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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们是如何感染上不诚实的病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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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我们是如何感染上不诚实的病毒的?

  有段时间,我需要到世界各地就非理性行为进行巡回演讲,因此常要坐飞机。有一次,我从北卡罗来纳州的家出发,乘飞机到纽约市,先后前往巴西的圣保罗,哥伦比亚的波哥大,克罗地亚的萨格勒布,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迭戈,最后又回到北卡罗来纳州。几天后,我又飞去得克萨斯州的奥斯汀,途径纽约市,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和缅因州的卡姆登,最后(精疲力竭地)回到家。旅途中,在过安检和找回遗失的行李的过程中,我受到了很多侮辱和伤害。但这些与在旅途中生病相比都算不了什么,所以我总是努力避免生病。

  在一次跨越大西洋的旅途中,我一直在准备第二天要做的关于利益冲突的演讲,旁边的乘客似乎患了重感冒。可能是因为这位生病的乘客,也可能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被传染上疾病,又可能是我的睡眠不足,或仅仅是这种随意且有趣的联想,我开始思考旁边这位乘客和我在乘飞机往返各地时传递的病菌,与最近广泛存在于各大公司不诚实现象之间的共同点。

  在此前的章节中我提到过,安然公司的倒闭让我对公司内存在的欺骗现象产生了兴趣,且在看到凯马特公司、世界通信公司、泰科公司、哈里伯顿公司、百时美施贵宝公司、弗雷德马克公司、范妮梅公司,还有伯纳德·L. 麦道夫投资证券公司等不断曝出的丑闻和2008年次贷危机后,我的兴趣就更浓了。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金融丑闻层出不穷,这是因为人们对不诚实和非法行为的识别能力变强了,还是因为人们道德素质下降,不诚实的现象愈加普遍。或者是因为不诚实现象也有传染性,以至于在各大公司间大肆泛滥。

  看到旁边乘客用来擦鼻涕的纸巾越积越多,我开始联想,人是否也会被“不道德病毒”传染?如果社会上的不诚实现象真的越来越多,病毒或传染性细菌是否可能像传染病那样,是通过观察或直接接触传播的呢?传染病的概念和我们身边不断出现的欺骗和不诚实现象的深层含义间是否有联系?如果有,我们能否提前发现造成这种联系的“病毒”,并防止其造成更大的危害呢?

  我个人觉得有这个可能。所以一回到家,我就开始阅读关于细菌的文章。我了解到无论是在体内还是体外,又或者是在我们身体周围,都存在着很多细菌;只要有害细菌不超过一定数目,我们就不会受其侵害。但当细菌数量过多,扰乱了我们自身的平衡,或当某种尤为有害的细菌突破我们身体的防御系统时,问题就出现了。

  老实说,我不是第一个想到这种联系的人。18世纪至19世纪,监狱改革者认为罪犯应像隔离疾病那样被隔离开,而且被隔离的地方通风要好,以免“传染”他人。我当然不像这些改革者那样,认为不诚实的传播性与疾病的传播性之间有共同点。某种靠空气传播的瘴气可能不至于把人变成罪犯,但我想运用这个比喻,进行大胆的猜测:如果我们都接近爱骗人的人,社会上诚实品质的自然平衡就会被打破。而且,相较于与我们不亲近或对我们的生活没有影响的人的不诚实行为,与我们亲近的人的不诚实行为对我们可能更具“传染性”。(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吸毒的父母往往会有吸毒的孩子”,因此反毒品运动的口号就是“我是跟你学的”,以此来警告那些父母。)

  这个受传染的比喻使我想到人们暴露于欺骗行为的强度问题,以及看到多严重的不诚实现象会改变我们自身的行为。比如,如果我们看见某位同事从办公用品的库房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些笔,我们是否会立刻思考:像他那样拿办公用品是正确的吗?我想情况不会是这样的。相反,就像我们和病毒的关系那样,变得不诚实的过程可能更缓慢、更微妙。在看见有人行骗时,我们也许会对此产生一个微小的印象,自身的道德感也会稍微降低。然后,在第二次看见不道德的行为时,我们自身的道德感就会变得更糟,当身边的不道德“病毒”越来越多时,我们对于欺骗行为的“免疫力”也会越来越低。

