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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灵魂够强大,与自己做朋友,远胜过那些无意义的应酬交际。”
——程旷
“所以,你的家人现在很支持你待在沙漠?”陆晋相当吃惊,他观察力一向敏锐,然而这一次实在出乎他所料。
她居然不是穷人家的孩子。
他一直以为吃苦耐劳,能在沙漠里摸爬滚打,糙得像汉子一样的程旷,一定有个苦出身。
没想到,她是从小娇养起来的富家女。
她的出身在她身上一点痕迹都找不到,她像某个庄稼汉养出来的大而化之的闺女。
而那个庄稼汉的样子——陆晋眼前晃过裘胜那张满脸胡碴的兵痞子脸,晃过老实巴交的丁克的脸,又晃过算命先生似的施一源的脸,还有那看不清面貌的神秘的岳川的脸……
“支持?”程旷从鼻子里喷出一个大写的不满。
“我妈现在后悔到吐血!说她一时心软,把我的终生幸福给耽搁了!敢情我的终生幸福就寄托在某个我都没见过的男人身上?”程旷把两条大长腿往远处一伸,身体往后一仰,半躺在地上。
“你爸呢?”
“我爸?我爸好几次派人来基地,想要把我抓回去相亲。”程旷咧嘴一笑,白牙森森,“可是都被我一通暴打!所以我爸爸现在可不敢惹我啦,只敢让我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给我打电话碎碎念。”
“都念什么?”
“还不是那些老生常谈,什么女人过了平均结婚年龄,就没男人要啦,就生不出孩子啦,就一钱不值啦!如果一个女人的价值取决于有没有男人要、能不能生孩子,那她长子宫就行了,为什么还要长脑子?”
程旷连珠炮似地对着那群看不见的七大姑八大姨开炮:“她们怎么不过了平均死亡年龄就去死?”
“你这嘴也太毒了,估计亲戚朋友都被你得罪光了。”陆晋听得直摇头。
“朋友?一入沙漠深似海,从此朋友是路人!”程旷嬉皮笑脸地晃了晃有些喝晕了的脑袋,继续吐槽,“跟她们在一起,不是八卦明星绯闻,就是谈论谁又婚外恋啦,谁的老公又升职啦,某某牌子的包包英国买比较便宜等。我最怕陪她们去美容院敷脸做指甲,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啥事儿也干不了。表面看这几个小时是用来维持青春了,但其实是在浪费生命哇!”
“沙漠里想保养都没条件,你自己过得粗糙,就见不得别人活得精致?你这是嫉妒吧?难怪没朋友。”大概是酒劲上头,陆晋也晕乎乎的,看见义愤填膺的程旷,忍不住取笑她。
“嘁!我当然也有朋友。我的朋友是个从不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的人,她完全被自己的兴趣和她创造的事物所占据。”
“哦?是谁?”陆晋好奇了。
“程旷啊!”程旷大笑,“当然是程旷啊!”
这笑话好冷!陆晋看着程旷酒后越发嚣张的笑容,觉得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一个人最好的朋友,其实是她自己。
只要她的灵魂够强大,与自己做朋友,远胜过那些无意义的应酬交际。
女人们通常善于外审,皮肤细不细、发型美不美、眼角有没有鱼尾纹……却很少自省,花时间与自己的灵魂对话。
当然,前提是这女人得有灵魂。
不过,看着眼前鼻青脸肿却光彩照人的程旷,陆晋觉得,总有一天人们谈及某个女人,不再只是议论她结没结婚,嫁的人有没有钱,而是关心她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吧!
“你呢?你的朋友是什么样的?”程旷歪着头,打量陆晋。
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白炽灯泡上扣了顶纸糊的罩子,隔着罩子上厚厚的一层灰,橘黄色的灯光朦胧地照在陆晋身上,显得他整个人有些暗淡。
是的,他是个乍一看很不起眼的男人。
他就像风,安静的时候,会让你忽略他的存在。当他不动声色地靠近你时,又令人熏熏然,只觉得亲切。然而这最温柔的风,聚起了能量,也能变成风暴,令人窒息。
程旷有些捉摸不透他。
陆晋笑了一下,从包里取出相机:“来,让我给你介绍一下他们。”
“能先给我看一下你的相机吗?”程旷忽然对这台老旧到机身已经斑驳的佳能1DMARKIII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陆晋愣了几秒,然后爽快地把相机递给了程旷。
“我还以为摄影师就像仗剑走江湖的侠客一样,不会把自己的武器轻易示人。不是有种说法,剑在人在吗?”程旷有些好奇地摩挲着相机冰凉的机身。
这样理智硬朗的一台机器,却能定格这世界最浓烈的情感。
“相机本身只是个工具而已,没有必要神话它。真正重要的,不是相机,而是拍照的人。”陆晋淡淡地说道。
“我看那些摄影发烧友都有很多相机,你怎么从头到尾就一台相机?”
