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玛村的夏天
僧人们手中的沙,落在板中,开始生成第四个正方形的图案。这次依然在同比例放大,唯一不同的是,这次这个图案有了一些小小的变化,在正方形的每一条边的正中,开始出现了佛塔。对,僧人们正在勾画的正是佛塔的底座,我经常看到这样的线条图案,每次看到,我都会想起在无人区深处,有小小佛塔的村子。那个村子,叫洛玛村,洛玛村在革吉和改则交界的地方。
每次路过革吉,我都会去看望我的老朋友,革吉县法院的李尕青。几年前,我参加过他们的流动法庭巡回开庭纪实,那一次我随他去了羌塘腹地中的一个村庄,我和他因此结缘。虽然那个夏天在羌塘深处经历的事,比草地上的风还让人捉摸不透。
过了很久,我还经常想着四个字:流动法庭。这是一种在特殊地理环境下才能出现的特殊产物。如果我要拍电影,这也许就是下一部电影的剧本蓝图。
西藏太大了,人和人居住得特别分散,有时候这种分散甚至会显得特别偏远,那种偏远是一种真正的山高路远,尤其是牧民遵循着逐水草丰美而居的生活方式,那些四处迁徙的帐篷就是他们的家。他们遇事需要理论,从前是找来活佛,双方坐下来调停,进入了新社会,人们便需要法庭。可是法庭又不可能在这么大的草地上四处建设固定的房子并派驻法官等着人们来打官司,于是车载流动法庭便应运而生,流动法庭提供法律流动上门服务,以及法律宣讲,这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利民创举。在西藏,流动法庭其实就是一辆车,车是国家统一配发的丰田“霸道”,国产那种,显著标志是车身贴着的四个蓝色的字:流动法庭。
只要你走在西藏的路上,就一定会有故事,有些故事的开始需要机缘,所以我等了很久才等到一次即将开始的开庭,开庭的位置离阿里地区所在地大约有一天半的车程,所以,我需要从狮泉河镇出发前往革吉县,再从那里继续前往开庭的地点,据他们说是一个村。我出发之前就问地区法院的同志,我要不要带给养?他们说不用,简直用不上!我认真听话地把我的辎重全卸在了狮泉河(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做饭的,睡觉的全放下来了,我把这些东西放在了好朋友周树家里,我在他家的院子里用这些东西堆出来一座小山)。次日,我们轻车简从,带着拍摄设备,哼着小曲早早就从狮泉河地区出发,中午就顺利赶到了革吉县。进了县法院,院长李尕青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一行人,只交流了一小会儿,我就开始佩服这个青海的尕娃,因为他居然可以讲一口流利的草地话。次日早晨,我随流动法庭出发,法院果然派出了一辆流动法庭车,车身上面真的印了“流动法庭”四个字,看上去很是庄重威严。这辆车上有六个人,一个司机,两个法警,一个书记员,一个法官,奇怪的是居然还有一个孩子,一个小女孩。车上的工作人员全部着制服,法警更是在腰上系了皮带,甚至还戴上了白手套。我看到法官是一位年轻的女性,她叫措果,车上那个小乘客,是3岁的小女孩,那是措果的女儿,叫次仁拉姆。
革吉县没有幼儿园,妈妈下乡工作,带着拉姆,好像稀松平常。
