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的四种生命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人生必读经典历史丛书:时代帝国三部曲之大秦帝国(上 下)(套装共2册)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李斯的四种生命
跳进谷仓的老鼠
年近古稀的李斯,现在行将抵达生命的终点。他将死于一种惨烈的酷刑——具“五刑”(参见七章三节)并腰斩。
对一个人的死,又是死得如此凄惨,是不由人不同情的;但如果我们能大致探索一下李斯一生的行事和心理轨迹,那么感受就会比单纯的同情要复杂得多,从中还可领悟到多方面的生命含义和人生真谛。
李斯可说是那个群星璀璨时代的最后一个句号,是一出终生奋力改变命运、终为命运所吞噬的悲剧。
司马迁在《史记》中为这个性格复杂的人物立传时,用了一件极具深意的象征物——老鼠。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同是老鼠这一种小动物,处于不同的生存环境中便有不同的生存状态。这一习见的自然现象似乎从未有人注意过,偏是李斯作了细心观察,并且得出了他独特的人生感悟:人与老鼠一样,荣辱穷达,贵贱贫富,就看他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如果老鼠有知,那么想到要改变环境的当然是厕中鼠而不是仓中鼠。这也就是说,李斯所以会有这样感悟,说明他当时还处于困厄之中,他就是一只身在厕中却渴望跳向谷仓的老鼠。这是处于下层而又不安于下层的那些人们的一种心理状态。其中有令人感佩的奋发进取精神,却也杂有可怜以至可鄙的心理因素。此后,从厕所跳向谷仓,又从小谷仓跳向大谷仓;由于过分留恋在大谷仓中“食积粟,居大庑”的禄位,有时甚至不惜阿谀奉承,违心屈从,这便成了李斯一生的写照。
李斯第一次跳是跳出厕所,即脱离当个郡县小官吏这种困境,去向荀子学习帝王之术。
正是在荀子门下,他结识了韩非、浮丘伯这样一些同时求学于荀子的杰出人士。他们很快都学有所成。韩非回韩国,立志报效故国。浮丘伯也回齐国故土,只是无意仕途。李斯基于此生必须有所作为的动机,学习时自然分外勤奋,学成后更急于为君主所用。但由于楚国当时已一蹶不振,他认为不值得再为之效命;列国又都日趋微弱,无法施展抱负,于是便决定西游入秦。告别老师荀子时,他直抒胸臆,说了这样一番话——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读这篇讲话,可以触摸到这位年轻学子胸中那颗急于求取功名利禄的心蹦跳得有何等剧烈!这颗心分明还连着那只厕中鼠的影子,只是如今眼光更远大,因而改变处境的要求也更迫切。“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如果一个人处于卑贱穷困而不发愤改变这种状态,在他看来那简直是光长着一副人面孔的两脚兽!
李斯师事荀子的确切年代,很难稽考。推算起来,该是荀子应楚国宰相春申君之邀到楚国担任兰陵令期间。如果真是在这个时候,那么荀子已经游历过秦国,对秦国的地理、民风、内政、外交都有较深的了解,对它的长处和短处也有他独到的观察(参见前八章二节)。现在弟子要去入秦游说,做老师的似乎应当指点几句什么。《史记》没有载录,《荀子·议兵》中有一段荀子与李斯的对话,正是说到秦国的,不知是否与李斯的入秦之游有点关系。论题是用兵。荀子主张用兵要“以仁义为本”。李斯似乎不同意,便向荀子提问——
秦四世有胜,兵强海内,威行诸侯,非以仁义为之也,以便从事而已。
秦四世,指从孝公、惠文王、武王到昭襄王。李斯认为秦国的逞雄诸侯,靠的都是实力,“以便行事”,怎么有利便怎么干,并不讲究什么仁义。荀子回答说——
非女(通“汝”)所知也。女所谓便者,不便之便也(以不利于人为利)。吾所谓仁义者,大便之便也(以大利于人为利)。彼仁义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则民亲其上,乐其君,而轻为之死。故曰,凡在于军(当作“君”),将率末事也。秦四世有胜,(音xǐxǐ,恐惧貌)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所谓末世之兵,未有本统也。故汤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鸣条之时也;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之也,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谓仁义之兵也。今女不求之本而索之于末,此世之所以乱也。
从这次对话中可以看出,李斯虽是荀子门下出类拔萃弟子之一,但这对师生在政治主张上却存在着颇大分歧;这种分歧,还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愈来愈大。
李斯是带着充分自信离开荀子的,但事情的发展并不像理想那样径情直遂。他告别荀子时说要“西说秦王”,而一到秦国后,偏巧逢上庄襄王刚死,朝政正处于一个新旧交替的忙乱状态中。而且当时列国学士纷纷西游,咸阳人才济济,单是吕不韦门下就有宾客三千,秦王不见得就一定会对他这个初出茅庐的楚客分外青睐。总算有幸,后来得被吕不韦收为门客。荀子之学虽然对道、法、名、墨都有所吸取,但主体思想还应属儒家。而吕不韦则是以融会百家之长自命的,该是后期道家,或称黄道学派(参见前五章三节)。这样,李斯从作为荀子门生到成为吕不韦门客,尽管吕不韦标榜宽容,多少总还存在着一个学派改换问题。李斯似乎转换得很轻松,这除了他与荀子之间原本就存在某些分歧之外,主要恐怕还是受到禄位的驱使。他给吕不韦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不韦贤之,任以为郎。”这样李斯就完成了第二次跳跃:从一个门庭跳到另一个门庭。他终于跳进了谷仓,一定高兴过一阵子。
更可庆幸的是,由于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就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郎即“廊”,指宫殿四周的廊庑,因而成为帝王侍从官的通称。这位原来自况为厕下鼠的上蔡学子,现在居然让他登上了帝王宫殿,即使还只能站在廊庑之下,那也是何等不易!
