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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超越:超越因袭,超越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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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艰难的超越:超越因袭,超越自我

  比“莫须有”更荒唐的罪名

  秦王嬴政迎回了太后,仍让她居甘泉宫,自然不再与问朝事。驱逐了吕不韦,吕氏门下的那些宾客也同时遣散。现在他终于实现了独断国政的第一步。

  但吕不韦还活着,辅佐两世君主的影响还存在,总是叫他不放心。

  他派出一批又一批的探子,快马来回飞驰于咸阳——洛阳道,决不放过吕不韦及其门客们的任何一点动向。

  接连传来的消息都是令人不安的:吕不韦封地的百姓如何欢迎他的回归;吕不韦原先的门客和慕名求访的天下儒生纷纷拥向三川郡;特别使秦王嬴政感到可畏的是,山东各国也正在向这位秦国的下台丞相伸去他们的触角,《史记》本传中就有这样一段记载——

  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

  秦王嬴政当不会忘记先祖惠文王时代那个苏秦的故事吧?苏秦是东周雒阳人,四处鼓吹合纵说,先后在燕国、齐国做事,说动六国联合起来抗秦,给秦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但苏秦毕竟只是一个外敌,而吕不韦却在秦国做过多年丞相,对秦国内政外交、山川人情一概了若指掌,倘若他也像苏秦那样佩起六国相印来抗秦,既是外敌也是内奸,其危害程度,绝非昔日苏秦可比!

  不能再犹豫了,他决定除掉吕不韦,才能放心大胆地“独断”。

  但秦王嬴政要杀掉这个儿童时代的叔父,当上国王后的仲父,他得首先战胜自己。就是说,首先得一剑砍断与生俱来的恩恩怨怨,抽空自己的血肉感情,换上一副单知道权力至上、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铁石心肠。

  设想一下,如果嬴政一直是个寻常百姓,那么他只要具备起码的人生常识,便会把吕不韦认作恩人。他会杀恩人吗?这是绝对不可思议的事!

  但他现在已是国王,坐在芸芸众生之上的王位上。

  当一个人坐上这个特殊的位子时,便立刻有了专属于他的特殊逻辑,这种逻辑恰好与平常人的逻辑倒了个个儿:越是亲近越不可信。可以称之为“帝王术大全”的《韩非子》,在《奸劫弑臣》篇里认为有八种情况对君主最危险,列在前面的三种便是:“一曰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真的,如果吕不韦与寡人素不相识,那又与寡人何干呢?正因为他与寡人太亲密了,所以寡人必须杀了他!

  倒也不能说嬴政特别残忍,特别的忘恩负义。因为在他之前和之后,不知有多多少少与他地位、处境类似的人,叫帝王也好,叫别的什么也好,已经这样做过,或者正在这样做和准备这样做!

  好在现在他要做这件事,已经比两年前方便了好些。至少用不着担心再有宾客辩士说情。华阳太后那里也不会惊动了,吕不韦已在远离咸阳的三川郡,他只要派使者送去一道谕旨就可以了!

  这是秦王嬴政对吕不韦作出的第四次处理,谕旨主要内容录于《史记·吕不韦列传》——

  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这是比“莫须有”更荒唐的罪名。

  “莫须有”只是不须有,它却把黑白是非全颠倒了过来。

  “封君河南,食十万户”,是谁封的呢?那不就是你父亲庄襄王吗?他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地骂起了爷老子!

  “号称仲父”是谁尊称的呢?不就是你自己即位时尊称的吗?他居然可以翻脸不认账!

  平心静气地说嬴政写出这样的东西来,也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他毕竟也是一个人,正常的人都是有记忆的,此时他自然不会健忘到已经不知道这封地、这尊号的真实来历。但他居然还能这样写!可以想见,当时他肯定有一个强大信念控制了他的情绪:我必须独自享用这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自去创造我的盖世功业。凡是妨碍我这样做的,就得灭亡!于是便写出了这样一段奇文。

  撇开道德人性,如果站到嬴政的地位上想一想,他若是不趁这刚刚成年之际,一发而上,冲破和挣脱无论资历、声望、影响都远远超过他的吕不韦和太后的控制,那么历史就不会在此后短短十余年后就出现一个秦始皇!