出发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他们的车坏掉的话,是不是可以让拍摄显得有点意思,艰苦一点,也是真实写照嘛。实景拍摄,我当然希望能多一点拍摄的内容。出了法院大门踏上往东的路程,各车就开始撒了欢,在羌塘行车,你会觉得就是开着车进了一个大大的草坝,只要方向正确,你只管向前就好。同行各车之间为了不被前车拉出来的灰烟淹没,几辆车时常会以齐头并进的方式往同一个方向开,逆风的时候,最舒服,车扬起来的灰全被吹在身后。顺风不好,一减速,风会立即从后面把扬起来的灰一瞬间还回来,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停车,也不能开窗和门,因为只需要一瞬间,车和人都会消失在灰堆之中。吹侧风也不大好,靠风这一侧的车很惨。在羌塘的行车方式比较自由散漫,这非常符合草地生活的习性,驾车不就是从前人们骑着马在草原上驰骋嘛,一样可以随心所欲,不过是把马换作了车。比骑马不大好的是沙尘漫天,遮天蔽日,远远的,看到漫天的沙尘就知道有车要来,识别度极高,这容易暴露目标。
我们跑出去100多千米,眼见着翻过前面的山口,就能看到聂尔错了,计划是中午赶到盐湖乡,我隔着山已经闻到了盐湖乡羊肉的味道。怪就怪我这个乌鸦嘴,他们的车在这个坡上,真的坏了。
在西藏行车,车坏了是家常便饭,坏了就修,懂不懂修你都得拉开机盖子,都要试图找到车打不着火的原因。弄来弄去,三个臭皮匠觉得像是油泵坏了,那就对付着弄,只要能打着车,能开着走,就是诸葛亮。修车的间隙,我看到瘦瘦的戴眼镜的年轻书记员爬上了我们侧面的山头,看上去,他在山顶找了一会儿手机信号。我猜,他在山顶给盐湖乡法庭在等我们抵达的人发出了信息。在羌塘,为了找信号去爬一座山这件事,也稀松平常。最后我们赶到乡里已经是下午,等我们的人果然准备了手抓羊肉,经历了这么久的修车以及等待,吃什么都香,何况是手抓羊肉。吃饱了饭,法官要先到乡里的法庭简单交流情况,我也很好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跟着去听。
案情并不复杂。
原告和被告都是同村牧民。案件涉及四个人,两个家庭。
原告:女,吉措姆,次旺(吉措姆丈夫)。
被告:男,嘎玛努培,西绕卓玛(嘎玛努培妻子)。
事件的起因是:原告吉措姆的丈夫次旺将自己的一辆农用车卖给了被告嘎玛努培,嘎玛努培拿到车后觉得车的电瓶有问题,就想将之退还给次旺。原告家基本同意退还车辆,但因为交车给被告时,车的电瓶并没有问题,因此,要求被告把电瓶弄好再归还。被告因觉自己出尔反尔有愧,于是答应给原告换一个电瓶,可是草地上长不出电瓶,买电瓶要去很远的县里,被告便去到村主任家,借来了一块电瓶装于原告车上,至此,车辆交易结束。但是,不承想,村主任的儿子当天去原告家喝酒,见到了车和电瓶,他认出了车上的电瓶是自己家的,村主任的儿子并不知晓村主任和被告之间关于电瓶的来龙去脉。因此,酒后的他,四处表示怀疑此电瓶是被告偷来还给原告的。
草原上的风把酒气和谣言都吹散了,随着风,草地上开始流传着被告偷东西的事。我相信,原告也因恼怒车辆交易不成,被告出尔反尔所以并未出面澄清,原告吉措姆甚至还在村民中多次散布谣言:“嘎玛努培曾偷过两次牛,他是个不守信用、不老实的人。”原告以此种散布对方谣言的方式从而达到自己泄愤的目的,这当然是人性中的一种,但双方就此事产生隔阂,且愈演愈烈。之后一日,嘎玛努培与吉措姆在小卖部偶遇,两人发生口角以及争执,男人是吵不过女人的,恼怒之下,嘎玛努培动手打了吉措姆面部一拳,吉措姆当即受伤倒地。吉措姆的丈夫次旺得知老婆被打后从外地赶回,将其带至改则县、阿里地区等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数次后,花费了一些交通费、医疗费等,原告说共计人民币15000元,且次旺就此事一直宣称要报复。就双方此矛盾,乡派出所,以及村一级行政单位多次进行调解未有结果;再一日,原告次旺与被告嘎玛努培的妻子西绕卓玛狭路相逢,两人当然立即发生了激烈争吵,争吵之中次旺果断将西绕卓玛打倒,事后并称:“西绕卓玛与村主任吵架时,就说了村主任家要出事,结果当天日落前,村主任的妹妹不幸病逝,所以西绕卓玛是从外县来的巫婆,她会咒死人的(西绕卓玛可能是从改则县来到革吉,我看她戴着改则人那种像簸箕的帽子)。”
