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法提升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委托执法提升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广州市委托镇街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始于2009年年初,并选定萝岗区为试点单位,后逐步在全市12个区、县级市推广。广州市镇街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促进镇街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以及基层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广州市重视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镇街安监中队建设,实施镇街委托执法。2008年,广州市所有镇街都成立安监中队。安监中队主要职责是在镇街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法规宣传教育、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2009年年初,萝岗区安全监管局率先向属地镇街委托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随后,广州市各区、县级安全监管局全部与属地镇街签订《执法委托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延伸到镇街一级。至2015年年底,全市共170条镇街全部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全市共有委托执法人员1771名,其中专职人员为1562名,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7876家、282429次,查处事故隐患291673项,监督完成整改事故隐患283671项,整改率达97.26%,实施经济处罚1425.48万元。
广州市在实施镇街委托执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如广州市绝大多数镇街安监中队由镇街自行组建,没有独立的机构和编制,大多数是镇街临时聘用人员,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证》。广州市各区、县级市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每个安监中队有2名以上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针对相当部分镇街人员素质、执法能力不高的情况,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在初次委托执法工作中,主要是将听证以下(罚款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案件委托给镇街,并鼓励各镇街采取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广州市萝岗区率先探索和尝试,将处罚金额10万元以下案件的办理权、职业卫生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镇街,调动镇街执法的积极性。
广州市委托镇街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拓宽日常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镇街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高,使镇街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减少了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撰稿:钟韵;编辑:刘德敏)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