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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失父:一种生存困境

从《金瓶梅》说开去 刘心武 15629 2021-04-0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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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金庸《鹿鼎记》

  金庸最后一部武侠小说《鹿鼎记》曾使不少“金迷”感到困惑,以至不断有读者写信问他:“《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因为他们发觉,这部作品与金庸此前的作品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其主人公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则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金庸自己明言:“《鹿鼎记》和我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1]

  我以为,《鹿鼎记》中韦小宝这个主人公的出现,标志着金庸的小说已彻底超越了所谓“武侠小说”的范畴,而汇入了中国现代文学的主流之中。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作,应推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激烈地抨击以“天、地、君、亲、师”为纲常的中国“礼教”传统,认为那是一个“吃人”的传统,“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2]这篇小说里虽然没有直接出现“父亲”的形象,但“大哥”这个人物实际上代表着“父亲”(中国人向来认为“长兄如父”)。小说的第十节,写到“狂人”与“大哥”短兵相接,他直截了当地劝诫“大哥”及其帮凶们:“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3]这既是痛入肺腑的劝诫与警告,更是高声呐喊的控诉与审判。这种“审父情结”贯穿在鲁迅以后的无数作品中。他也曾反过来表达这一思绪,例如写下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事情弄到必须探讨“怎样做父亲”才算得“父亲”的地步,可见实际上也就成了一种“寻父情结”。这也说明,中国人往往处于“失父”状态。

  鲁迅先生最好的小说,应推《阿Q正传》。阿Q便是一个“失父”的人。“我并不知道阿Q姓什么。有一回,他似乎姓赵,但第二日便模糊了。”因为他自称姓赵后,竟被未庄里的赵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并斥责他:“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4]阿Q实际上是一个不能确认其父的野种。

  金庸写《鹿鼎记》时,未必是想起了《阿Q正传》,但一种相通的深幽痛苦,使得他这一回决意冲破“武侠小说”的固有模式,来写一位“杂种”的奇诡命运。这“杂种”便是韦小宝。韦小宝生于清初扬州妓院“丽春院”,他的母亲是明确的:韦春花;但他父亲究竟是谁,连他母亲也不能确指。

  文学史上,有过若干那样的作品,写儿子寻母或寻父,终于寻到,皆大欢喜。武侠小说中,这更是一种常见的情节模式。《阿Q正传》中的阿Q无父母,却并不是一个阿Q寻觅血亲的故事。但你不能说阿Q什么也没有追寻,他追求过吴妈,以满足情欲,这当然只能说是浅层次的东西;但他也曾追求过革命,尽管他实际上并不懂得“革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他的追求“革命”,是由于:

  阿Q的耳朵里,本来早听到过革命党这一句话,今年又亲眼见过杀掉革命党。但他有一种不知从那里来的意见,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殊不料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于是他未免也有些“神往”了,况且未庄的一群鸟男女的慌张的神情,也使阿Q更快意。

  “革命也好罢,”阿Q想,“革这伙妈妈的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5]

  冯友兰先生曾把人生的境界分为四个层次,以对人生意义的了解程度为序:“(一)自然境界——最低级的,了解的程度最少,这一类人,大半是‘顺才’或‘顺习’。(二)功利境界——较高级的,需要进一层的了解。(三)道德境界——更高级的,需要更高深的理解。(四)天地境界——最高的境界,需要最彻底的理解。”[6]阿Q的想“革命”,是从第一境界跨入了第二境界吧,但就连这一境界,他也逗留不久,因为革命党人不许他革命,而赵秀才和假洋鬼子等却“咸与革命”了。结局是人所共知的:阿Q被枪毙了。阿Q虽在小说里死掉了,却如幽灵般游荡在一代又一代中国读者心中,并且也游荡在此后一部又一部中国作家所撰写的小说里。真是“阴魂不散”,《阿Q正传》发表半个世纪左右,在金庸的《鹿鼎记》里,我们看到韦小宝时,真是不想不觉得,越想越蹊跷:这两个文学形象,怎么有着那么多的相通之处!

