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践行“三者有机统一”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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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三者有机统一”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为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与法治同行,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新思想指导人大工作新实践。市人大常委会突出“总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制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研讨交流,把握精髓要义,让新思想入脑入心。不断加强日常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做到学深悟透、真信真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集中学习人大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围绕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机关党建、做好文字服务、坚守纪律底线等内容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政治自觉,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动和保障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依法履职的方向。坚持向市委报告制度。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监督计划、决定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要求,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坚持定期向市委报告全年、半年工作情况,每月向市委汇报工作安排情况,并按照市委要求抓好落实。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助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履职尽责。及时修改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为优化发展环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精心谋划、扎实开展巢湖治理及河(湖)长制,脱贫攻坚、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林长制,国有资产管理,“最多跑一次”行政效能改革,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等5项重点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省市委部署的专题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正风肃纪。
三是强化党组作用,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落到实处。着力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有效发挥党组的重要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提升“人大视点”“人大之声”门户网站和“合肥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影响力,传播人大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加强决策引领。对强化党的建设,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重要工作,深入研究讨论,及时作出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加强制度引领。严格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及时制定完善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重要作用。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效能建设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和作风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深入落实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意志。
一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履职导向,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的实施意见,对规范小组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拓宽履职渠道、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等作出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组建人大代表小组、建立各级代表小组活动室,实现社区(村)代表工作站全覆盖,推进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确保代表小组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在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等主题,推进代表深入调研走访、宣传政策规定、联系帮扶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庐江县在推进“三大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人大代表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协调员作用,组织113名基层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对在建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有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参与决策作用。长丰县杨庙镇2018年开始,全面推行民生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镇政府民生项目充分听取以镇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镇人代会审查批准,接受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瑶海区龙岗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童乃高,始终扎根基层,细心周到服务群众,创新推出“人大代表履职量化管理积分公示制办法”“童乃高信访工作法”等,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地方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被列为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法制日报》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二是注重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助力脱贫攻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调研,组织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就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出意见建议,为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贡献人大力量。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在全国首创将建筑扬尘治理专题询问搬到施工现场;适应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面临的新形势,修改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环境约束,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实行“审议意见书+问题清单”反馈模式,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顺应民意修订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听取审议贯彻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PM2.5平均浓度连续5年实现“双下降”。助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连续10年组织“食品安全庐州行”系列活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曝光违法行为,推动问题解决,不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在行动、代表在身边。助力推进学前教育。聚焦群众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着力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
三是注重人大制度基层实践。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已成为制度性安排;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占比达60%以上;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履职;配备街道人大工委专职主任,有条件的成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与同职级党政干部享受相同待遇,打通了人大制度扎根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基层工作创新。瑶海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代表履职量化管理实施办法,将代表履职事项细化、量化、分值化,为代表履职提供了更规范客观的评价标准,并形成可操作的评价体系。同时,强化积分的运用,把“积分”作为代表评先评优、换届连任的客观依据之一,对代表履职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蜀山区荷叶地街道人大工委探索城市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参与城市基层治理试点,参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辖区15万居民、6万多选民中推选出97名选民代表。通过发挥选民代表的纽带和模范引领作用,让选民代表会议成为民主协商、参政议政的平台,实现贯彻党委决策、助推政府工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统一,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人民日报》以“合肥荷叶地街道探索选民代表会议制度”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坚持依法治市,切实担负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是突出地方立法引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创新落实上下功夫。市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2013年制定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为增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及时性、精准性,2019年对条例进行了修改,重点在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融资信贷、人才支持、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2012年制定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对公共资源的交易、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常委会2019年启动了修改程序,围绕管理体制、机构职能、项目单位权利责任等7个方面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引领发展上下功夫。地下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为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安全运行,2018年制定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将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强化规划引领,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全过程管理,解决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问题,保障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市直机关公务员跨部门转任难题,优化公务员人才资源配置,2009年制定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2014年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在全国率先将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突出人大监督推动。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为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四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巢湖等17个重点水域进行检查,实地查看47个单位和项目,委托9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引入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有力度。听取审议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高监督针对性。加强任后履职监督。探索开展人大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监督,2019年6月听取审议“一府两院”8位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履职报告人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促进依法履职。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为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跟踪监督,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三是突出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人大责无旁贷。提升法治意识。连续11年开展“江淮普法合肥行”活动,坚持人民在普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普法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积极研究探索普法规律,不断推动普法方式创新。监督审判工作。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了解监督法院审判工作,促进法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公信力。支持公益诉讼。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和发展公益诉讼制度,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作出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履行法定职责提出要求,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