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鲁迅文学诗歌奖第一人:啸天说诗·诗经楚辞鉴赏(全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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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五首

  其一

  我有一方便,价值百匹练。

  相打长取弱,至死不入县。

  王梵志白话诗唐初流传极广,这些白话诗的大部分从内容上说,无非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梵志诗有文学价值的部分,当推那些揶揄人生,讽刺世相之作。

  这首诗以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道白”。其关键词是“方便”,相当于法宝。法宝本是佛教用语,指佛说的法,又指和尚用的衣钵、锡杖等。道教也用此语,指能制伏或杀伤妖魔的宝物。比喻用起来特别有效的工具、方法或经验。而此诗中的“方便”,乃指处世的法宝,当然是宝贵的经验了。宝贵到何等程度呢,“价值百匹练”。练是白色的熟绢,在古代可作通货,即实物货币。“百匹练”的说法,虽不如无价之宝的说法来得夸张,但却很肯定,肯定到数目字上了。这便具体形象,也是一种诗趣。

  接下来说这一法宝的具体运用:在处理人际冲突(“相打”)社会矛盾时,取一种调和的方式,就是“取弱”——便是认输,讨饶。在鲁迅的笔下,对此有很形象的描写:阿Q每逢被人揪住黄辫子的时候,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我是虫豸——还不放么?”虽然是虫豸,人也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这种调和矛盾的方式虽然可笑,却也有效。

  末句归结为一个人生信条:“至死不入县。”永不打官司。即使是吃了亏,即使是占着理,也决不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个儿的权利。为什么呢?麻烦呀。请律师(古代叫讼师)要花钱呀,时间精力陪不起呀。语云:“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是一种与世无争、息事宁人的态度,也是一种人生的“共相”。但“与世无争”的概念并不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的现身说法来表现,所以是诗化的。

  诗中宣扬的人生信条,有老庄之道的影子。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第四十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这些格言,是人生经验教训的总结,有其智慧的成分,也有负面的影响。毛泽东讲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毛泽东也讲法宝,其一是“武装斗争”。还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由此看来,此诗的正面意义,便是对阿Q精神的反讽。“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谭献《复堂词录序》)

  其二

  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

  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

  本篇也用第一人称,但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是多么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较些子”乃唐人口语,意即“较好些”。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和“我有一方便”诗的共同点是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两首诗均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如“我有一方便”一首,作劝人忍让看便浅,作弱者的处世哲学之解剖看,则鞭辟入里。“他人骑大马”一首,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像看,则惟妙惟肖。

  平心而论,梵志这两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说不定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做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抽象的道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臆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思想(诗人的)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们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其三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

  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这首诗和下一首诗的内容都是肯定生命的短暂,死亡的必然。这首诗既可以解释为否定长生的观念,对世相加以揶揄;又可以解释为“黑色幽默”,即面对死亡不可避免的事实,诗人无可奈何地自我解嘲。

  “土”与“馒头”本来没有关联,除非小娃娃办“姑姑筵”。诗中用“土馒头”借代坟茔,既冷峻又尖新,想想叫人发笑。由这个比喻很自然地引出第二个比喻。人死入土,当然成了馒头的“馅草”(肉馅)。“城里”、“城外”对举,分别暗示生死的场所,在都城诗中本属习见。如沈佺期的《邙山》“城中日夕歌钟起,山上唯闻松柏声”两句,就有如此联系。不过,像王梵志这样把生死交替比作厨师做白案,却是别出心裁而令人发噱的。他似乎有意化沉重为轻松,但终不免沉重,实在是一种“绞架下的幽默”。

  生命对人只有一次,死亦如之。“一人吃一个”,要多也不行。三句之妙在于紧跟前两句的譬喻,再出戏言,一点也不牵强生硬。同时,人固有一死,想躲也不成——“莫嫌没滋味!”将贪生惧死的心理比着厌食或挑嘴,这又是幽默。死亡,是沉重而悲痛的事,诗中居然把它比作公平地分发早点,就像童谣所唱的那样:“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诗人似乎有意要化悲痛沉重为愉快轻松,这幽默底下,该有多少的悲观厌世情绪!与之对应的色相自应是“黑色”。