天赐良机。已经成年的秦王嬴政即将亲政,他气吞斗牛,雄心勃勃,但吕不韦、嫪毐两个政治集团却阻碍着他独擅国柄。站在廊庑下精心观察的郎官李斯,终于望到了自己一个日出般辉煌的前程。现在才真正出现了告别老师时说到的那个理想中的机会:“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他巧妙地利用宫殿廊庑与秦王宝座近在咫尺这个极有利的条件,越过吕、嫪两派政治势力,直接向秦王进说,就像本书五章一节中介绍的那样,他一举成功:“秦王拜斯为客卿。”
这是李斯的第三次跳跃:从吕不韦跳到了秦始皇。这次同样也有个学派问题。秦始皇可说是倾倒于韩非著作的,他与后期法家有一种气质上的默契,实际执行的也始终是一条法家路线。李斯直接臣事秦始皇后,自然也成了一个法家,而且为了百般迎合,总是宁过而无不及。后人对李斯的这第三次跳跃非议较多,但在当时李斯自己也许不仅不以为非,可能还认为很明智呢!因为这是从一个行将沉没的小谷仓,跳到一个宽大无比、前途无量的大谷仓呀!
从这个时候开始,李斯这个自认局促于上蔡的卑微人物,在秦国和秦帝国对外作战和内部政治角逐中不断跃升,由客卿而廷尉,而左丞相,又被封为彻侯,可谓一路顺风,飞黄腾达。在长达二十余年时间里,从进谏《逐客令》,提出首次伐韩,主张废封建行郡县,直到焚书坑儒,秦始皇的每一项善政或暴政都与李斯分不开。李斯对秦始皇是称得上尽忠竭智的,汉高祖刘邦作过这样评价:“吾闻李斯相秦皇帝,有善归主,有恶自与。”(《史记·萧相国世家》)秦始皇对李斯的信用和恩宠也超过了其他任何大臣,最突出的实例是,李斯“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这对君臣竟成了多重含义的“两亲家”!
就在秦始皇离世前一年,有一次,任三川郡郡守的长子李由告归咸阳,李斯在丞相府设家宴,百官长都应邀前来祝贺,停在府第门口的车骑多到数以千计。已过花甲之年的李斯,面对如此盛况,想必眼前又浮起了残存在记忆库中的那厕中鼠和仓中鼠的影子,不由感慨系之,拂髯喟然而叹道——
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指秦始皇)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末句中的“税”,通“脱”。税驾即脱驾,到达终点;喻之于人生,就是结局、归宿一类意思。
一个人在位极人臣、尽享富贵之时,还能够想起年轻时候师长的教导,记起“物禁大盛”这样的箴言,想到自己的归宿将是如何,应当说是一件颇为不易的事;如果不仅这样想了,而且还付之于行,即所谓能激流勇退,那更是一种需要有相当高的修养才能达到的人生境界。
就本书叙述所及的时空范围来说,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在李斯之前有范蠡,在李斯之后有张良。范蠡臣事越王勾践,尽忠竭智,苦身戮力二十余年,待佐助越王灭吴雪耻后,深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同“勾”)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所以辞别越王勾践,“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史记·越王句践世家》)。张良佐助刘邦兴汉,文韬武略,深谋远虑,不愧为王者之佐,连刘邦也承认:“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但张良很清醒,一旦功成名遂觉得为韩报仇之初愿已了,便及时引退。他说:“家世相韩,及韩灭,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仇强秦,天下振动。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愿弃人间,欲从赤松子耳。”(《史记·留侯世家》)据《列仙传》,赤松子是“能入火不烧”神仙一类人物,张良的欲从赤松子是一种淡泊富贵的表示。尤为难得的是,张良终生不忘逃亡在下邳时遇到的那位黄石老父的教诲。老人临别时告诉张良,十三年后,你到济北去,看到榖城山下的黄石,那就是我。后来张良果然到那里取来黄石,虔诚地祭祀,直到临终,还嘱咐子孙“并葬黄石,每上冢伏腊,祠黄石”。
李斯显然远远没有达到类似范蠡、张良那样的境界。
我们仔细品味他在家宴上的那段话,与其说是对穷通进退的彻悟,不如说是志得意满后的炫耀。老鼠从厕所跳进谷仓固然不易,但要主动从谷仓跳出就更加艰难,何况如今李斯身处的又是这么一个天下无双的大谷仓!他实在太留恋于这个“富贵极矣”的滋味了,所以纵使他的理性还隐约记得“物极则衰”的警告,他的感情却早已把它置之脑后。这样沙丘之夜的“失足”就成了必然。
刘向在《说苑·谈丛》里引了曾子一句极深刻的话——
鹰鹫以山为卑,而增巢其上;鼋鼍鱼鳖以渊为浅,而穿穴其中。卒其所以得者(被人捉住),饵也。君子苟不求利禄,则不害其身。
李斯也像鹰鹫、鼋鳖一样,极善钻营,既增巢于上——如与秦室结亲;又穿穴于下——如豢养众多宾客,却仍不免于难。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据说当李斯取代王绾而成为秦相时,他的老师“荀卿为之不食,睹其罹不测之祸也”(马非百《秦集史》)。秦始皇一死,荀子的预感不幸而应验了,只是这不测之祸原是可测的,那就是曾子说的“利禄害身”啊!
