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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言

风筝:毛姆短篇小说集 毛姆 6329 2021-04-0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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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UOYAN

  我老婆不是一个守时的人。所以,跟她约定在克拉里奇饭店吃午餐后,我特意迟到了十分钟,结果她还没到,我对此并不在意。我坐下来,要了一杯鸡尾酒。适值盛夏,大厅里用餐的人很多,只有两三张桌子空着。有些人随意地用一点餐后,就坐着喝咖啡。也有些人像我一样对着一杯没有果香的马丁尼酒,兴味索然地摆弄着。女人们都穿着鲜艳的夏装,显得既快活又迷人;男人们呢,看起来也都很温文尔雅。不过我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因为这些人的外表对我没什么吸引力,我也就没什么在这儿等待一刻钟的兴趣。尽管他们看起来衣冠楚楚,举止文雅,打扮时髦,也算得上风度潇洒,可他们看起来都差不多,就像是一个模子造出来的。我对他们一点也不好奇,要不是出于耐心,我才不会这样望着他们。

  时钟已经指向了两点钟,我饿得肚子咕咕叫。我老婆说她既不戴玉镯也不戴手表,因为玉镯容易发绿,手表也常常停滞不走。她认为这一切都是不祥之兆。我倒不在乎她戴不戴玉镯,不过,我有时想:如果她能按时上发条,表就不会停啦。我正想着,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一脸诡秘地告诉我(和他们的语言相比,似乎他们传来的信息往往更不吉祥),有一位女士刚刚打来电话,说她有点儿事要办,就不能和我吃午餐了。

  我迟疑了一会儿。说实话,在这拥挤不堪的地方,一个人吃饭确实不太舒服,不过,现在去俱乐部,时间好像又有点晚了,我于是决定:既来之,则安之。我慢慢走进餐厅。对某些时髦的人来说,在上流饭店里能够被管事称名道姓,是莫大的荣耀。虽然我向来不在乎这个,但是在今天这个场合,要是没有饭店管事的冷眼相待,我或许会觉得更好受些。那位女管事板着脸,看着我就像看一个仇人一样,告诉我位子都被订完了。我失望极了,对着这间宽敞堂皇的大厅环顾一周后,突然高兴地看到了一个熟人,伊丽莎白·弗蒙特太太。她是我的老朋友。她笑了笑,我注意到,她身旁的位子空着,便走了过去。

  “你愿意怜悯一下一个饥饿的人,让我坐在你的旁边吗?”我问。

  “啊,欢迎。不过我快吃完了。”

  她的小桌正好挨着一根大柱子。等坐下后,我发现,尽管餐厅里熙来攘往,但我们却一点儿也不会被外界干扰。

  “我运气真不错,”我说,“我都饿得发晕了。”

  她的笑容很迷人,虽然没有立即为她的面颊增添光泽,但是却一点儿一点儿地让人觉得妩媚动人。这笑容先是停留在嘴角边一会儿,而后慢慢地渗透进那双晶莹的大眼睛里,凝聚成温柔的目光。谁都不能否认,伊丽莎白·弗蒙特姿色出众。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时,虽然我并不认识她,但很多人跟我说过她当时是多么可爱,以至于让人激动得热泪盈眶。我毫不怀疑这一点,因为眼下的她尽管年过半百,却仍然拥有无与伦比的美貌,甚至让那些像鲜花一样盛开的年轻姑娘们也要甘拜下风。我讨厌女人往脸上涂抹脂粉,因为看上去千篇一律。我认为,香粉、胭脂和口红会减损她们的自然美,是很不明智的做法。但是,伊丽莎白·弗蒙特的化妆是为了改善自然,而不是为了模仿自然。人们对其化妆的效果常常赞叹不已,以致于都顾不上问她究竟用了什么灵丹妙药。她使用的化妆品总是恰如其分,非但没有削弱她的自然美,反而增强了美感。我想,她那头乌黑亮泽的头发,应该是染过的。她坐得笔直,好像从不乐意在椅子上懒散地靠一会儿。她身形苗条,穿一身黑色缎子衣服,曲线分明,朴素大方,给人以一种美的享受。除了她脖子上挂着的一长串珍珠项链之外,她身上的首饰就只有一只镶着一颗绿色大宝石的结婚戒指,在绿宝石暗淡光辉的衬托下,那双手显得格外白皙。唯一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她那双涂着红指甲油的手,因为它明显地暴露了她的年龄。它不像少女的手那样柔软,在丰满的关节上露出小窝窝儿。我相信要不了多久,这双手就将变得像一只食肉鸟的爪子一样难看。

