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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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d[1]

  船长伸手探进自己的裤子口袋还有些吃力,因为口袋不在侧面,在身前,而船长是个有些富态的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硕大的银表,看了眼,又瞄了一眼落日。掌舵的卡那卡人[2]也看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船长的眼睛正盯着前方的小岛,一条水沫连成的白线标记着暗礁的位置。船长知道暗礁有个缺口足够让船通过,再靠近一些他必然能找到缺口在哪。还有大概一个小时的日光可以借用。澙湖的水很深,下锚方便。岛上的椰林中他们已经能望见那个村子,村长是大副的好朋友,晚上在岛上应该能过得很开心。正好这时大副来了,船长转过去跟他说:

  “我们带一瓶酒上岸,晚上找些姑娘一起跳舞。”

  “我找不到暗礁的缺口。”大副说。

  他是个卡那卡人,皮肤黝黑,面容英俊,似乎有点像罗马帝国后期的某位皇帝,容易长胖,但脸上的线条还是颇为精致的。

  “我打包票那个缺口就在这儿,”船长用望远镜望了望,“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找不到。派个小伙子上桅杆瞧一眼。”

  大副喊了一个水手过来,下了命令。船长看着卡那卡人爬上桅杆,等着听他说什么;但这个水手说他只看到水沫连成的线,根本没有断开的地方。船长说萨摩亚语[3]就像当地人一样,骂起人来也很流利。

  “要不要让他留在上面?”大副问。

  “留他在上面他妈有什么用?”船长答道。“那个蠢货连个屁都看不到。你可以把你身家性命全赌上,要是我上去了肯定能找到缺口。”

  他愤怒地看着那根纤细的桅杆,当地人爬了一辈子的椰子树当然不在话下,他就是太胖了。

  “滚下来,”他吼着,“你还没一条死狗有用。我们只好沿着暗礁绕过去,直到找出缺口。”

  这是一条七十吨的纵帆船,装着煤油发动机,不逆风的时候每小时能开四五海里。它很破旧,刷成白色还是很久之前的事,涂料都斑驳了,而且又脏又黯淡。船上始终有一股浓烈的煤油味,一般还夹杂着干椰子仁的味道,因为运的货通常就是干椰子仁。他们现在离暗礁不过一百英尺了,船长让舵手沿着暗礁航行,直到发现缺口。可他们走了好几英里,船长才意识到他们错过了缺口,又掉头慢慢往回找。白色的水沫连绵不断,此时日头也快落下去了。船长骂了句船员有多蠢,决定放弃,等到明日天亮再说。

  “往海里开一开,”他说,“这里没法下锚。”

  船往海中开了一小段,很快天就暗了。他们抛锚停了船。收帆之后船晃得厉害,在阿皮亚,他们总说这船总有一天要翻掉。船主是个德裔美国人,管着当地最大的一个商铺,他就说给他多少钱也不会上这艘船。这时候中国厨子来了,穿着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薄薄的一件紧身短上衣,说晚饭已经准备好;船长进舱房的时候发现轮机长已经坐在了餐桌边。轮机长是个高个子,很瘦,细长的脖子皮包骨。他穿了条蓝色的工装裤,一件无袖的紧身套衫,露出两条纤细的胳膊,从手肘到手腕全是刺青。

  “在外面过夜真是太遭罪了。”船长道。

  轮机长没有接话,那顿饭吃得很安静。舱房中一盏油灯,光线昏暗。最后一道菜是杏子罐头,之后中国佬还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茶。船长点了雪茄走到上层甲板。夜色中远处的小岛只看得出黑黑的一团,星光倒是璀璨,什么声音都没有,只听得见海浪不停拍碎在岸上。船长懒懒地坐进一张甲板椅中,悠闲地抽着雪茄。没过一会儿,有三四个船员也到他旁边坐下,其中一个拿了班卓琴,另一个拿了六角手风琴,演奏起来,其中一人还唱起了歌。当地人的歌谣用这些乐器演奏有些怪异,然后一男一女伴着歌声跳起舞来。这是一种原始的舞蹈,充满野性,手脚的动作和身体的扭曲都极快,表现得似乎是肉身的欢愉,甚至让人想到性爱,却又是不带感情的性爱。人在这样的舞蹈中退化成动物,非常直白,诡异却不神秘,说到底就是发乎天性,甚至可说是幼稚的。跳到后来他们终于累了,摊开在甲板上睡着了。一切又归于平静。船长回到自己的舱房中,脱下衣服,爬进自己的铺位,躺在那里。夜里热量依旧不散,闷得他简直要大口喘气。

  可第二天一早,黎明偷偷爬上了平静的海面,昨晚寻不着的暗礁缺口很快发现了,就在他们往东不远处。帆船进了澙湖,水面上涟漪都没有,珊瑚深处看得到彩色的小鱼在游来游去。下锚泊船之后,船长吃了早餐,走上了甲板。阳光从无云的空中洒落下来,但时候尚早,空气依旧凉爽,送来一阵快意。那是个星期天,周围有种静谧,像是大自然正在休息,让他觉得格外舒适。他坐在那里看着林木葱茏的海岸,懒洋洋的很是自在。又只过了一会儿,他唇间缓缓露出笑容,把抽剩下的雪茄扔进了水中。

  “我觉得我应该上岸了,”他说,“把小船放下去。”

