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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

风筝:毛姆短篇小说集 毛姆 20164 2021-04-0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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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GMAO

  船长将一只手伸进裤子口袋,裤袋开在前边而不是两旁,他又是个胖子,所以,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大银怀表。他瞅瞅表,又瞧瞧渐渐西沉的太阳。那个土著舵手瞅了瞅他,但没有吭声。船长看着渐渐靠近的岛,一道白泡沫标明了礁脉的位置。他知道那里有一个大豁口,也知道他这艘船能轻松通过它,等到船再靠近一点时,他期望看到那个豁口。还有一个钟头就要天黑了,环礁湖的水很深,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抛锚。现在他已望见了椰子树丛里的那个村子,大副认识那个村的村长,在那里待上一晚上,倒是不错。这时,大副走了过来,船长转身迎他。

  “我们自己带瓶酒,去那儿找几个姑娘跳舞。”他说。

  “我看不见豁口在哪儿。”大副说。

  大副是个土著汉子,皮肤黝黑,样子好像一个晚期的罗马皇帝,身材有发胖的趋势,不过他的五官倒是十分清秀,轮廓鲜明。

  “我敢说豁口就在这儿,”船长举着望远镜四处搜索着,说,“为什么看不到呢?真是邪门,派个水手爬上桅杆去看看。”

  大副命令一个水手爬上桅杆。船长看着那个土著爬上去,等他报告。可那个土著却冲下面嚷嚷说,他只看见一道连绵不断的泡沫。船长用他那听起来像土著话的萨摩亚(约位于夏威夷与新西兰中间的一个南太平洋岛国)话,对着那个土著破口大骂。

  “还让他待在那儿吗?”大副问道。

  “待那儿干嘛?”船长答道,“这个蠢货,什么也看不出来。要是我上去,我敢发誓,我绝对能一眼看到那个豁口。”

  他怒气冲冲地看看那根细长的桅杆。土著爬惯了椰子树,爬桅杆完全没问题,可他不行,他实在太胖太笨重了。

  “滚下来,”他大声嚷道,“你这只没用的死狗。我们只好沿着礁脉开,直到找到豁口。”

  这艘七十吨的纵帆船装有柴油辅助设备,如果不逆风,一小时能走四五海里。这艘帆船已经被弄得脏兮兮的,很久很久以前,船身涂着漂亮的白漆,可现在船身又黑又脏,锈迹斑斑。它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柴油味和椰子肉的味道,那是它经常装运的货物。现在,它已经离礁脉只有一百英尺了,船长叫舵手沿着礁脉,一直开到豁口处。驶了几英里后,舵手发现他们错过了豁口,于是又掉转船头,慢慢往回开。浮着泡沫的礁脉绵延不绝,而这时,天快黑了。船长对着愚蠢的舵手大声咒骂了一番,最终作罢,准备等到第二天天亮再说。

  “调转船头,”他说,“这里可不能抛锚。”

  船向海上驶去了一点,天就完全黑了。船抛了锚。当船帆都收拢后,船身开始拼命地摇晃起来。阿皮亚人说(萨摩亚的首都),总有一天,这条船会倒扣在海上。这条船的船主是个美籍德国人,开了一家大商店,他说过,不管给他多少钱,他都不会乘坐这艘船。船上的厨子是个中国人,穿着破旧不堪的白裤子和薄薄的白褂子,跑来叫大家吃晚饭。船长走进舱房,看到桌旁已经坐着机师了。机师个子很高,身材干瘪,脖子细长,穿着蓝工裤和无袖的运动衫,两只干瘦的胳膊上,从肘到腕都刺了花纹。

  “真见鬼,得在海上过夜啦。”船长说。

  机师没有吭声,他们默默地吃饭。舱房里的油灯很昏暗。他们吃了杏子罐头,晚餐结束后,厨子端来了茶。船长点了一支雪茄,登上了甲板。在黑衣的笼罩下,那个海岛看起来更加黑漆漆的。星光耀眼,只听得见浪涛拍打海岸的声音。

  船长坐在甲板躺椅上,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懒洋洋地吸烟。不一会儿,来了三四个水手。一个拿着班卓琴,另一个拿着六角手风琴。伴着他们的演奏,其中一个人唱起了歌。这些乐器演奏出的本地民歌,听起来别有风味。接着,有两个人开始随着歌声跳起舞来。那是一种粗犷原始的舞蹈,野性十足,节奏很快,人们的手脚飞快地舞动,身子不停地扭来扭去。它充斥着肉欲,甚至有些色情,而且是没有激情的色情,是一种完全动物性的释放,直率、古怪而毫不神秘,但一切又很自然,简直能让人感觉到孩子般的那种天真。最后,他们跳累了,就直接躺在甲板上睡着了,周围突然就安静了。船长费劲地站起身来,跨过同伴的身体。他走进舱房,脱掉衣服,躺在床上。这闷热的黑夜让他有点儿喘不过气来。

  第二天早晨,太阳再次升起,照耀着宁静的大海,头天晚上他们错过的那个礁脉豁口,隐约可见它就在船东面不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环礁湖。湖面平静如镜。透过珊瑚礁石的缝隙往下望,可以看到许多五彩斑斓的小鱼游弋其中。船长把船抛了锚,吃了早饭,就登上了甲板。万里无云,阳光虽然有些耀眼,但清晨的空气凉爽怡人。这是个感觉很静谧的礼拜日,静谧得仿佛大自然也在休息,这让船长的心情格外舒畅。他坐在甲板上,望着绿树葱茏的海岸,模样十分悠闲。过了一会儿,他的嘴角一点点翘了起来,将雪茄烟蒂扔进海里。