  除了都是“野种”,阿Q与韦小宝这两个人物都既天真烂漫,又寡廉鲜耻;既淳朴无辜,又欺软怕硬;既不吝出力,又得懒且懒;而且,都经常使用“精神胜利法”这个“不二法宝”,来填塞自己空虚的心灵。比如有一回韦小宝又遇到别人让他发誓赌咒:

  发誓赌咒,于韦小宝原是稀松平常之极,上午说过,下午就忘了,下午说过,没等睡觉就忘了……忙道:“皇天后土,韦小宝如将……秘密泄露了出去,日后糟糕之极,死得跟老婊子那个男扮女装的王八蛋师兄一模一样。”心想:“要我男扮女装,跟老婊子去睡觉,这种事万万不会做,那就决不能跟这王八蛋师兄死得一模一样。”发了誓日后要应,他倒是信的,因此赌咒发誓之时,总得留下后步。[7]

  这种欺天地鬼神的“发誓”方式他屡屡使用,以“留后步”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精神上的“战无不胜”。

  但是《鹿鼎记》毕竟大大地不同于《阿Q正传》,韦小宝这一文学形象也毕竟是与阿Q有众多迥然不同之处的“这一个”。我之拿他们作对比,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文学形象谱系中,同属“失父一族”。

  失父的第一层含义,自然是“无从指认其父”的意思。

  失父的第二层含义,是他们总在冯友兰先生所说的“第一(自然)境界”与“第二(功利)境界”中游荡,尤其是阿Q,始终不能跃升至高些的境界之中。高些的境界,即“第三(道德)境界”和“第四(天地)境界”,实际上,便是获得一个“精神上的父亲”。一般来说,在中国文化的符码系统里,“母亲”往往意味着生育、喂养、抚爱、慈怜,而“父亲”则往往意味着教育、管束、指引、奖惩,也就是赋予生命以精神上的价值。中国传统道德将“孝道”置于伦理之首,“孝顺”便是要求子女尊重服从父亲的意志,唐君毅教授曾这样概括:“父母之爱子女,纯为生物的;而孝顺,对父母之爱戴,则非生物而为道德的,因其基于义务感或恩情,因而是精神的。”[8]阿Q不仅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母为谁,也始终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替代“父亲”好对之“孝顺”的对应物,终于在没有“精神”的情况下被糊里糊涂地杀了头。韦小宝比阿Q的境界略高,他懂得“讲义气”,这是他从与妓院相连属的茶肆书场戏院中听说书听来、看戏文看来的,浸润到他灵魂深处,使得他在许多关键场合跃升到冯友兰先生所说的“第三(道德)境界”,迸发出一些闪光的作为;然而到头来他还是没能找到一个坚实的“精神”,直到幕落时他也还是无从“孝顺父亲”,亦即从头到尾都处于“失父”状态。但韦小宝所演出的,却不是阿Q式的悲剧,倒是一出绝大的喜剧,乃至闹剧,他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地,全凭运气,渡过了无数难关劫波,成了一个“大获全胜”的“通吃伯”和“鹿鼎侯”。

  失父的第三层含义,是纵使你真遭逢了一个“精神”,但你还是不能确定,那“精神”是否便足以作为你的“父亲”。这是失父的最大悲哀。《鹿鼎记》的独特贡献,便是通过韦小宝的传奇经历,揭橥了这一份弥天盖地的大悲哀。