  秦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这道索命的谕旨下达到了雒阳。

  这时,吕不韦在他自己封地这座仍然相当豪华的府第里,已经住了将近两年。除了《史记》记载的有“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他可能得花一点时间接待以外,再也不能找到文献可据在这近两年时间里他还做了点什么。

  但我猜想,有一件事他正是在这段时间里做成的,那就是最后润色、校定并设法秘密保存《吕氏春秋》。

  这部恰好与秦王嬴政思想对立的著作由秦国保存下来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中原诸国也不可能,何况它们不久便相继沦亡。十有八九是吕不韦自己和若干个始终忠实于他的门客,做了这件对中国文化史具有重要意义的好事。不妨说,这件事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吕不韦的那个买国奇计和全部政绩。运筹帷幄也好,叱咤疆场也好,毕竟都已随着时光流水远逝而去,但由这部著作记录下的整整一个时代的智慧、道义以至世态、人情,将万世永存。

  读过秦王谕旨,吕不韦知道自己已到了人生的终点。

  以老迈之身,携带全家老幼,踏上比登天还难的蜀道,说是“徙处蜀”,实际上是送他入坟墓。

  他读懂了,王上正是要他自己去死。

  于是他举起了满斟鸩酒之爵。

  鸩是传说中的一种毒鸟,雄的叫运日,雌的叫阴谐,以蝮蛇为食。若是将它美丽的羽毛置于酒中,则饮之立毙。历史上,君王对臣下“赐死”,好多就用这个高雅而残忍的办法。

  审知生,圣人之要也;审知死,圣人之极也。

  吕不韦饮下鸩酒前,不知是否再一次思考了他在《吕氏春秋·节丧》中亲自写下的这个充满着生死哲理的命题?

  顺便提一句:秦王谕旨是要吕不韦“其与家属徙处蜀”的,吕不韦饮鸩而亡,他的家属们能否幸免呢?《史记》没有说明,《水经·江水注》上有这么一条材料:汉时蜀地有“永平郡,治不韦县,盖秦始皇徙吕不韦子孙于此,故以不韦名县”。

  若依此说,吕不韦饮鸩自绝后,嬴政对他的家属依旧不肯放过,仍令遵旨徙蜀。所幸的是到迁徙地后,其中部分后裔还是存活了下来。

  变化中的历史评价

  有句成语叫盖棺论定,对吕不韦可不怎么适用。他死后,人们对他的评价一直分歧很大。

  自汉代至清代,大多取不屑一顾的态度。有的讥之为“小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的斥之为“乱民”(梁玉绳:《史记志疑》);还有骂他为“梁上君子”一类人物的,即所谓“穿窬之雄”(扬雄《法言·渊骞》)。明代的方孝孺具体列出了吕不韦的三条过错,即:“以大贾乘势市奇货,致富贵而行不谨,其功业无足道者。”(《逊志斋集》)

  吕氏其人既然如此卑劣,吕氏之书自然就跟着倒霉。因而自从东汉高诱首次对《吕氏春秋》作了注解,而后数百年此书身价日趋低落,训诂家们也大多表示冷淡,因而长期只有高氏一部注本传世。以至到了宋代,有人不禁要发出“愈久无传,恐天下无有识此书者”(黄震《黄氏日抄》引韩彦直语)的感叹了。但书毕竟还是与人有点区别,如何做到废人而不废书,学者们颇费斟酌地提出了两说。一是区别说,主张把人与书区别开来。如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说:“论者鄙其为人,因不甚重其书,非公论也。”清人徐时栋更以蜜蜂毒而蜂蜜可食用、衣工贱而衣服可暖身为喻,说明不能因人废书的道理:“恶蜂而倾其蜜,贱工而裂其服,则岂不悖矣。”(《烟屿楼文集》)二是无与说,即认为吕不韦没有参加编撰《吕氏春秋》,他与此书无关。如宋代蔡伯尹(《黄氏日抄》引)、清代卢文弨的《抱经堂文集》等均持此论,但对“无与”的根据则无说。徐时栋的《杂记序》中有一句话勉强可作此说的依据:“其书瑰玮宏博,幽怪奇艳,上下钜细事理名物之故,粲然皆具……岂阳翟大贾与奔走于其门下者之所能为哉?”这种推理方法是先已肯定自己假设的大前提,然后推出结论:既然吕不韦是那样一个丑媳妇,他如何生得出像《吕氏春秋》这样的俊孩子来呢?