  “我得上岸去看看,”他说,“放下小艇。”

  他吃力地爬下舷梯,让人划着小艇送他到小湾去。沿着海边植满了椰子树,虽然排列得不整齐,但间隔却井然有序。他闲庭信步似地走过椰子树丛,沿着一条依稀可辨的小路,走到一条宽广的小河边。河上有一座小小的独木桥,是用十几根椰子树接成的,在接头处,撑着底端打进了河床的桩杈。人们就走在光溜溜的滚圆的树干上,又狭又滑,连扶手也没有。要上这样一座桥,脚步稳、勇气足是必需的。船长迟疑了片刻。当他看到对岸的树丛中,有一幢白人的房子时,于是狠下心,胆战心惊地上了桥。他小心谨慎地盯着自己的脚,树干衔接处都有点高低不平,他走这几处时,脚步有些不稳。等他迈过最后一根树干,双脚踏上河对岸的土地的一刻,他才松了口气,好像放下了一副重担。他刚才一直在聚精会神地过桥,根本没注意到有人在看他,因此,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时,不由得吓了一跳。

  他抬起头,发现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很明显,这人是从他刚才看见的那幢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一下,”那人又说下去,嘴角微微翘起来,“我一直在等着看你掉下去。”

  “才不会呢。”船长说,这会儿,他已经重拾了信心。

  “我以前就掉下去过。我记得,那是一个黄昏,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全都掉下去啦。所以现在,我都要找个孩子来帮我背枪。”

  说话的人已经不年轻了,下巴上留着的一小撮胡子已有点灰白,面孔瘦削。他穿着一件无袖衬衫,一条帆布裤子,光着脚。他说的英语略带点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道。

  “是。”

  “我知道你。我想你就住在这一片。”

  船长跟着主人,进入一所小平房,笨拙地坐进主人指给他的椅子里。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酒和酒杯时,他趁机观察了一下屋子。这一看,不由得吓了一跳。他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多书。四面的墙壁都是书架,从地板直到顶棚,密密麻麻塞满了书。一架大钢琴上,随意堆放着许多乐谱,一张大桌子上,一些书刊被摆放得乱七八糟。这屋子让他感到尴尬。他记得尼尔森脾气古怪,没人了解他,虽然他在岛上已经住了很多年,不过,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认为他脾气古怪。对了,他是个瑞典人。

  “你这儿的书可不少。”尼尔森回来时,船长说。

  “这没什么不好。”尼尔森笑了笑。

  “这些书你都看过啦?”船长问道。

  “绝大部分吧。”

  “我也喜欢看点东西,我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

  尼尔森给客人的大杯子中斟满了烈性威士忌酒,又递给他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而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

  “我昨晚到这儿的,但我没找到豁口,只得把船停在外面。我以前从没走过这条路线,我手下的人要给这儿送点东西。你认识一个叫格雷的人吗?”

  “认识,他开了一家铺子,离这儿不远。”

  “嗯,我们要交给他不少罐头食品,他还想卖掉一些椰干。人们觉得我与其待在阿皮亚,无所事事,不如跑一趟到这儿。我主要是跑阿皮亚与帕奇之间的那条线,不过,这会儿,那儿正在闹天花,做不了买卖。”

  船长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点燃了雪茄。他不爱说话,可尼尔森这人让他感到特别紧张,而一紧张他就想说话。这个瑞典人直愣愣地看着他,那双深色的大眼睛里露出很有兴趣的眼神。

  “你这儿收拾得挺整齐。”

  “我费了不少工夫。”

  “你这些树都长得很好,你肯定费了不少心思照顾。椰干现在是紧俏货。我自己在乌波鲁也有一个小种植园,不过后来卖掉了。”

  他又看了屋子一圈,那些书让他生出一种肃穆感。

  “不过,我想,你可能会感到有点寂寞吧。”他说。

  “不,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里住了二十五年了。”

  这时,船长无话可说了,他只能闷头抽烟。很显然,尼尔森并不打算打破沉默。他打量着他的客人,陷入了沉思。客人是个超过六英尺的高个子,身材肥胖,脸色发红,长满疙瘩,脸颊布满青筋,五官都好像掉进了肥肉堆里,他的眼睛发红,脖子上也是一圈圈肥肉。他的头发几乎掉光了,只剩余后脑勺那一小绺近乎白色的长卷发,他的大额头闪闪发亮,本来这应该让他看起来很聪明,如今却反而显出他一脸痴呆相。他穿着的斜纺卡其裤和蓝色法兰绒衬衫很旧了,领口大开,露出肥硕的、满是红毛的胸口,他十分笨拙地坐在椅子里,挺着大肚皮,叉开着两条肥腿,显得四肢都软绵绵的。尼尔森在想,这个人年轻时会是什么样呢,他怎么也无法想象这个庞然大物曾是个活跃敏捷的小伙子。船长喝完了威士忌,尼尔森把酒瓶推给他。

  “请自便。”

  船长往前倾了倾身子,伸出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么,你怎么会来到这儿呢?”