  几年前,我买了一台自动售货机,觉得它在研究关于定价和折扣的实验中会有用。妮娜·马萨尔和我花了几周的时间利用这台机器做了一些实验,研究当我们将自动售货机的固定的折扣价替换成以概率形式出现的折扣时,会产生何种结果。我们对这台机器做了些改动,在某些“吐”糖果的槽上标上30%的折扣(这些糖果原本的价格是1美元);而在“吐”其他商品的槽上标上70%的概率需付全款,30%的概率可以拿回所付钱款(也就是说不用付钱)。如果你对实验结果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在可能拿回钱的情况下,自动售货机的销售量几乎上涨3倍。这种概率性的折扣我们以后还会讨论,但能拿回钱的情况让我们有了另一种测试欺骗的想法。

  一天清晨,我把这台机器移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一栋教学楼旁,并从机器内部将糖果的价钱设置为零。从外面看,每颗糖果的价钱仍是75美分。但当学生付了75美分,选了自己要买的糖果时,机器不仅吐出了糖果还吐出了钱。我们还在机器的显著位置上留了个电话号码,并标注了“如果机器坏了,请拨打此电话号码”的字样。

  一位助理研究员坐在这台机器附近,而机器正好就在她的视线范围内。她假装在用电脑,实际上却在记录人们得到免费糖果时的举动。实验进行了一段时间后,她观察到两种行为。人们会拿走大约3块糖。当他们得到第一块糖并拿回了钱后,大多数人都想看看这种事是否会再次发生(当然会)。之后,多数人还会再做一次,之后就不会再做了。人们肯定是记起了自己碰到过售货机吞了钱却不出东西的情况,所以,他们可能觉得这台慷慨的机器是在弥补他们以前遭到的不平等待遇。

  我们还发现,多数人会去找自己的朋友来,且每逢看到熟人,就会邀他们共享这份糖果恩惠。当然,这只是一次观察研究,但我因此思考:当我们做一些受到质疑的事时,邀请朋友也来加入,能将我们这种受到质疑的行为合理化吗?毕竟,如果我们的朋友和我们一同跨越了道德边界,我们自身的不诚实行为是否就会更容易地得到社会的认可?如此来为自身的不良行为找借口也许有些过分,但当我们的行为与周围人的社会准则相符合时,我们往往会感觉良好。

  课堂欺骗

  自动售货机的实验过后,我开始在其他地方观察欺骗的传染性,包括在我的班级里。几年前,就在学期开始时,我询问行为经济学专业的500名学生,有多少人相信自己能在使用电脑做无关课堂的事时(登录脸书,浏览网页,发送电子邮件等)还能认真听课。幸好,多数人都表明他们不能同时做多项工作(的确是这样)。然后,我又问道,多少人能做到当电脑在自己面前处于运行状态时,自觉地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这次几乎没人举手。

  那时,让我感到矛盾的是应该在教室里禁止使用电脑(这样做当然有利于同学上课记笔记),还是帮助学生重拾自控能力,增加一些干预,但允许他们使用电脑。我是个乐观派,所以让学生举起右手,并跟随我说:“我永远、永远、永远不会在这堂课上用电脑做无关课堂的事。我不会阅读新闻或发送邮件,不会登录脸书或其他社交网络,不会上网搜索任何与课堂无关的内容。”

  学生跟我重复了一遍这些话后,我感觉很好,至少那时感觉很好。

  我不时地会在课堂上播放视频,用例子说明观点并调节学生上课的节奏和注意力。我经常在播放视频时走到教室后面,和学生一起观看。而且站在教室后面还能直接看到学生的电脑屏幕。开学前的几周里,他们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的都是与课堂相关的内容。但后来我发现,一周周地过去,学生的电脑屏幕上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大家都熟悉却与讲课内容无关的网页,脸书和电子邮件的页面也常会出现在屏幕上。

  回想起来,也许是看视频时教室里的黑暗促使学生违背自己的承诺。一旦教室里的光线暗下来,且有个学生开始用电脑做无关于课堂的事时,即使只做一分钟,不光是我,其他很多学生,都能看到他在干什么。这一举动很可能会诱使更多的学生做出同样不良的行为。据我观察,保证诚实只是一开始管用,但当从别人的不良行为中看到社会准则时,这种保证就不管用了。

