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19.粉尘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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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宝带我认识篮球之后,他还为我的生活带来了NBA。
那是2009年的夏天,宿舍熄灯后的每个夜晚,我们都会围绕NBA展开丰富的话题。
那时候的NBA对我们来说就像一个巨大的新奇世界,每一个球队都像是武林中一个门派,每一个门派都有各自的当家老大,这个江湖高手如林,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数百天。
我们在这个现实中离我们很远但谈论中离我们很近的世界里挑选自己最钟意的门派和高手,赢一起狂,输一起扛。
那时候今宝每周都能拿出一张新鲜的篮球报,我记得几乎每一张报纸上都有姚老板。
我们看着报纸上一张张球星的风采照片,心中激动,爱不释手,这种感觉就像小时候看见奥特曼的图片,会开心的手舞足蹈,甚至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美好的东西存在。
或许每一种新欢都能给人带来这种感觉,如果人世间最痛快的满足感在于不断发现新的所爱,那么我希望自己的余生能找寻到无数的新方向,并为之疯狂。
零九年的夏天,NBA世界属于科比,这个男人将我们这一代人最初的篮球记忆浓墨重彩的画上他的符号,他和那位穿着一号战袍的男人几乎平分所有男生的信仰。
而我总是喜欢在大家奋勇前行的时候停下脚步,亦或是另辟蹊径,这并非为了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只是我下意识的感觉,某一种东西如果受到大多数人的追捧,那这种东西永远不可能被我得到。
所以我总会无意的喜欢上一些偏小众的东西,而又因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所以我只能在大众喜欢的东西里选择其中的小众,很是苦恼。
所以在所有人追捧科比和麦迪的情况下,我喜欢上了一位不在四大分卫之中的分位:雷阿伦。这就像在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等众多高手中选择了丘处机作为偶像。
那是个分位群起的时代,既有西科东艾,北卡南麦这四位巅峰高手,又有吉诺比利,韦德这样的武林豪杰,而作为96黄金一代的雷阿伦,他除了一手精湛的三分技术以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吸引球迷的独特魅力,况且那时候三分球还并不是很受欢迎。
比起科比的争强好胜,艾弗森的桀骜不驯,麦迪的华丽球风,卡特的飞天暴扣,吉诺比利的妖娆骚浪,韦德的风驰电掣,雷阿伦似乎没有什么竞争力,但他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性格特点,那就是自律。
自律这个词很早很早就出现在了我的生命中,早到我还不需要自律的年纪。
传闻中的雷阿伦是一个既偏执又带有强迫症的人,他每天准时睡觉、准时起床,吃固定的食物,训练的时候也必须有自己的场地,出门必须做专用的座位。他每天必须投进固定的三分球数,以及一百个罚球,他生活的一切就好像写好的剧本一样,任何人都不能打乱他的节奏。
我喜欢这样奇怪的人,也佩服这样有毅力的人,我想我这一生都无法接受一成不变的生活,而我又不希望自己是一个散漫的人,所以在纠结之中,我爱上了雷阿伦的人格,我希望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应对或许枯燥的未来的办法。
我的球衣选择了20号,我穿着雷阿伦的球衣奔上球场,脑海中浮现着电视中并不清晰的转播画面,我想象自己此刻就像他。遗憾是那次比赛不仅没有让我取得胜利,反而让我对打全场这件事情产生了心理阴影。
在我还沉侵在失利的痛苦结尾时,我的生命中出现了一颗太阳。
甜甜或许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但似乎又算不得我的初恋,她让我的人生第一次意识到男生和女生之间会产生的那一种特殊的情感,但她又不辞而别,只留给我一个印象深刻的最后一面。
而我在十四岁的时候,正式开始了我学生时代的“早恋”。
她叫杜文樱,一个高冷的女生。
我们同窗两年多,却在快要离别的日子里产生了感情。
我已经记不得第一次见她时的样子,但她第一次深刻留在我记忆中的画面让我无法忘记。
喧闹的课间,我坐在教室中间一列的座位上,左边是镶刻光明的窗户,白刷刷的天空毫无其他物景,杜文樱站在讲台上,她扎着丸子头,那时候并没有太多女生扎丸子头。那天她穿一件暗绿色的薄羽绒服,有一个调皮的男生惹她生气,她拿起黑板刷朝那个男生扔过去,刷子上沾染的粉尘随着抛物线抖落散布开来,缓慢慢飘过窗白,在黑色课桌的映衬下如同缥缈的银河。
杜文樱嘟着嘴,生气的将手插进衣服兜里。
后来我总在想,或许就在那一个瞬间,这位可爱的姑娘便走进了我的心里,没有轰轰烈烈的开场,也没有缠缠绕绕的缘分,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场景,它或许每天都会上演但恰巧在那关键的几秒钟里闯入我的视线,那就是心动的感觉。
很多年后当我和朋友们谈论爱情的时候,别人总会无意将问到我,心动到底是什么感受,我想了很久,对他们说,心动的感觉,就是身处漫天的粉尘中,也像踏入银河一般幸福。
这种文艺又恶心的话语只适合用来形容爱情,因为爱情似乎可以包容人的一切不堪,例如幼稚,疯狂,冲动,卑微,猥琐……等等等等,这些不堪的情绪唯有关乎爱情的时候,才能被人原谅或接受。
……
从那天之后,我开始格外的关注杜文樱,她不如刘静儿那样漂亮,她的成绩也很差,差到需要我来辅导的地步。可她就像大多数男生最初爱慕对象的样子,在茫茫人海中闪烁着属于自己的光辉,而这一抹光辉,又恰巧被你看见或者只能被你看见。
当我准备写下人生的第一封情书时,杜文樱却主动的靠近了我。
我在学生时代几乎一直是幸运儿,我所爱的女生总会恰巧的同样喜欢我,我从来没有用力追求过哪个女生,她们总会靠过来陪我走过一段重要的路,然后在我心中留下某个作为未来供我怀念和凭吊的记号。
我对我的好运气并没有什么优越感,因为我深知,幸福与痛苦向来维持着总量的均衡,有爱就有恨,除非两者都不要。 我中了两千万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