  《鹿鼎记》的故事,借清康熙朝前期为背景展开。由于一个偶然的机缘,韦小宝竟得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并进入紫禁城中,以小太监身份,与康熙接近,并进一步取悦于康熙,帮助康熙制服了心怀不轨的权臣鳌拜;谁知又由于另一个更偶然的缘由,他又糊里糊涂地被推举为了反清复明的秘密组织天地会的“青木堂香主”;这就使他陷入了“两个父亲中认哪一个才是?”的生存困境之中。倘若事情仅仅是这样,倒也罢了。金庸先生的生花妙笔,在一环扣一环,而环间更有反扣的紧张而诡谲的情节推进中,将韦小宝的失父状态写到了十二万分的尴尬的地步。有论家曾统计过韦小宝在小说中所拥有的一系列互相矛盾的身份,那起码有十二种以上:“他的第一种身份当然是扬州妓院的小流氓,活动于妓院、戏院、书场及市井之中。第二种身份则是清廷红人:假太监而至五品;最后官至‘抚远大将军’;爵至‘鹿鼎公’——而且是一等公——离‘王’只差一步之差;第三种身份是‘反清复明’的组织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之徒,兼青木堂香主;第四种身份是卖国投俄的反动组织‘神龙教’教主及夫人的记名弟子;第五种身份是前明公主独臂神尼的弟子,学得‘神行百变’的功夫;第六种身份是少林寺记名弟子,兼五台山清凉寺住持方丈;第七种身份是西藏桑结喇嘛的拜把子弟兄又是蒙古王子葛尔丹的拜把子弟兄;第八种身份是俄罗斯摄政王索菲亚公主的情人、军师,封为‘远东伯爵’之号;第九种身份是代理台湾地方最高行政官且政誉颇佳;第十种身份,则是康熙的妹婿,兼而又是李自成、吴三桂、陈圆圆的女婿;同时又是反清复明的沐王府小姐沐剑屏的丈夫,是王屋山草寇之王曾家的女婿……娶妻七人,其身份可谓包罗万象;第十一种身份则是明末清初汉族大儒顾炎武、吕留良、黄宗羲、查继佐等人的救命恩人兼生死之交;第十二种身份是太监海大富以及皇帝康熙等人的‘记名弟子’……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身份之复杂,简直是叫人匪夷所思!”[9]韦小宝的这种“多重身份”,恰恰说明他是极度地失父,不仅经常在两个可以指认为“父亲”的“孝顺”对象面前感到无可适从,而且,往往是夹在两个以上的“对应物”之间,简直更不知谁可为其父了!

  韦小宝在他的传奇性遭际中经常被提醒,不得“认贼作父”,如独臂神尼,法号九难,系明朝亡国皇帝崇祯的长公主,在捕获韦小宝后,就曾:

  ……脸一沉,森然道:“你既是汉人,为什么认贼作父,舍命去保护皇帝?真是生成的奴才胚子!”

  韦小宝心中一寒,这句话实在不易回答,当时这白衣尼行刺康熙,他情急之下,挺身遮挡,可全没想到要讨好皇帝,只觉康熙是自己世上最亲近之人,就像亲哥哥一样,无论如何不能让人杀了他。[10]

  其实韦小宝虽跟独臂神尼撒过谎,说自己是“扬州穷人家的孤儿,爹爹给鞑子杀死了”云云,却并不等于说自己一定就是汉人,他的自我意识里,并没有“我是汉人”这一“核心”,而康熙在他心目中,也只是一个既抽去了民族属性更遑论权力地位的亲密玩伴,对于韦小宝来说,并不能在心目中确定“反清复明”这一“大义”,他虽不是“认贼作父”,也确实是失父而不自知了!

  据书中描写,康熙对韦小宝那真是爱勉有加、仁至义尽,甚至在韦小宝公然抗命,不但不去为康熙灭掉天地会,反逃避到海岛上“逍遥法外”,俨然“自我为王”之后,康熙仍对他只有想念与恩爱,而并无记恨惩罚之心,竟派出几批人在沿海各处搜寻,并命士兵齐声高呼:“小桂子,小桂子你在哪里?小玄子记挂着你哪!”(“小桂子”是韦小宝初入宫充小太监时所使用的呼名)。从康熙方面来说,这位圣君威皇似乎大有爱韦小宝如子的心劲,但从韦小宝方面来说,他却始终至多把康熙视作一个“亲哥哥”而已,他并不将其奉为“亲生父亲”。到第四十三回,全书再有七回即将落幕,“身作红云长傍日”的韦小宝这才向康熙坦白出自己的种种真实面目:

  韦小宝爬在地上……忙磕头道:“是,是。皇上一切都已知道了,奴才怎敢再有丝毫隐瞒?”当下将如何去康亲王府杀鳌拜而为天地会所掳,如何拜陈近南为师,如何被迫入会做了青木堂香主等情,一一照实说了,最后述说如何遇到归家三人,如何掷骰子输给归钟,如何绘图密奏,如何在慈宁花园为归二娘所擒,如何指引三人袭击太妃鸾轿以求皇帝得警等等,至于盗四十二章经等等要紧关节,自然略过不提。他说了这般长篇大论,居然谎言甚少而真话极多,一生中算是破题儿第一遭了。[11]

