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建国伊始:美国例外论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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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建国伊始:美国例外论的根源
美国保守主义运动的时间相对较短,而美国例外的保守主义则要回溯到美国诞生之初。一直以来,美国就具有保守主义的天性——对国家权力的怀疑、对商业的热情以及笃信宗教。美国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对自己那种与生俱来的保守主义感觉良好,以至于不需要发起一场保守主义运动来表明它的原则或使敌人烦躁不安。
美国的血液中浸透着保守主义思想,这或许会使某些人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美国难道不是由启蒙运动催生的国家吗?它难道不是世界上第一个“新的国家”吗?它不正好是一个年轻国家的样板吗?难道它不是“激进派的乌托邦和保守派的巴别塔”吗?美国深思熟虑地扫除了旧世界的君主政治、贵族统治和国家教会,并保障人民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个新共和国在诞生之初的几十年里站在革命的法国一边,反抗旧世界那些沆瀣一气的大国。事实上,当法国的革命者猛攻象征古代专制主义和压迫的巴士底狱的时候,法国将军拉法耶特侯爵(Marquis de Lafayette)将巴士底狱的钥匙送给了乔治·华盛顿。
毫无疑问,美国的保守主义是一种例外的保守主义——一种具有前瞻性的商业共和国保守主义,而非老欧洲反动的托利主义。即便如此,它还是属于保守主义。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但它也是一个正在走下坡路的年轻国家;美国是革命的产物,而这场革命也不同于法国的革命。建国伊始,美国社会中就存在一些因素——包括宗教狂热和资本主义因素,甚至还包括地理因素——能阻止任何滑向左倾的可能性。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从未有过左派政府的发达国家。
岁月虽经年,心依旧年轻
我们先从美国不再被认为是一个真正“年轻”的国家这一看法开始讨论。当然,在美国特别缺乏古城堡(châteaux)和古宫殿(schlossen)[尽管它并不缺乏更近代的类似的城堡和宫殿(McChâteaux and McSchlossen)],但是,这几乎不能成为其年轻的实质性证明。最早的定居者来到这片土地的时候,詹姆斯一世还在王位上,而英格兰也还未变成不列颠。在查理一世被处死之前,创立于1636年的哈佛大学向伽利略提供了一个教席。在德国和意大利(被认为是老欧洲的一部分)统一前100年,《独立宣言》就已经签署了。波士顿和华盛顿的历史中心给人感觉同许多欧洲的都城一样悠久(在某种程度上说,甚至还要更悠久,因为它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并未遭受轰炸)。在满怀羡慕的美国人心目中,许多把不列颠界定为一个古老国家的传统——如帝国的盛况和命运、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圣诞礼仪、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的猎鹿帽——都是在美国的宪法成文一个世纪之后出现的。奥斯卡·王尔德(Osacr Wilde)一个世纪之前就曾一语双关地说道:“美国的青春是其最古老的传统,它到今天已经历时300年了。”
美国拥有最古老的宪政制度,就这一点而言,美国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美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共和国,拥有最古老的民主和联邦制。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宪法(1787年),民主党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政党。1789年以来,法国历经了5个共和国,更不用说其间还有君主制、帝国、五人执政团、执政官和通敌卖国的法西斯独裁统治。英国新工党彻底修改了英国立宪政体中最古老的组成部分之一的上议院。但是美国只对它的宪政安排稍稍做了一点修补,如让选民而不再是州立法机构来选举联邦参议员。即便是废除奴隶制的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目的也是迫使美国实践其宪法中最初的理想,而不是要背离那些理想。