如此,双方积怨再度加深,矛盾继续升级,已经有演变出家族矛盾之意。由于吉措姆和她的丈夫次旺多次散布关于嘎玛努培及其妻子的谣言,导致村民对被告一家也开始议论纷纷。西绕卓玛感觉自己的名誉受到不良影响,也开始四处还击,并宣称要叫上老家人来,将事件武力升级。当地乡政府也已听闻双方家族多人已经开始准备择日约斗,乡派出所再次出面协调无果。
双方各自扬言,某日某地见。
乡长赶紧向法院求援,好在双方答应了可以让法院试着来解决,但如果解决不好,就私下解决。
这就是牧民们需要一处地方讲理的原因,听上去绕嘴,但并不复杂。
案情交流结束,我们必须继续出发。这次增加了两个人,李尕青不放心我们,中午从县里追了上来,他来了以后又带上了乡法庭的庭长,我们一行便又多了一辆车。前往开庭地点的行程并不顺利,那辆流动法庭车因为故障,一路走走停停修修,磕磕绊绊。天黑时分,我们才摸到了一个村子,我迷迷糊糊中抬眼看见了他们说的这个村,马上就明白了,这根本就不是村,因为没有固定建筑。这个所谓的村只有一个小小的佛塔,以及佛塔边的一间土坯房子,这样的村子一看就是为了这几天要举行的赛马节而临时聚合而成的。准确地说,是附近的牧民们在这几天携老扶幼地聚在一起聚合的地方,也就算一个村,这就是草地上的规矩。
我一直搞不懂这种在草地深处突然冒出来的聚会,游牧在各地的牧民们,他们是如何收到聚集的号令,怎么互相通知的呢?难道是有人骑着马一家家去通知他们?还是草原上的风把信息刮给了他们?他们不仅从散布在草地深处里来了,而且,整齐划一,在这一天都到了。这对我来说,比较费解。
停车以后我才发现这个流动法庭车功能齐全,他们从车后备厢里拿出了全套的流动法庭装备。这个时候,流动法庭从一辆车变成了一顶帐篷,一顶印了“流动法庭”字样的帐篷,这对我来说,很是稀奇,真实版的《变形金刚》呀。天色渐暗,就快要天黑,大家赶紧动手帮着搭建流动法庭,有好心的村民看见了主动前来搭手,我们在日落前的大风中共同努力撑起了帐篷。撑开的帐篷边需要在四周挖洞并用土埋上以防风,这让顶着大风干活的我们满嘴都是沙,这滋味熟悉但不好受。走进搭好的帐篷里一看,你别说,这帐篷还真像一个法庭,帐篷里居然出现了三张折叠桌子,桌上居然还有绛红色的桌布,上面摆着宣判时敲的法槌,以及电脑、打印机。他们当然携带了发电机,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国徽,这个国徽被挂在了帐篷的撑竿上后,很是显眼,帐篷一下严肃起来。
忙完,我们才发现没晚饭吃,乡长在这个时候喷着酒气来了,拉我们去了边上的营地里,钻进一个帐篷后,立即有了酥油茶和风干肉,还有方便面。在牧区,这已经是非常高级的待遇了。吃饱饭,问我们晚上睡哪里?问来问去问到了乡长,乡长说:“我已经安排人去小学把孩子们的被褥拉来给你们,你们大家就在流动法庭的帐篷里睡吧,不过,可能要耐心等一会儿。”我听了后开始数人数,我们一行五人,加上法院的人有十三个人,要住在这个只有六平方米大的帐篷里,看样子,我们得转着圈人挨人才能睡得进去,我开始想念我的睡袋和帐篷。
