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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结婚?多数女人结婚,是妄想从男人身上获得安全感和力量。这两样我都不缺。”
——程旷
不知何时,狂风大作。
远处一千多米高的一堵沙墙犹如洪荒巨兽,正快速向镇子的方向奔来,而风里,夹带着沙尘暴的先遣部队赶到了。
空中弥漫着黄黄的一层细沙,打在人脸上如针扎一般疼。
为数不多的杨树、榆树、沙枣树,被风吹得张牙舞爪,枝叶横飞,不断有垃圾和塑料口袋被卷到半空中,满天飘摇。
遮天蔽日的黄沙将整个天空染得黑沉沉的,像随时要从上面降下妖魔鬼怪。
蹲在地上的陆晋与程旷对视一眼,看清对方鼻青脸肿、灰头土脸的样子,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程旷笑得夸张,牵动裂开的嘴角,忍不住“嘶嘶”地呼痛。
陆晋心想,下次看你还敢不敢先动手。
好似看懂了陆晋的心声,程旷说:“我们堵了他们的河道,他们一定会打我们泄愤的。反正都要打一架,当然先下手为强,让我先打个痛快!”
“是痛?还是痛快?”陆晋指了指程旷的脸,青一块紫一块红一块,像开了染色铺子。
“痛!并快乐!”程旷露出一口染血的白牙。
陆晋额角肿了一大块,眼角一片乌青,颧骨上不知被哪个女人的“九阴白骨爪”给挖了两条血痕。他站起来,第一时间打开背包检查相机。还好机身结实,没被拳头砸坏,只是镜头碎了。他冲程旷按了下快门。
“我赔给你!”程旷认真地说。
“不用了。”陆晋笑笑,“岳彤付过钱了。”
是呀,岳彤出了那么大一笔钱,就是算到了这一路会有危险损伤。
只是,岳彤没想到,这损失是他为了维护她的敌人才造成的。
“现在我们去哪儿?回基地?”陆晋问。
“回不去了!”程旷眺望了一下来势汹汹的沙尘暴,整个镇子像被一口大黑锅倒扣着,连光都无法穿透,“这沙暴太大,我们躲一晚。”
难怪村民一见到这样的沙尘暴立即一哄而散,连仇也不报了。
“这镇上,还有人肯收留我们?”陆晋问道。
“镇政府的招待所。”程旷看了一下闹出那么大动静,却始终鸦雀无声的镇政府大院,冷哼了一声。
这群当干部的,都狡猾成精了!
一边堵了河,一边祸水东引,纵容村民们闹事打人。村民们出了气,再不会把火烧到他们头上。倒是很懂得玩左右逢源,渔翁得利的把戏!
程旷从地上爬起来,龇牙咧嘴地哀号了一通,与陆晋相互搀扶着上了车,胡乱擦拭了一下脸上的血迹和沙子,开了车前大灯,直奔镇招待所去。
灯光劈开风沙交织的网,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陆晋对沙尘暴并不陌生,反而在这昏天黑地的沙暴里,他感到了久违的安心。即便在战地,每当沙暴来时,那些躲在角落里的狙击手就没法再摘走人们的生命,而他也能喘口气,睡个安稳觉,或者跟某个漂亮的姑娘在酒吧里好好喝一杯。
招待所修在村东头,是一栋三层高的小楼。
楼下院子里,有一棵需要两个人才能合围的老胡杨树,此刻凌乱的枝叶正在狂风中乱舞,“噼噼啪啪”地抽打着周围的一切。
这里距离且末县并不太远,所以这个条件艰苦的招待所生意很惨淡,少有人留宿。
然而今天,大概因为沙暴的缘故,有一支过路的越野车队留宿在这里。
院子外停了七八辆丰田越野,若不是车头上清一色插着蓝色的三角旗,看起来像蹲在黄沙里的一群妖兽。程旷将猛禽停过去,混在一堆大块头中间,倒也并不太扎眼。
此时飞沙走石,门窗紧闭,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程旷赶着在沙暴进村之前进屋,便从腰上解下外套,兜头遮了脸,让陆晋去叩外院的大门。
“咚咚咚……砰砰砰……”陆晋从用手敲改为用脚踹。
好一阵,才有脚步声在半人高的土院墙后面响起,随后门“吱呀”一声开了。
“还有房间吗?”陆晋一开口,便灌了满嘴的沙。
来人是个女的,也用头巾遮着脸:“还有一间!”女人扫了一眼用衣服裹着头的程旷和用手臂挡住脸的陆晋,判断着他们的身份。
因着风暴已经逼到村口,那女人也来不及多看多问,便将两人让进了院子,“砰”的一声关上门。
三个人都遮头挡脸地冲进了小楼里。
女人引着两人到了三楼最靠左边的一间房,取了挂在门上的锁,推开门,挡在门口,背着风道:“先给钱!再登记。”
程旷忍着痛,从屁股兜里掏出一把钱,抽了一张五十的递给那女人。
“两个人,一百!”女人说。
程旷在心里骂了句粗话,平时这招待所二十块钱一晚上都没人住。
但她还是又翻了两张二十和一张十块的零钱,塞到女人手中。
“身份证!”女人说。
陆晋见程旷没动,从背包里翻出了自己的证件递给女人。女人扫了一眼,用下巴指了指旁边闹哄哄的几间屋子问:“你们是做啥的?北京来的?跟他们一路的?”