“实用、够用就行了。在战地随时可能丧命,装备太多,不过是累赘。我在叙利亚的一个老朋友,只用一部手机就拍了很多好照片。”
程旷用指甲刮了刮因为磨损过度露出的铝镁合金的白色银边:“可也没必要用到这么旧还不换吧?”
“任何东西用久了,都是有感情的。何况,它救过我的命。”陆晋将相机从程旷手里接过来,翻转到手柄处,给她看上面的一个凹陷的弹痕。
“说来听听?”程旷看得倒抽一口凉气。
“当时两边正在开战,一个狙击手在屋顶上盯上了我。子弹破风而至时,我下意识地抬了一下手,结果子弹击中了相机底部。”陆晋说得云淡风轻,好像是个旁观者。
程旷几乎能想象出,当时举着相机正在按快门的陆晋是如何侥幸地躲过迎面飞来的子弹的。
“相机居然没坏!”陆晋说,“还能用,救了我的命,还替我省了钱,所以得供着。”
“来,给你看我的朋友们。”陆晋的相机有两个卡槽,他从腰包里掏出一张CF卡插进去,然后拨了几下拨盘,将显示屏往程旷的面前挪了挪。
程旷忙贴过去,与他头碰头凑在一起看上面的画面。
“这张卡,是我专门用来拍朋友的。”陆晋说,“这个小帅哥叫Michael,他就是那个在利比亚用手机拍照的摄影师,非常有才华。这个黑头发的阿富汗小伙子,是我的向导,我刚到阿富汗的时候,是只菜鸟,要不是他,我可能现在已经埋在某片沙地里了。我最后一次见他,是我们在一辆吉普车里,有人向车里扔了个手雷,他抓起那个手雷扔了出去,但是手雷在空中爆炸,炸烂了他的半边身子,我当时被震晕了,醒来后,我躺在医院里,而他……”
陆晋的声音一沉之后,突然带了点笑意:“这是Kim,《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她很幽默,段子比你还多,我最爱跟她拼酒。私下里,我们叫她KabulCute,你想象不到,在战地,一个模样端正的女人有多受欢迎。有一次她喝醉了,用剃毛膏在每个摄像师的大腿上都写上了脏话,居然没人责怪她。后来好莱坞还以她为原型拍了部电影。”
照片在程旷眼前一一闪过,一张张鲜活的脸呈现在程旷跟前。
陆晋指着一个抱着婴儿的中年女人的照片:“这是K.M,她算是领我上路的人。我是独立摄影师,在战地,我们这种摄影师最是举步维艰,和通信社的记者比起来,我们又穷又没有资源,全靠混个好人缘。有几年美国的几家大图片社和杂志社抢着买我的照片,都是她在中间牵线搭桥。甚至我拿的好几个奖,也都是她替我投的稿。她人脉广,关系深,一些政要都买她的面子。最关键的是,她心中有一团火焰,一直在燃烧,她过不来平静的生活,她说她只能呼吸战地的空气,因为只有在战地,她才能找到自己的价值。”
窗外狂风嘶吼,乱沙如瀑,小楼颤巍巍地站在黑暗中,昏黄的灯不安地晃动着,好似整栋房子随时会拔地而起,被风卷走。
一种来自地层深处的声音“嘎啦啦”地响着,那是树木根须断裂时的呻吟,疼痛、消极、脆裂,不情不愿地在沙暴中臣服。
只有在这样不平静的夜晚,陆晋才敢去回忆,才敢去直面命运的残忍与精彩,与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对视。
不得不说,陆晋的照片有一种克制、隐忍的美,这种冷静得如同旁观者的视角,会令人从心里催生出一种圣洁的、类似救赎的冲动。
照片上的环境,是在一处废墟中,女人一头金色的秀发微微垂落两腮,目光温柔而悲伤地凝视着怀中的婴儿。那婴儿闭着眼,没有表情,只胸口一个血糊糊的大洞,已然没有了生息。一个穿着手术服的医生漠然地垂着手立在一旁,橡胶手套上全是血。
透过废墟的顶,是蓝得刺眼的天空,这样清透的蓝天下,死亡正在发生。原本代表希望的幼儿,已经没了希望。
陆晋拍下这张照片的时候,一定没想到——那个抱着婴儿的女人,几小时后,也停止了呼吸。
这片天空下,已没有了正义和希望。
就是这样平静的一张照片,却看得程旷浑身发凉,几欲窒息。
陆晋察觉到程旷的异样,快速地把照片拨到了下一张。
这一张照片里是个棕发黑眼的年轻女人,很漂亮。
程旷觉得,陆晋对她的感情一定很不一样。
因为这个女人定格的每个瞬间,她都笑得特别灿烂,好像她的笑容里糅了阳光的碎屑,那些闪闪发亮的金光,随时会溅进旁观者的眼睛里。
程旷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被这样的笑容刺痛了。
“她为什么笑得这样开心?”程旷问,“在战地,每天都有人死去……”
陆晋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照片里女人的脸,并没有回答程旷的问题,而是平静地说:“她叫Elsa,和我一样,是一名独立摄影师。女孩子在战地做独立摄影师是很罕见的,她很勇敢。不像多数通信社的女记者,只是来战地镀金。”
“所以,”程旷问,“你喜欢她?”