  害群之马

  对校园里欺骗行为的观察,与我一边散步(900米)一边对社会上欺骗行为的传染性进行思考一样,当然这只是推测。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欺骗的传染性,弗朗西斯卡·吉诺、沙哈尔·阿亚尔(位于以色列的一所跨学科中心的教授)和我决定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设计几个实验(当时弗朗西斯卡正在访问这所大学)。实验的基础就是我之前描述过的矩阵实验(不过此前用的实验更简单),但我们做了些改变。第一个改变是实验人员在给每个参与者发放包含矩阵问题的测试纸时,再给一个马尼拉纸制成的信封,里面装有10美元的现金(8张1美元纸币和4个50美分的硬币)。这种支付方式的改变意味着在实验结束时,参与者需要自己拿报酬,并把不应得的钱留下。

  在控制条件下,即没有作弊机会的条件下,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了7个矩阵问题的学生数出了自己正确解决的问题个数,然后从马尼拉纸的信封中拿出相应的钱放到钱包里。之后,参与者将测试纸和装有剩余钱的信封还给实验人员,实验人员检查测试纸并数出信封里剩余的钱,并送走这个拿了钱的学生。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顺利。

  在粉碎机条件下,实验指令有些改变。在这个条件下,实验人员首先会告诉参与者:“在你数清正确答案的数量后,把测试纸放到房间后面的碎纸机里,然后回到你的座位上,从信封里拿走应得的钱,之后你就能离开了。在离开时,请把装有剩余报酬的信封投到门口的盒子里。”然后,实验人员宣布测试开始,实验人员会去读一本很厚的书(澄清一点,此时没有人监视)。5分钟过后,实验人员说时间到。参与者放下手中的铅笔,数出正确解决的问题个数,粉碎测试纸,并回到座位上,领取自己的报酬,在离开的时候把装有剩余报酬的信封投到盒子里。与预想的一样,我们发现粉碎机条件下的参与者声称他们解决的问题数比控制条件下的参与者声称的更多。

  这两种条件为我们真正想要测试的内容——欺骗的社会性动机创造了出发点。接下来,我们选择了粉碎机条件(在这种条件下,欺骗是可行的),并在其中增加一个社会因素。如果参与者观察到其他人过分的欺骗行为,如市场上的麦道夫投资公司,结果会如何呢?会改变参与者的欺骗程度吗?

  假设你是我们所谓的“麦道夫”条件下的参与者。你坐在书桌前,实验人员给了你和其他参与者实验指令后说道:“可以开始了。”你开始专心解决问题,试着尽量多地答对问题(这样才能多赢得报酬)。60秒后,你仍在解决第一个问题,而计时也在继续。

  一个又高又瘦、黄头发的人站起来,看着实验人员说:“我做完了!现在该做什么?”

  你会觉得“这不可能,我连第一个问题都没做出来呢”。你和其他参与者以怀疑的眼神注视着他,他显然是作弊了。没人能在不到60秒的时间内完成20道矩阵问题。

  实验人员告诉他:“把你的测试纸粉碎掉。”这个人走到房间后面,粉碎了他的测试纸,然后说道:“我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所以我的信封里没有剩余报酬,怎么办?”

  实验人员不慌不忙地答道:“如果你没有要退还的报酬,就把空信封放到盒子里,然后你就可以离开了。”这个学生对实验人员说了声谢谢,对大家挥手告别,微笑着离开了房间,并把所有报酬都放进口袋里。看到了这些,你会做何反应呢?你会因为这个人作弊了却没有受到惩罚而感到气愤吗?你会改变自己的道德行为吗?你会更少地欺骗他人,还是更多地欺骗他人呢?

  如果告诉你如此大胆地作弊的人是我们请来当“演员”的学生戴维,你是否会感觉好点了呢?我们想看看:看到了戴维这种恶性欺骗行为,能否让参与者效仿他的做法,染上“不道德的病毒”,进而更多地作弊呢?

  以下是我们的观察结果。在“麦道夫”条件下,参与者声称他们解决了20道矩阵题中的15道,比控制条件下的参与者多出8道,比粉碎条件下的参与者多出3道。总之,在“麦道夫”条件下的参与者拿走的报酬,几乎是他们应得的2倍。

  表9–1是一个简要的总结表:

  表9–1 控制、粉碎及“麦道夫”条件下的作弊情况

  这些结果尽管有趣,但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在“麦道夫”条件下,参与者作弊的程度更严重。如果是因为戴维的行为,参与者可能会在心里快速地盘算,“如果他能作弊且不受惩罚,那我也能这样做,也不用害怕被抓到”。如果真是这样,戴维的行为(戴维在实验中明确表明,参与者是可以作弊且不用受惩罚的)就影响了参与者的成本—收益分析。(这是我们在第1章中描述的理性犯罪简单模式的观点。)