  可见到头来他还是不能把康熙视为父亲,把自己的肉体和精神都奉献给他。《四十二章经》是贯穿全书的一大悬念,几派人物都想把八部经书找全,若找全了,将藏在经书封皮里的上千块羊皮碎片细心拼合,则是一幅地图,上面标明清朝政权的“龙脉”所在,并标明其祖传的宝物埋藏处。所有痴心占有全部《四十二章经》的各派人物到头来都两手空空,唯独韦小宝或无心或有心,阴错阳差,天假人便,偏凑全了所有八部经书,并在双儿帮助下拼出了地图,但是韦小宝到头来未将从此书中搜拼出的地图献给任何一方,而是付之一炬。按说韦小宝若认明了自己应皈依的父亲,比如圣明天子康熙,他应将此地图竭诚奉献,以使大清江山“龙脉”永葆,并能丰盈国库;或他认反清复明的领袖,比如陈近南为父——他也确一度产生过这样的感情冲动,尤其是在陈近南遇害身亡时:

  眼见陈近南已死,韦小宝悲不自胜……哭道:“师父死了,死了!”他从来没有父亲,内心深处,早已将师父当成了父亲,以弥补这个缺陷,只是自己也不知道而已;此刻师父逝世,心中伤痛便如洪水溃堤,难以抑制,原来自己终究是个没父亲的野孩子。[12]

  但这种感情冲动,也只是达到生物性地“认父”这一程度罢了。完全没有类似“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那样的精神升华,倘是有那样一种坚信“师父精神不死”的情愫,那么,把已到手的全部《四十二章经》献给天地会,岂不是顺理成章之举吗?

  就这样,韦小宝既不能“认君为父”,也并没有“认贼为父”,他甚至也没有强烈的“寻父意识”,他就那么在失父的状态中,度过自己貌似幸运实为颟顸的人生!

  《鹿鼎记》写出了失父人生的荒诞,也写出了若真想认父,那父可未必是好认的生存困境。康熙一再指责过韦小宝“脚踏两头船”,那是把反清复明的势力当作了与其相对的“一头”,其实反清复明的势力岂止“一头”,就是天地会这一股力量,究其实,也未必都是“一头”,韦小宝被天地会裹胁而去后,总舵主陈近南给他上课说:

  ……本会共有十堂,前五房五堂,后五房五堂。前五房莲花堂、洪顺堂、家后堂、参太堂、宏化堂。后五房青木堂、赤火堂、西金堂、玄水堂、黄土堂。[13]

  真是分支繁复。倘若反清复明的“大业”果然成功,该哪一堂来坐龙庭呢?后来韦小宝又从高彦超和玄贞道人那里得知:

  ……沐王府是桂王手下,咱们天地会是当年唐王天子手下。……当年李闯攻入北京,逼死崇祯天子。吴三桂带领清兵入关,占我花花江山。各地的忠臣义士,纷纷推戴太祖皇帝的子孙为王。先是福王在南京做天子。后来福王给鞑子杀了,咱们唐王在福建做天子,那是国姓爷郑家一伙人拥戴的,自然是真命天子。哪知道另一批人在广西、云南推戴桂王做天子,又有一批人在浙江推戴鲁王做天子,那都是假的真命天子。[14]

  这情势就更纠结复杂了。后来沐王府的人与天地会的人要联合对付清廷,凑到一处,因为争究竟谁是“真命天子”,险些火并。面对这种情势,韦小宝纵使满心满意地要认一个“真命天子”,把反掉清廷而恢复的那个明廷奉献给他,亦即认准其为“父亲”(不仅是利益归属上的“父亲”,而且是精神上的“父亲”),也难矣哉!当然,或者先树立起一个“父亲的标准”,比如,以古史中的圣君尧、舜、禹、汤为楷模,那也不失为一种确认父亲的出发点,但韦小宝完全没有相应的历史常识,他听人说起四位圣贤,重复时只说是“鸟生”、“鱼汤”,连跟康熙交谈,也是如此。韦小宝心目中全然没有父亲的标尺,没有一点形而上的升华,因此只能是不断地被指斥为“认贼作父”,“只把他乡作故乡”,“更向荒唐演大荒”,糊里糊涂,浑浑噩噩,在失父的状态下享受人生中最浅陋鄙俗的“艳福”。

