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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天地不仁

道德经全书 文若愚 8027 2021-04-06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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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天地不仁【原文】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今译】

  天地是没有偏爱的,将万物都看作刍狗;圣人也是没有私心的,将百姓都看作刍狗。天地之间,难得不像个风箱吗?虽然是空虚的,但力量却不会穷竭,越是鼓动它,产生的能量就越多。政令过于繁多,会加速国家命运的衰退,不如保持一个恰如其分的度。

  【解析】

  大道“不仁”

  老子在这一章阐述了“天地不仁”和“圣人不仁”的观点。首先要清楚的一点是,老子所说的“仁”与孔子所说的“仁”,虽然都是一个字,但并不是一个概念,或者说,它们并不具有相同的内涵,所以不要将老子所说的“天地不仁”和“圣人不仁”看作是与孔子的思想正相对立的观点。在儒家学说中,“仁”是一个核心概念,内涵十分广泛,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相互亲爱的情感和行为;而在道家学说中,“仁”则只是一个普通的概念。儒家将“仁”看得极其重要,而道家则认为“道”是高于一切的。

  在这句话中,所谓的“仁”,指的是有私心、有所偏爱的意思。老子说,天地是没有私心的,它将万物都视作刍狗。什么是刍狗呢?关于这两个字,有不同的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将刍和狗看成两个词,刍指的是喂牲口用的草,狗也就是狗;第二种解释是将刍狗看作一个词,就是在祭祀的时候用草扎成的狗;还有一种解释,认为刍指的是牛羊,而狗指的是犬豕,也就是说,刍和狗分别指代吃草和吃谷物的家畜。有关“刍狗”,《庄子·天运》一篇中进行了这样的解释:“不仁者,不为仁恩也。刍狗者,结刍为狗也。犬以守御,则有弊(蔽)盖之恩。今刍狗徒有狗形,而无警吠之用,故无情于仁爱也。言天地视人,亦如人视刍狗,无责望尔!”这段话明确指出,“刍狗”就是用草扎的狗。因为庄子继承了老子的道家思想,并且他与老子所生活的时代相距也比较近,因此这种说法被大多数的人所接受。

  关于“不仁”作何解释,人们也有不同的看法。上一段已经说过,这里的“不仁”指的是没有私心偏爱的意思,但是也有人将其解释为没有仁爱,也就是说,天地对于万物是没有仁爱之心的,而圣人对于百姓也是没有仁爱之心的,这就意味着,天地和圣人没有任何情感,任由万物和百姓自生自灭。但是,只要我们对老子的思想作一番整体的观览,就会发现,这样的解释是违背了老子的本意的。这里又涉及到如何理解老子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无为”的问题。在此前的讲解中,我们不止一次地提到过,老子所谓的“无为”,不是指什么也不做,而是指不妄为,如果天地和圣人没有任何情感,任由万物和百姓生死存毁而坐视不管,那么也就相当于将“无为”理解成不作为了。而在老子的心中,圣人对待百姓是这样的态度吗?不是的,因为我们可以从《老子》一书的本身找到相关的依据。《老子》第四十九章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也。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子。”这段话用现代汉语讲述出来就是,圣人总是没有自己的意念,而是以百姓的意念来作为自己的意念。善良的人,我善待他;不善良的人,我也善待他,这样才可以得到善良,使人人都能够行善;诚信的人,我信任他;不诚信的人,我也信任他,这样才可以得到诚信,使人人都能够守信。圣人立身于天下,是小心翼翼的,致力于使天下人的心念归于浑然一体的状态。百姓都在关注着他,圣人将他们都看作纯真的孩童。

  另外,《老子》第二十七章说:“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也就是说,圣人总是善于帮助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总是善于使用物品,因而就没有被丢弃的物品。

  这两段话极为显然地表明,圣人对待百姓决非是麻木无情的,不仅不是毫不作为,恰恰相反,是“以百姓心为心”、“为天下浑其心”、“善救人”、“善救物”的。所以说,“不仁”在这里并非指没有感情,没有仁爱之心,它的意思是:天地对待万物,圣人对待百姓,都是没有偏袒之私心的,这从“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等话语中也可以体味出来,老子所讲的“不仁”,不是麻木不仁,而是一视同仁。