我们开始混在这一户牧民的帐篷中等待被褥,我看着他们喝酒打闹,有人喝醉了开始东倒西歪,有人放声大笑,我慢慢困得东倒西歪,送被子的皮卡车却迟迟不来。深夜1点,终于来了,皮卡车的灯光照亮了帐篷,我走出去,看见那辆车摇摇晃晃地跟喝醉了酒一样抵达了营地。我冲过去,二话不说,扯了被褥就钻进了帐篷,大家紧挨着摆上了被褥,男士们都自觉围在了帐篷的四周。这一群人躺进了在羌塘深处的荒滩上,躺进了一顶胡乱支起来四面漏风的帐篷里,大风一刮过来,被人踩起来的浮土会趁机让所有人的嘴都变为沙子的占领地,时不时耳边还传来牧民帐篷里的喝酒声,嬉闹声,谈话声。相比牧民们的帐篷,我们的条件实在简陋,不过,要没了这顶帐篷,也就只能天当被子地当床了。我们盖在身上的被子明显味儿不对,熏得我直闭气,屏住呼吸,胸闷;正常呼吸,想吐,这让人不知所措。好在这一整天,一直在路上,早已疲累。我努力把被子卷过来,用我的围巾挡住鼻子,这条围巾在几天前还被我撒了一些我喜欢的松木味香水,我开始假装在松树林中,这种自我安慰很有效果,很快,我就进入了梦乡。
早晨,我被帐篷外的人们吵醒。
一大群牧民,已经包围了帐篷。有好事的孩子,把头钻进了帐篷,调皮地冲着我们吐着舌头。我赶紧爬起来,野外待久了,早习惯了没办法洗漱的环境,但不能让自己饿着。我跑去昨天吃晚饭的帐篷里找吃的,好吧,还是方便面,我开始怀念自己的野外灶具。吃完方便面回来问法官事情的进展,她说:“上午要了解情况,最快也要下午才能开庭,你们先去玩吧。”这主意好,我喜欢游荡在这样的村子里,这个临时的村子从早晨开始,看上去就很喜庆,这很好。
乡长昨天晚上一定是喝多了青稞酒,我问他村子的名字,他又喷着酒气告诉我这个村子的名字叫洛玛村。
稀奇,居然真的有名字。
村子的具体的位置大约在措勤东北,改则以西南。更具体的地点我已经说不上来了,我那天刚好忘记要在GPS(全球定位系统)上给这个村子打一个点。所以,我后来在地图上找了好久,只能基本确认这个地方,这也是我在羌塘腹地经常而且容易犯的错误之一。
我到这里很偶然,不过后来想想也是必然。
和我熟悉的人都知道,我每次决定的宿营点,基本上都会没有手机信号。不知道是我喜欢乱跑,还是因为手机信号和好地方无缘。其实把139手机变成139拍照机,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我开始揣着139拍照机去村子里游荡。
这个村子就是一个季节村,每年只有几天的存在。当人们和帐篷不聚集在这里的时候,这里就会只剩下一个小土坡,那个小土坡上只有小小的佛塔,以及一座小小的土坯房,最多的还是无休无止刮来刮去的风。
每年的某一天,这个村庄会从草地深处突然冒出来,在一个拟定的准确的时间节点上。这种出现方式像极了藏波罗花,那种花也会突然在干燥的土里直接冒出花朵来,然后会在一场秋雨之后突然消失,就像从没有来过。
人们用马,用货车,用摩托,拖家带口赶到这里开始紧靠左右边搭起帐篷,很显然,他们都随身携带着家,还有一些远道而来做游牧生意的帐篷商店也在左邻右舍中间搭了起来。人们在那座佛塔之下,一字摆开,一转眼就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帐篷村,村子搭起来了,人们立即开始生活。我很好奇,牧民们的牛羊在这个时候去了哪里,我猜,一定是有人留守在了远远的放牧点。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一定会为那个被迫留守的人因为不能前来参加这场盛大的聚会而感到遗憾。
牧民们聚集在这里是要过赛马节的。多数人认为是为了赛马,我倒是觉得赛马节就是草地上的人们聚会的一个借口而已,这才是青年才俊们的好日子,这是一种生活方式,这和拉萨人过林卡没什么区别。果然,这个村并没有足够的马进行赛马,因为草原上没有了马,多了摩托车,所以他们决定比赛跑步。我目瞪口呆地看一群小伙子撒了欢地跑在布满砾石沙土的荒滩上,跑赢的那位居然没穿鞋,我记得很清楚。他跑第一名后领奖,他脚上只有一双破了个大洞的黑色袜子,他露着脚指头站在阳光下幸福地傻笑。
