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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谭张争霸无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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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谭张争霸无赢家

  如果没有张学友“幡然醒悟”,及时告别酒精卷土重来;如果没有“辉黄”组合非常有职业精神地为烂片《古今大战秦俑情》打造了超级好歌《焚心以火》;如果没有《光辉岁月》在题材和风格上的别开生面;如果没有梅艳芳在退出领奖的情况下,依然与好朋友伦永亮以串烧金曲合作的方式撑住台面……仅靠李克勤、林忆莲带着一大堆唱歌跑调的“新人”,1990年的“香港十大劲歌金曲”简直就没法看了。这一届获奖的竟然有草蜢的《失恋》这样不知所谓的歌曲,刘德华的《再会了》更是将那几年稍见起色的词作水准直接拉到1984年之前。

  对这一年的“金曲”,得奖人自己的评价恐怕是最直观的。如今已被奉为经典的《相逢何必曾相识》,是“潮流兴夹Band”浪潮中“风云乐队”的成员蒋志光的作品。他说,卖钱的音乐不代表就是自己满意的音乐,“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一组音符,其实填得太夹生、太难听了,可因为歌词是白居易的名句,大家听了就叫好。其实得“金曲”奖的时候不能说心中有愧,但整个人都是“空”的。

  接着,蒋志光不无讽刺地说了一句——敢情,这就叫“金曲”呀!

  之后,蒋志光当演员去了,再之后,我们在电视里看到了《法证先锋Ⅲ》里的游建保。当然,他的才华是不会被埋没的,1994年李乐诗获奖的“金曲”《终有一天感动你》就是他填词的。

  1990年的“香港十大劲歌金曲”如此平庸,平庸到很多歌曲如今完全难以想起旋律,歌曲难说经典,歌星也大多不在巅峰状态,“星”味不足。

  这不能不说到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的退出。1988年年初,谭咏麟宣布不再领取有比赛性质的音乐奖项,1989年张国荣宣布退出歌坛,搞得1991年梅艳芳也意兴阑珊,宣布不再领奖,接着开了“告别舞台”演唱会。

  谭、张、梅无心恋战,从个人追求的角度其实不难理解。

  一个正常人,一项工作干了十多年,多少有点儿疲惫甚至厌烦。干得一般的人慢慢地没了进取心,后面的日子无非就是重复而已;干得好的人,人在高峰,上升空间也没多大,该有的都有了,想要的也得到了,再拼命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尤其是在娱乐圈这种表面风光无限、背后是非不断的行业里更是如此,名利场哪是那么好混的。

  先看谭咏麟,1990年,“宝丽金”宣布他的唱片销量达到了1000万张,再“奋斗”下去也无非就是一串数字而已,难不成要达到1亿张才叫笑傲江湖?况且,不得不承认的是,谭咏麟在1989年、1990年推出的几张唱片,水准与质量已经在下降。

  再看张国荣,其实在1989年他翻唱《Salute》时,就能看出他告别歌坛的意味了。以往在“华星”期间,他唱了那么多不知所谓的歌,甚至有歌迷评价说,如果《无心睡眠》不是落到张国荣的手里,无疑是一首超级烂歌。但这就是工作,人总得先吃饱饭再谈精神追求。张国荣在1989年也曾坦言,以前非常渴望拿奖——这种心态对于任何一位年轻人都非常正常,谁不希望获得事业上的认可呢?——但是,只有在你有了地位、有了影响的时候才有自己决定事业走向的权利。任何在名利场里讨生活的人都要经历这个阶段。比如影星可以拒绝床戏,新人别说拒绝,连床戏清场的要求都没资格提。对歌星来说也是如此,新人有烂歌唱就谢天谢地了,哪里有选歌的权利?

  《Salute》让张国荣过了一把唱好歌的瘾,这次翻唱也足以让整个乐坛认识到他是什么水准,在这样的情况下,难道还不退出歌坛,难道还在娱乐圈里让杂七杂八的人左右他的艺术品位?

