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衍镇并没有什么能够独当一面的特色。
地方小,楼门旧,房子普遍很矮。
可就是这么一个平凡的小镇里,却有着太多太多的人和故事。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如果你坐在镇子口那家小小的茶馆里,你可以看到每天穿梭来去的各类角色。
你可以从他们的衣着和排面上来猜测他们的身份。
也可以从他们那满是灰尘的鞋子和遮不住的倦容来琢磨他们之前做过什么。
今天江常胜碰到了一个人还有他身上的故事。
这是一个夏衍镇里的小人物。
生在夏衍镇,长在夏衍镇,一个时间晃了晃就活了二十四年的家伙。
说起来,这个家伙在夏衍镇里还真算是个名人呢。
算不上人尽皆知,但也差球不多是家喻户晓。
每个人对他的评价都不一样。
有人说,“他呀,还挺有才华的吧。”
有的人说,“他呀,还算了不起的吧。”
还有人说,“他吧,和我们正常人不太一样吧,可能脑子想的不太一样吧,哈哈。”
更有人说,“这个人吧,平时挺不修边幅的,挺吊儿郎当的,听说他一直在写什么小说,挺有梦想的一个人,别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评价了。”
“马虎,粗心,有些不踏实,不务正业。”
“挺有梦想的一个人,别的,不太好评价。”
“恩,各方面都还算差不多吧。”
“对,差不多吧。”
以上内容是江常胜在夏衍镇里听到的绝大多数答案。
当然,其实有许多更加精准更加带着个人色彩的回答,但具体这个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那说来话就有点长了,长到江常胜足够在茶馆里泡好几壶茶。
这个人姓金,出生在夏衍镇里一个平民家庭里。
家境一般,温饱有余,小康不足。
小时候一出生,这孩子就患有先天性的腭裂,简单来说,就是嘴巴里天花板上有条裂缝。
算是一种残疾吧,因为那道裂缝,所以他说起话来嘴巴漏风,支支吾吾鼻音很重。
八岁以前的他说话人们几乎完全听不清楚。
“咿呀无我窝呜喔…”
人们总是会习惯性的问他。
“你在说啥?”
他总是很认真地再重复一遍。
“咿呀无我窝呜喔…”
不管是大人也好,同龄的孩子也罢,一听到这个姓金的小孩说话,都会笑掉大牙。
“哈哈哈哈哈!”
童年期间的他,受尽了各种各样的嘲讽、攻击、辱骂。
用这里的方言来讲,人们叫他“嘠舌子”。
这是一个杀伤力十足的词语。
哪怕他后来说话差不多已经清晰了,但这个词语永远都伴随着他。
就像是一个老朋友一样,总是会隔一段时间,就和他来一次亲密的久别重逢。
有时候他总会想,这个词语大概要伴随他一生吧。
话说回来,打小起因为算是残疾,他一直都是所有孩子里面最出挑的那个。
大概因为受到的创伤多,所以他的性格要比其他孩子暴躁难驯的多。
那叫一个野啊,那叫一个恶啊。
从小的时候起,他就是打架的一把好手。
没有原因,没有目的。
他的胸腔里仿佛随时随刻都有一股怒火。
小孩子打架,无非就是拉拉扯扯,用拳头轻轻捶两下。
他倒好,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用爪子抓。
学堂里的同学伙伴们天天都有脸被抓花的,哭着找老师喊家长的。
这孩子童年的时候,说起来还真不是坏,而是恶。
恶人的恶。
还在五岁的时候,就追着人家娃娃一路猛打,打到人家家长面前了。
连人家家长都打,都骂,像是野马。
他很瘦,所以看起来更像是一只小猴子,红了眼的小猴子。
没事干了老喜欢欺侮同学,比如说好端端地没事干突然就把同学的帽子抢过来,扔进茅坑里。
更恶的时候,直接把人家推进水里,把鞭炮塞进人家衣服里,怎么让别人痛苦怎么来。
为此他爹可没少给人家道歉赔钱或是买礼品。
夏衍镇小,大家都熟,也好在小娃娃打架一般也闹腾不出什么浪花没真弄出什么大乱子,大多都是插曲很快就能翻篇了。
要是这孩子搁现在这个年代出生,估计家里那几斤几两早就折腾的差不多了。
他从小受到的嘲讽多,受到的攻击多,被他爹也没少打。
但就是野的不得了,小小年纪翻身越岭离家出走的事没少干。
久而久之,同龄的小伙伴们都怕他。
有句话说得好,老天为一个人关了一扇窗,就要为人开一扇门。
这孩子从小还挺他么聪明的。
在夏衍镇的学堂里成绩好到一塌糊涂。
作为佼佼者,老师表扬他。
作为恶小孩,老师头疼他。
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一个异类。
你可怜他吧,心疼他吧,但这孩子又真的是让人可气可恨。
你因为他的生理缺陷去笑话他吧,但人家其他方面样样都远超同龄常人水准。
你要是不理他吧,他更能把天都给翻了。
谁家孩子只要不听话了,家长只需要说一句。
“我让那谁谁谁来打你。”
孩子保管立刻安静无比。
八岁那年的时候,他爹带他去郡上看了一家还不错的大夫。
花了不少钱,还动了一番手术。
那个时候他家穷啊。
没钱做最好的手术,连镇定麻醉都没弄好。
你想想看,直接用刀子和针线伸进嘴巴里,把那道伤口给缝上。
这该有多疼啊?
