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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兴风作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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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毒婊子生的病种,”女人的声音说,“上周的白兰地喝起来像马尿。”

  不用看我都能想象那人回复时单边耸肩的动作。“太太,你怎么知道?连着喝六七杯还是一个味道,不是这样吗?”

  詹米和我都笑了,床铺也随着我们的笑轻微震动。他从枕头上抬起头,赞赏地闻着楼板缝隙中飘进来的烤火腿香味。

  “对,这就是法国,”他同意道,“吃的、喝的,还有爱。”他拍了拍我光着的臀部,然后把皱巴巴的睡袍拉来盖住它。

  “詹米,”我温柔地说,“你开心吗?有孩子你开心吗?”他在苏格兰是逃犯,不能回家,在法国也前途渺茫,所以他可能对孩子这个额外的责任没有那么多热情,而且这也是可以原谅的。

  他沉默片刻,把我抱得更紧。他短暂地叹气,然后回答了我。“开心,外乡人。”他的手向下游走,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肚子,“我很开心,而且也像公马那样自豪。但是我也特别害怕。”

  “害怕分娩?不会有事的。”我不能责怪他的恐惧;他的母亲就是在分娩时去世的,而且在那个时代,分娩以及并发症是女性死亡的主要原因。而且,我自己也略知一二,绝不打算接受这里所谓的医疗护理。

  “是的,害怕分娩,害怕所有事情。”他轻声说,“我想保护你,外乡人,想让自己像斗篷那样罩着你,用我的身体来保护你和孩子。”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还有些哽咽,“我会为你做任何事……可是……没有什么事情我能做。这和我有多强壮、多愿意没有关系。我没法跟你去你必须去的地方……甚至还根本帮不了你。想到那些可能发生的事情,而我又无法阻止它们发生……是的,我害怕,外乡人。”

  “但是,”他把我转过来对着他,温柔地握着我的一个乳房,“但是想着你给孩子喂奶,我就觉得自己就像肥皂泡那样飘在空中,或许还会因为喜悦而爆炸。”

  他让我紧贴着他的胸部,我也用力抱住他。

  “噢,克莱尔,爱你真是让我伤透心了。”

  我睡了会儿,听到附近广场上的教堂钟声后,慢慢地醒来。在圣安妮修道院,白天的活动都伴随着钟声进行,所以刚从修道院来到这里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窗户一眼,衡量光线的强度,猜测现在是白天什么时候。光线明亮,窗户上没有结冰。刚才那是三钟经的钟声,现在已经正午了。我伸了个懒腰,很开心地知道我不用立即起床。早孕期让我很疲惫,旅途的压力让我更加疲劳,所以长时间的休息让人加倍地愉悦。

  冬日的风暴拍打着法国的海岸,一路上始终风雪交加。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我们本来打算前往罗马,而不是勒阿弗尔。在这种天气下,去罗马或许得花费三四个星期。

  我们需要在国外谋生,所以詹米弄来一封推荐信,推荐他去找苏格兰流亡国王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亚特,或者说篡位者圣乔治骑士——这要看你效忠于哪方——去给他当翻译,然后我们就决定去罗马,加入篡位者的队伍。

  这事差点就成真了。在我们正要出发前往意大利时,詹米的叔叔亚历山大,也就是圣安妮修道院院长,把我们叫到他的书房。

  “国王陛下来信了。”他开门见山地说。

  “哪个国王陛下?”詹米问。他们两人并无太多家族相似性,但他们的姿势却把这种相似性扩大了——他们都挺着胸膛,在椅子里坐得笔直。院长那样坐是因为他奉行自然的苦行生活,而詹米则是不想让背上新愈合的伤疤碰到木质的椅背。

  “詹姆斯国王陛下。”他叔叔回道,并朝我轻微地蹙眉。我小心地不在脸上挂出任何表情。我能够出现在亚历山大院长的书房里,说明他信任我,而我并不想损害这种信任。他认识我才六个星期。六个星期前,圣诞节后第二天,我带着因为虐待和牢狱而奄奄一息的詹米出现在修道院门前。我随后与院长的交情,或许让他对我有了些许信任。不过,我仍然是个英格兰人,而英格兰国王的名字是乔治,不是詹姆斯。

  “是啊?他不是要找个翻译吗?”詹米的身体还很虚弱,但他一直在和修士们打理修道院的马厩和田地,而且他脸上又重新有了正常的健康色彩。

  “他需要的是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亚历山大院长用手指轻轻敲打着桌上那封打开的信,信上的饰章封蜡已经被撕破。他噘着嘴,来回看着我和他的侄子。“我现在跟你说的话不能外传,”他严厉地说,“虽然大家很快就会都知道,但现在……”我闭着嘴,努力表现得值得信赖。詹米有一丝不耐烦,轻轻地点了点头。“查尔斯·爱德华王子殿下,已经离开罗马,这周内就会抵达法国。”院长说着,稍微向前倾身,似乎是在强调他的话的重要性。