在今天的生活中,人们永远可以感觉到过去的存在。美国人总是根据那一群身穿及膝短裤、头戴扑粉假发的绅士的设计来做重大决定,如妇女能否堕胎或孩子是否要在学校祈祷。政治家很乐意把自己说成是杰斐逊派和汉密尔顿派,即便是网络自由意志论者——很难说他们是最关心历史的人——也把自己描述为“带笔记本电脑的杰斐逊派”。除内战后为解决所有美国人平等问题的修正案外,美国宪法与当时开国者的想法非常一致——建立一种复杂的制衡制度,以防止未来出现一个乔治三世。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J.布尔斯廷(Daniel J.Boorstin)在1953年回望历史时评述道:“即便违背我们的意志,历史也使我们适合去理解保守主义的含义,我们已经成为历史连续性的榜样,成为使成就与过去连接在一起的榜样,这些成就源于使制度能够适合某一特定的时代和某个特定的地方。”
确实,美国过去的历史曾被19世纪最血腥的冲突内战中断。但美国内战在许多方面却非常保守。双方都大声宣称自己是在保卫宪法。北方捍卫的是联邦制,后来捍卫作为宪法灵魂的个人平等的观点;南方捍卫的则是同一部宪法所保证的州权。美国异乎寻常地避免了欧洲常见的那一类扫除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革命战争。
美国人紧紧抓住历史和传统不放的一个原因是他们不像德国人或日本人,不必埋葬自己的过去。他们精力充沛地庆祝阵亡将士纪念日和美国独立日,定期使有关建国之父的书籍攀上畅销书榜的榜首,建立历史协会来重现美国内战,成群结队忠贞不渝地来到那些伟大的纪念碑前。国会山上总是有很多学童,到这里来接受对美国宪法表示敬意的教育。(要是一位意大利教师如此崇敬地说到意大利的宪法,那是无法想象的。)美国最受欢迎的一档儿童电视节目是《自由之子》(Liberty's Kids),它反复向孩子们亲切讲述美国革命的英雄事迹。
但是由于美国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新的国家,因此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像英国和法国那样狂热地推陈出新。他们没有用气势逼人的新建筑来损毁华盛顿的旧貌,就像现代主义者感觉需要使伦敦翻新一样。欧洲的许多地方给人的印象分成两派:“旧派”怀疑一切新的东西,目前在英国正快速上升的“新派”则痛恨旧世界,并且认为新奇事物本身就是优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老欧洲现正投身于创造一个新欧洲的激进实验中。《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尚未长大成为少年,共同货币才刚走出襁褓,一部新宪法正处于辩论之中,2004年有10个新成员入盟,人们的话题是创建共同外交政策。在美国,除了一部分激进的边缘人群以外,所有人都对美国的宪政安排感到满意。
一场保守主义革命
美国这场革命有多保守?一开始,我们必须承认,那显然是一场革命。就像戈登·伍德(Gordon Wood)在他1993年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一书中表明的那样,反叛者不仅赶走了英国人,也根除了那些封建社会秩序的法律标志——长子继承权、限定继承权、贵族称号、国教,等等。他们把自己的共和国建立在两个原则基础之上:第一,人人生来平等;第二,权力最终来自“人民”的意志。
然而,革命者所做的一切都含有保守主义的潜台词。革命首先是作为殖民地的反叛开始的,而不是像他们的法国同侪那样,企图改造出一个全新的世界。革命工作是由拥有土地的乡绅而非由离群索居的知识分子或怒火中烧的农民来进行的。这些人机智稳重、事业成功,他们起初认为自己是在为英国宪法的原则而战,而不是在反对这些原则。他们沿用历史上英国政党的名字,自称为“辉格党人”,而将对手称为“托利党人”,并宣称自己是在保护旧有的英国的权利(例如陪审审理、法律上的正当程序、自由集会以及没有提议不得征税),而非为确立新的权利而战。
革命的结果是相当克制的。美国托利党人最糟糕的结局只是遭流放和被驱逐而已。在费城,并没有发生像巴黎那样的公审和死刑判决。相反,革命引发的是一股制宪的高潮。紧随1776年的《独立宣言》,每个州都草拟了自己的宪法,而且1783年的《邦联条款》将各州有限地结合到了一起。各州随后于1787年齐聚费城,起草一部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中央控制与各州旧有权利之间关系的全国性宪法。美国的开国元勋在平静的旧时代里开始凝思自己要做的事情。
毫无疑问,美国革命捍卫的不仅仅是古代英国的自由。开国元勋们逐渐认识到,他们需要更具创造性,而不仅仅是捍卫现状。就像约翰·杰伊(John Jay)宣称的那样,他们是“第一批受到上天恩宠的人,有机会审议并选择自己在其中生活的政府形式”。而且,相对于捍卫古代英国宪法中的权利,他们对保证普遍的自由更感兴趣。他们不仅阅读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著作,也阅读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的作品。不过他们追求的是一种相当温和的自由,即个人尽可能地不受政府的干预而追求自己的目标。正是由于这种对公民自由压倒一切的承诺,才使得美国革命具有保守主义的优势。它限制了政府的野心,政府的好坏不是根据其提高道德或促进繁荣的能力来判断,而是由其让人民自由自在地追求个人目标的能力来决定的。美国的开国之父与正直的贵族精英思想没有瓜葛,但是他们对大众先天的善良也不抱幻想。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第51篇中写道:“政府不是必要的……如果是由天使统治人间,那么对政府的内外约束就没有必要。”