他们唱歌,用歌声展示自己,尤其是小伙子们,每一个站到中间放声歌唱的歌手,大家都会自动排着队上去献哈达。那个正在唱歌的歌者脖子上会挂上全场所有的哈达,这些哈达数量众多,因此被哈达包裹起来的歌手在这一刻显得特别隆重,而下一位上场的歌者,那些哈达会从上一个歌者的脖子上取下来再一次被所有人举着,一步步走到场地的中央,然后挂上他的脖子,继续隆重。
人们在这个时候喝酒,他们喝很多的啤酒和青稞酒,有少部分人也喝白酒,地上开始出现很多空掉的酒瓶。
帐篷村里的人们,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每家人一个帐篷。帐篷中的人们在这几天都在玩耍,有奶孩子的,有做藏包子的,有玩游戏的,有赌钱的,有互相开玩笑的,总之他们看上去都特别开心,每一个人都沉浸在那一个看起来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里。帐篷村里当然会有很多好看的姑娘,她们会在这几天认真打扮自己,戴上大大的帽子,身上挂满了饰物,她们会往自己的脸上涂一种以酥油和酸奶及某种色彩混合的油。我总是趁她们摘掉口罩的时候,举着相机往她们的面前凑,她们发现了我的镜头之后,没有扭捏,居然会扭腰送胯,摆出好看的身姿,草地上的女子们,真是妩媚多情还大方。
草原上的集体活动一定会有锅庄,人们在帐篷围起来的空地中,围成了一个圆圈,跳舞的人们会在这个圈的中间再围一个圈。他们开始跳的时候,我开始仔细观察那些牵手跳舞的青年男女,有没有传说中的抠手心,有没有传说中的眉目传情,我看得极为认真,也没看出所以然。人们跳舞的时候会扬起来一些灰尘,往往在这个时刻,正午的阳光会如刀子一般砸向干燥的土地,这个时候牧民们的影子会被正上方的阳光压缩成一个小小的圆,踩在自己的脚下。
我开始在人群中四处穿梭,努力融入他们的各种游戏,寻找拍摄他们的角度,人们早已经习惯了有一个拿着相机在他们中间挤来挤去的我。后来我和他们干脆一起合谋上演了各种单人照、合影,像一家人的、一群孩子的。我们在一起挤来挤去,笑着玩着,阳光刺眼。
我感觉热,也渴,走到人群的旁边盘腿而坐。
一个牧民兄弟在这个时候,也坐到了我的身边,他往我手里塞了一罐红牛。我接过来仰着头就喝,我拿手遮着额头,把眼睛眯起来,努力看清楚在烈日下的人们,他们仍然在欢快地唱着,手拉着手跳着。我经常会在这种时候回到自己的内心世界,这种突然和四周的喧嚣相反的安静会让我精神恍惚,忘记自己身处何处,我有些出神。
突然,有一只小手,伸进了我的手心。
我从触觉上感觉到了这只小手的柔软。我轻轻握住,转头,我看到了这只手的主人。一个5岁左右的女孩子,她看着我,脸上有天使般的笑容。这种笑容让我感受到了她对我的依赖、信任和喜欢。这感觉很复杂,我转过身,伸手把她抱在了我的腿上,我抱起她的时候,她有一点点的害羞,一点点的骄傲,她的身旁有一群差不多大的孩子。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她答,我笑。我还是握着她的手,这感觉,和抱着女儿时的感觉居然一模一样。我突然很想知道她的家人是什么样子,她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我牵着她的手,准确地说,她一直握着我的手,我让她带我去她家的帐篷。
她家的帐篷不大不小,走近我才发现,这是一个流动的餐馆,里边有一对年轻而忙碌的夫妇,他们正在忙碌地制作各种饭食递给来帐篷的人们,我看出来做得比较多的是盖浇饭,帐篷的里面还有两个2岁至4岁的孩子在玩耍。
我开始和她年轻的父亲聊天。
问:“你们家几口人?”