  另一种不同的可能性是戴维的行为给房间中其他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假象,即这种行为在社会中是可接受的,或者至少是可能的。在生活中的多个方面,我们总是从别人身上学到什么行为是合适的,什么行为是不合适的。不诚实的行为可能源自社会准则对可接受行为的定义不明确,而其他人的行为(在这个例子中,指的是戴维的行为)能影响我们对于对错的判断。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在“麦道夫”条件下观察到参与者的欺骗程度有所加深,可能并非由于理性的成本—收益分析,而是因为对在道德范围内什么是可以接受的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观点。

  为了检测这两种可能性中哪种能更好地解释为什么“麦道夫”条件下欺骗现象有所增多,我们设计了另一个略有不同的实验。在这个实验中,我们想看看在排除掉被惩罚的可能性,且没有人故意做出欺骗行为给别人看时,是否会使其他参与者的欺骗程度更高?这次我们又请来了戴维,但他的任务是在实验人员讲述要求时大声提问:“不好意思,这些要求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我解决了所有的问题,就能把钱都拿走,是这样吧?”几秒后,实验人员回答道:“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显然,我们可以将其称为问题条件。听到这里时,参与者很快就会明白他能在实验中作弊且不受惩罚。如果你是参与者,这样的认知会使你作弊的程度更高吗?你会快速地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拿走不应得的钱吗?毕竟,你听到了实验人员说“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现在,我们来思考一下这个实验如何能帮助我们理解“麦道夫”条件的实验。在“麦道夫”条件下,参与者能亲眼看到欺骗行为,这种行为表达了两种信息:从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来看,看见戴维拿着所有的钱走出房间,这一行为就是在向其他参与者表明:在这个实验中,欺骗不会有不好的结果。同时,戴维的行为还给了参与者一个社会准则提示:与自己差不多的参与者似乎都在实验中作弊。因为“麦道夫”条件同时包含了这两种因素(也就是上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和社会准则提示),我们无法看出欺骗程度的加大是因为参与者重新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还是因为社会准则提示,或是两者都对欺骗程度产生了影响。

  这也是我们设计问题条件的原因。在这个条件下,只存在第一个因素(成本—收益分析)。当戴维打断实验人员的话并提问时,实验人员的回答确保了参与者不仅有机会作弊,而且作弊后还没有不良后果,这使他们清楚地明白,在这个条件设定下作弊是万无一失的。更重要的是,即使没有同小组中参与者作弊的活生生例子和社会准则提示,问题条件还是改变了参与者对后果的认识。如果问题条件下欺骗的程度和“麦道夫”条件下欺骗的程度相同,我们就能得出结论:引起两种条件下欺骗程度提高的原因很可能是参与者知道欺骗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另外,如果问题条件下欺骗的程度比“麦道夫”条件下欺骗的程度更低,我们就能得出结论:“麦道夫”条件下欺骗程度的增高是因为有社会准则的提示,即与作弊者社会背景相同的人会认为在这个情境下作弊是可以接受的。

  你觉得结果会是如何呢?在问题条件下,参与者声称他们解决了10个矩阵问题,大约是控制条件下的3倍(这说明参与者的确作弊了);比粉碎机条件下少2个;比“麦道夫”条件下少5个。在听到实验人员告诉戴维,他能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时,欺骗行为的程度竟然降低了。如果参与者只是做了理性的成本—收益分析,结果不会是这样的。此外,这种结果表明,当意识到会有不道德行为出现时,我们会唤醒自身的道德感(这与第2章中提到的《十诫》实验和诚信实验相似),因此,也会变得更诚实。

  从个体的不诚实到群体的不诚实

  尽管这些结果显示出了清楚的迹象,但我们仍想得到关于“欺骗可能在社会中具有传染性”这一说法的更直接的支持证据。我们决定在时尚界寻找这一证据。

  我们下一个实验的设计和“麦道夫”条件一样:我们的“演员”会在实验开始后等几秒钟,然后说出自己解决了所有的问题,这些情节和“麦道夫”实验相同。但这次还有一点不同,且是时尚方面的不同:这位“演员”穿着匹兹堡大学的运动衫。

