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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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到南宫瑾,已是一月后。
这一月来,紫衣****呆在彩云阁里处理各项事务,因自己的一时任性,四国传来的情报已经堆积成山,等着她拿主意的事情也多如鹅毛。
忙忙碌碌一个月,时间过得很快,在忙碌里,她并没有感到太多难过。
一眨眼,她来到大理已有三年,而这第三年,也接近了尾声,她所有的筹划,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已经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必要,而南宫瑾这个意外,如今也与她完全结束。
这日,天气严寒,紫衣穿了厚厚的狐裘等在宫门口。她即将离开大理,想在离开前再看一眼小和。
关于凰鸾,她早在俩年前就开始调教一个资质不俗的女子,俩年过去,那女子完全可以取代她登台。而那些词曲,她也备下了厚厚一摞,一月一首也可够用五年之久。
此时,还不到下朝时间,紫衣静静立在马车旁,呼出的气化为白雾,她在白雾里看见南宫瑾从宫门里走来,他一身朝服,脚步生风,身姿与当初一样飘逸挺拔。
看见自己,他似是愣了愣,脚步一顿,眸中飞快掠过一抹愧疚,继而又若无其事的走着。
紫衣看着他,忽然便不再怪他。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她不能强求别人什么。也许是因为即将离开,自此山高水长永不见,她突然想要和他好好的告别。
毕竟相识相伴三年,不长,但也不算短的时间,既然以后再也见不到了,何不好聚好散。她不想他最后记住的,是自己疾言厉色质问的模样。
想到此,紫衣走过去,还未来得及开口,南宫瑾便径直从她身侧走过,一步未停留,一眼未看她,陌生的仿佛不认识她,仿佛这三年的相处不过是梦。
梦醒,了无踪迹。
呵——原来男人绝情起来,比女人更狠,更残忍,
还需要多说什么?他摆明了不想和自己再有任何牵扯。她再说便是自己不知趣。
忽然想起分开那天,她转身离去的背影写满决绝骄傲。不那般该如何?难道她要像那些被抛弃的女人一样,哭着喊着哀求他,求他不要离开她?
不,她做不到。有些骄傲刻在骨里,因被人几经践踏而越加柔韧的坚不可摧。
紫衣转过身,看着他离开的背影,默默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了,就算将来机缘巧合在遇见,她也会昂首挺胸,目不斜视从他身前而过。就像他此刻一样。
他能视她为路人,她便能视他于无物。
记得五月天的一首歌词里说:
如果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
一生相信的执着。
一秒就崩落。
她所相信的命运,也终于以这样的结局落幕。从此以后,她再不会将那年元宵放在心上,再不会想起那个青衣少年浅浅微笑的模样,再不会看到一盏宫灯便勾起遐想。
那年何日,见此良人。
今夕何夕,君已陌路。
远处的脚步声阵阵,由远及近,紫衣转过头,看到下了朝的大臣三俩成群走来。
搭帮结派,也是在朝野生存的必须手段。
紫衣看着那被众星拱月围在中间的小和,一年前,她为南宫瑾出谋划策,清除政敌,也在暗地里默默为他铺路,荡平所有绊脚石。如今,他已位列朝中一品,自然是人人赶着巴结讨好。
紫衣远远看着他,并不走进。他似乎又胖了一些,原本精壮的身材如今看着有些臃肿,但面色红润,精神很好。
只一眼,便放心。
她翻身上了马车,车轮滚滚转动,朝东而去,她要回朝阳,却将自己十几年的兄弟留在了这里。
快了,很快了,她有预感,他们相聚的日子不远了。
到得那时,她再也不会与他们迎面相逢却视作路人。到得那时,她要与他们把酒言欢,大口吃肉,大声欢笑。
这十几年的隐忍,十几年的筹谋,都只是为了那一天。为了那一天之后,再不被任何人左右。
而紫衣不知道的是,就在她转身上车的一瞬间,前方的小和朝她看来,目光那般深切。
——
为了赶上今年的除夕,紫衣一路命车夫将马驱驰的极快。马车是经过改装的,略有些大,里面设有一张矮榻,矮榻上和车板上都铺了厚厚的被褥。
紫衣不是拘泥之人,自己睡在矮榻上,便让车夫睡在车板上。
俩个车夫,轮流着赶车,除了偶尔去酒楼吃饭,其余时间都在不眠不休的前行。
百万里长路漫漫,路途枯燥,紫衣却一点也不觉得无聊,她窝在马车厚厚的锦被里,每日的心情都欢喜的似要飞起来。
半个月后,长歌城门前,紫衣抬头仰望长歌二字,古朴的城门没有一丝改变,恍惚间又是那年那天,她学武归来,站在这里放声大笑,肆意张扬的在心底高喊:我回来了!!!
“主子……”
紫衣身后,俩个赶车的车夫带着浓重的黑眼圈和炫目的高原红,有气无力的呼唤着前方神采奕奕,没心没肺的紫衣。
紫衣回过头来,“哎?干嘛?”