幻想与遗恨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李斯与冯去疾、冯劫三人被一起收入监狱,等待发落。
二冯认为这是对他们人格的极大污辱。“将相不辱!”说完这句话,两人便愤然自杀。
李斯现在终于发现:周围不是谷仓,而是囹圄!
但他没有像二冯那样为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而断然、决然。他还有幻想,还不想死。
在阴冷潮湿的囚室里,他长吁短叹,脑海里种种杂乱的思想在不断翻滚。杂乱中稍有点头绪的是两端:一是自己忠心反而受害,二是秦二世无道而帝国已危在旦夕。先是眼前闪过一个又一个的忠言直谏的古人形象:龙逢、比干、伍子胥,他们分别被夏桀、商纣和吴王夫差杀死;接着想到自己的智能不及三位忠谏古人,而二世的无道又超过桀、纣、夫差,所以自己的死看来已属无疑。但一想到死,又于心不甘,觉得自己是尽了忠谏的责任的,只是皇上不听罢了。随后便是在心里一件一件数落秦二世的过错:行逆昆弟,侵杀忠臣,大造宫室,厚敛天下;特别是以赵高为佐,以至如今天下反秦者已过其半,从而预言秦帝国的毁圮已在眼前:“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于朝也!”
如果脑子里全是这些混乱的东西,李斯就会绝望。但他还有幻想。奇怪的是这幻想又是寄托在他已认定为无道的秦二世身上的:“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通“悟”)而赦之。”
赵高开始以极残酷的手段审理李斯之案。
他先把李斯的宗族和宾客尽行收捕入狱,接着便派人以严刑审问李斯,硬逼他承认与长子李由一起通盗谋反,有时甚至“榜(通“搒péng”)掠千余”杖。李斯被打得皮开肉绽,实在打熬不住,只好当堂诬服。赵高便将李斯的伪供呈上二世,以为定案。
创伤的剧痛无情地折磨着年迈的李斯全身。这个怯懦的人,已处于奄奄一息中却还不肯放弃最后一丝幻想。他忍着剧痛,挣扎着向秦二世第三次上书。这最后一封谏书,写得有些特别,故予以全文录出。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狭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阳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
从兼并六国开始到秦帝国建立,李斯为自己列举了七大功劳,目的自然想让秦二世看了有所感触“寤而赦之”。与前两次恭谨庄重的态度有所区别,这回多用反语,故意把功劳说成了罪状,多少泄露了内心的一些不满和愤恨。特别是最后几句“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牢骚直接发到二世头上了,似乎有点违背李斯往常阿顺苟合的性格,不过联系特定情景也还可以理解。其时李斯满身伤痛、满腹怨愤,且自知死多活少,便不免出言有所不逊了!只是他的部分自我感觉还处于过分乐观的幻想中。忘记了从被押进监狱开始,他已不再是丞相而是罪犯了。他与咸阳宫正殿之间至少隔着狱卒、内侍、御史、赵高这四道关卡,他的这份谏书能呈上秦二世之御览吗?
谏书总算越过三关来到赵高手里。
——岂有身为囚犯,还可上书之理!
赵高这么说了一句,就把它抛进了废物堆。
再说秦二世派去核查李斯长子李由通盗谋反情况的使者到达三川郡时,李由正在前线与义军浴血奋战。这时候最先发难的义军首领陈胜、吴广已先后被杀,继续高擎反秦大旗的是起自会稽的项氏叔侄项梁、项羽,和起自下邳的刘邦。义军在雍丘与李由率领的秦军展开了激战。战斗开始,李由奋勇出击,义军遭到挫折。就在这时,刘邦的部将曹参(后继萧何而为西汉名相,成语“萧规曹随”即指此公)攻定陶、取临济后,赶来救援,杀死李由,秦军大败,仓皇溃逃,去核查情况的使者也只好匆匆赶回,如实向赵高作了禀报。李由既是在战场上被敌军杀死的,所谓通盗谋反之说当然也就不攻自破。但赵高却反而高兴了:人既已死就不会再开口,这下我爱怎么定案就可以怎么定案啦!
