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认真履行地方立法职责积极推动法治西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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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履行地方立法职责积极推动法治西藏建设

  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1979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揭开了我国地方立法的序幕。1979年8月,西藏自治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启了西藏地方立法工作的历史新篇章。40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探索和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体制机制,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40年来,地方立法主体扩展到了所有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呈现出空间大、灵活性大、针对性强的新特点,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截至2019年5月底,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和作出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182件,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地方立法

  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大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特殊矛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先后作出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决议,关于坚决反对达赖擅自宣布班禅转世灵童的不法行为的决议等,持续深化法治西藏建设,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1年颁布的关于实行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登记的决定,为电话和互联网实名制在全国的推广做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繁荣发展加强地方立法

  抓牢发展第一要务,相继制定了一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的法规,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旅游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着力破解主要矛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紧紧围绕繁荣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地方立法

  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条例、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和文化自信。制定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规定在西藏得到了全面贯彻和落实,为推动藏语文的保护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地方立法

  注重从法律上、制度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制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工会法实施办法、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强化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企业职工的支持、扶助和保护,有力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作出关于严厉打击“赔命金”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等,促进司法公正。依法用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制定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等,从西藏实际出发更好保障各族人民的权益。

  (五)紧紧围绕保护高原生态环境加强地方立法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拥有许多特殊和特有的生态系统类型,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坚持把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作为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西藏地域特色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一)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党的治藏方略,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固定下来,保证党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立法重大决策及时向区党委请示;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报请区党委批准;重要法规的制定或者修改情况及时向区党委报告。

  (二)始终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重点在选好立法项目,加强调查研究,力戒照抄照搬等方面花心思、下功夫。严格执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把握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做到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精神相一致。从我区实际出发,不片面追求法规结构的完整性,突出实施国家法律法规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把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与解决我区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地方性法规中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清理。2017年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规定,推进法规清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始终坚持立法为民,充分发扬立法民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立法反映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法规调研、论证过程中,坚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既听取专门人员的意见,又注意听取管理相对人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使立法的过程成为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坚持初审后的法规通过西藏人大网、《西藏日报》等,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

  (四)始终坚持发挥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人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就法规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成熟性进行广泛论证。突出重点领域,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具有长远性、综合性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二是积极落实立法计划。组织召开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和法规起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年度立法计划协调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责任要求,特别是对立法计划各个阶段的完成时限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做好法规论证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协调论证会,围绕重点、难点和争议焦点,进行反复论证,凝聚共识,统一认识,使立法与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四是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结合立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汇集民智,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分析和运用,使立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五是做好法规审议。在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之前,就法规草案主要情况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重大问题和意见分歧解决在草案提交常委会审议之前。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后,继续抓住影响立法质量、社会特别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修改完善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六是开展立法后评估。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水法实施办法,以法规制度设计、规范的重点内容和文本质量为切入点,分析法规实施绩效,评价法规主要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研究立法和执法层面存在的问题,为建立和完善法规实施后的评价机制、推进评估工作制度化积累了有益经验。

  三、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西藏发展稳定生态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藏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不竭动力。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要紧跟党中央和区党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我区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紧扣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紧扣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紧扣区党委的立法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整体利益,坚决维护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

  我们要深刻把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点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各级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全区各族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我们要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坚持把提升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全面依法治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以及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立法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工作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学习各方面专业知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需要我们携手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推动我区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西藏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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