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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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未见,却只有半个月相处时间,而这半个月如此短,如此短,像是流光一瞬。
离别近在眼前,萧枫看着准备妥当的紫衣,深深一个拥抱后,他看着她翻身上马,扬起一鞭,就再也没有回头。
朦胧的视线里,她策马前行的背影开始模糊,萧枫眨了眨眼睛,又将她看清。
他看了那么久,那么久,直看到日头西下,满天红霞,然后将红霞看破,绽出星芒,才转过身去,慢慢往回走。
——
来时的路回时便更加熟悉。这是一个好天气,艳阳高照,晴空万里。
紫衣疾驰在马背上,身侧郁郁葱葱的林木不断倒退,头顶是柔柔的日光,鼻间是淡淡的青草芳香,耳旁是微微风声,紫衣轻轻弯起嘴角,昭示着她此刻的好心情。
萧枫没有挽留她,因为七天后,便是凰鸾登台的日子。短短半年,凰鸾这个名字便广为人知,她的词曲也被传颂。如今的每月十五,前往彩云阁的人已非局限在小小一个天京城。
然而萧枫不知道的是,登不登台,紫衣根本不在乎,就算她撬了班又如何?反正丽娘会搞定,她们这些人不就是被她拿来用的?她之所以离开的真正原因,是希望萧枫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这半月来,他明显还没有想好该怎么面对自己。小孩子难免有迷惑的时候,她给他时间。这一别,又不是一生不见。下次见面,她相信,她们仍是最亲密的姐弟。
她也已经广发信函知会了各门各派,药王谷的小毒尊,罗刹门的主人,亦是武林盟主江镇天的外孙女。谁敢对她的弟弟动手,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不知道他弟弟很有后台很有背景吗?
回想起她与江镇天的会面,那个糟老头子还真是对她胃口,痛快又暴力。她唤他一声“外公”,他面色不变回一句“孙女。”顺手还给了自己一份见面礼。
简洁明了,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关系就这样建立,直接看傻了一旁准备当说客的萧枫。
迎面的风打在脸上,柔柔的又带点凉爽,紫衣松开马缰展开双臂,望着不远处连绵不绝的山峰高喊:“好期待啊!下次见面!一定是大团圆!!!”
大团圆,大团圆,这三个字被一遍遍回荡。紫衣仰起脸,大声的笑了起来。
——
九月十五,彩云阁,紫衣站在三楼的视觉死角里,默默的轻蹙着眉,唇边带着浅浅的笑,却感觉不出有什么欢喜之意。
当真是人红是非多,生意太好也容易遭人嫉恨陷害呀。
一楼大堂,丽娘正在和一个长得歪瓜裂枣似地贵公子对峙,而周围的客人一副看好戏的姿态。
和女人吵架的男人简直就是自讨苦吃,女人是一种能将没理说成有理,能将黑说白的生物,她们吵架的时候,脑子转的飞快,而像丽娘这样浸淫商海数十载的女强人,什么难搞的人没见过,那颗歪瓜裂枣居然敢和她吵,简直不自量力。
果不其然,几句下来,那公子就被丽娘气的眼睛都红了,他阴森森的从嗓子里挤出几个字:“给我砸!”
“我倒要看看哪个敢砸!”丽娘眼睛一寒,冷冷的盯着那公子身后的打手壮丁,慢慢说道:“我丽娘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我只是个阴险狡猾又狠辣的女人,我不知道什么冤有头债有主的那种屁话。今儿个你们谁敢动我彩云阁一片瓦,明个我就敢找人放火烧了你们的房子。别以为我是开口吓唬你们的,我丽娘向来信誉很好,说到做到。”
说罢,她转身就往楼上走,一边走还一边说道:“******现在什么人都敢来砸场子,老娘来这天京不过俩年,短短俩年就让一帮子杂碎忘都忘了老娘当初是怎么教训不识好歹的疯狗了。猫装久了还真当老娘是只猫了。”
众人闻言,心底都微微一寒,跟在那公子身后的壮丁顿时愣住,似乎想到了某些比较可怕的往事,非但驻足不前,有的甚至连连后退,面露怯色。
那公子气的发疯,见丽娘只是随便几句话就把自己的人吓住了,更是恼火。他猛的转身踢了离他最近的壮丁一脚,大声叫道:“都愣着干什么?!给本少爷砸,出了什么事,有本少爷担着!今日你们谁敢后退,等回去,看本少爷怎么收拾你们!”
丽娘上楼的脚步顿住,转过头来,“看来今天是真的要打架了。”她无奈的叹了口气,现在距离主子登台还有一个时辰,天色尚早,楼里来的人也不多,这人明摆着就是来找茬的。她倒不是怕他,只是不想影响了主子登台的好心情,她家主子有多任性,她还是知道的。何况今日楼里的布置花了很多心思,若是弄坏了,怕是来不及重新布置了。
“我说这位少爷,真的要动手吗?我们就不能好好谈谈,然后做一对好朋友吗?打伤了你我到不心疼,但我很心疼我的桌椅啊,要知道,它们可都价值不菲啊,比你金贵对了,若是摔坏了,能否将欠条送到您府上呢?”
