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袭人与蒋玉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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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与蒋玉菡
袭人的结局是嫁与戏子蒋玉菡为妻,这是无可置疑的了。即便在程高本的续书里,虽然对袭人改嫁多有贬词,却也并未改了这个既定姻缘。
在红楼诸人物的终局探佚里,这是难得可以达成共识的一项,实在是书中多次照应,暗示得太明显了。
首先第五回里宝玉游太虚,已经在册簿中看到了袭人的判词: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叹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优伶”就是戏子的意思,在这里指琪官,“公子”则指宝玉,非常明了。
除了判词外,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就写得更加明白了。
宝玉在冯紫英的宴席上遇到蒋玉菡,众人行酒令,蒋玉菡吟道:
“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
女儿愁,无钱去打桂花油。
女儿喜,灯花并头结双蕊。
女儿乐,夫唱妇随真和合。”
这四句,乍看上去只是随意写出女儿四事,但若是落实到袭人身上,则句句有所指,且可以轻松推算出后文的大概来:
首先是袭人之悲,在于“丈夫一去不回归”——这第一个丈夫,只能是宝玉;袭人之愁,在于“无钱去打桂花油”。可以想象,宝玉因故远行,而袭人在这段时间里,穷窘拮据,生计堪忧。
为什么会这样呢?只能是贾府败了,宝玉或者生死未卜,或者已经获罪,不可能再娶袭人为妾。袭人沦落潦倒,被迫另谋生路。
所以接下来是“灯花并头结双蕊”,袭人嫁给了蒋玉菡,并且日子过得还不错,“夫唱妇随真和合”。
在这里,“夫唱”二字语带双关,既指的是通常意义上的夫妻和睦,亦特指丈夫是个“唱戏的”。
作者且惟恐看官不解,蒋玉菡唱毕之后,又特地拈起一朵木樨来,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明明白白地说出了袭人的名字,也等于告诉了大家他刚才所唱的正是“袭人之歌”。
这还不算,还怕读者以为借用古诗成句,错会本意,遂又借薛蟠之口再次点明:“了不得!这席上并没有宝贝,你怎么念起宝贝来?”又指着宝玉说:“袭人可不是宝贝是什么?你们不信,只问他。”
袭人与蒋玉菡,就这么被硬生生联系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既然定了情缘,自然要有信物。于是接下来写宝玉出外解手,蒋玉菡追出来,两人在廊下互赠表礼。
琪官解下腰上系的一条大红汗巾子与宝玉,又要了宝玉的松花汗巾给自己系上。
这举动,同后文宝玉跟晴雯换内衣有一比,是相当亲昵之举。然而蒋玉菡这大红汗巾子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北静王昨日所赠。
宝玉的松花汗巾子也不是自己的,原是袭人的。因此回家后,宝玉说要把琪官所赠的大红汗巾子赔给袭人。袭人原不要,然而宝玉淘气,趁夜里她睡熟之时,偷偷给她系在腰里了。袭人仍不肯要,忙一顿解了下来,但禁不住宝玉委婉解劝,到底还是系上了。
于是,琪官和袭人的贴身之物,就借宝玉之手完成了一次交换,“红绿牵巾”,缘订三生了。
脂批本在这一回有一段回前批: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将茜香罗与红麝串并提,又指出袭人将来的结局是与琪官一起供奉宝钗、宝玉,一句话写出了两段婚姻:宝钗与宝玉,袭人与琪官,而这两段婚姻都与信物有关:一个是红麝串,一个是茜香罗。
这让我们想起第二十回袭人与李嬷嬷呕气一段后,庚辰亦本有眉批: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原来作者曾经有那么五六回文章已经写完,且写到了家败后,宝玉沦陷狱神庙,茜雪前来探望等故事,而到了这时候,袭人与宝玉还有往来,故曰“有始有终”。
这两句评联系起来,可以想象“得同终始”与“有始有终”该是同一个意思,都指的是家败之后,袭人嫁与蒋玉菡为妻,却不忘旧主,接了宝玉同宝钗来家供养。
好一个重情重义的琪官,真不负了宝玉当初为他捱打后说的那句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西岭雪探秘红楼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