  张国荣曾在访谈中说:“若我不干这行(唱歌)的时候,是我自己光荣地走,任何人也不可以逼走我!”——其实这才是他“退出歌坛”的真正态度:曾经有过名利心,也曾经隐忍、拼搏,甚至害怕失败,当这一切过去、已无所求的时候,他便不会挣扎在其中。

  至于梅艳芳,虽然“退出”时才27岁,可对她来说,从童年开始就已经没了“生活”,这是位年龄和阅历根本不相称的人,年龄让她知道作为女人最需要什么,阅历让她知道作为名利圈中人要放弃什么。

  这3位巨星的“隐退”,实际上代表了正常人选择放弃的3种类型:事业成就、精神追求以及人生观念——功成名就的人不会再争,有更高追求的人不会在乎名利浮云,知足常乐的平常心才会明晰人生的价值取向。

  但问题是,没有人希望他们做“正常人”。

  香港流行乐坛进入20世纪90年代,每个人都是娱乐工业上的一只蚂蚁,除了少数几位“隐者”,几乎没有人可以左右自己的命运。

  这样的环境本就够糟糕的,但每一位艺人还得学会对付乐坛外的“盘外招”,这就是无良媒体的挑事儿。

  媒体的挑事儿有三种:

  第一是下作,无中生有、胡编乱造、恶意诽谤,对这种东西我们实在没法儿说什么了;

  第二种是我们常见的,信息快餐、捕风捉影,说白了就是炒作,听到点儿来历不明的信息就闻风而动,不大点儿个破事儿在狗仔的笔下就发酵成爆炸性新闻。客观地说,商业化运营下的新闻媒体要抢市场,抢时效性,有很多新闻确实存在“没时间”证实、只能匆忙排版印刷的情况。但很不好的风气是,媒体们对这类新闻的态度逐渐就变成既然“无法”证实,那也就“不必”证实,先发为快,大不了第二天再辟谣;

  第三种也许并无恶意,但新闻传播有条“定律”:不同的群体对某条新闻的解读是完全不同的。在娱乐圈中,哪怕是陈述事实的信息表述,歌迷们的理解都会跑偏。在这种情况中,媒体不是有心“挑事儿”,但受众群体却不受媒体控制。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一个客观事实:任何媒体都是有倾向性和立场的,新闻终归是要靠“人”来表述,“表述”本身就是一种带有主观倾向的行为,从理论上说,好的记者只能尽量抹去报道者的痕迹,但做到这一点确实很难。

  有关“谭张争霸”的媒体报道中,以上三种新闻就都出现过。

  在1986年的“香港十大劲歌金曲”颁奖礼上,张国荣的《当年情》先拿了个“金曲”,之后谭咏麟的《朋友》《无言感觉》反超,紧接着张国荣的《有谁共鸣》又获奖。给张国荣颁奖的嘉宾是电影巨星林翠,她是曾江的妹妹、陈山河与王馨平的母亲。不知是有意无意,林翠念出获奖歌名的时候说成“有谁共荣”,这几个字在谭咏麟和张国荣的两派歌迷中,就会产生不同的理解。

  就在张国荣上台领奖的时候,俞琤又火上浇油地添了一句:“二比二打成平手。”

  俞琤这句话乍一听,纯粹就是挑事儿。

  但她说的有错吗?本来就是打平手了嘛,她就是在讲述一个客观事实嘛,没说张国荣好,也没说谭咏麟好。不过,这话让两方歌迷听了,就各自划出阵营来了,谁看对方都不顺眼。

  俞琤的话若是报道起来,就是第三种新闻。她未必真在挑事儿,她的话也未必真正指向“谭张争霸”,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了,这句话是有背景的。