  问题是:吕不韦是丑媳妇是否已成铁案?

  就以方孝孺列出的他的三条过错来说吧。第一,“以大贾乘势市奇货”。“市奇货”自然是指吕不韦以异人进行政治投机。但运用智慧、计谋以至阴谋而得跃居高位的在当时以至后来都大有人在,为何独独对吕不韦要提出这样苛刻的指责呢?看来,问题还是出在他的“大贾”这个身份上。既做过媵臣,又当过庖人,而后成为商汤贤佐的伊尹,几千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颂,而唯一以“大贾”出身而同样成为相国的吕不韦却被视为不齿。这个对比说明,商贾地位远比媵臣、庖人低贱,此中原因只能从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中去寻找。至于第二条“致富贵而行不谨”,我们如果把《史记·吕不韦列传》仔细读一遍,实在挑剔不出他有多少“行不谨”的地方。唯一可以作为诟病的大概就是与赵姬私通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推荐嫪毐自代。这类事在貌似堂皇的宫廷生活中原也不足为怪,而且吕不韦后来所以要那样做,原初的动机倒还是出于自我克制,至于后来嫪毐的叛乱,实在扯不到吕不韦头上去。古人讲究“不以一眚(shěng,过失)掩大德”(《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秦穆公语),总不至于因此一事就判定吕不韦终生“行不谨”吧?恐怕主要还在第三条:“其功业无足道者”。确实,吕不韦是个失败者。在嬴政成为一统天下的“始皇帝”前十余年,他便被迫饮鸩死去。任何失败者当然都有其个人原因,但若仅仅据此而否定他曾经有过的成就,未免有失公允。然而千百年来以成败论英雄的偏见,却不知冷落、抹煞了多少本有成就的古人,“出身不好”的吕不韦自然更难幸免。

  自汉至清,历经两千余年,但对吕不韦及《吕氏春秋》真正能作出持平公正评价的,恰恰还是历史上第一个评价人,多么难能可贵啊!他就是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

  太史公为吕不韦立传,确实做到了像班固所赞颂的那样“不虚美,不隐恶”(《汉书》本传),结语中他对吕不韦的评价是:“孔子之所谓闻者,其吕子乎?”孔子的所谓“闻者”,是次于“达者”的一种人生境界。《论语·颜渊》对二者作了如下比照与解释——

  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

  确实,吕不韦是十分注重功利的,特别在他年轻时代。他没能做到“达者”,却也不至于就是“小人”、“乱民”、“穿窬之雄”吧?

  历史常常喜欢导演巧合。突然有一天,司马迁因李陵案的牵连而陷落到与吕不韦暮年类似的境地。他身受被他认为最可耻的宫刑,并被幽禁于粪土之中,但心连广宇,思游古今,那些在文化史上作出过卓越贡献的古人,一个个向他迎面走来,于是他用沉甸甸的、生命的和历史的体验,写下了一段流传千古的话——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报任少卿书》,并录《太史公自序》,字句稍异)

  在这里,司马迁已把吕不韦及其《吕氏春秋》与文王、孔子等圣贤和他们的《周易》、《春秋》等经典,视为同列。并认为这些前圣先贤,正由于拘、厄、囚、逐等坎坷遭遇,才使他们彻底摆脱了往昔怎么也无法完全摆脱的权位威势的笼罩,功名利禄的羁绊,终于回归到本真的人生,以一颗赤子般的纯正之心去接近、拥抱真理,从而使他们的人生,也使历史焕发出永恒的光辉。