  这确实重要。一七一五年,詹姆斯·斯图亚特重夺皇位未果——那次行动计划并不周全,因为缺乏支援,所以很快就失败了。据亚历山大讲,自那以后,流亡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就在不懈地努力,不停地给其他国家的君主写信,尤其是他的表亲——法国的路易国王,反复强调他对苏格兰和英格兰王位索取的合法性,以及他的儿子查尔斯王子的地位,即王位继承人的合法性。

  “他的皇家表亲路易令人苦恼地忽视了所有这些正当要求。”院长说。他皱眉看着那封信,似乎那就是路易。“如果他现在意识到自己在这件事里的责任,那么那些极其看重王位神圣权力的人会深感欣喜的。”

  圣安妮修道院院长亚历山大就是詹姆斯党人,即詹姆斯的支持者。詹米告诉我,流亡国王与亚历山大通信最为频繁,后者知晓所有与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相关的事情。

  “他处于有利地位,”在讨论我们即将要去做的事情时,詹米曾这样给我解释过,“教皇的信使穿越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的速度最快,而且海关官员不能干涉他们,所以他们携带的信件不容易被截获。”

  苏格兰的詹姆斯,流亡到罗马,而且其大部分支持来自教皇,而教皇获得的好处就是在英格兰和苏格兰重建天主教君主国。因此,詹姆斯的信件大多都由教皇信使邮递,以及由教会内部的忠诚支持者亲手传递,如博普雷圣安妮修道院院长亚历山大,人们可以依靠他与国王在苏格兰的支持者交流,而且风险比公开从罗马往爱丁堡和苏格兰高地寄信小。

  亚历山大详解查尔斯王子来法国的重要性,我则好奇地看着他。他是个和我差不多高的敦实男性,肤色较深。他比詹米矮许多,但他们都有着那种我遇到的弗雷泽氏所拥有的特征,有些歪斜的眼睛、犀利的智力、察觉隐藏动机的天赋。

  “所以,”他最后抚着深棕色的胡须说,“我说不准王子殿下是受路易的要求来到法国,还是代表他父亲不请自来。”

  “这会带来些许影响的。”詹米评论道,怀疑地皱起一边眉毛。

  他叔叔点点头,浓密胡须里展现出短暂、扭曲的微笑。“没错,孩子,”他说,平常那种正式的英语中浮现出一种微弱的苏格兰语征兆,“完全没错。如果愿意,你和你的妻子就要去那里为他服务。”

  提议很简单:如果詹姆斯国王陛下最忠诚、最敬重的朋友亚历山大的侄子,同意前往巴黎尽全力辅佐国王的儿子查尔斯·爱德华王子殿下,那么国王会提供路费和少量津贴。

  我被惊呆了。我们最初打算去罗马,目的就是阻止一七四五年第二次詹姆斯党人起义,而罗马看上去就是我们执行这项任务的最佳地点。以我的历史知识来看,我知道这次由法国资助、由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领导的起义,会比他父亲尝试的那次走得更远,但是并不足够远。如果事情按照我设想的那样进展,那么“美王子”查理领导的军队会于一七四六年在卡洛登惨败,苏格兰高地的人民也会在未来两百年里尝尽这次惨败带来的恶果。

  现在是一七四四年,查尔斯本人刚开始在法国寻求帮助。要想阻止一场叛乱发生,有什么地方比待在叛乱的领袖身边更好呢?

  我看了詹米一眼,他朝他叔叔身后看去,看着墙上的一个小神龛。他面无表情地思索着,眼神停留在那个圣安娜的镀金像上,金像脚下摆着一小束温室花卉。最后他眨眨眼,对他叔叔笑了笑。“尽全力帮助?可以,”他轻声说,“我觉得我能做到。我们要去。”

  我们确实去了,但是我们没有直接前往巴黎,而是从圣安妮修道院来到海岸上的勒阿弗尔,先去见詹米的堂叔杰拉德·弗雷泽。

  詹米写信告诉杰拉德·弗雷泽我们在去巴黎的路上,他则让詹米到勒阿弗尔见他。他是个富有的苏格兰逃亡者,做葡萄酒和白酒的进口生意,不仅在巴黎有一个小仓库和两栋宽敞的城市住宅,而且在勒阿弗尔有个特别大的仓库。

  现在我已经休息好了,觉得饿了。桌上有食物,肯定是詹米告诉服务员在我睡觉时送上来的。

  我没有晨袍,但我可以穿那件笨重的天鹅绒旅行披风。我坐起来,披上温暖、沉重的披风,然后起床解手,往壁炉里加柴火,再坐下来享用迟到的早餐。

  我满意地咀嚼着坚硬的面包条和烤火腿,喝着那壶牛奶。我希望詹米也能吃得不错,他说杰拉德是个好朋友,但在遇到几个詹米的亲戚后,我有些怀疑他有些亲戚的好客程度。没错,亚历山大院长欣然接纳了我们——在院长这个职位上,他收留一个逃亡的侄子和他可疑的妻子,就算得上是欣然接纳了。但是,去年秋天,我们寄居在理士城堡麦肯锡氏——也就是詹米母亲那边的族人——的地盘上时,我被抓捕并且被当作女巫审判,差点因此毙命。

  “确实,”我之前跟詹米说,“这个杰拉德姓弗雷泽,他们看上去要比你那些姓麦肯锡的亲戚安全得多。但你之前见过他本人吗?”

