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孟村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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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孟村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近40年来,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主动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坚持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自治县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孟村发挥了人大作用,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权
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多年来,始终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县大事实事安排、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各项职权。
(一)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夯实责任担当,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聚焦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突出围绕全县特色产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扶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依法行政、教育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社会保障、城市建设、“三农”工作等,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广泛深入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召开常委会会议及座谈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加强会后督办,既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保障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维护了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
2018年,面对新时代新情况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双创双服”目标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广泛组织全县五级人大代表,县乡两级人大联动,多次深入乡镇企业、农村农户,就“大气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工作组织代表小组活动,视察组采取实地视察调研、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进行工作评议、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向县委汇报等形式,切实保障了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在我县落地见效。
2019年,为进一步保障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省委“三深化、三提升”工作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广泛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活动,持续推进联动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力推动孟村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履行人大职责,贡献人大力量。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还着眼县委“水网水系、路网贯通、美丽乡村”等农村三项重点工作、“全域性路网贯通、全域性教育发展、全域性垃圾处理、全域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全域性水网建设”等五大全域性工程、东部新城规划建设、县城扩容提质等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顺应民心,集中民意,维护民利,集聚强大的发展合力,切实保障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弘扬法治,强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多年来,坚持精准原则,就科技进步法、水法、电力法、城乡规划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三项联动监督工作中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保障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为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县人大常委会还就县人民政府普法工作情况、县人民法院执行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就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行转交办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眼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加强立法工作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着眼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在省、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县人大先后制定实施了孟村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发展牛羊业条例、教育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城建规划管理条例等,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县域情况的不断变化,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又多次对自治条例及四部单行条例进行清理和修订。本届人大以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保障自治县管道装备制造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切实促进特色产业做优做大做强,积极谋划制定促进管道装备制造业发展条例。目前,该条例的制定工作正处在调查研究、意见征集阶段,后续工作正在依法按程序推进中。
(三)聚焦县情民意,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多年来,根据自治县改革发展需要,县人大常委会着眼于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等全县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坚持事前调查研究、征求民意、集中民智,会中小组讨论、依法审议、民主决策,依法对我县辛大公路建设、县医院迁建、迎宾路建设、县城扩容提质、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民生项目及经济工作作出决议决定,确保把县委的主张变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为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部署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权,促进被任命人员履职尽责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讲政治、讲大局、讲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办法的规定,对多名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评议。同时,为保障干部任免工作的严肃性,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通过任职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任职前法律考试、任职中述职评议程序和经常性的工作监督,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从组织上保障了国家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优化服务,激发主体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力量。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注重提升代表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就人大代表“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县人大代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做好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及“代表联络站”建设指导工作,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活动平台,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扎实做好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档案的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安排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机制和做法,激励广大代表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时刻心系群众、服务发展,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苦干实干拼命干的作风,尽情展现风采,彰显自身价值,在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切实发挥好排头兵和领头雁的作用。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就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及闭会期间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对口交办、跟踪问效、书面答复、回访代表的程序,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具体办理要求,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并加强督办,务求代表满意。依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维护人大代表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015年,针对湖北警方对我县相关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县人大常委会本着“依法、公正、审慎”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依法维护代表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这一决定在效力上得到了上级人大的支持,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结果一致,既保障了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切实保证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精心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支持和完善乡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积极为乡镇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就健全乡镇人大组织建设,积极向县委请示汇报,多次就乡镇人大如何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切实提升了乡镇人大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了相关工作依法开展。
三、坚持求真务实,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基础。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常设机构以“三科一室”(即财经科、教科文卫科、民宗科、办公室)为主。2017年,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常委会机构建设的相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常设机构规范为“五委一室”(即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更好地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夯实了基础。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重视学习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切实提升了人大机关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调查研究,践行责任担当。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科学民主、依法依规、集体决策”的原则,做到了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重视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夯实责任,精准发力,切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大力弘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创立刊发人大工作动态56期,大力宣传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工作进展,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了人大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好人大形象。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营造了树正气、讲奉献、聚合力、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部署要求,积极行权,主动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孟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理论与实践(上、下册)