答:“五个,我和老婆,有三个孩子,她是最大的。”
问:“你们有多少牛和羊?”
答:“前几年还好,后来遇上了雪灾,就没多少了。”
问:“那你们靠什么生活?”
答:“我们这样到处去参加聚会,给人们做吃的。”
问答突然就结束了,我坐在这个帐篷里,握着小女孩的手,我感觉到了悲伤。
小小的孩子,她生在了这里,这没法选择。如果没有外力,她马上会开始她一辈子的放牧生活,放到嫁人,然后放牧到她生孩子,再继续放牧,这是一个注定的轮回。我突然有一种很强烈的冲动,我想带着这个孩子离开这里,带她去拉萨,让她上学,让她从此衣食无忧。可我转过头来看到她忙碌而贫穷的父母,我并没有权利让她离开她的父母。我看着她的眼睛,很亮很黑,眼睛里一直有笑容。
一厢情愿地想给她换一种生活一定就是最好的选择吗?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悖论。我当然没有能力去扮演救世主,因为我所做的一切看上去正确的事,未必就是正确的。
洛玛村的夏天,本来看上去一切都那么欢乐,可突然之间,我深感无奈,有一些灰色。虽然,我早已经感受到这种传承多年的生活方式正渐至消失,人们的生活正一天天演变为另一种模式,可是,这是一种让他们在当下社会中失去竞争力的模式。
午后,村民们开始吃饭喝酒,休息,我走回了流动法庭,在那儿吃了午餐——方便面。
一上午过去了,法庭的帐篷变得热闹起来。
被告一家坐在帐篷里,法官措果正在努力地给他们进行着调解,我走进去刚坐下来,顺手找了个碗倒了一碗茶喝。突然,西绕卓玛站了起来,开始声嘶力竭地大吼,她的吼声真是响亮啊,震耳欲聋。吼声中,哐当一声,挂在杆上的国徽掉在了地上,空气瞬间凝结了,所有人都吃惊地看着地上的国徽。
法警在这个时候缓缓地走了进来,他弯腰捡起国徽,用他的白手套擦了擦上面的灰,再用嘴吹了吹,挂了回去。所有人都安静地看着他,目不转睛。
挂好国徽,谈话继续。
我放下碗,走出帐篷,我四处寻找尕青,尕青和原告夫妇在另一个帐篷里,看上去他们的谈话也进行得不大顺利,我坐下来,听草地上的牧民们讲道。牧民们要讲一件事,在最前面的三十分钟或者一个小时,他会先讲谚语,讲草原上的道理,用特别押韵的那种方式讲,然后在最后一句会有答案,四个字:我不同意。
果然,次旺非常擅长此事。
我抽空问尕青进展,尕青说:“案情越来越复杂了,原告和被告改变了诉讼请求。原告说,他不告被告打了他的老婆,他要告被告偷牛,要知道,盗窃罪2000块就可以定罪了。他说被告偷了两头牛,还提供了时间、地点以及数量,如果查实,是大案;谁知道被告听到了这一消息,马上反告原告,说次旺重婚,说他现在的老婆是他弟弟的老婆,他原来的老婆现在是他弟弟的老婆。”我听尕青说重婚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牧民们厉害啊,连重婚罪都知道。
尕青这会儿正找来原告夫妇调查,他们说:“是啊,我们就是这样的啊,我们四个人觉得这样更合适。”
我相信,这会儿,尕青脑子很乱。