陆晋依然用手臂半挡着脸说:“嗯,是从北京来的。”
后半句他没接,女人却“哦”了一声,一副了然的样子。她盯着陆晋脸上的抓伤和青紫看了一眼,调侃道:“想不到,你们北京的女人也烈性得很嘛!”
还是你们村的女人更烈性!陆晋干笑了一下,没吭声。
那女人没探到话,无趣地让出了房门。
陆晋和程旷忙进了屋,“砰”的一声关上门,将女人窥探的目光挡在了门外。
这是个标间,房间里有两张木板床,铺着不知多久没洗过的大花被褥,淫艳的红与冷翠的绿,交织出诡异的和谐,透着股生猛朴实的欲望气息。
程旷和陆晋都没嫌脏,见到床就像见到救命稻草一般,倒头就躺了上去。
饶是两人浑身痛得要炸裂了,但当身体放松下来,交付给弹簧已经失效的钢丝床时,仍然舒服得令人想要唱一首春天才会想要哼的歌。
陆晋躺在床上,不敢翻身。
因为他只要一动,像老女人一样松掉了浑身皮肉的钢丝床就会发出痛苦的呻吟,好像有人在它身上做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想到刚才老板娘意味深长的目光,陆晋就觉得头皮发麻。
程旷也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
可是,干了热血澎湃的一场架,程旷从嗓子眼到喉咙口都在冒烟,于是她不得不动了动嘴:“陆大侠,你能去找点水吗?”
“干嘛?想洗澡?”陆晋看了看在床上躺成大字形,浑身脏兮兮的程旷,猜测着她的用意。
“就这鬼地方,能给喉咙洗个澡就不错了。”程旷像只癞皮狗般,翻过身,脸朝着陆晋,故意用老巫婆似的破锣嗓子喊,“大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水……水……给我水……救命。”说话间,她像一个垂死挣扎的人一般,向陆晋伸长了求救的手。
“求人不如求己。”陆晋淡然地说道。
“你居然见死不救?”程旷难以置信自己声泪俱下的表演居然没有打动陆晋。
“我怕你以身相许,我可不敢随便救你。”陆晋斜瞥了一眼直挺挺趴在对面的程旷。
果然,程旷闻言一下就从床上翻身坐起:“你想得美!”
说完,她大咧咧地撩起衣服,前胸后背全是一片瘀紫,几乎要浸出血来。
房间很窄,陆晋的目光太宽广,没处躲闪,只好安放在程旷裸露的蜜棕色小腹上,那里的皮肤本该紧实光滑,像一块亮闪闪的蜜冻,可惜现在这蜜冻落在地上被人踩脏了。
“嘶!”程旷痛呼一声,低声咒骂,“这次亏大了。”
“是啊,赔了三十五万呢。”陆晋心不在焉地接口。
程旷抄起床上的枕头,扔向陆晋。陆晋连闪躲的力气都没了,被枕头砸了个正着。
他没想到程旷会这么幼稚,但转念一想,自己是戳中程旷的软肋了,她心疼钱。
没了最后的这笔备用资金,日常生活用度,乃至研究经费都没法周转了。
他正欲开口询问,突然室内光线一暗,“哗”的一声,如暴雨打在窗户上,敲打出撒豆般的巨响。
就在刚才短短的几分钟内,庞大的黄灰色沙墙已经奔袭而至,整个镇子都被笼罩在茫茫的沙雨里。
漫天黄沙有如万箭齐发,窗外轰鸣声不断,似有千军万马踏沙而来,震得小楼不住发抖。狂风有如失控的暴龙,将天地间一切没有固定的物体都卷到半空中撕扯。
夜幕几乎是在一瞬间就降临了,然而太阳并没有落山。
这时要是有人敢走到风暴里,是无法呼吸的,眼耳口鼻瞬间就能被黄沙填满。而人在这样的风暴中,是根本无法立足的,几个踉跄便会跌倒。
两人站到窗前,看着外面癫狂的世界,半晌不语。
“你说,”陆晋清了清嗓子,“这些村民还会来找我们麻烦吗?”
“至少沙尘暴结束前不会。没有人愿意吃土。”程旷笃定地回答,“还得感谢这场沙暴啊,不然我们俩说不定没法这么完整地脱身。”
“他们真敢下更重的黑手?”陆晋问。
“法不责众,何况这里的人法制观念本就淡……”程旷叹口气,“所以,要跟他们讲道理,那才真是脑子抽筋了。在这里,只有两样东西能开路,一是钱,二是拳!”