  他沿梯子笨拙地爬到小船里,船员把他划到一个小港湾之中。椰树一棵一棵排到了水边,也并没有整齐的行列,但还是像芭蕾舞团一样,站位有一定的规矩;其中的舞者都是些未婚的名门女子,岁数大了,却依然洒脱,透露着过去那个时代的风姿,优雅中带着一种做作的笑意。椰树间有条蜿蜒的小径,浅得几乎看不见,他沿着小径漫步而行,很快到了一条宽阔的溪流前。溪上有座小桥,但那是由十几株椰树的树干首尾相接而成的,连接的地方就靠分叉的树枝插进水底托着。桥面是圆的,既窄又光滑,而且也没有扶手,要过这样的桥不但脚下得稳健,心里也不能畏缩。船长犹豫了一下,但溪流对岸的树木掩映着一幢白人的房子,他心一横,小心翼翼地走上了独木桥。他非常仔细地看着脚下,可两根树干相接处总有些落差,他每次都走得不太稳。走到最后一根树干,他长舒了一口气,然后终于踏上了坚实的土地。独木桥走得不易,他专心到未曾发现有人正看着他,突然听到说话声船长吓了一跳。

  “没有走惯的话,过这样的桥需要胆量。”

  船长抬头看到那人就站在他面前,显然就是从之前看到的那幢房子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一会儿,”那个男人继续说道,带着微笑,“我就等着看你掉下去。”

  “绝不可能。”船长说道,心里还有些后怕。

  “我之前就掉下去过,记得是一天晚上打猎回来,枪啊什么的,全掉水里了。现在我都让仆人替我背枪。”

  这人有些岁数了,留着一点小胡子,微微有些变白,脸很消瘦。身上就一件汗衫,一条帆布裤子,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的英文略带一点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

  “我是。”

  “听说过你,好像记着你就住在这附近。”

  船长跟主人进了那个小木屋,主人指了指一张椅子请他坐下,他就笨重地坐下了。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杯子,他四下看了看这个屋子,满心压抑,因为他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书。

  四面墙都是书架,从地板到屋顶,架上塞满了书。大钢琴上乱七八糟都是乐谱,一张大圆桌,桌上也堆满了书和杂志。坐在这样的屋子里,船长越发觉得局促,想起来尼尔森是个怪人。他在这片群岛间住了这么多年,没有人特别了解他,而认识他的都同意他很怪。他是个瑞典人。

  “你这儿可真是弄了好一大堆书啊。”尼尔森回来的时候船长说道。

  “它们也没什么害处。”尼尔森微笑道。

  “你都读过吗?”船长问。

  “大部分。”

  “我平时也爱读点什么,订了《周六晚报》,让他们定期给我寄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好一大杯威士忌,还给了他一支雪茄。船长主动交代了一些情况。

  “我昨晚就到了,但找不到上岸的口子,只能在海上下锚。这条线路我没走过,但我们那边有人要送些东西过来。一个叫格雷的人,你认识吗?”

  “知道,他有一个铺子,离这儿不远。”

  “他要了不少罐头,还有一些干椰子仁。反正我在阿皮亚也无所事事,他们说还不如跑这么一趟。一般我都是走阿皮亚和帕果帕果之间的航线,不过那边最近发天花,也没什么生意。”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着了雪茄。船长本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但尼尔森身上有种什么感觉,让他紧张,他一紧张就话多。这个瑞典人长着一双黑色的大眼睛,一直在看着他。

  “你住的这个小屋子还挺像样。”

  “我已经尽力了。”

  “你那些树一定赚了不少钱吧?看着打理得很好。现在干椰子仁又值钱。我自己以前也有个小种植园,在乌波卢岛[4],后来没办法,只能卖了。”

  他又四下看了看,那么多的书让他感到一种难以理解的敌意。

  “我想你住在这儿一定也觉得有点寂寞吧。”他说。

  “习惯了,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二十五年。”

  这时船长想不出还能说什么,只静静地抽烟。尼尔森似乎也无意打破沉默。他看着这位客人,若有所思。船长个子很高,超过六英尺,非常壮硕。他的红脸蛋上都是斑,还有紫色的血管结了网,眼睛充血,因为太胖,五官陷在肉里,脖子也只是几圈肥肉。他后脑勺有一圈头发,几乎都白了,又长又卷,但其他地方基本都是秃的;硕大的脑门闪闪发亮,在别人脑袋上或许能营造几分聪明的假象,但在船长这里却只体现出格外低下的智力。他穿着一件蓝色法兰绒的衬衣,领口袒开露出胖胖的胸脯和一团红色胸毛,腿上是一条非常旧的蓝色哔叽裤。他坐在椅子里,整个姿态显得很吃力,肚子腆在前面,两条胖腿分开着,四肢已经没有任何灵活可言了。尼尔森无意间开始琢磨这位客人年轻时是什么样子,眼前这个庞然大物必然曾经也是一个奔跑着的少年,但你看着他是不可能想象出来那个样子的。船长把杯子里的威士忌喝完,尼尔森把酒瓶朝他推了一推。

  “自己随便倒。”

  船长探出身子,一只大手抓起了酒瓶。

  “可你一开始又是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呢?”他问。

  “哦,我到这些岛屿上来是养病的,我的肺很糟,当初他们说我活不过一年,显然是他们判断有误。”

  “其实我是想问,你是怎么选在这块地方住了这么久的。”

  “我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是吗!”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就不明白他的意思,黑色的眼睛里光芒闪动,像是开起了眼前这个客人的玩笑。或许正因为面前坐着一个如此粗鄙、无趣的人,他一时间来了兴致,决定多说一些。

  “这块地方很多人觉得挺漂亮的,你之前过桥的时候心思都在如何保持平衡上,大概没有注意到。”

  “你这个小木屋的确挺可爱的。”