  “啊,我是出于健康的目的。我的两个肺都坏了,医生说我最多活一年。你看,他们都说错了。”

  “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选择在这儿定居?”

  “我是个感性的人。”

  “噢!”

  显然,船长没有明白他的话,尼尔森知道,他瞥了一眼船长,深色的眼睛里满含嘲讽。或许正是因为船长的粗蠢、迟钝,他才突然有了继续说下去的兴趣。

  “你过桥的时候,光顾着保持身子平衡,所以没有注意到,但是大家普遍认为这儿的环境很美。”

  “你在这里的小房子确实很可爱。”

  “啊,我刚来这里的时候,还没有这房子。这儿原来有一间土草房,屋顶是蜂窝式的,有柱子,整所房子遮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的阴影之下,还有黄叶的、红叶的、金叶的巴豆丛,形成一个五彩缤纷的围篱。椰子树到处都是,就像一个个沉湎于幻想、爱慕虚荣的女人,终日对着水面顾影自怜。那时候,我还年轻——天哪,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啦——我要趁我还有口气,在我所能抓住的这段短促的时间里,享受一下美妙的人间生活。我觉得,这里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我第一次到这儿,就激动得不行,差点哭出来。那时我还不到二十五岁,虽然,我努力假装满不在乎,可我其实不想死。不知为什么,看到这地方的美景,我似乎比较能够接受我的命运了。我觉得,一踏上这里的土地,我就告别了我过去的一切。斯德哥尔摩(瑞典首都)和那儿的大学,还有波昂(前西德首都),好像全都与我无关,好像我终于找到了我们那些哲学博士——你知道,我也是一个哲学博士——一直讨论的那么起劲的‘实在’。‘一年’,我告诉自己,我还有一年。这一年我要待在这儿,然后欣慰地死去。”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是幼稚可笑,一点儿也不理智,就像在演蹩脚的话剧。不过,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在活到五十岁时,变得明智。”

  “请喝一杯吧,我的朋友。希望你没被我这番胡言乱语吓到。”

  他伸出一只细瘦的手,朝酒瓶挥了挥,船长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剩余的酒。

  “你都没怎么喝。”船长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酒瓶。

  “我戒酒了,”瑞典人微笑着说,“我认为自我陶醉有更妙的方法。不过,或许那只是口出狂言而已。总之,那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没那么多坏处。”

  “听说现在许多美国人吸食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轻声笑了一笑,说:“不过,我很少见到白人,”他又继续说道,“我觉得,偶尔喝几口威士忌也不会对我有什么害处。”他给自己倒了一点儿威士忌,加上苏打水,呷了一口。

  “很快,我就发现这里为什么会美得超凡脱俗了。爱情曾经光临过这里,时间很短,就像一只候鸟在飞越海洋时偶然遇见一艘船,就暂且收起它那疲惫的翅膀那样,一种美妙的激情的芳香萦绕在这儿的上空,那香味就像我家乡牧场上的五月山楂。我觉得这个给过人们爱或苦痛的地方,似乎一直保存着一种至今尚未完全消逝的淡香,好像这给予了他们一种含有精神意义的东西,这些东西如今还对路过的人有着神秘的影响。我真希望,我能把这些讲明白。”他略微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讲明白了,我想你还是理解不了。”

  他停了一下。

  “我觉得,这地方之所以美丽,是因为爱情的欢乐一度光临。”说到这里,他耸了耸肩,“不过,或许这只是因为年轻人的恋爱和合适的环境的巧合,满足了我的审美观而已。”就算是一个比这位船长聪明一些的人,如果听到尼尔森这番话,也会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尼尔森的话似乎在自嘲,就好像他是出于感性说的这些话,而他的理智则认为这种感情用事加上怀疑主义,那往往就不知道会导致什么结果一样。

  他沉默一会儿,然后望着船长,眼神露出一丝困惑。

  “你知道,我总觉得,我以前在哪儿见过你。”他说。

  “我可不确定。”船长答道。

  “看到你的脸,我总觉得很熟悉,这真是奇怪。我一直觉得迷惑。不过,我想不起我在什么地点和什么时间见过你。”

  船长坚决地耸了耸他那肥厚的肩膀。

  “我来到这些海岛有三十年了。这么长时间,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他见过的人都记住。”

  尼尔森摇了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人就是会产生这么一种感觉,去到一个他以前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会觉得特别熟悉,我看到你就是这种感觉。”他顽皮地笑了笑,“说不定我们上辈子认识。也许,也许你是古罗马的船长,我是摇桨的奴隶。你在这些海岛上有三十年了吗?”

  “整整三十年。”

  “你认识一个叫做红毛的人吗?”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没见过他本人,从没见过。不过,我似乎比了解其他人更了解他,比如说和我的几个兄弟相比,尽管我多年来和他们天天在一起。但是红毛却活在我的想象里,像保罗·马拉特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形象鲜明清晰。不过,我想你恐怕从来没有读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吧?”