“你好像两样都不在行嘛。”陆晋揶揄地戳了戳程旷脸上的瘀青。
这个动作有点暧昧,但程旷一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反而鬼使神差地一扬眉毛低声道:“但我有别的事儿很在行,你要不要试试?”
陆晋一愣,没反应过来:“什么事?”
程旷诡异地笑了一下,将嘴凑到陆晋耳边,伸出舌尖舔了一下他的耳垂。
陆晋大骇,一把将程旷推开!
程旷愣了一下,没想到会遭到这样的抗拒,当即暴跳:“喂,开个玩笑而已,你不用这么伤人自尊吧!”
陆晋看着程旷一副狗急跳墙的样子,沉吟了一下说道:“你从哪儿来的自信?想要报答救命之恩,也得先把脸上的血擦干净吧?”
程旷忙从背包里掏出随身带的罗盘,打开用里面的小镜子照了照脸。
果然,左颊上一抹血迹混着黄土灰,一直伸到脖子根,她窘得脸都涨红了,猛地一拍脑门儿,却拍到自己额上的瘀青,顿时眼睛鼻子都痛皱成一团。
陆晋见她恼羞成怒,忍不住放声大笑。
笑到一半,他才发现,原来,他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了。
自从成为一名战地摄影师,这种轻松的状态就与他绝缘了。
此刻,突如其来的轻松与愉悦,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需要单独静静。
“我去给你找点水。”陆晋转身出了门,脸上不露分毫端倪。
程旷大大咧咧地挥挥手,目送陆晋开门出去。
她打开手机的记事本,轻蹙眉头,筹谋起失去储备金后,基地需要面对的种种情况。
陆晋一出门,就后悔了。
迎面吹来的飓风带着密密麻麻的砂砾打在他身上,就像被人用一千条带刺的鞭子轮番抽打,呼吸一紧,就呛了一嘴的沙。
他只得将衣服翻起来,裹了头脸,走到小楼中间的客厅里,找服务员要水。
此刻沙暴袭来,住店的客人们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客厅里只有刚才应门的女人和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
那女人是承包招待所的老板娘,女孩是她的闺女。
两人正出神地看着窗外黑得像洞窟一样的天空,脸上带出几分烦躁。
老板娘忧心忡忡地说道:“希望这是今年最后一场沙尘暴。”
那小女孩脆声接口:“唉,不晓得要刮多久。我晚上本来还想去找胡月月呢。”
“做啥去,就晓得耍,也不帮我一下忙。”老板娘拍了一下小女孩的后脑勺。
“给钱,给钱我就帮你做晚饭。今天来了这么多人……”小女孩狡猾地摊开手,“你一个人做不来的嘛。”
老板娘又反手抽了小女孩的后脑勺一下,真从腰包里抽出五元钱塞到小女孩手中:“美死你了。”
小女孩接过钱,拿在手里得意地晃了晃,也不嫌脏,便放到嘴边“啵”地亲了一口,又跳起来揽住老板娘的脖子,也在她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母女两个笑成一团,都显得很满足。
陆晋看着女孩紧紧拽在手里皱巴巴的五元钞票,心里一酸。
几分钟后,“哐当”一声,门被风吹开,一阵风吹进来,陆晋捧着一个洗脸盆和一个暖水瓶回来了。
程旷的脸上又是那副没心没肺的表情,她从床上跳下来,在一张破桌子上取了个玻璃杯,对着杯壁哈了口气,端详了片刻:“这得八百年没洗过了吧?”说完,她三两下从T恤里抽出自己的文胸,塞进杯子里胡乱擦了擦,又对着空气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嗯,干净了。赶紧给我倒杯水,嗓子都冒烟儿了。”
她这一连串的动作,惊得陆晋瞠目结舌。
饶是他见惯了程旷的豪迈,但如此不拘小节,真的好吗?
文胸可以有如此多用途吗?
陆晋默然了。
他竟然觉得,心情前所未有地敞亮。
程旷倒了半杯水,急喝了一口,却又“噗”地吐了出来。
“呸呸呸,全是沙!”她吐着舌头,研究起杯子里的水来。
杯子里还剩浅浅一层水,浑浊带沙,说是稀一点的泥浆更准确。
陆晋皱起眉。
程旷干脆将杯子倒满:“先沉淀一下再喝吧。”
“这里的人,都喝这样的水?”陆晋问。
“嗯。而且,三天才供一次水。”
“是因为你们截流造成的?”
