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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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40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依法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监督领域不断深化,监督方式不断改进,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监督实效不断提高,较好发挥了人大监督的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精心确定监督议题,更好体现“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这一主线的要求

  “八八战略”是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推进浙江各项工作的总方略。在“八八战略”指引下,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把监督工作置于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把选准议题作为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精心开展监督,全力助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一是围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加强监督。围绕省委中心任务的落实,特别是推动省委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精心选题,强化监督。如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归等重点领域监督。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监督。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新常态,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民营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省重大项目实施等报告,依法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专项审议监督,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就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监督,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有效助推三大攻坚战。三是围绕民生领域加强监督。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的重要议题,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选准切入口,把好监督力度。如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就教育、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围绕司法领域加强监督。适应人民美好生活对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把推动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的监督。如就法院执行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等方面开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抓住“盯住法”和“管好钱”这两个关键,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突出重点,充分运用法定监督形式,依法加强监督工作,确保人大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有成效。一是以执法检查为重要形式。坚持把执法检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执法检查组织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改进执法检查报告体例结构,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利剑作用。比如,2019年安排了学前教育条例、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等4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数较往年有所增加,检查成效更加明显。二是以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为着力点。在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查、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这些工作的同时,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积极配合省委出台相关文件,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全面建成并运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指导推动报告制度在县一级实现全覆盖。三是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基本形式。每年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有效实施法律。特别是监督法实施以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增多、分量加重。如在2018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开局之年听取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就达20个。四是以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搞好结合为关键所在。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注重与立法、代表工作搞好结合,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有成效。如2018年以来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开展监督过程中,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打出了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履职组合拳,取得较好的监督成效。

  三、以代表主题监督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化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主动适应代表的兼职性、分散性、多样性等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安排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等活动,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优势,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这些年来,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一系列主题监督活动,构筑起以代表主题监督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成为浙江省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显著亮点。一是在选题上紧扣省委中心和发展大局。根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及时确定代表主题监督活动的题目,先后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查找水污染源、监督已治理的河、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贫困人口脱贫视察核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活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落到实处。二是在组织方式上全省各级人大联动开展。以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全省各级人大同步开展主题监督活动。省人大通过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发动全省8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层层抓落实。主题监督活动的组织主体是各级人大,参与主体是各级人大代表,服务保障的主体是各级人大机关和有关专工委,做到职责任务清晰、目标要求明确,推动代表参与主题监督的全覆盖。如2017年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8.1万多人次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督察,提出意见建议1.5万余条。三是在渠道上实现“面、线、点”全覆盖。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目前全省共有代表联络站(点)4020多个、网上代表联络站1200多个,通过代表联络站实现参与主题活动面上的全覆盖。建设并推广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的快捷简便、实时共享的优势,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参与主题活动线上的全覆盖。加强对省人大代表各中心组和代表小组工作的指导,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中心组、小组围绕主题监督活动安排工作,及时开展相关专题视察、调研活动,以此实现参与主题活动点上的全覆盖。四是在形式和方法上注重搞好“四个结合”。即代表个体作用发挥与代表集体行使职权相结合、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与平时短平快提出意见建议相结合、主题监督活动与媒体监督相结合、主题监督活动与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增强活动实效。如在2013年开展“查找水污染源”活动中,与浙江卫视联合举办了问水面对面大型电视问政节目,社会反响强烈。

  四、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完善发展。一是深化上下联动方式开展监督。为增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监督工作的协同性,提高监督整体实效,对年度重要监督议题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始于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采取这一方式开展了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检查。多年来,这一做法在实践中得到坚持和完善。参照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做法,从2008年开始对重要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采用上下联动方式共同开展专项审议。党的十八大以来,采取全省联动、上下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审议8次。如2019年,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和开展学前教育执法检查这两项议题,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监督。基层人大普遍反映,这种监督方式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声势大,效果好。二是开展专题询问“问”出人大监督实效。组织专题询问,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有力度,已成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后,从2011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专题询问,注重把调研与审议、审议与询问、询问与整改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工作,增强了监督力度。如2014年首次对司法机关规范公正执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2019年安排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行情况等2次专题询问,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三是改进审议意见形成和办理工作。审议意见集中体现人大监督水平、直接关系监督工作实际效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对每项监督议题都提出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注重改进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办理工作,推进审议意见整改项目化清单化。如2013年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提出了关停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55家违法企业或设施,完成72处隐患整治等10个重点问题的具体办理意见,交省政府整改落实。2019年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提出了10条具体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从2010年开始,多次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有关方面抓好整改、解决问题。四是强化跟踪监督。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重点监督事项盯牢不放,通过持续几年层层递进、步步深入,推动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比如,在2012年全省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作出决定的基础上,2013年至2017年连续五年通过执法检查、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每年选择几个重点,连续开展监督,一抓到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注重监督公开化,营造人大监督的良好氛围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和党务、政务、司法公开的深化,人大工作包括监督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注重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并形成与其他监督的良性互动。监督法出台后,明确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这为人大监督工作公开化提供了法律依据。2008年浙江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对监督公开的内容、方式、责任主体等作了具体规定,增强了监督公开原则的可操作性,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在编制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方面,通过新闻媒体、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代表和人民群众征集议题,充分发扬民主,更好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监督工作计划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在监督议题组织实施方面,发挥代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有针对性邀请代表和专家学者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向媒体记者开放。通过网络视频直播、视频录播、专题报道等形式,扩大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在加强监督宣传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认真策划重大监督事项宣传,突出重点,抓住亮点,丰富人大监督报道内容,加强对监督议题的深度报道,为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比如,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省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作出相关决定的基础上,2018年又开展了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新闻媒体对此作了深入报道,特别是201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中央主要媒体作了集中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在深化信息化手段运用方面,浙江是数字大省,我省人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手段在监督工作中的运用,大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和网络化。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开发并推广运用监督治水 APP,使人大监督插上现代信息技术的翅膀,使人大监督更加精准、权威、高效。

  回顾总结40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我们深切感受到,按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新要求,要推进新时代浙江省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此为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党组的作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人大监督与党管干部的关系,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此为基本要求,立足监督职能优势,聚焦中心,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监督,以此为基础,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依法依程序开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此为动力,改进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打好履职组合拳,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推进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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