俩个体力不支的车夫噗通一声跪地,可怜巴巴的道:“求怜悯……”他们肉体凡胎实在比不得主子钢筋铁骨。
紫衣撇撇嘴,摸下头上一支碧玉簪子,递到一个车夫面前,“丽娘的记号知道吧?自己去城里找,就说是我的口信,为了感谢你们的不辞辛劳,想吃什么,想买什么,通通找青龙大掌柜开单报销。”
“多谢主子!”
一个车夫伸手接过紫衣手里的簪子,俩人瞬间像弹簧一样从地上弹起来,二话不说,撒开脚丫子就奔进了城,连马车都不要了。那模样,活脱脱打了鸡血一样亢奋,哪里还有方才有气无力的样子?
紫衣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进了城,再看看有样学样,顶着一双湿润马眼,一副快要站立不稳的极品宝马,半晌才回过神来。
坑我?那俩个魂淡居然坑我!他们到底归谁管!她要从他身上坑回来!
紫衣如此想着,却忘记了,管他们的人也被人管着,而那屹立在最顶端的管人者,恰恰就是她自己?换言之,不管她坑了谁,其实都是坑自己。
认命的牵马进城,刚穿过城门,紫衣就连车带马交给了城门前的一家客栈。
那客栈的掌柜看着紫衣,伸手接过马缰,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直到紫衣的身影消失在人流里,他才猛的回头,朝里面正在打瞌睡的店小二狂喊道:“你这个小兔崽子快滚起来!主子回来了!快去给大掌柜他们报信!”
里面的店小二身子一抖张开眼睛,一脸紧张的问道:“谁?谁回来了?”
门外的掌柜一跺脚,恨恨道:”瞎了你的狗眼!一天就知道睡!主子回来了!快去给大掌柜报信!”
听掌柜的如此说,那店小二反倒不着急了,他站起来,一边走一边揉着眼睛,“掌柜的,你在说梦话吧?主子怎么可能回来?她现在可是大元的……”
店小二话说到一半,猛的抬手捂住嘴,左右看了一下周围,确定没有人听见他的话后,他松了口气放下手来,又猛的一巴掌扇到自己脸上,嘴里碎碎念着:“让你多嘴!让你多嘴!”
哦!忘了说,紫衣这次是悄悄回来的,没有提前告诉任何人,因为回来的决定本就是突然下的。
狠心的抛弃了辛苦半月的宝马,紫衣俩手空空一身轻,边走边打量着长歌城的变化。
长长的主街一眼望不到头,街上有着浓浓的年味,到处叫卖着年货。长街俩侧多了一些崭新的酒楼和布行,还有一些当铺和古玩店。那些紫衣还记得名字的,有些久远的老式店铺,如今都销声匿迹了。
五年而已。
商场如战场,竞争就是如此激烈。
不过还好,她的产业只多不少。钱滚滚,嗯,值得表扬。
沿着长街一路行往梦里的方向,紫衣故意走的很慢,以平缓自己激动的心情。
然而路再长,终有尽头,离家再远,终将归来。
雷王府的大门,依旧如往昔雄伟壮阔,门前换了新的守卫,李卫正站在那里对着他们说些什么,面色很有威严。
五年不见,已达不惑之年的他似乎更加的成熟稳重有魅力了。
紫衣静静看了一会,抬步走过去,面带微笑心下却因激动而颤抖。
“嘿!几年不见,你真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
白色狐裘,玉冠束发,翩翩佳公子却吐出轻佻浪荡的话,直接让一众侍卫看傻了眼。
而面向着大门,背对着紫衣,正在朝新人训话的李卫听言,第一反应是,掏了掏耳朵。
幻听?
“嘿!几年不见,胆子越发大了,竟然连我都敢无视了。”
“李……李护卫,他……他?”
那被训话的新人里,有人抬起手来,朝李卫身后指了指。
而李卫身子僵直,表情比身子更僵直。第一声是幻听,那这一声呢?
他慢慢转过头去,随即愣住,眸中涌上不敢置信。
紫衣双手背在身后,歪着头看着李卫轻笑,“怎么?不认识我了?”
短暂的震惊退去后,李卫眸中挤满狂喜,他扯开嘴角,张嘴欲喊,紫衣却突然将食指放在唇边。
“嘘——”
李卫张开的唇立马闭上,扭头对身后的侍卫道:“方才我说的话都记住了吗?”
一众新人乖巧回答,声音洪亮,“记住了!”