  背景是什么呢?要看第二种新闻:炒作。

  香港《明报》在颁奖后报道说,张国荣拿“最受欢迎男歌星”奖的呼声很高,但后来归了谭咏麟,原定“金曲金奖”给罗文的《几许风雨》,最后却给了张国荣的《有谁共鸣》。后来张国荣也回忆说,当时歌手是提前一个星期知道奖项结果的:谭咏麟有三首“金曲”,自己只有一首——综合《明报》的报道和张国荣的回忆,我们可以肯定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而且可能性很大,那就是:获奖名单提前“外泄”。至于是谁泄露的,那就没法儿猜了,也许是唱片公司,也许是“无线”的“舞美师”。

  “名单外泄”是件很麻烦的事儿,媒体节目没了神秘感和新鲜感,让观众看着像作秀。但这还不要紧,真正难为人的是任何事情都有突发情况和特殊情况。

  “无线”就遇到了。

  当时“无线”做“劲歌金曲”节目是有规矩的,那就是歌手不出席的话就没奖拿。

  这公平吗?当然不公平,但是,我们却得说,它很合理。

  制作方是“无线”,制定规则是“无线”的权利,这根本无从指责。客观地说,从节目制作的角度看,这种规定也是有道理的。假设谭咏麟真的有3首“金曲”,可他都不出席表演,3/10的“金曲”没人唱,这档节目肯定是失败的。这就等于一部电视剧中有好几集男主角消失了,观众肯定会骂这导演有毛病、这剧太侮辱观众智商。

  可是,以谭咏麟当时的地位和影响力,不获奖又说不过去,而“无线”方面也不好把事儿做绝。这下,“无线”的脸色就难看了,既不能黑脸,又不能红脸,所以只能给自己找脸,解决办法是中国人最擅长的方法:折中——原定谭咏麟的3首“金曲”减为两首,既保证了节目结构的完整和整体质量不下滑,又不得罪歌迷和谭咏麟这块娱乐圈的金字招牌。

  这个办法确实是无奈,可从制作机构角度来说,已经是不得已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不过,“无线”很快会发现,自己给自己找脸,很可能搞不好会打肿脸充胖子,它要立即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空出来的一首“金曲”奖给谁?

  梅艳芳已经有两首了,罗文、林子祥各一首,张学友拿一首也符合他的“新人”身份,数来数去,符合拿两首“金曲”的地位和影响的人选,只能是张国荣。

  有人会问,给其他人不可以吗?思路正确,但不可行。1986年香港比较好的歌曲还有林忆莲的《放纵》、陈美玲的《欲断难断》、叶蒨文的《Cha Cha Cha》,另外刘美君、林姗姗、邝美云、何嘉丽、蒋丽萍等也有不错的作品。

  可是,陈慧娴的《跳舞街》也只能拿到一个“最受欢迎Disco歌曲”奖,这种情况下,制作单位怎么可能把宝贵的“金曲”名额给其他人呢?

  再次强调一下,仅从制作角度来看,只能给张国荣,这和“谭张争霸”没什么关系,和制作单位喜欢谁、讨厌谁也没关系,任何一个导演都会这样选择,节目有收视保证才是重中之重——如今的电视娱乐节目里,人人都觉得根本不会唱歌但争议最大的那位,一定不会很早淘汰,但也不会走到最后,观众们总在猜这人有什么背景,其实真正的背景是制作单位需要他留下,娱乐头条和广告费指着他呢。

  从导演的角度来看,张国荣的《当年情》获得“金曲”是非常正常的,当然,它也实至名归——到此为止,我们可以理解俞琤说的“二比二打成平手”的含义了,假设,注意,是假设——俞琤作为主持人,理应由制作单位“无线”提前告知她谭3首、张1首,但因为临时改变(这里是姑且相信《明报》的说法),俞琤在颁发完第三首“金曲”《当年情》后,其实已经完全明白了张国荣会拿两首的,因为第九首“金曲”《有谁共鸣》本就在最初名单之内的。

