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英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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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识很多犹太人。曼城的犹太社群很大,曼城犹太人曾远赴以色列的拿撒勒城种了一千棵树。欧洲局势的变化让戴安娜的犹太朋友们担惊受怕。犹太人并非唯一的受害者:法西斯分子还憎恨有色人种、吉普赛人、同性恋以及所有反法西斯的人。戴安娜有位同性恋叔叔,他待她像自己女儿一样好。
她已经过了参军的年纪,但或许还可以留在曼城做些志愿工作,帮红十字会卷卷绷带也成。
这白日梦甚至比让平·克劳斯贝给自己跳舞伴唱还不靠谱。她就不是缠绷带的人。艰苦朴素统一制服不适合她。
但是这些因素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她恋爱了。马克去哪她就去哪。如果需要,跟他到战斗前线她也愿意。他们要结婚生子。他要回老家,她就跟他一起回。
她会想念那对双胞胎外甥女的,真不知道下次再见到她们要到什么时候了。到那时候她们就该长大了吧,会放下马尾,扔掉短袜,开始喷香水、戴胸罩。
但是她也可能会有自己的女儿……
想到这次泛美航空的“飞剪号”之旅,她激动不已。她在《曼城卫报》上读到过许多有关“飞剪号”的报道,真没想到有一天真的能乘着它飞行。到纽约竟然只要一天多点儿,这真是个奇迹。
她给莫巍留了纸条。上面并没写任何她想告诉他的话,没有解释他是如何对她漠不关心如何渐渐地失去了她的爱,甚至也没有说马克是个多么好的男人。“亲爱的莫巍,”她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我感觉到了你的冷淡,而我也已经爱上了别人。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应该已经到美国了。伤害你我很抱歉,但这里也有你的过错。”她想不出什么恰当的署名问候——她不能写“你的”或者是“至爱的”——索性只签上了“戴安娜”。
一开始她是想把纸条留在家里的厨房桌上,但后来她又开始纠结,怕他会改变主意周二晚上不在俱乐部住,回家看到这纸条然后做出什么阻挠她和马克离开英国的事儿。所以最终她选择把信邮寄到他所在的工厂地址。他今天就该收到信了。
她看看手表(这是莫巍送给她的礼物,他希望她能准时点儿)。他一天怎么过的她都知道:他几乎整个上午都会待在车间里,午饭前会到楼上的办公室查看邮件。她在信封上写了“私人信件”,这样一来他的秘书就不会打开了。这封信会掺杂在桌上那一大堆发票、订单、信件和备忘录中间。这会儿他应该正在读吧。想到这里,她不禁愧疚伤感,却又欣慰现在自己已在两百里之外了。
“车来了。”马克说。
她有一丝紧张。坐飞机飞过整个大西洋啊!
“该走了。”他说。
她压了压那颗不安的心,放下咖啡起身,朝他投以最最灿烂的微笑。“好的。”她开心地说,“要飞咯。”
艾迪见女孩子总是很害羞。
他从安纳波利斯毕业时还是处男,但在珍珠港驻扎时他招了妓。那段经历一直让他抬不起头来。离开海军后他孤身一人,什么时候想找人陪了,就开车去几英里外的酒吧。卡洛安是泛美的地勤人员,在华盛顿、长岛还有纽约航站楼为水上飞机提供服务。她小麦肤色,金发,眼睛恰是泛美航空的那种碧蓝,艾迪永远都不敢妄想去约她。但有天在餐厅吃饭时,一个年轻的空中通讯员向他递来两张百老汇《我与父亲》的票,他答说自己一个人不知道能带谁去,话音还没落,通讯员就转身问了隔壁桌的卡洛安要不要跟艾迪一起去。
她来了句:“成啊。”艾迪这才发现,原来她和他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后来了解到,那段时间她孤单得要命。她是从乡下来的女孩,纽约人的精明世故让她紧张又压抑。她虽是性情中人,但如果男人采取主动她就会不知所措,所以面对别人的追求时都是尴尬地断然拒绝。她的紧张为她挣了个冷傲女王的名声,所以很少有人约她出去。
但那时的艾迪对这些一无所知。只要有她在怀中,他就是世界之王。他带她去吃了晚餐,然后打的把她送回公寓。他在门口感谢她给了他一个美好的夜晚,然后鼓足了勇气,亲吻了她的脸。她却忽然号啕大哭起来,说他是她在纽约见过的第一个正经男人。他想都没想,迫不及待地又约了她一次。第二次约会之后他就爱上了她。那是七月一个炎热的星期五,他们去了可尼岛,她穿着白色宽松长裤和天蓝色短衫。他惊奇地发现,她其实很骄傲能和他并肩而行。他们吃冰淇淋,坐“龙卷风”过山车,买了两顶傻帽子,牵彼此手漫步,相互倾吐心底的小秘密。送她回家的时候,艾迪向她坦白地说自己这辈子从来都没这么快乐过。而她也再次令他意外地说,她也一样。