  从某种意义上说,失父,也就是做不稳儿子,亦即做不稳“真命天子”的奴隶。

  鲁迅先生曾极其沉痛地指出: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施太绕弯子了。有其更直截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15]

  韦小宝算是“三生有幸”,处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注意,仅是“暂时做稳”。在《鹿鼎记》中,韦小宝虽与顾炎武等大儒结交,但并不能将他们那些形而上的思维成果奉为精神之父,出人意表的是,顾炎武等四位大儒反清复明的理想频频受挫后,“病笃乱投医”,竟提出来“韦香主自己做皇帝”!失父者反被推认为父,这真是金庸先生极富谐谑的一笔。是的,倘若一个生命个体实在找不到任何可以当作父亲的对应物,那么,使自己进入“道德世界”再跃升“天地境界”,以充实而高尚的理念“自我为父”,也未尝不可。然而韦小宝却这样向大儒们赤裸裸地坦陈自己的想法,其间也穿插着随机应变的胡说八道:

  “我是小流氓出身,拿手的本事只是骂人赌钱,做了将军大官,别人心里已然不服,那里还能做皇帝?这真命天子,是要天大福气的。我的八字不对,算命先生算过了,我要是做了皇帝,那就活不了三天。”

  ……

  “大家是好朋友,我跟你们说老实话。”一面说,一面摸摸自己的脑袋,又道:“我这吃饭的家伙,还想留下来吃他妈的几十年饭。这家伙上面还生了一对眼睛,要用来看戏看美女,生了一对耳朵,要用来听说书、听曲子。我如果想做皇帝,这家伙多半也保不住,这一给砍下来,甚么都是一塌胡涂。再说,做皇帝也没甚么开心。台湾打一阵大风,他要发怒;云南有人造反,他又要伤脑筋。做皇帝的差使又辛苦又不好玩,我是万万不干的。”[16]

  这真是十足的“活命哲学”“享乐主义”。韦小宝的想法,还不仅如此,有一回他胡思乱想之中,忽有所悟:

  “李自成带兵攻打到北京,我师父的爸爸崇祯皇帝就上吊死了,李自成自己做了皇帝。清兵打走李自成,顺治老皇爷就做上了皇帝。吴三桂想做皇帝,就得起兵造反。看来不论是谁要做皇帝,都得带了兵大战一场,只杀得沙尘滚滚,血流成河,尸骨如山。”

  ……

  他对中国历史的知识有限之极,只知道不打仗而做皇帝的,只是康熙小皇帝一人,那是老皇爷出家而让位给他的。……总而言之,要做皇帝,就非打不行。就算做了皇帝,如果打不过人家,皇帝还是会给人家抢去做,就算不抢去,也会出丑倒霉。说书先生说《水浒传》,“林教头火并王伦”,晁盖要做强盗头子,串通林冲,杀了梁山泊上原来的头子王伦。可见就算做强盗头子,也是要打。[17]

  这一悟,如果落实到“不作皇帝,也不作强盗,做一个没有强权专制的合理制度下的自由人”,那该是多么好啊!然而,韦小宝却不是往上悟到“天地境界”里去,他的心灵反而由此更加堕落。他变本加厉地荒淫无耻,在扬州大闹“丽春院”,与七个女子大被同眠,又带着七个妻妾到通吃岛上,让她们每晚掷骰子赌输赢,谁赢了谁跟他过夜;他被委任到台湾当地方官后,第一天署官,便刮了一百万两银子,“此后财源滚滚,花巧多端,不必细表”,却又骗得台湾民众欢呼“韦大人厥功甚伟”,他离任时,“万民伞、护民旗送了无数”。他失父而不思父,既不认君为父,也不认贼为父,自己也不想做父,就那么行尸走肉般过他的“花花日子”,这是极辛辣的喜剧,更是极酸楚的悲剧。

