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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原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今译】
抛弃掉聪明和才智,人民可以获得百倍的好处;去除仁和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拒绝机巧和利益,盗贼就不会出现。这三个方面用来作为理论是不够的,所以还应当使人民的认识有一个总的归属,那就是:表现单纯,保持朴实,减少私心,降低欲望。
【解析】
放弃仁义智巧
这一章的讲述是紧承上一章内容的,既然是“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那么统治者应当怎样来做才是正确的呢?——“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在《庄子》的外篇和杂篇中,立场很鲜明地反对“圣”与“智”、“仁”与“义”。《胠篋》一篇说:“故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这与老子的提法是基本一致的,第三章说:“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而“擿玉毁珠”,正是与“不贵难得之货”相对应的,把珠、玉这些珍贵的东西都捣毁、敲碎,这样,世界上只剩下石头、土块儿,到处都是,随处可取,也就没有人去偷盗了。而在《庄子》中,还将盗窃的行为分作了“小盗”与“大盗”,“小盗”呢,只需要“擿玉毁珠”就可以止住了,而“大盗”呢,则非要“绝圣弃智”不可。
关于如何“使民不为盗”这一问题,《胠篋》这一篇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所谓“胠篋”,也就是撬开箱子的意思,指的就是盗窃的行为。篇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为之符玺以信之,则并与符玺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何以知其然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则是非窃仁义圣智邪?故逐于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
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是:圣人已经死了,大盗也就不会再兴起,天下也就会太平而没有变故了。圣人不死,大盗也就不会终止。即使让整个社会都重用圣人来治理天下,那么这也会让盗窃之徒获得很大的好处。给天下人制定斗、斛等器具来计量物品的多少,那么盗贼就会连同斗、斛一起盗走;给天下人制定秤锤、秤杆来计量物品的轻重,那么盗贼就会连同秤锤、秤杆一起盗走;给天下人制定符、玺来取信于人,那么盗贼就会连同符、玺一起盗走;给天下人制定仁、义来规范大家的道德和行为,那么盗贼就会连同仁、义一起盗走。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那些偷窃腰带环钩之类小东西的人会受到刑戮和杀害,而窃夺了整个国家的人却会成为诸侯;诸侯之门方才存在仁义。这不就是盗窃了仁义和圣智吗?所以,对于那些追随大盗、高居诸侯之位、窃夺了仁义以及斗斛、秤具、符玺之利的人,即使有高官厚禄的赏赐也不可能劝勉,即使有行刑杀戮的威严也不可能禁止。这些大大有利于那些盗窃之徒而不能禁止他们的情况,都是圣人的过错啊。
这段话非常明达而深刻地指出了“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的道理,圣、智、仁、义是因何而生的?是用来制约人的不轨行为的,可是这些理念和规范出来之后又怎么样了呢?是邪恶之徒将这些理念和规范也一同给盗走了,所谓仁义,完全成了虚名,它不仅没有起到制约盗贼的作用,反而为盗贼所利用,让盗贼打着仁义的幌子来做龌龊的事情,这也就是所谓的“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红楼梦》中的贾府,号称“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可实际上贾府的那些主子们都做了些什么光彩的事情呢?作者借柳湘莲之口毫不留情地一语点明:“只有门口那两个石狮子是干净的。”这是多么严厉的讽刺啊!有个成语叫做“沐猴而冠”,“沐猴”,也就是猕猴,猕猴带冠,意味着什么呢?冠,原本是象征着人间礼法的,可是却被猴子盗了去,头顶着冠,来冒充人。如果没有这冠呢,大家一看,就知道它是猴子而不是人了,而现在呢,有了这顶冠,猴子也就有了一件护身符,将很多人都给迷惑了,大家都以为它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了。这顶“冠”,也就相当于老子、庄子所讲的圣、智、仁、义等礼法、规范,有了这些,其结果只能是让坏人打着一个堂皇的名号去做肮脏的事情。所以,老子和庄子说,全不要这些,大家都回到最为朴素的状态去好了。这样的看法未免片面和偏激,但其思想的锋芒无疑是异常锋利的,它带给人们以深刻的反思和猛烈的警醒。