  宋代大诗人黄庭坚似乎没有体会到个中深味,鲁莽地批评:“己且为土馒头,尚谁食之?今改‘预先着酒浇,使教有滋味’。”这一改不要紧,原诗诗味大失,幽默变成贫嘴,直是点金成铁了。

  其四

  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

  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

  这首诗没有幽默,相对前首的冷嘲,这里是热讽。首二句化用汉乐府《西门行》古辞:“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古诗作“生年不满百”)“世无百年人”本是共知的事实,偏偏临到自己头上,人们不肯正视。接受他人死亡的事实容易,接受自身消灭的观念则难。所以世人多见欲壑难填,拼命占有,“多置田庄广修宅,四邻买尽犹嫌窄”,占有了就想永保。这就是所谓“强作千年调”。其至愚者乃至忘记了“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的古训,变成看钱奴,吝啬鬼,一何可悲。据传王羲之的后人,陈僧智永善书,名重一时,求书者多至踏穿门槛,于是不得不裹以铁叶,取其经久耐磨。诗中就用“打铁作门限”这一故实,具体描绘凡人是怎样追求器用的坚牢,作好长远打算的。在诗人看来这无非是做无用功,故可使“鬼见拍手笑”。说见笑于鬼,是因为鬼是过来的“人”,应该看得最为透彻,所以才会忍俊不禁。鬼笑至于“拍手”,是王梵志诗语言生动诙谐的表现。

  宋代范成大曾把这两首诗的诗意铸为一联:“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重九日行营寿藏之地》)十分精警,《红楼梦》中妙玉就很喜欢这两句,而“铁槛寺”、“馒头庵”的来历也在于此。

  其五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

  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此诗发端于日常生活琐事之微,而归结到生活真谛,具有禅偈式的机趣。

  织物(纺织或针织)有正反面的区分。没有线头,较为光洁的一面是“面子”,做成衣物时须用在表面,取其美观悦目;而结有线头,较为粗糙的一面是“里子”,做成衣物时须放在内里,以藏其拙。人们在黑暗中着衣,或动作太急时,往往有将里、面颠倒“翻着”的现象。“梵志翻着袜”,也许本来就是这种偶然的错误。当然,也不排除虚构;或真有布袜“隐(刺痛)”脚的情况(只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翻穿的袜子露在外面,是难看的。熟人或热心的人,不免要加以暗示或提醒。“人皆道是错”,正是出自这样的关心。

  诗的要旨在最后的两句答语上。如果说“翻着袜”并非出于无意,则这个答语是成竹在胸的;如果说“翻着袜”真是偶然性差错,这个答语便是将错就错——“乍可(宁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无论在哪种情况,这对答都可谓绝妙。不过听话听音,读者切不可胶着字面,将这话局限在日常穿着方面,或认为作者提倡损人利己,从而强派他的不是。这都大失作者本心。要看到,这首诗不过是借穿袜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声东击西,以小喻大,对一种普遍的世相即“慕虚荣而处实祸”予以当头棒喝。“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李白)的故事,“打肿脸充胖子”的俗话,都告诉我们,世上确有很多为了绷面子,而不惜穿着隐脚的袜子走路的蠢人。确有必要劝劝他们:还是把袜子翻转穿吧!

  黄庭坚说:“王梵志诗云‘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一切众生颠倒,类皆如此。乃知梵志是大修行人也。昔茅容季伟,田家子尔,杀鸡饭其母,而以草具饭郭林宗。林宗起拜之,因劝使就学,遂为四海名士。此翻着袜法也。今人以珍馔奉客,以草具奉其亲,涉世合义则与己,不合义则称亲,万世同流,皆季伟罪人也。”(《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六)这样读诗者,可谓解人。 鲁迅文学诗歌奖第一人:啸天说诗·诗经楚辞鉴赏(全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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