“谁不喜欢她呢?在那片被恐惧占领的土地上,像你说的那样,每天都有人死于非命。只有她能笑出来,她永远那么积极、乐观、充满活力,她发誓要用她的照片,为这片土地上的人驱走死亡的阴影,她要让全世界的人看见,邪恶正在发生……”
陆晋看着那如花的笑靥:“我们曾经并肩作战,她甚至抢过我的生意。可是——我还是喜欢她。她也喜欢我。那种喜欢超越了男女之情,无关乎欲望,而是对彼此理想的一种高度认同。可我还是亲眼看见她死了,就死在距离我不足五百米的地方。”
他梦呓一般地说:“我认识的很多人都死了,我的名誉、金钱、成就感都是建立在别人的尸骨之上,我拍了无数照片,上过无数杂志的封面,在纽约备受瞩目的画廊开过影展,也有人高价收藏过我的照片。我曾以为一张照片只要揭露了战争的真面目,它就是一张能反战的照片。可是……”
“喂,说说你遇到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事情是什么?”程旷见陆晋情绪有些低落,心中忽然不忍,出言打断他的回忆。
“最惊心动魄?”陆晋想了想,“我有一次,搭乘一辆中巴车,遇到极端组织上车搜查,抓人质。当时他们的枪就抵在我的头上,像响尾蛇的毒芯子在反复舔舐我的后脑勺。我吓得整个背脊都麻木了,大概有点半身瘫痪的感觉。但我还是侥幸躲过了,他们认为我这样的穷人是没价值的,不会有人愿意付出代价去交换我。一个法新社的记者被抓了。后来,我们多方找关系,终于把他给救出来了。我想如果是换成我被抓了,多半只有对着摄像镜头被直播砍头的命。”
程旷忍不住又打了个寒战。
她觉得只要话题一直围绕陆晋在战地的生活,那么情绪就明朗不起来,始终带着一股死亡的阴郁气息。
“回到北京后,你能适应吗?北京的生活,应该是很乏味的吧?”程旷决定问点别的。
“在战地的时候,我特别向往北京庸常平静的生活。可是真的回到北京,一陷入那种畸形狭窄的价值观里,就觉得我即便逃离了战场,也逃不掉被商业价值观绑架的悲哀。”
“我也有同感!”程旷说,“尤其是被押着去相亲的时候。”
“你真去相过亲?”陆晋惊讶。
“嗯,我的相亲对象通常被我吓得很惨!”程旷轻佻地指了指自己的眼罩,粗声粗气地说,“交出你的金子,我是海盗船长杰克!”
陆晋“噗”地把刚倒进嘴的酒喷了出来。
“怎么?难道你很受欢迎?”程旷有点不满他的态度。
“你能把人吓死,我就能把人给闷死。”陆晋说。
“这倒是!”程旷深以为然。
然而下一个瞬间,她却发现,一向沉默寡言的陆晋,今晚着实说了不少话。
酒后话多。程旷默默地再给陆晋递上一瓶酒,就让他掏点真心话吧。
“你怎么会被岳彤差遣,干起了私人侦探的活儿?”程旷靠着硬邦邦的枕头,整个身体放得很松,她的大脑开始有些混乱,但还不忘打听最要紧的事。
“因为我失业太久了呗。”陆晋坦然。
“所以你要感谢我们,给你制造了一个赚大钱的机会。”程旷大言不惭地说道。
“好!为了报答你的恩情,我决定——”陆晋放下手里的酒瓶。
“以身相许?”程旷插嘴。
陆晋一口气憋在喉咙里,差点断气,他从兜里掏出那瓶药油:“我决定给你涂药!”