  “我没读过。”船长说。

  尼尔森吸了一口雪茄,将身子靠在椅背上,茫然地望着在无风的空中袅袅升腾的烟圈。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眼神却很严肃。接着,他瞅瞅船长,看见船长那粗俗、臃肿的身躯中有一种格外令人厌恶的东西,一种因为这种肥胖而显得过分自信的神气,这真是让人难以忍受,这真是让尼尔森的神经绷紧。可是,他面前的这个人,和他心中所想的那个人相差简直太多,这似乎让人欣慰。

  “红毛算得上是人们见过的一个最漂亮的人了。我同当时许多认识他的人——白种人——谈过,他们都认为,你第一眼看到他时,一定会震惊于他的美貌。因为他有一头火红的长发,天然卷曲,所以人们叫他红毛。这种奇妙的颜色让拉斐尔前派画家如醉似狂。我不认为他会因此而自豪,他太天真了,不会这样做的,不过,如果他这样做,也不会受到责怪。他有六英尺一二高——这里原来的那间土房里,有根撑着屋顶的主柱,上面就记着他的高度——他宽肩细腰,外貌就像希腊神话里的天神阿波罗,有着普拉克希特利斯(古典时期晚期的雕刻家)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的身躯,还有那种温柔的女性美,其中自有一种不可思议的使人烦恼的东西。他的皮肤白皙细腻,光滑得像缎子一般,简直就像女人的皮肤。”

  “我年轻时皮肤也很白。”船长说,发红的眼睛里闪了闪。

  但是,尼尔森没有搭理他。他这会儿正在讲故事,他讨厌别人插嘴。

  “他那张脸,也像他的身躯一样美。一双蓝色大眼睛深邃极了,因此,也有人说是黑色的。此外,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颜色很深,睫毛很长,颜色也很深。他五官标致,十分完美,尤其是他那张嘴,真像一个鲜红的伤口。他当时二十岁。”

  讲到这里,尼尔森戏剧性地停了下来,呷口威士忌。

  “他真是举世无双。从来没有一个人比他更美,这感觉就像是一株野生植物,却开出了奇葩之花。他是造物主制造的意外惊喜。

  “有一天,在你今早上停船的那个小湾,他上了岸。他是个美国水手,他从一艘停泊在阿皮亚的军舰上逃了出来。舰上一个好心肠的土著人可怜他,帮他登上了将要离开阿皮亚到萨福托的一艘单桅船,后来,他坐着独木舟在这里上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逃跑。也许是他厌烦了军舰上枯燥的生活和种种束缚,也许是因为他闯祸了,也许是因为他疯狂迷上了南海和这些古老神秘的岛屿。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有时会对这些地方着迷,那感觉就像是一只闯进蜘蛛网的苍蝇。或许他内心有软弱之处,看见这些青山碧海以及和风,他身上那北方人的刚劲一下子就消失了,就像达利拉轻松拿掉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总之,他想隐藏自己,他觉得,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隐蔽的角落是很好的藏身之处,那艘军舰驶离萨摩亚前,他应该不会被找到。

  “本地人在小湾上建了一间小屋,当时他就站在那儿,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里走,这时,一个年轻姑娘走出来,请他进屋。他听不懂本地话,年轻姑娘也不会说英语,可是,他明白她那笑容的含义和那优美的手势,他随她走了进去。他坐在草席上,接过她递来的几片菠萝。我只能根据传闻来谈红毛,不过,在他和那个姑娘初次相遇后的第三年,我认识了那个姑娘,那时,她也才十九岁。你绝对想不到她有多优雅、娇美。她就像一朵热烈奔放、绚烂多彩的木槿花般迷人。她个子高挑,身材纤细,有着土著人特有的秀美的五官,眼睛很大,就像棕树下宁静的两汪水潭;她的一头黑色卷发垂在背后,脖子上挂着一个芬芳馥郁的花环。她那双手小巧得可爱,十指特别纤细,简直让人无法呼吸。在那些日子里,她常常展露笑颜,笑得十分开怀,简直令看到她的人双腿发软。她的皮肤,仿佛夏天一片成熟的麦田。天呀,我无法描绘她的美,她实在太美了,美得简直不像凡间的人。

  “这两个年轻人,她十六岁,他二十岁,一见倾心了。那是真正的爱,与同情、共同兴趣和相互理解没有半点关系,是质朴的、单纯的爱。那是亚当在花园里一觉醒来,看见夏娃正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凝望自己时,伸手去抚摩她的那种爱。那是创造人间奇迹的爱,那是创造了生命丰富含义的爱。这样的话,你从来没有听一位聪明而放荡不羁的法国公爵说过吧?他说,在情侣之间,总是一个人给予爱,另一个人接受爱;这真是残忍,却是我们绝大多数人不得不正视的真理,不过,有时候,也有两个人都给予爱,同时也接受爱。这样,人们也许就相信太阳确实不会转动,就像在约书亚向以色列人的上帝祷告时那样。

  “即使到了今天,过了这么多年,我一想到这对年轻人,那么年轻、美丽、纯朴,一想到他们的爱,我的心就会剧烈地疼痛。这种完美无瑕的爱情撕碎了我的心,正如在某些夜里,我看到一轮落月挂在明朗的天空,照耀着环礁湖一样,让我心碎。一想到白璧无瑕的美,总是让人感觉痛苦。

  “他们都是孩子。她可爱、善良、体贴。我虽然不了解他,但我总是认为,不管怎样,那时的他,是单纯、坦率的。我也认为他的身心都很美。不过,我也敢说,他就像人类蒙昧时期树林里的那些生物一样,心思单纯。那时候,他们用芦苇做笛子,用山泉洗澡,那时候,或许还可以看见长胡子的半人半马的怪物的背上驮着小鹿,飞跑过林中空地。心灵让人苦恼,等到人的心灵得到成长,他就失掉了伊甸园。