  由此,当林翠揭晓后,俞琤也许是在感叹“无线”方面临时改变的操作结果——原来你们真是要搞二比二呀,你们玩得可真绝。

  捋清楚这些细节,“无线”的操作手法,我们就可以推演出来了——再次强调,所有的推演都是建立在相信“小道消息”的基础上的。而所谓的“推演”,本质上就在众多猜测中选择可能性最大的那一个,说到底还是猜测,而非真相——本来,原定确实是歌曲上“谭三张一”,而张国荣还有一个“最受欢迎男歌星”奖,从奖项数量上看虽然是三比二,但“最受欢迎男歌星”分量重,两人在量级上是差不多的。公道地说,这个安排挺好的。可是,因为谭咏麟不出席,只能减少他的一首“金曲”,搞二比二打平。但张国荣还有一个原定的“最受欢迎男歌星”奖,就形成了“谭二张三”,不但数量天平失衡了,而且分量上无疑是张国荣太重。那么,只能再搞一次平衡,平衡点就是用同等量级的“金曲金奖”来对“最受欢迎男歌星”,这两个奖项一人一个。

  这时,可以出现两种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最受欢迎男歌星”奖依然按原定计划颁给张国荣,那么,“金曲金奖”就要给谭咏麟。

  但这个方案行不通,谭咏麟不出席,前面两首“金曲”没现场演出倒还罢了,“金曲金奖”可是整台节目的压轴,怎么可以没人唱?!

  所以,只能实行第二种方案:把两个奖互换,张国荣得“金曲金奖”,现场压轴演绎,保证节目质量,而谭咏麟得“最受欢迎男歌星”奖,最终搞成数量上三比三,量级上也不分上下。

  如果这就是“内幕”的话,谭张两派歌迷似乎都可以接受,就算不体谅制作单位的“良苦用心”,这个结果就真的有那么不好吗?

  但歌迷认为不好,因为《明报》的新闻说:当时后台已经乱套了,颁奖程序与此前的编排不一样,节目单是用涂改液改过的。

  这样的新闻细节很容易让读者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临时更改。因为两派歌迷打架事件发生在这则新闻之前(《明报》的新闻是在颁奖礼后一天出现的),所以读者会自然联想到打架事件与《明报》披露的“黑幕”一定有关联。

  说实在的,这纯粹就是瞎联想,一台节目,彩排的时候和最终演出程序不一样怎么了?节目单被涂改过怎么了?任何节目临时拿下演员、调换前后顺序、压缩个别节目时长,难道这就叫“黑幕”?

  况且,我们必须追问一句,奖项“临时改变”的情况,有可能发生吗?

  答案是:完全不可能。

  给《当年情》颁奖的是狄龙,他和张国荣在台上还为电影《当年情》做了一次搞笑配音,而镜头也准确地捕捉到了台下笑得前仰后合的周润发。这些细节意味着:《当年情》获奖至少提前一天便定了下来,否则狄龙和张国荣没法设计游戏环节,而摄影、录音、音响、灯光、伴舞等工作人员也根本没时间准备。就拿服装来说,如果一个歌手上台领奖两次,一般会换衣服,张国荣准备了两件演出服装,说明事先一定已经知道自己拿两个奖——也就是说,《当年情》获奖不是“临时”顶替了谭咏麟,而是“无线”早就通知了张国荣,奖项不存在“临时改变”的可能性。

  那么,“临时改变”的是什么呢?

  不是“奖项”,而是“节目单”——这一点《明报》的报道说得非常明确,是“节目程序与原定的编排不一样”,这明显说的就是“节目单”,可歌迷偏偏非要理解为“奖项”,不知道是眼睛问题还是智商问题。

  我们来看看“节目单”到底是什么东西。没有节目制作经历的观众也许不理解,任何一台晚会的节目单都是很费脑筋的。最难的是综艺晚会,导演首先要考虑歌曲、舞蹈、相声、小品的搭配问题,还要权衡节目质量的轻重,总不能前面都是好戏,后面是烂尾工程吧?等到初拟的节目单出来后,各路山猫野兽都来了,有的大腕要求压轴,有的要求黄金时间,有的非要在某某同行前出场,甚至还可能某两位演员不合到你死我活的程度,他们一辈子不能碰面,非得让导演想办法错开时间……所以一份最终敲定的节目单,体现的是智慧、耐心、妥协、公关能力、谈判水平和导演的权威。