“不全是。主要是因为塔里木河也断流了。”程旷说,“如果我们不把他们的地下暗河给截流,按照他们用水的方法,迟早断流。我们基地虽然被植物覆盖,但是用水量是最省的,反而保护了河道。因为我们所有的水都可以循环利用,没有浪费一滴。”
“对,所以你们都喝洗澡水。”陆晋发现自己居然记得程旷说过的每句话。
“现在你想喝洗澡水都没有。”程旷指了指那杯水,杯底已经沉淀了厚厚一层沙。
“那就只有勉强洗个脸咯!”陆晋走到杯子跟前,从杜马克腰包里掏出了一包消毒湿巾。
“哇!你居然有这个!”程旷眼睛都亮了,比看见美元还激动。
“在库尔勒买的,差点给忘了。”陆晋抽出一张湿巾递给程旷,自己也取了一张,两人挤在罗盘盖的镜面前,小心翼翼地擦起脸来。
一时间,房间陷入沉默,只有窗外雷鸣般的风声在轰炸着,仿佛要摧毁整个世界。
花好月圆的镜面里,男人的脸硬朗平和,笑起来如徐徐春风拂过。女人的脸英气勃勃,像开在危崖上的野蔷薇。
春风吹,蔷薇开。
镜子里的男女各怀心事,沉默像镜面,遮掩着不能为外人道的情绪。
然而沉默,天生不适合程旷。
“唉,我都好久没洗脸了。”程旷看着重新露出真容的自己,幸福地叹着气,“你别怪我脸皮厚啊,我也不知道脸上都糊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陆晋看了一眼占据了大半个镜子的程旷的脸,在心里默默补充道:汗、血、沙、土、睡觉时流的口水、脱落的皮屑、断眉女人鞋底的泥垢,还有你的眼屎和眼泪。
程旷像是听到了他的心声,对着镜子翻了个白眼,又扭头冲陆晋粲然一笑:“哎呀,我饿了!走,吃饭去!”
“老板娘认识你吗?”陆晋问。
“我又不是通缉犯,难道还怕被人认出来?”程旷不满道。
“尽量避免惹麻烦。”
“放心,她没见过我。我们从不在镇子里过夜的。”程旷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地说,“怕半夜被人割头。”
说完,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头一歪,伸出了舌头。
陆晋暗叹,这女人果然是个人来疯。
两人一前一后,去到客厅。
彼时窗外天摇地动,客厅里一片漆黑,只有天花板上吊了一盏白炽灯,照出一壁摇曳不定的暗黄光影。
与先时只有母女二人不同,此刻正是饭点,客人们正在用餐。因着坏天气,聚在一起推杯换盏成了打发时间的唯一消遣,羊肉饼子的香味,勾兑上腾腾酒气,激荡出满室的嘈杂喧哗。
饭厅的两张大桌边坐满了穿着赛车服的人,外围还站了一圈,都端着碗,奋力伸长筷子,把食物往自己碗里夹。
程旷探头看了一眼,桌上已是杯盘狼藉。
陆晋皱了下眉,从一群穿着赛车服和冲锋衣的男男女女中,分辨出正忙得不亦乐乎的老板娘和她的女儿。他忙走过去,温声询问:“老板娘,请问还有吃的吗?”
“呀,这位客人嘛……”早前收过陆晋小费的老板娘惊讶地看着陆晋,又指了指正吃饭的车友们,“你们不是一起的吗?他们没叫你吃饭啊?”
“我们不是一起的。”知道老板娘不认识程旷,陆晋也没那么多顾忌了,干脆地承认,“还有吃的吗?”
“哦,没想到会来这么多客人,能吃的都做给客人吃了!外边那么大的风沙,也不好出去买东西。”老板娘有点不好意思。
“您能再找找吗?”陆晋问。
“没啦!我和我闺女也都还没吃呢。”老板娘有些为难。
一个穿黄色冲锋衣的年轻男人喝得面红耳赤,正奋力往嘴里塞着一块不知道蘸了什么调料的面饼,闻言抬头看了一眼陆晋,见他脸上又是瘀青,又是抓痕的,吓了一跳。
老板娘赶忙好意地解释:“不要怕,他跟你们一样,是北京来耍的。这不,跟他老婆打架呢。”
陆晋尴尬地杵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接话。
那男人立即同情地看了看陆晋的脸,倒吸了口冷气,操着一口京片子说道:“我说兄弟,你媳妇儿下手也忒狠了吧!”
“是啊!比我们村的婆娘还凶嘛。”老板娘点了点头,自来熟地说,“这不,饭菜都给你们吃光啦,不晓得他女人又会打他不。”
陆晋下意识地瞥了程旷一眼。
程旷逆光站在暗处,没戴眼罩的侧脸正对着陆晋他们,只有少许灯光洒在她的脸上。
老板娘和黄冲锋衣男子随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幽暗灯光下,程旷的脸看不真切,反而被那暗沉沉的光影勾出一道精致的轮廓。她个子高挑,又只穿了件贴身的背心,曲线毕露,线条流畅得像月光下沙丘最性感的起伏。
黄冲锋衣男子和老板娘同时露出个了然的神色。
黄冲锋衣男子对陆晋比了个大拇指:“你媳妇儿真绝了——难怪你没地位。”他想了想,从桌下拖出一箱卡瓦斯,“你运气不好,遇到我们这群饭桶,只好委屈你跟你媳妇儿当一下酒鬼了。这箱酒,我们还没开。相逢就是有缘,让给你吧!”