所有这一切,囚禁于斗室的李斯都还蒙在鼓里。
接连几天,有十余批御史、谒者、侍中模样的人来复审他的案件,他终于看到了幻想中的一线希望,以为他的谏书已晋呈御览,这些人都是皇帝派来的。这一线希望温暖了他受尽磨难的心,觉得皇帝毕竟没有忘记他这个忠心耿耿的老臣,以至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在谏书中写了那些对圣上不恭的措辞。他向这些皇帝派来的使者恳切说明:先前的那些供词,都是由于受刑不过被逼出来的诬服,我李斯实在从未有过一丝一毫谋反之意。此心日月可鉴,务求诸位贤大夫上达圣听!
李斯说完,便伏地跪拜。当他抬起头来时,忽见两旁站出十几个手执刑杖的武士,劈头盖脑地就是一顿狠命的搒掠,直到他昏厥过去。
李斯被冷水泼醒过来后听到的第一个声音,便是怒斥:大胆叛贼,胆敢再翻供戏弄皇上,就当场搒死杖下!
李斯只得再次承认开头的诬服属实。
过了几天,又来了一批御史、谒者、侍中模样的人,复审李斯:罪犯李斯听着:你上次供称犯有与长子李由内外勾结,共同通盗谋反之罪,可是事实?
李斯不想再受皮肉之苦了,便点了一下头说:是事实。
——句句是实?
——句句是实。
这真应了一句俗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李斯又上当了!
原来,此前那十几批来复审的人,全系赵高手下人所扮;这最后一批倒真是皇帝派来的!
秦二世听了两方面如同一辙的禀奏,自然更加深信不疑。他欣喜地对赵高说:卿真是朕之肱股贤佐。要不是卿及时识破,朕几乎为李斯这叛贼所卖!
秦二世御笔一挥,李斯的命运就这样定了下来:“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群星消失之后的一抹寒光
在上一小节中说到能够激流勇退的,只举了先于和后于李斯的范蠡、张良,有没有与李斯同时的呢?
可能有一个,那就是尉缭。
尉缭是在秦王嬴政因李斯之谏而撤销《逐客令》,重新向列国客卿敞开大门以后,从大梁来到咸阳的。不久,因认识到秦王嬴政其人不可与之久游而离去,只是在秦王屈尊固请的情况下才勉强留了下来,与李斯一起,共同辅佐秦王完成统一大业。此后史书上再也见不到他的影踪。
尉缭的结局究竟如何呢?
尉缭入秦的第一篇谏言是用贿赂列国大臣的办法,来达到瓦解诸侯的目的,这与李斯在尉缭之前向秦王进说中所表述的见解完全一致;秦王采用尉缭计策而李斯用事,两人该是通力合作的,不大可能或因争宠或因妒忌而内讧,以至发生类似此前李斯与韩非之间那种事。如果在此期间战死或病死,《史记》通常总会记下一笔。帝国建立至秦始皇离世,未闻杀过大臣;坑儒四百余人,其中也不大可能有尉缭。
这就是说,在秦帝国时期,尉缭应该还活着,只是已不在咸阳。
他到哪里去了?合理的猜想是;他去了他愿意去的地方。
他早已有言在先:“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如今秦王已经得志,他不想当秦王的“虏”,继续要做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于是说走就走。第一次走是不辞而别,你看:“乃亡去。秦王觉……”(《史记·秦始皇本纪》)要到走了以后秦王才发觉。据此推测,这一次也是不辞而别。
这就是我想在这一小节说的一点意思:正由于尉缭能不为名位利禄等外物所囿,始终保持独立不倚的品格和人格,从而也就保持了作为学士的灵性和品性。他离开了繁华喧嚣的咸阳,到了一个他愿意去的地方,做了些什么,自然外人更无人知晓。估计有一件大事他正是利用这段时间做了的,那就是写了流传至今的《尉缭子》一书。
《尉缭子》是我国古代一部著名兵书,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下注“六国时”三字。宋代钦定颁发的《武经七书》中,把它与《孙子》、《吴子》、《司马法》、《李卫公问对》、《三略》、《六韬》并列为军家必读书。但由于史籍记载不详,人们对其作者和成书年代曾提出过种种怀疑。如明宋濂《诸子辨》认为此书“固后人依仿而托之者也”。清姚际《古今伪书考》把它列为伪书“证据”之一。应当说,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尉缭其人的去向都成了谜,在没有确据以前,又如何能轻易相信其书呢?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竹简中,有一部《尉缭子》残简,内容与今本《尉缭子》大体相同。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此书确实成书于西汉以前,并非后人伪托。作为此书作者尉缭,可以当之无愧地与孙子、孙膑等先师并列成为我国古代一位著名的军事理论家,他是那个群星璀璨时代一颗属于兵家星座的明亮的星。
从时间上说,他已是最后一颗升空的新星,至此一个令人神往的时代宣布终结,并永不复现。
李斯是荀子的高足,他本可发出比尉缭更明亮的光芒,他应当成为那个时代最后一颗新星。遗憾的是,当他完成一次接一次的跳跃以后,把名位利禄视为生命归宿,以阿顺依附作为生存状态;失去了独立不倚的品格和人格,从而也就失去了作为一个学士的灵性和品性。他的作品,自《谏逐客书》后一无可读,便是明证。