  而像“香港十大劲歌金曲”这类节目,导演在节目程序上,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必须给歌手换衣服的时间,因此,节目单要把歌手们穿插开。

  总之,一份“节目单”做下来,其实挺费功夫的,但一般在节目正式开始前就定下来了,服装、道具、美术、灯光、摄像、音响和伴舞、和音等工作人员拿着这份单子,按单子准备就得了。

  不过,这说的是“正常情况”。按《明报》所说,“节目单”被改过,那么,究竟是什么“不正常”情况可以让“无线”做出“临时改变”的决定,搞得“手忙脚乱”呢?

  问题就是出在谭咏麟身上。

  节目单最怕“不可预知因素”,下一个节目的演员兴奋过度引发脑出血,导演怎么可能不改节目单?

  在这次颁奖礼上,最有可能发生的“不可预知因素”就是谭咏麟在国外,需要现场连线。

  这玩意儿可没法儿彩排,就算彩排过上千次也没用,当时连不上,导演只能干着急。所以,谭咏麟在视频对面是否准备好、视频信号是否稳定、音效调整是否到位,在这些技术问题没解决之前,就算到了节目单上显示的必须颁奖给谭咏麟的这一程序,也必须延后,让更后面的节目顶上来救急,否则,这边颁奖呢,那边大屏幕上谭咏麟干张嘴不出声,视频上全是马赛克,这就会形成节目事故。

  这一点,极有可能是“改节目单”的唯一解释,哪有导演愿意放弃彩排流程、闲着没事儿改节目单冒险的?在技术上出问题的情况下,后台乱成一片难道不是正常反应?

  这样说来,张国荣准备两件衣服,至少是提前一天就知道自己拿两首“金曲”。同样的道理,俞琤就算不提前一天,作为主持人,也至少在上台前就知道是二比二的结局,没有主持人那么不靠谱,啥也不知道就上台开喷的。至于她那话是在感叹“无线”的操作手法,还是指向“谭张争霸”,天知道。

  这样分析下来的话,“临时改变”的是节目流程,而非奖项归属,这是两个性质的问题。

  可是,《明报》的报道动机显然就可疑了:它把后台乱套的新闻捅出来(暂且不管真假,即使是真的,前面也分析过,很可能是在处理与谭咏麟连线时产生的技术问题),还有“气氛恶劣”这样的现场描述,至少在阅读感受上,读者自然会联想到有“黑幕”,再加上对俞琤动机不明的“客观陈述”的不同解读,“谭张争霸”立刻升级。

  但我们能指责《明报》吗?

  答案还是不能。原因有二:

  一、《明报》这则新闻属于前面说的第二种新闻,也就是“无法”证实也“不必”证实的范畴。它没有恶意中伤谭张、损害两人的名誉权,法律上你拿它没办法;而它也没有赤裸裸地煽动歌迷打架,在社会道德和新闻伦理上你也没处指责。至于说歌迷看到报道会选择什么立场、引发什么情绪,是认为自己的偶像吃亏了,还是自己的偶像占便宜了,《明报》可不管。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明报》报道了什么:它根本没报道“谭三张一”变为“二比二”,而是说张国荣拿“最受欢迎男歌星”奖——注意这4个字——“呼声最高”,并没有说他一定会拿,更没有说“无线”已经内定给张国荣而临时变卦给了谭咏麟。

  事实上,“最受欢迎男歌星”奖最后不是给了谭咏麟吗?从他的歌迷角度来看,抢走了张国荣的“最受欢迎男歌星”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干什么骂人?谭咏麟这样的艺术家难道是这样低素质的人最欢迎的?

