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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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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

  2014年2月13日,广东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指出2014年是“社会矛盾化解年”,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重点梳理与解决涉农、涉环保、劳资纠纷、信访积案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3月20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办考核,真正摸查并解决一批涉及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保护、城市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每月全市通报一次。4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进一步指出,要始终把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年”各项部署,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解决信访案件,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形成推进平安广州建设的强大合力。5月30日,广州召开全市深化诉前联调(即:对起诉至基层法院的民事、行政纠纷,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的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现场会。作为特大城市,广州吸引着大量外来务工者。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10年广州市12个基层法院已设立41个具有“诉前调解”功能的机构,试行以诉讼前进行多部门联合调解的方式,案件调解成功率最高为98.3%。自2011年以来,广州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矛盾纠纷68183件,调解成功59143件,涉及标的19.3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5.7%。全市共建立诉前联调工作室39个、工作站104个,形成“区县—镇街—村社”三级联调网络。全市法院与430家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社会组织建立联调关系,建立了一支包括政法干警、热心市民、公益律师和社会工作者在内共1300余人的队伍。

  市委、市政府争取把各区(县级市)诉前联调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各相关部门在街(镇)、社区(村)公布联调室、联调站、调解员的联系方式,调解员们主动走进社区、村、工厂、市场等地,主动了解、发现和收集基层一线群众的矛盾纠纷,及时在现场予以调处化解。完善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围绕“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7月30日,广州市召开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暨上半年综治形势分析会。会议总结2014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工作情况,并指出要抓住重点难点,努力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领导包案、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清晰、联动配合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8月1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在市委常委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坚持走群众路线,综合施策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化解涉及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社会矛盾等方面矛盾纠纷,做好群众性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强化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的制度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新的社会突出矛盾,确保实现“一升四降”(即: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上升;社会矛盾纠纷总量下降,到省集体访下降,进京非正常访下降,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下降)工作目标。

  9月5日,广州市召开“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暨涉农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学习贯彻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部署广州“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国家和地区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目标要求,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从源头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预防和化解工作,着力化解在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涉农矛盾和对特殊群众服务管理中产生的社会矛盾。一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消除社会矛盾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切实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机制,探索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方法。二要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快建立起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和桥梁,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党委一把手要强化敢于担当意识,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年”的工作部署,加大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排查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广州市从2014年12月15日到2015年3月25日开展预防化解排查劳资纠纷“和风行动”,全面排查广州市企业欠薪情况,依法解决好企业员工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劳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的企业欠薪整治工作机制。

  在“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中,市级台账排查出的633宗重大矛盾纠纷,已化解608宗,化解率达96.1%,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80%矛盾化解率的工作目标,15宗历史遗留问题已化解或基本化解7宗,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供稿: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辑:陈文敏)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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