  “我十八岁的时候和他住过一段时间。”他告诉我,同时在回信上滴蜡,滴出一个绿灰色的蜡堆,然后用他父亲的婚戒在上面印戳。戒指上有颗不大的圆形红宝石,宝石底座上刻着弗雷泽氏族的箴言:我准备好了。

  “我来巴黎完成学业时,他让我和他一起住,接触一下世界。他对我很好,是我父亲的好朋友。在巴黎卖酒的人最了解巴黎的社会,”他补充道,把戒指从凝结了的蜡上掰下来,“在和查尔斯·斯图亚特并肩走进路易的皇宫前,我想和杰拉德聊聊。我觉得我有机会再出来。”他最后啼笑皆非地说道。

  “为什么?你觉得会有麻烦吗?”我问他。“尽全力辅佐王子殿下”这句话似乎提供给了他不少自由。

  看到我的焦虑神情,他微微笑了:“不是,我没觉得有什么困难,但是《圣经》上怎么说的来着,外乡人?‘你们不要依靠君王’?”他起身快速地吻了我的额头,把戒指塞到毛皮袋里。“我怎么能无视主的话呢?”

  整个下午,我阅读了我的朋友安布罗斯修士送我的草药书,这是他在我临行前硬塞给我当作礼物的;我还做了些必要的针线活缝补衣物。我和詹米的衣服都不多,虽然轻装赶路有好处,但这也意味着需要及时缝补有破洞的袜子和松开的衣服边缝。对我来说,针线盒就像那个装着草药的小箱子一样珍贵。

  缝衣针在织物里游走,在从窗户透进来的光线里闪烁着。我想着詹米在杰拉德那里进展得如何,还想着查尔斯王子会是什么样的人,他将是我见过的第一位历史名人,但是我知道那些与他有关——即将有关,我提醒自己——的传说不能全信,这个人的真相就是个谜。一七四五年起义的成败,将几乎完全取决于这个年轻人的魅力。不过,这场起义发生与否,或许取决于另外一个年轻人的努力——詹米,以及我。

  我沉浸在针线活和思绪当中,直到走廊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我才回过神来,意识到已经到了下午。气温下降,屋檐上的滴水也慢了下来,橘红色的夕阳照耀着屋檐上挂着的冰锥。门开了,詹米走了进来。

  他朝我这边心不在焉地笑了笑,然后立在桌子边,一副全神贯注的表情,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他脱下披风,整理好后挂在床尾,接着挺直身子走到凳子边坐下,最后闭上了双眼。

  我静静地坐着,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忘了缝补堆在腿上的衣服。片刻过后,他睁开眼睛,对我笑了,但他并没有说话。他身体向前倾,十分仔细地打量着我的脸,好像有好几个星期没有见我一样。最后,他的脸上闪过一种恍然大悟的神情,然后放松下来,肩膀耷拉着把手肘放在膝上。

  “威士忌。”他特别满足地说。

  “懂了,”我好奇地说,“你喝了很多?”

  “不是我,”他很清楚地说,“是你。”

  “我?”我愤慨地说。

  “你的眼睛。”他说。他幸福地笑了。他的眼神温柔、迷离,就像雨中的鳟鱼池那样不清澈。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怎么……”

  “它们的颜色,就像阳光透过上好的威士忌时的颜色一样。今天早上我以为它们像雪莉酒,其实不像。不像雪莉酒,也不像白兰地,像威士忌。就是像威士忌。”

  他说这些话时是那么满足,我忍不住笑了:“詹米,你喝醉了。你们都做了什么?”

  他稍微皱着眉头说:“我没有喝醉。”

  “噢,没有吗?”我把缝补的衣服放到一边,过去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他的额头又冰又潮湿,但他的脸却泛着红光。他立马搂住我的腰,把我拉近,用鼻子深情地蹭着我的胸部。各种烈酒的气味像雾气一样飘上来,气味那么浓烈,几乎可以看见了。

  “到我这儿来,外乡人,”他低声说,“眼睛颜色像威士忌的姑娘,我的爱人,让我带你到床上去。”

  我想,谁带谁到床上去还说不定呢,但我没有反驳。毕竟,他为什么想到床上去并不重要,只要他到床上就行了。我弯下腰,把肩膀放到他的腋下扶他站起来,但是他偏身躲开我,靠着自己的力量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 异乡人3:战争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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