  再回到“刍狗”这两个字,我们姑且就采取主流的说法,将其理解为草扎成的狗的意思。这种草扎成的狗是用来祭祀的,在古代,祭祀是非常隆重的大礼,先秦时期尤其如此。人们为了表示对神灵的尊敬和崇拜,会在祭祀的时候陈列上许多贡品,贡品之中最常见的一项就是食物,而在食物中又以肉食为最。人们将用于祭祀的动物叫做“牺牲”,“牺牲”中最常用的就是牛、羊和猪这三种牲畜,而狗也属于较为常用的一种。但祭祀也并非全都用真的牲畜,也有用草扎成牲畜的形状以代替的情况,这有类于在殉葬中不用真人而用人俑的情形。刍狗,就是用来代替真狗的一种祭品。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那么,人们对待刍狗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庄子·天运》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意思是说,刍狗在用来祭祀之前,被装在竹筐里,盖着绣着图案的精美手巾,祭祀的人还要先进行斋戒再来接送它;可是等到祭祀过后,路上的行人会很随便地从它的头和背上踩过去,捡柴的人遇见了就会将它拿回去当柴烧了。

  在祭祀之前,人们尊重刍狗,因为它是用来献给神灵享用的;在祭祀之后,人们对刍狗毫不介意,因为那时它就只是一堆草而已了。人们对刍狗所持有的这样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并不出于任何偏爱或歧视,而只是视其自然的价值来施予相应的态度,这种态度完全是不偏不倚的。这就是人们对待刍狗的方式。

  因此,老子所说的“不仁”和视之如刍狗,着重强调的一个理念就是对万事万物、对每一个人都要平等视之,抛弃一切的偏见,而永远保持一颗公平的心。

  现在大家经常会用“戴有色眼镜”来形容持有偏见的人,对于戴有色眼镜的人,事物在他的眼中也就不是原来的颜色了,有了这种“色变”,看待事物就会出现误差,也就无法按照正常的规律去办事了。

  【从政之道】

  “强项令”董宣

  董宣,字少平,东汉初年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曾担任北海相、江夏太守等职,以执法严明、不畏强暴而著称。当时正值东汉初兴之际,汉光武帝刘秀统治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政治和经济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效,而在众多的改革措施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严明法令。然而,颁行的各种法令在京城洛阳地区却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原因何在呢?古代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也就是说刑法是不适用于大夫以上的权贵阶层的,尽管也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提法,但那只不过是个别改革者的一种理想的口号罢了,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不用说天子,就是那些王公显贵们,往往也都是犯了王法而依然逍遥法外的。东汉时的洛阳,正是皇亲国戚、权臣显要们集聚的地方,相形之下,执行法规的洛阳令只不过是一个芝麻大点儿的官,那些身份高贵的人士犯了法,一个小小的洛阳令如何敢管?并且,违法作乱的假如只是那些王公贵族们本身也许还好说,严重的是,他们手下的那些奴仆们也都仗仰着主人的势力而胡作非为,惹得百姓们怨声载道。在这样的背景下,洛阳令接连换了好几任,局面都无法改观。为官的人都很害怕被委任这个职位,因为一旦到了这个位置上,对于那些触犯了法律却又很有背景的人,如果依法惩治,那些人物自己得罪不起,轻则官位不保,重则性命堪忧;可如果不管呢,又是自己失职,对老百姓无法交待,自己也良心不安,真是左右为难,进退皆非。

  光武帝对这种情况也并非不了解,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对于自己的那些亲戚和重臣,既不能纵容他们做坏事,可也不能过分约束,因为自己得来的天下全是靠着他们的辅佐。无奈之下,光武帝决定起用已经年迈的董宣出任洛阳令,以期使这种状况有所改观。

  董宣刚一上任,就碰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这犯案者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湖阳公主——光武帝刘秀的亲姐姐。湖阳公主凭恃自己高贵的身份,向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她手下的奴仆也都自视高人一等,仗着无人敢管,遂横行霸道,不仅作威作福,杀人越货也只看作平常之事,真是穷凶极恶。这一次,就是湖阳公主的一个家奴在街市上为非作歹,与人发生争执,而肆意杀人。

  面对此案,董宣毫不含糊,立即下令将犯人捉捕归案。可是这个家奴杀完了人就回到湖阳公主的府中不肯出来,而按照当时的法律,皇家府邸,地方官员不经允许是无权强行进入搜寻的。这样,只有与湖阳公主交涉才行。但是,这个湖阳公主是个蛮不讲理的人,袒护家奴,拒不放人。董宣为此感到非常焦急,他只得命令衙役严加监视,一旦发现湖阳公主有出行的动向立即报告。