  让我解释一下,匹兹堡有两所世界级的大学:匹兹堡大学和卡内基·梅隆大学。就像其他地理位置接近的高等教育机构,这两所大学总是处于竞争状态。这种对抗精神正是我们进一步测试欺骗有社会传染性的假设所需要的。

  实验都是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进行的,且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学生。在基本的“麦道夫”条件下,戴维穿了一件简单的运动衫和一条牛仔裤,看上去和其他参与者一样,都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学生。但在这次我们称为“外人麦道夫”的条件下,戴维穿了一件蓝色和金黄色相间的匹兹堡大学的运动衫。这么做就是在告诉其他参与者,戴维不是这所大学的学生,他是匹兹堡大学的学生,不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社会群体中的成员;戴维实际上属于竞争对手社会群体中的成员。

  这种条件背后的逻辑和问题条件的逻辑相似。我们认为,如果“麦道夫”条件下的欺骗程度有所增长是因为人们意识到如果戴维能作弊且不受惩罚,那其他人也能;或者说明戴维穿上卡内基·梅隆大学的校服或匹兹堡大学的校服都无所谓。毕竟,大胆地欺骗且不受惩罚与戴维所穿的服装无关。此外,如果“麦道夫”条件下欺骗程度的加大是因为戴维告诉了参与者一条社会准则,即在他们的社会群体中,欺骗是可接受的,这种影响只在我们的“演员”是他们群体中的一员(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学生)时起作用,而当“演员”是竞争对手中的一员(匹兹堡大学的学生)时,这种影响就不起作用了。因此,这次实验中重要的因素是连接戴维和其他参与者的社会联系:即当“演员”穿着匹兹堡大学的运动衫时,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学生是会盲目地模仿他,还是会抵制他的做法?

  简要概括一下目前的结果:当粉碎机条件下可以作弊,且并非由戴维使大家了解到能作弊时,学生声称他们平均解决的问题数有12个,比控制条件下学生声称的要多5个。在“麦道夫”条件下,当戴维穿着卡内基·梅隆大学的校服站起来后,参与者声称他们解决了15道题。当戴维提问关于作弊的可能性且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参与者声称他们只解决了10个问题。最后,在“外人麦道夫”条件下(戴维穿着匹兹堡大学的校服),学生在看到戴维作弊后,声称自己只解决了9道题,参与者们在该条件下仍然会作弊(大约多报2道题),但比戴维被认为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一员时作弊的数量要少6个。

  请看表9–2:

  表9–2 不同条件下的作弊程度

  这些结果不仅表明了作弊很普遍,还表明了作弊是有传染性的,能通过观察身边的人的不良行为增加自身作弊行为的程度。具体地说,我们身边的社会力量是通过两种方式起作用的:当作弊者是我们所在社会群体的成员时,我们的行为会与他们一致,最后,我们会感觉作弊从社会角度来看是可以接受的。但当这个作弊的人不属于自己的社会群体时,我们很难为自身的不良行为找到合理的借口,且自身的道德感让我们更想把自己和那些不道德的人,以及(更不道德的)外人区分开来。

  这些结果还表明,其他人在我们定义自身行为(包括欺骗)的可接受范围时是多么关键。只要看到自己的社会群体中某人的行为跨越了这个范围,我们就很可能会重新调节自己的道德标准,把别人的行为看成自己的行为准则。如果这个人恰巧是有权力的人,比如父母、老板、老师或其他我们尊重的人,那么我们将其看成榜样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因为学生们为了几美元作弊而恼怒,这是一回事(尽管这种欺骗行为很容易出现);当作弊在大范围内发生时,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当小组内部有几个人不遵从准则时,他们影响了周围其他人,而这些受影响的人反过来又会影响他们,以此类推。我认为,2001年的安然事件和2008年的华尔街金融风暴等很多案例,都是由于人们的相互影响才发生的。

  人们能很容易地联想到下面这种情景:大型银行的一名知名银行职员鲍勃进行了不正当交易,并从中获取了很多利益,例如对某些金融产品要价过高,次年才报告银行损失等。大型银行的其他职员听说了鲍勃的所作所为,在吃午饭的时候对此谈论了一番。其他大型银行的职员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这件事就这么被传开了。

  短时间内,很多银行职员都明白鲍勃不是唯一捏造数据的人,还将他算作他们内部的一员。现在对他们来说,捏造数据是可接受的行为,至少在“保持竞争力”和“保证股东得到最大利益”这方面是可接受的。