以超高速进入二十一世纪的藏北草原,汽车和公路早已经抵达了看上去非常偏远的游牧社区。其实现代化工业、电子、科技符号早已在牧区生根发芽,牧人们接受外来元素的速度堪比电视信号从卫星到帐篷前的锅盖,牧民们以下行4G带宽的速度接受了电视、手机以及微信。汽车早已经取代了曾经作为转场工具中最重要的马、牦牛,草原上的公路一直没停,往更深处的草原和山川之间绵延。尽管如此,牛羊在牧民的经济生活中依旧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被偷走了一头牛这样的事件发生,必定对丢失牛的牧民造成一笔不小的损失,这种损失很像城里人的银行卡突然被盗刷。原告说的是两头,这是一笔巨款。如果是这样,那么早应该有人因此而报失,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刻出现了这样的指控?不过相比牛失窃这件事,要指控重婚我估计更不现实,牧民们对于爱情的追求,一定是以相互合适为基础。我相信,他们四个人的组合调整一定事出有因,一定心甘情愿,这和法律其实没什么关系。如果有,我相信只是一个手续的关系,我猜,他们两对都没去领结婚证明。
看来,这锅浑水真不知道啥时候能弄清楚。他们一时半会儿是厘不清楚了,牧民们继续各自开始说起自己的道理来。半个小时又过去了,内容继续押韵,牧民们一直在长篇大论地说着草地上的谚语。比如,人要讲理如同马要听话等,这着实考验人的耐性。
尕青皱起了眉头,猛抽了几口烟后抬头对我说:“你去玩吧。”
让我接着玩,好吧,那我就接着在这个荒滩上玩。村子里的集体活动已经结束,我再去钻人家的帐篷,就有点蹭吃蹭喝的意思了,脸皮被太阳晒薄了以后,我只好努力去找别的玩的。我去到村子后面远远的湿地小河边,开始认真地洗衣服、洗头、洗脚、洗脸、洗袜子。如果我带了换洗衣服,我估计我一定把自己也洗了,洗好的这一切,被我放在了石头上晒了起来,最后没得洗了,我拿出了带着的一本书。在刺眼的阳光下看书,这需要一些技巧,羌塘没树,这样看书的样子,不那么诗情画意,需要防晒。
艰难无聊地混到了晚上9点30分,终于有人来叫我,说要开庭了,这时候天还没黑,但是就快要天黑了。
我赶紧回到流动法庭帐篷。
嚯,真热闹,帐篷明显太小了,村民们包围了帐篷。
村民们从帐篷内坐到了帐篷四周,流动法庭帐篷在这个时刻庄严肃穆起来。法官措果居中坐在了红桌子后面,她的右侧是书记员,书记员只能用一个柜子当桌子,他没凳子,所以,他只能坐在地上,因此,会显得有些矮。本来他的个头就瘦小,他保持这样的坐姿正襟危坐,这多少显得有点滑稽。他身边是原告席,我已经完全认识了吉措姆和次旺,他们的面前,居然放着打印出来的姓名牌,这正式得让人出乎意料。措果的左侧是被告席,黑着脸的嘎玛努培,以及脸上燃烧着愤怒的西绕卓玛,坐在桌子后面。
两名法警站在桌子两侧,着制服威严而立。措果法官正对着帐篷拉开的篷布门,在门外面的空地上,坐了一干村民,帐篷四周的一大堆村民也围坐在地上,他们在认真旁听。我问尕青,他说:“他们全是主动要求来听审判的。”
开庭
仪式威严,所以鸦雀无声,除了措果的声音。
措果全程使用的是藏语,程序标准,仪式庄严。我后来才知道,措果是林芝工布江达人,她来到阿里工作,真是难为了她,她必须要学会草地话。
措果一阵宣读,按标准进行了法庭程序后,她敲响了法槌。
判决结果如下: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互赔对方1000元钱,此案了结。
就这样?就这样?我一头雾水,人群也一头雾水地散开了。
果然,事还没完。
很快,全村所有人在乡法庭庭长以及乡长的带领下,在帐篷前的空地上站成了几排,他们决定给全村开会。天黑了,我赶快拖了几只外拍灯架上,灯光下,村民们认真地站着,眼巴巴地认真地看着他们,这时候法警很威严地站在了他们俩的身后。