本着这种精神,美国的开国之父把民主看作是达到更高目标的手段,而不是把民主本身当作目的,而更高的目标是自由。他们小心翼翼地设计了一种制度,以防止民主陷于“混乱和荒唐”之中。他们使用分权来防止民主最常见的危险——多数人压迫少数人、少数人绑架政府、民选代表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人民之上。他们建立了参议院,议员起初是由各州任命而非直接选举产生,以便“为大众的情绪波动提供一个稳定器”。他们利用联邦主义原则,以确保决策尽可能在最低层级进行。当然,他们关于“人民”由哪些人组成的思想有点局限。例如,妇女、无土地者和奴隶无权投票。开国者们错综复杂的设计令人注目。参议员任期6年,从而具有更长远的眼光;众议员任期2年,从而与人民的意志更接近;总统由选举人团而不是由原始的多数来选举,从而确保了总统关心小州的利益。
英国保守主义的守护神埃德蒙·伯克对美国革命的崇敬之情同他对法国革命的仇恨程度一样深,这不足为奇。他认为,法国革命的结局是个灾难,因为他们是为抽象的自由而战(如伯克所指出的那样,是为“自由的喷发”而战),也因为他们要利用政府来改造人性。美国革命是成功的,因为他们是在为人们的真正自由而战,为美国固有的生活方式而战,以反对不断加剧的权力专断野心。他们调和政府以适应人性,政府的职责是要保护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从未对此视而不见。
右派的蓝图
伯克是正确的,在他关于美国革命的言辞背后是保守主义的本质。出于偶然或有意为之,美国宪法通过两种方式将美国推向保守主义(并且最终使之远离社会主义):限制中央集权的国家,赋予各乡村州比例不均的权力。
对政府的不信任始自第一艘来到美洲的英国轮船。定居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是从英国国教的绝对垄断权中走出来的逃亡者,紧随其后的是其他宗教异见人士,其中包括天主教徒。殖民者习惯于忽视伦敦制定的规则。英国首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把英国对那13个殖民地的统治描绘成“有益的忽视”(salutary neglect)制度,而正是由于企图将这种制度转变成真正的帝国统治制度,才加速了革命的到来。即使在革命期间,大陆会议(the Continental Congress)也并不情愿向乔治·华盛顿提供抗击英国人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美国人一再坚持他们对“有益的忽视”的偏爱。在共和国的早期岁月里,主张小政府的共和党人与联邦党人之间的战斗最终以共和党喜欢的方式得以解决。在1801年的第一次就职演说中,杰斐逊重申他对“一个贤明、节俭政府”的承诺,“这个政府将使人们相互免受伤害,让人们在其他方面自由地控制自己对事业和进步的追求,并不会从人们口中夺走他们通过辛勤劳动得到的果实”。民主党1840年的政治纲领是该党历史上的第一份政治纲领,其开篇即写道:“那是断然的,联邦政府是一个权力受到限制的政府……”而在20年后,共和党的第一份政治纲领听起来也有一种类似的无政府主义调门儿,“那是断然的……人民惊恐地目睹不计后果的铺张在联邦政府的每个部门蔓延……”
美国政治制度强化保守主义的第二种方式是给美国最保守的因素赋予了巨大的权力。美国南方——一个最初受种植园贵族控制并扎根于奴隶制的地区——在美国革命和内战期间是国内一股决定性的政治力量。杰斐逊、麦迪逊和华盛顿三人都是奴隶主。在1789年至1861年的72年间,担任总统的南方人占了16位中的10位,36位众议院议长中有24位是南方人,35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20位来自南方。
美国内战和重建以暴力的方式结束了南方的权力。但是南方人的政治才干在20世纪的前半个世纪再次得到了证明。南方成为民主党的坚实基地,这意味着这一地区的参议员能够进入“这个带着南方口音的人类公共机构”,反复当选并被任命担任所有最重要委员会的主席——这得归功于参议院刚性的资历制。1949年林登·约翰逊进入参议院的时候,参议院只有一个委员会的主席不是由南方人或与南方紧密结盟的人来担任。保守的南方民主党人同北方共和党人一道形成了一个势力强大的投票集团,以保护南方怪异的种族主义做法,挫败雄心勃勃的自由派改革。