  作为女人,伊丽莎白·弗蒙特的确是很了不起。她出身高贵,父亲是圣厄斯公爵七世。十八岁时,她嫁给一个大富豪,从此就过上了放纵奢侈、荒淫无度的生活。她骄傲得不顾谨慎,鲁莽得不考虑后果。不到两年,她丈夫就因为她闹出了太多丑闻而提出了离婚。后来,她和案件中的三个被告人之一结了婚,但十八个月后又抛弃了那个人,接着便是一连串的情场角逐。

  因为生活放荡,她声名狼藉。她那动人的姿色和骇人听闻的品行日益吸引人们的关注,她每一件放荡的行为很快就会成为人们茶余酒后的谈资。一些体面人越来越讨厌她,认为她是一个荡妇、一个赌棍、一个挥金如土的人。虽然她不忠于她的情夫,但是她对朋友却十分忠诚,所以她的身边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不在乎她的放荡行为,坚信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她性格直爽,生性活泼,大胆开放;她待人真诚,心胸宽广,绝不是个虚伪的人。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我结识了她。因为,名流女人在生活失意时,总喜欢把精神寄托在艺术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借宗教解脱苦恼。当她们被自己同阶层的人们冷眼相待时,常常自降身价来到作家、画家和音乐家的圈子,希望找到一点儿安慰。我发觉她是个让人开心的伙伴,是那种敢于自由自在吐露心声的人(这样能省下许多宝贵的时间),而且非常聪明。对于自己耸人听闻的过去,她的描述总是显得很诙谐。她的谈吐尽管不能给人们以教益,但也不让人讨厌,因为,不管怎么说,她这个人很守信用。

  后来,她做了一件让大家震惊的事。在她四十岁那年,她结婚了,和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朋友们认为这是她一生中做过的最疯狂的事。一些曾经与她同甘共苦过的人甚至因此和她断交,因为觉得她不该这样欺负一个天真无知的孩子,这样真是太无耻、太过分了!人们预计将会有一场灾难发生,因为伊丽莎白·弗蒙特跟一个男人从来没有相亲相爱地生活过六个月以上。对此,朋友们也持相同的看法。只有让她的丑行被这个可怜的年轻人识破,才能促使他脱离她。

  最后的结果是,人们失算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岁月改变了她,还是她被彼得·弗蒙特天真、纯朴的爱情感动了,反正是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贤惠的妻子。他们的经济境况并不好,她过去虽然挥金如土,可如今却变成十分节俭。她突然开始在乎自己的名誉了,外界对她的恶意诽谤也因此销声匿迹了。她唯一关心的,就是彼得的幸福。没有人再怀疑她对他有真诚的爱情。从此,人们不再在茶余酒后谈论伊丽莎白·弗蒙特了。看起来,她的故事已经翻篇了,她完全变成了一个新的女人。连我自己也不禁沉浸在这样的念头里:等到她年过花甲、满头白发时,回顾自己的一生,她那荒唐的往事就会像是另一个人的故事,是一个去世很久的、与自己素不相识的人的故事。因为,女人们都有一种令人嫉妒的本领——健忘。

  可是,谁又能预料到命运的变化呢?一眨眼,一切都变了,彼得·弗蒙特在经历了十年的理想婚姻生活后,突然发疯般地爱上了一个叫巴巴拉·坎顿的姑娘。她是个很漂亮、很可爱的姑娘,有着一头蓬松的金发,她的父亲是一度当过外交部副部长的罗伯特·坎顿。不过,她的容貌还是比不上伊丽莎白夫人。许多人都知道这一切,却没有人知道伊丽莎白·弗蒙特是否知晓。人们都很好奇,好奇她将如何处理这样一件她从未遇到的事情。以前她总是一个抛弃者,还从来没有成为过一个被抛弃者。当时我想:她肯定会对可怜的坎顿小姐来个来势凶猛的袭击,因为我知道她机智、勇敢。

  当我们坐在那儿一边用餐一边交谈时,我脑子里一直萦绕着这个想法。她的表情和往常一样,快乐、迷人和坦率,一点儿看不出烦恼的样子。她仍和往常一样谈笑自若,让我们丰富多彩的话题变得轻松活跃。我高兴极了。我想一定有某种奇异的力量,让她意识不到彼得的变心,难道是她对彼得的爱情太伟大了,以致她从来没想过,彼得对她的爱情也会改变吗?