  《鹿鼎记》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廿四日开始在《明报》连载,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三日刊完,一共连载了两年另十一个月。金庸先生在其第一回后的长“注”中坦称:“本书的写作时日是一九六九年十月廿三日到一九七二年九月廿二日。在构思之初,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文字狱。”[18]这“自然而然”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著者自己有位祖先查嗣庭,在清雍正朝是“‘维民所止’案”的主犯,事过两个半世纪,余痛犹存;另一方面,则是清康熙朝有过“明史案”,没想到“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亦以姚文元发表《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首先构罪于明史专家吴晗为其序幕。

  金庸先生在《金庸作品集“三联版”序》中称自己的十五部小说“分别注入了我当时的感情和思想”,那么,创作《鹿鼎记》的“当时”,正是中国大陆“文革”从如火如荼演化得格外迷离扑朔的阶段,那些波诡云谲的事态不可能不牵动着身为报人的金庸先生,从而使他感于时事的情绪和思想,潜移默化于这部武侠小说的创作之中。小说虽把康熙当作一位圣明天子来刻画,却偏从苛酷的文字狱“明史案”道来,实非偶然。事实上我们可以从这部小说中找到不少“当时”的痕迹,比如第六回的情节中提到了一部《端敬后语录》,这本是无关整部小说全局的一个极小的细节,他却刻意加注:

  注:胡兆龙、王熙二学士奉旨编纂《端敬后语录》,系当时事实,见孟森所著《清代史·世祖出家事考实》一文。本书此段文字写于一九七〇年一月,此后并无增删。硬凑硬编之《语录》传世不久,自来皆然,不必智者而后知。[19]

  他为什么强调“本书此段文字写于一九七〇年一月”?那是因为,彼时林彪“硬凑硬编之《语录》”尚未受到否定,仍“红焰万丈”。一九七〇年三月,毛泽东主席提出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建议不设国家主席;一九七〇年四月十一日,林彪提出设立国家主席,并建议由毛泽东担任,第二天毛泽东断然批示道:“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结果到该年八月,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围绕着设不设国家主席的问题,毛与林彪集团展开了激烈斗争。毛在八月三十一日写了《我的一点意见》,表面是批判陈伯达,实际上指向林彪,并把林彪集团的这次表演形容为“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运动之势”。十二月十八日,毛接见美国人埃德加·斯诺,谈到个人崇拜问题,一方面认为在发动“文化大革命”时“需要一点个人崇拜”,同时又说:“现在就不同了,崇拜得过分了,搞许多形式主义……讨嫌!”次年毛泽东南巡,沿路多次公开表达了对林彪所搞过的“大树特树毛泽东思想绝对权威”那一套,包括搞《语录》的厌恶。此后《语录》即“小红书”才逐渐遭到冷落,“传世不久”。[20]

  在《鹿鼎记》里,有时会冒出其发表“当时”正在“时髦”的“文革语言”,如:

  韦小宝……道:“咱们做奴才的,只是奉皇上的圣旨办事,就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21]

  韦小宝大声念道:“……教主……战无不胜……攻无不克……”[22]

  韦小宝道:“奴才忠字当头……”[23]

  “文革”期间,日本宣称对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台岛享有主权,针对这一肆意挑衅,我国政府当即发表强硬声明,不容日本对其染指,而台湾当局却态度软弱,由此在海外,特别是美国,以台湾去的中国留学生为主,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卫钓鱼岛运动”,这个运动在香港也蓬勃发展。《鹿鼎记》第四十六回,便刻意安排了韦小宝将隐居多年的通吃岛改名为钓鱼岛的情节,并在叙述文字中说:“至于这钓鱼岛是否就是后世的钓鱼台岛,可惜史籍无从稽考。若能在岛上找得韦小宝的遗迹,当知在康熙初年,该岛即曾由国人长期居住,曾派兵五百驻扎。”[24]