  而从张国荣的歌迷看,虽然没了“最受欢迎男歌星”奖(本来也没说一定给他),心理有点儿小失落,但“金曲金奖”找补回来了,不也挺好吗?他们和对方打架,难怪张国荣会感慨“有谁共鸣”?

  二、《明报》作为媒体,报道程序上是正确的,从前后关系上看,我们很难说它在恶意挑事儿。

  现在围绕这届“香港十大劲歌金曲”颁奖礼的是非,谭张的两派歌迷都不注意时间细节,所以吵架都吵不到点子上。事实上,《明报》是在颁奖礼结束后进行的报道,虽然很主观,虽然字里行间有猜测性陈述,但从逻辑上说,在颁奖礼结束后的报道中披露以往的“小道消息”,这个程序并没有问题。

  反而,如果《明报》在颁奖礼之前就捅出“无线”改名单的事情,或者把“小道消息”当新闻公布出来,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实的情况下,就会惹麻烦。常见的结果就是被当事人诉讼。官司结果也很容易设想:“无线”完全掌握主动权,和被告媒体关系好的话,可以简单地一口否定,也可以说我们“改名单”是在斟酌权衡,你看的名单是初选,不靠谱;如果“无线”和被告媒体关系不好的话,你那个“小道消息”不是我们官方认可的,现在已经对我们的公信力产生了不良影响,道歉赔钱吧。

  只要这种情况发生,被告媒体百分之百陷入被动,可想而知,输家一定是《明报》。以《明报》这样的媒体,哪里会不明白法律风险?所以,正常的媒体即使有黑幕可“捅”,也必须在事件结束后去“捅”,在没有确凿证据时绝对不能正面开火。

  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我们就能理解《明报》的做法了。关于“改节目单”一事,它只能在最终奖项结果出来后,以“此前有传闻说……”这样的方式一带而过,这样的叙述方式是不用负责任的;况且,在“最受欢迎男歌星”奖项方面,《明报》的报道口径是非常严谨的,用词为“呼声最高”。这样,《明报》就最大化地规避了法律风险,它甚至没有义务向读者告知“小道消息”的来源,因为它报道的最终获奖名单是正确的,并没有对“无线”产生名誉损害。

  所以说,整个事件根本没法指责《明报》,人家没在冲突前煽风点火,也没在事后披露“黑幕”激化矛盾,谁让你们歌迷自以为是瞎解读的?

  至于那些“小道消息”歌迷们是怎么知道的,“谭三张一”是怎么变成“二比二”的,《明报》概不负责,它在颁奖前后根本没报道过这件事,法律上无懈可击;“无线”也不负责,我们还没颁奖呢,歌迷爱怎么猜怎么猜,你们从谁那儿听的问谁去,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但我们颁奖之后,你若说我们作假,请拿证据说话。

  说来说去,就算有“黑幕”,只要“程序”正确,“揭黑”媒体和“黑幕”机构都可以掌握主动权撇清自己。有人会问,照这么说,敢情读者非但没有什么知情权,反而成了新闻事件中最大的傻子?没错,一直就是这么操作的,直到今天也这么玩。

  在整个“谭张争霸”的1986年颁奖事件中,歌迷们就是这么被愚弄了。除了当事人,外人很难说得清楚当年的“最受欢迎男歌星”和“金曲金奖”的原定奖项是颁给谁,但谭咏麟的歌迷觉得张国荣多拿了一首“金曲”还收获了一支不该给他的“金曲金奖”,他们气不过;而张国荣的歌迷觉得谭咏麟从自己的偶像手里拿走了“最受欢迎男歌星”奖,简直就没天理了。

  于是,打起来了,打到两位歌星惹不起躲得起,最终我们发现,竟然谁也没赢。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其实一直有一个问题存在:这场歌迷之间的斗争,到底能不能避免?