  “啊,但我刚来的时候可没有这个木屋。当时有一个当地人的小屋,周围只有柱子,上面是个半圆形的屋顶,被一棵大树遮蔽着,树上开着红色的花;周围变叶木的灌木丛把它围了起来,叶子是黄色、红色和金色的,所以就像一个色彩缤纷的围栏。再往外就是椰树了,站在那里如女子一般有种飘渺的美,也和女子一般自恋;它们整日都在水边欣赏自己的倒影。我那时还年轻——天呐,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了——坠入黑暗之前我已经时日无多,想尽可能欣赏这世间的美。我当时就觉得这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心里一颤,觉得自己都快哭了。那时我还不到二十五岁,虽然尽量表现得不以为意,毕竟不想死,可这里的美不知怎么让我觉得接受命运没有那么难了。到这里来之后,我觉得过去的人生就消散了——斯德哥尔摩、斯德哥尔摩的大学,之后是波恩——好像经历它们的并不是我。我是研究哲学的,哲学的大学者们探讨了这么多所谓的‘现实’,我觉得在这里我终于获得了那个‘现实’。我不禁对自己喊道:‘一年,我还有一年,剩下的时间能在这里度过,我也死而无憾了。’”

  “二十五的时候,我们都很蠢,以为自己活在情节夸张的文艺作品之中,可二十五岁的时候不这样,恐怕五十岁的时候也会因此少几分智慧吧。

  “喝酒,朋友,不要让我这些胡言乱语打扰了你喝酒的兴致。”

  他朝酒瓶挥了挥手,船长把他杯中剩下的酒一口干了。

  “你都没喝啊。”船长伸手去拿威士忌酒瓶的时候说。

  “我一般都不喝酒,”瑞典人笑道,“我用别的方式让自己沉醉,我总觉得那些办法更美妙一些,但或许只是我的虚荣。不管如何,我的沉醉更持久,留下的伤害也更小。”

  “他们说美国现在有不少人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斯呵呵笑起来。

  “但我很少见到白人,”船长继续说道,“难得喝一口威士忌对我没什么坏处。”

  他倒了一点点威士忌,加了点苏打,抿了一口。

  “很快我就明白了,这个地方为什么美得如此不似人间。爱情曾在这里逗留过,就像候鸟在海中央遇到一艘船,它会收起疲惫的翅膀暂歇片刻。美好而强烈的爱散发一种芬芳,浮在这里的空气中,让我想起家乡的牧场,每到五月就会有山楂树开花的香味。一个地方只要有人真正的爱过、痛苦过,我总觉得会留下一丝风味,像是有什么东西没有完全陨灭。就好像这些地方获取了一些通往灵魂的能量,从中经过的人会受到神秘的触动。这些意思很难说清,”他微微一笑,“但我即使真的能说清,也很难想象你会理解吧。”

  他停顿了一下。

  “这个地方之所以这么美,我想是曾有一段痴恋把美赋予了这片土地。”这时他耸了耸肩。“但或许只是巧合,年轻的爱和合适的场景搭配在一起,正好符合我的美学。”

  尼尔森的这些话越发晦涩,听者就算没有船长这么痴騃,也难免听得云里雾里。因为尼尔森似乎自己都在嘲笑自己说的话,就好像逼他说出这几段话的,都是些在他自己的头脑听来都觉得荒唐的感触。他刚才自己也说他感情用事,而感情用事的人再加上处处存疑的心智,那真是要命的组合。

  他沉默片刻,看着船长的眼神中突然满是困惑。

  “你知道吗,我忍不住总在想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他说。

  “但我说不上来对你有什么印象。”船长回道。

  “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对你的脸很熟悉;刚才一直为此疑惑。可这种熟悉我又联想不起任何时间或者地点。”

  船长耸了耸自己肥胖的肩膀,幅度很大。

  “我到这些岛屿来已经三十年了,这么长的时间,谁也不可能把遇到的人全都记住。”

  瑞典人摇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到了一个你从没去过的地方,却有种不可思议的熟悉之感,我看到你似乎也有这样的感觉。”他像是没来由地微笑了一下。“或许我前世认得你,或许,或许你是古罗马战舰上发号施令的人,而我是个划桨的奴隶。你到这里三十年了吗?”

  “满打满算的三十年。”

  “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瑞德的人。”

  “瑞德?”

  “我只知道他这个名字。我和他本人没有来往过,甚至没有见过他,但在我眼里他的样子却比很多人更清晰。比如我和我的几个兄弟朝夕相处了很多年,但他们却都比瑞德要模糊。瑞德在我的想象中鲜活得如同保罗·马拉特斯塔[5]和罗密欧。但我想你大概没有读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吧?”

  “我只能说确实没有。”船长说。

  尼尔森抽着雪茄,靠在椅背上,房间里没有风,他眼神空洞地看着停在空中的烟圈。他的唇间似笑非笑,但眼神沉重。然后他看向船长。在船长的臃肿不堪之中,有种无比让人作呕的特质,最胖的那群人中常有过剩的自得自满,船长就是这样。这太让人难以忍受了,尼尔森甚至为此有些躁动不安。但眼前的人和心里想到的人反差又是如此强烈,给他一阵快意。

  “据说瑞德是你能想象的最好看的人。我跟不少人聊过,都是当年见过他的白人,都众口一词地说见瑞德第一面,他的俊美能让你呼吸停滞。他们喊他‘瑞德’[6],是因为他的头发有火焰般的颜色。他是天然的鬈发,又留长了,拉斐尔前派那些画家沉迷那种瑰丽的红色,想必瑞德的头发就是那样。我想他不是个自恋的人,他太纯真了,但如果他对自己的外貌有些虚荣心,谁也不会怪他。他身材高大,总有六英尺再加一两英寸吧,他们当年住的土著房子就在这个位置,支撑屋顶的那个中心的柱子上有刻度,是他用小刀把身高刻在上面的。他的身材就像希腊的天神,肩膀宽阔,到肋部又收起来,就像一个人间的阿波罗,还有普拉克西泰勒斯[7]刻画阿波罗时的那种圆润。他还带着一点女性的阴柔、优雅,仿佛蕴藏着一种让人不安的神秘感。他的皮肤也像女人的皮肤,白得让人目眩,像牛奶,像绸缎。”