陆晋忙掏了三张粉红大钞递给老板娘。
老板娘眉开眼笑地接过钱,说了句:“你等等啊。”便乐颠颠地跑进了里屋。
片刻后,她把一个小巧的玻璃瓶塞到陆晋手里:“拿去。两口子打架,互相擦擦药油嘛,马上就和好了!”
黄冲锋衣男子醉醺醺地冲陆晋一挑眉,贼笑道:“可别再打架了,要打就跟你媳妇儿上床打!咱老爷们儿,床上才是主战场。”
他以为自己声音压得很低,但连站在门边的程旷都听到了。
整屋的人哄堂大笑。
陆晋顶着各路诡异的目光,捧着一箱啤酒,快步地走到程旷身边,冲她低喊一句:“撤!”
程旷半仰着脸,那只黑漆漆的独眼罩对着陆晋:“床上,也是我的地盘儿!”
旁边有人听见了,笑得更大声,飞快地转述给其他人。
很快,就有人吹起了口哨。
“打一架!打一架!”满屋的人都跟着起哄。
饶是陆晋久经沙场,面庞也烧起来,却见程旷还笑得没心没肺,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他忙伸手一把拽住她,将她连拉带扯地拖回了房间。
身后,爆笑声几乎把屋顶掀飞。
回了屋,风声、沙声、爆笑声都被关在了门外。
陆晋没好气地把卡瓦斯往地上一放,冷声道:“这下好了,只有啤酒!”
程旷却不以为然:“啤酒好啊!啤酒号称液体面包,也算是半个干粮吧。正好,我嗓子正拉火警呢。”
陆晋见她嬉皮笑脸没个正形,完全不想搭理她,只冷声道:“没开瓶器。”
程旷耸耸肩,拿起一瓶卡瓦斯,将瓶盖卡在桌沿上,用手一拍,瓶盖儿就掉了下来:“有我这手艺,还要什么开瓶器?”
说完,她一仰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小半瓶,畅快地舒了口气,随手一抹嘴角的酒液:“啊!真甜,总算不用喝泥巴味儿的水了。”
说完,她从箱子里又拿出一瓶,将瓶口对准桌沿,用力朝下一磕,瓶盖“砰”地磕飞,在半空中转了个圈,落到地上。
陆晋见她露的这一手开瓶绝技,满腹的火消了大半,接过程旷殷勤递到手边的酒瓶:“这,你倒挺在行。”
程旷得意地哼了一声:“我在行的地方多着呢!”说完,她盘腿坐在地上,背靠着床沿。
房间里没有凳子,陆晋便也走过去,坐在程旷身边,还贴心地从床上扯了两个枕头当作靠垫。
“你倒挺会享受。”程旷一边喝酒,一边舒服地望着窗外疯狂肆虐的沙暴。
“这也叫享受?”陆晋忍不住笑了,“你别跟我说,你一生下来就在这苦哈哈的鬼地方生活。”
“当然不是!”一瓶酒下肚,程旷的话痨潜质就爆发出来了。
“我二十岁才来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我是北京人,从小连乡下都没去过。我活到十九岁,还不知道真正的农村是什么样的。”程旷伸了个懒腰,眼睛里带出一点迷蒙的光,一嘴京片子夹杂着新疆腔。
这一刻,三十岁的程旷脸上呈现出了十九岁程旷的神情,对未来的迷茫与憧憬,想要变得与众不同,却又不知该从何改变。
程旷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窗外,好像那里有一幕幕往事,正借助夜的幕布上演。
那一年,程旷十九岁,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英姿勃发,双眼明亮,追求者无数。
准确地说,常年混迹于北京地下酒吧的她,换过无数男朋友。
然而,其中最得她欢心的,还是地质系的一个男生,英俊挺拔,一身金棕色肌肉令她着迷。
在痴迷重金属摇滚的程旷眼中,这位学地质专业的男朋友充满了男人野性的魅力,当他谈论理想时,那双眼睛亮得像三月的骄阳。
如果说其他男人是囚禁在城市牢笼里的雀鸟,这位地质系男生就是翱翔在原野的雄鹰。这让一直困惑于自己出路的程旷,疯狂地从他身上汲取着那些关于梦想的光和热。
那一年,沸沸扬扬的“绿饵计划”掀起了狂热的话题,塔克拉玛干沙漠成了炙手可热的追梦圣地。
于是,金沙与热浪、荒芜与辽阔、粗犷的骆驼和西北汉子构成了程旷想要去闯荡的梦之国度。
她义无反顾地修改了自己的专业,并在“绿饵计划”开展到第四个年头的时候,毅然地请愿成了岳川的学生。
彼时想要成为岳川门徒的学子不胜枚举,程旷的父亲为了女儿能够成为那样一个万众瞩目的科学家的弟子,到处走关系,用金钱和权力的交易,换来了岳川的首肯。
当然,那时程旷的父亲只以为女儿是去沙漠里镀一层金,就会回到他的社交圈,带着女科学家的头衔联姻生子。他万万没有想到,从那天起,他就放虎归山,彻底失去了自己的女儿。
就这样,程旷这个半路出家的地质女成了岳川的关门弟子。
后来,程旷发现男友那金棕色的皮肤是沙滩上的日光浴与防晒油的杰作,而非野外工作暴烈风尘赋予。
他毕业后,也并没有奔去他所向往的科考队,而是去了一家房产公司做项目开发,在办公室里衣冠楚楚,露在西装外的衬衫袖子永远是恰到好处的半英寸。