  “唔,红毛来到这儿时,岛上的瘟疫刚刚过去,那是白人带到南海来的,瘟疫害死了三分之一的岛民。好像那个姑娘的至亲都死了,她当时寄居在一个远亲的家里。两个身形干瘪、满脸皱纹、腰弯背曲的老太婆,两个年轻些的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就是这户人家所有的成员了。红毛在那儿住了几天。可是,或许他觉得那儿离海太近,容易碰上白人,会泄露他的踪迹,或许这两个相爱的人愿意单独待在一起,以便享受相聚的乐趣。一天早晨,这一对情侣上路了,身上只带着姑娘的几件行李。他们沿着椰子树下的草径前行,直到你所见的那条小河。你刚才走过的那座桥,他们也必须要走过,那个姑娘看到他害怕,开心地笑了。她扶着他上了桥,但他才走完第一根树干,就丧失了勇气,只得又走回去。他不得不脱光衣服,再大胆尝试一次。她则头顶着他脱下来的衣服,过了河。在那儿有一间空着的小屋,他们在那里住了下来。至于她是否拥有这间小屋(因为岛上的土地使用权十分复杂),还是屋主得瘟疫死了,我都不清楚,总之,没有人对他们提出抗议,他们就这么占用了它。两条睡觉的草席,一片破镜子,一两个碗,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具。在这个快乐的小岛,一个家庭有这几件东西就足够了。

  “据说幸福的人没有痕迹,一种幸福的爱情肯定也没有痕迹。他们成天无事可做,但还是觉得白昼苦短。那个姑娘本来有属于她自己的名字,但红毛管她叫萨丽。这种土著语言很简单,他很快就能熟练运用,他总是长时间躺在席子上,姑娘则快活地同他说个不停。他不爱说话,也许他的脑筋不太机灵。他不停地吸烟卷,烟卷是她用本地的烟草和露兜树叶做的。他看着她编草席,十只手指灵巧地动来动去。一些本地人常常跑来他们这里,无休无止地讲这个岛往日遭受部落战争骚扰时的故事。有时候,他到礁石上去钓鱼,回来时,篮子里装满了色彩鲜艳的鱼。某些晚上,他提着灯笼去捉龙虾。小屋的周围种着许多芭蕉,萨丽会烤芭蕉,以此作为他们俭省的饭餐。她十分擅长用椰子做出美味可口的食品,他们也吃河旁面包树上的果实。每到节日,他们就宰只小猪,在烧得火热的石头上烤,还一起用河水洗澡;每到黄昏,他们便划着船在环礁湖里游荡,船是那种有桨叉托架的独木舟。在夕阳照耀下,深蓝的大海变成了酒红色,就像荷马史诗里希腊的大海;但是环礁湖的颜色变化多端,它忽而是蓝宝石色,忽而是紫水晶色,忽而是翠绿色;太阳西沉的一刹那,它又变成了透明的金黄色。接下来又是珊瑚、棕、白、粉红、红、紫等颜色,形状也变化万千。这湖就像一个魔幻花园,鱼儿来去匆匆,就像是一群蝴蝶在翩翩飞舞。它光怪陆离,简直不像是真的。珊瑚间都是白沙铺底的水潭,这里的海水十分清澈,波光粼粼,真是洗澡的好地方。于是,在凉爽的薄暮中,他们快活地手搀着手,沿着柔软的草径,漫步走回小河彼岸,偶尔会惊起椰子树间一片飞鸟。接着夜晚来临,天空繁星闪闪,似乎比欧洲的天空更为辽阔,小屋的大门敞开,清风徐徐吹过,漫漫长夜很快就过去了。她十六岁,他也才过二十岁。清晨的阳光悄悄透过小屋的木柱,照进屋里,凝视着这两个相互搂着、睡在一起的可爱的孩子。太阳不愿打扰他们,藏在破烂的芭蕉树叶后面,可是,不一会儿,又戏弄似地投来一线金光,就像一只波斯猫伸出爪子,落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眼,睡眼惺忪,面露笑容,迎接这崭新的一天。时光飞逝,转眼一年过去了。他们的爱——是不是很热烈我不好说,因为热情背后总藏着一丝悲哀、辛酸或痛苦,我更愿意说,他们的爱全心全意、纯朴、自然,就像他们初次相遇时那样,他们那天一见面就清楚自己被爱神附身了。

  “如果你问那时的他们,我敢打赌,他们肯定以为,他们的爱情不会结束。谁都知道,爱情的基本要素就是相信爱情本身是不朽的。然而,也许红毛心里一直有一颗十分细小的种子,虽然他自己没意识到,那个姑娘也没感觉到,但到了适当的时候,这颗种子就会渐渐变成厌倦。因为有一天,小湾的一个土著小孩跑来告诉他们,有一艘英国捕鲸船停在海岸那头。

  “‘嗨,’他对她说,‘我想拿些芭蕉和芒果去换一两磅烟草。’