无论人口多少,每个州都拥有两个参议员席位,这一做法也加强了美国的保守主义倾向。像怀俄明和蒙大拿这样人烟稀少的州,参议员的席位却和加利福尼亚州与纽约州一样多,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西部和中西部乡村选民的影响力,限制了沿海和工业地带城市选民的影响力。在整个美国历史中,来自小州的参议员一直在动手挫败受到众议院青睐的联邦计划。而选举人团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使总统竞选带有保守的倾向。阿尔·戈尔2000年以不错的优势赢得了选民的支持,却仍然失去了问鼎白宫的机会。
社会主义没有在美国发生
宪法强化了美国保守的力量,同样也弱化了美国激进的力量。在19世纪后半叶,社会主义政党在所有重要的欧洲国家都发展兴旺,它们动员群众支持扩大国家的权力,同时提供养老金等福利服务并限制市场的权力。但是在美国,社会主义者播下的种子遇到的却是一片贫瘠的土地。
失败的原因部分是机械性的。先到终点为获胜方的制度、对总统职位的集中关注以及分权,使得第三党不可能挑战两党的垄断地位。美国的一些州早在19世纪20年代就采用了白人男性的普选权制度,从而防止了社会主义者将经济变化的要求与普选权的要求结合到一起,而这正是他们在欧洲做过的事情。
然而,社会主义者的失败也是意识形态上的失败。在美国,他们碰到的是对社会主义思想远远缺少激情的工人阶级。1890年,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les)就曾为之气愤不已:“美国是纯粹的资产阶级国家,甚至没有封建主义的过去,并且以自己纯粹的资产阶级制度而自豪。”有趣的是,不像他们在欧洲的同侪,美国费尽周折终于产生的左派坚持的却是个人主义。在大萧条之前,从主流的美国劳工联合会(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到世界产业工人组织(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整个美国劳工领域都反对扩大国家角色的计划。美国劳工联合会反对国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义务医疗保险、最低工资立法和失业补偿;1914年以来,它甚至一直反对立法规定男性的最高工时。大多数美国左派更感兴趣的是公平分享美国梦,而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到了1929年,约瑟夫·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在美国的进展感到非常不耐烦,因此把美国共产党的党首杰伊·洛夫斯通(Jay Lovestone)召到莫斯科,要求他解释不成功的原因。洛夫斯通及时地提出了与恩格斯同样的理由,埋怨在美国缺乏像欧洲那样的阶级制度、贵族等。事实上,大萧条最终使美国的政治有一点点“欧洲化”了。新政导致了国家权力在税收、开销和经济调节领域的大大扩张,其中包括建立帮助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设立监控商业事务的政府机构。工会人数从1927年的300万(占非农业劳动力的11.3%)暴增到1939年的800多万(占非农业劳动力的28.6%),工会也深化了与民主党的关系。
虽然如此,考虑到美国正面临的灾难程度,新政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它的适度性。在华盛顿,集聚到罗斯福周围的美国费边社成员梦想着建立中央计划经济,但他们彻底失望了。罗斯福更喜欢调节,而不是完全由国家控制,他拒绝了对支离破碎的金融系统进行国有化的呼吁。国会议员为保留地方政府的权力而战,每个人都对安全网的过于舒适而迟疑不决。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特地将农业工人和家务工排除在外,从而没有照顾到许多贫穷的黑人。1935年9月,新创立的盖洛普民意测验组织问美国人,政府应该花多少钱在救济和恢复上。回答政府在此项上花钱太多的人是回答花钱适度人数的两倍,而回答花钱太少的人几乎不到1/10。罗斯福重新当选以后,50%的民主党人说,他们希望他的第二任期比第一任期更保守一些;而只有19%的人说,他们希望他的第二任期更自由一点。
由于缺乏社会主义政党,美国走上了一条与其欧洲竞争者非常不同的道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的社会开支并不比欧洲少。1938年,罗斯福政府在失业保险和公职之类的社会项目上所花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3%,比例高于瑞典(3.2%)、法国(3.4%)、英国(5.5%)和德国(5.6%)。但是,事情在战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欧洲,积聚力量多年的社会党抓住战后重建的机会,强行对社会项目施加深远的影响。在美国,政府对采取免费儿童医疗保健计划踌躇不前,更不用说建立成熟的全国性公共医疗服务了。美国提供医疗保险的两个主要尝试项目——医疗保险计划和医疗补贴计划——要到25年后才会出现。当罗纳德·里根在1980年的选举中踏着保守主义仇视“大政府”的浪潮进入白宫的时候,与其他任何工业化国家相比,美国的税率更低、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更小、福利更不发达、政府拥有的产业更少。