  有人说“能”,如果不是娱乐媒体挑事儿,如果传媒环境不是那样恶劣,那么歌迷不会斗,毕竟大部分歌迷还是理智的。况且,事件出来之后,完全有解决办法,比如让两位偶像台前和睦、幕后多引导歌迷树立正确的“三观”,把歌迷会的头儿找来谈话,用自己的号召力平息事端。

  有人说“不能”,因为谭张之争是客观存在的,用特老的话说,这是香港流行乐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疖子早晚要冒头,咋就没听说曾轶可的歌迷去打迈克尔·杰克逊的歌迷呢?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小道消息”可靠,“无线”拿“金曲金奖”做人情、搞平衡,不管给谭咏麟还是张国荣,吃亏的可都是罗文呀!为什么罗文的歌迷没闹事呢?根本原因还是谭张争霸到了一定火候嘛,早晚会发生一场事件。况且,幕后推手就是娱乐传媒,他们巴不得要歌迷去打,打得越乱,销量越好。这种情况下,哪能避免争执?

  这两种说法貌似都对,但也都有问题。

  歌迷争斗的本质原因,不在于传媒环境,不在于谭张两人关系好不好,也不在于背后有谁指使,而在歌迷自身——

  任何一种偶像崇拜,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失去自我意识,在“谭张争霸”这件事上,两位歌星都没说什么,歌迷们自己压不住了,处处维护自己的偶像、贬低对方,甚至到了不顾事实的程度。比如谭咏麟1987年开了17场演唱会,而此前都是20场,张国荣的歌迷就宣称谭咏麟已经退步了,演唱会都开不了那么多了。真实的原因呢?当年红馆的档期只能给谭咏麟留17场。再比如1989年年末开始的“张国荣退出歌坛演唱会”,总共开了33场,谭咏麟的歌迷就说自己的偶像在1989年开过创纪录的38场,张国荣比不上谭咏麟,殊不知张国荣当年33岁,他是在以自己的年龄定场数。

  很多时候,有一部分过激的歌迷就是这样行事:经常没头脑,还总不高兴。

  对于歌迷群体的心理状态,黄霑在他的论文里有过分析。他在总结“偶像崇拜”现象中,引用了一位叫马国明的学者的论文——《新一代的偶像崇拜——揭示偶像与传媒关系的调查报告》,大意是说,偶像崇拜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实际上是一种“形象投射”。

  这是什么意思呢?理解它需要我们了解拉康哲学。拉康是法国的一位精神医生,也是位精神学家,他的学问在多年前曾经风靡中国。拉康哲学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概念叫“镜像理论”,这个概念其实很复杂,我们只能简单理解:人的眼睛是看不到自己的,你能看到胳膊腿,但别说后脑勺,连自己的鼻子长什么样儿都不知道。

  有人会说,不能呀,我照照镜子不就得了吗?

  哲学问题就产生了:镜子里的“我”,是“我”吗?

  “我”看到的分明是面镜子,镜子里的人是虚构的,是想象出来的。如果不同意这种说法,那么我们立即会面对下一个问题:如果镜子里的“我”是真实的,也就是说“我”在镜子里,那么,看“我”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好玩吧?但它不好笑,而是个严肃的问题,严肃在下一个追问。

  镜子里的“我”不是“我”而是“他”,我们人类就是用“他”来完成对“我”的认识,比如“我”看到“他”的鼻子是挺拔的,于是便认为“我”的鼻子就是挺拔的。那么,下个问题就麻烦了,我们看到的“世界”,是真实的吗?

  事实上,我们见到的“世界”是地球仪、是视频、是照片以及其他人的描述,不客气地说,就算环游世界的人,也不可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有真正地见过真实的世界,我们对世界的所有认识都是“镜子”里出现的,而这个过程完全是想象和虚构的。

  了解了这个哲学概念,“追星”就很容易理解了。

  歌迷们认识歌星吗?和他们喝过茶还是聊过天?两口子都未必能真正了解对方,歌迷凭啥认为自己了解偶像还为之牵肠挂肚的?

  这难道不好笑吗?