“原来你是被骗到沙漠里来的啊?”陆晋忍不住打断程旷的叙述。
“骗?”程旷笑了笑,“所有美好的梦想,在一开始都只是一场虚幻的骗局,只有坚持到底的人,才能在这场骗局里获得赢面。”
陆晋将程旷的这句话含在嘴里细细回味,果然——不管是追求童话般的爱情,还是圣歌般的理想,现实都只会教给你头破血流的真相。
他自己不也是这样的吗,满腔热血地奔赴战地,在无数尸体堆积的墓穴上,成就了自己的事业。
所以,他的照片是冷的、硬的,是现实的残忍与战争的冷酷所交织出来的梦想。
然而,这梦想也不过是空中楼阁,他的照片让全世界的人看到了战争的无情与冷酷,看到了人与人之间兽性的搏杀。
他曾天真地以为,用相机、照片还原真相,就能让战争终止。
可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在利益的纷争、政治的角逐面前也不过是垫脚石。
而他的梦想,许多人的梦想,都不过是海的女儿变成的蔷薇泡沫。
“所以,你发现自己被骗之后,是怎么接受这个事实的?”陆晋拉回思绪,继续与程旷攀谈。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提问的好手,总能戳到别人的痒处,让对方想要倾诉一二。
在他那双沉默温柔的眼睛里,倾诉者能得到最深切的同情。
果然,这个问题让程旷“咕咚咕咚”一口气干了大半瓶酒,然后“呃”地打了个畅快的酒嗝:“刚到沙漠,不到一个星期,我就发现自己被骗啦。”
程旷并非一开始就是铁骨铮铮的女壮士。
她想象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是浪漫而充满诗意的远方。
然而现实告诉她,诗和远方都是骗人的。
这里只有一年到头刮不完的风,吹得人皮肤干裂起皱,擦再多润肤乳也填不满那些沟壑;这里还有高悬在天空的,刀劈剑砍一般的烈日,瞬间就能把人晒成煮熟的大虾。每天喝的水味道奇怪不说,还要限量使用。沐浴液、洗发液统统不让用,不光衣服,连床单这种大件都要手洗。
然而这些,还不是最艰难的。
现实的无情,才刚刚拉开序幕。
程旷第一次出外勤,十个脚趾头就被沙磨出了血泡,所有裸露在外的皮肤都被太阳剥了一层皮,睡在床上像滚钉板,痛得她两天两夜没睡着觉。
最尴尬的是,基地女性寥寥无几,每次在野外扎帐篷,哪怕是半夜,她都得独自走很远,走到看不见帐篷顶的地方,才敢方便。
有一天晚上,她走太远,尿到一半,猛抬头,一头沙漠狼正绿着眼看着她。
一人一狼,对视了足足十分钟,谁也不敢先发难。
最后,在程旷大着胆子,将随身带的罗盘、放大镜、地质锤一股脑地掏出来砸过去后,那头狼夹着尾巴跑了,程旷裤子都没提起来,就一屁股软倒在沙地里。
从那以后,她大小便都能肆无忌惮地窝在帐篷附近解决,即使被人听见也不会脸红了。
命,比脸皮重要。
一开始,程旷还十分不习惯男女挤在同一间浴室里洗漱,隐私只靠一层油布帘子遮掩。
但在程旷来之前,全部科研团队就娄云一个女人。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没人会为一个女人单独修一间浴室的,那相当于重建一套庞大的过滤净水系统。
于是程旷从一开始的遮遮掩掩,半夜洗浴,到累极了、脏透了,彻底豁出去与人赤裸相见,不过一个月的时间。
一旦克服最开始的羞耻心,男女之间的那层遮羞布很快就会被揭掉。
更遭罪的是,沙漠里的这群老少爷们儿,全少了副怜香惜玉的心肠。老师看不惯她,同事挤兑她,老乡们躲着她,连娄云都嫌她拖后腿。
一开始,她总是忍不住当着人哭,她一哭,别人更烦她,时刻想把她退还给学校的岳川甚至说:“眼泪有用的话,沙漠就不会缺水了。”
于是,她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哭神”的绰号。
然而,程旷毕竟是程旷。
干燥的沙漠榨干了她的眼泪,却没有榨干她实现自我的决心。
她在裘胜的调教下,抛弃了自己的性别。
渐渐地,她的体能比基地里的男人们还要强悍。她能登上别人攀不上的沙山,敢下别人不敢下的矿井,文能绘图,武能种树,几乎算得上十项全能。她还一口气以个人名义申请了十几项专利,在国外专业杂志上发表了二十多篇论文。她靠着两条腿,深入沙漠腹地,寻找到了六处古生代时期的地下水资源。
如果你脱掉程旷的鞋,会发现她脚底全是厚厚的骆驼茧,摊开手掌,十个指腹上一枚枚薄茧粗硬如铁。
她在沙漠里,把自己熬成了一匹吃苦耐劳、彪悍壮实的骆驼。
她抛弃自己的性别,在男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
在沙漠地质这一行,她终于名震海外,迪拜和沙特等中东沙漠国家多次向她抛出橄榄枝,却被她再三拒绝。