李卫点了点头,迫不及待的转过头来,四十岁的人了,竟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一把拉了紫衣的手,快速说道:“你快进来!王爷看到你一定欢喜的狠,世子现在不在府里,我一会派人去找他。”
话落,他拉着紫衣便朝里走。
与此同时,距离雷王府不远处,俩个模样普通,穿着灰色棉袄的男子静静看着紫衣进入雷王府,然后对视一眼,一个留下,一个离开。
而前方的紫衣却丝毫不知,在她出现在雷王府的一瞬间,她回来的消息就传入了某个盼望已久的人耳里。
雷王府,紫衣任那粗糙的大手半强迫的拉着她前行,眸中没有一点不悦,反而淡淡欢喜。
李卫是她婴儿时便认定可以信任的人之一,说他像父亲一样,他有时偏偏很傻气,说他像哥哥一样,他有时又会很严厉。所以,紫衣给他的定义是:严厉的老哥哥。
雷王府和从前相比并无多大变化,唯一变的大概就是几张新面孔。那些新面孔盯着她,眼底满是好奇和打量。
古代的女子,过了二十岁还未嫁人就是老姑娘了。所以当初服侍她的那批婢女,大部分都已出府嫁人。
李卫显然是知道父王此时在何处,他拉着她一路有目的的走。
然后,停在倾城阁前。
紧张是什么感觉?历经生死,受尽伤害的紫衣早就不知道了,但此刻,那种感觉却席卷了她,让她的手心浸出薄汗。
倾城阁一如往昔,即便她已不在,这里依旧被打扫的纤尘不染。此时是冬季,院子里移植了几株红梅,迎寒而开,阵阵梅花香气飘来。
而此时,有人正在那梅花前修剪斜枝,他一身黑色狐裘,金冠束发,背脊挺直,身材高大。
“王爷!您快看看谁回来了!”
李卫朝那人一声高唤,他回过头来。
弹去五年时光吹起的风尘,紫衣看到他愣了一瞬,眼中却满是慈爱与温情,如溪般流动的眼神里,是爱在潺潺流淌。
那一刻方知,天地虽广虽大,万物虽多,会永远爱着她,也是最爱她的,不过眼前之人。
那一刻忆起,时光匆匆,过往一切都成回忆,但她永远不会忘记,他喂她吃饭,他为她穿衣,他将自己捧在手心里。
那一刻觉得,二十年筹谋,漫长岁月,有过辛酸,有过劳累,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很多欢乐,都值得。
他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一如她一眨不眨的看他。
距离在缩短,身影为何更模糊?
“父王,我回来了……”
她这样说,仅此一句,泪如雨下。
——
夜色朦胧,因紫衣的归来而关门喧闹了一天的雷王府终于安静下来。
倾城阁,紫衣好不容易将絮絮叨叨缠着她念了一天冬梅请出去,重重缓了口气。
冬梅早在她离开大元时便命人送了回来。如今,已是二十八岁的冬梅在一年前成了婚,新郎不出意外是府里的人,现下更是怀有身孕。
果真是要做母亲的人了,连嘴都变得碎了起来,真是要人命啊。
用力按了按太阳穴,紫衣抬步坐在书案后,案上摆着一个红木盒子,盒子上雕纹精致。
紫衣将手放在那个红木盒子上,一遍遍轻轻摩擦,却始终没有打开它。
父王说,这盒子是从大元送来的,他没有看过,但送盒子的人给了他一封信,而那封信,现在在紫衣另一只手里。
这盒子上雕着的是梅花,在大元,知道她其实喜欢梅花的只有一人。他知道自己找不到她,竟然直接将东西送到这里,而且未经允许就给她的父王写信。
这信的内容是什么,紫衣不想知道,这盒子里有什么,紫衣也不想知道。
淡淡的火苗从心底升起,他与她爱恨纠缠,她是他的执念,他是她的心劫。而她不想再渡劫,她确实百毒不侵,但她不是钢筋铁骨,她也会痛,也会难过,她的心也是肉做的,经不起反反复复,来来回回的折腾和伤害。
而此时,距离雷王府不过千米的四皇子府,同样有一人静坐案后。
偌大的书房空寂,因没有点灯而暗黑一片,千语寻靠着椅背仰着头,一种无言,无声,无止,无尽的悲伤笼罩了他,笼罩了整个书房。
书房的门窗没有关,冷风吹进来,吹得满桌宣纸哗哗作响,千语寻却仿佛没有察觉到一般。
在一案凌乱的宣纸里,有一抹明黄,被窗口探进的月光一照,光华一闪。
许久之后,千语寻从书案后站起来,抓起案上那抹明黄,绕过书案朝外走去,空荡荡的寝殿里只有他的脚步声清晰可闻。
他走到窗边,将那抹明黄在月色下展开,然后他低头,一瞬不瞬的看着那张明黄圣旨,百般滋味,尽在心头。曾经他最想得到的,曾经他苦苦追求的,现在近在眼前,然而他却又一次要主动放弃她。
这一次放弃,她还会再给他机会吗?
呵!这算什么?在他最不想她回来的时候,她却回来了。在他以为终于可以得到她的时候,却又要失去了。
娶天凤皇朝的公主?父皇,你可知道,曾被你亲手逼走的千语倾,她的能耐有多大?
凤女重生,踏月而来,天下一统,唯舞独尊。
这流传了百年的流言,有谁能保证它一定是真?又有谁一定能肯定那位公主就是凤女?
父皇,明明没有人一定能肯定,我为什么非要娶她不可?
静寂的室里,千语寻突然低低笑起来,但那笑里,丝丝苦涩浸入骨髓,无声的嘲弄,无形的笑。
“呵呵……千语倾,千语倾,如果你就是凤女,该有多好。” 妃常难驯:倾城逃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