  耐人寻味的是,有《史记·吕不韦列传》为证,司马迁明知吕不韦是在“迁蜀”之前就完成了《吕氏春秋》,但在这里他却说“不韦迁蜀,世传《吕览》”。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迁蜀”非但不影响吕不韦的人品,反使他的作品得以“世传”。这种“世传”当然绝不可能是秦王的权力使然,只能是人心使然。当年,吕不韦能以他拥有的权位和声威招来众多门客编撰此书,自然也是一件好事;然而每每读到本传中“书布咸阳城,一字赏千金”那段文字,那种急于炫耀权势和才智的神态跃然纸上,总不免会使人有多少带点滑稽意味的感觉。设想一下:如果秦王嬴政能略示宽容,在下令吕不韦“就国河南”后,还让他有一个宁静的环境和足够的时间,重新修订《吕氏春秋》,使其得以从容地将自己兴衰荣辱的人生体验纯净地倾注于中,那我们今天读到的将会是怎样一部《吕氏春秋》啊!

  20世纪以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商贾之讥、饮鸩之嫌逐渐为论者所摒弃,因而对吕不韦及《吕氏春秋》研究有所深入,评价也有所提高。20世纪40年代中期问世的郭沫若的《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第一次提出吕不韦“在中围历史上应该是一位有数的大政治家”;《吕氏春秋》“含有极大的政治上的意义,也含有极高的文化史上的价值”。在“文革”期间,因有高层领导“《十批》不是好文章”一语广为流传,连及学术界对吕不韦的历史评价也跌入了低谷。这种有失公允之论是在不正常的政治背景下作出的,1976年后很快有了改变。近几年来可作为代表的是任继愈主编的《中国哲学发展史·秦汉卷》,在肯定吕不韦是一位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的同时,对《吕氏春秋》也作了新的评价,认为它是先秦思想文化的一次重要总结,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不仅是汉初黄老之学的先声,还对有汉一代的学术哲学,乃至实际政治,都产生过重大影响。

  当然,历史发展无有止境,每个时代都会依据受制于该时代的观念对历史现象作出新的评价。也许将来有一天,人们又会认为吕不韦的行迹属于卑劣,或《吕氏春秋》内容并无多少意义,只要不是外界因素强加于学术,仍应视为正常。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盖棺,但永无定论。

  吕不韦“饮鸩而死”,是《史记》本传作了明确记载的。遥想当年丞相在涧水之畔毕命,不由胸中郁勃,因填《浪淘沙》一阕,为这位千古奇贾送行——

  举鸩蓦回首,虎啸狮吼,千金一掷定国谋。莫问行人当年事,尽付东流。涧水长悠悠,谪相小楼,秉烛捻髯著春秋。帝业祖龙仓促去,吕览永留。

  从“逐客”到“追客”

  秦王嬴政已对吕不韦接连作出四次处理,如今人已死去,该了结了吧?不,还没有,因为影响还在。

  秦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史记》本纪记了这样一件事:“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史记索隐》:“按:不韦饮鸩死,其宾客数千人窃共葬于洛阳北芒山。”《史记集解》:“按:《皇览》曰:吕不韦冢在河南洛阳北邙道两大冢是也。民传言吕母冢。不韦妻先葬,故其名曰吕母也。”

  吕不韦分明还活着,他就活在数以千计为他“窃葬”的宾客心中。要知道这数千宾客,不是由权力机关组织来的,而是自发地冒着生命危险参加进来的,这对当权者就越发显得可怕。

  于是,据《史记》本纪记载,秦王嬴政便对吕不韦一案作出了第五次处理——

  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

  所渭“临”,便是临丧哭吊。初看这种处理似乎作了细致区别,实际是只要是吕不韦的门客,一律逐出咸阳。区别只在于,如果是韩、赵、魏三晋之人,全部赶回原籍去;如果是秦国人,则一概处以迁徙,只是官秩在六百石以上的,还要撤去爵位;五百石以下的,尚可保留。迁徙到哪里去呢?据《史记正义》:“迁移于房陵。”房陵为蜀地,即今湖北省西北部之房县。三年前嫪毐集团四千余家就是迁到房陵去的;这一回吕不韦门下凡是秦国籍的门客,也全都迁到那里去。