用这样一个标准来论说先秦诸子地位未免粗疏和武断,不过我还是想说说我的一点认识。
春秋末期至战国,是我国古代史上学术思想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各种学说,尤其是政治学说,百家并起,异彩纷呈,各显光芒的诸子犹如夏夜晴空群星争辉。出现这种盛况该有历史的和社会的多种原因,诸如历史和社会发展到此时正面临一个大的转变期;人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识正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转折期等等,这需要作专门研究,既非本书讨论范围,也非本人学养和能力所及。我所侧重关注的依然是人。当然人也是历史和社会的产物。那样一个特定的时空条件孕育出了一批具有特别气质的人,而特殊的环境又提供了必要的自由度,使他们得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创造才能等等,这些自然都是前提。但即使这样,并不见得人人都能创造一种学说。除了需要有超常的天赋、智力,更为重要的,我认为便是要有一种力排物欲、独立不倚的人格,一种无论穷通荣辱终生孜孜以求的毅力,一种把自己所创造或执持的学说置于至高至上地位,不惜以生命为殉的牺牲精神。我们如果把先秦诸子通读一过稍作思考,就不难发现他们纵然主张迥异,风格各别,但上述共同品格却极为明显。你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他们的作品就是他们生命的结晶。正是这一点,使这些著作成为经典,超越时空局限具有了永恒的意义。
这该是中国文化史上一次最悲壮的行动了:已经五十六岁的孔子,在几位忠实弟子的随从下,驾着老马、破车,开始作著名的“周游列国”之行,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期间,拘于匡,厄于宋,困于陈、蔡,有时还落到了饿瘪肚子不得不以野菜充饥的狼狈地步。《论语》和《史记·孔子世家》等典籍载录了游历中的众多细节。譬如一次孔子被过路人讥为“累累若丧家之狗”,他老人家听后笑着说:“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这个倔老夫子究竟为了什么呢?
过去有些文章说他无非是为了想做官。这也有根据。譬如就在周游途中,反叛赵简子的中牟邑宰佛肸(xī)派人来请孔子去任事,孔子准备赴任,有位弟子觉得不应当去,孔子却认为有事情可做应当去做,并风趣地说:“我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连一个反叛的邑宰手下的小官也想做,真可谓有点饥不择食了。但正是此后不久,孔子准备去赵简子处谋事,刚要过黄河,听到赵简子杀死了两位享有贤名的大夫,他立刻停止过河。当弟子们询问原因时,孔子说了一段极富感情的话——
赵简子未得志之时,须此两人而后从政;及其已得志,杀之乃从政。丘(孔子名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幼兽)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也尚知辟(通“避”)之,而况乎丘哉!
回程后,还特地谱写了一支名为《陬操》的琴曲,以示对被赵简子杀死的两位贤者的哀悼。
这就说明孔子的游历是为了宣传他的学说,他急于做官,是为了推行和检验他的学说。一旦发现违反他的学说,那么任何高位丰禄他都会弃之若敝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他对真理的追求,视之高于生命:“朝闻道,夕死可矣!”听了一次他所提倡的《韶》乐,竟会心醉到“三月不知肉味”!为了捍卫自己的学说,这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充分表现出一个智者的自信和勇敢。路过匡地时,匡人在搜捕孔子,弟子们很担心,孔子却说:“天之未丧斯文(指孔子倡导的礼乐制度)也,匡人其如予何!”来到宋国时,有个司马叫桓魋(tuí)的要杀孔子,弟子们很害怕,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一次有人问起孔子弟子你们老师是个什么样人时,弟子碍于礼节不便回答,孔子坦然说:“尔何不对曰‘其为人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已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
这就是孔子,这就是一个真正的学士的品格和品性。
这样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孔子的游历无疑是失败了,但他的学说,他的人格精神却在游历中得到了充分张扬,获得了辉煌胜利!