这孩子,手术做完线就断了。
嗷起嗓子哭,挣断了。
没办法,年龄太小了,钱又不够。
只能等到十二岁再重来了。
好吧,他又“咿呀无我窝呜喔…”了三年多。
偷东西,抢东西这些事也就不提了。
这孩子折腾的最大一次动静是在十岁的时候。
你还别说,可能真的是因为说话的残疾原因,所以其他能力的出色,为小小年纪的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人格魅力。
这人格魅力说白了,其实也就是其他交际交流能力更强,天生更会想办法忽悠别人,迷惑别人,领导能力还有一点点,更能震的住别人,让别人跟着他走,听他话。
十岁那年,他刚刚认识了一个小伙伴,就带着人家去山上玩。
那年秋天的山,是真他娘的好看啊。
满山的落叶枯叶。
他们俩就那样坐在厚厚的树叶上滑下来,一次又一次。
后来玩腻了,这姓金的小娃娃那股子恶劲又上来了。
直接提议要放火烧山。
他的小伙伴哪有那个胆子?
可是架不住他忽悠,架不住孩子气的玩性。
俩人一把大火,烧的那叫一个精彩啊,牛气啊。
那场面,常人究其一生都很难见到。
你想想看,秋天里,漫山都是金灿灿的枯叶。
那把火直接烧了个八方十里连绵不绝。
烧了个两天两夜才被扑灭,可没把人们折腾死。
这姓金的小娃娃非但不知道怕,小小年纪还聪明狠辣。
出了事以后,其实俩人都怕官兵抓走。
那个小伙伴最后都吓哭了。
这姓金的小子硬是把人家给狠狠揍了一顿,才让那孩子消停。
临走的时候,特地目漏凶光说了一句。
“你敢把这事告诉大人,明天我就把你拖到镇子外面杀了。”
后来官兵追查过来。
那孩子承受不住压力,还是开口说了。
但愣是没敢把这姓金的孩子供出来。
可以想象到,吐字不清的他,当时该是怎样一种神态和气势啊。
后来俩人再也没有见过面了,听说那孩子跟家长离开夏衍镇了。
话说回来这姓金的娃娃,恶是真恶。
但是本质并不坏,很善良,热心肠,乐天派,大大咧咧。
回望起他人生路的话,你会发现,他的那些恶,大概都是那些创伤所带来的阴影吧。
这孩子聪明,是真聪明,傻,也是真傻。
他傻的最大特质就是,容易相信人。
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亏。
他的乐天派是真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即使每天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嘲讽和辱骂。
但他总能睡一觉就好了。
睡一觉起来,依旧和那些嘲讽侮辱他的人有说有笑有打有骂,不记仇。
实在是压抑了太久了。
对他来说可能就四个字。
那就打吧。
他的善良热心肠也是真的,加上不错的交际能力,他从不缺朋友。
不说一呼百应,但至少,一声话起,一群人跟。
他在路上看到家暴的男人时,哪怕那男人又高又大,他依旧冲过去把人家打的头破血流,打到手腕肿了半年。
无数人围观,官兵来了,非但没有骂他,还表扬了他,因为那个男人是惯犯,只要喝醉了就打妻子。
为此他出尽了风头。
说起来,那个男人也让他懂了一个道理,大多数人真都是欺软怕硬的。
自己还是只个少年,打了那人那么久,那人却从头到尾没敢还一次手,只是骂骂咧咧的,标准的软骨头。
无数场战斗里,他记住的不多,为什么偏偏记住这一次了呢,大概是因为打这样的架,比平时欺负人,耍勇斗狠什么的都要有意义多了。
大概是那一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让他变得很多时候的确要更加坚强一点。
同时也更敏感一点。
坚强的时候,他不怕疼不怕苦。
敏感的时候,一句话就让他泪流满面哇哇大哭。
这个娃娃最怕他爹,然后怕委屈。
从小在外面打别人,回家挨他爹的打,就是这样轮回着。
比如说被人冤枉,被人弄得比较憋屈。
他瞬间就能抹眼泪,像是一个玻璃心的小姑娘,跟平日里那个又恶又聪明的他一点都不像。
有句话说的是真好。
一个常常不被善待的人,往往最能发现那些真正细腻的、温柔的、善良的、美好的东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要比其他人更容易多愁善感一些的。