  “尽管萨丽双手不知疲倦地给他做了好多露兜叶烟卷,但他并不满意,虽然它抽起来味道不错,也够浓烈。他突然很想吸真正的烟草,吸那种有着浓烈辛辣味的烟草。

  “他吸板烟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一想到板烟,他就口水直淌。人们会认为,如果萨丽能预见一种灾祸的先兆,一定会设法劝阻他,可是,完全被爱情占据身心的她,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什么力量能让他离开。他们一起到山上去,摘了一大篮野橘,青青的橘子甜滋滋的,汁液饱满;在小屋周围,他们摘了芭蕉,又从树上采了椰子、面包果和芒果;他们拿着这些东西到达小湾,将它们放进摇摇晃晃的独木舟里,红毛带着那个给他们送来捕鲸船消息的土著小孩,一起划着船,沿着礁脉外边划去。

  “这是她见他的最后一眼。

  “第二天,那个孩子一个人回来了。她泪如雨下。下面就是那个孩子讲的故事。一个白人从舷侧看了一下,就让他们上船去。他们把水果带上船,红毛把它们堆在甲板上。那个白人和红毛说起话,后来,他们似乎商量出了一个结果。有一个人去下面,拿来了烟草。红毛立即抓了一点,点燃了烟斗。那孩子还很高兴地模仿了红毛从嘴里吐出一大串烟雾的样子。后来,他们对红毛说了几句话,红毛便进到了舱房里。从敞开的舱门,那好奇的孩子看见,人们拿出酒瓶和酒杯来,红毛就开始抽烟、喝酒。他们好像在问些什么,但他摇摇头,咧嘴大笑。最后跟红毛说话的那个人也咧嘴大笑了起来,并又给红毛斟了一杯酒。他们继续喝酒聊天,不久,那孩子看得累了,就在甲板上蜷着身子睡着了。后来有人用脚把他踢醒,他跳了起来,看到捕鲸船正慢慢驶出环礁湖。他看到红毛坐在桌边,脑袋沉重地搁在双臂上,睡得正香。那孩子想叫醒他,就朝他那边走去,不料一只手猛地地抓住他的胳膊,有个人一脸怒气地瞪着他,用手指着舷侧嘴里说些什么,可是他根本听不懂。那孩子大声叫喊红毛,可一转眼,人家就一把抓住他,把他扔下了海。他没有办法,只得游回去找他的独木舟,独木舟已漂远了,他把它推回了礁脉。他爬进独木舟,一边哭着,一边划着船回到岸边。

  “发生了什么已经很清楚了。由于船员逃跑、生病,那艘捕鲸船急缺人手,红毛一上船,那个船长便想要雇佣他;遭到红毛拒绝后,船长就灌醉了他,拐走了他。

  “萨丽悲伤得无法自拔。她哭了整整三天。那些土著想尽办法安慰她,可一点用也没有。她不肯吃东西。后来,她哭累了,性情变得阴郁、冷漠。她每天都跑到小湾那里,看着环礁湖,希望看到红毛想方设法逃回来,但一切都是徒劳。她长时间坐在白沙滩上,泪流满面,直到天黑,她才身心俱疲地过了小河,回到曾带给她无数幸福时光的小屋。那些在红毛来这个岛以前同她一起生活过的人,都劝她再回去和他们一起住,可她不愿意,她坚信红毛会回来。她要在红毛离开她的地方,等着他。四个月后,她生下了一个孩子,是个死婴,她对生活感到十分绝望,那个在她分娩期间跑来帮忙的老太婆就留在了小屋,陪着她。如果说时间让她的痛苦变淡了,那只是因为它被一种固定的忧郁症取代了。尽管这些土著的感情非常强烈,却总是来去匆匆,人们肯定没想到他们中间会有一个如此长情的女人。她从来都坚信,红毛迟早会回来的。她在等着他,每当有人经过那座用椰子树干做成的独木小桥时,她都要瞧一瞧。说不定就是他来了。”

  尼尔森停住了,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最后怎么样啦?”船长问道。

  尼尔森苦涩地笑了一下。

  “啊,三年后,她又认识了一个白人。”

  船长笑了,笑得粗鲁而讥诮。“她们大多如此。”他说。

  尼尔森狠狠地看他了一眼。他搞不懂为什么他会如此讨厌这个肥得像猪一样的蠢货。但是,他的思绪又飘远了,他发觉他脑子里全是过去的事。他又回到了二十五年前。那时候,他初次登上这个小岛,他已经厌烦了那种在阿皮亚的花天酒地、吆五喝六的生活了,他生病了,不再幻想自己能在事业上飞黄腾达。他坚决抛弃了成名成家的一切希望,就想着让自己过几个月身心舒畅的生活。一个混血商人在几英里外的海边村子旁开了一家铺子,他就寄居在那儿。

  有一天,他沿着椰子树丛中的草径漫步,忽然发现了萨丽住的那间小屋。这个美丽的地方让他高兴得流下了眼泪,然后,他又看到了萨丽。他此生还没见过像她这么可爱的美人,她那双美丽动人的深色眼睛里的悲伤,深深打动了他。南海土著是出了名的容貌俊俏的种族,在他们中间,美人并不少见,但大多只有像动物一样的身躯美,美得太空虚。而这双神秘的深黑色眼睛,却让他看到一个正在无尽的痛苦中探索的心灵。后来,那个商人给他讲了这个故事,他听了十分感动。