这话说得真是欠揍啊,也难怪那公子生气了,只见他一甩袖子,朝着丽娘怒声骂道:“去你妈的老婊(和谐)子!爷爷今天非砸了你这彩云阁不可!”话落,他转身指着自己的家丁叫道:“都看着干什么?动手啊!”
“砰”的一声,有人一脚踹翻了一张桌子,上面的酒水佳肴稀里哗啦的全都砸下来,发出一串剧烈的声响。
丽娘眼睛一寒,眼底的愤怒几乎要喷薄而出,那人砸的若是普通的桌子倒也好了,偏偏是大堂里最贵的红木雕葡萄纹嵌理石圆桌,而那掉在地上的杯子也是价值不菲的白玉酒杯。虽说有身份的尊贵客人都喜欢呆在二楼的独立包厢,但也不乏有少数人会呆在大堂。这些桌椅茶具便是为那些人准备的。久居上位的人,习惯自然讲究些,她当初买这些东西,也是下了狠心的!
“呵!这位少爷!看来今日我是不能让你站着出这彩云阁了!”丽娘双手相击拍了拍,原本立在彩云阁各处的鬼奴,突然放下手中的伙计,训练有素的从各个角落拿出铁棍木棒等各式武器,而二楼的龟奴直接从窗口跳了下来,动作干脆利落,一看便是练家子。
俩年前,丽娘初来天京,这傍河十里的花街竞争激烈,她又是外地人,处处遭人排挤找茬。楼里的姑娘更是几次三番遭人欺负。丽娘气不过,便花重金聘请了会功夫的高级龟奴,将来找茬的人一个个打的半死不活。这也是彩云阁当初门庭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门庭冷落,无人问津,便不会遭人嫉恨,也不会形成威胁,安安稳稳俩年后的今日,麻烦终究还是来了。
丽娘眯起眼睛,眼底掠过一抹冷锐的光。这一次,她相信,即便她将这一群人打残,她的生意照样蒸蒸日上。
“伙计们,给我动……”
“慢着!”
丽娘未说完的话直接被人打断,她抬头望向二楼,只见靠近楼梯的包厢,窗户大开着,窗前立着一名男子,玉簪束发,青色锦袍,他脸上罩着一面银色面具,远远看去,有一分诡异神秘的气息。
丽娘眸光一闪,将头恭敬底下,这可是位大人物,她还不能得罪,“八皇子殿下万福,不知您有何吩咐?”
窗前的人眼丝如月,静静眯起,带着勾人心魄的光,缓缓道:“本皇子今日是来看凰鸾姑娘的表演,而不是看一群跳梁小丑!”
说到最后四个字,他语气微微加重,眸光掠过大堂,定在那惹事的公子身上,眼底突地迸出一道利光,薄唇一掀,吐出一个字,“滚!”
这一次,那惹事的公子连个屁都不敢放,带着一众家丁转身,逃命似地出了彩云阁。
银色面具是一个人的标志。
那个人,二十二岁前,眉目俊朗,英姿瑟瑟,不仅品性极佳,更是学富五车,才子之名享誉天京。
二十二岁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带上了银色面具,连性格都变得阴沉狠厉。
这个人,他们得罪不起,也不敢得罪。
一场闹剧,被一个男人用一个字落下帷幕。
三楼的紫衣隐在角落里默默看着这一切,望着男子的目光没有一丝感激,只有锐利和探究。那男子却突然心有灵犀的抬头,紫衣将脖子一缩,紧紧贴在墙壁上。
好敏锐的人。
——
南宫瑾一直认为自己是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女人的,或许,永远也不会喜欢上一个女人。
对此,他的智囊沈奕风认为,是他南宫瑾的眼光太高,要求太高。丞相之女他看不上,第一美人他也看不上,他是非要拽个天仙下来才满意。
也难怪沈奕风如此说,二十六岁的八皇子南宫瑾,在一众皇子里是个异类,他幼年出宫,一直成长在民间,直到及冠才重新回到皇城,所以和一众兄弟相处的很是紧张。
慢慢的,南宫瑾也明白,要想在这波云诡谲的皇城生存,就要不停的,拼尽全力的去靠近那把龙椅。他脸上的伤,就是对他没有尽全力留下的警告,每当它发作刺痛时,他就会想起曾经的自己,那些可笑的,愚蠢的善良。
南宫瑾的后院,除了几名用来摆设和发泄欲望的姬妾外,并没有一人能算的上是他的女人。对此,沈奕风薄有微词,在他看来,只要是有利用价值的女人都值得娶。就算不爱,娶回来保她一生荣华便是。
其实,南宫瑾也明白,沈奕风说的确实有道理,自古以来,女人不过是政治联姻的工具,将俩股有共同利益的势力连接起来的桥梁。
但是,他真的想要一个女人,不是工具,而是能给他感觉的女人,那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他也说不上来。可能就是,当他看到那个女人时,便有得到她的冲动。
沈奕风对他说的这种感觉只回以一声嗤笑,有时候,南宫瑾自己也觉得这古怪的想法有些可笑。
直到那一天,只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眼,一个女人便吸引了他所有注意力,让他的目光无法转移。