  “我小的时候皮肤也挺白的。”船长说道,眨了眨他充血的双眼。

  尼尔森没有理他,他决心要讲这个故事了,被打断这一下让他心烦。

  “他的脸孔也跟身体一样美好。他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蓝得很深,所以很多人说他眼睛是黑色的。跟很多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眉毛和睫毛都是黑的,睫毛很长。他的五官是最端正的五官,嘴唇像是鲜红色的伤口。他那年二十岁。”

  说到这里,瑞典人觉得为了戏剧效果该有个停顿;他喝了一小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俊美。这样的人为何存在呢?就像一棵野生的植物开出一朵绝美的花,没有道理。瑞德是造化之中一个美好的意外。

  “有一天他在那边的小港湾中靠岸了,就是你今天早上到的那里。他是个美国水手,本来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服役,但当了逃兵。有一艘独桅纵帆船正好从阿皮亚开往萨佛图[8],他劝服一些好说话的当地人载了他一程,到了这座小岛,有一条独木舟把他送上了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当逃兵。或许军舰上规矩太多,他厌烦了,或许是他惹了麻烦,或许南太平洋上这些岛屿浪漫的海风吹入了他的骨髓。时不时就会有人被这样俘获,奇怪得就像苍蝇落入蜘蛛网。或许他品性中本就有柔和的因子,这里青翠的山、柔软的风、蔚蓝的海,把他北方的硬气全抽走了,就像在大利拉怀中的那个拿撒勒人一样[9]。不管如何,他就是想躲起来,觉得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就安全了,只需等他的那艘军舰驶离萨摩亚就行。

  “他那时站在小湾的岸上,不知何去何从,不远处有个土著人的小屋,一个年轻的姑娘走了出来,邀请他进屋。当地的土话他最多只会两个单字,而那个姑娘的英文也一样糟糕,但瑞德很明白对方的微笑在表达什么,还有那些可爱的手势。于是就跟着进了屋。他在一张席子上坐下,姑娘给他切了一片片的菠萝。说起瑞德,我全是听来的,但这个姑娘我见过,当时距离她初见瑞德过去了三年,这才刚到十九岁。你无法想象这是多么美轮美奂的一个女孩,有木槿花那样饱满的色彩和热烈的优雅。她个子挺高的,身材纤细,有她那个种族的精致五官,一双大眼睛像棕榈树下静静的池水。黑色的鬈发从背上垂下去,头顶的花环还散发着花香。她的手长得很美,那么小巧、那么精致,美得简直让你揪心。那时候她很爱笑,那样的笑容太美好了,看得你腿都会发软。她的皮肤就像夏日里成熟的玉米田。天呐,我根本没法描述她,她美得就像一场梦幻。

  “这两个年轻人,女孩十六,男孩二十,第一眼就相爱了。那是真正的爱,这样的爱不是因为同情、共同的兴趣或者心智上彼此投契,那就是简单而纯粹的爱。亚当在伊甸园中醒来,发现夏娃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正在看着自己,他当时心中生出的爱就是这样的。动物彼此吸引,天神彼此吸引,都是因为这样的爱。这样的爱让世界成了一场奇迹。这样的爱让生命饱含意义。有一个很有智慧但也很犬儒的法国公爵你应该没有听过,他说两个人相爱的时候,永远都是一个人在爱,另一个人让自己被爱;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再挣扎,认可了这条苦涩的真理。但时不时就会出现这样两个人,他们一起爱,也一起让自己被爱,这时我们就觉得太阳停在空中,不再往西,就像约书亚祈祷上帝替他达成的那样[10]。

  “即使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到他们那么年轻、那么美好、那么简单,回想起他们之间的爱,我心里还是猝然刺痛。就像某些夜晚,我看着圆月从无云的夜空中照亮了澙湖,我也感到心碎。欣赏没有缺憾的美总是伴随着痛苦。

  “他们那时还都是小孩。她正直、甜美、和善。他是怎样的人我完全不知道,但我愿意这样去想,就是不管如何他当时也应该是真诚坦率的。我愿意相信他的灵魂也跟肉身一样美。创世之初,蓄着胡须的半人半马兽刚刚离去,几只小鹿腾跃着掠过林间空地,林中有生灵用芦苇做笛子,在山涧中洗澡;我想,瑞德若有所谓的灵魂,不会比这些生灵更多。灵魂是个麻烦的东西,人一旦开始拥有它,就要交出他的伊甸园。

  “瑞德上岛的时候,不久前刚有一场大的传染病,就是白人带给南太平洋这些岛屿的灾祸之一,三分之一的岛民都死了。好像那个姑娘最亲近的人都死了,她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属于她的远房表亲。现在这家里有两个风烛残年的老太太,佝偻着身子,满脸的皱纹,两个更年轻一些的女人,一个男人,一个小男孩。瑞德就在他们家住了几天。或许是因为离海岸太近,他怕遇到白人,暴露了自己的行踪;或许这对情人觉得相处的欢愉每一刻都太宝贵了,不想被他人剥夺。有一天早晨,他们带着姑娘的几件私人物品出发了,沿着椰树下一条长满青草的小径走到了你之前看到的溪流。他们也要走你之前走的那座独木桥,女孩笑得可开心了,因为瑞德不敢走。女孩牵着他的手刚走完第一根树干,他又吓坏了,非要往回走。到最后他只能脱光了衣服冒这个险,女孩过桥的时候把他的衣服用头顶着。他们就在那个空屋子里住了下来。这房子归不归那个女孩(在这些岛上土地的归属向来复杂),还是房主得了传染病死了,不得而知,但至少没有人来质问他们,这对情人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家。屋子里家具只有两张他们用来睡觉的草席,一块碎镜子,可能还有一两只碗。在这片幸福的土地上,有这些就足够他们开始过日子了。