  我们吃晚饭,喝着咖啡,又抽了几支香烟。她问我什么时间了。

  “两点四十五分。”

  “我得叫人结账啦。”

  “让我一起付,好吗?”

  “当然可以。”她笑了笑。

  “你急着走吗?”

  “我三点钟要和彼得见面。”

  “噢,他好吗?”

  “他很好。”

  她微微一笑,笑容还是那么迷人,不见一丝慌张。但是,我似乎感觉其中有一丝嘲笑的味道。她犹豫了片刻,望着我,表情十分慎重。

  “你喜欢意外的事,是吧?”她说,“恐怕你绝不会想到,我现在不得不去做一件事吧?我今天早晨给彼得打电话,约他三点钟见面。我打算向他提出离婚。”

  “天呀……”我惊叫了出来,脸涨得通红,不知说什么好,“我以为你们感情不错。”

  “你以为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我会蒙在鼓里?我还不至于有那么愚蠢。”

  她不会轻易听信别人的话,所以我也没办法装糊涂。我缄默了片刻。

  “你干吗答应离婚呢?”

  “罗伯特·坎顿这个人十分保守,即使我跟彼得离了婚,他会不会让巴巴拉嫁给彼得,还说不定呢。至于我,你知道我离了好几次婚了,我根本不在乎多离一次,还是少离一次。”说完,她耸了耸她那美丽的肩膀。

  “彼得想要娶她,你怎么知道的?”

  “他爱她爱得发狂。”

  “他告诉你的?”

  “没有。他都不知道我看出了这件事。他最近十分苦恼。可怜的人儿,他一直在尽最大努力,希望不要伤害到我。”

  “也许他只是一时冲动,”我贸然地说,“会过去的。”

  “不会的。巴巴拉年轻又漂亮,是个挺好的姑娘,他们是很相配。再说,即便是转瞬即逝的一时冲动,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们现在爱得缠绵难分。我大彼得十九岁,老得足够做他母亲了,如果一个男人不再爱这样一个老女人,你想他会回心转意吗?你是一位小说家,对人性问题肯定比我懂得多。”

  “你干吗要做出这样的牺牲呢?”

  “十年前,他向我求婚时,我对他说过:‘你什么时候想自由了,我就给你自由。’你明白,我们的年龄相差这么大,我认为那样才算公平。”

  “那么,你是在遵守一个他并不要求你遵守的诺言了?”

  她轻轻摆了摆她那双纤细的手。她手上那颗绿宝石闪烁着的暗淡的光芒,我突然觉得那是一种不祥的征兆。

  “呃,我必须这么做,你明白的。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应该有君子风度。坦白说,我之所以今天到这儿吃午饭,就是因为我已经做出了决定。当初,他就是在这张桌子上向我求婚的,那天我们一起到这儿来吃饭。而且我现在坐的位子,就是当时我坐的位子。唯一的麻烦就是,我对他的爱一如从前。”

  她沉默了片刻,咬了咬牙,决然地说,“好啦,我想我该走啦。彼得可不喜欢别人不守时。”

  她看了看我,眼神寂寥,就像一个孤军奋战的人。我突然注意到,她浑身发软,几乎没有力气从椅子里站起来。但是,她笑了笑,猛地一下子站了起来。

  “请让我送送你,好吗?”

  “最多送到饭店门口。”她笑着说。

  我们穿过餐厅和大厅,来到饭店入口处,守门人为我们拉开了转门,我问她,“要给你叫一辆出租车吗?”

  “不,我更愿意走一走,天气真不错,”她向我伸出手,“我很高兴见到你。明天我要出国去旅行,不过整个秋天可能会待在伦敦。请电话联系我。”

  她微笑着冲我点点头,转身离去了。我看着她走向戴维斯大街。午后的空气像往常一样温和,就像春天的和风;头顶上是蔚蓝的天空,几片白云悠闲地漂浮着。她走路的身子还是那么挺拔,头部的姿态还是那么优美。她苗条可爱的身段,引得过往行人纷纷注目。我看见她冲一个向她脱帽致意的熟人礼貌地点了点头。我认为,他绝对不会想到,在这一切美丽的背后,是一颗破碎的心。我愿意再重复一遍:她是一个非常忠实的女人。 风筝:毛姆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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