  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发生了。同是这一年的同一个秋天,原嫪毐集团被迁到蜀地去的四千余家,受到秦王赦免而被允许返回他们故乡;而吕不韦的门客及其家属则被押送流放到那里去。这一来一往、一喜一悲两支队伍,又像两年前从雍城迎回的赵姬与被逐出咸阳的吕不韦那样,双双擦肩而过。

  事情到此还没有完。秦始皇十年(公元前237年),《史记》本纪用极简练的文字记了一件大事:“大索,逐客”,即大肆搜索非秦国籍的士人,并一律驱逐出境。

  任用列国客卿,是秦国自穆公以来保持了四百多年的优良传统,百里傒、商鞅、张仪、范睢、吕不韦等等都来自山东六国,一部秦国发展史,如果离开了客卿的作用就会黯然失色。秦王嬴政不是最崇拜他的先祖穆公吗?当年秦穆公下过一个《求贤令》,如今嬴政却下了个恰好相反的《逐客令》,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史记·李斯列传》说,因为有个韩国人叫郑国的,被派到秦国来作间谍,事情察觉后,“秦宗室大臣皆进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

  秦宗室大臣有人反对客卿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从狭隘的宗室观点看来,任用客卿就是触犯了他们的利益。但说郑国是韩国派来的间谍,却未免牵强。据《史记·河渠书》记载,郑国是个“水工”,相当于现在的水利工程师,韩国派他来秦国正是帮助秦国修一条长达三百里的大水渠。修水渠怎么能说是进行间谍活动呢?原来据说韩国的初始动机,是为了以此消耗秦国大量人力物力,使它无力再去攻打韩国。渠修到一半,秦国发觉了韩国这个计谋,就要处死郑国。郑国说,我刚来时是个间谍,但这个渠修好,对秦国是大为有利的。秦王一听有理,就没有杀他,让他继续修渠。工程竣工后,称为郑国渠。此渠给关中平原带来了巨大经济利益,《汉书·沟洫志》称其“为秦建万代之功”。

  妄图以加强敌国经济力量的办法来制止敌国对自己的进攻,如此愚蠢的决策,简直使人难以相信。那么在修渠这段时间内,秦国是否因人力物力的拮据而停止对外进攻了呢?也没有。秦国从未停止过对山东诸国的扩张战争,其中直接向韩国发起的进攻就有两次。这些情况说明,“修渠行间”本身就难以成立;再以一个韩国人借“修渠行间”为据就要把来自列国的所有客卿都赶出去,更有悖常情。合理的解释是:“郑国行间”只是公开宣布的一种说法,逐客另有不便明言的原因。分析当时历史背景,所谓逐客很可能就是镇压吕不韦势力的政策的延伸,是意欲彻底清除其影响的一项措施。吕不韦为相之时,该是列国人才涌入秦国的高潮期。《史记·太史公自序》称:“诸侯之士,斐然争入事秦。”可以想见,不仅是吕氏属下三千门客,一定还有更多的列国学士任职于秦国的各个部门。现在,他们都成了被驱逐的对象。

  但是这样做未免太扩大化了,其中又夹杂了秦王嬴政的个人情绪。

  就像秦王嬴政在接连杀戮谏臣时,茅焦在一旁冷静观察、思索,寻找楔入口、等待时机进谏那样,现在也有一个人在观察和思索,苦苦谋划着如何向秦王进谏,这个人就是李斯。

  李斯的胆子要比茅焦小多了,因而他选择进谏的时机和进谏的方式远比茅焦策略和巧妙。

  李斯是楚国上蔡人,自然也在被驱逐之列。据刘向《新序》记载:“斯在逐中,道上上谏书。”当时李斯颇得秦王嬴政信用,先后被拜为长史和客卿,他要进见秦王估计不会有多大困难。但他没有采用直面进谏那种激烈的方式,不去直接触犯“君主喉下”那片“逆鳞”;而是采取写成书面,又选择在离开咸阳不远不近约莫五十余里外的骊邑寄呈这样一种缓冲的方式,既给听言者有一个回旋思考的余地,不至于形成当面对立;又给自己增加了许多保险系数,即或有不测也还不难脱逃。