  再说,湖阳公主根本就没把董宣放在眼里。她告诉那个家奴不必担忧,那董宣再凶,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这个家奴本来坏事也就没少做,违法作乱只当家常便饭,听公主这么一说,也就更加得意忘形,无可忧惧了。这天,湖阳公主外出游访,那个家奴也一同随行。衙役见此情景,立即报告给董宣。董宣随即带领人马赶来,迎面将湖阳公主的队伍拦住。董宣不与蛮横湖阳公主进行纠缠,而只求速将犯人正法。湖阳公主万万没有想到董宣竟然动了真,一时被他的气势所震慑而不知所措。那个家奴一见主人发愣,心中顿时就没了底,恐惧之下,身子哆嗦个不停,站都站不稳了,只是一味地向公主求救。还没有等公主反应过来,董宣一声令下,办事的衙役们就一拥而上,将这个凶犯擒拿过来,就地斩首了。

  见到这种情景,湖阳公主气得脸色发紫,浑身打颤,差点儿晕了过去。她知道,在这里是奈何不得董宣的,于是立即命令队伍赶往皇宫,求皇上为自己做主。湖阳公主何曾受过这种委屈,见到光武帝刘秀,又是哭,又是闹,寻死觅活的,定要皇上为她做主。光武帝是一个明理的人,并不打算责罚董宣,不过,他也感觉到董宣做得有些过了,并且不好驳姐姐的面子,于是,诏令董宣晋见。

  光武帝一见到董宣就责问他,斩杀公主的仆人居然也不事先禀告。为了给姐姐一个面子,光武帝命令内侍用棍棒打杀董宣。董宣正色说道:“陛下圣德中兴,可谓一代明主,然而却纵容家奴枉杀良民,如此一来,又将据何治理天下呢?”说完就要撞殿柱自杀。光武帝急忙命人阻拦,但是董宣已经撞得头破血流了。光武帝见此情景,不禁为刚才的鲁莽而后悔,但是为了照顾姐姐的感受,还是让内侍搀扶着董宣,令他给湖阳公主道歉。哪知,董宣拒令不从。光武帝没办法,就命令内侍强按着董宣的脖子让他给公主谢罪。然而,董宣两手据地,脖子就如同钢铸的一般,坚决不肯俯下一点儿。光武帝见此,只得罢手,便转而向湖阳公主为董宣说情。湖阳公主见皇上都容让了,自己也就不便再说什么了。

  光武帝转而对董宣说道:“你这个‘强项令’,快退下去吧。”何谓“强项”呢?“强项”也就是脖子硬、不肯低头的意思。经光武帝这么一说,以后“强项令”这个名号也就传开了,大家都以此来称誉董宣耿直不屈的情性。

  此事过后,洛阳城内的皇族、官宦,不论身份高低、官职大小,对董宣无不敬畏有加,再不敢乱来了,对自己手下人也严明约束,而那些奴仆本身也无一不慑服于董宣的威势,外出办事的时候都会规规矩矩。一时之间,洛阳城内的秩序变得十分清明。因为这都是董宣的威严所带来的成效,人们又称赞他是“卧虎”。

  因为感佩董宣的秉公执法、不阿从于权贵,光武帝赏赐了他三十万钱。但是董宣将这些钱都分给自己手下的差役了。数年之后,董宣病逝,视其家产,可谓清贫如洗,瞥此场景,实令人下泪。光武帝知道了这种情况,也深为感慨和惋惜。

  老子讲,“圣人不仁”,由于圣人是不会偏袒的,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所以才能够治理好天下。汉光武帝刘秀正是因为在法律面前不徇私情,能够任用像董宣这样秉公执法、不阿谀、不屈从的公正之臣,才造就了“光武中兴”的清明的政治局面。

  政务苛烦亡秦

  公元前247年,在位仅三年的秦庄襄王驾崩,继任王位的是庄襄王十三岁的儿子,名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从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短短十年的时间中,强大的秦国先后翦灭了东方的韩、赵、魏、楚、燕、齐六国,统一了天下,结束了周室东迁以来长达数百年的战乱纷争局面。秦王嬴政因为自诩功过三皇、绩盖五帝,于是将自己的尊号定为“皇帝”,由于自己是第一个皇帝,所以称为“始皇帝”,而后的继承者则为二世皇帝、三世皇帝……直至千世、万世。