她在沙漠深处,找到了这里曾经是汪洋泽国的证据。既然大海可以变成沙漠,那么她也有信心,能把这里变成一片茂密森林。
就这样,在辽阔的大沙漠里,她练成了比沙山还厚的脸皮和比蓝天还敞亮的心胸。
十九岁的程旷从没想过,为了梦想,她会变成一个既能“出口成脏”,又能“出手如刀”的女土匪。
然而她最没想到的还是,这个梦她一做就是十年。
她的青春热血,在黄沙与劲风中,一点一滴地被消耗,就像沙漠里原本丰沛的地下水一般,越来越稀薄。
连她的导师都弃她而去,她却不得不扛起整个基地的重任。
梦想的烈焰不能熄灭,否则十年的艰辛付出、性别倒错,都成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原来是这样的!
陆晋静静听着程旷的叙述,原来“程不怕小姐”,以前什么都怕。
她一次次对着自己说,程旷不怕、别怕、不能怕!这句话渐渐将她催眠,让她一次次由害怕变成了不怕。
不怕!成了她的口头禅,也改变了她的人生。
没有人知道,那些怕与不怕之间的交战,浸泡了多少眼泪与软弱。
陆晋深深看了一眼沉浸在往事中的程旷。
这一刻的她,像风暴中间安如磐石的安全岛。
是的,她什么都不怕了。她连自己的性别和生命都豁出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那到底是什么支持着你撑过这漫长的十年?”陆晋仰头一口把小半瓶酒全灌进嘴里。他觉得身体里有一种渴与热,需要这冰凉的啤酒浇灭。他脑子有点发晕:“十九岁的你,应该还没到非要把沙漠变成丛林的地步吧。”
“支持我的?”程旷拿起两瓶酒,将瓶盖口相对,猛地一磕,两个瓶盖同时飞起来,“叮叮”两声脆响落地。
她分了一瓶给陆晋,自己灌了一大口,那只完好的眼睛里,有玫瑰色的火焰在熊熊燃烧。
“支持我的,是内心深处的不甘心!
“我不甘心!不服气!
“我想要宣战——和这个世界上所有对女性不公平的认知宣战!”
她一字一句缓缓地说着,斗志昂扬。
程旷的母亲是个芭蕾舞演员,十七岁就成为中央芭蕾舞团首席独舞,十九岁成为英国皇家芭蕾舞团唯一的东方舞者,二十一岁便拿了三个赫赫有名的国际大奖。据说,她的表演可以瞬间点燃舞台,让聚光灯只为她一个人亮起来。她被国内外的媒体疯狂追捧,以其“飞翔般的跳跃”被盛赞为“落入凡间的天使”。
当时,众星捧月、风华正茂的母亲,像世人所艳羡的那样,被有钱又英俊的富二代——程旷的父亲热烈地追求着。
没多久,美丽的白天鹅嫁给了豪门王子,成就了世人眼中最圆满的爱情归宿。
尽管芭蕾是举世公认的高雅艺术,然而,对于保守的豪门家庭来说,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角色,怎么也好过穿着紧身胸衣,裸着两条腿,被“图穷匕见”的男演员抱来举去要稳妥得多。
于是,二十二岁的芭蕾公主被迫退出了聚光灯。
她很快生下了长子,隔年又生了女儿。三年生了一子一女凑成一个“好”字的豪门贵妇,成为众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报纸大幅报道,她是如何洗尽铅华,退居幕后,成为最贤惠的妻子与最温柔的母亲。
渐渐地,她“落入凡间的天使”的称号被人遗忘了,人们称她为拯救了银河系的女人,否则,以她这样的年纪,怎么住得起豪宅、买得起名牌、开得起跑车?要知道,和她一般年纪的女演员们,还在为一日三餐奔波,她却只负责打扮得美美的,出现在慈善晚会上。
会跳不如会嫁,会嫁还得会生。连和母亲一起跳舞的小姐妹们,都这样说。
当然,程旷小时候是不知道母亲曾经如何艳光照人、赫赫有名。
她只知道母亲是个有钱的太太,有许多漂亮的衣服,每次出席聚会,能收获好多羡慕的目光,而母亲也总是在嘴角噙着一抹得体的微笑。
从她有记忆以来,就看惯了母亲这种温柔贤良的笑容,好像这世间万物都不能触怒她,也不能打动她。
程旷继承了母亲的美丽和父亲的高挑,从中学起,就有无数追求者。
十七岁那年,她在一个男同学家里,看见了对方的母亲挂在墙上的一幅照片。
那张照片里,有个芭蕾舞演员,穿着华美的天鹅服,头上毛茸茸的白羽毛微微颤着。她正高高跃起,劈腿从一个人的头顶飞过。她的头骄傲地昂着,眼睛亮得像宝石,仿佛整条银河都在她眼中闪烁。
她身姿优美,脖子纤秀,两条腿修长笔直,简直可以飞跃全世界。
那一刻,她的背上好像有一对隐形的翅膀,带着她自由翱翔。
程旷惊呆了——这只骄傲、不可一世的天鹅,是她的母亲。
她那个无悲无喜,只会淡淡浅笑的母亲。
程旷知道母亲曾经是个芭蕾舞演员,也知道她得过很多奖项。
但这些在程旷的记忆中,只是偶尔被提起的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已。
她也从来没有在意过。
她记得很小的时候,母亲带她去看儿童芭蕾舞剧,她问母亲:“妈妈,你会跳舞吗?”