  李斯的谏书,就是那篇因被收入《古文观止》而流传极广的《谏逐客书》。

  谏书开宗明义第一句便是:“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说的是“吏议”,似乎还不是秦王本意,这就预先给了对方一个下台之阶。全篇就以揭示逐客之过为中心,层层道来。首论以秦国自穆公以来四世君主皆以任用客卿致强为据,次论以昆玉随珠、赵女郑声均为列国所出而秦王享用为喻,合而说明重珠玉色乐而轻列国人材,实在不是一种“跨海内、制诸侯之术”。接着以逐客令一下,天下士人裹足不敢入秦,纷纷退而转向各诸侯国的事实,指出逐客之举必将导致“资敌损我”的恶果。最后要求秦王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的胸怀吸纳四方之士,并以“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这样巧妙的词句,委婉地表示了自己继续忠实于秦王的愿望。

  谏书文笔清朗有致,铺叙色彩斑斓,论说淋漓酣畅,确实不失为一篇流传千古的名文。细读之下,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全文立论在这样一点上:若要完成帝王之业,必须吸纳四方之士。这与茅焦说辞的论旨完全一致。

  第二,全文没有提到“吏议”所以要逐客的原因。原因李斯不会不知道,之所以只字未及,说明他在有意回避,来一个彼此心照不宣。

  第三,更可注意的是,文中提到四世君主皆以任用客卿致强,却“忘”了提一句吕不韦也是客卿,他对秦国的作用不会亚于百里傒、商鞅、张仪、范睢诸子。李斯原是吕不韦的门客,于情于理他都不应有这个疏忽。很可能他是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小心翼翼地绕过这个忌讳,以取媚于秦王。若果如此,那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其中是否恰好隐含着一个引起逐客的真正原因呢?

  谏书被呈到了秦王嬴政面前。

  史书没有记下他读过谏书后的心态。从《新序》记载后来秦王派人一直追到骊邑把李斯请回,同时宣布撤销《逐客令》这些事实看来,不妨推测秦王读后的感觉是恍然大悟。

  他悟在哪一点上呢?悟在秦国四世君主皆因任用客卿而强吗?悟在自己享用的珠玉声色都来自列国吗?恐怕都不是。尽管秦王在下达《逐客令》时仍然带有余怒未消的感情因素,但与茅焦进谏前那种近乎疯狂的变态心理还是不一样,此时应已大致恢复到正常状态。在正常心理状态下,凭嬴政的才智和已经具有的政治经验,谏书中所陈述的那些基本道理,对他来说应不会再有新鲜之处,因而也无从悟到什么。我猜想真正触动秦王内心机栝的还是最后李斯表明心迹的那句话:“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开头有那么多宾客为吕不韦说情,后来又有数千宾客为死去的吕不韦哭吊,这些恼人的现象很容易使年轻气盛的秦王得出一个以偏概全的结论:所有客卿都不会忠实于他。于是便在怒气冲冲的情况之下作出并实施了这个《逐客令》。此刻,呈现在秦王面前的,与其说是一卷用黑漆写着洋洋千余言的帛书,还不如说就是活生生的李斯本人:大王,臣李斯不就是一个实例吗?臣原为吕不韦门客,可是后来就转而事奉大王,如今更愿忠实于大王。一个曾经是吕不韦门客的学士尚且为大王的大德所感化而誓愿永远忠实于大王,更何况那些原本就怀着臣事大王的心愿西来归秦的客卿呢?所以臣斗胆以为“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但秦王嬴政悟到这一点后,真要撤回《逐客令》,还得跋涉一段艰难的历程,超越一座无形但却险峻的高山。

  这段艰难的历程是他自己的心路历程,这座险峻的高山是他自己用帝王的威势堆叠起来的高山。

  有句古训叫“天子无戏言”。天子一开口,就要“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史记·晋世家》)。如今已是天下霸主的秦王,他的每一句话也都被视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更何况是他正式下达的命令呢!很难设想他下达的命令再由他自己下令撤销。从悟到《逐客令》有以偏概全的错误,到想要撤销直至实施撤销,此中艰难,除了他自己,无人能够领会。因为他是国王,而且是一个性格特别刚烈的国王。一个国王竟要撤回自己刚下达的重要命令,不要说秦国历史上没有,就是秦之前的中国历史上也绝无仅有!

