,亡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也赖之于诸侯也。”但封土建国本身是与帝王集权制相矛盾的;而随着历史发展,一方面诸侯王国因日趋强大而进一步显出独立的倾向,另一方面中央政权则因日益成熟而不断要求集中统一;在双方的合力作用下,这种矛盾就必然变得越来越尖锐和激烈。这样,当景帝初登极位,意欲对日益骄横的诸王采取某些抑制、削弱措施时,一场大规模的武力较量已变得不可避免。 大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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