  “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尼尔森问道。

  “当然不会。唔,要过几年之后,他才能从那艘船上结算工资,那时候,他早就忘掉她了。我敢肯定,他醒来,发觉自己被拐,肯定十分生气,想要和人打上一架。不过,他还是得苦笑着忍受下去,我想,要不了一个月,他就会觉得,他能够离开那个海岛,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尼尔森一直忘不了这个故事。也许因为他生病,身体孱弱,就渴望拥有红毛那样健美的身体。他自己长得并不漂亮,就特别喜欢欣赏别人的美。他从来没有爱过别人,更没有被别人爱过。那两个年轻人的相互吸引,让他觉得特别喜悦。这种爱情的美是绝对的,但又无法言说。他又跑到河边那间小屋去。他语言天赋极高,惯于埋头苦干,又有心向学,能够花很多时间来学本地话。他改不了自己爱搜集资料的老习惯,甚至准备写一篇论萨摩亚语言的文章。和萨丽同住的那个老太婆请他进到小屋里,请他喝卡瓦酒、抽烟。她很高兴可以和人聊天。老太婆说话的时候,他就看着萨丽。她让他想起了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普赛克,他们的五官线条都很清晰,尽管她已生过孩子,容颜却仍像是处女。

  见过两三次后,她才对他说话,而她说话的目的,就是问他有没有在阿皮亚碰上一个叫红毛的人。红毛离开已经有两年了,但很明显,她一直没忘记他。

  不久,尼森就发觉自己爱上了她。他努力克制着,才没让自己天天跑到小河那边,只是就算他看不到萨丽的时候,也一直想着她。刚开始,他认为自己快死了,只求能看看她,偶尔听听她的声音,他从这种爱中感觉到一种美妙的幸福感。这种爱十分纯洁,这让他欣喜万分。他不求她做什么,只求她给他一点机会,让他围绕着这个可爱人儿编织一个有着种种美妙遐想的网。可是,野外的空气,稳定的气温,充分的休息,简单的饭食,开始奇迹般地影响他的身体。在夜间,他的体温已不再高得吓人,他咳嗽得少了,体重也开始上升;六个月过去了,他一次血都没咯过;突然之间,他似乎看到了生的希望。在仔细研究了自己的病状后,他开始产生了希望,觉得只要特别注意,病情就不会恶化。这让他兴奋极了,他再次开始期望未来了。他制定了一些计划。当然,他已经没办法再过任何积极有为的生活,但是,他可以住在这个岛上,他那点微薄的收入,在别的地方虽然不够用,但足以支撑他在这里的生活。他可以种椰子树,避免无所事事;他可以请人运来他的书籍和钢琴,但他清醒地知道,这一切都是围绕着那个使他着了迷的愿望而计划的。

  他渴望萨丽。他不仅爱她的美,还爱她那颗朦胧的心灵,它就藏在那双幽怨的眼睛后面。他要用自己的激情使她陶醉。最终,他会使她忘掉过去。这时他美滋滋地幻想,幻想他自己也能让她幸福,这种幸福,他本来以为与他无缘,如今却奇迹般地出现了。

  他邀请她一起住,但她拒绝了。他早就料到这个结果,因此也不失望,反而很有把握地认为,她迟早会答应的,她一定无法抗拒他的爱。他告诉了那个老太婆自己的愿望,结果他吃惊地发现,老太婆和邻居们早就发觉了他们两人的异样,都努力想劝服萨丽。因为所有的土著都喜欢为白人管家,况且按这个岛的标准看,尼尔森还算富裕,他寄住的那个商人也劝萨丽别犯傻,机不可失,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她一心想着的红毛不会再回来了。

  总之,萨丽越抗拒,尼尔森反而越渴望,这种爱本来很纯洁,如今却变得痛苦难耐了。他已经下定决心,谁也拦不住他。他让萨丽的生活失去了平静。最后,由于他的不屈不挠,一会儿哀求,一会儿威逼,她周围每个人又都加入了劝她的阵营中,弄得她疲惫不堪,只得答应了他。但是,第二天,等他满心欢喜地跑去看她时,却发现她在前一天晚上,已经一把火烧光了那间她同红毛一起住过的小屋。那个老太婆当着他的面,对萨丽破口大骂,可是,他没搭理她,这无所谓,他们可以在小屋的原址上再盖一座平房。如果他要搬来他的钢琴和一大批书,一座欧式房屋反而更合适。

  那间小木屋建成已经有很多年了,他一直住在这里,萨丽也做了他的妻子。不过,在度过了开头几个狂喜的星期之后(在这几个星期中,他感到心满意足,因为他得到了渴望从她那儿获得的东西),他就觉得索然无味了。她是被折腾烦了才答应他的,她给予的也只是她不在乎的东西。他无法触摸到那颗他曾经隐约窥见的心灵了。他清楚她根本不爱他。她还爱着红毛,还在等着红毛回来。尽管有他给予她爱情、温存、同情和大度,但尼尔森清楚,只要红毛一招手,她就会果断地抛弃他,她根本不在乎他的痛苦。他的身心痛苦极了,他猛烈地攻击她,为她那阴郁地抗拒他的冷若冰霜的态度。他的爱很苦涩。他对她特别好,想借此软化她的心,可那颗心还是那么硬,从未改变过。他假装不在意,她也从不理会。有时候,他生气地斥责她,她就偷偷地抹眼泪。有时候,他觉得他被她骗了,那心灵其实是他自己的臆想,所以,他才无法走进她心灵的圣殿,因为那儿根本不存在什么圣殿,他的爱变成了一座牢笼,他想逃开,可他却连打开门——只需要做这一件事——走到户外去的这点力气也没有。这真是一种可怕的折磨,他终于死心了,感情也变得麻木了。最后,爱火燃烧殆尽了。之后,当他再看到她瞧着那座独木桥时,他已经不再生气,反而觉得厌烦了。他们住在一起这么多年,不过是出于习惯和方便,如今他回想起自己当初的激情,也不过是付之一笑。和岛上的妇女一样,她也老得很快,如今已成了个老太婆,不过,虽然他不再爱她,却愿意宽容她,而她也不管他怎么做。他要寻求安慰,只能找他那架钢琴和众多的书本。