  九百多年之后,生活于开元盛世的伟大诗人李白作诗赞颂道:“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近两千年之后,明代后期的著名思想家李贽更是将秦始皇称誉为“千古一帝”。

  其实,面对这样的赞誉,秦始皇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因为他确实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做出了极为卓越的贡献。汉代颇负盛名的政论家贾谊在《过秦论》中说道:“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震四海。”这表明,秦始皇在秦国六代国君努力的基础上,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秦朝的统一,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可谓是开创了新的历史纪元。秦始皇不仅完成了中国政治上的统一,更是实现了中国文化的统一,不仅奠定了中国疆域的基础,也对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形成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秦朝之后,中国历史上的历代封建王朝所推行的制度在根本上都可以寻溯到秦朝。可以说,秦朝确立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基础。

  秦国统一天下之后,并不意味着已经大功告成,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秦始皇所欲建立的万世基业,从这里才刚刚开始。展现在秦始皇面前的是一幅前所未见的历史画面,他将如何来建设这样一个全新的国家?

  翻检一下秦朝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在短暂的十几年间,秦王朝在中国历史图卷上留下了众多的大手笔,其数量之多和密度之高几乎超越了任何一个朝代和每一个历史时期。设立郡县制,置三公九卿,统一货币、文字、车轨、度量衡,焚书,坑儒,封禅泰山,修万里长城,建阿房宫,筑骊山陵墓,开凿灵渠,铺就秦直道,北击匈奴,南开百越……这一切,使得一个伟大的帝国屹立于世界的东方。然而,要维持这些规模庞大的巨型工程,就务必要极大程度地增加赋税和徭役。同时,持续的开疆拓土,又必需一支装备精良和数量可观的军队,而当时的人口又很稀少,这就造成了经济供给不足和百姓负担过重的局面。另外,严苛而繁多的政令也使得广大的民众不堪其苦,以致人们普遍都产生了反抗的情绪,特别在刑法方面,其酷烈之甚更是耸人听闻,有一句用来形容秦朝刑法之残暴的话叫做“劓鼻盈,断足盈车”,也就是说,人们被割下来的鼻子会将筐子装满,被砍下的脚会将车都装满,极言遭受酷刑的人数之多,而繁重的徭役和频繁的战争,更是造成了伏尸如山、白骨累累的凄惨景象。虽然秦朝对臣民百姓的约束异常地严厉,然而,天下人的怨怒终究是不可抑制的,后来,受严刑峻法的逼迫,果然爆发了陈胜和吴广所领导的大泽乡起义。一时之间,“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各地反抗暴秦之统治的武装斗争如愤怒的烈火一般燃遍了大秦王朝的万里河山。

  公元前206年,刘邦军逼近咸阳,秦王子婴献降,这宣告了秦王朝的覆灭。强大的秦王朝从建立到灭亡,前后仅持续了十五年的时间,正可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当秦之时,天下刚刚统一,可以说是百业待兴,秦朝完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建设,然而,因为做得过于急切和酷烈,就造成了老子所说的“多言数穷”的悲剧性结果。

  秦朝灭亡之后,项羽和刘邦之间又展开了长达四年之久的楚汉之争,战争的结果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于是,汉朝成为继秦之后而建立的又一个新的统一王朝。与秦朝秉持法家思想、推行暴政的做法相反,汉初崇尚道家,采取无为而治的政治策略,经过几十年的修养生息,终于缔就了汉武帝时代的盛世局面。汉朝刚刚建立的时候,据说连皇帝驾车都找不到四匹颜色一样的马,而到了武帝初年,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呢?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於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就是说,京师的钱财积累得不知有多少万,用来穿钱的绳子都朽烂了,以致有多少钱,数也数不过来了;仓库里的粮食,前一年的还没有吃完,后一年的粮食就又存进来了,以致仓库都装不下,粮食都溢到外面来了,甚至因为储存的时间过久,粮食都腐败变质而不能吃了;大街小巷里,到处都有马,纵横的道路之上,马匹更是成群地奔跑。而这种繁荣的局面,不正是得益于老子所言的“不如守中”吗? 道德经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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