  其实不。从拉康哲学来看,人类必须而且一直是这样做的:镜像似的想象和认同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必经之路。“追星”就是这条路的一种例子。“偶像”其实是一种想象和虚构,歌迷们把偶像进行了“形象投射”,把歌星当成了镜子里的“我”,偶像拿奖,“我”就高兴,偶像被欺负了“我”就要出头为他打架——出现这种心理状况,歌迷是在用“偶像崇拜”完成“自我”,哪怕这完全就是虚构和想象。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超女”之类的节目容易制造偶像而唱片工厂很难,因为歌迷需要用“形象投射”的方法完成自己的明星梦和成功梦,自己的偶像夺冠,粉丝们就好像自己梦想成真了似的,他们看到“镜子”中想象和虚构出来的“我”成功了,自我体验了灰姑娘的传奇,一番白日做梦的意淫之后,挂科的还是得补考,不会因为你喜欢李宇春就可以免试。

  在“镜像”和“形象投射”的理论下,某些歌迷就是一群没有“自我意识”的群体。

  这是黄霑提出的第一种心理状态,而他马上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卡拉OK。

  卡拉OK带来的问题是: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歌星。哪怕唱得荒腔走板,哪怕五音不全,人人都爱当“麦霸”,短暂休息的时候还忍不住对别人的表演给出一大堆自以为是的批评指导——这种心理状态,我们都知道如何形容:自恋。

  可这不是很矛盾吗?第一种是歌迷的“自我意识”极度缺失,满脑子都是偶像,忘记你不如忘记自己;而第二种是极度膨胀,自恋到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花朵。

  是矛盾,有些歌迷就是这样的群体,说不好听点,是精神与自我的分裂。

  正因为精神上极为矛盾,才不理智,正因为不理智,才会打架。

  打架的后果就是,谭咏麟、张国荣纷纷退出,“争霸”事件告一段落。如果非要总结出一句话,那只能说:“谭张争霸”缘于歌迷,也终于歌迷,娱乐媒体充当了帮凶——可是,好笑而又讽刺的是,两派歌迷都口口声声说自己没错,反而一直满怀委屈地声称自己是受害方;娱乐媒体在这一事件后不曾反思,反而变本加厉,看看陈百强日后的遭遇,不知道谭咏麟和张国荣的歌迷会作何感想。

  1990年 十大劲歌金曲获奖名单

  1. 《失恋》 草蜢

  2. 《再会了》 刘德华

  3. 《前尘》 林忆莲

  4. 《相逢何必曾相识》 蒋志光、韦绮姗

  5. 《爱恨缠绵》 关淑怡

  6. 《只愿一生爱一人》 张学友

  7. 《焚心以火》 叶蒨文

  8. 《眷恋》 李克勤

  9. 《光辉岁月》 Beyond

  10. 《心仍是冷》 梅艳芳、伦永亮

  最佳作曲奖:《焚心以火》 作曲:顾嘉辉、黄霑

  最佳填词奖:《光辉岁月》 填词:黄家驹

  最佳编曲奖:《焚心以火》 编曲:顾嘉辉

  最佳歌曲监制奖:《焚心以火》 监制:黄霑

  最受欢迎国语歌曲奖:

  金奖:《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主唱:张洪量

  银奖:《耶利亚女郎》 主唱:童安格

  铜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主唱:伍思凯

  最受欢迎新人奖:金奖 / 黎明 银奖 / 曾航生 铜奖 / 吴婉芳

  最佳音乐录像带奖:《乐与悲》 主唱:太极乐队 编导:杨伟业

  最佳音乐录像带演出奖:《Electric Girl》主唱:张立基 《蜘蛛女之吻》 主唱:草蜢

  最受欢迎男歌星:刘德华

  最受欢迎女歌星:叶蒨文

  金曲金奖:《焚心以火》

  劲歌金曲荣誉大奖:顾嘉辉 光辉岁月,不说再见:香港音乐时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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