  回忆一经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这激起了他说话的兴趣。

  “当我现在回想过往,想到红毛和萨丽那种转瞬即逝的热烈爱情时,我不由觉得,他们或许该感谢命运的无情,在他们的爱情处于顶点时被拆散。他们吃了苦头,可是,他们吃的苦头也是美的,防止了他们的爱情变成一场真正的悲剧。”

  “我好像不太明白你的话。”船长说。

  “生离死别,并不是爱情的悲剧。你知道得过多久,两个人中的一个才会觉得爱消失了?啊,看到一个你曾真心实意爱过的女人,一个曾让你觉得一看不到她就受不了的女人,可如今你却发现,就算你这辈子都看不到她,也无所谓,这才是真正的痛苦,这才是爱情的悲剧。”

  突然,就在尼尔森说话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怪异的事。虽然他说话的对象一直是这位船长,却并不是说给他听,而是在自说自话,虽然看着他面前这个人,却是视若无睹。可是,他的面前却有一个形象,不是他眼前的这个人,而是另一个人的形象。这感觉就像他在照一面使人显得格外矮胖或者细长得荒谬绝伦的哈哈镜,因为他在这个肥胖的丑老头身上依稀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影子。这时,他仔细打量着这个老头。为什么他随随便便就能走到这里来?想到这里,他的心脏猛然一缩,呼吸变得异常困难。他脑子里闪过一个荒谬的念头,尽管这不可思议,但它可能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

  那个船长笑了,皱成一团的脸看起来很狡黠,满怀恶意,又粗鄙不堪。

  “好长时间没听到人这么叫我了,我自己都快忘记了。不过,三十年来在这一带的岛上,大家都管我叫红毛。”

  他低声笑了起来,庞大的身躯颤动着,这真是卑鄙。尼尔森哆嗦了一下。红毛却觉得这很有趣,他充血的眼睛溢出了泪水,顺着双颊往下流。

  尼尔森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就在这时,进来了一个妇女。她是个土著,外表有些威严,身材粗壮但不痴肥,肤色很深,土著总是年纪越大肤色越深,头发灰白得厉害。一件黑色的宽大长衫套在她身上,薄薄的衣料凸显出一对大大的胸脯。紧要关头来到了。

  她问了尼尔森几句有关家务的话,尼尔森回答了。尼尔森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不自然,但不知道她听没听出来。她冷淡地瞥了一眼那个坐在窗边椅子里的男人,然后径直出去了。紧要关头又去了。

  尼尔森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说:“如果你愿意留下来,陪我一起吃个便饭,我将十分高兴。”

  “哦,我想还是不啦,”红毛说,“我得去找这个叫做格雷的家伙,把东西交给他,我就要走了。我想明天就回阿皮亚。”

  “我找个孩子给你带路吧。”

  “那可太感谢啦。”

  红毛有点吃力地从坐椅中站起来,尼尔森种植园找了个干活的孩子,告诉他船长要去的地方,那孩子便沿着小桥走去,红毛跟着他,准备过桥。

  “可别掉下去。”

  “绝对不会掉下去的。”

  尼尔森看着他过桥,直到他消失在椰子树丛后,很久很久。接着,他猛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这就是那个让他痛苦的人吗?这就是那个萨丽爱了这么些年、不顾一切地等待着的人吗?这真是可笑。他突然觉得胸中有一股闷气,他本能地想跳起来,把周围的一切东西都砸个稀巴烂。他觉得自己被骗了。他们终于看见了彼此,却一点也没认出来。他开始笑了,笑声中满是悲哀,他笑得越来越厉害,后来甚至变成了狂笑。老天对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可现在他已经老啦。

  后来,萨丽进来了,叫他吃饭了。他坐在她面前,准备吃饭。他心想,如果他现在告诉她,她用青春的全部热情去思念着的那个人,就是刚才坐在椅子里的胖老头,他不知道她会是什么反应。多年以前,在他怨恨她让自己那么痛苦的时候,他肯定很乐意告诉她。他那时真想去伤害她的感情,就像她伤害他的感情那样,因为他的怨恨完全是因为爱。可现在,他已经完全不在乎了。他淡漠地耸了耸肩。

  “刚才那个人为什么来这儿?”她问。

  他没有马上回话。她已经是个又胖又老的土著妇人了。他想不通自己过去为什么会那么狂热地爱着她。他曾经对她献出他心灵的一切宝物,她却无动于衷。浪费,太浪费了!可现在,当他瞧着她望着那座桥时,心里有的只有蔑视。他终于用光了所有耐性。他回答了她刚才那句问话。

  “他从阿皮亚来,是一艘纵帆船船长。”

  “啊。”

  “他给我捎话,说我大哥病得很严重,我必须得马上回去。”

  “你要去很久吗?”

  他耸了耸肩。 风筝:毛姆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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