“不要!”程旷不由分说,一把抢过陆晋手中的药油,“干什么?”陆晋问。
“把衣服撩起来。”程旷命令道。
陆晋没动。
“看看,万一被打坏了——”程旷毫不客气地一把撩起陆晋的衬衫。
她一下呆住了。
尽管她身上也是遍布青紫,但是仍然没有陆晋伤得严重。
陆晋的腹背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瘀肿到处都是,不少地方还破了皮,渗出了血。除此之外,他的身上还有许多旧伤和一些缝合的针脚,有几个疤痕她认出来了,是和艾尔肯一样的弹痕。
程旷下意识地伸手轻轻摸了摸他胃部两个拇指大的粉圆形伤疤。
粗糙的指腹轻轻刮擦过伤疤上长出的嫩肉,带出一点酥麻的痒,陆晋有些想笑。
程旷却是第一次意识到,这个男人是真正经历过生死,沐浴过枪林弹雨的。
这每一处伤疤产生的瞬间,应该都是生死一线的触点吧。
这是个离死亡很近的男人。
他绝非外表看起来那么温和平淡。
程旷抬头,微微看向陆晋,尽管颧骨上瘀青肿胀,还有两道可笑的抓痕,但他微微下垂的眼角、硬朗的五官,依然清晰得让她莫名觉得心动。
尤其是他鼻尖微微内勾,多少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只要是女人,看见这样孤清的一个轮廓,都会从心底泛滥出一种近似于保护欲的母性温柔吧。
与女性身份久违的程旷,忽然觉得心底深处涌起一股异样的柔情。
先前,即便在混战,她脑子里全是与人搏命的疯狂,但她还是察觉到了陆晋对她维护。
那些本该落在她身上的拳脚,都变成了他身上的瘀青。
程旷鼻子又有些发酸。
她就这样直直地看着陆晋,看着他睫毛遮掩下的浅褐色眼珠。这双眼睛里,时时有忧郁和悲悯,令她忍不住想要用嘴唇在上面印一个最柔软的吻。
陆晋微微低着头,与程旷对视。
这是个长年在野外工作的女汉子,打架到头破血流还能笑得没心没肺。
然而此刻,不知道是不是房间里的光线太过暧昧,他居然在她脸上发现了一种可以称得上是温柔的表情。
她那只宝光潋滟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看着看着,她居然还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程旷的唇长得薄,被她轻轻一舔,就沾上了水色,润得像两片花瓣。
这大概是她脸上,唯一女性化的地方了。
陆晋这样想着,忽然就产生了一种冲动,想要尝尝这两片绯红的唇。她的唇应该与那些涂着甜腻唇膏的唇不同。她的唇应该是沙漠的味道,细滑如缎,却又带着古生代海洋的气息。
两个各怀心思,身体和思想都成熟得能流出蜜来的男女,就这样对望着,那视线竟如雨林中的藤蔓一般,纠结缠绕,难分难舍。
两人眼里都有了醉意,在原始的本能面前,理智分崩离析。
隔了整整十年,程旷再一次感受到排山倒海般的欲望。
按捺不住地,她的脸与他的脸越靠越近,似有不可抗拒的磁体在吸附着彼此。
两个人的气息像蜘蛛结的网,忽然就黏在了一起。谁也分不清到底是谁捕获了谁,谁诱惑了谁。
渐渐地,呼吸与呼吸交织在一起,炙热的鼻息带出撩人的荷尔蒙的味道,盖过了窗外地动山摇的风势。
程旷的鼻翼,眼看就要与陆晋的鼻尖碰上了,像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山一样,逃不过命运强大的吸力。
突如其来地,陆晋闻到了程旷头发上甜涩的草腥味。理智在这一刻突然逆袭,他猛地把脸往后一缩,与程旷的脸拉开了距离。
泰坦尼克与冰山擦肩而过。
然而,冰山不肯撞船,奈何巨轮一心一意要闷头栽过去。
程旷的身子猛然向前一探。
见过雪花落地吗?美丽、优雅、打着旋儿,以一种决然、置之死地的姿势,扑向地面。
这一刻,程旷的唇也是这样。
电光石火间,她的唇堵上了陆晋的唇。
两个人的唇都薄,看起来都是寡情淡欲的形状,然后碰撞在一起的时候,却摩擦出炙热的火花,那火花在唇间酥麻蔓延,一直流窜到她的欲望深处。
而陆晋,被突如其来的柔软触感夺去了心神,他脑子里“嗡”地一响,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印象——她的唇尝起来果然有点咸——软糯、干燥,像颗粒粗糙的海盐冰激凌,只是这冰激凌是烫的,像刚刚烙红的铁一样,烫得人心惊肉跳,却又甘愿被它烙上无法磨灭的印记。
程旷想,自己真的是旷了太久。
原本只是受不住陆晋呼吸间淡淡的撩拨,忍不住吻住了他的唇。可没想到,他却回应了她。
他撬开她的唇瓣,极力探索她柔软的舌,浅浅地点探,深深地纠缠,狠狠地吮吸。
他的唇齿清新甘洌,呼吸间有卡瓦斯特有的麦乳与花蜜的甜香。程旷被这甜蜜的气息熏得更醉了,闭着眼,浑身一颤。
啊,他差点把她的魂给吸走了!