童年其实没啥好说的,说来说去也就那样吧。
十二岁以后,说话逐渐清晰了。
但仍旧残留有许多不清晰的痕迹和烙印。
他这辈子最痛苦的事情。
就是念不清他的姓。
那个“金”字。
你说玩笑不玩笑?就像是老天爷故意整他一样,基本上都没什么问题了,可偏偏就是连自己的姓也念不清。
所以他越长大,反而越少了年少时的风华意气,没了那份赤诚和勇敢。
少年时期还罢了,后来越长大,每当有人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越是本能的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他最开始的理想是做个学堂里的老师,做个官兵或是军人,少年嘛,总是看到一个喜欢一个的,整天乱七八糟的胡思乱想。
真说起来所谓的理想就太多了。
少年时代的他,在学堂里依旧挺扎眼。
读书第一,打架也第一。
想不出风头都难。
总是嚷嚷着,“我要学那个谁谁谁,以后长大了娶八个老婆。”
“现在起,你就是我的第一个老婆。”
“你是我的小老婆。”
然后引来大人们的笑话。
他文笔还算不错,写的东西总是会被表扬。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有一次,他写了一篇还算不错的文章吧。
在许多摘社的驿摘上发表了,还被录进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书里,拿了些无人可知的奖。
说起来,其中有些奖你知道怎么得的吗?
说白了都是让你花钱,整一些奇葩的名目。
比如说印刷费,乱七八糟的什么费。
你寄钱过去,对方给你寄个奖。
少年时代的他乐此不疲。
我的天吶,这对那个年纪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难以想象的荣耀啊。
哪怕这所谓的荣耀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笑话。
回想起来,也就是那篇文章,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一下子变得内敛了许多,性格温顺了很多。
没有了童年时期的恶了,变得更加的阳光和积极起来。
是的,那个时候的他,大概是在越陌度阡的文字中找到了他自以为命中注定的真正意义。
豪情万丈,傲气过人。
他从没有发过誓,但是他知道,他以后会成为一个厉害的人,有本领的人,一个作家!
天呐,作家,多么让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字眼啊。
他开始疯狂的写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总是收到一份份拒稿函。
他每次都气急败坏想要发狂的问自己。
“自己写的东西不好吗?”
“他们是瞎子吗?”
他总是幻想着某一天会收到一封信。
信上洋溢着各种各样的赞美之词,总之大多都绕不开那些字,一代文豪,天才作家,还有一夜成名的挥挥洒洒。
说来奇怪。
自那一篇文章之后,他在好几年里,再也没有写出过任何能够被发表和录用的篇章了。
那个时候的他不知道。
那个词语叫做浮躁。
他一直把第一次发表文章时收到的稿费票据留着。
其实当时那数字少的可怜。
一银三十文左右。
他一直小心翼翼反反复复地把那东西拿出来看了又看。
有时候还故意装在身上,做出不一小心拿出来的样子让别的朋友看到。
“喏,你们看,这笔稿费我还没来得及取出来呢。”
然后在朋友的惊奇和吹捧中满足那点小小的虚荣心。
他秀一次,朋友就让他请吃一次饭。
为此,他撑排面请大家吃饭可没少花钱。
回家要钱被他爹骂,被他爹打。
前面说过,他家条件很一般,其实挺穷的。
不过他倒是没半点普通家庭孩子的自知之明。
花钱随意,出手大方。
他爹怒其不争,骂过很多次他穷大方,骂他不懂节俭等等。
他总是愤怒的地回击道。
“我从小穷没错,但我不吝啬,我活的衬头!”