把这些情况考虑进去,似乎美国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运动了。不过其他三股力量远在美国发起保守主义运动之前,就已经总是使美国靠右站了。这三股力量是宗教、资本主义以及最为根本的地理因素。
以上帝的名义
美国人为什么如此具有宗教性?最明显不过的原因乃是宗教在美国的建立和形成过程中都扮演过非常突出的角色。清教徒最早在美洲殖民地定居,他们将这片土地看作是自己逃避宗教迫害、尽力实践自己宗教信仰的机会。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特别保证了对宗教的“自由表达”。这个国家大体上实践了这一诺言,而那些依然感到受歧视的人——尤其是摩门教徒——则在19世纪充当了西进的先锋。
美国笃信宗教的第二个原因可能更加令人吃惊。事实上,美国是作为一个世俗国家而被建立起来的。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证了宗教自由信仰的实践,但它禁止国会制定任何“尊重宗教机构”的法律。政教分离使美国不同于欧洲“忏悔式的国家”。许多宗教保守派抱怨,政教分离不合法地排除了宗教集会。许多倾力支持政教分离的人却是自由派。但事实上,政教分离对于保持宗教作为美国生活中一股充满活力的(常常是保守的)力量起到了最大的作用。
政教分离将市场的力量注入美国的宗教生活之中,宗教组织不能够像英国国教那样依赖国家的补助,它们必须通过竞争求生存。这种情况恰恰是政教分离最倾力的支持者杰斐逊所预测到的。他在1776年一则向国会发表演说的笔记中认为,宗教自由将加强宗教,因为那将“迫使其牧师变得勤勉并成为表率”。美国宗教总是能够产生新的教派,这些教派是比竞争更好推销的字眼。例如,在19世纪40年代的“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时期,教会复兴派实行拉丁文的布道[一切都是他她它(hic haec hoc),里面并没有上帝这个词],并且创造了鼓舞人心的福音歌曲。政教分离也使得宗教卸去了巨大的负担,还有什么比使信念依赖于政治人物一时的兴致更能够歪曲一种信念呢?又有什么比将信念与闲差肥缺挂钩更能够使一种信念变得软弱呢?美国很幸运,没有本土的特罗洛普式的整天想得到官方肥差的教区牧师。它也避免了使天主教变得软弱的那种权力斗争。可曾记得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的劝谕?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劝谕出自他对中世纪教皇的描述。美国的教派生存,除了自身的精神力量外,别无其他可恃的东西。
在美国竞争性的环境中生存得最好的宗教团体是那些最富“激情”的团体,那些最严肃对待自己的信念和最倾力传道的宗教团体。即使在今天,美国人也在快速地改换宗教。大约16%的人改变了教派,而信念越是根本性的,这一比例就越高。一项研究显示,大教派的一半牧师都是从其他教派过来的。有人认为,美国现正处于第四次“大觉醒”时期。但实际情况是,这些大觉醒发生得如此频繁悠长,以至于不存在从中觉醒的睡眠期。教会复兴主义不需要使自己复兴,相反,复兴是美国生活一个连续不断的事实。
美国人钟爱宗教,这并不只对保守派有利。美国最具宗教性群体之一的非洲裔美国人,也是最具民主党色彩的一个群体。美国最杰出的两位左派政治家杰西·杰克逊和阿尔·夏普顿(Al Sharpton)都是牧师,夏普顿在10岁时就担任圣职。在整个美国历史中,抗议运动中都含有宗教的成分。帮助奴隶逃到北方得到自由的地下铁路却是由圣洁的罪犯来经营管理的。民粹主义神父威廉斯·詹宁斯·布赖恩(Williams Jennings Bryan)是一个凡俗的讲道人。宗教人士站在了争取黑人和妇女民权斗争的前列。2000年的总统竞选中,阿尔·戈尔谈到用“以信仰为基础的组织”来解决美国的社会问题时,热情不亚于小布什。
但是在整个美国的历史中,宗教狂热不仅一直鼓励人们以个人的善与恶来看待问题,也鼓励美国人试图通过自愿行动而非国家行动来解决社会的弊病。英国人卡尔文·科尔顿(Calvin Colton)在19世纪30年代访问了美国,他注意到,政教分离已经催生了“一种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社会组织”。在美国,志愿性组织起到了在欧洲由国家或国家出资的教会所起的作用。宗教团体建立了精心计划的福利制度。例如,天主教会建立了一个单独的福利国家,这是一个有着自己学校、医院并为穷人及不幸者提供食品的平行领域。许多这样的志愿性团体对政府的介入怀疑重重。1931年,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到国会去讨论一笔拟议的2 500万美元的联邦拨款,以救济遭受旱灾的受害者,他对国会说:“我们唯一恳请的,就是你们别管我们,让我们来做这项工作。”