程旷从喉间发出喑哑的呻吟,大脑一片空白。
陆晋呼吸一窒,手不由自主地便捧住了程旷的后脑勺,紧紧托在自己的掌心,像他握着他的相机一般自如。
她的头发真短,微微卷曲的黑发匍匐在头顶,摸上去微微扎手,带出野性不羁的触感。
可是,再桀骜不驯,依然被他牢牢控在手心里,他的舌不由得探入得更深,卷住她的舌,柔软与柔软交战,抵死缠绵。
他用力深入、吮吸,让她被欲望的潮水没顶。
他用唇舌将她的理智绊住,腾出双手,从她纤长的脖子开始一路向下,顺着她的曲线,不断流连。
这具在沙漠中打熬出的身体,本该娇柔如芭蕾舞女。
他的身体,被她的身体激发出一种岩浆般滚烫的燥热,令他恨不能就此焚毁。
他娴熟地将她的背心一撕到底。
嘶的一声,丰盈猛然跳出束缚,在他的掌心微微弹动。一股热流涌上心头,陆晋差点城池失守。
程旷的Bra早被扯出来擦了杯子,此刻被陆晋干燥粗糙的掌心覆上去,包裹住,用力揉搓,那点嫩肉一下就被掌心的硬茧摩挲得魂飞天外了。
眼看身体就要瘫软成任人攻略的软泥,程旷猛地一激灵。
她不能这么没用!明明她才是那个主动出击的人。
程旷逞强好胜的本能在这一刻战胜了几千年来女人臣服于男人的惯性。
她霍然挺身,双手急推,一把将陆晋掀翻在地。
陆晋毫不设防,“咚”的一声仰倒在冷硬的地上,眼前程旷的脸突然变成了天花板上疯狂晃动的白炽灯泡。
他猛地回神,却见程旷半裸着上身,挺胸跨骑在他腰间,杏眼迷离湿润地望着他,还带着点凶悍。
昏黄的灯光,水波一样在她身体上流淌。
她俯身,喘着气,蜻蜓点水地吻了吻他的唇:“不怕,接下来,该我了。”
陆晋忽然有点想笑——
她这口头禅,真是,什么时候都用得上啊!
此刻,怕的应该是她吧!
然而,陆晋还是低估了这个曾经混过地下摇滚乐队的姑娘。
她一把扯开陆晋的衬衫,嘶——纽扣蹦了一地。
陆晋不由得想要扶额:真是现世报!
接着,程旷俯下身,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姿势,以舌尖轻轻点着他的小腹,顺着他紧绷的腹肌一路下滑,每次吻到他的伤疤,那个吻就会停留得久一些,好像她可以用这些绵密的、湿漉漉的吻,来抵消那些伤痕曾给他带来的痛楚。
他的身体紧绷到了极致,紧到微微发颤发痛发麻。
那吻越发私密,渐渐到了他牛仔裤腰的边沿,程旷一手压在他的大腿根部,一手隔着裤子抚弄——她的手灵巧如蛇。
隔了菲薄的牛仔裤布料,程旷被他血脉偾张的热力激得小腹一热,有股久违的、早已经陌生的热流顺着小腹逆流到她的大脑,令她再也承受不住。
她慌乱地抬起上半身,重重压向陆晋,整个上半身都贴在了陆晋身上,疯狂地堵住他的唇,穷凶极恶地吮吻起来。
陆晋猛地吸了口气,他再容不得程旷磨磨叽叽,拿出了一个男人征服女人的全部力量,猛地一个起身,腹肌用力收缩,连程旷一起带得坐了起来。
他一把将程旷拎了起来,推到墙上,死死抵住,一边继续吻得她喘息不得,一边动作麻利地脱下了阻挡在他们面前的赘物,裸裎相对。
深夜的沙漠小镇,窗外是风声如泣如诉,犹如万鬼同哀。
整座小镇同暴风狂沙拼死搏斗。
气温已经很低了,两个人猛然暴露在冷空气中的身体立即起了一阵鸡皮疙瘩,然而欲望的火焰很快将它们消融,变出更为瓷滑的吸引力。
程旷被剥了个精光,终于找回一点理智。
然而这理智不是要浇灭身体恣意释放的狂热,而是要用自己的狂热与对方同归于尽。
两人靠着墙,赤条条地来回搏击,都想要先一步把对方挤压进自己的身体里。
陆晋不耐烦程旷到了这个时候还想要争个胜负,手掌贴着程旷光裸的小腹一路下探,手指毫不留情地撩拨她。
程旷“啊”地叫了一声,整个人像被点中了七寸,一下就软在了陆晋怀中。陆晋瞬时将她放倒在床上,俯身压了下去,用膝盖分开程旷已经虚弱无力的双腿。
肌肤与肌肤像丝绸与锦缎在摩挲,摩挲出微蓝的、噼啪作响的火花,程旷浑然忘了自己要在上面的决心,只觉得体内的空虚急需陆晋来为她填满。
十年来,内心深处的寂寞变成氢气,一点就爆。
陆晋对准程旷的欲望中心,像他第一次孤身进入战地一般,决绝、专注、毫无退路!