他爹叹一口气,无话可说。
说到钱这个话题,就必须提一个事情。
他为要钱没少挨打。
少年时代的时候,他爹和他娘离异了。
他跟着他爹过,家庭一下子更加借据了。
他这辈子在无数个夜晚里辗转反侧过,在无数个夜晚里哭过的一件事。
就是因为要钱而挨打。
你想想看啊,这么活帆的一个少年,朋友不少,在外面总是少不了花钱的。
他的面子在夏衍镇同龄人算是很大了,但也不能老让别人请客吃饭啊。
中间有好几年,每年大年三十晚上的时候。
他问他爹要钱都会挨打。
他总是对他爹苦苦哀求道。
“再多给我一点吧。”
“再给我五两银子吧。”
他爹想了想,又给了他五十铜。
他继续哀求起来。
“再给我一两吧。”
一家人团团圆圆饭桌上正吃的好好的。
他爹每到这个时候。
二话不说就是一耳光甩在脸上。
“啪”。
火辣辣的疼。
更疼的自然就是心了。
没人敢吭声。
偶尔有亲戚看不下去了说两句,或是塞点钱过来。
他又不敢拿,因为他知道,他要是当场拿了,没了面子的他爹,就那个性格和脾气,又会一耳光甩过来。
这样的一场戏,持续了好几年。
平日里挨打就算了。
可在大年三十晚上的时候总会来这样一场子。
那眼泪,真的是止也止不住。
不敢吭声后就一边默默的哭,一边吃年夜饭。
现在想想,其实能哭着吃下去饭的人,都还挺坚强。
他爹其实对他很好,一颗心都在他身上。
可是教育方式错了,环境也不好。
脾气性格也有很大问题和缺陷。
所以他这辈子,十次哭九次都是因为他爹。
不敢多回想,一回想,太多太多事情了,那眼泪,转啊转啊地又倒流回去。
他的乐天派和忘性大,让他早就习惯了自我愈合。
不需要别人怎么哄,过几天就好了。
所以话说回来他这辈子,最讨厌的一件事。
就是穷。
他从来没有梦想过要做个有钱人。
因为他知道,他以后一定会是,必须是一个有钱人!
等自己以后有孩子了,一定不能让他吃这样的疼。
钻心的疼。
世上的每个人都是环境的产物。
他的性格很好,但是架不住环境。
他的精神和思想完全不贫瘠,甚至还挺富裕。
可是他的穷也是真的,真穷。
你想想看,一个人从小到大都被灌输一种思维。
“家里很穷,没钱,你要少花。”
“真的可怜。”
“你好好读书,我哪怕是卖血也会供养你。”
穷这个字,他从小到大,耳朵里听了无数遍了。
他听到砸锅卖铁卖血什么的就头疼。
以至于后来的他听到家里人说穷这个字就烦。
他自己是不怕穷的,也不畏穷,但是他真的被这种四面八方而来深入骨髓的贫穷感快给榨干了。
少年时代的他,脑海里最多的一句话。
“我要长大。”
他就这样在夏衍镇野蛮生长着。
有自甘堕落的肆意妄为。
有自命不凡的潇潇洒洒。
很快地,在少年时代里。
他的赤诚和勇敢被磨的越来越少,连带着还有他的聪明,勤奋,等等等等。
说到底,也怪不了别人,是他自己,年少总是容易多走冤枉路的。
有一篇文章叫做《伤仲永》。
大概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
人群中的正面教材是他,反面教材也是他。
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还带着一点自以为是的“不一样”。
少年们,总是渴望做一个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的人。
这是一个特别假大空的命题。
如果说他的童年时代还带着一点趣味性的话,他的少年时代里,更多的是让人叹气的荒里荒唐。
不恶了,倒真变坏了。
不算很坏,但又让人眉头紧皱。
不做真正的坏事,可是小事累积起来也多。
他总是大大咧咧的说自己命硬,因为他出过好多次事,总能有惊无险的度过,换其他人非得缺胳膊少腿或是半身不遂。
说起来,他的少年时代里其实一直只做着一件事。
那就是犯错。
一路犯错,一路长大。
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唯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认真读书,倒不是读书有多重要。
而是等他真正长大以后,他才发现,他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学习状态和能力。
他很喜欢看书,各种各样有意思的小说,像每个少年一样,在老师上课的时候躲在下面偷看。
那些天马行空的文字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于那些文字里,找到了久违的激情和热血。
不仅如此,他还很喜欢看影戏,特别喜欢。
朝读千篇,暮赏万卷。
这八个字当然是有夸张成分的,但确实很多。
他还走过很多路。
虽然家里穷,也生活在小小的镇子里。
但他爹有一点挺好,就是没事干就会给他一笔钱,让他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
所以他去过这国家很多很多的地方。
于是乎,看得多,走得多,经历得也多一点的他,大概比其他人多出了那么一点点东西。
比如说对许多东西敏锐的感官力,等等。