  但秦王嬴政居然做到了这一点。这就是说,他否定了一次自我,否定了一次自己的权威,完成了一次自我超越。

  这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啊!

  他的勇气从何而来?史书同样无录。本章一节引了尉缭对秦王嬴政印象的一段话,最后两句是:“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细细发掘一下,似乎不难从中找出一个合乎情理的回答。尚处于不得志的时候,可以对人表示谦恭,做到所谓“礼贤下士”;一旦实现了志向,就会骄横不可一世,转过头来大杀功臣。这两句话,不仅深刻地揭示了秦王嬴政的性格特征,也在相当程度上概括了中国历代帝王,特别是开国帝王的共性。因为当他们还处于相对劣势时,如果没有那种“易出人下”所谓王者气度,那么他们就会失去众人佐助,就根本不可能成就帝王之业。至于帝王本性的另一面:“亦轻食人”,那是要到他们“得志”也即功成业就的时候才充分表现出来。就因了这个缘故,那些带着血泪的古老遗训,例如“狡兔死良狗烹”、“敌国破谋臣亡”等等,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在中华大地上重演着吗?

  现在我们看到了秦王嬴政勇气的由来:他刚刚亲政,远没有到“得志”的时候。他的志向是兼并六国、一统天下,但山东列国虽已屡遭挫败,却都还顽强地存在着,并随时有可能复兴。这就是说敌国未灭,正当用人之时,还没有到杀功臣之秋。“居约易出人下”,为着那个宏大的志向,他低下了高傲的头,宣布:“除逐客之令!”于是装饰华丽的车乘从咸阳宫急速驶出,追至骊山脚下,以秦王之命迎回李斯。就这样,李斯以不同于茅焦的方式进谏却同样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史记》本传)廷尉在后来秦帝国时已是九卿之一的高官,职掌刑法,即最高司法长官。

  但应当说更大的成功属于秦王嬴政。他终于从一个勇悍的匹夫跃升成为具有帝王气度的非常人物。在即将到来的与中原诸国作最后决战的残酷岁月中,正由于他除了有过人的胆识、宏大的气魄,还另有在眼前这次自我超越中获得的“易出人下”这样一种襟怀,才使他拥有足够数量的当时第一流的文臣武将;他统御着他们去逐一吞灭六国,同时也造就自己成为一代巨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没有这一次从下《逐客令》到撤除《逐客令》这个大超越,秦王嬴政就不可能成为后来的秦始皇。

  撤销《逐客令》、追回李斯并委以重任的消息,不胫而走,对于列国宾客不啻是东山再起,阳春重回,他们纷纷再度西游入秦,载于《战国策》的就有多例。譬如有个魏国人叫姚贾,出身微贱,父亲是看管城门的,自己还在大梁做过盗贼。先到赵国游说,赵王看不起他,把他逐出了邯郸。他来到秦国,秦王嬴政没有嫌弃,照样信用。一次秦王获得了楚、燕等国正在联合起来将要对秦有所动作的情报,召集群臣和宾客商议对策,众人一时莫对,姚贾站出来说:臣愿出使诸国,破坏他们的计谋,阻止他们出兵!秦王当即采纳他的意见,给了他一百辆车,一千斤金子,作为他出使行计之用。临行时,还脱下自己衣服披到姚贾身上,又送给他冠带和宝剑。后来姚贾游说列国,果然阻止了他们发兵,拆散了他们的联盟,并转而与秦交好。秦王很高兴,封赐姚贾城邑千户,并任命他为上卿。