南宫瑾从来不认为一见钟情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上,承认爱上一个人似乎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所以,他将自己对那个女人的感觉归为征服感,他很喜欢征服感,喜欢新鲜的,华丽的,有质感的,昂贵的,有品位的东西,他也喜欢朴实,但是却不喜欢无聊和无趣,他害怕一成不变的枯燥,他喜欢新鲜有趣的事物,而那个女人,恰好具备了这一切。
——
三月时光匆匆,又是冬季,这是离开龙非陌的第二个冬季。比上一次的冬季更加寒冷。
听说他没有再娶新的王妃,听说他继承了太子之位,听说他杀兄弟杀的不亦乐乎,听说他过的比从前快乐,听说……
昨天夜里,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早上起来,厚厚的一层,银白将整个世界笼罩。她穿了厚厚的狐裘,又披了斗篷,准备上街去取前些日子定做的衣服。
厚厚的积雪几乎能淹没小腿,踩在上面嘎吱嘎吱的响,街上的行人很少,只有穿着棉袄的孩子在你追我赶的打雪仗,一张小脸冻的红扑扑的很是可爱。
听说,女人的年纪越大便越喜欢小孩子。她今年多少岁了?前世的十八加今生的二十一,她竟有三十九岁了……
紫衣停在一颗枯树前,光秃秃的枝干一如她荒芜的爱情。
时间真是残酷,他可以让一个七八岁的抹鼻涕的小女孩变成魅力十足的窈窕淑女,也会让二十几岁的美丽少女转眼变成四十几岁的老妇,皱纹丛生。
她活了二十一年,筹谋了十六年。
十六年,不长不短的日子,足够天地易帜,改朝换代,亦足够一个有心的人做很多事。
今日,是她千语倾二十一岁生辰,漫天的鹅毛大雪又开始纷纷扬扬飘洒,一眼望去,是极美的景致。
今日,她的手下暗桩已遍布四国,无论哪个城池,如今都有她的人马。
这一年,天下第一花魁凰鸾艳名远播。
这一年,天凤双生女将名镇四海。
这一年,大理第一贪官和珅臭名昭著。
这一年,天下第一首富钱滚滚富可敌国。
这一年,史上最年轻的武林盟主号令群雄。
这一年,最残忍的杀手组织罗刹门震聂四国。
这一年,药王谷小神医建博爱医馆,救死扶伤,来者不拒。
这一年,药王谷少谷主横空出世。
这一年,浩瀚突然冒出一个制造军火的组织“玄铁门”并举行了场面宏大的展览会。因为发出的请帖上印有药王谷和灵剑山庄的标志,所以四国派去的皆是举足轻重的大佬级的人物。
那些大佬们去时都对这名不见经传的组织带有轻视和鄙夷,觉得这等小事根本不必劳烦他们大驾。而当他们回来时,神情呆滞,眸中震惊三日不散。
同年,江湖上还出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武帝萧枫联名药王谷,罗刹门,玄铁门,发布了一则告示。告示上说,他们将尊朝阳雷战王千夜雷和世子千语寒为贵宾,终身守护。
于是,当雷王再次征战时,只要往战场轻飘飘一立,所有敌军齐退,每当雷王剿匪时,所有匪徒拖家带口搬迁,每当雷王阅兵时,所有士兵拼了老命操练。
若问何故?这是群众的回答。
某将军:“和千夜雷对战不要紧,要紧的是不能伤了他一丝一毫,一旦伤了,我死不要紧,就怕罗刹门会灭我九族,说不定还会挖我家祖坟。不敢动……不敢动……”
某绿林好汉:“千夜雷?!你特么的傻了吧!动他就是跟整个武林作对,一万条命都不够被武帝砍!”
某匪徒头子:“你说千夜雷啊?老子见到他都绕着走,老子的老母病重,一帮庸医拿了钱却治不了病,要不是药王谷的小神医,老子的老母早就死了,你没看告示吗?药王谷的少谷主说了,谁敢动千夜雷,就拿他当药人。”
诸如此类的回答五花八门,一时间,千夜雷赫然成了浩瀚大陆有史以来,第一个无人敢惹的奇葩。
哪里有暴动,哪里便有雷大爷的身影,雷大爷只需轻飘飘往那一站,军队四散,匪徒四窜,奸商亏本,恶霸低头,简直是威风八面,横扫四方。
对此,雷大爷只有一句话,“啊!好寂寞啊!谁能和本王干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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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衣是极容易被麻烦包围的人,麻烦总是不请自来。
望着眼前低调却奢华的马车,紫衣嘴角勾起一缕莫名其妙的笑。能将她逼出来,那人也真是好手段。
“请姑娘上车。”
马车前的小厮撩起车帘,虽用了敬词,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尊重之意。
紫衣淡淡瞥了他一眼,衣着讲究不似寻常人家的小厮,当真应了一句话,狗仗人势,看人低。
紫衣抬步正欲上马车,丽娘却追了出来,一把拉住她,低低道:“这彩云楼我可以不开,你不要去。” 妃常难驯:倾城逃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