  “他们说,幸福的人没有过往,而幸福的恋情肯定不需要过往。他们每天都无事可做,却又嫌时光走得太快。那个姑娘自然有当地人的名字,但瑞德叫她萨利,土话不难,他学得很快,就躺在草席上听姑娘开开心心跟他闲扯,一听就好几个小时过去了。瑞德话不多,或许是不太爱动脑筋。姑娘用当地的烟草和露兜树的叶子给他卷烟,他就抽个不停。他还喜欢看她手指灵巧地编草席。邻居们常来,讲很长的故事,都关于岛上曾经如何因为部落战争动荡不安。有时候他会去礁石上钓鱼,带回家满满一桶五彩斑斓的热带鱼。有时候晚上他会打着灯笼去抓龙虾。他们吃得很简朴,屋子周围长了些大蕉,萨利就去摘了烤来吃。她会用椰子做出很好吃的菜,溪流边的面包果树也是他们的食物来源。到了节日,他们就杀一头小猪,用滚烫的石头烤着吃。他们一起在溪水中游泳;或者晚上去澙湖划船,他们的独木舟旁边加了好大一个木架子,是为了让船更平衡的浮体。海是深蓝色的,日落时一片酒红,像到了荷马笔下的希腊[11];澙湖中的水则有万千种变化,水绿、黛蓝、紫翡,直到落日在片刻间把它融成了流动的黄金。珊瑚的色彩不得不提,棕色、白色、粉色、红色、紫色,还能变幻出让人惊叹的形态。这像是个有魔力的花园,匆匆游过的鱼就像蝴蝶。有些地方,珊瑚围成水池,很适合游泳,底下是白沙,水清澈到晃眼。太阳快下山了,暮色中两人凉爽而快活地朝溪边走去,手挽着手,脚下小径上的青草格外柔软,头顶椰树间鹩哥喧闹不已。到了晚上,满是金光的夜空似乎比欧洲的天穹更开阔,软软的风吹进他们敞开的小屋,长夜也显得太短。她十六岁,他还没到二十岁。黎明从小屋的木桩间溜进来,看着两个相拥而眠的孩子。大蕉树宽阔的树叶乱糟糟地交叠着,太阳躲在后面,不愿打扰这对情人;又过一会儿,一道金光射出,直接打在他们脸上,像一只看似凶恶的波斯猫,张牙舞爪中其实都是顽皮。他们睁开眼睛,隔着朦胧的睡意看到彼此,微笑着迎接新的一天。几周渐渐延伸成几个月,然后一年过去了。他们的爱和第一次相遇时没有什么改变,我想说还像最开始那样激情澎湃,但激情这个词似乎总带着一丝忧伤、一丝苦涩和心伤,但他们的爱的确还像那时一样全心全意、纯粹自然。初见之时,他们就明白对方身上藏着自己的神。

  “如果你当时问他们,我毫不怀疑他们会告诉你,这份爱是不可能终止的。我们难道还需提醒,爱最本质的元素不就是坚信自己的永恒?或许在瑞德心里已经藏下了非常微小的一颗种子,他自己不知道,女孩也从未疑心,但假以时日会慢慢长成倦怠。有一天,住在那个小港湾的一个当地人过来告诉他们,沿海岸不远处的一个停泊地,刚开来一艘英国的捕鲸船。

  “‘太好了,’他说,‘不知道我能不能用坚果和大蕉去跟他们换一两磅的烟草。’”

  “萨利用露兜树叶给他卷烟并不觉得辛苦、麻烦,抽起来也足够醇厚,但他总觉得不够过瘾。突然他渴望真正的烟草,口感粗糙,味道浓烈、刺鼻。他已经有好多个月没有抽上烟斗了。想到这里,他简直要流口水。或许你期待着萨利能有些不祥的预感,说服瑞德不要去,但她完全沉溺在爱恋中,完全想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力量能把他夺走。他们一起上山采了一大篮子的野橘,皮虽然是绿的,但甘甜多汁;他们在屋子周围摘了大蕉、椰子、面包果和芒果;一起把它们搬到了小海湾,装进那个摇摇晃晃的独木舟里,瑞德和之前给他们送去消息的当地男孩一起划桨,小舟划上了礁石之外的海面。

  “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瑞德。

  “第二天另外那个男孩一个人回来了,泪流满面。接下去这段是他告诉萨利的。他们划船划了好一段路,到了大船下面,瑞德喊了一声,一个白人从船舷边探出身来,让他们上船。他们把带来的水果都搬到了甲板上,瑞德和白人聊了一会儿,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一个白人到下面去拿了烟草上来,瑞德马上取了一些,点着了烟斗。男孩模仿瑞德当时兴奋的样子,吐出好大一团烟雾。然后他们对瑞德说了一些什么,他就进了舱房。那个男孩好奇,从开着的门看进去,有人拿出了一瓶酒和几个杯子。瑞德一边喝酒一边抽烟。他们似乎问了他什么事,他摇摇头,笑了起来。最早跟他们说话的那个人也笑起来,又给瑞德的杯子倒满了酒。外面的男孩很快就觉得没劲了,舱房里的人只是喝酒、聊天,他看了也是白看,于是蜷缩在甲板上睡着了。他是被人踢醒的,一个激灵就站了起来,发现船正缓缓地驶出澙湖。瞥见瑞德还坐在桌边,头沉沉地枕在手臂上,睡得很香。他正要去叫醒他,一只手粗暴地拽住他的胳膊,扭头看见一个人恶狠狠地说了一些他不懂的话,朝船舷指了指。他大声喊着瑞德,立刻就被举起,扔下了船。那只独木舟被水流带开了,小男孩无助地游过去,把小船推到礁石上,一路哭着爬进小船,划回了岛上。