宗教也加强了美国的爱国主义。从一开始,逃到美国的宗教团体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认为他们是按上帝的计划,在一个特殊的地方——山巅之城,一座照耀世界其他地方的灯塔——定居下来担当特殊的角色。长期以来,美国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救世主的国家。19世纪有位名叫莱曼·比彻(Lyman Beecher)的牧师说过:“受到我们这个榜样的激励,一个接着一个的国家将会追寻我们的足迹,直到全世界都获得自由。”爱国主义与宗教起到相互强化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在艾森豪威尔担任总统的时候,宗教团体将“上帝的国度”(来自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讲”)一词添加到“美国公民宣誓词”中。而保守派注意到“上帝的国度”一词的原版,则是出自社会主义教育家弗朗西斯·贝拉米(Francis Bellamy)之手。
强势的美元
上帝使美国倾向于保守主义,财神也是如此。如果西进就可以解决问题,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命运交给激进分子呢?如果在已确立的制度之外能够做得很好,为什么要鼓动革命呢?正如沃纳·松巴特(Werner Sombart)的名言所说,美国社会主义这艘轮船在“烤牛肉和苹果派”上搁浅了。
美国一直是一个盛宴常在的地方。从16世纪以来,来访者就对美国一切的丰饶进行抒情诗般的描述:美国广袤的土地使得人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家园,维持家庭的生计;美国丰富的食物使得他们成为世界上吃得最好的民族;美国大量的机会使得人们可以向上流动。在欧洲,总是有太多的人在追逐太有限的机会;而在美国,却总是有太少的人在利用这个国家提供的各种东西。18世纪80年代,一位来自法国的访客J.埃克托尔·圣约翰·德克雷弗尔(J. Hector St. John de Crèvecoeur)写道:“在美国人人都有空间……我不是说每个人刚来一会儿就会发财致富。不是这样的,但是通过辛勤工作,他就能轻松获得体面的生活。”1871年,英国当局的批评家威廉·科贝特(William Cobbett)对美国的饮食无度有这样的评论:“你并没有许多吃喝的压力,但是有如此充足的食物呈现在你面前……以至于你会立即失去所有的克制。”1831年,第一个对美国例外论进行思考的人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评论道,财富给予了“美国人巨大的利益”。
这些差别由于大规模生产而越显突出,美国人就是比其他人拥有更多的东西:更多的小汽车、更多的电话、更多的收音机、更多的吸尘器、更多的电灯、更多的浴缸、更多的超市、更多的影剧院以及更多的使生活更舒适的发明或创新。H.G.韦尔斯在1906年的《美国的未来》(The Future in America)一书中提到,即使是在纽约“东面肮脏的后街”,那里的人也比他们伦敦的同侪富裕得多。在1917年停留美国期间,利昂·托洛茨基(Leon Trotsky)对他在纽约东布隆克斯区(East Bronx)廉价公寓中的设施感到诧异不已:“电灯、煤气炉、浴室、电话、自动电梯,甚至还有一个垃圾斜槽。”所有这一切把他的孩子们吸引到了纽约。富兰克林·D.罗斯福说,如果他能够在每个俄国人手里放上一本美国人的书的话,那么他会选择西尔斯·罗巴克(Sears Roebuck)百货公司的商品目录。
和物质商品的丰饶一样,美国的机会也是无穷无尽。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大多数居民都能够期望在有生之年变得更加富有,并且期望他们的孩子会比他们还要富有。1909年至1929年期间,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了近45%;而在1929年至1960年期间,这一数字又增长了52%。经济扩张的两个引擎——地理上向西部新的土地挺进,技术上向新的生产领域进发——使得新机会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不屈不挠的新移民则随时等着填补空出来的最低级的职位。在美国,无论是新居民还是老居民,无论是移民还是定居者,无论是中产阶级还是无业的无产阶级,无论是意大利教父还是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显贵,所有人似乎都为同一动机所驱使:渴望获利,渴望增加美元,渴望在世上出人头地,渴望炫耀财富以示自己已经出人头地了。