  当然,金庸先生也在《金庸作品集“三联版”序》中郑重声明:“我写小说,旨在刻画个性,抒写人性中的喜愁悲欢。小说并不影射什么。”这是确确实实的。他的小说中熔铸进了他写作“当时”的感情和思想,但他并不是用小说搞影射。我们解读《鹿鼎记》,倘着眼于其故事是否影射了中国大陆“文革”的种种“故事”,甚至于将小说中人物与“文革”中的“风云人物”一一“对号”,那就不仅是胶柱鼓瑟,而且是佛头着粪了。

  但把《鹿鼎记》中韦小宝的生存困境,概括为失父,却可以成为一种宏观的解读角度,使我们有效地吮吸这部小说内在的思想精华。

  在《鹿鼎记》里,清廷的圣君为一方,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天地会为另一方,构成了“有你无我”紧张至极的矛盾关系。天地会的成员,甚至将“天地父母,反清复明”八个字刺于胸膛,深入肌理。[25]反清复明的理念,充满了以种族区分敌我是非的色彩。满清,即鞑子,天地会是视作“非我族类”的。但康熙的血统,其实并非“纯种鞑子”,如从其母系血统算来,至少和韦小宝的种族状态不分伯仲。小说里康熙爽性跟韦小宝“打开天窗说亮话”:

  “父亲是满州人,我亲生母后孝康皇后是汉军旗人,我有一半是汉人。我对天下百姓一视同仁,决没丝毫亏待了汉人,为什么他们这样恨我,非杀了我不可?”[26]

  可见以血统来定是非,血统“好”的可奉为父,血统“坏”的则斥为贼,这种“认父”的逻辑,搁到康熙身上,是无从推衍下去的。或者,超越血统之分别,以尧、舜、禹、汤为圭臬来作为“认父”的标准吧,那么,明朝的皇帝们,就一定比康熙皇帝够格么?小说最后,韦小宝对顾炎武等四位反清复明的精神领袖大发议论:

  是啊。小皇帝说,他虽不是鸟生鱼汤,但跟明朝那些皇帝比较,也不见得差劲了,说不定还好些。他做皇帝,天下百姓的日子,就过得比明朝的时候好。兄弟没学问,没见识,也不知道他的话对不对。[27]

  这番议论的效果是:

  顾查黄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皇帝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哪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28]

  这点头是很可怕的事。是“事理”的轰毁,也是“认父”的失范。所以著者紧接着戏谑地写到,顾炎武百无聊赖地说道:“我们来劝韦香主自己做皇帝!”读者读到这里,不免啼笑皆非。韦小宝曾公开声称:“我不是好人,我只做买卖。”[29]著者在叙述中也明白交代:“他年纪幼小,从未读书,甚么满汉之分,国族之仇,向来不放在心上。”[30]“他对康熙义气倒的确是有的,爱惜百姓什么的,却做梦也没有想过。”[31]“这等营私舞弊、偷鸡摸狗的勾当,韦小宝算得是天赋奇才。”[32]“遇上面对面的难事,撒谎骗人,溜之大吉,自是拿手好戏。”[33]“性喜赌博,输赢各半,尚且要赌,如暗中作弊弄鬼,赢面占了九成十成,这样的赌钱机会便要了他的命也决计不肯放过。”[34]“韦小宝是个庸俗不堪之人,周身没半根雅骨。”[35]至于他的武功,虽后来拜师颇多,除了“逃之夭夭”的“神行百变功”稍见成效,其实始终都还停留在张口咬人、撒石灰坏人眼睛、地下打滚、躲在桌子底下剁人脚板、钻人裤裆、捏人阴囊、打输了大哭大叫、躺着装死等等下三滥的“水平”。这样的人做了皇帝,那真是“国将不国”了吧!

  从天地会的诸英雄奉韦小宝为“青木堂香主”,到顾炎武等大儒劝韦小宝自己做皇帝,他们其实都没有仔细推敲过,此人真是汉族吗?恐怕不少读者在情节的紧张演进中也未遑细思之。小说最后,韦小宝得康熙准允“衣锦还乡”,到扬州见到母亲,似乎连他本人,也是忽然想到这个最根本的问题:我是谁的种?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妈,我的老子究竟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儿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娘是烂婊子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生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之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全书完)[36]