  同样的,考虑这样一个情景:某个银行动用政府救市的资金来支付其股东的红利(或者银行只保管现金,不借出)。很快,其他银行的董事也认为这是合理的行为。这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这种行为上的败坏是我们身边每天都会发生的事。

  当然,银行不是唯一会发生这种个别行为影响其他人行为的地方,在其他地方,如美国国会等政府部门的情况也是如此。在美国立法厅就能看到违背社会准则的例子,如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是在大约30年前建立的,帮助美国国会成员为其政党和立法者筹集资金,以便在选举中使用。这些钱主要是从说客、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筹集得来,且筹集的钱数限额和个人候选者的捐献限额不同。除了缴税和向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上缴的部分,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钱没有什么使用限制。

  你能想象到,美国国会成员已经养成了用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资金支付与选举无关的开支(保姆的开销、去酒吧的账单,以及科罗拉多滑雪旅行的费用等)的习惯。此外,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的数百万美元中只有不到一半的钱被用在了真正参加选举的政客身上;其余的钱被用于不同的地方:筹集资金、日常费用和雇用员工的费用等。正如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斯蒂芬·霍恩在节目《商场》上所说的那样:“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把资金都用于筹集资金了。”

  为了处理政治行动委员会滥用资金的问题,2006年美国国会选举后通过的第一条法律就是限制美国国会成员可以自由支配资金,强制他们公开钱的流向。但我们也能预测到,立法好像没起作用。就在法律通过的几周后,美国国会成员的行为又像原来那样了:有人用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的钱看脱衣舞女郎表演,一掷千金去派对玩乐,且几乎没有人有记账的习惯。

  怎么会这样呢?很简单,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当美国国会成员看到其他政客把政治行动委员会筹集的资金用在不正当的地方时,美国国会内的社会准则就急转直下了。渐渐地,美国国会成员就认为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资金能用于各种个人的和“各领域”的活动,现在,美国政治行动委员会资金的滥用问题,就像在首都工作的人们穿西装戴领带那样平常。正如皮特·塞申斯(得克萨斯州共和党国会成员)在回应他在拉斯维加斯娱乐场所消费几千美元一事时的回应:“我已经分不清什么是准则,什么是习惯了。”

  你也许会想,美国国会两党分化,这些消极的社会影响会在党派内部存在。如果一个民主党派人士违背了原则,他的行为就只会影响其他的民主党派人士;且共和党派人士的不良行为就只会影响共和党派人士。但根据我在华盛顿特区有限的经验来看,当没有媒体关注时,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社会行为(尽管两党的观念不同)比我们想的要相似得多。这样就使得任何国会成员的不道德行为都能超越党派的界限,影响其他的成员,不管这些人是何党派。

  论文工厂

  你可能还不知道论文工厂是什么意思,论文工厂是专为高中生和大学生写论文的公司(当然是要收钱的)。这些公司声称,论文工厂是用来帮助学生写出原创性的文章,但从公司网址的字面含义(eCheat.com)就能看出,公司真正的目的很明显。(顺便说一句,该网站的标题行写着“不是作弊,而是合作”。)

  教授普遍关心的是论文工厂及其对学生学习的影响。但教授没有亲自使用论文工厂的经验,不知道这种工厂究竟是做什么的,或到底有多好,也很难把握应该有多担心。所以埃兰·格吕奈森(我在杜克大学研究中心的实验室主管)决定与我一同尝试一些有名的论文工厂的服务。我们从几家工厂中订购了一些典型的大学期末论文,我们选的论文题目是“作弊”(吃惊吧)。

  我们给论文工厂提的内容要求是:

  人们何时会作弊?为什么会作弊?请考虑到不诚实行为包含的社会情况;对“作弊”这个主题的思考要深刻。要考虑到欺骗的不同形式(个人的、工作上的等),以及其在欺骗的社会文化中是如何变得顺理成章的。

  我们的写作要求是,期末论文是给社会心理学专业的大学生写的,需要写12页,包含15个参考书目,写作格式按照美国心理学会的要求,2周内完成。我们认为这种要求是很基本的,也符合惯例。论文工厂要求我们为每份论文提前支付150~216美元。