一个物产丰饶的民族将信任给了丰饶物产的提供者——商人,而不是国家,这再合适不过了。资本主义随着第一批定居者来到了美国。美国是由迷恋利润的公司建立起来的,这些公司有弗吉尼亚公司、马萨诸塞港湾公司以及对这个国家的未来而言更黑暗的奴隶贸易公司——皇家非洲公司。[纽约是根据皇家非洲公司总裁约克公爵詹姆斯(James, Duke of York)的名字命名的。]为了宗教原因而非商业原因而来的清教徒,同样具有一种明显的资本主义心理状态。这种对资本主义的热情总是存在一些例外,例如南方的农民、民粹主义者和迈克尔·穆尔。但总体上说,美国不怎么需要欧洲那种对商业的蔑视做法。美国人对具有创造性才能的商人的赞美不亚于法国人对具有创造性才能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的赞美。20世纪50年代,作为通用电气公司的广告业务员的罗纳德·里根完全抓住了这一观点,他常说,公司最主要的产品是进步。美国学校的教科书详细讲述具有实际才能的人的故事,如亨利·福特、托马斯·爱迪生,毫无疑问,有一天人们也将赞美具有实际才能的比尔·盖茨。政策制定者的第一本能是支持商人,并为他们提供实践创造性才能所需的空间。
美国比欧洲更倾向于让私人慈善事业来负责公共工程。美国的山山水水到处立着商业慈善事业的纪念碑:有像斯坦福大学和芝加哥大学那样的知名大学,有像盖提艺术中心和弗里克收藏博物馆和艺术藏书馆那样的美术陈列室,有像洛克菲勒大学那样的大型医疗研究中心。每一座这样的纪念碑都是大笔私人财富转化为大型公益事业的结果。而且,对于每一座这样的大型纪念碑,都有上千个小规模的慈善团体在专心于修补社会的裂痕。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以及其他的强盗式资本家,他们既是毁灭竞争者、压垮工会的冷酷无情者,又是伟大的慈善家。卡内基论及过宗教慈善事业,他的“死的时候有钱是不光彩的”格言形成了一种风尚,引得同侪也把许许多多的钱投入大学、艺术画廊和医疗学校中,这种风尚在今天的科技亿万富翁中依然存在。
财富必须承担责任的思想不只在亿万富翁心中扎根,各种财富阶层的美国人通常都对他们的金钱慷慨大方,甚至当洛克菲勒还是克利夫兰一个穷困的职员时,他也固定捐出收入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人还对自己的时间慷慨不已。筹划解决社会问题的志愿组织在美国可能比在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加蓬勃兴旺。今天,美国的慈善捐赠占到国民收入的大约1%,而在欧洲,这一数字介于0.2%~0.8%之间。至关重要的是,美国人非常喜欢亲自捐出金钱,而不是让政府来做,外援只是政府开支可怜的一小部分。
这种慈善事业的传统,使得美国有勇气不需要建立欧洲式的福利国家去应对社会问题,并且鼓励它在拥抱现代性的同时,不放弃自愿捐助、权力下放和实验的传统。美国在1913年采取联邦收入税之前,已经出色地建立起了全国性的基础设施。并且即使是在因战争、萧条和理想主义而使联邦政府扩大的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美国采取的依然是保守主义态度,即不应将自愿捐助逐出公共部门。
西部的诱惑
美国的保守主义和其他国家一样,扎根于最根本的事物之中——地理。美国是世界国土面积第四大的国家,而且这一片广袤土地的不同寻常之处是它2/3的土地都适合人居住。这是一片有着完全开放空间的土地。在这里,粗犷的个人主义成了一种哲学,而不仅仅是充满希望的陈词滥调;在这里,总是可能出现彻底的改造;在这里,保守主义是一种比在其他地方都乐观得多的信条,有时候甚至是乌托邦式的信条。
移民通常是人口较拥挤地方的不满的根源,但地理因素解释了为什么移民在美国往往影响相反。美国每座大城市的历史都充满了已定居下来的居民与新来者之间的战斗。但是移民不断地为美国资本主义梦补给新的皈依者。纽约埃利斯岛(Ellis Island)有一句古老的箴言:“懦弱者止步不来,虚弱者毙命于途。”同过去的家园相比,大多数移民过去——至今依然——把美国看作是一片富饶的乐土。大多数人会以一种皈依者的热情来拥抱这个新的国家,并且循着路径向上爬升:刚一开始是在少数民族的孤立据点开始自己的生涯——这也对淡化工人阶级的团结产生了影响,然后最终进入市郊和美国庞大的中产阶级队伍。美国黑人是唯一非自愿来到这个国家的人群,因此,美国最坚持不懈的左派群体总是黑人,这一现象并非偶然。
而一旦人们来到了美国,就不停地搬迁。美国经济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它的内部移民。玛格丽特·撒切尔的一位内阁阁员曾对英国的失业者发出过一通著名的劝诫——“骑上自行车”去找工作。在美国用不着这样的忠告,那里总有更好的地方可以去。左派正确地指出,有些经济移民曾经非常绝望。我们可以想想《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中的汤姆·乔德(Tom Joad)和那些不幸的俄克拉何马州农夫移民(Okies)。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多数移民都变得更富足了。美国史学家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Frederick Jackson Turner)在1893年的论文《美国历史中的边疆及其意义》(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rontier in American Histor)中写道:“从阿勒格尼山脉到太平洋沿岸,西部的旷野成了呈现于文明人眼前从未有过的最富裕的自由赠礼。人类不可能再得到这样的天赐良机。”有位资深的加利福尼亚州共和党人审视该党加州代表大会上一张张成功而饱经风霜的白人面孔时说,他想到了一个词:俄克拉何马州农夫移民。(尽管他把这个词当作是一种侮辱,但那也显示,汤姆·乔德的后代子孙做得还不赖。)