母亲当时的表情她已经忘记了,她隐约记得母亲回答:“好像会跳吧。”
一个曾经那么璀璨的巨星,在嫁人生子后,提起自己最骄傲的事业时,竟然含糊其辞地说:好像会跳吧。
现在,看着照片里的母亲,程旷觉得这个照片里的女人是那么陌生,而又那么光艳夺目。
她找同学借了这张照片,带回了家。
那天,已经颇为丰腴的母亲捧着这张照片呆愣了很久,然后,她从衣橱里翻出一个大纸盒子,盒子里放了好多她曾经的剧照。
每一张照片里的母亲都是那么光艳照人,意气风发。
母亲用手轻轻抚摸那些照片,对她说了一句话:“其实女人的幸福,有时候并不一定非要来自婚姻。”
程旷问:“妈妈,你后悔嫁给爸爸吗?”
母亲说:“我不后悔嫁给你爸爸,但我后悔把自己搞丢了。”
从那天起,程旷开始特别留心自己的母亲。
原来,她的母亲一直郁郁寡欢,因为她是地产大王程家的儿媳妇,是程先生的妻子,是程达和程旷的母亲,唯独不是她自己。
她孝顺公婆,跟着先生做慈善,出席各种重要宴会,陪着子女上补习班,陪着他们度过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节点,打理他们的一日三餐、衣食住行。
她的日程表排得满满的,一天要做好多的事情,但每一件都是为别人而做。
她已经忘记如何做自己,如何为自己而活。
那个跃起如飞的女人,在嫁人后,自己折断了翅膀。
尽管她有很多钱,每周去最贵的美容院做保养,请最好的营养师搭配餐食,一周甚至上三堂瑜伽课,她那双芭蕾女演员的腿,还能准确地劈开一个完美的横叉。在她这个年纪的女人里,她算保养得宜,得天独厚的。
但是,她再也没有做过自己灵魂深处热爱的那件事——跳舞!
她再也没有跳起来,像飞一样跳起来。
她的灵魂,再也没有燃烧过了。
她离开自己曾经为之疯狂的事业之后,就寂灭了。
尽管她的肉体还鲜活。
从那以后,程旷开始默默地观察那些和她母亲一样的贵妇。
她们美其名曰,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在程旷看来,这是世界上最荒谬的谎言。
这些女人靠什么征服世界?靠躺在美容院敷面膜?靠露背晚装?靠指挥保姆做晚饭?靠怀孕生子传宗接代?还是依偎在男人旁边扮演一个得体的花瓶?
程旷发现,越是这种世人眼中的人生赢家,她们的内心深处越没有安全感。她们身体里永远有一种得不到的渴望在骚动,这个渴望,不是爱欲,不是物欲,甚至不是食欲,而是一个人生而为人所需要的独立存在的价值感。
男人可以创造世界,那女人呢?女人只能创造后代?
本该光彩夺目的女人,凭什么要自折双翼,成为一个男人的注脚?
而大多数的女人,居然拍着手为能够当一个有钱男人的注脚而欢欣鼓舞,羡慕嫉妒。
从那以后,程旷就开始在现实与理想中挣扎。
她心里憋了一团怒火,想要对这个不公道的世界开战!
她想要改变这个世界,想要把沙漠变成森林、变成海洋。
她想要让所有人知道,女人也可以改变世界,不通过男人,而是通过自己的头脑和双手。
程旷的母亲看到了女儿的挣扎与痛苦,在程旷坚持要去大沙漠当一名非主流地质工作者的时候,站在了程旷这边。
她说:“让女儿去做她自己喜欢的事情吧!这样她才会快乐。”
于是,不管这世界如何与她为敌,程旷也要证明给这个世界看——一个女人,也可以改变世界!
这是她心底深处的执念。 穿过月光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