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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心理

心理学一本通 邢群麟 3392 2021-04-06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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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杀心理当前,自杀已经成为了青少年的主要死因之一。自杀是当一个人的烦恼和苦闷发展到极端,对失败产生恐惧,对生活失去信心,对现实感到绝望而采取的唯一的、最后的“保护”手段。

  自杀一般始于心理挫折,发生在摆脱抑郁的心理冲突的过程中。按其心理类型,可分为心理满足型和心理解脱型两大类。前者如宗教中的绝食坐化,为坚持某一信念的示威性、赌气性自杀;后者如由于挫折、自卑、厌世、绝望等,为排解心理抑郁而自杀。

  研究表明,青少年自杀行为是缺乏精神力量的结果。一些青少年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念日趋淡薄,而新的社会主义的激励人心的道德价值观念又非常缺乏。当然这并不是责怪他们,社会、学校、家庭对此都负有责任。可结果是由于他们缺乏精神力量,一旦身处痛苦境地时,就无法从痛苦中解救自己,也无法在失望中看到生命具有的积极意义,于是更强烈地因自己的痛苦而陷入绝望,这种循环加剧的绝望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自杀行为。

  青少年在采取自杀行为时,总是以为这是唯一的选择,除此以外就别无他法了。通常,他们的内心感到自己为解决问题已经竭尽全力了,深信只有走向死亡,才能摆脱痛苦。当然,他们有可能预计到,别人对自己的自杀可能不理解,会有种种看法,但是在此时此地,他们确信自己选择自杀是合理的。俗语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虽然周围的人觉得自杀的青少年十分愚蠢,责怪自杀的想法太糊涂了,但是,采取自杀的青少年本人往往自以为这是最好的选择。“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严重的痛苦使他们产生了片面的、极端的认识。

  导致青少年自杀的因素

  1.家庭关系不和睦

  家中父母管教过严,又由于青少年逆反心理较强,一旦与父母发生激烈的冲突,便心生悲凉,或离家出走。若能得到亲友及师长的及时安抚劝慰,可迷途知返;若无人抚慰,孤立无援,就会加重其失望心理,以致走上自杀的绝路。此种情况往往见于离异或父母不睦的家庭。这些孩子自小感受到“世态炎凉”,无论在性格、气质上,都感到自卑、压抑。自幼感受不到父母的亲情,加之受挫,自杀的可能性极大。

  2.挫折和失败

  这是青少年自杀因素之一,如高考落榜升学无望、考试失利等。这种人自尊心较强,家庭父母期望值较高,因此自我估计不实,一旦遇挫,便感觉失却了存在的价值,加之受挫后父母不理解、外人讥嘲等,自尊心受到创伤后,往往走上绝路。

  3.失恋和失身

  据《日本警察白皮书》报告,自杀的青少年16.2%直接原因是失恋,英国52%的青少年自杀与失恋有关。其中失身导致自杀仅见于女性。一些青少年对爱情缺乏深度了解,失去恋人后极易产生自卑心理,失身后所遭受的身心摧残,以及别人的另眼相待,也会使他们走上绝路。

  4.精神疾患

  精神疾患如躁狂抑郁症、慢性烟酒中毒、精神分裂症、药瘾等。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因精神疾患而自杀的青少年占13.2%,因此也不应忽视。一些不明原因的自杀或“意外死亡”,在排除他杀后,应首先考虑自杀者的精神疾患因素。因精神疾患而产生自杀的行为中,抑郁症表现最密切,其一般表现为:患者情绪低落、学习工作效率低、不明原因的食欲减退、不时产生轻生意念等。严重抑郁症患者,自杀率约为10%~15%。因此,在青少年中如发现抑郁症倾向,及时疏导,可减少或预防自杀行为。但由于此症状较隐蔽,轻度患者一般生活正常,所以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5.从众心理

  一些平日称兄道弟,讲“江湖义气”的青少年团伙,一旦为首者产生邪念,其他成员易言听计从,盲目从众而自杀。

  当然,有意自杀的人通常是充满心理矛盾的:既想自杀又想生活下去。大多数考虑自杀的人在表现中难免流露出蛛丝马迹来。如有的会在自杀前的某个时候谈到自杀,或者在日常生活中一反常态,表现出厌世,饮食和睡眠毫无规律,反叛行为特别明显,情绪喜怒无常等。因此,只要做有心人,自杀的预防是完全可能的。

  青少年自杀的预防和干预方法

  1.预防措施

  自杀与个性特征、环境状况有关。当个人能力感丧失或受到威胁时,就可能采取自杀行为。个人能力感包括:自我评价、人际关系、智能及躯体状况的认知。使个人能力感受到威胁的因素有:疾病、身心健康问题、学习成绩不良、考试失败、焦虑不安、亲友亡故、矛盾冲突、受批评或惩罚、双亲不和或离婚等。凡个人能力感有上述问题的青少年,自杀的危险性增加,对他们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现有自杀倾向,就要及时采取干预措施。对有自杀倾向的青少年,要请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学家或心理咨询专家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努力消除或减轻危险因子。在家庭、学校和亲友的配合下,帮助他(她)们消除自杀心理,增强其能力感,恢复自信心和生存价值感,使其自杀倾向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2.危机干预

  当某个人的自杀意念发展到自杀预演,甚至产生自杀行为时,社会或他人要伸出援助之手,从社会、心理和医学上进行危机干预(亦称危机介入),以便帮助当事者从困境和苦恼中解脱出来,重新建立新的适应机制,维持健康的精神状态,或从绝望中醒悟过来,树立起强烈求生的愿望。可采用电话、信件、家访等进行咨询和服务。如发现有自杀倾向者,则可劝其到医院门诊或保健部门进行心理咨询,或向电台、书刊、报纸求助,也可直接向心理学家、社会医学家和少儿卫生保健专家咨询,以减轻心理上的压抑,打消自杀念头,避免发生自杀。

  3.事后援助

  对于自杀未遂者,家庭、学校及亲友要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物质上的支持。要引导他(她)们定期接受精神科医生或临床心理学家的咨询与指导,及时处理新发现的心理社会问题,并密切进行追踪观察,以防止再度发生自杀。

  4.进行人生意义教育

  精神卫生专家们指出:要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自杀的发生,进行人生意义与价值观的教育实属必要。对于人生观的教育,应从医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宗教学及法学等诸方面来进行,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地对待人生与社会。在认识到人生的意义之后,有自杀企图的青少年有可能会重新审视自己与社会,从而打消自杀的念头。 心理学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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