我们再来看看墨子。
尽管在学术上,墨家是以儒家主要反对派的面目出现的,但墨子对自己所创立的学说那种不为任何权势或利禄所动的坚定、执着精神,却与孔子相通。《墨子·公输》等文献记载中有个墨子跋涉数千里救宋的故事。有位叫公输般的巧匠为楚国制造了一种高大的云梯,楚国准备用它去攻打宋国。墨子一听此消息,便从齐国(一说鲁国)赶去,“裂裳裹足(鞋子磨穿,撕下衣裳裹脚),日夜不休,十日十夜而至于郢(楚之国都)”。墨子先从道义上说动楚王放弃攻宋,楚王承认攻宋会有不义之名,但以为有公输般制造的云梯攻宋将必胜,所以还是不肯放弃。墨子说这很好办,就在楚王面前当场做个试验:由公输用云梯攻,墨子守。结果是:“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通“拒”)之。公输般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一作“御”)有余。”公输般不得不承认输了,但他说已经有了胜墨子的办法,只是不想说。墨子说他已经知道了公输段将用什么办法,只是也不想说。在旁边的楚王听不懂他们的哑谜,问是怎么回事,墨子便说:“公输子之虑,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彻底服了,只好说:“善哉,吾请无攻东矣!”
十日十夜的徒步奔波,又要冒被杀身异国的危险,墨子所为何来呢?不少论者称道他反对战争、怜惜生灵的精神,这当然是对的;不过在我看来,体现在这个故事里的,仍然是墨家那种“摩项放踵”的实践本派学说的执著精神。如果事情的发展出现了另一结局:楚王没有被说服,墨子真的为公输般所杀,那么相信墨子在接受这种结局时,将坦然、怡然,因为用生命殉自己学说本是他随时随地准备着的事。
与孔子一样,墨子多次寻访明主,希望能有机会推行和检验自己的学说。《吕氏春秋·高义》载录了墨子曾派弟子公上到越国去游说谋事的经过。越王很高兴,说只要墨子能够到越国去,就封给他“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二十五户为一社)三百”。公上回来便如实向老师作了禀报。墨子对封地之事毫无兴趣,他最关心的还是越王能否采用自己的主张,偏偏公上对此却不能作出明确回答,说大概不大可能吧。于是墨子便说了下面这样一番话——
不唯越王不知翟(墨子名翟)之意,虽子也不知翟之意。若越王听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只要穿暖吃饱即可),比于宾萌(客居之民),未敢求仕。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虽全越以与我,吾无所用之。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国,是以义翟(以义做交易。翟,交易)也!
一切以是否实施自己的学说为前提。如果“不听吾言,不用吾道”,那么即使整个国家给我也不要;非但不要,而且视为是一种出卖道义的奇耻大辱。
这就是一个真正学士的庄重宣告!
先秦时期儒、墨、道还有名家等等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没有做官,即或做了官的,职位都较低,时间也不长。当时或许被别人或他们自己视为不幸,如果从学术发展角度看,恐怕倒是大幸。正是这种摆脱了名位利禄羁绊的生存状况,使他们的身心享有较大的自由度,能够较为切近、真实地观察和发掘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张开思维的翅膀无所顾忌地作出理论概括。诚如徐复观先生所言:“通观古今中外,学术与现实政治,必须有一相当距离,使其能在社会上生根,学术乃有发展可言,政治乃能真得学术之益。”(《两汉思想史》)
稍有例外的是法家。
法家代表人物,自春秋的管仲、子产,到战国的李悝、申不害和商鞅,都做了大官,多数还秉掌国政。不过这其实与我在上面说到的作为学士的独立不倚的品性、品格并不矛盾,因为他们身居高位后,利用自己手中权力推行的正是本派学说。如今我们读法家著作会感到它们特别富有实际感,这与作者大多数是理论家又是实践家当是分不开的。不过即使这样,执政者同时又是某种理论创制者,并非总是像想象那样十全十美的事,依靠权力来推行某种学说,最终还是不能不付出代价。理论不是主要依靠本身的说服力,而是以暴力为前导,固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呼百应、雷厉风行仿佛无所不能的气势,却也会因此而掩盖自身的欠缺、粗疏甚至违反常理之处,给整个社会埋下了或大或小的隐患。欠账总是要还的。总有一天,新一代的当国者与他的臣民,不是主动地设法弥补,便是被动地承受报复性的惩罚。
最能体现独立不倚的品性、品格的是道家学派。司马迁父亲司马谈在《六家要旨》中说:“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见《史记·太史公自序》)确实,道家的学说是难于真正领悟的。这是因为,它不仅是宏廓而又深邃的学问,而且是一种难于企及的人生境界。《吕氏春秋·贵公》中有则寓言故事为这种人生境界作出了形象的诠释——
荆(即楚)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dān,即老子)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楚人遗失了一张弓,认为反正是楚人失、楚人得,都是楚人,何必寻找。孔子说把“楚”字去掉就好了,都是人,分什么楚不楚的!老子却说,连这个“人”字也应当去掉,或得或失,弓总还在这个世界上,寻它干什么!道家学说所以能那样涵容古今,吞吐宇宙,就基于这样一种博大的人生境界。《庄子·天下》惊叹道:“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
如果用诸子的人生境界来反视李斯,那么便可清楚地看到,他从越过正在坠落中的吕不韦,直接向秦始皇进说并很快受到信用开始,就失去了作为一个学士的品性和品格,或者说已经结束了一个学士的生命,而开始成为纯粹的政治家——需要申明的是:我这样说,无关道德评价,也绝非轻视政治家。我只是想用以说明两种不同气质的人,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
那么李斯能不能像商鞅那样成为一个法家呢?