  “发生了什么事也很好猜,捕鲸船上船员逃走或者生病是常事,他们缺了人手,瑞德上船的时候被问到愿不愿意加入,看他拒绝,船长就把他灌醉,绑架了他。

  “萨利伤心得快疯了,一连嚎哭了三天。村民想各种办法安慰她,都没有用。她不肯吃饭。最后精疲力竭,整个人阴沉沉地好像没了活气。她去那个小港湾,一坐就是大半天,望着澙湖,一厢情愿地盼着瑞德用某种方法逃脱了。她坐在白沙上,一个个小时过去,只有泪水从她脸颊滚落;到了晚上,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过独木桥,回到让她曾经如此幸福的小屋。瑞德上岛之前跟她同住的那些人让她回去,但她不愿意,她坚信瑞德一定会回来的,希望瑞德回来的时候看到她还在原地等着他。四个月之后,她生下了一个死胎,待产期间来照顾她的老太太没有走,一直留在小屋里陪她。她的生命中再也没有欢欣了。如果说随着时间推移,她的苦痛不再那么锥心刺骨,那也是换成了一股化不开的惆怅。这里的人感情时常很激烈,却也易逝,你想不到一个土生土长的女子可以痴情这么久。她心底深信瑞德迟早会回来的,从来没有丢失这个信念。她一直在守望着,每次有人踏过那座纤细的椰树桥,她都急忙看一下。或许这回真的是他。”

  尼尔森停了下来,轻轻叹了口气。

  “最后她怎么样了?”船长问。

  尼尔森苦涩地笑了笑。

  “啊,三年之后她接受了一个白人。”船长发出了肥腻的、犬儒的笑声。

  “这些女人一般都是这样的。”他说。

  瑞典人憎恶地瞪了他一眼,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粗鄙的胖男人会让他如此作呕。但他的思绪飘散开去,发现自己脑海中全是过往的回忆。那要追溯到二十五年前了。那时他厌倦了阿皮亚,厌倦了那里的酒气熏天,厌倦了赌博和猥琐的肉欲,他拖着病躯第一次到了这个岛上,虽然那份职业曾让他满是野心和想象,但人生已经没有任何未来可言,他想让自己坦然面对这个事实。他下定决心把那些希望都抛在脑后,不再期待扬名立万,而是面对剩下的几个月的生命,小心翼翼地、知足地把它过完。除此之外不作他想。离这边几英里的地方,在村子边上,有一个混血商贩临海开的店铺,他就寄宿在那里。有一天,他漫无目的地沿着椰树林中的小径闲逛,就走到了萨利住的那个小屋。眼前的景致实在太美,他沉醉到几乎感觉到一阵疼痛,这时他又看到了萨利。他从没见过这么可爱的人,那双美不胜收的黑眼睛里饱含哀愁,又让他产生了某些奇异的感触。南太平洋的岛民是一个好看的族群,在他们身上时不时就能发现美,但那种美无关人性,是动物获得了合适形态的美,是空洞的。可那双悲情的眼睛黑漆漆的全是神秘,你能在其中感觉到一个惶然的灵魂,和这个灵魂交缠的苦涩。那个商贩把萨利的故事告诉了他,他很受打动。

  “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尼尔森问。

  “不可能的。你想啊,那艘船完成任务也是两年之后了,到时他已经把这姑娘忘光了。我敢说他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架,一定气坏了,十有八九是要跟人打一架的。但最后也只能苦笑着接受这么一回事,再过一个月,我猜他会觉得离开这个岛是他这辈子最棒的事情。”

  但这段故事让尼尔森念念不忘。或许是因为他生了病,身子虚弱,瑞德光芒四射的健康体魄触发了他的想象。他自己是个丑陋的人,外貌不值一提,于是就对别人的好看分外看重。他从来没有激情澎湃地爱过谁,更没有被谁激情澎湃地爱过。品味那两个年轻人如何彼此吸引,他会感受到一种别样的喜悦;他们的相爱有“绝对”这类哲学理念的无以言表的美。他又去了一次溪边的小屋。他是个有语言天分的人,勤于思考,习惯了用功,所以已经花了不少时间学习当地的土话。旧习惯依然强大,他正在收集材料,想写一篇关于萨摩亚口语的论文。那个跟萨利同住的老太婆请他进屋,要他坐下,给他递烟,倒卡瓦酒[12]。她很高兴有个人来陪她聊天,她说话的时候,尼尔森一直在看萨利。这个姑娘让他想起在那不勒斯博物馆里见过的普绪客[13],脸上的线条都是那么干净、纯粹,虽然她生过孩子,却依然有处子般的样貌。

  尼尔森见过她两三次之后,才引得萨利开口;不过她只是想问,尼尔森在阿皮亚有没有见过一个叫瑞德的男人。瑞德消失已经两年,但显然这个姑娘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

