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督利剑 守护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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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监督利剑 守护蓝天白云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
从“打赢蓝天保卫战”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再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履职开局之年的工作重点,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并作出决议,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冲锋号已全面吹响。作为蓝天保卫战主战场之一,天津市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守护大气环境,提升百姓蓝天幸福感?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市也适时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明确政府和企业责任、突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最严格的法律需要得到最坚决、最铁腕的执行,才能落地生根、发挥作用,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2018年5月至6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段春华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长,主持召开检查组全体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和突击检查。此次检查着眼于提高监督实效,着力把握好监督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方式方法,实现了许多新突破。综合运用9种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问题项目不打招呼突击检查、邀请四级人大代表座谈等,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天津市深入实施。
一、坚持依法检查
检查牢牢把握“依法”原则,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于检查全过程,真正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履职尽责,体现出了鲜明的人大执法检查特点。
紧扣法律内容,严格对照法律制度组织检查。对“一法一条例”逐条进行梳理,根据实地检查、政府自查、查阅资料等检查方式的不同特点,分门别类地确定应当检查的法律制度、法律责任和法律规定。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在线自动监测、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遥感监测、船舶岸基供电等条款,实地检查了相关现场。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和约谈、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等重要法律制度,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逐条对照法律法规开展自查。
紧扣法条规定,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开展检查。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检查组紧扣法条,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你们是怎么执行的?”“依照我市条例,企业应当建立大气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请给我们看一下。”对检查中发现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尚未制定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配套文件等问题,在执法检查报告中也对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反映。
二、坚持突出重点
检查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将党中央和市委治理大气污染部署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紧紧瞄准制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情况列入检查范围,着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修订后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新制度的落实情况都被纳入检查的重点范围。同时,重点关注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有没有做到,考核评价制度有没有执行,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长出牙齿”的执法措施有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企业有没有按规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有没有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全民共治,加强源头防治,强化排污者责任,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点集中、问题突出的方面,就是这次检查的重点。在实地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针对燃煤、扬尘、机动车船和工业污染等重点领域,分多路开展专项检查,力求查得更深更实。例如,针对燃煤污染防治,检查组从农村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改燃、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3个不同的维度实施检查,听取了落实煤炭削减计划、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煤炭质量检查等情况的汇报;针对扬尘污染治理,以施工扬尘防治、渣土运输治理、秸秆焚烧为重点开展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渣土运输撒漏治理及道路扫保等情况的汇报;针对机动车船污染治理,以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天津港岸电设施建设和煤炭铁路运输情况等为重点进行了检查,听取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尾气排放执法监管等情况的汇报;围绕工业污染防治,检查了部分钢铁企业、“散乱污”整治企业及印刷企业,市整改办、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坚持问题导向
检查组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检查。对部分问题项目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努力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例如,为摸清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真实情况,执法检查组突击检查了路劲太阳城建筑工地,发现施工现场管理较为混乱,地面未完全硬化,部分堆放的施工渣土未采取苫盖措施,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为检查供热锅炉低氮改造情况,对部分供热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改造资金落实压力大的情况,完成改造任务有较大难度,检查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并提出了建议。
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检查组紧紧抓住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不搞评功摆好,用事实说话,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空间布局偏散,是造成我市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要原因”“原三星电机厂房拆迁项目,现场建筑渣土大部分未采取苫盖措施”……把问题摆上台面,句句见人见事、个个指名道姓,存在问题部分占到报告整体篇幅的三分之一以上。
四、坚持刚性监督
执法检查是实实在在的刚性监督。检查始终坚持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的精神,是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扭住不放,对确有违法行为,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勇于说不。
例如,渣土运输撒漏一直是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西青区渣土处置场,检查组连连发问,“渣土管理中职能碎片化管理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渣土运输车智能化改造的进度如何?渣土去向你们是否能够掌握?”“法律规定的渣土运输车全密闭和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要求落实得好不好?”“关于渣土运输车辆,有没有出台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在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该企业曾反复出现烟尘直排外环境、堆场抑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市、区环保部门多次对其实施处罚。针对这些问题,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持续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 ‘长出牙齿’的手段,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惩重罚,让违法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
五、坚持完善方式方法
为了发现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这次检查用足用好监督法和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规定的各类招法,九种检查方式并用共举,实现政府自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面对面听取汇报与背对背收集意见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查阅资料与法律知识问卷测试相结合。
检查全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通过书面、网络等形式面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公开征求意见,召开部分在津全国人大代表和区、乡镇人大代表,市驻区环保督察组成员、基层环境执法人员、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共收到意见建议320余条,听到了许多真实的声音。例如,有的人大代表提出,对中重型货运机动车尾气进行人工检测,耗时较长,受检车辆比例较低,建议加快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和平台;有的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反映,乡镇(街道)环保工作存在人员、资金、装备配备不足,人员身兼多职,工作难以兼顾的情况。
检查组采取暗察暗访的方式,对“散乱污”企业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施工扬尘和渣土撒漏防治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检查,摸清真情况,看到真问题。例如,发现有的施工现场建筑渣土未采取苫盖措施,拆迁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有的虽然采取了苫盖措施,但部分苫盖网破损,存在地面裸露情况;发现部分企业、工地存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超标排放的现象。
检查组还指派两个工作小组,分赴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抽查、调阅“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材料400余份,发现了一些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有的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开展专项检查600余次,但涉及罚款仅有3起10余万元;有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3647次,行政处罚仅8次。对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均进行了客观反映。
六、坚持“对症下药”
执法检查始于发现问题,止于解决问题。检查组在发现问题、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查清病灶,对症下药,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很多务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以党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等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法律培训。保障基层执法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岗位技能和专业素养。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提高排放要求和排污收费标准,倒逼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探索建立环境信用评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引导企业落实法律责任。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整合提升全市314个工业园区,尽快出台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输配和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多措并举,提高天津港集装箱海铁联运和大宗货物铁路疏港运输比例。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善智能化机动车遥感监测体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联合技术攻关,推动源头治理、过程管控、节能减排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提供科技支撑。推动完善区域应急管理协调机制,提升区域协同防控整体效果。
执法检查报告强调,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领域,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
执法检查做得好不好,关键看法律法规是否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关键看有没有实实在在地推动工作。在发现问题、查清病灶、提出建议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开展跟踪督办,并于2019年3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及各区、各部门依法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以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空间布局“四个结构”为核心,以深化“五控”治理为抓手,着力破解“园区围城”“钢铁围城”,标本兼治,精准施策,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2018年我市 PM2.5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3天,创2013年监测以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环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的光荣使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精神,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用法治的力量提升人民群众蓝天碧水净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贡献力量。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