移民把自己的过去连同旧世界所累积起来的一切传统,一股脑儿地甩在了身后。辨别许多移民的身份不是根据他们的姓氏,而是根据他们的教名和人们更喜欢的昵称——给人昵称的传统在得克萨斯州至今方兴未艾(这从小布什给他所知道的每个人都起了昵称即可看出)。丹尼尔·布尔斯廷引用了一位得克萨斯州先驱者的话:“确实,这是一个不关心事物既定秩序的地方,他们把秩序丢得远远的。而且,瞧吧,暴富者拥有了土地和土地上的膏腴。”
现代与此相类似的安家之处是市郊。如果现在问美国人想在哪里居住,只有13%的人说愿意在城市居住,回答在小镇居住的人最多,达37%,有25%的人回答是市郊。大多数美国人在内心深处似乎期望最终生活在一个阳光福佑的住宅区里。他们这样想是正确的。美国现在有超过一半的人口生活在郊区之类的地方,相反,欧洲2/3的人口则被归类为城市居民。而且,美国的郊区不同于欧洲的郊区,美国那些新的边缘城市与人们在欧洲所见到的那类城市周边的中产阶级标准郊区住宅“通勤区”(commuter belt)相比,事务所和办公场所更多,移民更多,空间更大,贫富差距也更大。
新世界彻底改造自己的能力——在辽阔的空间中鼓起勇气建立一个未曾有过的全新世界——也加强了美国保守主义核心中个人主义和传统主义的奇怪组合。在里根时代凸显重要性的阳光地带几乎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新的国家。阳光地带的城镇开始于没有任何宏伟建筑、大教堂、档案和纪念碑之类背负过去记忆的地方。这是一个城市星罗棋布、政策刀耕火种,并具有无穷改造能力的新国家,一个有着条条商业街、超级大教堂、西部乡村音乐和“纳斯卡”赛车的新国家。
然而,新边疆中许多没有根基的人却将这种彻底改造与对宗教安慰的强烈渴望结合到了一起。这种宗教要比活跃在东海岸的宗教严厉得多,更不用说活跃于欧洲的宗教了。这种宗教并不需要把金钱看作是一种罪过的东西,而是看作一个人因工作努力而得到上帝恩赐的标记——这种思想在切诺基吉普车取代马车队很长时间以后依然存在。1981年6月,罗纳德·里根的白宫法律顾问赫伯特·埃林伍德(Herbert Ellingwood)在加利福尼亚州阿纳海姆的一个“金融成功研讨会”上说:“经济救助与精神救助是相得益彰的。”我们之中曾有一人愉快地对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基督教保守团体建议说,耶稣基督实际上有点像个社会主义者——然后却不得不花上半小时紧急研读《圣经》。尤其是在南方,这种宗教可以是一种严厉的审判。《新约》中宽容人过失的神秘显圣,吸引力比不上《旧约》中的实用主义。人做了坏事,坏事就会降临到他身上。正如得克萨斯州杰出的现代编年史作家T.R.费伦巴赫(T. R.Fehrenbach)注意到的那样,《圣经》中对得克萨斯州有意义的部分,是“以色列的子民在荒凉之地看见了芳香果实,并堆积起敌人的阴茎包皮的那些部分”。
与此同时,边疆地区也使得美国人习惯于使用暴力。枪支对于驯服蛮荒边疆的人来说至关重要。边疆社会很容易转向最终的惩罚办法——死刑——来保持一种不稳定的秩序,或者说,实际上首先是攫取土地。建设得克萨斯州的人们,如杰克·海斯(Jack Hays)和L.H.麦克内利(L. H. McNelly),把自己看作是勇士而不是凶手。按照西部精神,费伦巴赫写道:“海斯在印第安妇女的圆形帐篷外一个又一个地射杀她们,不过是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将炸弹投向拥挤居民房屋区的投弹杀手一样。”即使夺得了土地,争议中的自卫负担也是由个人来承担。(如果他们太过于懦弱而承担不了,那是自己不走运,应该待在家里。)兴旺发达的前景和永无宁日的无政府状态威胁,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有利于保守主义的思想呢?
因此,美国一直以来总是有着保守主义的因素。但是直到20世纪中期,才真正成了一个右派国家。自那时以来,保守主义的倾向和成见才确定变成了某种根本性的东西。由于从根本上说美国是一个保守的国家,因此在它的大部分历史中,并不需要一场保守主义运动。这场保守主义运动在20世纪50年代兴起,当时保守的美国人开始反对“大政府自由主义”在过去20年中取得的进展。这场运动到60年代开始虎虎有生气,当时约翰逊的民主党试图将美国大大地往左拉。时至今日,美国保守主义的一个强有力的组成部分都还是对自由主义的敌意。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是,南方经常去做礼拜的人抗议同性恋婚姻,比尔·奥赖利使欧洲轴心在福克斯电视台的告密者苦恼不已。但是,美国的保守主义已经变质为不仅仅是下意识的反应,而是更为可怕的东西。在国内外,它是一种同时以先发制人和防御性的反应为特点的意识形态。现在,我们把话题转到这种现代的保守主义及其自身的例外特性上。 美国百年困局与当下危机(套装共1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