  我们2周后收到的论文简直就是在胡扯。有几份论文试着模仿美国心理学会论文的格式,但没有一份是没有错误的。引用的内容很牵强,参考书目也很糟糕,其中包括过时的和未知的信息来源:许多内容源自网上的新闻报道、编辑的邮件或博客,另一些则是断开的链接。就写作质量来说,所有论文写作者的英文水平似乎并不高,论文的基本结构也很一般。各个主题段落连接草率,还常是举例形式,即列举不同的欺骗形式,或是用一长串没有分析解释或与论文主题不相关的例子。

  想到学生提交从论文工厂买来的论文并不能得到高分,我们就感觉松了一口气。此外,我们得出结论:如果学生的确像我们那样从论文工厂买论文,他们会感到钱是白花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

  故事还没说完。后来我们把买来的论文提交到用以检测剽窃情况的网站上,并发现一半的论文都存在大量的抄袭现象。我们决定采取行动,联系论文工厂,并要求退钱。尽管检测剽窃网站上显示论文确实有抄袭,但论文工厂坚持他们没有剽窃。有一家公司甚至威胁要起诉我们,并说他们会和杜克大学的校长联系,告诉校长我们提交的论文不是原创。当然了,我们没收到退款……

  底线是什么?教授不应该过于担心论文工厂,至少现在不应该。技术革命还不能帮学生解决论文的问题,学生除了自己写论文外(或许用传统方式抄袭,或用上个学期学生的论文),别无他选。

  不过我还是很担心论文工厂的存在,担心这是在向学生发出一种错误的信号,即抄袭在制度上是可取的,不仅在学校是这样,毕业后也会是这样。

  如何重拾道德?

  不诚实具有社会传染性。能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传播的想法表明,我们需要一个不同的方法来遏制不诚实的现象。我们往往将小的不诚实行为看成是琐碎的、不重要的。小的过错本身也许并不严重,但当小过失在个人、众人和社会群体中积累时,就会发出一种信号:大家都表现不好是可以接受的。从这点来看,认识到一个人犯错不只是他个人的不诚实行为是很重要的。不诚实行为会在人群中相互传染,这种过程有种缓慢的、侵蚀社会的作用,就像“病毒”突变和在人群中传播那样,一个新的、不道德的行为就开始了。而且,尽管这个过程很微妙、很缓慢,最终结果却很糟糕。这就是小欺骗行为的真正代价,也是我们在防止小错误时要变得更加谨慎的原因。

  所以,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可从破窗理论中找到答案,这个理论是1982年乔治·凯尔和詹姆斯·威尔逊在《大西洋月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出的。凯尔和威尔逊指出了在危险的社区中保持法纪的重要方法,这个方法并不是简单地增加警力。他们说,如果某人居住在城镇里经济不景气的地方,当这个人看到某栋大楼碎了几块玻璃,还有几块长久未换后,他就特别想再打碎几块玻璃,对大楼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更多的破坏,让它更破败。基于破窗理论,凯尔和威尔逊为防止蓄意破坏提出了一个简单的方法:在问题不严重的时候就及时解决问题。如果你能立即更换所有破了的窗户(或改正其他不良行为),可能发生不良行为的概率就会降低。

  尽管破窗理论很难被证明或被反驳,但其背后的逻辑还是很具说服力的。根据这个理论,我们不应该为自己找借口去忽视小失误或原谅小过错,因为这么做会使事情变得更糟。这点对于那些焦点人物(政治家、公务员、名人和执行总裁等)来说尤为重要。对这些人过高要求似乎不合理,但如果我们认识到大家都关注的行为对我们有更大的影响的话,也就意味着焦点人物的不良行为对整个社会都会有更不好的影响。与上面观点相反的做法是,似乎名人在犯罪后受到的惩罚会比普通人更轻,这可能会让公众感觉:犯罪和不良行为也没有那么糟糕。

  好消息是,我们能通过公开表彰抵制不良行为的先进个人来充分利用道德传染性的积极一面,如安然公司的莎朗·沃特金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科琳·罗莉和世界通信公司的辛西娅·库珀,他们都是在各自的岗位上抵制不良行为的优秀个人,2002年的《时代周刊》还将他们选为了年度人物。

  诚实对于我们社会道德感的建立很重要,尽管诚实和道德感给人们带来的感觉不同,但如果我们了解社会传染性,就必须认识到将优秀的道德行为广而告之的重要性。在了解了值得嘉奖的行为后,我们可能就能改善社会上那些被认为可接受或不可接受的行为,最终改善我们自身的行为。 行为经济学系列(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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