  全书结束在这个地方,意味深长。原来韦小宝是汉、满、蒙、回、藏这概括着中华民族全体的产儿,他的血统是混杂的,却又是纯粹的——因为他断然没有构成中华民族的诸分支以外的,比如“罗刹鬼”或“红毛鬼”等“外国鬼子”的血统。

  韦小宝直到最后,也还是失父状态。这部巨著实际上是寓庄于谐,以喜剧乃至闹剧的包装,形成一个沉重的悲剧性讽喻。韦小宝和阿Q一样,使我们厌恶,却又不能不痛切地意识到,他们的血液,很可能在不同程度上,也淌流在我们各自的脉管中。什么是我们真正的父亲?如何摆脱失父的生存困境?著者在书中不由得慨叹:“中国立国千年,争夺帝皇权位、造反斫杀,经验之丰,举世无与伦比。”[37]显然,无论是以血统,还是以“鸟生”“鱼汤”为父亲的标尺,也无论是以强权专制、暴力破坏来迫人认己为父,都只能是在悲剧中轮回。梁任公早在本世纪初,便在《中国积弱溯源论》中呼吁民族自省:

  以今日中国如此之人心风俗,即使日日购船炮,日日筑铁路,日日开矿务,日日习洋操,亦不过披绮秀于粪墙,镂龙虫于朽木,非直无成,丑又甚焉。故今推本穷源,述国民所以腐败之由,条列而偻论之,非敢以玩世嫉俗之言,骂尽天下也;或者吾国民一读而猛省焉,庶几改之,予日望之。今将风俗之积弱根源者,举其荦荦大端如下:

  一曰奴性。……嗟夫!奴隶云者,既无自治之力,亦无独立之心。……倚赖之外无思想,服从之外无性质,谄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

  二曰愚昧。凡人之所以为人者,不徒眼耳鼻舌手足脏腑血脉而已,而尤必有司觉识之脑筋焉。使四肢五官俱备,而无脑筋,犹不得谓人也。惟国亦然。既有国形,复有国脑;脑之不具,形为虚存。国脑者何?则国民之智慧是已。……

  三曰为我。……谚有之曰:“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吾国民人脑中,皆横亘此二语,奉为名论,视为秘传……

  四曰好伪。……

  五为怯懦。……

  六为无动。……

  ……若我国民徒责人而不知自责,徒望人而不知自勉,则吾恐中国之弱,正未有艾也。[38]

  从梁任公愤激地说出这些话来,差不多整整一个世纪了,中国的总体状况,大为改观,强大起来了,近年也开始走向了富裕,然而,中华民族的国民性,仍待进一步地自觉改造,阿Q与韦小宝的后代,那血液中的毒素,仍需下力气滤除。如何摆脱失父的生存困境,获得超越权力斗争的精神之父?鲁迅先生七十多年前的话,至今仍具现实的启发性: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39]

  中国觉醒的人,为想随顺长者解放幼者,便须一面清结旧账,一面开辟新路。就是……“自己背负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40]

  中国自《狂人日记》所开始的现代白话文学,充溢着审父的激情,巴金的《家》,曹禺的《雷雨》,乃至于郁达夫的《沉沦》(在这篇小说里,没能强大的国家等同于父亲)、张爱玲的《金锁记》(令人灵魂霉变的大家族等同于父亲)……都是其中突出的例子,而像茅盾的《蚀》,从反面着笔,写到对“革命”这个父亲的“幻灭”“动摇”与“追求”,充溢着失父之痛,叶圣陶的《倪焕之》写的也是失父的生存困境……而金庸的《鹿鼎记》,继承着,也发展了这一主题。到了这个世纪临近收尾,如王蒙的《活动变人形》,依然在审父,小说的主人公“在父亲辞世几年以后……想起父亲,谈起父亲的时候仍能感到那莫名的震颤。……(父亲)怎么能是这个样子的?”[41]

  我曾在十多年前一篇文章中说过:“当代作家的审父意识,其实是有史以来的文学中最高级的尊父意识,因为它的前提是一种对父辈的大悲悯。在审判之前,已经给予了父辈永恒的宽恕与赦免。”[42]现在我要说,揭示失父的生存困境,正是为了在生存实践中不懈地寻求真理,力求做一个真人。

  1997年11月6日写完于北京 从《金瓶梅》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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