没过多久,他就把农舍之类的事情抛到了脑后,整个假期都待在纽约,借宿在一位热心工程师同事家的沙发上。卡洛安带他去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里斯托见了她的家长——两位瘦小辛勤又贫苦的中年人。二老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双亲,不过这两位没有那么不宽仁的宗教信仰。他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生了个如此美丽的女孩,艾迪也感同身受:他也不敢相信这样的女孩竟然会爱上自己。
他站在郎德朗酒店的空地上,怔怔地盯着棵橡树树干,想着自己是多么爱她。他活在噩梦里。这是那种最残忍的梦,梦的开始,你很安全很快乐,闲来无事时会猜想一下未来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接着你忽然之间发现,那些事真的发生了,那些世界上最最糟糕的事竟然真的这么无法阻挡地恐怖地发生了,而你却无可奈何。
更恐怖的是这回走之前他们还吵了一架,没和好就分别了。
那会儿她坐在沙发上,身上只穿了他的粗布工人衬衫,两条修长的被阳光晒成小麦色的腿向前伸着,柔顺的长发像披肩一样静静耷在肩上。她正读着杂志。她的乳房平时比较小,不过最近大了些。他有股想抚摸它们的冲动。他想:为什么不?然后就把手滑进衬衣,抚摸起她的乳头。她抬头望着他,充满爱意地莞尔一笑,然后继续阅读。
他吻了她的额头,然后在她身边坐下。她从一开始就让他惊艳。起初两人还有些害羞,但是度完蜜月之后没多久他们就一起搬进了老农舍,她也变得愈加开放和狂野。
她先是想开灯做爱。艾迪虽觉得不好意思,但还是同意了。他有点难为情,但又有点喜欢这个做法。慢慢地,他开始发现她洗澡的时候不锁门。后来艾迪洗澡时也觉得关门很傻,也索性学她不上锁了。接着某天她就一丝不挂大摇大摆地走进来跳到了浴池里!艾迪这辈子就没这么难为情过。自打四岁起就没人见过他的裸体。单是看卡洛安洗腋窝他就狠狠地勃起了。他赶忙拿洗澡巾盖住。她不住地嘲笑起他来,他这才又拿开。
她开始各种衣衫不整地在农舍附近转悠。现在你只能在她大腿根部衬衣没盖到的地方看到一点点白色的三角底裤,但这根本不算什么。照她的标准来说这算是穿得多的。平日里她穿得更过分。他在厨房煮咖啡时,她会光着身子进来烤面包,除了内衣之外什么都不穿;他刮胡子时她会穿着内裤出现,胸罩也不穿,就这么刷起牙来;她还会一丝不挂地把他的早餐端到卧室。他有时就想,她是不是“性欲过剩”。他听别人用过这个词儿。但他也喜欢她这个样子,非常非常喜欢。他做梦都不敢想,自己竟娶到了一个愿意赤身裸体在屋里来回逛的老婆。他真是三生有幸。
和她一起的一年里,他改变了许多。他也会肆无忌惮地光着身子从卧室走到浴室,有时候还敢不穿睡衣就上床睡觉,甚至还有一回直接在这客厅里要了她,就在这个沙发上。
他依然怀疑这种行为可能是病态的,但他又觉得病态与否都无所谓:他和卡洛安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接受现状的他觉得自己就是匹脱了缰的野马。那感觉难以置信;那感觉精妙绝伦;那感觉是天堂中才有的极乐。
他坐在她身旁一言不发,就这么呼吸着窗外小树林吹来的微微清风,享受着有她在身边的感觉。他已经打包完毕,再过几分钟就要动身去华盛顿港了。卡洛安已经辞了泛美的工作——她没法住在缅因州又跑到纽约工作——然后在班戈谋了份差事。艾迪想在走之前跟她讨论一下工作的事。
卡洛安的目光从《生活》杂志上移起,说:“什么事?”
“我什么都没说啊。”
“但是你准备说了,对不对?”
他莞尔:“你怎么知道?”
“艾迪,你晓得呀,你脑子一动我就能听见。说吧,什么事。”
他将粗大的手放到她的小腹上,感受着那里微微的隆起。“我想你把工作辞了。”
“还不到时候——”
“可以了。我们负担得起。我想你好好地照顾自己。”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觉得需要的时候自然会辞职的。”
他很受伤。“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你为什么要继续干?”
“因为我们需要钱,而我也需要有点事儿做。”
“我刚说了,我们负担得起。”
“我会无聊的。”
“大部分妻子都不工作。”
她提高声调。“艾迪,你为什么想要把我绑在家里?”
