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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关于人与“道”如何进行沟通,老子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即,人取法于地,地取法于天,天取法于“道”,“道”则取法于它自己的样子。
“人法地”,人生长在地面上,虽然人类很早就有了飞天的梦想,但是向太空中发射航天器和运送宇航员到太空去,都是现代才有的事情,甚至飞机的出现也不过仅仅是一百多年前的事。因此,在人类繁衍生息的漫长岁月里,人们直接地都是同大地打交道的。即使在当今人类可以对天空乃至外太空进行更多探索的情况下,对人类的生存意义而言,大地也远比天空更为重要。所以,人与“道”进行沟通的第一个步骤是“人法地”。依据地理环境选择生活方式,这一点很好理解,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在为人处事上对我们有何启迪呢?大地的特点是安静沉稳,厚德载物,生养万物而不居其功,这正是我们应该向大地学习和效法的地方。而接下来,就是“地法天”。人的行为取法于大地,而大地则要取法于天的运作,比如冷暖寒热,比如阴晴雨雪,比如晨昏昼夜,这都是由天来决定的。天行健,阳刚之气充盈,周流不止,生生不息;大地不言,只是跟随天的变化默默地来调整自己。事实上,人也应该效法于天,努力而为,永不停息,此所谓顺应天之道。比如,大自然四季的变化,春夏气温回升,大地温暖,万物生机勃勃;秋冬气温下降,寒冷肃杀,草木凋零。做人也是一样,一个性情温和又热情洋溢的人,他的身边必然会聚拢很多人,他的事业容易成功,福分绵长;而高傲冷漠的人,必然无人敢接近,他得到的帮助有限,很难成功,他的福分自然就淡薄。
“人法地”,“地法天”,而天又取法于谁呢?“天法道”。那么,“道”又如何来运行呢?老子说:“道法自然。”
关于“道法自然”,有人将其理解为“道”取法于自然,也就是说,在“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道”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存在,如果说“道”还要取法于他者,那么“道”也就不成其为“道”,而它所最终取法的对象则成为“道”了。因此,“道法自然”的含义显然并非如此。“自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名词,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热爱大自然的那个“自然”,它在这里是一个副词,大略相当于“自然而然”的意思。“道法自然”,说的就是,“道”是按照自己的样子来运行的。
“道法自然”对我们做出了这样的提示:最高的境界,就是自然而然。《菜根谭》中说,那些才智卓绝、超凡绝俗的人,其实都不算真正的高人,真正的高人是那些看起来平凡无奇的人。这个说法,正是对道法自然的深刻体悟。战国时期,魏国名臣田子方的老师就达到了这种思想境界。有一次,田子方陪魏文候说话,多次称赞溪工。文侯就问他:“这个溪工是你的老师吗?”田子方回答说:“他是我的邻居,不是我的老师。他说话论事总是十分中肯,所以我称赞他。”文侯又问;“你有没有老师,他是谁?”田子方说:“有,他名叫东郭顺子。他为人真朴,外表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但内心却合于自然。他既能顺应外在事物,又能保持自己的真性;他的心境宁静清虚但能包容万物,对不合‘道’的一切,都能及时指出使人醒悟,引导人们自然消除邪恶之念。作为学生,我不知道用什么言辞去称赞他呢?”可见,那些在平凡中保留人的纯真本性,并能在平凡中显出英雄本色的人,才是真正的高人。
孔子讲:“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人生修养所能够达至的最高状态,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行动,但是却不会逾越规矩,自己再不需要受到任何来自外界的约束,而只需听凭自己自然地去做就可以了。 道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