刹那间,程旷的头用力抬起,狠狠咬了陆晋的嘴唇一口,整颗心蹦到了嗓子眼——奔流不息、左突右冲的焦灼欲望一下就得到了宣泄。
啊——陆晋这才猛地想起,他原本是想用温柔、缱绻、缓慢的方式,可被这女人激怒得忘了男人的风度,不顾一切了。。
一旦彼此接纳,陌生的身体很快就熟悉起来。
这两具身体都过了青涩的季节,熟得轻轻一掐,就能流出快感。
陆晋喘着气,往日的云淡风轻早变成了烈焰焚身。他将程旷死死压在身下,握住她结实修长的腿,使出浑身解数。程旷挑衅的眼神像一团火烧得他无法安宁,他不习惯这样的脸热心跳,想要立即得回清明和平静。
他全神贯注地回应着她,恨不能下一刻就结束。
程旷顿时察觉到他的险恶用心,一肘抵到陆晋的心口,双腿用力一夹,陆晋被夹得皱眉一颤,她却乘势翻身,将陆晋骑在了身下。
她微微挪动了一下,扭了扭紧实有力的腰肢,臀部款摆,很快便找到了令自己舒服的姿势。
她喘息着,尽情地舒展自己的身体,就如一朵玫瑰在春天舒展自己的花瓣一样自然酣畅,蜷缩的女性的自觉,一点点绽开,吐露出诱人的气息。
陆晋从未在床上见过如此热烈、如此主动、如此生猛的女人。
床上果然也是她的战场。
她的身体紧紧贴着他的,像流水淌过河床,每一个起伏都顺畅自如,柔软与坚硬碰撞着,严丝合缝地完美贴合在一起。
一个疯狂、有节奏地付出,一个柔韧、贪婪地迎接。
程旷的体力在这一刻完美地呈现出来。
与那些不到一刻钟就缴械投降的娇弱女人不同,她勇猛、无畏、贪婪、骄傲,有力量与陆晋抵死缠绵。
而陆晋与程旷曾经见识过的那些通宵熬夜、靠酒精维持兴奋的摇滚青年也不同,他硬朗、有力、耐性十足、骁勇善战,是个能置之死地一搏到底的男人。
一时,东风压倒西风,一时西风又占了上风。
与其说这是一场欢爱,不如说是一场男女间酣畅淋漓的大战。
只可惜那床太过年迈,禁不住这样年轻有力的折腾,“吱呀呀”地抗议着差点扭断了腰。
夜色将这片土黄色的村落染成了郁黑色,像风暴的眼,聚集着摧毁一切的能量,连屋子都能被掀飞似的。
尽管外面风雨飘摇,屋内却干燥平静,连弥漫着的细细灰尘都透着一股安全感。
酣战过后,两人都觉得疲惫不堪,全身每一寸肌肤都在痛,比白日里打过的那场架还要狼狈。
适才被欲望控制了身体,肾上腺素飙升之下,浑然忘记了伤痛,要到此刻,整个人松懈下来,像泡在温泉池子里一样瘫软时,才感觉到身体已经痛得不像自己的了。
床很窄,程旷往边上缩了缩,很不适应与另一个人同床共枕。
而陆晋也单睡惯了,却又拉不下脸换到另一张床上,只得也往边上缩了缩。
可是,小小的单人床,不管两人怎么回避,依然避不开肢体的接触。
流过汗的肌肤,黏腻潮润,贴在一起有点不舒服。
刚才还耳鬓厮磨、水乳交融的两个人,此刻不免有些尴尬。
呼吸已经平静下来,两人都沉默着,气氛越发陷入一种诡异的安静。
“嗯?要是怀孕了怎么办?”陆晋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
程旷愣了一下,转头看了一眼陆晋,他的侧面线条依然冷清硬朗,与刚才那简直能喷出火来的狂放粗野判若两人。
她心里像吹过一阵油酥酥的毛毛雨。
“不怕,我养得起!”程旷忙安慰他。
“呃……”陆晋词穷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养在沙漠里?”
“哪儿都行!”程旷说,“不过,我现在是绝对安全期。”
陆晋身体一松,这姑娘真不按牌理出牌。
但莫名地,他心里涌上一股轻松、喜悦的暖意来。像节日的时候,有人在清晨放的一挂小鞭炮,响亮却不刺耳,炸出一连串的欢欣与安宁。
他想要伸手揽住程旷,揽住她看似什么都扛得住的肩膀。
可是,程旷有点别扭地微微一偏头:“我困了!”
说完,她呼吸一窒,整个人像机器人被断了电一般,一下就静止了,发出了均匀的鼻鼾。
窗外一片昏暗,窗户被飓风撞得“哐哐”直响,密密麻麻的砂石打在外墙上,像被密不透风的子弹扫过。不时,有白色的塑料袋从窗前一晃飞过,或是不小心挂在胡杨树的树枝上,招魂幡似的,在夜风里飘着。
陆晋收回视线,探手拉灭了灯。
由于扔了一个枕头在地上,此刻他也没力气再捞起来,只得与程旷继续枕着同一个硬邦邦的枕头。
为了躺得舒服一点,他不得不侧身探出手臂,虚虚拢住程旷的半边身体。
她的身体汗津津的,头发微润,散发出一股木槿花叶子的青涩香味——碧绿、芬芳、清幽,像浓缩了一整个生机勃勃的春天。
陆晋闭着眼睛,他以前怎么会觉得这味道难闻呢?