乡法庭的同志开始大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为吉措姆、次旺和嘎玛努培、西绕卓玛他们两家发生的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在这里,村民们不要再继续传谣言,更不要相信那些关于迷信的传言,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迷信。”
我看见我对面的一大堆村民,每当乡法庭的同志说一句,他们就在灯光下认真看着他并点头说:“热(是)。”尤其村民中间那位大叔,那位戴着水晶眼镜的牧民大叔,他的表情严肃认真,甚至虔诚。
“第一,没有人偷牛。”(热。)
“第二,吉措姆和次旺,以及他的弟弟和弟媳要马上到民政部门去办理相关结婚手续。”(热。)
“第三,西绕卓玛是和村主任发生过口角,虽然发生口角的第二天,村主任的妹妹过世了,但那是个意外,并不是巫术,大家不要迷信,更不能说她是一个从外县嫁到村子的巫师。”(热。)
“第四,村主任因为这件事要给西绕卓玛当面道歉。”(热。)
他说完,村主任一晃一晃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一步步地走到了西绕卓玛的面前,停下来后,突然指着西绕卓玛破口大骂,西绕卓玛当即目瞪口呆。泼辣的西绕卓玛立即奋力还击,风声也挡不住西绕卓玛的大嗓门,场面立即失控。
我慌慌张张地收拾拍摄装备,法院的同志们在混乱中把俩人拉开。
2个小时以后,争吵终于在荒滩上的风中平息,人群慢慢散去,回到了各自的帐篷中。
入夜,草原上的风刮了起来,白色的帐篷一个接一个亮起了灯。篷布在风中有些晃动,帐篷中的灯光把人们做酥油茶、收拾、整理的影子投在了布上。在风中,这是一个个像皮影一般的剪影,生活正在灯光中继续。是啊,无论发生了天大的事,生活不是仍然要继续吗?何况,根本就没有比天大的事。
法官们真是辛苦,从前天起就一直忙,忙到了今天的深夜,他们当然不是忙着来给谁定罪,我看他们就是来调停纠纷的,法官怎么看怎么像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我当然知道,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冲突。转过头想,其实人与人之间,又哪里有什么深仇大恨。他们在调停完毕后,顶着大风开始收拾帐篷,装车完毕后,我得到通知要在半夜离开,前往盐湖乡。我们抵达的时候,已经深夜2点了。我钻进那家大车店被窝的时候,法官们不太幸运,深夜3点,他们的车这次干脆彻底坏在了路上。
第二天上午,他们被乡里的那辆皮卡车拖到了盐湖乡。
在去洛玛村的路上,我拍到过一种长着蓝尾巴的兔子。我们在回县城的路上,遇到了一场阵雨,远远的天边出了双道的彩虹,我看见措果带着女儿欢快地奔跑在彩虹之下的草地上。我在这条彩虹下,邀请所有前去工作的同志一起拍了一张合影。我还单独给措果和她女儿拍了很多照片。我试着去理解他们,如同我慢慢懂得草地上人们的生活。 西藏,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