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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王府喉掸

从《金瓶梅》说开去 刘心武 1771 2021-04-0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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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度跟王爷过于甚密,不过,可不能说我们“相见恨晚”,他原来哪有认识我的想法,我更没结识他的欲望,但外在的某种社会原因,使我们两个人竟时不时地凑到了一起,面对面地酌酒闲聊一番。

  那时我们同住一条胡同,各在一所杂院里,住着一间狭窄的东房。这些相联属的杂院,几十年前,都是他们王府的组成部分,当然,又都不是主要的部分。是些“下房”,还有马圈什么的。我说的这位王爷,是真王爷。虽说一九一二年清王朝就倒台了,但他们那个王府,一直苟存到二十年代末,才终于破产瓦解。他生于一九〇五年,他父亲,老王爷,死于一九二五年,那时他已经二十岁,因是长子,名正言顺地袭了王爵。据说他父亲死前,还想办法从住在天津张园的溥仪那里,为他取来过有关的御旨诏书。

  我比王爷晚生了三十七年,我们俩相聚时,我二十八岁,他六十五岁,算是忘年交吧。我们的共同语言,是侃《红楼梦》。侃“红”的重点,则是其中的饮食描写。我们都看不起高鹗,原因是,高续第八十七回,写林黛玉吃饭,开列出的食品,竟是火肉白菜汤、虾米、青笋、紫菜、江米粥、五香大头菜——可见高鹗根本不懂得当年贵族之家在吃上的讲究。至于前八十回曹雪芹的饮食描写,王爷也并不觉得多么见多识广。比如对茄鲞的描述,我觉得真是匪夷所思,工序竟如此复杂。王爷冷笑着说,那还远不是什么费工的菜肴。他告诉我,当年他们王府有一道荷花莲蓬鸡,是按宫里的做法,需要三十九道工序!

  我和王爷大侃食经之时,那是连猪肉、食用油也要凭票供应的,加上我们的收入都很低——他比我更低,靠每天打扫胡同,每月拿二十几块钱的“清洁费”过活——都不可能上饭馆去,生动地描述着当年所享用过的美味佳肴,也算是画饼充饥,聊胜于无了。

  有一回,我又逃避社会上如火如荼的“运动”,悄悄跑到他那小屋去“逍遥”,他高兴地跟我说,搞到了些个榛子,制成了一点酱,豁出去用足了油,还有肉末什么的,炒了一碗榛子酱,让我跟他一起,用那炒榛子酱下饭吃。我开头纳闷,这样的酱,拌面条,抹馒头窝头,岂不是更般配么?为什么偏要拌饭?他给我解释说,他少年时代,“还没学坏时”,在王府吃家常饭,最喜欢这种吃法。我一试,炒榛子酱拌糙米热饭,就一杯最便宜的茶叶末沏的粗茶,那滋味真是妙不可言,竟一连吃了他两碗!

  又一回,我问他:你“还没学坏时”,最爱吃炒榛子酱拌饭,那你“学坏”时,又爱吃些什么呢?他连连叹息说,那真是造孽——时不时地,或在大饭庄子里,或爽性把厨师们请到王府里,搞满汉全席!他说,满汉全席共有一百三十四道热菜,四十八道各色冷荤、点心、水果,要用三天时间,分六次,才能吃完!我听了目瞪口呆,说:呀,那怎么消化得了啊!恐怕每天吃了头一顿,就再吃不下第二顿了!他说:那是,不过,当时有办法。我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良久不言语,后来,他跟我说,知道我不会去揭发他“怀恋腐朽的剥削阶级生活”,他可以给我看一样东西——那是他当王爷时所遗留下的唯一的东西,“红卫兵”抄家时也没抄走,因为如果他不说明,谁也不会注意那东西……他从铺板下一个装衣物的大纸匣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开头我以为是踢着玩的鸡毛毽,后来在他解释下仔细一看,是个可以伸进喉咙里的小鸡毛掸子,那鸡毛已然乌糟霉变……啊,原来,那时他们一班王公贵族,吃满汉全席时,为了吃了还能再吃,不停地吃,常常地,用这个喉掸,伸进喉咙里去催呕,以便腾空胃袋……

  我心中作呕,忙把那王府喉掸掷还给王爷,没想到这时他叹了口气,说了句掷地有声的话:“光冲这玩意,也不能不革命啊!” 从《金瓶梅》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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