就这样,枕着程旷微粗的鼻鼾声,陆晋心里宁静得像烟花三月长满三叶草的小山坡。连日来的疲乏倦怠,像黑色的潮水顺着他的脚蔓延至头顶,覆盖了他的眼睛,淹没了他所有的意识。
换作以往,即便是陷入深度睡眠,陆晋也能第一时间察觉动静,从梦里惊醒。然而这晚,也许是窗外的沙暴一直像轰炸机似的盘旋不去,也许是两晚没睡,精力透支到了极限,也许是——身边睡了个足以让自己放松一切警惕的对象,陆晋竟然连屋外越野车队离开时闹出的动静,都没有听到。
等他昏天黑地地一觉醒来,才发现天已经透亮了,风也小了很多。
程旷早就起床了,穿着夹克外套,盘腿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地拿了纸笔演算着什么。
陆晋起身,床发出“吱呀”一声响。
程旷听到动静,抬头看向他,展颜一笑:“呀,你醒啦!”
陆晋有点尴尬,面上却不露痕迹,也笑了一下:“嗯,你怎么不叫我?”
“你难得睡个踏实觉!”程旷体贴地说,“就多睡会儿呗。”
她怎么知道自己难得睡安稳?陆晋有点诧异。
程旷读懂他眼里的疑惑,她能说自己半夜总被隔壁屋里的梦呓或者惊叫给吓醒吗?这个每天晚上做噩梦的男人,怪可怜的呢!
还是给他留点面子吧,程旷难得好心。
“你昨晚不是累着了吗?又好几天没睡个囫囵觉。”程旷耸耸肩,敷衍道。
陆晋沉默了一刻,低头笑了一下。
程旷看着他那个略显单薄的笑,突然想要给他一个最热烈的拥抱。
就像早上起床那会儿——程旷醒得早,一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陆晋沉睡的脸。
他睡着的时候,像个脆弱而无辜的孩子,嘴紧紧抿着,黑色的睫毛如蛾子般静默,好像随时会飞起来。
即便是睡梦中,他的眉头也紧紧锁着,好像锁住了无穷的心事。
以前,程旷不知道他为何总有做不完的噩梦,但今天,她明白了,明白了那些压在他生命之上,别人生命的重量。那些曾经鲜活、与他亲密无间的人,都是他恐怖梦魇的来源。
他无法忘了他们,忘记代表背叛。可是牢记,却是一种折磨。
她忍不住伸出食指,揉开他纠结的眉头,在上面轻轻印了一个吻。
早安,陌生人!
陆晋起身,想到昨晚那一场酣战,仍有些脸热,便一言不发地用昨晚沉淀的那盆水简单地洗漱着。
其实,在战地一夜欢好,对于下一刻就不知生死何处的他来说,并不陌生,彼时大家都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因而没什么好尴尬的。
对于性爱,他一向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
然而程旷,他知道她和自己不是一类人。
因此,他有点不知道该用何种态度面对她,才不会伤害她。
尽管煽风点火的人是她,可他也没有拒绝。
然而,他也没有要和她谈情说爱的打算。
程旷这样的女人,是没法跟任何人谈婚论嫁的吧?
程旷坐在地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陆晋。
他走到哪儿,她的那只眼睛就目光灼灼地跟到哪儿。
偏偏这窄小的房间无处可避,他被那目光追得落荒而逃,终于沉不住气问:“你干吗一直盯着我看?”
“这屋里,就数你最有看头啊!”程旷调戏道。
陆晋心中一荡,面上却淡淡地说道:“哦!”
程旷又盯着他细看,终于见他一向镇定自若的面具有了道裂缝,忍不住放声大笑:“好啦!不逗你了!你就当昨晚上救济沙漠难民了,以后啊,我们俩还是好哥们儿。”
“喂,你怎么把我说得跟慰安妇似的。”陆晋白了程旷一眼。
“谁让你昨晚那么卖力。”程旷用一根手指头钩起那件被陆晋撕烂的小背心,在他面前吊儿郎当地晃了晃。
陆晋只觉阴阳颠倒,天地不仁,恼羞成怒:“这位大爷,请您放过奴家吧!”
“看你这小模样急的!”程旷将背心一团,塞进裤兜里,笑得意气风发。
陆晋沉脸瞪她一眼,背过身,却笑了。
就这样吧,由着她,走一步算一步,走到哪步是哪步吧!
陆晋一转身,程旷见他肩头微微耸动,极力憋笑的样子,顿时肩膀一垮,长长舒了口气!
哎哟妈呀,终于对付过去啦!不然太尴尬啦!
她轻轻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也笑了。
匆匆打扫了房间,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两人便出门了。
老板娘歉意地站在门口,拉着陆晋送别:“风还没停,还买不到吃的,真是对不住。下次来一定招待好你。”
程旷从陆晋身后走了出来,老板娘和她一打照面,立即脸色一变。昨晚黑灯瞎火,她并没看清程旷的样子,此刻一见到她的海盗眼罩,立即就猜到了她的身份。
她指着程旷,想了半天,讷讷道:“你,你是那个绿岛基地的人。我听说过你,只有一只眼睛的女人,凶得很!把丽桃男人的脸都砍烂了!”