他又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紧接着,他脑海里充斥起各种各样的东西。
太多太多了,就在他十九岁的时候。
他再次提笔起来,开始写了起来。
这一次,不再是那些空洞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而是试图着也要写那些天马行空的小说。
可是他写的很差,很烂。
年轻人总是那么天真,那么痴心妄想和自命不凡。
第一本书二十几万字,看过的都说垃圾,垃圾到他们看了一眼连骂人的力气都不会有,然后静悄悄离去,忘记看到的东西。
第二本书六十多万字,还是垃圾,赚了丁点银子,不过倒是攒了许多吆喝。
平日里大家听说他写小说,一下子都来了兴趣。
毕竟这还算是个技术活,所以大家不管看不看,都会说一句。
“你真有才华啊”。
所以一来二去,在这小小的夏衍镇里一下子还真赢得了那句话。
徒有虚名。
第三本书写的还不错,赚了点小银子,也赚了更多的吆喝。
可是啊,年轻人总是浮躁的。
他的眼睛里只有一句话,我要成名。
只可惜他还没那个功力,所以第三本书也是白马过隙中的无稽之谈罢了。
第四本书写的又不错了一点,比之前的都要更好,但是赚的钱是最少的,聊胜于无,也没什么吆喝。
这本书并不是浮躁,而是更变本加厉的四个字。
急功近利。
没办法啊,这年头,大家不都是为了钱,名,利嘛。
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写出来的东西能有多用心啊。
不过话说回来吧,这人倒还算得上是有点毅力。
人们也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有这个梦想。
断断续续,他一直坚持着没有放弃过。
什么是梦想?
晚上睡觉做的梦,白天起来去实现。
他的梦想就是希望有很多很多的人能够喜欢他写的东西。
不仅仅是文字,他还希望自己的文字能被搬到影戏里去。
对了,讲一个人的故事,自然是少不了那些风花雪月和情情爱爱的。
那些年少的东西,讲起来,听者也许觉得没劲,但说的人总是会觉得那是莫名瑰丽。
每每说到情深之处,总会一声惋惜,更有甚者更是会以酒浇灌愁与悲,恨与泪。
这个姓金的小伙子吧。
真正谈情说爱的次数不多,也就两次吧。
运气不错,都是很好的姑娘。
可是他生得一幅浪子心,说白了就是渣男。
到头来,总是他对不起人家。
这短短人生里勾搭过的姑娘不少,他总是会对他的狐朋狗友说。
“别怕失败,一次又一次失败,总能成功一两个的。”
睡过的姑娘不算多,但也有那么些个。
男人总是少不了在同伴面前吹嘘。
说到这里,他的渣男本质可以体现一番,因为在吹嘘攀比中,他总是声音最大的那个。
说到那正儿八经在一起过的两个姑娘。
第二个姑娘,他觉得他可能一辈子都不再会遇到那样一个人了。
太好了。
可能真的不会再遇到了。
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人家二十五岁,和另一个人结婚了。
朋友们都说。
“她现在的那个人,和你真像啊,总感觉他就是按照你的模样又找了一个。”
听到这里他总是苦笑着不说话。
她结婚的时候,两人已经没有半点联系了。
他总是自以为深情地想要联系,刚开始的确也有联系,直到后来对方说了一句。
“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从此人海茫茫,互不相见。
年少时那个你以为不仅仅只是一段故事的人,最后真正了一段陈旧的故事。
有时候他特别想为这段感情写一点东西。
却发现提起笔来什么都写不出来。
有时候他多么想能把那段岁月拍成影戏。
却发现,那段岁月大概太过美好,太过浪漫,所以反而显得平淡无奇,没有看点,如果真拍成影戏了,一定没人看。
因为大家都喜欢看趣味性的,狗血的,有看头的。
“玻璃晴朗,橘子辉煌。”
大概就是这段感情的色彩。
“一转头,如释重负,一松手,心如刀绞。”
大概就是最后的结局。
自打那人结婚以后,他可能是懒了,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再也没有乱勾搭了,也没折腾了。
话题似乎有点跑偏了。
夏衍镇这个姓金的家伙现在怎么样了呢?
据说今年的他二十四岁。
正在写他的第五本狗屁小说呢。
江常胜听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啊?”
人们帮江常胜指了指。
“看到没,就是那个,站在街道边上摊子前面,摆着书一言不发的那个。”
江常胜顺着方向看了过去。
果不其然。
真有一个人坐在那里摆摊,不年轻,也不算太老。
不难看,但跟出挑也不沾边,平平无奇四字形容足矣。
很瘦,胡茬有点多。
江常胜走出了茶馆。
走到了他的面前。
蹲下身子看了一眼摊位。
书名都有些奇怪,江常胜每一本都随便翻了翻。
只见上面的落笔之处都有着统一的三个字。
“金不焕。” 龙象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