不可能。除了李斯有别于商鞅以外,决定性的前提是,秦始皇不同于秦孝公。
在秦始皇身边,只容许有阿顺依附,不可能有独立人格。也就是说只能有现在这样的李斯,不可能有历史上那样的商鞅。这种情况可以用刘向的两种形象比喻来说明:“高山之巅无美木,伤于多阳也;大树之下无美草,伤于多阴也。”(《说苑·谈丛》)既伤于多阳又伤于多阴的李斯,如果说在当时也还算一个星体的话,那么他已是一颗不会自己发光的星体;如果说它曾经一度在咸阳上空显得那样耀眼的话,那么它是由另一个强大的光源折射出来的,那光源就是秦始皇。
在那沙丘之夜,李斯在向赵高屈从的同时,他的第二种生命——作为政治家的政治生命也随之终结。
现在在他身上还残留着由那个时代投影的一抹寒光,等待着消失。
即将结束的是他的第三种生命——自然生命。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至将死,其言也善。”(《论语·泰伯》)李斯临死前发自内心的一句话,却能流传千秋,这就要说到他的第四种生命了。
长留人间的“黄犬”之叹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恰好是秦始皇驾崩沙丘宫的两周年。
与两年前的酷热相反,这一年秋风提早送凉,李斯在潮湿的石壁死囚牢里几次冻醒。他知道这已是最后一夜。人到了真正绝望时,反而又会趋向坦然。荣华富贵毕竟都是身外烟云,对于一个将死的人,荣辱寿夭都已视为同一。只是刚才最后一次被冻醒,又使他泪如泉涌。他曾经那样迷恋的名位利禄全都失去,最后剩下唯一可以留恋和值得留恋的只有童年和故乡。这时候他才发现,他曾经花了那么大精力像老鼠跳出厕所那样跳出的故乡上蔡,那是多么纯净、温馨和美好啊!
因为就在刚才,就在最后一次被冻醒前那似梦非梦的瞬间,他回到了阔别数十年的故乡。
还是那种熟悉的色彩,熟悉的气息,那丛丛古老的屋墙上还积着那些陈年的苔痕。真奇怪,当年自己为什么那样厌弃故乡,可此刻他却觉得这里的一草一石都如此美好,如此令人神迷心醉!就在这时,背后响起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接着是一声亲切的叫唤。他立刻回过头去,那是他的已经长成英俊少年的小儿子,正肩背弓箭,身骑白马,欢笑着朝他奔来,紧追在马后的是一匹机敏矫健的黄毛猎犬。他记起来了,今天是与儿子约好要到上蔡东门外猎兔的。近前几步,飞身上马,把儿子揽在胸前,拨转马头,两股用力一夹,那马便拉直马尾奋蹄疾驰起来。耳旁风声呼呼,眨眼间已出了东门。不远处是一片繁茂的矮林,他仿佛已经看到无数机灵的野兔正在那里东隐西现。忽而眼前一亮,是一弯清泉由北向南流去。呵,那不就是汝河水吗?那粼粼的清波,就像慈母脸颊的笑纹;故乡母亲张开双臂,正等待着游子重新投入她的怀抱来。李斯不由怦然心动,鼻腔一阵酸热。刚要跳下马去掬饮母亲河之水,却隐隐听到了阵阵歌吟声。抬头循声远望时,依稀看到汝水彼岸有个披着白色长袍的老者的背影。现在看清楚了,是一位老者;他一边缓步行进,一边鼓琴而歌。歌词无法听清,但李斯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赶紧催马赶去,却不防迎面扑来一阵大风,冷透入骨。在这同一瞬间,周围已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抬头仔细看时,哪里是雪,分明是无数雪亮的箭镞正朝着他头顶降落。他大叫一声,就这么惊醒过来——故乡的山山水水和老者的背影已倏忽不见,石壁上正有点点冷水向他后背滴落。
李斯恢复了对自己处境的真实感知。感觉到了四周逼来的寒气和脚镣、头枷以及全身多处伤痛。他多么希望再次回到刚才的梦境中去,沉浸到无比温馨的母亲河去。搏击了整整一生,寻找了千里万里,到现在才知道,最美好的事物,最理想的生活,原来就在起点上!