  尼尔森没有花太长时间就发现自己爱上了她。若不是强忍住,他几乎每天都想往小溪那边走去,而身体没去的时候,他的念头一直跟萨利待在一起。一开始他明白自己是个将死之人,唯一的愿望就是多看看她,偶尔能听她说几句话,但这份爱让他无比快乐。这种纯粹让他心旌神摇。对于萨利他没有别的想法,只求能借这样一个仙子般的人物,在她周围连缀起一些美好的遐想。但新鲜的空气、温和的气温、充足的休息、简单的饮食,在他身上发挥了出人意料的效果,晚上他的体温再也不会可怕地飙升,咳嗽好多了,体重也在增加;接下来他有半年没有吐血;突然他意识到自己是有可能活下去的。之前他仔细研究过这个病,现在突然萌生出一种希望,那就是如果多加小心,或许病情是可以控制住的。能够再次展望未来让他兴奋不已。他做了一些计划。很显然任何激烈的生活都是不可能的,但他可以在岛上住下去,微薄的收入去其他地方不够,但在这里应该活得下去。他可以种椰子树,这样又有了事情可做,他会写信让人把他的书和钢琴运来,但他本来就是个思维敏捷的人,一下就发现这些计划不过是掩饰,不让自己想到那个始终在纠缠他的欲望。

  他想要的是萨利。他爱的不仅是这个女子的美,在那双痛苦的双眼背后,他揣摩出一颗晦暗的灵魂,他也爱上了这颗灵魂,他想用自己的激情让她暂时忘却痛苦,直到最终抛下过往。他曾经也以为自己无法再开怀了,现在却神奇地拥有了这样的喜悦,在某些放纵自我的狂想中,他觉得自己也能带给她这样的欢欣。

  他向她提出跟自己同住。她拒绝了。这点在他预料之中,所以并未灰心,因为他很确信她迟早会松口的。他的爱不可阻挡。他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那个老太婆,让他始料未及的,不仅是这个老太婆和周围的邻居早猜出了他的想法,而且他们都很拼命地劝萨利接受他。说到底,没有哪个土著不想替白人管家的,按照岛上的标准,尼尔森还是个有钱人。之前给他提供食宿的店家来找萨利,要她别再犯傻,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有,而且过去了这么久,她怎么还相信瑞德会回来?女孩的抗拒只让尼尔森更为渴求,之前很纯粹的迷恋成了难熬的激情。他下了决心,不成功决不罢休;萨利完全躲不开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坚持,也因为周围人或恳切或气愤的规劝,她终于同意了。第二天,他欣喜若狂去见她,却发现昨天夜里她把小屋烧了,因为这是她和瑞德曾经的家。老太婆朝他跑来的时候,一个劲地骂着萨利,但他挥挥手让她不必如此;这无关紧要,小屋空出来的地方,他们可以再建一个欧洲式的房子,否则钢琴和那么多书运过来也不好放。

  这个木屋于是就建起来了,他后来住了很多年,萨利也成了他的妻子。最初的几周是狂喜,他满足于她能给他的东西,而几周之后他就几乎再没有什么开心的时候。她的确不再抗拒,因为她也疲惫了,但她交出的那部分是她根本不在意的部分。那个隐隐约约瞥见的灵魂始终在尼尔森无法触及的地方。他明白她对他根本就没有一点动心。她还爱着瑞德,自始至终就在等着他。尼尔森很清楚,不管他有多爱她,对她多么温柔、同情、慷慨,只要有瑞德的任何消息,萨利会毫不犹豫抛下他。他的伤心难过甚至不会出现在她的头脑中。他整日备受煎熬,为了让她打开自我而反复冲击,但那颗阴郁的心始终对他是隔绝的。他的爱带上了愤恨。他试图用温柔融化萨利的心,但那颗心的坚硬没有减去分毫;他假装心灰意冷,但她根本就没注意。有时候他控制不住脾气,甚至会动手,她就安静地哭。有时候他觉得她就是个骗子,那颗所谓的灵魂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之所以他进不了妻子心的圣所,因为那个圣所本就不存在。他的爱成了一座监狱,他想要逃,却没有力气打开那扇牢门——其实只差打开那扇门了——走到外面去。这成了一场折磨,到最后他变得麻木和绝望,火焰燃尽,等他再发现她的双眼在独木桥上停留了片刻,他心里已不是震怒,而是厌烦。他们在一起住了很多年,绑着他们的只是习惯和方便,现在回望当年的痴情,他是带着微笑的。她已经成了一个老女人,因为岛上的女子老得都很快;可现在如果说他对她已经感觉不到爱,至少也感觉不到怨愤了。她不会打扰他,他有钢琴和书过得心满意足。

  这些想法又让他想说话了。

  “现在再回头看,回想瑞德和萨利之间那段短暂的激情,我想,在感情最炽烈的时候,他们或许应该感谢残忍的命运让他们分离。他们确实承受了痛苦,但那个痛苦是美的;他们躲开了爱情真正的悲剧。”

  “我好像不太明白你究竟想说什么。”船长道。

  “死亡和分离并非爱情真正的悲剧。你觉得他们还能这样爱多久,直到其中一个再也没有了动心的感觉?啊,如果你全心地爱过一个女人,完全不能忍受她离开你的视线,但有一天你意识到即使再也见不到她也没有关系,这是多么苦涩的时刻。爱情真正的悲剧是无动于衷。”

  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一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虽然他一直对着船长,但其实这些话不是对船长说的,而是为了自己把那些想法转换成语言。尼尔森的眼睛虽然盯着眼前的人,但其实并没有看到他。但此时他眼前出现了一个形象,不是他看着的这个人,而是另外一个。就好像那种哈哈镜,会把你变得矮胖无比或者狭长得吓人,但此刻一种相反的变化正在发生,在这个肥胖、丑陋的老头身上,他隐约见到一个青年人的影子。他飞快地检视了船长一番。为什么随意闲逛正巧把他带到了这里?尼尔森心里微微一颤,呼吸都急促起来,头脑中被一个荒唐的猜疑塞满。这个想法绝不可能是真的,可它或许偏偏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