  主动来投奔的也有秦国人,如顿弱就是其中一个。秦王嬴政准备召见他,顿弱却故意搭起架子说:臣有一个做人的原则,就是不想参拜人。大王若是允许不参拜,臣愿意去见一见;要不,就算了吧!在如此傲慢无视君臣之仪的情况下,秦王嬴政居然还能与他见面。顿弱直言不讳,甚至当面指斥秦王“立为万乘,无孝之名;以千里之养,无孝之实”;秦王虽曾一度勃然大怒,但最后还是克制住了自己,耐心听完顿弱的话,并采纳他的计策,先后派他到韩、魏、燕、赵去游说。其中顿弱在赵施行的反间计获得成功,赵王中计错杀大将李牧,秦国才得以最后攻灭了赵国。

  尤为重要的是著名军事家尉缭的到来,为秦王歼灭六国提供了一位难得的帅材。

  尉缭原称缭,魏国大梁人。他给秦王献计说:大王若要成就大业,就得趁如今各诸侯国不得不像秦国所属郡县那样臣服大王的时候,逐个攻灭它们。一旦它们联合起来了,就丧失了时机,甚至还会像历史上的吴王夫差、齐闵王那样,从优势转向劣势,最后反而分别被自己征服过的越国、燕国战败。所以希望大王不要吝惜财物,最多不过三十万金吧,用来贿赂各国有权势的人物,进一步促使他们分崩离析,那样六国便可唾手可得!

  当时,李斯已颇受重用,他也主张对列国行贿赂之计,此前曾向秦王进谏过,秦王也已同意施行,只是因为嫪毐案发,才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这回李斯劝秦王一并采纳尉缭的计策。秦王此时对这两位客卿可谓言听计从,立即暗中派出谋士,携重金去列国游说。秦王对尉缭更是恩遇有加,甚至自己的穿著和饮食也特意降格以与尉缭相同,这样做显然全是受了自己胸中那个大志的驱使,并非出自真心,多少带有点做戏的味道。迷恋于禄位的李斯对此已受宠若惊,但还保留着一点学士傲骨的尉缭,却反而由此对秦王真实的品性作出了深刻思考。他对秦王得出了本章一节引过的那个印象,感到秦王“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不是他理想中甘愿终生事奉的明主。他说:“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人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便准备不辞而别离去。秦王嬴政发觉后,盛情地执意挽留,并委以“国尉”的重职,请他掌握军队,这也是人们称他为“尉缭”的由来。尉缭对秦国兼并六国该是有功之人,但史书此后几乎再也没有提到他。秦帝国建立后,他的去向和结局更成了一个谜。对此该作如何评论,我想放到后面九章三节去作交待吧。

  本章所述,可说是秦王嬴政的“炼狱”时期。无论性格和心理,他都受到了严重的考验或煎熬。正如举行冠礼时祝辞所期望的那样:“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在肉体和心灵的双重搏杀中,他抛弃了单纯的生猛血气,炼就了较为宽广的胸怀,有了承受失败和成功两种不同重负的心理准备,具备了成就帝王事业的素养和素质。与此同时,有赖历世先君业绩,秦国拥有关中、巴蜀两大农业基地,财富总数在全中国已“什居其六”(《史记·货殖列传》)。拥有兵力百万以上,车、骑、步等兵种齐全,而且全国适龄男子均已登记在册(云楚秦简《编年记》:“始皇十六年‘令男子书年’”),只要一声令下,就可征集到足够的补充兵员。此时的秦国,真可谓谋臣如林,将士如潮,民心一体,国库充足,主客观条件全都齐备。于是,一场在规模上、酷烈的程度上都属空前的大决战,就这样在中华大地上拉开!

  历史大决战的时刻终于来到。令人不免扼腕三叹的是,为这场大决战祭旗的竟是一位旷世奇才!

  在下一章里,读者将依次看到,从《按上祭坛的第一只羔羊》到《中原树上的最后一片黄叶》,韩、赵、燕、楚、齐各国,是如何被秦国一口口吞灭的。中原大地在颤抖,在流血,在燃烧!但正是经过这场血与火的洗礼,宣告了延续五个世纪的春秋战国时代的终结。

  是战争结束了战争。

  成功有成功的原因,失败有失败的必然性:都不会是偶然的。但成功也罢,失败也罢,都不过是历史发展中的一环。历史将继续向前发展,我们还得看下去。 人生必读经典历史丛书:时代帝国三部曲之大秦帝国(上 下)(套装共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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