他没想把她绑家里,这种揣度让他生了无名之火。他问:“你为什么就这么铁了心跟我过不去?”
“我不是跟你过不去!我就是不想成天游手好闲地坐在这儿。”
“你在家就没事做吗?”
“什么事?”
“你可以给孩子织毛衣、做果酱、睡午觉——”
她轻蔑地一笑:“哎哟,看在老天的分儿上——”
“这怎么啦,看在耶稣基督的分儿上?”他插嘴道。
“那些事情有孩子以后有的是时间做。我要好好享受最后几星期的自由。”
艾迪觉得很没面子,他也不知道怎么地就吵起来了。他想离开。他看了下表。“我还要赶火车。”
卡洛安神情悲伤。她用求和的口气说:“你别生气。”
但他生气了。他怒冲冲地说:“我想我理解不了你。”
“我不想被关在家里。”
“我是好意。”他起身进厨房从衣挂上取下制服外套。他自觉手足无措了。他本来是要慷慨大度一会,她却当作是在逼她。
她到卧室取出行李箱,他穿外套时递到了他手里。她偏过脸,他草草地与她吻别。
“你不要带着气出门。”她说。
但他出门了。
现在他站在离她千万里之遥的异国他乡的花园里,心沉重得像铅球一样。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他的卡洛安了。
第五节
南茜·林汉有生以来第一次变胖了。
她站在利物浦阿黛妃酒店房间里,身旁堆了一堆待会要带上“奥莉埃娜号”邮轮的行李。她惊恐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人不美也不丑,五官却还算端正——挺挺的鼻子,直直的黑发,还有个匀称的下巴——平日里认真打扮的她还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可今天不是“平日”。今天她穿的是帕康夫人设计的法兰绒西装配灰色真丝衬衫,衣服轻薄如蝉翼。时尚收腰的上衣让她意识到,她胖了。系腰部那枚扣子时,扣口边赫然出现了一条细微的褶皱,下面的扣子全都拉到了扣眼的边。
解释只有一个。林汉夫人的腰围变粗了。
这怕是她整个八月全在巴黎最好的餐厅用餐的结果。她叹了口气,看来整个跨洋之旅都要节食了。等到了纽约,她的身材就能一如往日了。
她之前可从没节过食。但她不担心将来的饥饿,她虽然喜欢美食,但并不贪吃。她真正担心的是,这是否意味着她人老珠黄了。
今天是她四十岁生日。
她向来苗条,穿上那些价值不菲的定制成衣时很漂亮。她讨厌二十年代的松褶低腰风,却对束腰风格情有独钟。她将大把的时间和金钱都花在购物上,乐此不疲。有时她会借口说作为时尚工作者的她必须穿着体面,但她其实就是为了取悦自己。
南茜出生于1899年,那时父亲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城外的布洛克顿开了家制鞋厂。他从伦敦弄来高档鞋样,然后生产廉价的复制品。这些山寨鞋很有卖点。他的广告是把一双10美元的布莱克山寨鞋放在29美元的伦敦鞋旁边,然后问:“你区别得了吗?”他工作卖力,业绩喜人,“一战”时在军队采购竞标中拔了头筹,现在军用鞋还是工厂的主营业务。
他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开起了自己鞋子的连锁专卖店,店铺主要分布在新英格兰地区。“大萧条”时期他把一千种鞋子款式减到五十种,并采用了无论款式每双6.6美元的均价。他的胆大妄为成效显著,人家都挨个倒闭的时候,布莱克制鞋厂的利润却增加了。
他过去常说,生产差鞋子和生产好鞋子的成本是一样的,工薪阶层也没必要穿破鞋。过去穷人们买的都是纸板鞋底,没穿几天就磨透了,布莱克的靴子则又便宜又耐穿。为此父亲无比自豪,南茜也一样。对她来说,家里生产的那些好鞋子让他们有资格住上巴克湾的大庄园,有资格坐配有专职司机的派卡德豪华轿车,有资格举办舞会,有资格穿漂亮衣服和雇那么多佣人。她可不像那些富家子弟一样继承了大笔财富还觉得是理所当然的。
她希望对弟弟也能这么说。
彼得今年三十八岁。五年前父亲去世时,给彼得和南茜各留了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权。父亲的妹妹婷丽姑妈拿到了百分之十,剩下的百分之十则给了他那位声名狼藉的老律师丹尼·莱利。
南茜一直都以为父亲走后会让她执掌大权的。父亲一直都喜欢她多过彼得。由女人执掌大权的公司虽不多,但也不是世间罕有,服装业里更是早有先例。
父亲有位副手名叫奈特·里奇威,他是父亲的得力干将。他曾经很明白地表示过,他认为自己是布莱克制鞋厂董事长的不二人选。 飞剪号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