程旷双眉一挑,走到老板娘跟前:“那就谢谢你款待啦!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你接待了我的。”
说完,她拖着陆晋,扬长而去。
直到上了车,陆晋还看见老板娘捂着胸口站在门口,吓得不轻。
真不知道,传说中的程旷到底是何等恐怖的母夜叉。
程旷将猛禽从埋了大半个轮胎的黄沙里开出来,颇费了一点工夫。
这一路上,陆晋算是见识了这场风暴的破坏力。
苫在屋檐上的柳条摞子被风摔下来,垛在院外的草垛散了一地,干草棵子像长了翅膀一样挂到了树上。
田里的庄稼全枯萎了,匍匐在地上,像被人躺在上面来回打滚碾压过。刚平整好的地坪,又变得凹凸不平,铺在上面的白色地膜集体离家出走,缠在了不知谁家的屋顶上、大树上。
这些地膜,一张一张全是血汗钱啊。灰扑扑的一家三口,顾不得满头满脸都是沙,在田间地头追着地膜狂奔。
一眼望去,到处是植物裸露在外的残根,奄奄一息。这土地留不住绿色,即便强留,风也会来揠苗助长。
一场风暴过去,坑堆变成了丘,丘被刨成了坑;大树残了枝丫,小树被连根拔起;田间刚刚疏通的水渠被撕开了无数豁口,水流到土里被风吹干了踪影;开着花的瓜苗又变回了光杆司令;有一家人的羊圈被吹塌了,老太太守着被压死的几只羊,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旁边有不懂事的小屁孩,拍着手蹦跳着唱童谣:“早为村庄夕沙压,大风起来不见家,爹死了娘嫁了,哥哥嫂嫂贼杀了,二亩半地沙压了……”
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不管你多么勤劳、筹谋了多少好计划,都没有用。风一来,人财两空!
程旷很快把车开出了村子。
她特地绕道去了2号暗河被截流的地方。
那些欢天喜地来抽水的人,已经被沙暴驱散了。
原本被挖出来的水泥块又填了回去,有人正在用干枯的红柳把坑洞填盖起来,正重新往上浇水泥。
方圆五百米正被人用土疙瘩圈起来,镇政府派出的民兵开了车,驻守在这里。
陆晋不由得感叹:“王书记果然言出必行。”
程旷不屑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河道被回填,风也渐小。
程旷终于有心情听歌,猛禽播着震天响的音乐,配合主人归心似箭的心情,在沙海里乘风破浪,急速向前。
远远的,有一行黑色蚂蚁在沙丘上缓慢移动。陆晋凝神望过去,那是——
“昨晚上那支车队。”程旷满不在乎地说,“来参加沙漠越野赛的。”
“哦。”陆晋了然,的确只有这一种可能。
果然,十分钟后程旷的车从后面超上去,一下就把这车队甩到了后面。
“喂——哥们儿!”有人在后头扯着嗓子狂喊。
陆晋把音乐调小,探出头往后看。
“哥们儿!好样的!昨晚那架打的,动静忒大啦!”穿黄色冲锋衣的小伙子坐在副驾驶位,半个身子都探出车子,激动地冲陆晋挥手。
“降住你媳妇儿了吗?”
“谁打赢啦?”
接连有好事者伸头出来戏谑,整车的人都跟着狂笑。
程旷忍不住,伸出手冲那小伙子比了个中指,挑衅道:“一群爷们儿,就这龟速还敢参加比赛!呵呵!”
黄冲锋衣男子怪叫一声:“超她!”
丰田的引擎声立即闷响成一片,车速果然提了起来。
领头的车手显然颇有沙漠行车的经验,上坡下坡,飘移滑行,都很在行。
然而,他们的对手是程旷。
这个在沙漠里撒野了十年的女王。
她像熟悉自己家的花园一样,熟悉这条路上的起起伏伏,哪座沙山可以一冲到底,哪座沙山要从侧面翻过,哪面沙坡太陡要分三次轰油门……
铆足了劲儿的车队依然被甩在身后,有几辆车没冲几公里路就熄了火,其中一辆车还差点开翻了。
程旷见状,停了车,伸出头,挑衅地勾了勾手指。
果然,后面的车手受不了刺激,怪叫着加大油门追了上来。
眼看对方的车要逼到眼前,程旷收回手,双手猛打方向盘,猛禽立即原地转了三百六十度,松软的沙地被激扫起一片沙雾,顺着风势向后扑袭而去。
整个车队都被笼罩在漫漫狂沙中。
程旷得意地冲后视镜龇牙一笑,一轰油门,只留下一众吃土的赛车手,飘然远去。 穿过月光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