【从政之道】
“天下第一清官”于成龙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少有大志,但生逢明清易代之际,44岁才开始做官。
清朝顺治十八年,即1661年,他接受朝廷的委任,远赴荒蛮的广西罗城担任县令。罗城地处边鄙,民风自与中原不同,加之刚刚归属清朝不到两年,人心尚不稳定,此前清朝委派的两任县令,一个不幸身亡,另一个则逃之夭夭。因此,家人都劝阻于成龙,谓此行凶多吉少,但是于成龙下定了决心,表示“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一定不负国家重望,将罗城治理好。
于成龙甫到罗城之时,景象甚是凄凉。偌大的一个县城,只有六户人家,县衙也只有十分简陋的三间破旧不堪的茅草房,根本住不得,他还得暂且栖身于关帝庙中。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与他同来的五名仆从或者病死,或者逃走,只剩下于成龙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强撑着病体,在这里留了下来。
于成龙知道,单纯在这里生存下来并不是目的,朝廷派自己来是寄望于自己能将罗城治理好的,而如何开展工作,的确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当时的罗城,真的就是百废待兴的状态。但是,无论如何,总要理出个头绪来,而这个着手之处,也就是治安和生产。于成龙采取了“治乱世,用重典”的办法,在城乡全面建立了保甲制度,对于缉获案犯,严惩不贷。然后,于成龙又通过训练民兵,设置联防,基本平定县内治安问题。同时,于成龙大力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深入田间访察农事,对勤劳者予以奖励,而对懒惰者予以劝勉。这样,人民进行劳作的积极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被调动起来了。于成龙还为人民修建宅院,同时建设学校,修筑城墙,如此等等。三年之后,罗城大治,由原来的一片不毛之地,迅速地转变为人民安居定业的一方乐土。
于成龙的突出政绩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后来,金光祖升任两广总督,而于成龙则在他的举荐下擢升为四川合州知州。于成龙虽然令自己治下的百姓过上了富庶的生活,但是他自己却一贫如洗,为官数载,没有为自己留下一点儿财产,甚至连赶往四川赴任的路费都没有。当他离开罗城的时候,百姓们倾城而出,拦住了道路,呼号痛哭,送着于成龙走出了几十里,才哭着返回来。场面可谓感人至深,闻者无不陨泪。
四川号称天府之国,但在明末清初的大规模战乱中,人口锐减。于成龙前往赴任的合州遭受战乱的破坏尤其严重,可谓举目皆是荒凉之状。于成龙在合州任上更是呕心沥血,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年之间,合州即景象大变,人口骤增,生产与生活都得到迅速的恢复。以此,于成龙又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于成龙在黄州府任同知四年,又继任知府四年,由于他德能兼备,不仅恪尽职守,而且施政有方,因此不论是治盗理讼,还是平定叛乱,无不功绩显赫,黄州境内可谓天清月朗,人民皆相称颂,呼之为“于青天”。
而后,于成龙又迁任湖广下江陆道道员,再迁任福建按察使,又晋升为福建省布政使。康熙十九年(1680年)春,于成龙升任京畿重地的直隶巡抚。第二年,康熙皇帝召见于成龙,钦赞其为“今时清官第一”。不久,于成龙又出任两江总督。在总督任上,于成龙不仅自行清廉,而且极力将这种廉洁的作风推广到官场之中。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于成龙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于成龙虽然官位越来越高,但是艰苦廉洁的生活作风却一直没有改变。在饥荒的年月,他甚至会以糠代粮,而将自己节省下来的粮食用于周济受难的百姓,平日也是粗茶淡饭,与仆役同食,丝毫没有特殊化,而且很多时候吃得比一般百姓还要差,竟然达到了“终年不知肉味”的程度。他穿的衣服也都是粗布做的,不仅自己如此,于成龙还要求自己的属僚也都能够成为廉官。据说,当他徙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一传出来,南京的布价立时大涨,因为那些官员们为了迎接于成龙的到来,都要换下原来那一身的绫罗绸缎,而改着布衣。于成龙每次迁徙之时,从来都是一卷铺盖而已,的的确确称得上是两袖清风。而当他于两江总督任上辞世之际,家中所有,亦不过一点儿相当微薄的粮食和几件破旧衣服,几乎没有存下金钱和其他财物。
得知于成龙逝世的消息,南京城中,无论男女老幼,咸皆痛哭,为他奉送香火者日以数万计,而康熙皇帝也破例亲自为于成龙撰写了碑文,对这位可钦可敬、一生廉洁的大臣表示了深切的哀悼。 道德经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