  船长做出一个挤眉弄眼的怪表情,发出的笑声听上去很狡猾,此时他忽然散发着恶意,粗鄙到让人恐惧。

  “上次听到这个名字真太他妈久了,我自己都快忘了。但在这些小岛上活了三十年,他们都叫我瑞德。”

  他发出低沉到几乎听不见的笑声,庞大的身躯都抖动了起来。看上去太丑恶了,尼尔森一阵颤栗,而瑞德则觉得好玩极了,从他充血的眼睛泪水沿着脸颊不住滚落。

  这时候一个女人进屋了,尼尔森倒吸一口凉气。她是个当地女子,很有气势,偏壮实但还说不上胖,当地人岁数越大皮肤越黑,她也是这样,头发则全变白了。她穿一件宽大的女式黑罩衣,料子太薄,显出她下垂的大胸脯。这一刻终于来了。

  她跟尼尔森报告了一些家务事,尼尔森答了几句。在他自己耳朵里,他的声音是很不自然的,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出来。她朝窗边椅子里的那个人冷漠地扫了一眼,又出去了。这一刻来了,又走了。

  尼尔森一时间没法说话,身子古怪地颤抖起来。这时他说道:

  “你要是愿意再留一会儿,跟我一起吃个饭,我会很高兴的。都是些家常便饭。”

  “我就不吃了吧,”瑞德说,“还得去找这个叫格雷的家伙。把东西给他之后我又得上路了。明天得回到阿皮亚。”

  “我派个仆人给你指路。”

  “那也好。”

  瑞德费力地从椅子里站起来,瑞典人喊来一个在种植园里干活的仆人,告诉他船长要去哪里,那个仆人就上桥往前走了。瑞德正要跟上去。

  “别掉水里了。”尼尔森说。

  “别做梦了。”

  尼尔森看着他过了桥,消失在椰树林中;但他还是怔怔地看着。然后他颓然坐回到椅子中。刚刚那个就是让他这么多年无法快乐的人吗?刚刚那个就是萨利爱了这么多年,又等得死心塌地的人吗?这一切都太荒诞不经了。他突然怒气攻心,有冲动想跳起来把身边的东西全都砸烂。他上当了。这两个人终于见到了彼此,但根本就没意识到。他笑了起来,笑声里毫无喜悦可言,但越来越响,直到歇斯底里。天上的神仙给他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而他已经老了。

  萨利进来了,告诉他饭菜已经准备好。他坐在她对面,想要好好吃饭,但心里还是在琢磨,要是告诉她那个坐着的胖老头是谁,她会怎样;她依然还带着年轻时忘乎所以的爱想着这个情人吧。很多年前,他会很乐意说出来的,当时他因为这个女人让他如此痛苦而憎恶她,他想要把受到的伤害还给她,那全是因爱生出的恨。但现在他已经不在乎了。他无精打采地耸耸肩。

  “刚刚那个人来干吗?”这时萨利问道。

  他没有立刻回答。她是个又老又胖的土著女子。他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何爱她爱得那么痴狂,他把自己灵魂中所有珍贵的东西都献给了她,但她弃若敝屣。太浪费了,真的太浪费了!现在看着她,尼尔森只感到鄙夷,他的耐心终于耗完了。他回答萨利的问题:

  “他是一条纵帆船的船长,从阿皮亚来。”

  “好吧。”

  “他带了一条我老家的消息,我的大哥病得很厉害,必须得回去一趟。”

  “你要去很久吗?”

  他耸了耸肩。

  注释

  [1] 收录于1921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颤动的叶子》(Trembling of a Leaf)。

  [2] Kanaka,夏威夷语中指“人”,英语中一般用来指代夏威夷土著或南太平洋诸岛土人。

  [3] 萨摩亚(Samoa)为南太平洋群岛,位于夏威夷东南2300英里。“一战”之后,1962年独立之前,由新西兰管辖;后文提到的阿皮亚,从十九世纪中期开始一直是萨摩亚非正式的首都。

  [4] Upolu,西萨摩亚的主岛之一。

  [5] Paolo Malatesta(1246—1285),意大利贵族子弟,在兄长的婚礼中扮演自己残疾的兄长,新娘不知,两人一见钟情,多年后,兄长发现奸情,将两人杀死。但丁《神曲》中描绘这对情人在地狱受苦,但也将两人的爱情故事讲得格外动人。

  [6] Red,即红色。

  [7] Paraxiteles,公元前四世纪希腊雕塑家,其作品常表现神话人物的优美姿态。

  [8] 原文Safoto,常见拼写为Safotu,萨摩亚的一个村庄,位于萨伏依岛北岸。

  [9] 《圣经》故事:拿撒勒人(Nazarite)指参孙(Samson),对抗非利士人,保护以色列。他的情人大利拉(Delilah)被买通,打听出参孙的力量来自头发,等参孙睡着便让人来把他头发剪去。

  [10] 约书亚(Joshua)是以色列人的领袖,他祈祷上帝可以让太阳、月亮停止,让他们在日光下继续战斗;上帝应允,他们也赢得了战役。

  [11] 荷马将海水描绘成“如红酒般深暗”(wine-dark),对于他所描绘的具体是怎样的颜色,向来有争议。

  [12] Kava,太平洋诸岛有一种叫作卡瓦胡椒的植物,用它的根可以酿酒。

  [13] Psyche,希腊神话和罗马神话中人类灵魂的化身,以长着翅膀的少女形象出现,与爱神丘比特相恋。 绅士肖像:毛姆短篇小说全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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