但他却再也无法入梦。
隐隐传来了几声鸡鸣。高而小的窗洞透出了一方熹微曙色。
李斯知道再想入梦已经无望。他竭力镇静自己,希望能遏制住对死亡的恐怖,较为平静地捱过这最后时刻。
他的努力获得了一点效果,以至当狱卒来打开牢门,他被押上囚车时,也没有多少恐惧。
两旁除了虬髯怒目的刽子手,还有两长行武士和数十辆车乘,那威势与他作为丞相出行时的仪仗也不相上下,只是现在他正在被押向刑场。
浩浩荡荡的车骑队伍已驰出宫门,行进在咸阳街道上。跟随看热闹的老少男女正在渐渐多起来。
李斯闭上了眼睛。
周围是隐隐的、混杂的人声,似乎有咒骂也有叹息,李斯已无心去听。忽而传来了一阵歌吟声。心里不由一动,睁眼望去,果然在杂乱的人群之外又望到了那个曾在凌晨梦境中出现过的披着白色长袍的老者的背影,边缓步行进边鼓琴而歌。这回听得很清晰,是一首预言式的哀歌——
公无渡河!
公竟渡河!
堕河而死,
当奈公何?
李斯一阵惊悸,记忆的库门忽而被撞开。现在他肯定那老者就是师事荀子时的同窗好友浮丘伯了。记得那年因他执意西游入秦而告别好友时,浮丘伯就吟唱过这首歌谣。当时虽也想到其中隐含着劝阻之意,却以为不过戏言一句。数十年过去了,预言却成了可怕又可悲的事实。李斯急于想向老友道声永别,以示悔恨之意,用力一站,忘了身在木栅栏中,颈项被枷锁扣得几乎窒息过去。他忍着剧痛,拼命探头张望,白袍老者的背影早已不见,却意外地看到了最残酷的一幕,极度悲恸过后,他昏厥了过去。
对李斯的刑罚是具五刑、腰斩,并夷三族。这就是说,他的父母、妻妾、子孙,将全都被同时处死。
这时候,数百辆载着李斯三族的囚车已从另一监狱押来,两支行刑队伍汇合到了一起。
哭喊声,嘶叫声,连成一片。
刚才,李斯是从身旁长长的囚车行列中,很快触到了一双令他心碎的眼睛而昏厥过去的。那便是他在三个时辰前梦中见到过的已长成英俊少年的小儿子,稚嫩的颈脖被扣在重枷中,押在囚车里。
李斯苏醒过来时,令人心醉的梦境又一下涌到了眼前。他盯视着儿子,泪流满面地对儿子说了一句千百年来不知使多少人为之黯然神伤的话——
吾欲与若(你)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李斯就这样死了,是具五刑死的。但作为历史人物,他的第四种生命即历史生命,将与世永存。
这是因为,他用自己行动为自己写下的这部历史,不仅是大秦帝国从兴起到衰落的投影,更重要的它还蕴含着个体生命的极其复杂、曲折和丰富的含义。
李斯的人生如此曲折、多采、奇崛,以至常常引发后人赞美和诅咒两种完全对立的评价。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第一次激烈争辩,该是发生在李斯死后一百二十七年即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著名的盐铁会议上。褒之者称李斯“功侔伊望(伊尹、吕望),名巨泰山”;贬之者则讥其“贪禄慕荣以没其身,从车百乘曾不足以载其祸也”(《盐铁论·毁学》),可谓各走各的极端。估计类似的争论今后还会继续下去,原因是人生原本多采,人们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自然也各有各的价值判断。
最后,我以为李斯留给我们后人的还有三种具有同等研究、审美价值的东西:一种由他创制的小篆字体,一篇他的杰作《谏逐客书》,还有就是临刑前对着他儿子的那一声黄犬之叹。唐代胡曾以《上蔡》为题赋诗叹道——
上蔡东门狡兔肥,
李斯何事忘南归?
功成不解谋身退,
直待云阳血染衣。
现在,除了赵高,秦二世终于把周围他认为该杀的人全部杀光;除了秦二世,赵高也终于把周围他认为该杀的人全部杀光。
这下总该歇手了吧?
不,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谁也别想再活!
就像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用的一种叫作“飞去来器”的武器,杀过别人以后还会飞回来。现在那可怕的“飞去来器”已在秦二世、赵高头顶呼呼作响,明天,一个与扶苏、李斯相同的命运就将向他们降落!
接下去诸君将要读到的,是本书叙述的终点——第十章;但对中国历史来说,大泽乡被迫发出的怒吼,标志着它又跨上一个新的起点。
胼手胝足的农民阶级,第一次显示了他们的存在和威力,第一次主动地介入了历史的创造活动。正是农民起义的怒火,激起了全国规模的反秦战争,推翻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地主阶级专政的帝王集权制王朝——大秦帝国。
本书六章写到秦始皇吞灭六国时,我们说“成功有成功的原因,失败也有失败的必然性:都不会是偶然。”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秦亡而汉兴。
浪淘沙,风扬尘。当大秦帝国落幕锣声响起时,所有曾被当事者看得很重的表面的繁华与显赫,一时的得计与逞意,全都化作烟云悄然飘去;留下来的唯有朴实而沉重的东西,它们积聚到了我们脚下的大地。
那便是历史。 人生必读经典历史丛书:时代帝国三部曲之大秦帝国(上 下)(套装共2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